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处警工作心得体会(精选8篇)_在工作中的心得体会
接处警工作心得体会(精选8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在工作中的心得体会”。
第1篇:接处警心得体会
今天在所领导安排下,我向各位领导和同事谈谈我这几年到派出所来值班个人心得。我向大家汇报题目是:揪心的110。谈这个心得,不是我做得好谈这个心得,而是把我个人的工作体会向大家倾诉一下,集思广益把派出所值班工作做好。
派出所值班是公安机关一线一项重要工作,随着110接处警工作日益深入人心,人民群众也更加熟知与依赖110,对110的期望值越来越高,由此对派出所值班接处警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上级对110接处警要求严格,要求接处警做到:“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要求派出所民警打击犯罪、服务人民并重。
作为公安机关最基层的派出所工作,值班民警又是直接面对公安工作的一线,苦与累只有装在心里,报警人是不会理解的,有时还会说怪话。特别是有时还要挨骂、挨打。这要求我们值班民警在工作中学习同事的经验和教训,与故意刁难的人斗智斗勇。再一个就是要准确定位,摆正位置。首先是找准工作在人生中的定位。人的社会价值不仅仅通过工作体现,不必被工作中的不顺弄得情绪不好,更不能让家人、同事或朋友成为你宣泄的对象。二是找准工作中个人与群众关系的定位。要从思想深处确立群众的主人地位,摆正自己的是服务位置,真正从内心接纳群众,培养对群众感情,对群众事情感同身受,从而使群众与自己形成良性互动。在到公安机关工作这几年,感受最深的是2010年罗祝香的打架纠纷和去年10月8日我值班到西湖一村茶楼出警被王健挨打一事。我挨打后,约十来天时间,我是想不通的,憋得一肚子气。为了缓减压力,我找陈所长、教导员、张娟张主任谈心倾诉。为什么要找领导倾诉,我是这样想的。一是这是工作上的事。二是不想把工作上的委屈带到家里,让家里人为我工作上的事操心、担心。不知对不对,也许有时找家人倾诉效果更好些。再后来我为什么不叫上朋友亲戚来与他们理论,事情闹大了,领导也许会怪罪于我不相信组织,还好十来天的时间我走出这件事的阴影,这是身体上的累。再一个就是精神上的累,罗祝香的打架纠纷让给我印象深刻是,一级一级开会调度这个案子,压力大,我当时就是一心想把案子搞完结,让这烦心的事情早点结束,结束精神的累赘。
在值班接处警中,我是要向大家学习的。我觉得派出所值班:
一是值班要有快乐的心态。我们值班是24小时,这一天从接班开始就有责任,有责任就有担心。所以我们值班这天就要安定下心,遇事冷静,服务快乐。值班这天,我一到值班室,莫名其妙担心起来,心里老是在想今天电话莫响、,搞得心情烦躁。值班这天接警多,辛苦之余,为减压减负,或看书、或玩游戏分散注意力,放松缓解精神压力。但上级规定上班时间不准玩游戏,所领导也多次强调不能在值班室电脑上玩游戏。放松心情只有看书和与同事聊天开玩笑了。
二是忍辱负重处好警。电话一响,忙得够呛。我们值班的就怕电话响,电话一响就有得忙了。特别是打架警。打架警情开始一般是双方争吵,争吵过后逐步发生打架,打输了一方就报警。若双方在打架中没有明显高低时,我们民警接警后,双方都会说自己有理,若我们说句公道话,一方感觉对自己不利,马上就会与我们民警吵。矛盾就转向我们民警,开始找民警做得不到的地方。我觉得我们值班的也不要怕说公道话。公道自在人心。我感觉打架纠纷,双方争来争去,各说各有理,就是派出所没理。最后就找派出所的茬。
二是案件警。失主财物被盗后,心情肯定是不舒服。有些失主理解我们民警辛苦不会说什么。若遇到不理解的,牢骚、怪话找我们值班民警发涉。我们也只能忍心吞气听着。与其理论也只能落个再找气受。我就接到一个在娱乐场所工作的人因放在宿舍的笔记本电脑被盗,我出警受理后,过了几天,不知他怎么知道我的电话,就打电话给讲他的笔记本电脑找到没有,我就讲我们还在帮你查,没找到。他又讲你们查到什么程度了,我就给他讲我们把勘查的现场有价值的在盘查,我就问他有没什么新的线索提供。他就开始讲怪话。过了几个月后,他在晚上3点钟报警说宿舍进贼了,我到现场经过勘查后,发现他是报假警,我想骂他一顿或把他叫到所里来调查来折腾他,又想到以后我值班时,晚上2、3点又打110叫我出警折腾我,工作性质不同,忍这口气算了。
三是求助警。求助警中一是老人迷路,我接过多次的老人走失警,走失老人大都是有老年痴呆症,说不清自己的名字,家人姓名、住址、电话等,好不容易找到老人家后,有些家人还感谢你,有些子女不孝的还故意刁难;二是流浪无助警。救助站工作人员一般不到现场,只有我们110接警就要到现场,还有时间要求,我也曾在出警现场听到一些坏心眼的人讲:“有事打110,民警走是咯滚。”我不知道这是在群众中是好印象还是差印象。
四是接一些喝醉酒的酒癫子和精神病人闹事的。在常胜中路的建设银行的家属楼,有一个叫董一夫的吸毒人员,脑袋吸毒时吸坏了,有一次喝醉了酒,就拿了一把锤子和一把菜刀,跑到楼上锤邻居的门,邻居吓得报警说门快锤开了,不得了会杀死人,快来,110派我们出警,我带一根甩棍到现场,走到楼上时看到董一夫时,他看到我们来就讲,不要再上来,并挥锤子和刀。没办法我也不敢靠近,当时是陈所带班,我就打电话给陈所报告,陈所就要我请求市局110支援,市局巡特警来后,带了盾牌和叉子,这样才不伤到自己和精神病人,才把他制服。
三是耐心细致做好值班遗留工作。辛苦一天后,若这天值班警少,我们录警信息和案卷也少,没有后遗症。警多、纠纷多还得忙几天。
几点建议:
一是要深怀一颗爱心。作为派出所值班员,在接处警工作中,应自觉站在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想群众之所想,给群众之所需,帮群众之所求,变受理为服务。深刻领悟“执法为民”的深刻内涵,明确自己不仅是执法者,也是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具体落实者。在处理群众报警过程中,既要善于用法,又要学会用情;既要与人民群众心连心,又要与人民群众心换心。充分了解报警群众最迫切、最希望解决的是什么?从而有针对性地处理和解决群众亟待解决的问题,真正赢得群众的信任。
二是要掌握一定的心理常识。作为派出所值班员,如果不了解报警人的心理,仅按照工作规定或规则办事,不注重方法,接处警工作质量就很难保证。懂得一些基本的心理学知识,在出警现场可以稳定报警人情绪的方法,是做好接处警工作的重要保障。
三是注意方式、讲究技巧。一是要避免现场无语言。对当场发生的违法行为,处置民警应尽可能地予以阻止,现场民警应在言语、气势等方面控制现场、稳定现场局面。民警在现场处置过程中要抓住问题的主要矛盾,言语要做到有力、有理、有说服力。语言内容要得当、得体,做到不激化、不定论、先钝化、后处理。先期处置时耐心听取,不随便表态。
社会需要110,110也离不开社会的理解和支持。110现是有求必应,如小区有一棵枯树死了,居民不会叫绿化园林办处理。一个流浪者求助不会打电话向救助站求救。路边有一个人饿晕,好心人不会向救助打电话。房屋漏水,不会找社区居委会。都会拨打110。最终是落到派出所值班民警身上。派出所值班是110的执行者,派出所苦不苦,警察也有舒服的;派出所累不累,警察也有铁打的。基层派出所的酸与甜只有在派出所工作的人才了解。我们工作的苦与累,就当成为报警人排忧解难,为民服务,助人为乐。
讲的不好请所领导和同事批评纠正。
第2篇:接处警心得体会
接处警心得体会
【篇1:浅谈110接处警】
接处警工作是公安派出所开展各项警务活动的基础环节,也是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的首要环节。接处警的水平直接影响到案件、纠纷处理的效率。更直接关系到公安派出所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俗话说:鼻子低下就是路。在实践中,我感到:在接处警的工作中,不会说不行,处警方式得当、语言得体,往往三言两语就可以处理好;如果方法不妥、言语不当,往往会把简单的情况变成了复杂的问题,增加了处理的难度,并可能引发信访投诉。近年来各类警情不断增多,形势越来越复杂,对接处警工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下面结合工作实践,仅就接处警工作中的语言沟通技巧与大家做以交流。
一、当前民警在接处中使用语言时容易出现的问题
经验往往源于失误,教训常常出自错误。结合我个人了解到的情况,我感到基层民警在接处警中的语言沟通容易出现的失误和错误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1、讲话“跟不上趟儿”,容易“压不住阵脚“。
部分民警,尤其是某些年轻民警的接处警经验不足,一到警情现场,感觉无从入手,无从说起,而纠纷当事人双方则滔滔不绝,公说自己理正,婆说自己理直。民警在接处警中难以阻止现场纠纷,有的甚至在民警到场后,纠纷继续恶化,引起打斗,导致局面失控,甚至将矛头转而指向处警民警,并容易造成对民警的不满。
2、讲话“冷、硬、横、推”,容易造成群众不满。由于处警量大,个别民警产生厌烦情绪。这种负面情绪如果稍不注意,就可以把握不好说话的口气,极有可能出力不讨好,特别是不同性质警情交叉处置时,民警心理状态一时难以及时调整,有可能带“气”出警,说出过头话,误伤群众感情。比如刚处理完一起“不讲理”的纠纷,接着再去处置群众求助,民警情绪如不能及时调整,到了新现场,就会显得态度生硬,让群众觉得没有人情味,给以后的工作带来被动。另外,有时当事人情绪激动时,接处警人员不能也不跟着激动,而有的民警没有这方面的经验,情绪往往受到当事群众的影响,继而说“狠话儿”,引发群众更大的情绪。
3、讲话不分对象场合,容易惹上不必要的麻烦。接处警工作是一项与群众面对面打交道的工作,接处警民警应根据不同对象、场合,语言必须适中,以情感人。有的时候要讲俏皮话、风趣话,有的时候要讲圆场话,有的时候要讲慰问话等。若讲话时不注意对象、场合,常常在处警之初容易引起当事人的厌恶和反感,导致后期的处警工作不能正常展开。我个人认为,在办案的时候,应说的话要说,不该说的话一句也别说,说了就会“犯说道儿”。
4、讲话缺乏法律依据,容易引起当事人误解。当前,接处警工作的覆盖面很广,经常会遇到民事纠纷及与警察业务涉及较远的问题,部分处警民警在应对此类问题时,仍凭以往的处警模式,在相关法律法规似懂非懂的情况下,轻易答复当事人,往往语言中带有明显的失误和错误,一旦遇到媒体、律师或“内行人”时,常常被人“贻笑大方”,甚至会被当事人误解。另外,少数接处警民警不能以法律为准绳,对当事人不注重进行政策、法规宣传,而妄图拿话压服,往往导致更难以让群众信服,甚至引发上访案件的发生。
5、讲话情绪化,容易把自己卷入纠纷的“漩涡”。有的民警出警后,很想早点结束处警任务,常常没有经过充分的调查了解,主观地判断纠纷当事人谁是谁非,言语中常带自己主观情绪,不能把自己摆在“局外人”、“中立人”的位置上,公正、公平处理纠纷,使自己不自觉地卷入纠纷双方的矛盾漩涡。同情弱者是我们中国人的共性,而我们警察又大都具有保护弱者的英雄情结。有时接处警时,一不留神,自己的心理可能就会向弱者倾斜,进而失去理性分析和辨别能力。
6、话说的太满了,容易在兑现不了时候缺少回旋余地。过去几年为了宣传公安“110”,对社会作了夸大其词的承诺。如“有难必帮、有求必应”,如果有忙帮不上,有求应不了,岂不失言,失去社会对我们的信任。许多处警民警在面对群众时,为了使警情快速解决,往往喜欢轻易许诺,若日后不能予以兑现,不仅增加了群众的厌恶情绪,甚至使公安的整体形象受到 了影响。
以上交流了接处警中容易出现的六个问题,以及容易造成的相应后果。为避免和克服因言辞不得体造成不良影响,就要注意在接处警中语言沟通技巧的运用。
二、接处警中语言沟通技巧的运用
接处警要正确运用语言沟通技巧,才能发挥语言的正面作用,使接处警达到理想的效果。
1、弹好前奏曲——准确把握当事人心理特点,用定心话稳定心情,用公道话引发共鸣。抓住了当事人的心理特点,才能有的放矢。首先,要说定心话,就是稳定当事人情绪的话。报警的当事人,无论是急需求助当事人,还是违法犯罪的嫌疑人,纠纷双方当事人,他们的情绪一般都不太稳定,有的粗暴蛮横,蛮不讲理;有的急躁不安,言词不清;有的郁闷痛苦,不言不语;情绪都不稳定,所有的这些异常的心理状态,都不利于处警人员处警过程中的语言交流。因此,说定心话必不可少,只有稳定了当事人的情绪,当事人才能对求助事,纠纷的原由表达的更清楚,处警人员才会容易与当事人进行语言交流和沟通。当事人得到安慰后,情绪慢慢得以稳定,从而更容易听处警人员分析和解释,更容易接受处警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为下一步处警工作打下基础。其次,要说公道话。讲公道话容易引起报警人的共鸣,更好地配合处警人员完成接处警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处警人员一旦处警,就代表一级执法,一言一词都关系到公安机关的形象、关系公安机关的威信,所以处警人员责任重大。讲公道话,就是要讲符合法律、法规、政策、道德规范的话。对违法违规,不符合国家政策,不道德的行为要严加批评,言语用词准确恰当,忌说外行话,避免被别人抓住“把柄”。
2、定好主旋律——准确把握警情本身的要点,用关键话切中要害,用合理话使人信服。俗话说:牵牛要牵鼻子,打蛇要打七寸。用在我们讲话上就是要抓住关键,切中问题的要害。实际工作中,许多民警处警经验不丰富,在接处警过程中,找不到警情发生的根源所在,把握不准纠纷矛盾的关键所在,分不清事情的主次轻重,不能快速抓住事情的根源,矛盾的中心,而只能漫无目的地“空谈”、“乱弹”一番,“废话”连篇。所以处警人员在处警中应当准确进行判断分析,正确把握当事人所报事情的主要矛盾,将话题引导转移到解决主要矛盾上,要有地放矢、把握分寸,善于抓住问题的重点,才能真正解决问题,并会避免陷入当事人的无端纠纷和“口理之争”当中。同时,要力求要深入了解警情,了解当事人的情况,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才能讲出合情合理的话来。接处警人员根据对象,场景的不同特点,采用适度的语言,才能具有说服力,才能令人信服。对于那些懂法讲道理的当事人,我们尽量使用简洁、明了、文明的言词,以法说理,以情感人,使当事人对接处警人员产生强烈的依赖性和信任度,这样当事人才会认真听你的分析,容易接受你的意见和建议。
