执纪审查工作心得体会(精选4篇)_审查调查工作心得体会

2021-05-22 工作心得体会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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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执纪审查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执纪审查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报告中的文字表述要实事求是,既要肯定成绩,又不能虚报浮夸,凡是用数据来说明的事项,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如下是给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执纪审查安全工作自查报告篇【一】

2016年市文广新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若干规定》,在监督执纪工作中,坚持运用四种形态,着重在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上多做文章,聚焦执纪质效再提升,在新的起点上推进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为泰州文化建设新提升提供纪律保障。

一、教育为先,剖析为主,常抓常做,集中咬耳朵

首先,把纪律挺在前面,守纪律、讲规矩,需要党员干部熟悉党纪条规,了解执纪形态。今年以来,我们把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为重点内容,从知规知纪开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提高政策和纪律意识。

其次,通过学习贯彻市委《关于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若干规定》、《泰州市激励干部干事创业防治在岗不作为履职不担当的若干规定》及泰州市作风建设大会精神,学习上级纪委的有关违纪通报、蜗牛奖评选办法、观看《底线不能失》警示教育片等,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守纪守规观念。我们先后充分利用固定学习日、月度工作例会、系统综合会议等时机,开展纪规学习、警示教育12次。

再次,结合去年局对上效能考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剖析,查找思想意识、工作效能、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和推进措施,并将遵纪守规融入到单位个人日常绩效考核之中,与个人的年度考核成绩、职务晋升、绩效奖励等切身利益直接挂钩,形成系统上下对遵规守纪、凝心聚气拒蜗牛、当奔牛的共识。

二、突出问题,及时提醒,抓早抓小,单独扯袖子

一是在收受信访件中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对人民来信信访件、手机短信信访、来局信访中反映机关或基层单位的一些问题,如:市美术馆公务接待不够规范,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不健全;市淮剧团在单位房屋征收过程中,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单位拆迁需要进一步公开、征求单位职工意见等等,局及时组织核实调查,在没有发现单位或个人有违纪违规的基础上,通过谈心谈话、交换意见等形式,及时对相关单位负责同志提醒,注重管理、工作方式方法的改进。

二是在专项活动、经济责任审计、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今年来,我们根据局工作实际,在市直文化系统主动开展常态化经济责任审计、门面房出租清理、物资管理规范、单位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会所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等活动,目的就是要在各项活动中,及早发现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早的提醒整改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共发现12个问题,报经局党委研究后,以局的名义下发整改通知;对基层单位门面房出租过程中,发现的不规范部门,全程跟踪,督促单位进行整改规范;单位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过程中,有些应当报告而未报的、漏报的事项,及时提醒相关单位和个人按照补报到位,通过早检查、早发现、早提醒,有效杜绝小问题变大问题、简单问题变复杂问题,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三是抓节点督促检查整改。将全年按旬细化24个节点,结合元旦、春节等重点节日,对系统所属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工作作风纪律遵守执行等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结合季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检查,共查找和发现问题9个,下发整改通知6份,即查即改。

三、多径摸排,依规处置,即查即办,执纪红红脸

一是以信访、接访、下转、交办件为基础,调查核实,梳理线索。

2016年上半年,XX案件处分解除1个。共调查、核实、XX信访举报件4件,按时办结省委巡视组交办件1件,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下转件1件,市纪委交办件2件。按照5类处置标准及时处置各类信访举报件。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科技处转交信访件1件,主要反映泰州违规开设高港电视频道的问题。经与市电视台纪委对接、了解,此件为重复信访件,是20xx年省委巡视组已受理并由市广电台纪委和高港区纪委联合XX了结件。为此,我们及时向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作了回复,并向市纪委信访室作了汇报,同时也向市纪委案管室报送了有关线索和回复内容。

二是以经济责任审计、规范物资管理、检查门面出租、重大事件调查为手段,主动出击,摸排线索。主要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1.对在门面房出租管理工作中,原书画院院长徐文藻同志,在任期内,与门面房承租人续签十年补充协议的问题,进行了初步的了解,报局党委研究后,作为违规线索上报,并与市纪委对口检查室进行了报告。并多次与徐文藻同志进行谈话,指出其在门面房出租管理工作中续签的协议是违规的,责令其在自我纠正的同时,主动协调承租人配合单位规范门面房出租事项。

2.对20xx年我局主动开展常态化的经济责任审计情况进行梳理,发现了一些违规问题,报局党委研究后,对基层单位审计结果存在的问题,下发了《常态化审计有关问题整改通知书》6份,督促基层六个单位对照问题,剖析原因,狠抓整改,并限期上报整改情况。2016年3月,我们积极协同市审计局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两次审计共发现了转移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未执行公务卡制度等问题。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与四个单位的负责人进行了严肃的谈话,指出了问题的违规性,并责令四个单位的负责人提高认识,抓紧对存在问题的整改。

3.重点关注物资管理工作。我们在注重财务管理工作的同时,对系统各单位的物资管理工作进行了重点关注。针对基层重钱财、轻物资管理的问题,印发了对市直系统各单位物资管理进行规范和检查的通知,并要求各单位对在帐重要物资进行清点、规范和追缴,从中发现了个别单位的已退休人员长期占用重要公共物资、物资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我们即时与单位管理部门联系,建立物资管理账册,及时收缴相机等重要物资入库。

4.对突发性安全事故时行跟踪。对市文化馆因住建部门交付使用的场馆内,发生掉落物体伤人事件。局纪委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了解,并对有关情况时行跟踪、检查。这是一起因工程质量太差,工程监理、工程管理部门失职、渎职引起的伤人事故,是一起跨部门、涉及住建、工程施工、驻场人员、监理人员的事故,我们按照规定如实上报并提请市纪委牵头查核。

四、抓住实质,顶真碰硬,越来越严,问责出出汗 局常态化经济责任审计和市审计局经济审计,共发现四个问题,暴露了我们基层少数单位,在财务管理工作上陈旧习惯思维严重,学习新规章不及时,管理制度不健全,审批手续、列支程序不规范等,同时也反映出基层单位少数负责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缺少对制度规矩刚性严格的敬畏,总认为只要自己不拿不贪,就不会有什么问题,对职责主体责任和岗位职能主体责任的理解缺乏应知的认识。