3、奏好尾声——注意处理意见的可行性,用实在话争取理解,用管用话庄严承诺。一个好的曲子,需要一个好的尾声,一次成功的接处警,离不开圆满的结局。我感到,在接处警过程中,尤其是在收尾工作时,越是实在话、管用话越是有效果。“行百步者半九十”。在接处警中,我们要努力把最后那几步走好。多一分夸张的成分,就可能失去全部的信任,最终影响问题的圆满解决。要讲实在话。实在话往往最能打动人,争取到更多的理解。说职责范围内该说的话,办职责范围内该办的事。确实超出自身工作职责范围的事,要实话实说,做好解释工作。要讲管用话。在接处警中,我们在处理定性时,要说管用的话,要慎做承诺。不能做“三拍”警察:做决定拍脑门、做保证拍胸脯、做完决定拍大腿。我们所讲的每一句话都关系到整个公安机关,对于我们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能办到的,一旦承诺就要尽量做到,它体现的是公安机关的权威性,否则会降低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度。对于法律不允许或我们能力办不到的不要轻易承诺。谁都想在接处警时把说话的技巧运用好。这就需要平时多学几手,这样在接处警过程中才能打好有准备之仗,增加胜算!
三、提高接处警语言沟通技巧的方法
接处警语言技巧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学到的,除了在接处警过程中认真思考,灵活运用以外,还要靠平时不断学习和长期的磨练积累。
1、要主动加强学习修养。学习是提高素质的阶梯和主渠道。要向书本学习。书本上有很多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学好了,可以让我们少走弯路;要向能者学。与高手过招,才能练成高手,我们的领导,我们身边的同事,每个人都有自己接处警的独到之处,值得我们学习借鉴,从每个人身上学一手,那将使我们受益匪浅;要向实践学。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语言沟通艺术的提高源于学习修养,更源于实践的磨练。要敢于在实践中摔打、历练和不断总结反思,做到“吃一堑,长一智,打一仗,经一步”。
2、要保持爱心和善心。爱心是达成沟通的桥梁。有了爱心做基础,说出来的话才能让人从内心接受。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体会到,老百姓办点事实在难,我们是人民警察,一定要对他们有感情,有爱心、有善心,不让群众在我们这里受冷遇,不让他们在我们这里受委屈,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时刻牢记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把自己摆在群众中,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多一些换位思考,多说暖人话、得人心的话,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3、要学会调整心理状态。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是保持理性思考、合理运用语言技巧的重要保障。心理调整是一种涵养,更是一种积极的自我控制能力,我们都应该具备这种能力。接出警工作是昼夜二十四小时的工作,很辛苦,压力也很大,有的时候要面对群众的指责和埋怨,甚至有的时候会受到辱骂。心理状态调整不好,很可能导致情况判断不准,语言把握不住分寸,说出不该说的话来。这就需要接处警人员保持一种良好的心态。保持一定的紧张是必要的,但也要学会处乱不惊,临事不乱,在各种复杂情况面前保持足够的定力,保持清醒的头脑,保持稳定的心理状态。
4、要养成良好的语言习惯。俗话说:细节决定成败。接处警工作是公安机关面对群众工作的窗口之一,在公安机关各项警务工作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接处警人员直接面对老百姓,代表着警察队伍的光辉形象。接处警人员必须要有严谨的作风,养成良好的语言习惯,既要灵活,又要谨慎,做到有因、有理、有据、有力、有节、言出有据,言语规范。
综上所述,我从当前基层民警在接处警中使用语言容易出现的问题、接处警中语言技巧的运用、提高接处警语言沟通技巧的方法三方面谈了个人的几点粗浅看法,纯属一己之见,仅供同志们参考与借鉴。
【篇2:警察培训心得体会3篇】
警察培训心得体会3篇
警察培训学习即将结束,更艰巨的任务还在后头,只有不断地学习和不断的努力,与时俱进,才能让我们把工作做得更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下面是警察培训心得体会,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篇1:警察培训心得体会
伴随着初夏的阵阵蝉鸣,时光的车轮匆忙碾过,三个月的新警培训就这样短暂、紧张锻炼中结束了。今天的我们,面对即将接任的工作岗位,有的体现出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的冲天豪情,有的蕴藏的是一展身手、建功立业的鸿鹄之志,而更多的是对一份对新训队生活的不舍与留恋。俯身回顾这三个月的培训,有多少艰辛,又有多少感动与欣慰。
自从考上特警这个岗位,我从一名退役军人逐步成长为一名勤奋、敬业的见习民警,在这三个月中,我不断的努力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各方面素质和能力,尽快的让自己适应特警队特别能奉献、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的工作环境。在领导和同事们的指导帮助下,我完全融入了重庆特警这个大家庭中。人民警察之歌中有这样一句话崇高的理想,培育出高尚的情操。严格的纪律,锻炼着坚强的队伍。在这短短的两个多月学习培训中,我学会了如何从事公安工作的许多技能与法律知识,对公安业务理论有了初探和认识,让我无论从思想上、身体上、业务能力上,还是在实战技能上都有了质的飞跃,为以后从事公安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现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总结这两个多月的培训生活。
一是思想认识上,通过不断的学习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始终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方针和行动指南。学习和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代会议精神,始终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努力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时时刻刻以保卫人民的生命财产为己任。作为基层民警,接触最多的是老百姓,所以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心系群众、始终保持亲民、爱民、为民的思想,踏踏实实的做事情,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
二是业务能力上,身为一名执法者,熟知各种法律法规是我们工作的基本前提。两个多月当中,我熟知了《人民警察法》、《刑法》、《新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民法》等等,自己的法律水平也有了极大地提高,这也为以后的执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身体素质和实战技能上,流血流汗不流泪,掉皮掉肉不掉队教官的这句话无时无刻不再鞭笞着我。汗水不会白流,付出总会有收获,每天的一公里长跑、俯卧撑在不断的促使我们的身体变得更加的强壮。实弹射击、擒敌拳、交通手势操、巡逻盘查技巧、控制术、防守攻击技术、单警装备使用技巧等,让我们在身体强壮的同时实战技能也得到了极大地提高,未来工作中的临场应变能力也得到了加强。
通过三个月的培训,我付出了很多,也收获了很多,我清楚的感觉到自己在逐渐成长、成熟。但同时,也深深的体会到众多的不足,如由于刚参加到公安工作时间不长,对待自己的工作并不是很得心应手及由于自己年龄轻,在开展工作时有时缺乏魄力等种种问题。我们头顶国徽代表国家,体现着我们的社会价值;我们不辜负人民的重托,作为国家机器保卫着国家和人民的安全;新警培训给予了我充足的养分,我将在今后的公安业务上努力实践和探索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继续保持良好的心态,摆正学习者的位置,努力工作,认真学习,勤于思考,找出不足,不断提升自己履行本职工作的能力水平,针对性深化理论学习,并加强锻炼独立解决事务的能力,争取实现质的飞跃,为特警队的工作做出自己的贡献。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虽然初任民警的第一阶段培训已经结束,但是在以后的公安工作中我会坚持学习,不断完善自己;在生活和工作中做到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为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奋斗终生。
篇2:警察培训心得体会
近日,市公安局作出向市公安局特警大队学习的决定是非常必要、非常及时的,总结推广特警大队的经验,对于全面提升市各地的防控处警能力、提升平安建设水平,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我们要认真学习公安特警大队的创新精神。他们的守卡三字经、巡防五链法,凝结了民警的智慧和汗水。尤其110处警,从按秒出警到招手停流动110,打造了全国品牌,叫响了大江南北。我们要认真学习公安特警大队的爱岗敬业精神。11个春秋,寒来暑往,队员们或头顶骄阳或迎风露霜,巡逻在大街小巷。我们要学习公安特警大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xx年来,他们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扶贫济困,有难必帮,快速处警,给了60多人第二次生命bdquo;bdquo;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市公安局特警大队已成为全国公安机关巡防工作的一面旗帜,他们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值得我们发扬,创新发展的执著追求值得我们学习,亲民爱民的崇高情怀值得我们传承。我们将在去年获得市巡防系统综合考核第二名、连获网市创业者最满意单位三连冠的基础上,瞄准争进位、全省争一流的目标,以敢于向先进看齐,善于向高手学习,勇于与强者竞赛的姿态,在全大队迅速掀起学、赶先进、创品牌的热潮。
我们将创立新机制。按照打造专业警务、动态警务、合成警务的要求,创新机制:建立静动结合的信息导防机制。加强大平台深度研判应用,强化社会面动态信息的搜集研判,及时掌握治安形势走向和发案规律特点,科学指导巡防力量向重要场所、重点部位、案件高发地段、时段倾斜延伸,以情报信息引领,由机械巡防向精确巡防、动态巡防全面转变。建立一警多能的综合警务机制。改革勤务机制,提高见警率,强化管事率,有警处警,无警巡逻,既管治安,又管交通。同时全面推行巡防技巧十字诀和路面盘查六字法,加大路面、卡口查车辆、查违章、查疑人、查疑物的力度,努力从个案、小案、串并案件中捕捉线索,扩大案源,提升打防控效能。我们将整合新资源。将大队巡防力量与社区物管、单位保安优化配置,联动联防;对900名出租车司机、三轮车夫、环卫工、送奶工等红袖标群体实行信息化管理,遇有警情,通过短信平台发布预警,群策群力,服务实战;将40辆爱心车队作为治安防控协警车,充分发挥他们地势熟、情况明、信息准的优势,专群结合,为我所用,提升预知、预警、预防能力。与城区派出所巡防力量联手,每天由大队集中点评。在巡防时间上错位运作,弹性安排,优势互补,以动制动;在巡防力量上区域衔接,责任到岗,消除缝隙,消灭盲区;在巡防范围上向繁华地段延触,向城郊区域延伸,向工业园内延控。将34名民警、100名辅警混合编组,实行四班三运转全天候社会面武装亮灯巡逻,使巡逻车成为治安防控车、110处警车、便民服务车、法制宣传车、旅游导向车,提高街面见警率、管事率和抓获率。同时,组建30人6组便衣侦控小分队,公秘结合,跟踪伏击,实施精确打击。
我们将打造新形象。以全市公安机关能力作风建设为主线,促规范,抓服务,树形象。全队民警的管理与大队领导联责,一岗双职,捆绑考核,既抓业务,又抓队伍;与民警家属联手,开展定期民警家访活动,建立24小时联系热线,互通情况,互监齐抓,共同加强民警们八小时外管理;与政法机关联动,组织民警参加庭审旁听,接受反贪局反腐倡廉和法治办、司法局法制教育。
建立一条热线,大队与高邮广播电台联手组建《防控之声》栏目,提高全民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坚持一日点评,每日对城区发破案和接处警情况进行研判、点评,采取相应对策;建献一计良策,开展人人为企业献一策活动,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征集一个金点,为治安防控、平安建设创新思路,打造特色;发放一张卡片,向服务对象发送《警民联系卡》,公布承诺内容,全力服务到位,和谐警民关系。
创新无止境,榜样力无穷。我们将认真学习市公安局的决定,奋力赶超,奋发有为,勇创一流水平,打造巡防品牌,再铸新的辉煌!
篇3:警察培训心得体会
今天,是我非常难忘的日子。在***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我与其他127名新录用的同学一道穿上了人名警察的制服。我的心情久久难以平静,从参加***市人民警察交巡警的考试、面试到录取,一直到跨进警校参加培训,都再现了各级领导对我们的关爱与帮助,我们将备感珍惜。记得,我们新警班开班典礼,***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对我们的教诲,要求我们能真正的成为成为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合格的人民警察,我们将铭记在心。今天,我们新警班的培训已经进入第三单元。
前两个单元,在***武警支队的武警战士的带领下,我们进行了队列和体能的训练,这也是成为一名合格人民警察的基本条件和必要条件。一单元训练结束时,我们新警班101名学员进行了队列会操表演,当掌声响起时我们清醒地意识到,这掌声给予了我们鼓励的同时也提醒我们尚有很多的不足,只有更加刻苦地努力训练,才能更好地提高,使自己早日进入角色,做好这份光荣的职业,不辜负领导的期望。在第二单元,我们还聆听了***著名文化人士、原副市长老师,***市公安局人事处处长,110指挥中心主任等上级领导同志的谆谆教诲,熟悉了公安工作的政治理论、公安队伍的基本情况、***的发展形势及一部分法律法规知识。
这些内容让我们收获良多,更为我们在精神上、思想上如何成为合格的人民警察打下了良好基础。在警校,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科学的教育计划与管理,人性化与潜移默化的示范教育,使我们受益匪浅。学员会组织的五小练兵、周末晚会和班务生活会等活动,不仅培养了学员们的组织活动能力,而且增强了学员之间的凝聚力,让我们的心贴在一起。新警班队长同志不仅仅是一位教员,更像一位兄长,每天抽出时间与我们谈心,了解每一个人的思想动态,倾听我们的声音,真诚地帮助我们,把自己的工作经验和心得无私的与我们分享,他的付出让我们感动,更让我们尊敬。
还有我们的徐队,虽然训练时不苟言笑,但平时和我们说话时非常和气,晚上查房时总是提醒我们注意保暖,不要着凉。教务科王勇科长今年40多岁了,但每次攻防动作课时总是亲力亲为,看到他一套拳一套解脱擒敌动作下来早已额头冒汗,每每如此心底总升起一股暖意,那刺骨的北风也变得温柔起来!他们对工作认真负责、对学员亲如兄弟的精神感染了我们每一个人,我们能做的只有严格遵守纪律,努力刻苦训练,以优异的成绩完成此次训练,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要说的人和事还有很多,我们的校长、我们的政委、我们的科长,还有我们这101颗赤子之心!
培训学习即将结束,更艰巨的任务还在后头,只有不断地学习和不断的努力,与时俱进,才能让我们把工作做得更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曾经我们是军中英豪,我相信我们也会成为警界的精英。让我们一起努力吧!【篇3:公安文职工作心得体会】
公安文职工作心得体会
公安文职工作心得体会
我们是这样一个群体,工资待遇并不丰厚,工作任务并不轻松,但是每当可以顺利调解纠纷,平息争执,当事人能够满意与和睦,这便是对我最大的安慰,也是对我工作最有利的认同,而我的内心便会难以按捺的自豪与骄傲。
我们是这样一个群体,了解公安事业,更理解公安干警。在成为一名文职之前,对于警察这个职业并没有太多理解。但是,在逐渐的接触过程中,我渐渐感知到当前公安机关任务之繁重与困难。所以,基础法律知识、调处纠纷、接处警平台的办理样样都要加以学习并熟记在心,也只有刻苦学习,夯实业务技能方能不在复杂的公安工作中落下步伐。外出接处警,我们同样承担着肩负公安荣誉与人民信赖的重要使命,虽然没有执法权利,但是法治意识万万不可缺,行事切忌意气用事和感情断事。
我是一名文职,志愿为**社会治安稳定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默默的将自己的青春年华投注到派出所工作当中去;我是一名文职,祈盼将自己对公安事业的忠诚,对辖区群众的热心肠汇聚成走访万家的不竭动力,只为辖区居民的安全而保驾护航!
第3篇:接处警心得体会
今天在所领导安排下,我向各位领导和同事谈谈我这几年到派出所来值班个人心得。我向大家汇报题目是:揪心的110。谈这个心得,不是我做得好谈这个心得,而是把我个人的工作体会向大家倾诉一下,集思广益把派出所值班工作做好。
派出所值班是公安机关一线一项重要工作,随着110接处警工作日益深入人心,人民群众也更加熟知与依赖110,对110的期望值越来越高,由此对派出所值班接处警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上级对110接处警要求严格,要求接处警做到:“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要求派出所民警打击犯罪、服务人民并重。
作为公安机关最基层的派出所工作,值班民警又是直接面对公安工作的一线,苦与累只有装在心里,报警人是不会理解的,有时还会说怪话。特别是有时还要挨骂、挨打。这要求我们值班民警在工作中学习同事的经验和教训,与故意刁难的人斗智斗勇。再一个就是要准确定位,摆正位置。首先是找准工作在人生中的定位。人的社会价值不仅仅通过工作体现,不必被工作中的不顺弄得情绪不好,更不能让家人、同事或朋友成为你宣泄的对象。二是找准工作中个人与群众关系的定位。要从思想深处确立群众的主人地位,摆正自己的是服务位置,真正从内心接纳群众,培养对群众感情,对群众事情感同身受,从而使群众与自己形成良性互动。在到公安机关工作这几年,感受最深的是2010年罗祝香的打架纠纷和去年10月8日我值班到西湖一村茶楼出警被王健挨打一事。我挨打后,约十来天时间,我是想不通的,憋得一肚子气。为了缓减压力,我找陈所长、教导员、张娟张主任谈心倾诉。为什么要找领导倾诉,我是这样想的。一是这是工作上的事。二是不想把工作上的委屈带到家里,让家里人为我工作上的事操心、担心。不知对不对,也许有时找家人倾诉效果更好些。再后来我为什么不叫上朋友亲戚来与他们理论,事情闹大了,领导也许会怪罪于我不相信组织,还好十来天的时间我走出这件事的阴影,这是身体上的累。再一个就是精神上的累,罗祝香的打架纠纷让给我印象深刻是,一级一级开会调度这个案子,压力大,我当时就是一心想把案子搞完结,让这烦心的事情早点结束,结束精神的累赘。
在值班接处警中,我是要向大家学习的。我觉得派出所值班:
一是值班要有快乐的心态。我们值班是24小时,这一天从接班开始就有责任,有责任就有担心。所以我们值班这天就要安定下心,遇事冷静,服务快乐。值班这天,我一到值班室,莫名其妙担心起来,心里老是在想今天电话莫响、,搞得心情烦躁。值班这天接警多,辛苦之余,为减压减负,或看书、或玩游戏分散注意力,放松缓解精神压力。但上级规定上班时间不准玩游戏,所领导也多次强调不能在值班室电脑上玩游戏。放松心情只有看书和与同事聊天开玩笑了。
二是忍辱负重处好警。电话一响,忙得够呛。我们值班的就怕电话响,电话一响就有得忙了。特别是打架警。打架警情开始一般是双方争吵,争吵过后逐步发生打架,打输了一方就报警。若双方在打架中没有明显高低时,我们民警接警后,双方都会说自己有理,若我们说句公道话,一方感觉对自己不利,马上就会与我们民警吵。矛盾就转向我们民警,开始找民警做得不到的地方。我觉得我们值班的也不要怕说公道话。公道自在人心。我感觉打架纠纷,双方争来争去,各说各有理,就是派出所没理。最后就找派出所的茬。
二是案件警。失主财物被盗后,心情肯定是不舒服。有些失主理解我们民警辛苦不会说什么。若遇到不理解的,牢骚、怪话找我们值班民警发涉。我们也只能忍心吞气听着。与其理论也只能落个再找气受。我就接到一个在娱乐场所工作的人因放在宿舍的笔记本电脑被盗,我出警受理后,过了几天,不知他怎么知道我的电话,就打电话给讲他的笔记本电脑找到没有,我就讲我们还在帮你查,没找到。他又讲你们查到什么程度了,我就给他讲我们把勘查的现场有价值的在盘查,我就问他有没什么新的线索提供。他就开始讲怪话。过了几个月后,他在晚上3点钟报警说宿舍进贼了,我到现场经过勘查后,发现他是报假警,我想骂他一顿或把他叫到所里来调查来折腾他,又想到以后我值班时,晚上2、3点又打110叫我出警折腾我,工作性质不同,忍这口气算了。
三是求助警。求助警中一是老人迷路,我接过多次的老人走失警,走失老人大都是有老年痴呆症,说不清自己的名字,家人姓名、住址、电话等,好不容易找到老人家后,有些家人还感谢你,有些子女不孝的还故意刁难;二是流浪无助警。救助站工作人员一般不到现场,只有我们110接警就要到现场,还有时间要求,我也曾在出警现场听到一些坏心眼的人讲:“有事打110,民警走是咯滚。”我不知道这是在群众中是好印象还是差印象。
四是接一些喝醉酒的酒癫子和精神病人闹事的。在常胜中路的建设银行的家属楼,有一个叫董一夫的吸毒人员,脑袋吸毒时吸坏了,有一次喝醉了酒,就拿了一把锤子和一把菜刀,跑到楼上锤邻居的门,邻居吓得报警说门快锤开了,不得了会杀死人,快来,110派我们出警,我带一根甩棍到现场,走到楼上时看到董一夫时,他看到我们来就讲,不要再上来,并挥锤子和刀。没办法我也不敢靠近,当时是陈所带班,我就打电话给陈所报告,陈所就要我请求市局110支援,市局巡特警来后,带了盾牌和叉子,这样才不伤到自己和精神病人,才把他制服。
三是耐心细致做好值班遗留工作。辛苦一天后,若这天值班警少,我们录警信息和案卷也少,没有后遗症。警多、纠纷多还得忙几天。
几点建议:
一是要深怀一颗爱心。作为派出所值班员,在接处警工作中,应自觉站在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想群众之所想,给群众之所需,帮群众之所求,变受理为服务。深刻领悟“执法为民”的深刻内涵,明确自己不仅是执法者,也是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具体落实者。在处理群众报警过程中,既要善于用法,又要学会用情;既要与人民群众心连心,又要与人民群众心换心。充分了解报警群众最迫切、最希望解决的是什么?从而有针对性地处理和解决群众亟待解决的问题,真正赢得群众的信任。
二是要掌握一定的心理常识。作为派出所值班员,如果不了解报警人的心理,仅按照工作规定或规则办事,不注重方法,接处警工作质量就很难保证。懂得一些基本的心理学知识,在出警现场可以稳定报警人情绪的方法,是做好接处警工作的重要保障。
三是注意方式、讲究技巧。一是要避免现场无语言。对当场发生的违法行为,处置民警应尽可能地予以阻止,现场民警应在言语、气势等方面控制现场、稳定现场局面。民警在现场处置过程中要抓住问题的主要矛盾,言语要做到有力、有理、有说服力。语言内容要得当、得体,做到不激化、不定论、先钝化、后处理。先期处置时耐心听取,不随便表态。
社会需要110,110也离不开社会的理解和支持。110现是有求必应,如小区有一棵枯树死了,居民不会叫绿化园林办处理。一个流浪者求助不会打电话向救助站求救。路边有一个人饿晕,好心人不会向救助打电话。房屋漏水,不会找社区居委会。都会拨打110。最终是落到派出所值班民警身上。派出所值班是110的执行者,派出所苦不苦,警察也有舒服的;派出所累不累,警察也有铁打的。基层派出所的酸与甜只有在派出所工作的人才了解。我们工作的苦与累,就当成为报警人排忧解难,为民服务,助人为乐。
讲的不好请所领导和同事批评纠正。
第4篇:110接处警实训心得体会
今天在所领导安排下,我向各位领导和同事谈谈我这几年到派出所来值班个人心得。我向大家汇报题目是:揪心的110。谈这个心得,不是我做得好谈这个心得,而是把我个人的工作体会向大家倾诉一下,集思广益把派出所值班工作做好。
派出所值班是公安机关一线一项重要工作,随着110接处警工作日益深入人心,人民群众也更加熟知与依赖110,对110的期望值越来越高,由此对派出所值班接处警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上级对110接处警要求严格,要求接处警做到:“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要求派出所民警打击犯罪、服务人民并重。
作为公安机关最基层的派出所工作,值班民警又是直接面对公安工作的一线,苦与累只有装在心里,报警人是不会理解的,有时还会说怪话。特别是有时还要挨骂、挨打。这要求我们值班民警在工作中学习同事的经验和教训,与故意刁难的人斗智斗勇。再一个就是要准确定位,摆正位置。首先是找准工作在人生中的定位。人的社会价值不仅仅通过工作体现,不必被工作中的不顺弄得情绪不好,更不能让家人、同事或朋友成为你宣泄的对象。二是找准工作中个人与群众关系的定位。要从思想深处确立群众的主人地位,摆正自己的是服务位置,真正从内心接纳群众,培养对群众感情,对群众事情感同身受,从而使群众与自己形成良性互动。在到公安机关工作这几年,感受最深的是2010年罗祝香的打架纠纷和去年10月8日我值班到西湖一村茶楼出警被王健挨打一事。我挨打后,约十来天时间,我是想不通的,憋得一
肚子气。为了缓减压力,我找陈所长、教导员、张娟张主任谈心倾诉。为什么要找领导倾诉,我是这样想的。一是这是工作上的事。二是不想把工作上的委屈带到家里,让家里人为我工作上的事操心、担心。不知对不对,也许有时找家人倾诉效果更好些。再后来我为什么不叫上朋友亲戚来与他们理论,事情闹大了,领导也许会怪罪于我不相信组织,还好十来天的时间我走出这件事的阴影,这是身体上的累。再一个就是精神上的累,罗祝香的打架纠纷让给我印象深刻是,一级一级开会调度这个案子,压力大,我当时就是一心想把案子搞完结,让这烦心的事情早点结束,结束精神的累赘。