为此,我们提醒局党委班子成员根据联系分工单位处室,分别开展四谈活动,以查找自身存在不足为话题,对基层各单位负责人开展逐一谈心活动,通过谈心谈话、相互交流、学习党纪条规等,进一步提高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意识,更新陈旧观念。

针对审计发现基层单位存在的问题,局纪委认真进行分析和研究,结合各自实际,从纪律标准、工作实际、主客观因素等要素出发,按照落实四种形态要求,结合查找出的12个问题,通过领导约谈、调查提醒、通知整改、问责通报等方式,抓早抓小,早提醒、早整改、早处置,先后调查提醒2个基层单位和3名财务人员,通知整改6个单位,约谈4个单位和5名财务负责人。提请局党委研究,决定分别对市淮剧团、美术馆负责人和财务具体责任人,分别给予诫勉谈话问责处理,对市图书馆和博物馆负责人给予提醒谈话,并在市直文广新系统予以通报,反响和振动较大。教育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在实践中得到充分的应证。2016年以来,我们通过抓早抓小和正风肃纪等工作,倒逼所属各基层单位完善和规范各项工作程序,建立和健全各项制度规章。

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督促职能部门,认真组织第七届江苏廉政文化周日及泰州廉洁文化周活动;二、协助党委深入开展在岗不作为 履职不担当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深化系统作风建设,加强明查暗访和监督检查力度,不当蜗牛

三、协助党委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推进系统惩防体系建设,做好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四、探索在基层单位建立纪律监督专员制度;五、严肃政治纪律,严肃部门单位换届纪律,加大对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六认真做好纪检监察组织年度各项绩效考核工作,积极协助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执纪审查安全工作自查报告篇【二】

按照省、市纪委通知要求,我县高度重视,专门成立工作组于2016年3月14日至4月1日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县域基本情况

宜川地处陕西省北部、延安市东南部、黄河中游壶口瀑布之滨,北靠延安宝塔区,南接黄龙,毗邻韩城,东隔黄河与山西吉县相望,属陕北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地形地貌以山、川、沟、塬为主。全县国土总面积2931平方公里,辖4镇2乡,1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11.8万人。

2、扶贫工作基本情况

宜川县总人口11.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8.5万人,县域经济以果业、旅游、油煤气为主。宜川县属黄河沿岸贫困带,于1978年被国家列为老区扶持县,1985年被确定为国家贫困县,2001年被确定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004年被列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截止2015年底,宜川县仍有贫困村77个,贫困户3824户9306人(其中,有劳动能力2247户6561人,无劳动能力1577户2745人)。2014年至2015年,我县共实施移民搬迁、农业综合开发、整村推进等扶贫项目10个,总投资3亿元。

3、扶贫领域案件基本情况

2013年以来,县纪委共受理信访举报294件,其中反映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信访件46件,占信访件总数的15.6%;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案件209件,其中涉及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违纪违法案件23件,占案件总数的11%。这些案例中,违纪违法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为:虚报冒领、侵占贪污、克扣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挥霍浪费等几种。

二、存在问题

(一)虚报冒领,侵占贪污。有的领导干部和基层干部采取对上虚报冒领、对下隐瞒实情等手段,通过群众户头虚报土地面积、虚报补助户数,骗取国家补助资金,最终转入个人名下。一些村干部贪污、挪用、侵占救灾扶贫资金,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套取国家补助款,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林业站原站长羽某某,弄虚作假,谎报瞒报,侵占退耕还林等资金42000元;云岩镇衣善村支书兼村主任张某某,把村集体土地粮食直补面积89.47亩变更到自己和妻子名下,虚报冒领集体粮食直补款37827.27元;秋林镇白浪堡村原支书李某某,侵占村集体资金18165元,非法占有村民XX宅基地证费用3000元;英旺乡党山村支书程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克扣五保户供养款3260元,据为己有。

(二)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有的部门及工作人员官僚主义严重,宗旨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低下,服务质量不高;有的不依法办事,执法不严、执法不公,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一些干部衙门作风盛行、效率低下、办事拖拉,利用掌握的职权吃、拿、卡、要,刁难群众,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还有个别干部不能秉公办事,在评定低保、发放慰问金、专项资金拨付等方面优亲厚友,使应当享受政策的人没有得到政策扶持,这些现象在村级组织中表现明显。如:原阁楼镇民政站站长张某某,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以给村民XX危房改造事项为由,向村民索要36500元;国土资源局副主任科员刘某某,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其亲属XX宅基地手续;云岩镇曲州村支书付某某,用村集体资金为其亲属补偿建房费5000元,比赔偿标准多4000元;县退耕办原主任杨某某,在明知存在退耕还林面积划定有误的情况下,不加以纠正,导致他人冒领国家补助,造成损失;云岩镇史村支书袁某,在国土部门未批手续情况下,同意给村民划分宅基地,致使村民违规修建住房14院,造成土地用途改变,群众利益受损。

(三)克扣挪用,挥霍浪费。有的基层组织及干部收入不记账、隐匿集体收入,随意开支、白条支出,克扣挪用集体资金,导致领导干部从中谋利。如:原阁楼镇平斗村支书贺某某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村集体资金,侵占粮食直补款7506.52元。在农村基层,也存在部分挥霍浪费的现象。如:壶口镇昝家山村支部书记兰某某、村委会主任杨某某,利用村集体款报销外出旅游费用。

(四)服务意识不强。有的部门纪律松弛,群众办事不见人,值班电话无人听,工作状态懒散;宗旨意识淡薄,服务态度不好、质量不高,工作作风简单粗暴,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生冷硬横、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等等。如:街道办干部李某某,在灾后重建申报验收中发现部分村民站在别人新建房前照相,伪造建房照片以获得补助款,李某某没有制止也没有向领导反映,致使未建房的13户村民通过验收。

(五)监管力度不够。损害群众利益的种种表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党委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认识不足,依法依规办事意识不强,落实措施还不够到位;另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上正风肃纪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执纪监督方式方法单一,警示震慑效果不明显。由于乡镇纪委人员流动快,纪委书记专职不专、业务能力不熟等方面的原因,乡镇纪委的职能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在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方面的案件,乡镇纪委自办案件少之又少,甚至有的乡镇没办过一起损害群众利益案件。如秋林镇纪委在2015年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办案数量为零。