在值班接处警中,我是要向大家学习的。
我觉得派出所值班: 一是值班要有快乐的心态。我们值班是24小时,这一天从接班开始就有责任,有责任就有担心。所以我们值班这天就要安定下心,遇事冷静,服务快乐。值班这天,我一到值班室,莫名其妙担心起来,心里老是在想今天电话莫响、,搞得心情烦躁。值班这天接警多,辛苦之余,为减压减负,或看书、或玩游戏分散注意力,放松缓解精神压力。但上级规定上班时间不准玩游戏,所领导也多次强调不能在值班室电脑上玩游戏。放松心情只有看书和与同事聊天开玩笑了。二是忍辱负重处好警。电话一响,忙得够呛。我们值班的就怕电话响,电话一响就有得忙了。特别是打架警。打架
警情开始一般是双方争吵,争吵过后逐步发生打架,打输了一方就报警。若双方在打架中没有明显高低时,我们民警接警后,双方都会说自己有理,若我们说句公道话,一方感觉对自己不利,马上就会与我们民警吵。矛盾就转向我们民警,开始找民警做得不到的地方。我觉得我们值班的也不要怕说公道话。公道自在人心。我感觉打架纠纷,双方争来争去,各说各有理,就是派出所没理。最后就找派出所的茬。
二是案件警。失主财物被盗后,心情肯定是不舒服。有些失主理解我们民警辛苦不会说什么。若遇到不理解的,牢骚、怪话找我们值班民警发涉。我们也只能忍心吞气听着。与其理论也只能落个再找气受。我就接到一个在娱乐场所工作的人因放在宿舍的笔记本电脑被盗,我出警受理后,过了几天,不知他怎么知道我的电话,就打电话给讲他的笔记本电脑找到没有,我就讲我们还在帮你查,没找到。他又讲你们查到什么程度了,我就给他讲我们把勘查的现场有价值的在盘查,我就问他有没什么新的线索提供。他就开始讲怪话。过了几个月后,他在晚上3点钟报警说宿舍进贼了,我到现场经过勘查后,发现他是报假警,我想骂他一顿或把他叫到所里来调查来折腾他,又想到以后我值班时,晚上2、3点又打110叫我出警折腾我,工作性质不同,忍这口气算了。
三是求助警。求助警中一是老人迷路,我接过多次的老人走失警,走失老人大都是有老年痴呆症,说不清自己的名
字,家人姓名、住址、电话等,好不容易找到老人家后,有些家人还感谢你,有些子女不孝的还故意刁难;二是流浪无助警。救助站工作人员一般不到现场,只有我们110接警就要到现场,还有时间要求,我也曾在出警现场听到一些坏心眼的人讲:“有事打110,民警走是咯滚。”我不知道这是在群众中是好印象还是差印象。四是接一些喝醉酒的酒癫子和精神病人闹事的。在常胜中路的建设银行的家属楼,有一个叫董一夫的吸毒人员,脑袋吸毒时吸坏了,有一次喝醉了酒,就拿了一把锤子和一把菜刀,跑到楼上锤邻居的门,邻居吓得报警说门快锤开了,不得了会杀死人,快来,110派我们出警,我带一根甩棍到现场,走到楼上时看到董一夫时,他看到我们来就讲,不要再上来,并挥锤子和刀。没办法我也不敢靠近,当时是陈所带班,我就打电话给陈所报告,陈所就要我请求市局110支援,市局巡特警来后,带了盾牌和叉子,这样才不伤到自己和精神病人,才把他制服。
三是耐心细致做好值班遗留工作。辛苦一天后,若这天值班警少,我们录警信息和案卷也少,没有后遗症。警多、纠纷多还得忙几天。
几点建议:
一是要深怀一颗爱心。作为派出所值班员,在接处警工作中,应自觉站在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想群众之所想,给
群众之所需,帮群众之所求,变受理为服务。深刻领悟“执法为民”的深刻内涵,明确自己不仅是执法者,也是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具体落实者。在处理群众报警过程中,既要善于用法,又要学会用情;既要与人民群众心连心,又要与人民群众心换心。充分了解报警群众最迫切、最希望解决的是什么?从而有针对性地处理和解决群众亟待解决的问题,真正赢得群众的信任。
二是要掌握一定的心理常识。作为派出所值班员,如果不了解报警人的心理,仅按照工作规定或规则办事,不注重方法,接处警工作质量就很难保证。懂得一些基本的心理学知识,在出警现场可以稳定报警人情绪的方法,是做好接处警工作的重要保障。三是注意方式、讲究技巧。一是要避免现场无语言。对当场发生的违法行为,处置民警应尽可能地予以阻止,现场民警应在言语、气势等方面控制现场、稳定现场局面。民警在现场处置过程中要抓住问题的主要矛盾,言语要做到有力、有理、有说服力。语言内容要得当、得体,做到不激化、不定论、先钝化、后处理。先期处置时耐心听取,不随便表态。
社会需要110,110也离不开社会的理解和支持。110现是有求必应,如小区有一棵枯树死了,居民不会叫绿化园林办处理。一个流浪者求助不会打电话向救助站求救。路边有篇二:浅谈110接处警
接处警工作是公安派出所开展各项警务活动的基础环节,也是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的首要环节。接处警的水平直接影响到案件、纠纷处理的效率。更直接关系到公安派出所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俗话说:鼻子低下就是路。在实践中,我感到:在接处警的工作中,不会说不行,处警方式得当、语言得体,往往三言两语就可以处理好;如果方法不妥、言语不当,往往会把简单的情况变成了复杂的问题,增加了处理的难度,并可能引发信访投诉。近年来各类警情不断增多,形势越来越复杂,对接处警工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下面结合工作实践,仅就接处警工作中的语言沟通技巧与大家做以交流。
一、当前民警在接处中使用语言时容易出现的问题
经验往往源于失误,教训常常出自错误。结合我个人了解到的情况,我感到基层民警在接处警中的语言沟通容易出现的失误和错误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1、讲话“跟不上趟儿”,容易“压不住阵脚“。部分民警,尤其是某些年轻民警的接处警经验不足,一到警情现场,感觉无从入手,无从说起,而纠纷当事人双方则滔滔不绝,公说自己理正,婆说自己理直。民警在接处警中难以阻止现场纠纷,有的甚至在民警到场后,纠纷继续恶化,引起打斗,导致局面失控,甚至将矛头转而指向处警民警,并容易造成对民警的不满。
2、讲话“冷、硬、横、推”,容易造成群众不满。由于处警量大,个别民警产生厌烦情绪。这种负面情绪如果稍不注意,就可以把握不好说话的口气,极有可能出力不讨好,特别是不同性质警情交叉处置时,民警心理状态一时难以及时调整,有可能带“气”出警,说出过头话,误伤群众感情。比如刚处理完一起“不讲理”的纠纷,接着再去处置群众求助,民警情绪如不能及时调整,到了新现场,就会显得态度生硬,让群众觉得没有人情味,给以后的工作带来被动。另外,有时当事人情绪激动时,接处警人员不能也不跟着激动,而有的民警没有这方面的经验,情绪往往受到当事群众的影响,继而说“狠话儿”,引发群众更大的情绪。
3、讲话不分对象场合,容易惹上不必要的麻烦。接处警工作是一项与群众面对面打交道的工作,接处警民警应根据不同对象、场合,语言必须适中,以情感人。有的时候要讲俏皮话、风趣话,有的时候要讲圆场话,有的时候要讲慰问话等。若讲话时不注意对象、场合,常常在处警之初容易引起当事人的厌恶和反感,导致后期的处警工作不能正常展开。我个人认为,在办案的时候,应说的话要说,不该说的话一句也别说,说了就会“犯说道儿”。
4、讲话缺乏法律依据,容易引起当事人误解。当前,接处警工作的覆盖面很广,经常会遇到民事纠纷及与警察业务涉及较远的问题,部分处警民警在应对此类问题时,仍凭以往的处警模式,在相关法律法规似懂非懂的情况下,轻易答复当事人,往往语言中带有明显的失误和错误,一旦遇到媒体、律师或“内行人”时,常常被人“贻笑大方”,甚至会被当事人误解。另外,少数接处警民警不能以法律为准绳,对当事人不注重进行政策、法规宣传,而妄图拿话压服,往往导致更难以让群众信服,甚至引发上访案件的发生。
5、讲话情绪化,容易把自己卷入纠纷的“漩涡”。有的民警出警后,很想早点结束处警任务,常常没有经过充分的调查了解,主观地判断纠纷当事人谁是谁非,言语中常带自己主观情绪,不能把自己摆在“局外人”、“中立人”的位置上,公正、公平处理纠纷,使自己不自觉地卷入纠纷双方的矛盾漩涡。同情弱者是我们中国人的共性,而我们警察又大都具有保护弱者的英雄情结。有时接处警时,一不留神,自己的心理可能就会向弱者倾斜,进而失去理性分析和辨别能力。
6、话说的太满了,容易在兑现不了时候缺少回旋余地。过去几年为了宣传公安“110”,对社会作了夸大其词的承诺。如“有难必帮、有求必应”,如果有忙帮不上,有求应不了,岂不失言,失去社会对我们的信任。许多处警民警在面对群众时,为了使警情快速解决,往往喜欢轻易许诺,若日后不能予以兑现,不仅增加了群众的厌恶情绪,甚至使公安的整体形象受到
了影响。以上交流了接处警中容易出现的六个问题,以及容易造成的相应后果。为避免和克服因言辞不得体造成不良影响,就要注意在接处警中语言沟通技巧的运用。
二、接处警中语言沟通技巧的运用 接处警要正确运用语言沟通技巧,才能发挥语言的正面作用,使接处警达到理想的效果。
1、弹好前奏曲——准确把握当事人心理特点,用定心话稳定心情,用公道话引发共鸣。抓住了当事人的心理特点,才能有的放矢。首先,要说定心话,就是稳定当事人情绪的话。报警的当事人,无论是急需求助当事人,还是违法犯罪的嫌疑人,纠纷双方当事人,他们的情绪一般都不太稳定,有的粗暴蛮横,蛮不讲理;有的急躁不安,言词不清;有的郁闷痛苦,不言不语;情绪都不稳定,所有的这些异常的心理状态,都不利于处警人员处警过程中的语言交流。因此,说定心话必不可少,只有稳定了当事人的情绪,当事人才能对求助事,纠纷的原由表达的更清楚,处警人员才会容易与当事人进行语言交流和沟通。当事人得到安慰后,情绪慢慢得以稳定,从而更容易听处警人员分析和解释,更容易接受处警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为下一步处警工作打下基础。其次,要说公道话。讲公道话容易引起报警人的共鸣,更好地配合处警人员完成接处警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处警人员一旦处警,就代表一级执法,一言一词都关系到公安机关的形象、关系公安机关的威信,所以处警人员责任重大。讲公道话,就是要讲符合法律、法规、政策、道德规范的话。对违法违规,不符合国家政策,不道德的行为要严加批评,言语用词准确恰当,忌说外行话,避免被别人抓住“把柄”。
2、定好主旋律——准确把握警情本身的要点,用关键话切中要害,用合理话使人信服。俗话说:牵牛要牵鼻子,打蛇要打七寸。用在我们讲话上就是要抓住关键,切中问题的要害。实际工作中,许多民警处警经验不丰富,在接处警过程中,找不到警情发生的根源所在,把握不准纠纷矛盾的关键所在,分不清事情的主次轻重,不能快速抓住事情的根源,矛盾的中心,而只能漫无目的地“空谈”、“乱弹”一番,“废话”连篇。所以处警人员在处警中应当准确进行判断分析,正确把握当事人所报事情的主要矛盾,将话题引导转移到解决主要矛盾上,要有地放矢、把握分寸,善于抓住问题的重点,才能真正解决问题,并会避免陷入当事人的无端纠纷和“口理之争”当中。同时,要力求要深入了解警情,了解当事人的情况,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才能讲出合情合理的话来。接处警人员根据对象,场景的不同特点,采用适度的语言,才能具有说服力,才能令人信服。对于那些懂法讲道理的当事人,我们尽量使用简洁、明了、文明的言词,以法说理,以情感人,使当事人对接处警人员产生强烈的依赖性和信任度,这样当事人才会认真听你的分析,容易接受你的意见和建议。
3、奏好尾声——注意处理意见的可行性,用实在话争取理解,用管用话庄严承诺。一个好的曲子,需要一个好的尾声,一次成功的接处警,离不开圆满的结局。我感到,在接处警过程中,尤其是在收尾工作时,越是实在话、管用话越是有效果。“行百步者半九十”。在接处警中,我们要努力把最后那几步走好。多一分夸张的成分,就可能失去全部的信任,最终影响问题的圆满解决。要讲实在话。实在话往往最能打动人,争取到更多的理解。说职责范围内该说的话,办职责范围内该办的事。确实超出自身工作职责范围的事,要实话实说,做好解释工作。要讲管用话。在接处警中,我们在处理定性时,要说管用的话,要慎做承诺。不能做“三拍”警察:做决定拍脑门、做保证拍胸脯、做完决定拍大腿。我们所讲的每一句话都关系到整个公安机关,对于我们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能办到的,一旦承诺就要尽量做到,它体现的是公安机关的权威性,否则会降低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度。对于法律不允许或我们能力办不到的不要轻易承诺。谁都想在接处警时把说话的技巧运用好。这就需要平时多学几手,这样在接处警过程中才能打好有准备之仗,增加胜算!
三、提高接处警语言沟通技巧的方法
接处警语言技巧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学到的,除了在接处警过程中认真思考,灵活运用以外,还要靠平时不断学习和长期的磨练积累。