三、原因分析

损害群众利益形成的主要原因有主观上的和客观上的,但归根结底,其根本原因就是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的缺失。

从主观上分析,产生损害群众利益现象的主要原因大致可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宗旨意识淡薄。一些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淡薄,想问题没有把群众利益放在心里,干事情没有把群众利益放在眼里,导致决策不合民意,做事有损民利,有的为了升官、保官,搞一些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做出一些损民利己的事。二是法制观念不强。有的因为不学法不学政策,所以不懂法不懂政策,在实际工作中经常违法乱纪,损害群众利益;有的虽然知法懂政策,但工作中不依法办事,不按政策办事,也经常做出一些有损群众利益的事情。三是不良利益驱动。有的是因为当地财政困难,要自己找活路,想着法子弄钱;有的是单位把收费罚款与个人的收入挂钩,多收多罚多得,为了小团体和个人的经济利益,去损害群众利益;有的则是为了所谓的个人政治前途,不顾群众利益去捞取政治资本。

从客观上分析,产生损害群众利益现象的主要原因也有三个方面:一是制度不完善不健全,让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有机可乘。制度不健全是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屡纠屡起的一个重要原因。有的领域制度虽然不少,但制度制定不科学,实际操作性不强,缺乏约束力;有的管理上制度健全,但监督等配套制度不到位,制度形同虚设。二是体制转型政策法规不配套,为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提供了空间。如在农民工工资方面,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后,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农民工的待遇由雇主决定,国家虽有制定最低的工资标准,但其他的劳动保障制度不健全,使农民工合法利益得不到保障。农村土地征用方面,市场经济发展变化,土地资源价值也不断发生变化,国家对征用土地补偿标准调整不及时,导致一些地方以地生财,侵害群众利益。有些地方虽然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但一些监督制度不够完善,损害群众的利益的事还时有发生。三是工作机制存在弊端,是导致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难纠的关键原因。当前,许多领域的工作机制不严谨不规范,随意性大,弊端多。有的工作机制缺乏有效预防和有力惩处措施,有的虽然建立了预防和惩处措施,但由于预防无力惩处不严,在一定程度上反而助长了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盛行。宜川县农村人口多、农村干部多、扶贫政策多,这些政策涉及的资金多、种类多、部门多、范围广,尤其是在个别偏远农村,由于监管不到位,村民不了解政策等原因,极易导致政策落实卡在基层最后一公里。

四、对策建议

有效预防和治理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必须针对其产生的根源,积极探索对策,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方针,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狠抓落实,讲求实效。为了预防损害群众利益,尤其是扶贫领域的不良行为发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工作。

(一)坚持关口前移,狠抓源头治理。为解决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坚持关口前移,结合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工作要求,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同时突出专项治理,强化监督检查,切实从源头抓好治理工作。一是抓好常长二字,开展廉政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各类学习教育活动,向干部赠阅廉政书籍,利用网站、微信平台开设学习专栏,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向全体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型媒体开展廉政宣传教育,切实加大反腐倡廉建设宣传力度。二是以问题为导向,大力开展专项治理。针对群众身边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大力开展专项治理,致力于一个问题一个问题专项解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集中开展组财村审乡监管专项检查、窗口单位收受红包、小金库 和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等专项治理,通过自查自纠、全面检查、重点抽查等形式,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加强基层干部的教育监管。中央的扶贫政策再好,层层下达,最终的落实还是要靠乡镇一级的党员干部。这些基层党员干部职级虽然不高,却对扶贫项目和资金的落地起着关键作用。广大基层干部工作内容覆盖面广,任务繁杂担子重。在当前从严治党新常态下,在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下,唯有对基层干部加强教育,加强监督,加强自我约束,成为一身正气、坦荡干净,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群众父母官,这样才能够带领群众一起脱贫致富,让群众真心点赞,与群众建立水鱼之情,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二)畅通信访渠道,主动接受监督。充分接受社会群众监督,是解决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最有效的途径。在党员干部身边安插眼睛,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将推动党员干部形成遵纪守法的行为自觉。一是完善了信访工作程序。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完善信、访、网、电四位一体工作模式,广泛收集案件线索,积极推行问题线索实行规范化管理,开展重要信访举报问题案件线索集中排查活动,确保问题线索不失管、不失控、不流失。二是疏通渠道,严格贯彻落实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和例行廉政谈话制度,广泛收集信访问题线索。同时通过电视台、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宜川廉政网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公开举报电话,实时跟进报道,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把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到基层群众中。三是仔细核实做好信访反馈工作。对实名举报的信访件,查实后,信访查办人都会联系信访反映当事人,当面做好反馈工作。对反映中查实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矛盾纠纷;对反映中失实的问题也做好了解释澄清工作,避免重复访、越级访的现象发生。

(三)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形成强大震慑。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全面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一是加强组织建设,联动机制实现强化。今年宜川县已经完成了县纪委、监察局第二轮内设机构调整,重组设立了县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合并设立了党风政风监督室,增设了纪检监察三室,新设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中心、信访举报中心,监督执纪机构和人员占75%以上。对7个乡镇(街道办)的纪委书记进行了调整,配齐了乡镇纪委副书记和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同时还要调整全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成员,完善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规范运作程序,促进协调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通过加强与公、检、法、审计等部门的协调,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互补,形成立体预防和惩治网络。二是纪律审查力度不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点查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领域贪污、截留、挪用、侵占、克扣等问题的查处力度,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发生在基层的小错、小案、小节绝不放过,以啄木鸟精神严肃执纪,形成有力震慑。三是纪律审查机制逐步健全。不断推进纪律审查场所规范化建设,加强纪律审查管理,健全纪律审查安全工作规范,加强对审查人员的教育管理,保证审查安全零事故。

(四)强化警示教育,做好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突出强化纪律审查的治本功能,坚决落实查处一个,教育一片。通过 一案双报告、一案一建议、一案一警醒、一案一回访,做好办案的后半篇文章。同时,充分运用反面典型案例来教育党员干部,增强拒腐防腐意识,可以将近年来查处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放在县廉政教育基地公开展示,供全县党员干部,尤其是村委会人员学习观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警示震撼效果。

执纪审查安全工作自查报告篇【三】

督执纪问责是纪委职责的准确定位,是党章规定纪委三大任务的实现路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为此,市纪委六届六次全会提出要以监督责任聚焦年为路径,坚守主责,持续加压。监督执纪问责是做好纪律检查工作的纲,纲举则目张。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这个纲举起来,聚焦中心任务,更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式,全面履行职责。

更新监督执纪理念 坚决挺纪在前

市纪委六届六次全会指出,要从查办大案要案向全面监督执纪问责转变,切实从思想认识、方法措施上跟上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从根本来说,就是要进一步突出执纪特色,坚持挺纪在前。回顾刚刚过去的一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实践,查办案件改为纪律审查,案件检查室规范为纪检监察室,案件线索改称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这些转变不仅仅是名称的变化,更是内涵的深化,体现了职能的转变。

2016年,随着《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两部党内法规正式实施,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务必进一步转变观念,克服以法代纪的思维定式,紧紧围绕六大纪律和五类标准科学处置问题线索,坚持抓早抓小、快查快结,用纪律之尺衡量党员干部行为,用纪律语言描述违纪行为,用党章党规党纪唤醒审查对象,处处体现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工作要求。唯有此,才能把握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才能达到惩处极少数、管住大多数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

实践四种形态 落实从严治党

如果说,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行纪法分开,是管党治党思想认识的一次飞跃,是从严治党的理念创新,那么四种形态的提出和运用,则为落实从严治党提供了有效路径。2015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履行严管严察责任,保持对违纪问题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做到了早发现、早提醒、早查处、早纠正。在全市受到党政纪处分的1104名党员干部中,轻处分772人,占69.9%,重处分259人,占23.5%,移送司法机关40人,占3.6%,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严重违纪的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成为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使得大多数违纪党员止于纪律底线,不越法律红线,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面对落实从严治党、坚决遏制腐败的目标要求,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应把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一方面,要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清理暂存线索,坚决把腐败存量减下来;另一方面,要切实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经常使用组织处理、党纪处分,坚决把腐败增量遏制住,通过推进标本兼治,努力形成良好的政治环境。

从严执纪永远在路上 坚持零容忍

实践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绝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反腐的力度绝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试想连细微的违纪,都要处理,都要问责,对严重违纪甚至违法问题怎会放过?抓早抓小,绝不意味着抓小放大,相反只会是更严,而且是越往后执纪越严。新年伊始,市纪委便查实广陵区政协原副主席陈荣华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问题,并将其涉嫌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部署,要进一步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坚持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行为,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党员领导干部作为重中之重,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着力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

第2篇:守法执纪心得体会

守法执纪心得体会

篇一: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提高依纪依法惩治腐败的能力。当前,长沙市提出了建设“廉洁长沙”的目标,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争当学法敬法守法用法的表率,打造一支过硬队伍,才能理直气壮监督别人,为“廉洁长沙”建设保驾护航。

争当学法知法的表率。法律是社会秩序的保障,是一种宝贵的软实力。实践证明,只有把法律法规学好了、装进脑子了,才能转化为内心的行为规范和工作准则,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执纪。当前,一些党员干部包括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法治观念相对淡薄,还在以人治的眼光看待法治、以人治的思维研判法治、以人治的方式实施法治,显然不符合依法治国、依法执纪的要求。作为肩负监督使命、维护党纪政纪的纪检监察干部,更应该学法、知法、懂法,突出抓好党章、行政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等的学习,提高依法执纪监督的水平。要注重打造学习型班子和学习型机关,把法律知识学习作为干部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营造比学赶超的学法氛围。

争当敬法畏法的表率。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对法的信仰更多体现在对法的敬畏。只有对法律心存敬畏,才能“思”而出乎理智、“做”而有所顾忌、“行”而不忘法纪。一要内化为一种信仰。法律是公平、正义、道德、伦理的化身,是人类对理想境界和美好生活向往与追求的具体体现。纪检监察干部应怀着一颗忠实、诚恳的心,带头崇敬法律,体味法律的含义和真谛,以自身对法的敬畏引导人们相信法律、依赖法律、信仰法律。二要演化为一种文化。纪检监察干部在对待法律、执行法律上应该充分考虑社会民众的需求和感受,尊重社会习惯和传统基因,让敬法畏法形成良好风气。三要羽化为一种理性。对法的敬畏不是缚住手脚畏首畏尾,不是不思进取的循规蹈矩,而是政治上的成熟稳健,是应有的胸襟和作风。时刻敬畏法律,做事就有尺度,行为就有规范,就会自觉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约束自己,在工作生活中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使自己始终保持公道正派的品质,坚守清正廉洁的操守。争当依法用法的表率。纪检监察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和业务性强,依法执纪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一要养成依法用法习惯。强化依法执纪意识,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开展工作,既要在了解的基础上用全、在熟悉的基础上用准,又要在精通的基础上用活。二要坚持依法依规办案。对纪检监察干部来说,“违纪违法”是“高压线”,碰不得;“违规办案”是“地雷阵”,踩不得。要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要求,坚持加大办案力度与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相统一,力求法纪、政治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三要准确定位依法办事。按照“三转”要求,重新审视和准确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的定位,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执法的再执法”,把握重点,突出主业,严格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办事,加快推进职能、方式和作风的转变。

争当守法护法的表率。执纪当先守纪,正人必先正己。法律是人们最起码的行为规范,也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带头遵守的行为准则和基本底线。首先,要摒弃特权思想。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要主动接受监督,坚决克服特权思想,反对特权行为和特权现象,将自己置于法律约束之中和群众监督之下,不当特殊公民,自觉地无条件地遵守法律。其次,要带头遵纪守法,要求别人做的自己带头做,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能越雷池半步。第三,要敢于捍卫法律。己正方能正人。纪检监察干部该碰硬时必须坚决碰硬,对违背原则和明显有问题的事情要敢于说不,坚信邪不压正,勇于并善于排除干扰和阻力,真正做党纪国法的有力“捍卫者”和经得起考验、战斗力强的反腐“铁军”。篇二:学习遵纪守法心得体会

学习遵纪守法心得体会

学习遵纪守法心得体会一:遵纪守法,安全教育心得体会

通过对《遵纪守法,安全教育》的学习,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我就感觉,现代社会整体治安复杂化,各种社会问题集中出现,人们对社会及生活的不满通过各种极端方法表现出来。就拿大学校园来说,每年因各种矛盾或纠纷而报复、跳楼、自杀的案例越来越多。但是,对步入大学校园的我们来说,我们应该做的是学会独立面对社会,独立生活,学习知识,增长技能,而一切的前提还是我们“健健康康”的活着,平安比什么都重要!