1、要主动加强学习修养。学习是提高素质的阶梯和主渠道。要向书本学习。书本上有很多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学好了,可以让我们少走弯路;要向能者学。与高手过招,才能练成高手,我们的领导,我们身边的同事,每个人都有自己接处警的独到之处,值得我们学习借鉴,从每个人身上学一手,那将使我们受益匪浅;要向实践学。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语言沟通艺术的提高源于学习修养,更源于实践的磨练。要敢于在实践中摔打、历练和不断总结反思,做到“吃一堑,长一智,打一仗,经一步”。
2、要保持爱心和善心。爱心是达成沟通的桥梁。有了爱心做基础,说出来的话才能让人从内心接受。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体会到,老百姓办点事实在难,我们是人民警察,一定要对他们有感情,有爱心、有善心,不让群众在我们这里受冷遇,不让他们在我们这里受委屈,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时刻牢记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把自己摆在群众中,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多一些换位思考,多说暖人话、得人心的话,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3、要学会调整心理状态。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是保持理性思考、合理运用语言技巧的重要保障。心理调整是一种涵养,更是一种积极的自我控制能力,我们都应该具备这种能力。接出警工作是昼夜二十四小时的工作,很辛苦,压力也很大,有的时候要面对群众的指责和埋怨,甚至有的时候会受到辱骂。心理状态调整不好,很可能导致情况判断不准,语言把握不住分寸,说出不该说的话来。这就需要接处警人员保持一种良好的心态。保持一定的紧张是必要的,但也要学会处乱不惊,临事不乱,在各种复杂情况面前保持足够的定力,保持清醒的头脑,保持稳定的心理状态。
4、要养成良好的语言习惯。俗话说:细节决定成败。接处警工作是公安机关面对群众工作的窗口之一,在公安机关各项警务工作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接处警人员直接面对老百姓,代表着警察队伍的光辉形象。接处警人员必须要有严谨的作风,养成良好的语言习惯,既要灵活,又要谨慎,做到有因、有理、有据、有力、有节、言出有据,言语规范。
综上所述,我从当前基层民警在接处警中使用语言容易出现的问题、接处警中语言技巧的运用、提高接处警语言沟通技巧的方法三方面谈了个人的几点粗浅看法,纯属一己之见,仅供同志们参考与借鉴。篇三:110接处警实训案例 110接处警实训案例
实训内容:110接处警 实训课时:2课时
教学对象:14涉外警务 指导教官:俞秋明、范卫民 实训目的:通过实训,使学生了解110接处警的规范操作流程,掌握110接处警的基本环节和操作方法,提高按照规范要求开展接处警工作的能力。
实训安排:
一、课前准备 1.课前教学团队编制好实训案例,设定好模拟情景,并将实训案例和实训操作下发给学生,要求每个学生对案情进行熟悉。2.学生进行分组安排。以每一个班的学生作为实训小组。每组安排1人模拟接警,1人模拟报警(群众),3人模拟当事人,4人模拟处警民警,1人模拟见证人(群众)。3.各小组自行确定5人穿便装,模拟群众和当事人,其余人员穿执勤服,戴执勤帽。每个人都要清楚自己的角色定位和职责分工。课前准备四套单警装备、2个执法记录仪、3台对讲机、一架照相机。
二、模拟实训 1.模拟案例:某日一群众在接上行走,不小心撞了迎面过来二人,因未道歉对方二人与其发生口角,继而相互推搡并打斗,二人中其中一人从路边捡得木棍一根(以警棍替代),将其头部打伤,后将木棍扔于地上。路过一群众见状打110报警,110接警后迅速指令派出所执勤民警出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受伤群众还与对方二人扭打在一起。2.接警要求:
·迅速问清案发时间、地点、起因、参与人数、有无持械、受伤情况等。
·立即指令处警单位组织足够警力携带相应装备赶赴现场开展处置。并随时掌握现场情况开展后续工作。
·必要时通知120急救中心赶赴现场开展急救。3.处警要求:
1.着装、携装规范,快速出警; 2.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在出警途中将处警时间、警情地点、警情类别、处警人员“四要素”进行录音,赶到现场后将处置全过程继续进行录音录像。3.到达现场后要向指挥中心汇报,并迅速判明情况,如果警力不足,及时汇报,请求支援。
4、立刻表明警察身份,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控制违法犯罪嫌疑人,如需急救迅速报告指挥中心或直接联系120抢救伤员。
5、现场取证。对人员受伤情况、痕迹物证(木棍)及现场情况等进行拍照固定,提取证据。
5.进行现场走访,查找证人,了解事情经过,简要记录调查访问情况,掌握现场目击证人基本情况,以便进一步开展侦查工作。6.对重要证人、目击者有必要的带回所内协助调查。7.对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人身检查,准确带离现场。8.向指挥中心反馈处置情况。2015年3月26日篇四:110接处警总结 110 队员要“强” 这个“强”,包括政治思想素质与
业务素质两个方面。首先是政治上要强,就是要有坚定的立场,有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思想,能够顾大局、识
大体,忠于职守、无私奉献,能虚心好学,不断进取,自我加压,自我完善。其次是业务要强,业务强就是要
真正达到“五知”、“七会”,精通常用法律法规,精通公安 110 业务。因此110 民警要政治素质强一些,业务水平
古语“小不忍则乱大谋”、“必有忍其乃有济”就是最好的告 诫,元许名奎更有“百忍成金”之说;借古鉴今,对于我们 队员来说,“忍”字更是具有许多现实意义:一个“忍”字早 超越了原有的一味忍让退避的字面含义,它不仅代表了一 种修养,更体现了我们的处警能力和策略,总结了做好日 常接处警工作务必需要做到 “四忍”:
一、言之忍
在日常的110报警中,民事纠纷占很大比例。民警在处理民事纠纷一类警情时,最重要的基本功就是要会“说 ”。我们同样也要会“说”三张嘴也比一张嘴有力,特别
是面对激动的纠纷当事人和不明就里的群众时,大家务必 保持思路清晰、口齿流利、不急不缓、竭心尽力、和颜悦 色,牢记“齿颊一动,千驷莫追”的古训,在处警中语言尽 量做到谨慎,这正是所谓的“言辞之忍”。在处警时一是要 注意观察,多听听有经验的民警的意见和主张,虚心向善 于调解的同志学习;二是讲话要慎重,要时刻想到自己的 份,对自己不熟悉或不了解的事情不要在群众面前妄发言 论,信口雌黄,以免造成群众误解。
二、气之忍
刚刚踏入社会的同志,由于经验不足等原因,经常会被 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钻空子”,再加上一些偏激的当事人和不 明真相的群众不公平的指责或刁难,甚至身体上的侵犯,经 常会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凭一时之勇,给自己带来不必要 的麻烦。也给所上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这时我们更要注意气之 忍,正如孟子言“无暴其气而养浩然之气”。一方面,我们处警 时特别是对待复杂警情时,要做到坚定心智,切记“冲动是魔 鬼”,不滥动气;另一方面我们队员虽不是执法者,但是和民 警一起进行接处警,也是在代表公安机关,行事言语之间应该 透出浩然正气,如果不能忍气而回以粗暴,那就是逞血气之勇 的匹夫了。对于我们而言,气之忍的关键意义就在于遇到事情 要沉着冷静,多思考多分析,轻浮急躁,一时冲动,于人于事 力,于己于组织更无益,血气方刚的年轻人要容忍心中之气确 属不容易,但只要有坚定的信念、清醒的头脑,就不会被一时 之气冲昏了头脑。
三、忽躁之忍
心浮气躁是许多年轻民警都固有的坏毛病,并带有很重的 个人英雄主义色彩,常常出现急功近利反而愈办愈糟的情况。古人云:“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气躁则心浮,心浮则容易疏忽而不加考虑,犯一些低级失误,轻者会出现
错误让人笑话,重者可能会因为一些小事情而毁掉自己的前途。我们在处理警情的时候,要注意以下三点:一是要时刻 保持高度警惕,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对细微的事情不能 掉以轻心,在处理警情时不能疏忽对细节的处理,比如记录 当事人、证人的自然情况,及时汇报等。切不能急于立功,想一口气吃成个胖子而疏忽了自我保护;二是要能够见微知 著,因小见大,尤其是在控制嫌疑人或者对其进行盘查的时 候,必须仔细注意每一处细节,先期寻找并做好证据的固定 工作;三是在遇到重大警情要克服急功近利的心理,如果头 脑发热就很容易犯错误,在行动之前要三思而后行,稳扎稳 打才能取得胜利。我们要自己做细,辅助民警处好警
四、危变之忍
作为街面上的一线巡逻警力,防暴处突的尖刀力量,许 多警情和突发性事件,特巡警都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其中 不乏一些危险的警情或突发事件。但许多年轻的队员到达现 场后,常常会被眼前的场景所吓倒,出现恐慌,手足无措,其原因有四:一是缺乏足够的思想准备;二是缺少应对的胆 略和智慧;三是心态控制得不好,不能沉着应对,所谓事急 之弦,制之于权;四是由于队员的经验不足。
古人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如果事先有充足的 准备,遇到任何警情都不会手忙脚乱。因此,新民警在平时 要注意积累,并考虑到方方面面的情况,做到未雨绸缪,有 的放矢。当危变来临之时,现场处置民警要沉着冷静并果断 自信,尽可能多的了解现场情况,严格按照接处警程序,仔 细考虑应变之策,既不能不作为,更不能乱作为。并充分发 挥团队力量,做到及时排除危险,圆满处理警情。精一些,法律水平高一些,才能胜任这光荣的岗位篇五:做好110接处警工作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做好110接处警工作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摘 要: 110接处警工作是公安机关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关系到国家政治的稳定、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公安机关的威望和形象,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阐述110接处警工作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意义和实践总结的基础上,探寻做好110接处警工作的具体措施,促进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公安机关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关键词: 110接处警; 社会和谐稳定; 激励约束机制 中图分类号: d631.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3)01-0063-01
一、近年来110接处警工作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实践总结
(一)110接处警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突出贡献
1、快速处理接报的违法犯罪案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据统计,2002年全国公安机关通过110处接警工作破获各类违法犯罪案件42.4万起,2003年已达到52万起。
2、主动服务群众,发挥了联系人民群众的窗口作用
据统计,全国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1997年共接警959万余起,2003年已达到7128万余起,其中70%以上都是群众求助电话。110报警服务台履行接受群众监督投诉职能后,公安机关对群众投诉及时开展了现场督察,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转载于:110接处警实训心得体会)
3、不断完善快速反应机制,推动了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4、促进实施科技强警战略,技术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