大学生交通安全一般指大学生在校园内所发生的人身安全性问题。只要有行人、车辆、道路这三个交通安全要素存在,就有交通安全问题,就会存在,就会造成严重后果,断送美好的前程,甚至生命。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形式有以下几种:(1)注意力不集中。表现为行人在走路时边走路边看书边听音乐等。(2)在路上进行球类活动。大学生精力旺盛、活泼好动,即使在路上行走也是蹦蹦跳跳、嬉戏打闹。(3)骑“飞车”。为了追求刺激在校园内把车子骑得飞快。为了避免这样的事故在校园内发生我们应该做到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除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掌握基本的交通安全常识外,还必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才能保证安全。

以下两点也是大家必须掌握并要在日常生活中严格遵守的。对每一名大学生来说,在校园要时时注意用电安全,严格遵守校园及公寓“安全用电”相关制度。谨防火灾,发生火灾后,头脑要冷静,理性逃生。另外,我们必须提高财务安全意识,做好防盗、防骗、防抢等防范工作。在校园谨防顺手牵羊、溜门串户、翻墙入室、溜门撬锁、窗外钓鱼、插片开门、偷配钥匙等行窃方式;平时谨防入室盗窃、扒窃、网络盗窃等,确保自己的财产安全。

我认为身体不受伤害的安全这不是安全的全部。即便是一个具有健全的体格的人,如果他的思想道德水平低下、明辨是非能力不强,既有拉帮结派之嫌,又有醉翁喝酒之意;如果他不明不白逞义气、惹事端,不但喜好随波逐流,而且希望出点乱子;这表现出来的就是思想上的安全问题。无论是人身安全还是思想安全,亦或是行为安全,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结果的残酷性。交通事故,体育活动意外伤害事故,课间游戏追逐打闹偶发事故,轻者可以伤及体格,重者能够危及生命,它们造成的后果是残酷的。可是思想道德的残缺、行为方式的越轨比体格不健全更可怕。因此,健康的心理对每个大学生来说至关重要。这就要求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一方面应该注意合理饮食和身体锻炼,另一方面更要陶冶自己的情操,开阔自己的心胸,避免长时间处在紧张的情绪状态中。所以我们要做到身心都健康才符合安全教育的要求。

生命只有在安全中才能永葆活力,幸福只有在安全中才能永具魅力。安全构筑了我们美好的家园,成为连接亲朋好友的纽带。通过学习遵纪守法,安全教育,我再一次深刻的休会到:在安全的问题上,来不得半点麻痹和侥幸,在安全的问题上,我们必须要防范在先、警惕在前,必须要警于思,合于规、慎于行;必须要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必须要筑起思想、行为和生命的安全长城。生命是惟一的,是宝贵的,世界因为有了生命而变的精彩!

>学习遵纪守法心得体会二:遵纪守法心得体会>>(1133字)

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我意识到:

一、自己对于反腐倡廉遵纪守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二、区分腐败现象的能力尚有所欠缺;

三、对相关规章制度理解有待加强。因此,我认识到,应当在自己以后的工作当中,认真总结案件回头看中的一些案例,引以为戒,做到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严格督促自己的做法,严格遵循各项规章制度和法令法规,为促进信用社的各项工作得到健康的成长做出自己的贡献。

改革开放30年的成长,我信用社的经济、文化以及党风建设等各地方都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夺取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胜利,必须以科学成长观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反腐倡廉建设。

第一,坚定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和决心。

正确认识形势,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基础和前提。对于当前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我们必须看到两个地方:一是成效比较明显,必须坚定信心。通过这些年来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员工违纪案件有所减少,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提高,要继续坚定反腐败必胜的信心。二是要清醒地认识到,形势仍然严峻,必须坚定信心。我信用社正处在高速成长的起步阶段,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消除。反腐倡廉建设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既要树立忧患意识,增强紧迫感,又要坚定信心,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

第二,将案件回头看中的违规犯法案例作为前车之鉴。

通过案件回头看的学习,结合我信用社之前发生的一些案例,认真总结当中的过程、缘故及教训:缺乏精神文明的学习,未能意识到信用社各种规章制度的重要性,一味沉溺于物质生活的享受,私欲膨胀,从而背弃职业操守,偏离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方向,以手中的权力当做谋私谋利的工具,通过收受贿赂,权力私相授受,逐渐成为贪得无厌,腐化堕落的贪污罪犯,前事不忘后事之师,通过对这些案例的学习,给我扎实的上了一课,应当加强个人的精神文明建设,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提升对糖衣炮弹的抵抗力,努力学习相关规章制度,并积极运用到自己的工作生活当中,时时刻刻提醒自己工作的宗旨是“为三民服务”,坚持“以社为家。社兴我荣”的思想,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和自身警省能力,坚持把好权力关,金钱关,人情关,杜绝任何形式的腐败做法。

第三,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反腐倡廉建设

当前反腐倡廉建设面临不少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的腐败做法令人防不胜防,形势需要我们用新的眼光审视、判断和分析,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反腐倡廉遵纪守法的各项工作;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办法,实现信用社各项工作阳光运营,在加强监督上要有新措施,在查办案件上要有新动作;创新体制机制,在坚决惩处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实现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创新,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就。

>学习遵纪守法心得体会三:遵纪守法 心得体会>>(979字)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才能社会安定,经济发展。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人走在马路上行走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被车撞伤,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为,世界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

学校也有学校的“法”,学校里的“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有的同学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他们对校纪校规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中学生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方面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抽烟喝酒、沉迷网络、旷课、偷窃、为一点小事结伙打架等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好的校园人文环境。这些违反校 规校纪的同学并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命运。命运不是一种偶然,而是行为的必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以善小而不为,以恶小而为之,积小恶成大恶,最终必然自食恶果。现如今青少年犯法已成为我国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势在必行。遵纪守法是人生最有价值的一种资源。人对社会有多大贡献,他就有多大价值。在这个意义上,做一个懂得遵纪守法的人并不“吃亏”。一个有法制观念的人,他的守法行为能够促进他的人生发展,并且有利于他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就好象,如果你诚实可靠,那么你就会获得大家的信任。这样,你做任何事情就顺利得多。如果你关爱他人,你就容易得到别人的关心,从而形成有利于合作的环境和氛围。如果你保护自然环境,宜人的环境就是对你德行的回报。因此,我们要从生活点滴做起,树立正确的荣辱观。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作为新时期中学生的我们,在学习中、生活中,都应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牢固观念,摆正自己的位置,端正自己的态度。一个真正有教养的人,是一个爱自己,爱他人,爱社会,爱国家,爱民族的人。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生活才会更加地美好。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一起携起手来,共同营造一个美好的明天,做一个新世纪的遵纪守法的合格的中学生。篇三: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提高依纪依法惩治腐败的能力。当前,长沙市提出了建设“廉洁长沙”的目标,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争当学法敬法守法用法的表率,打造一支过硬队伍,才能理直气壮监督别人,为“廉洁长沙”建设保驾护航。争当学法知法的表率。法律是社会秩序的保障,是一种宝贵的软实力。实践证明,只有把法律法规学好了、装进脑子了,才能转化为内心的行为规范和工作准则,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执纪。当前,一些党员干部包括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法治观念相对淡薄,还在以人治的眼光看待法治、以人治的思维研判法治、以人治的方式实施法治,显然不符合依法治国、依法执纪的要求。作为肩负监督使命、维护党纪政纪的纪检监察干部,更应该学法、知法、懂法,突出抓好党章、行政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等的学习,提高依法执纪监督的水平。要注重打造学习型班子和学习型机关,把法律知识学习作为干部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营造比学赶超的学法氛围。

争当敬法畏法的表率。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对法的信仰更多体现在对法的敬畏。只有对法律心存敬畏,才能“思”而出乎理智、“做”而有所顾忌、“行”而不忘法纪。一要内化为一种信仰。法律是公平、正义、道德、伦理的化身,是人类对理想境界和美好生活向往与追求的具体体现。纪检监察干部应怀着一颗忠实、诚恳的心,带头崇敬法律,体味法律的含义和真谛,以自身对法的敬畏引导人们相信法律、依赖法律、信仰法律。二要演化为一种文化。纪检监察干部在对待法律、执行法律上应该充分考虑社会民众的需求和感受,尊重社会习惯和传统基因,让敬法畏法形成良好风气。三要羽化为一种理性。对法的敬畏不是缚住手脚畏首畏尾,不是不思进取的循规蹈矩,而是政治上的成熟稳健,是应有的胸襟和作风。时刻敬畏法律,做事就有尺度,行为就有规范,就会自觉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约束自己,在工作生活中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使自己始终保持公道正派的品质,坚守清正廉洁的操守。

争当依法用法的表率。纪检监察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和业务性强,依法执纪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一要养成依法用法习惯。强化依法执纪意识,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开展工作,既要在了解的基础上用全、在熟悉的基础上用准,又要在精通的基础上用活。二要坚持依法依规办案。对纪检监察干部来说,“违纪违法”是“高压线”,碰不得;“违规办案”是“地雷阵”,踩不得。要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要求,坚持加大办案力度与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相统一,力求法纪、政治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三要准确定位依法办事。按照“三转”要求,重新审视和准确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的定位,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执法的再执法”,把握重点,突出主业,严格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办事,加快推进职能、方式和作风的转变。争当守法护法的表率。执纪当先守纪,正人必先正己。法律是人们最起码的行为规范,也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带头遵守的行为准则和基本底线。首先,要摒弃特权思想。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要主动接受监督,坚决克服特权思想,反对特权行为和特权现象,将自己置于法律约束之

中和群众监督之下,不当特殊公民,自觉地无条件地遵守法律。其次,要带头遵纪守法,要求别人做的自己带头做,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能越雷池半步。第三,要敢于捍卫法律。己正方能正人。纪检监察干部该碰硬时必须坚决碰硬,对违背原则和明显有问题的事情要敢于说不,坚信邪不压正,勇于并善于排除干扰和阻力,真正做党纪国法的有力“捍卫者”和经得起考验、战斗力强的反腐“铁军”。

第3篇:秉公执纪心得体会

秉公执纪心得体会

【篇1: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

平昌县农保局 王浩然

今晚,观看了我市巴中电视台 ?火红七月〃盛夏廉风?廉政文艺晚会的直播。晚会以反腐倡廉为主,把反腐倡廉的内容编成剧、谱成曲,在宣传教育形式上具有独特的创新,通过这种宣传的方式,让老百姓深入地了解党中央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的宣传。

通过歌舞、戏曲等艺术形式,从不同侧面反映了巴中市近年来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所取得的成效。整台晚会主题鲜明,集思想性、教育性、艺术性于一体,让党员干部和群众在观看节目、即享受艺术 ?廉洁〃巴中?为主题,分《红》、《廉》、《家》三个篇章。又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廉政文化教育。

在文艺晚会中作为开篇序曲精彩亮相,让我感受到了巴中强劲的发展势头和活力,并展示了400万巴中儿女凝心聚力,奋力推进?‘两化’互动、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的激情。一曲感人肺腑的《活着》唱出了大巴山儿女的心声,80年前的革命星火依然熊熊不灭地燃烧在巴山儿女的心坎里;80年来,红军精神薪火相传,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巴山儿女。