计算机、现代通讯、电子监控、卫星定位等先进技术手段已在110接处警工作中得到广泛应用。110报警服务台和指挥中心不但成为公安机关科技含量较高的部门之一,而且促进了公安机关整体科技水平的提高和科技强警战略的实施。5、110接处警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了接处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当前110接处警工作存在的压力 1、110电话呼入量成倍攀升带来的压力越来越大。随着110接处警工作模式的社会影响不断扩大和通信工具的日益普及,据统计,江苏省110电话呼入量已由1997年86万余起上升到2006年2622万余起,10年上升30倍,日均接警量已由2350起上升到6.4万起,而10年间民警数量仅增加28.8%。2、110受理的社会求助急剧增多带来的压力越来越大。由于110反应快、服务好,赢得了政府信任、群众满意和社会支持,110的品牌效应日益凸显,但是由于有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群众遇到大量不属于公安职责范围内的求助也往往打110寻求帮助,牵扯了基层处警单位的大量警力和精力,影响了公安机关紧急警务活动的有效开展。
3、城市发展给110工作带来的压力越来越大。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机动车辆占有量的不断增多,城市交通特别是上下班高峰期拥堵情况越来越严重,加之城区建设改造力度加大,区划调整变动较多,一些群众特别是外来群众报警说不清地点,处警民警找不
到当事人的情况时有发生,客观上影响了110处警速度和服务质量,容易引起群众误解。
4、群众过高的心理期望给110带来的压力越来越大。有困难找警察已成为部分群众的心理定势,群众只要拨打了110电话,都希望民警能及时赶赴现场帮助其解决问题,一旦不能满足其要求,动辄向单位投诉、向媒体曝光,因此,110民警承受着巨大的思想压力和工作压力。
5、骚扰电话等无效报警大量增多给110带来的压力越来越大。
二、新形势下做好110接处警工作应采取的措施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110接处警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公安领导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110接处警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中央《决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同“二十公”部分代表座谈时的讲话中关于“尽快建立一套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的要求,将110接处警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列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改进和加强110接处警工作,使其在充分发挥110接处警工作在打击犯罪、维护治安中的重要作用的同时,更好地便民利民,接受监督,取信于民。而且各级公安机关都要定期研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110工作健康、顺利发展。
(二)按照正规化化建设的要求,切实加强110报警服务台和指挥中心建设
1、进一步加强指挥中心机构建设,有条件的公安机关要独立设置指挥中心机构,以加强对重大案件、突发事件的指挥和对下级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和指挥中心工作的指导。条件不足的公安局要适应实践的需要,独立设置指挥中心机构,并设110报警服务台。
2、配齐配强指挥中心的领导班子,尤其是选好指挥中心主任,一定要把那些党性强、责任心强、熟悉各项公安业务、善于组织协调、对人民群众有感情的干部选调到指挥中心担任领导,级别可以高配。要把那些年富力强、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放到110报警服务台和指挥中心岗位上,进行培养锻炼,其中表现突出的干部,要优先提拔重用。
3、做好人事的安排,考虑到110报警服务台和指挥中心工作实际情况,应当既要保持干部相对稳定,又不要让一个干部长期固定在一个岗位上。人事部门要研究110工作人员轮岗交流的制度,明确轮岗交流条件和时间。
4、切实加强装备建设,各级公安机关要将110报警服务台和指挥中心装备建设列为装备建设的重要工作,进行统一规划,不断改善装备水平。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增加投入,改造更新设备,保证110工作正常运转。
(三)针对容易发生问题的接处警环节,进一步完善110接处警工作机制 110接处警工作包括接警、指挥、出警、处警、反馈等多个环节,涉及到各个警种、各个部门。从110报警服务台接警指挥到处警单
位出警处置以及处置后的反馈是一个完善的体系,做好这项工作是各警种、各部门的共同责任。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会影响工作。因此,必须强化各个环节的工作,搞好各个环境的衔接。要按照公安部的要求,不断完善工作程序,理顺关系,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特别是县级公安机关一定要从110接处警最基础的工作做起,在建立和完善110接处警工作程序、内部管理、考核考评、通报检查、奖励惩处等规章制度上狠抓落实。
(四)加强监督,落实责任,建立110接处警工作激励约束机制 各级公安机关要对接处警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10接处警考评情况要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严格实行考核测评制度。要根据考评情况,制定和落实奖惩措施,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对在110接处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对有警不接、指挥不力、出警迟缓、推诿塞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该撤职的撤职、该辞退的辞退、该开除的开除。要自觉接受上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和社会各界对110接处警工作的监督。对群众反映的接处警不法行为等事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重大警情,110报警服务台在指挥相关警种、部门出警的同时,应当将指挥调度情况通报给本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警务督察部门对接处警情况进行督察,发现问题要及时指出,限期更正。
第5篇:接处警工作要点
接处警工作要点
紧紧围绕与群众接触最紧密的接处警工作,进一步规范接处警工作流程,提升派出所民警工作水平和质量。
一是突出 “教”。注重对接处警民警的思想教育工作,坚持从树立民警良好形象、自我安全防护、和谐警民关系的角度,教育民警在出警时做到警容严整、装备齐全、处警及时、执法文明。
二是突出 “快”。针对辖区的实际问题,教育民警进一步提高接处警的速度和效率,推出了接处警 “四快”工作要求,即 “接收警情快、出警速度快、到达现场快、处置警情快”,坚决杜绝因各类原因造成延误警情处置的问题发生。
三是突出 “查”。对出警装备加强自查力度,对出警时限、民警警容风纪、携带手持电台、单警装备、救援器材及其他警用装备携带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民警自查、警组互查、领导抽查的 “三查”工作模式,进一步杜绝在接处警工作过程中的问题,特别是对警用装备、急救设施等出警必备装备加强检查,保持完好。
四是突出 “访”。为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升工作质量,深入开展了“群众点评110”的走访评议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群众对派出所接处警工作的意见、建议。通过梳理群众反馈的意见、建议,深入分析总结接处警工作中的经验教训,进一步规范接警用语,严格接处警程序,坚决杜绝推诿现象发生。
五是突出 “评”。工作中,以绩效管理为抓手,将接处警工作纳入民警工作绩效考核,从填写、录入、反馈、处置等方面进行 “月考评、月通报”。同时,每月由分管领导通报当月警情,对接处警情况进行点评,并整改存在的问题,对因接处警不规范、不及时,引起群众投诉或造成后果的,严肃追究分管领导及当事民警的责任。
第6篇:公安机关接处警工作规范
公安机关接处警工作规范
第一章 基本要求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接处警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部110接处警工作规则》和安徽省公安厅有关接处警的工作规定,结合公安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全市公安机关接受群众的报警求助、出警、处警,适用本规范。第三条 受理群众报警、救助应当做到:
(一)对报警人到公安机关报警、求助的,应当向报警人表明接警人单位和姓名;对电话报警的,应主动向报警人表明:“您好,这里是××(市、县)指挥中心或××(市、县公安局××科、所、队),我是ХХ号接警员或ХХХ,请讲”,接受报警应当态度和蔼,语言文明;
(二)询问报警人或者接听报警电话时,接警人应当主动引导报警人讲明案(事)件主要情况(时间、地点、主要情节)及本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
(三)对有疑问的报警或者报警人未说准警情即挂断电话的,应当及时回拨报警人电话,进一步核实情况,回拨电话无人接听,警情地明确的,应当立即派人到现场核实;
(四)属于求助报警的,应当问明具体内容,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一般性报警求助,应当根据报警者心情和态度给予恰当的答复和安慰;
(五)对于投诉的,应当问明投诉人基本情况及投诉内容,同时,告知投诉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六)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应当立即向领导报告并按指令出警。
第四条接警民警应按规定将接警情况及时、准确、完整地在统一接处警平台中登记、存储,确保报警内容的原始性。
第五条 除咨询和无效的报警外,接警民警应及时为报警人开具《报警回执单》,作为查询警情办理进展情况的依据。
电话报警的,接警民警应告知报警人有权到警情管辖公安机关开具《报警回执单》。第六条 接到出警指令后,各单位、个人必须无条件先期处置,查证确系无权管辖的案(事)件,应当主动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受理。
第七条 处警民警不少于两人,其中一名民警为主办民警,较大警情必须有科、所、队以上领导带队。第八条 处警民警应当携带《接处警情况登记表》、《当场处罚决定书》、《现场治安调解协议书》等现场可能使用的法律文书,并做好处警记录。
第九条 处警民警应当要按规定着装,保持警容严整并携带:枪支、警棍、警绳、手铐、对讲机、强光手电等单警装备。
处警专用车内必须配备现场勘查箱、照相机、录音笔、数码记录仪等现场取证装备和处置具体警情所需的专用装备,如盾牌、防弹背心、头盔、警戒带及救生衣、灭火器等物品。
第十条 处警民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应当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现场进行处置。第十一条 处警结束后,对于受指挥中心指令出警的,应当及时将处警情况向指挥中心反馈。处警民警应及时在接处警平台反馈单中详细填写调查核实和处置情况。
第十二条 处警民警到达警情现场后,应当表明身份并出示执法证件,情况紧急来不及出示执法证件的,应当先表明身份,并在处置过程中出示执法证件;着制式警服执行职务的,可以不出示执法证件,并应做到:
(一)及时处理警情并报告现场情况;
(二)维护现场秩序,保护现场人身、财产安全;