王瑛同志短暂而光辉的一生,塑造了一个优秀共产党员、基层领导干部、纪委书记廉洁奉公、执政为民、秉公执纪、恪尽职守的光辉形象。歌曲《你是一片红叶》再现了新时期

党的纪检监察干部的优秀代表——川剧灯戏《裁师爷》讲述了一身正气的县官公平、公正选人用人的廉洁奉公故事;音诗画《砥柱傲中流》以平昌?9〃18?特大洪灾为背景,讴歌了在洪灾到来的危难时刻,广大党员干部以忘我的精神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可歌可泣的高尚情操。戏曲联唱《正气歌》将京剧《包公》、《红梅赞》、《智取威虎山》巧妙串联,表现了我国历史上清廉的官员,受到后人的尊重和爱戴,贪污腐败被后人所唾弃。独舞《竹》以抽象的舞蹈艺术形式,寓意做人犹如青竹清峻不阿、高风亮节、清淡高雅、一尘不染。小品《我爱我家》讲述了一领导干部接受贿赂,女儿知道后,悄悄将赃款退还的故事。小品诙谐幽默、引人深思,深刻诠释了有廉才有家的深刻道理,更让廉洁巴中的理念深入人心,既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又为巴中?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愿这廉政之风随着歌声吹遍巴山大地,使廉政精神真正地深入人心,起到鼓舞人、教育人、鞭策人的作用。

通过今晚观看后自己会在工作和生活中,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权利观,不为自己谋取私利继承我党的优良传统,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从严格要求自己。

【篇2: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心得体会】

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忠于法律是人民警察的政治本色,也是人民警察入警誓词里最铿锵有力的诺言,但如何在行动上做到对党、对祖国、对人民、对法律负责,是我们每位人民警察面临的最大挑战,既然从事了人民警察这份职业,就要爱这份职业,尊重这份职业,其职业精神就是对社会、对国家、对人民的态度,它蕴含着使命感、责任感、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首先,要正确认识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忠于法律的深刻含义,忠诚是根本。忠诚即人民警察对党的忠诚、对祖国的忠诚、对人民的忠诚和对法律的忠诚。人民警察为人民,时时处处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大于一切、高于一切、重于一切的位置上,必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必须模范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外政策,必须按照勤务流程履行职责,做到政治合格、立场坚定。人民警察是党和国家的忠诚卫士,是人民的公仆,除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其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能在忠于党、热爱祖国和服务人民之上。

对党忠诚是由人民警察的性质决定的。我们知道,全世界的警察都具有共同的性质:一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统治阶级实行专政的工具。二是国家强制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警察是军事和行政的结合体,兼有武装和政府行政管理的性质。警察的强制力是国家通过法律赋予的,警察的强制力又是实施法律的有力保障。)三是警察的基本任务是维护国家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国体的这一性质,决定了我国的人民警察的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我国国家意志的忠实执行者;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执法力量。这一性质和特征决定了警察只有与党保持一致的权利,没有与党唱反调的任何理由。实际上,不仅仅是中国共产党这样要求自己的警察,任何国家都要求警察无条件地忠于国体。我们的原则是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是党指挥枪,而不是枪指挥党。人民警察只有对党忠诚,即坚定信念、听党指挥,维护宪法,忠于祖国,才能自觉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

其次,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服务人民是人民警察的根本职业宗旨和职业责任,是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的核心。党的宗旨也是我们人民警察的宗旨。人民警察来自于人民,人民警察就要服务于人民。人民警察必须依*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委领导下的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是公安工作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突出特色,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性质和公安工作的路线和方针。所谓群众路线,是指公安工作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

线。热爱人民是思想感情基础,甘当公仆、爱憎分明、除害安良是具体体现。首先,没有热爱人民的思想感情基础是不行的。其次,热爱人民的思想感情不是也不应该是空的,它应该而且必须通过一定的行为表现出来。通过什么样的行为表现出来呢?通过甘当公仆,爱憎分明,除害安良的行为表现出来。这也就是说,热爱人民是服务人民的思想感情基础,而甘当公仆,爱憎分明,除害安良是服务人民的具体体现。人民警察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是公仆与主人的关系,是鱼水关系。关于这一点,哈尔滨东莱现任派出所所长孙富民讲的特别好。他讲:我们跟老百姓的关系不仅是鱼水关系,更是父子关系、母子关系。民警真正把人民当作自己的生身父母,那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因为,子女为父母服务永远是没有任何价钱可讲的,而且不论为父母付出了多少都是应该的。如果离开了人民群众这块“沃土”,也就没有了东莱派出所。同样,公安工作也就成了无源之水。(在哈尔滨人们愿用外区的大房子换东莱的小房子)。2、甘当公仆就要便民利民多做好事、实事。好事,就要以便民利民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甘当公仆要求我们必须不断创新,以适应人民群众不断变化的需要。创新是一个国家民族进步发展的灵魂,也是公安事业进步发展的灵魂。东莱派出所、漳州110、济南交警等全国先进典型无不充满着创新的精神。辽宁抚顺万新派出所李贵波推出的“首警制”,又成为人们 关注的热点。

最后,严格遵守“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你对党忠诚,热爱人民,必然要在执法过程中,秉公执法,清正廉明。秉公执法和清正廉明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只有做到清正廉明,才能做到秉公执法;而要秉公执法,必须要清正廉明。在古希腊神话中,法律(正义)女神忒弥斯蒙着双眼,一手持剑,一手持天平。蒙着双眼是因为她不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保持着中立;天平则象征着公平;剑则象征着斩除邪恶势力。可见,忒弥斯的全部象征意义就是公正。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既是我们人民警察的本分,更是搞好警民关系的基础。秉公执法的含义:“秉”:有拿着、握着、掌握、主持等含义。“秉公”就是依照公认的道理或公平的标准。“秉公执法”就是在执法过程中,按照公认的道理或公平的标准执法。秉公执法是指人民警察在执法活动中,一切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重,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规定查处案件和问题,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公安机关是国家重要的执法机关,秉公执法是人民警察的根本职业要求和职业责任。秉公执法的核心是个“公”字,即要求我们做到出以公心,公正无私,不为权势、金钱、私情和其他私利所动,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铁面无私,执法如山,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尊严。

【篇3:学习余延安事迹心得体会】

学习余延安事迹心得体会

今天机关支部结合“两学一做”组织学习会,播放了淳安县纪委案件审理室原副主任余延安同志的先进事迹,并通报了丽水两起党员干部违纪的案件,予以警示。学习会结束后,感触颇深,同为党员干部却有着截然不同形象。作为一个在案审工作多年的纪检干部,对于延安同志事迹尤为钦佩。