(三)及时登记在场有关人员的姓名、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四)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第十三条 对刑事案件应按照就近调警、属地管辖和业务主管原则进行处置,并做到:
(一)采取措施制止正在实施的犯罪行为;
(二)抓捕、看管和控制犯罪嫌疑人;
(三)救助伤员,需急救的,通知120急救中心;
(四)划定保护区域,布置现场警戒,保护现场;
(五)进行初步现场调查访问,核实情况;
(六)对于严重暴力案件现场的处置,应当立即报告上级;
(七)向侦查人员通报案件发现经过、现场保护和初步处置的情况;
(八)填写接处警记录,做好相关处警工作的移交。处警结果需要制作法律文书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对治安案件的处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采取措施制止正在实施的违法行为;
(二)发现、控制违法嫌疑人员;
(三)救助伤员,需急救的,通知120急救中心;
(四)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五)进行初步现场调查,搜集、保全证据;
(六)扣押违法所得、违禁物品;
(七)依据法律规定,实行当场处罚;
(八)组织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进行调解;
(九)填写接处警记录,做好相关处警工作的移交,处警结果需要制作法律文书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公安派出所民警、巡逻民警进行案件现场处置时,应做好警情的前期处置工作,不得相互推诿和草率处理。除案情简单,可当场调解、当场处罚外,还应当做到:
(一)采取措施制止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发现、控制违法犯罪嫌疑人员;
(三)救助伤员,需急救的,通知120急救中心;
(四)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五)进行初步现场调查,核实情况,搜集、保全证据;
(六)及时与案件主办单位或其他职能部门联系,做好警情的交接工作,向案件主办单位通报案件发现经过、现场保护和初步处置的情况。
对严重暴力案件现场的处置,除按上述规定执行外,还应当立即请求上级公安机关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可能受侵害的重点目标采取保护和警戒措施;
(二)向邻近地区发出预警通报;
(三)迅速通知有关公安机关进行堵截。
现场处置完毕,应当依法将违法犯罪嫌疑人、有关人员、作为证据使用的物品和文件带回公安机关继续调查处理。对不能带回的物品,依照有关规定查封或者妥善看管。
第二章 刑事案件现场处置
第十六条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除应迅速制止犯罪行为,依法控制、查缉犯罪嫌疑人外,需按规定立即开展先期调查取证工作。先期调查取证,主要包括现场及痕迹物证保护、现场调查访问、现场录音、照相(摄像)、物证收集等工作。现场取证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合法有效。
第十七条拍摄案发现场,固定相关证据。特别是有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案件,须立即进行拍摄。现场照相和录像包括方位、概貌、重点部位和细目四种。
第十八条现场保全证据,包括提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依法扣押作案工具、违禁物品等。注意提取证据时,应使用手套和物证袋,避免破坏指纹。第十九条现场调查访问时,应询问当事人和访问现场目击证人,及时登记在场人员姓名、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二十条依法将违法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进行审查。
第二十一条对命案、爆炸、放火、抢劫、强奸、绑架、投放危险物质、重伤害、入室盗窃、盗窃汽车等刑事案件以及其他案情复杂、需要专业侦查手段侦办的刑事案件,以刑侦部门为主开展现场勘验检查工作,处警民警应配合做好先期取证工作。
对命案现场,应迅速采取设置警戒带等方法保护现场,可以采取录音、照相、摄像等不变动现场的方法进行先期取证。除抢救伤员、保护物证等紧急情况外,民警不得触动现场痕迹、物品和尸体,在抢救伤员和处置其他紧急情况时,应戴手套和鞋套,尽可能避免破坏现场。
第二十二条对案情复杂、涉及人数较多的警情或处警民警不能当场完成的警情,要向所队领导报告,所队领导要迅速调集其他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多警种同时到达警情现场的,应以有管辖权的警种为主取证,其他单位应积极予以配合。
第二十三条做好与值班人员或办案民警处警工作的交接,包括人员(犯罪嫌疑人、受害者、相关证人)、物品(作案工具、凶器、赃物)、案(事)件相片资料等。
值班人员或办案民警接收后,应做好保管或移交工作,并依据《接处警平台使用规范(试行)》规定在统一接处警平台的“科所队接处警”中登记。
第三章 行政案件现场处置
第二十四条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除应迅速制止违法行为,依法控制、查缉违法嫌疑人外,需按规定立即开展取证工作。先期调查取证,主要包括现场及痕迹物证保护、现场调查访问、录音照相(摄像)、物证收集等工作。现场取证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合法有效。
第二十五条拍摄案发现场,固定相关证据。特别是有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案件,须立即进行拍摄。现场照相和录像包括方位、概貌、重点部位和细目四种。
第二十六条现场保全证据,包括提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依法扣押作案工具、违禁物品等。注意提取证据时,应使用手套和物证袋,避免破坏指纹等。
第二十七条现场调查访问时,应询问当事人和访问现场目击证人,及时登记在场人员姓名、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二十八条现场调解的案件范围,包括: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等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前提是案情简单、事实清楚、情节轻微、因果关系明确,双方当事人对案情、事实没有异议,双方当事人对案件涉及的医疗费用和物品损失等赔付没有争议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民警询问后,可以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治安调解工作规范》的规定当场调解,制作《现场治安调解协议书》。
现场治安调解结案的治安案件,可以不制作卷宗,但办案部门应当将《现场治安调解协议书》按编号装订存档。
第二十九条对案情复杂、涉及人数较多的警情或处警民警不能当场完成的警情,要向所队领导报告,所队领导要迅速调集其他警力赶赴现场处置。
第三十条做好与值班人员或办案民警处警工作的交接,包括人员(违法人员、受害者、相关证人)、物品(作案工具、凶器、赃物)、案(事)件相片资料等。
值班人员或办案民警接收后,应做好保管或移交工作,并依据《接处警平台使用规范(试行)》规定在统一接处警平台的“科所队接处警”中登记。
第四章 其他警情的处置
第三十一条 对于严重暴力案件的先期处置,应当立即报告上级公安机关并采取以下措施:
(一)迅速控制违法犯罪嫌疑人,及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二)对可能受侵害的重点目标采取保护和警戒措施;
(三)向邻近地区发出预警通报;
(四)迅速通知邻近所、队进入警戒状态,全面进行查缉、堵截。第三十二条 对治安灾害事故现场的先期处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了解现场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布置警戒,保护现场,疏散围观人员;
(三)对爆炸、剧毒、放射或者传染疫情等专业性较强的排险工作,应当在疏散现场人员的同时,迅速请求专业人员进行处置;
(四)进行现场调查访问,收集、保全证据;
(五)注意发现、监视和控制事故责任人或者肇事者。第三十三条 对群体性事件的先期处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了解现场情况,迅速报告上级;
(二)控制现场局势,制止过激行为,防止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围观人员;
(四)依法劝解教育现场人员,防止事态扩大;
(五)注意适时收集证据。
第三十四条 对精神病人肇事或者酒后肇事者的处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根据现场情况,制止肇事行为;
(二)对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应当采取相应的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并做好取证工作;
(三)对酒后肇事的应当及时联系其亲属或者所属单位,通知将其领回看管;
(四)对精神病人一时无法查找到患者亲属的,联系当地民政等部门进行处理;
(五)酒后肇事涉嫌违法犯罪的,可将其约束至酒醒,酒醒后,依法处置。第三十五条 民警接到下列求助,应当立即受理,并视情进行处置,同时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
(一)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情况的;
(二)儿童、老人、智障人员、精神病患者走失,需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的;
(三)公民遇到危难,处于孤立无援,需要立即救助的;
(四)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公共安全或者影响工作、学习、生活秩序的;
(五)其他紧急事项。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7篇:安全室接处警工作规范
安全室接处警工作规范
第一章 基本要求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室接处警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纪律检察室有关接处警的工作规定,结合公安及安全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安全室接受群众的报警求助、出警、处警,适用本规范。第三条 受理群众报警、救助应当做到:
(一)对报警人到安全室报警、求助的,应当向报警人表明接警人单位和姓名;对电话报警的,应主动向报警人表明:“您好,这里是安全室指挥中心或安全室巡逻车,我是接警员,请讲”,接受报警应当态度和蔼,语言文明;
(二)询问报警人或者接听报警电话时,接警人应当主动引导报警人讲明案(事)件主要情况(时间、地点、主要情节)及本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
(三)对有疑问的报警或者报警人未说准警情即挂断电话的,应当及时回拨报警人电话,进一步核实情况,回拨电话无人接听,警情地明确的,应当立即派人到现场核实;
(四)属于求助报警的,应当问明具体内容,对不属于安全室职责范围的一般性报警求助,应当根据报警者心情和态度给予恰当的答复和安慰;
(五)对于投诉的,应当问明投诉人基本情况及投诉内容,同时,告知投诉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六)属于安全室职责范围内的,应当立即向领导报告并按指令出警。
第四条 接警人员应按规定将接警情况及时、准确、完整地在统一接处警平台中登记、存储,确保报警内容的原始性。
第五条 除咨询和无效的报警外,接警人员应及时为报警人开具《报警回执单》,作为查询警情办理进展情况的依据。
电话报警的,接警人员应告知报警人有权到警情管辖安全室开具《报警回执单》。第六条 接到出警指令后,各单位、个人必须无条件先期处置,查证确系无权管辖的案(事)件,应当主动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受理。