延安同志平凡而不平凡,他普通却不普通,他用行动用生命见证了忠诚、使命和担当。他的所作所为,看不到惊天动地的丰功伟绩,看到的只是余延安多少年如一日兢兢业业坚守在监督执纪一线的小事,案审工作事关案件定性量纪律,对于案件质量进行监督把关,在纪委案件办理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案审工作责任重大,案审人员必须严谨、专业,加班加点对于案审人员是常有的事情。因为长期超负荷的工作,延安同志患上糖尿病,但是不到一个星期就回来上班,身患重病仍旧坚守岗位,是什么让他对工作难以割舍?我想唯有责任、使命和担当。工作着是最美丽的,追忆余延安,最忆的是他对默默无闻岗位的坚守。

他坚持原则、秉公执纪,经他审理的七、八百件违纪案件,没有发生一起申诉复议。他所办的每一起案件,浸透着心血和汗水,包含着对法律和正义的执着,充满 着对待工作的热爱与热情,他为我们树立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他的廉洁精神与媒体揭露出

来的领导干部腐败案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些腐败分子在社会活动中把自己的身份抛在脑后,放弃了学习,把廉洁丢在脑后,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出现了只讲利益,不讲原则;只讲交换,不讲规定的不良信念。作为一名纪检干部,我们要把党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渗透到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

还有数不尽头的平凡但不平淡的小事,一次反馈129个信访问题,去世前1小时还在讨论案件等等。

这些看似平凡的小事,于朴实无华之中彰显了一个优秀共产党员的本色,展现了一个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的风骨,见证了一个爱岗敬业的党员干部的气节。他的行动诠释了什么是忠于职守、责任担当。

在学习延安同志精神的过程中,始终没有发现其工作与生活中有过豪言壮语、轰轰烈烈的举动,有的尽是淡泊名利的情怀、向上向善的力量和严于律己的品格。“自己的事情,不去麻烦组织;公家的便宜,一分不能沾。”这就是他为人处事的品格。

作为一名纪检干部,我们必须学习延安同志一心为党、衷心尽职的品格,秉公执纪、敢于亮剑的担当,干净做事、坚

守廉洁的操守,唯有真正领会延安同志的精神实质,才有希望让自己成长为一名忠诚、干净,敢于担当的纪检干部。

第4篇:某纪工委以来执纪审查工作报告

中共西安市临潼区XX街道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关于2013年以来纪工委监督执纪情况的报告

2013年以来,在区纪委和街道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XX街道纪工委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纪委会议精神,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充分履行纪检监察的各项职责,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力地推动了街道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认真学习中省市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上级精神上来,不断深化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认识,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及时召开街道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同辖区各村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能力作风建设责任书》,细化目标任务,层层传到压力,全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落实“三个助力”,强化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街道纪工委在落实“三个助力”工作中,严格按照《问责条例》《脱贫攻坚问责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加大对扶贫脱贫、生态环境保护和规范市场环境等领域各类违规违纪问题的监督检查和处理的力度。严肃查处精准扶贫脱贫中存在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包扶部门帮扶工作不扎实,作风漂浮、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保护生态环境方面严查贯彻落实

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等问题;违反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生态保护规划等问题。坚决减少存量、遏制增量,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为“三个助力”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三)纪律审查工作情况。坚持有案必查的原则,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执纪办案。通过监督跟踪、群众来信来访等手段,积极寻找案源,加大办案力度,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案件,对发现的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5年间共受理各类线索30件,完成初核线索30件。立案18件,结案18件,其中,2013年1件,2014年2件,处理3人,2015年处理1件,处理1人。2016年2件处理3人,2017年立案5件,处理6人。2018年立案7件,处理7人,给予党纪处分25人,其中通过查办案件,教育了党员干部,不想腐,不敢腐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形成。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

(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整治“四风”工作情况。纪工委把抓紧要节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既持续释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不变信号,又成风化俗地推动好作风成为习惯。2013年以来,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中秋等重要节点,通过印发通知、召开会议、制定方案、通报曝光等方式,早部署、早提醒。围绕节点假期,运用多种形式划出高压线,打好预防针,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创新方式方法,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监督检查,加大节日期间明察暗访力度,采取快查快处等方式,督办解决发现的问题,净化了节日风气。

(五)“四种形态”运用情况。党工委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把践行“四种形态”紧紧抓在手,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纪工委积极协助党工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挺纪在前,对涉及党员干部的反映问题,按照“听到的就过问,有信访就核实”的工作要求,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变为大问题。纪工委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回避问题,对36人提醒谈话。

(六)纪工委建设情况。一是加强纪检组织工作保障。街道纪工委现有成员5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人、专职纪检干部1人,兼职委员2人。纪工委设立有专门办公场所,配备计算机、打印机、电话机、保密柜等必要的办公办案设备。

2018年年底,街道标准化谈话室与同志式谈话室正式投入使用,对谈话室确定专人进行管理,制定并完善了《审查调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规章制度,对谈话室使用、谈话纪律、责任追究等作出明确规定,做到程序合规,有案可查,为谈话室的合理、规范、有效使用及审查调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不断促进纪检干部素质能力提升。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扎实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项教育活动,帮助纪检干部树立了“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自律意识。并通过参加业务培训,学习会、季度例会等多种形式,引导街道纪检干部深刻反思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切实提高纪检干部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三是推动村监会认真履职。面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等制度,为村监会在权力运行过程中发挥监督作用提供了依据。改变了以往流于形式、应付了事的兼职监督,实现了监督有内容、有力度、有实效的专职监督,为XX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注入了新活力

二、存在问题

2013年以来,XX街道纪工委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发挥作用,主动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的工作与区纪委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廉政教育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自律与他律、教育与管理的结合还不够紧密。二是信访举报渠道还可进一步拓宽,基层干部与群众之间的关系还需进一步密切。三是钻研纪检监察业务不深,创新工作少。四是对村监会管理不严,村监会工作积极性不够高主动性不够强,作用发挥不明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查处群众身边“微腐败”作为纪工委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紧盯与群众联系紧密的关键岗位和人员,从严从快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微腐败”成为过街老鼠、无处藏身。

(二)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认真受理来信来访,及时分析、研究和处理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进一步拓宽案源渠道,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寻找案源,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增强查办案件的能力尤其是自办案件,提高办案质量和执纪水平。

(三)加强纪工委自身建设。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认真执行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八个严禁”的要求,执行党规党纪和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建设一支纪律严明、干部群众信任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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