第七条 处警人员标准人数为一人,较大警情必须有室级以上领导带队。
第八条 处警人员应当携带《接处警情况登记表》、《当场处罚决定书》、《现场治安调解协议书》等现场可能使用的法律文书,并做好处警记录。
第九条 处警人员应当要按规定着装,保持警容严整并携带:枪支、警棍、警绳、手铐、对讲机、强光手电等单警装备。处警专用车内必须配备现场勘查箱、照相机、录音笔、数码记录仪等现场取证装备和处置具体警情所需的专用装备,如盾牌、防弹背心、头盔、警戒带及救生衣、灭火器等物品。
第十条 处警人员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应当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现场进行处置。第十一条 处警结束后,对于受指挥中心指令出警的,应当及时将处警情况向指挥中心反馈。处警人员应及时在接处警平台反馈单中详细填写调查核实和处置情况。
第十二条 处警人员到达警情现场后,应当表明身份并出示执法证件,情况紧急来不及出示执法证件的,应当先表明身份,并在处置过程中出示执法证件;着制式警服执行职务的,可以不出示执法证件,并应做到:
(一)及时处理警情并报告现场情况;
(二)维护现场秩序,保护现场人身、财产安全;
(三)及时登记在场有关人员的姓名、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四)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第十三条 对家事案件应按照就近调警、属地管辖和业务主管原则进行处置,并做到:
(一)采取措施制止正在实施的犯罪行为;
(二)抓捕、看管和控制犯罪嫌疑人;
(三)救助伤员,需急救的,通知120急救中心;
(四)划定保护区域,布置现场警戒,保护现场;
(五)进行初步现场调查访问,核实情况;
(六)对于严重暴力案件现场的处置,应当立即报告上级;
(七)向侦查人员通报案件发现经过、现场保护和初步处置的情况;
(八)填写接处警记录,做好相关处警工作的移交。处警结果需要制作法律文书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对治安案件的处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采取措施制止正在实施的违法行为;
(二)发现、控制违法嫌疑人员;
(三)救助伤员,需急救的,通知120急救中心;
(四)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五)进行初步现场调查,搜集、保全证据;
(六)扣押违法所得、违禁物品;
(七)依据法律规定,实行当场处罚;
(八)组织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进行调解;
(九)填写接处警记录,做好相关处警工作的移交,处警结果需要制作法律文书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安全室安全人员、巡逻人员进行案件现场处置时,应做好警情的前期处置工作,不得相互推诿和草率处理。除案情简单,可当场调解、当场处罚外,还应当做到:
(一)采取措施制止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发现、控制违法犯罪嫌疑人员;
(三)救助伤员,需急救的,通知卫生室;
(四)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五)进行初步现场调查,核实情况,搜集、保全证据;
(六)及时与案件主办单位或其他职能部门联系,做好警情的交接工作,向案件主办单位通报案件发现经过、现场保护和初步处置的情况。
对严重暴力案件现场的处置,除按上述规定执行外,还应当立即请求安全室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可能受侵害的重点目标采取保护和警戒措施;
(二)向邻近地区发出预警通报;
(三)迅速通知有关安全室进行堵截。
现场处置完毕,应当依法将违法犯罪嫌疑人、有关人员、作为证据使用的物品和文件带回安全室继续调查处理。对不能带回的物品,依照有关规定查封或者妥善看管。
第二章 家事案件现场处置
第十六条处警人员到达现场后,除应迅速制止犯罪行为,依法控制、查缉犯罪嫌疑人外,需按规定立即开展先期调查取证工作。先期调查取证,主要包括现场及痕迹物证保护、现场调查访问、现场录音、照相(摄像)、物证收集等工作。现场取证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合法有效。
第十七条拍摄案发现场,固定相关证据。特别是有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案件,须立即进行拍摄。现场照相和录像包括方位、概貌、重点部位和细目四种。
第十八条现场保全证据,包括提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依法扣押作案工具、违禁物品等。注意提取证据时,应使用手套和物证袋,避免破坏指纹。
第十九条现场调查访问时,应询问当事人和访问现场目击证人,及时登记在场人员姓名、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二十条依法将违法犯罪嫌疑人带至安全室进行审查。第二十一条对命案、爆炸、放火、抢劫、强奸、绑架、投放危险物质、重伤害、入室盗窃、盗窃汽车等家事案件以及其他案情复杂、需要专业侦查手段侦办的家事案件,以刑侦部门为主开展现场勘验检查工作,处警人员应配合做好先期取证工作。
对命案现场,应迅速采取设置警戒带等方法保护现场,可以采取录音、照相、摄像等不变动现场的方法进行先期取证。除抢救伤员、保护物证等紧急情况外,安全人员不得触动现场痕迹、物品和尸体,在抢救伤员和处置其他紧急情况时,应戴手套和鞋套,尽可能避免破坏现场。
第二十二条对案情复杂、涉及人数较多的警情或处警人员不能当场完成的警情,要向所队领导报告,所队领导要迅速调集其他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多警种同时到达警情现场的,应以有管辖权的警种为主取证,其他单位应积极予以配合。
第二十三条做好与值班人员或办案人员处警工作的交接,包括人员(犯罪嫌疑人、受害者、相关证人)、物品(作案工具、凶器、赃物)、案(事)件相片资料等。
值班人员或办案人员接收后,应做好保管或移交工作,并依据《接处警平台使用规范(试行)》规定在统一接处警平台的“科所队接处警”中登记。
第三章 行政案件现场处置
第二十四条处警人员到达现场后除应迅速制止违法行为,依法控制、查缉违法嫌疑人外,需按规定立即开展取证工作。先期调查取证,主要包括现场及痕迹物证保护、现场调查访问、录音照相(摄像)、物证收集等工作。现场取证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合法有效。
第二十五条拍摄案发现场,固定相关证据。特别是有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案件,须立即进行拍摄。现场照相和录像包括方位、概貌、重点部位和细目四种。
第二十六条现场保全证据,包括提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依法扣押作案工具、违禁物品等。注意提取证据时,应使用手套和物证袋,避免破坏指纹等。
第二十七条现场调查访问时,应询问当事人和访问现场目击证人,及时登记在场人员姓名、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二十八条现场调解的案件范围,包括: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等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前提是案情简单、事实清楚、情节轻微、因果关系明确,双方当事人对案情、事实没有异议,双方当事人对案件涉及的医疗费用和物品损失等赔付没有争议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安全人员询问后,可以根据公安部《安全室治安调解工作规范》的规定当场调解,制作《现场治安调解协议书》。现场治安调解结案的治安案件,可以不制作卷宗,但办案部门应当将《现场治安调解协议书》按编号装订存档。
第二十九条对案情复杂、涉及人数较多的警情或处警人员不能当场完成的警情,要向所队领导报告,所队领导要迅速调集其他警力赶赴现场处置。
第三十条做好与值班人员或办案人员处警工作的交接,包括人员(违法人员、受害者、相关证人)、物品(作案工具、凶器、赃物)、案(事)件相片资料等。
值班人员或办案人员接收后,应做好保管或移交工作,并依据《接处警平台使用规范(试行)》规定在统一接处警平台的“科所队接处警”中登记。
第四章 其他警情的处置
第三十一条 对于严重暴力案件的先期处置,应当立即报告上级安全室并采取以下措施:
(一)迅速控制违法犯罪嫌疑人,及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二)对可能受侵害的重点目标采取保护和警戒措施;
(三)向邻近地区发出预警通报;
(四)迅速通知邻近所、队进入警戒状态,全面进行查缉、堵截。第三十二条 对治安灾害事故现场的先期处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了解现场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布置警戒,保护现场,疏散围观人员;
(三)对爆炸、剧毒、放射或者传染疫情等专业性较强的排险工作,应当在疏散现场人员的同时,迅速请求专业人员进行处置;
(四)进行现场调查访问,收集、保全证据;
(五)注意发现、监视和控制事故责任人或者肇事者。第三十三条 对群体性事件的先期处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了解现场情况,迅速报告上级;
(二)控制现场局势,制止过激行为,防止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围观人员;
(四)依法劝解教育现场人员,防止事态扩大;
(五)注意适时收集证据。
第三十四条 对精神病人肇事或者酒后肇事者的处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根据现场情况,制止肇事行为;
(二)对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应当采取相应的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并做好取证工作;
(三)对酒后肇事的应当及时联系其亲属或者所属单位,通知将其领回看管;
(四)对精神病人一时无法查找到患者亲属的,联系当地民政等部门进行处理;
(五)酒后肇事涉嫌违法犯罪的,可将其约束至酒醒,酒醒后,依法处置。第三十五条 安全人员接到下列求助,应当立即受理,并视情进行处置,同时向上级安全室报告:
(一)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情况的;
(二)儿童、老人、智障人员、精神病患者走失,需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的;
(三)公民遇到危难,处于孤立无援,需要立即救助的;
(四)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公共安全或者影响工作、学习、生活秩序的;
(五)其他紧急事项。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8篇:西天派出所接处警工作规则
西天派出所接处警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三章 受理报警 第四章 受理求助 第五章 受理投诉 第六章 警务保障 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城市和县(旗)公安局指挥中心应当设立110报警服务台,负责全天24小时受理公众紧急电话报警、求助和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现时发生的违法违纪或者失职行为的投诉。
第三条 110接处警工作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提供安全服务。
第四条 110报警服务台在接到紧急报警时,应当进行先期处置,对公安机关各单位和担负处警任务的民警直接指挥,并可调用装备,对处警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公安机关各警种和各实战单位应当建立与110接处警工作相衔接的工作机制,确保及时执行指令。
第五条 110报警服务台应当建立健全工作程序、内部管理、考核考评、通报检查、奖惩等各项制度。
第六条 110报警服务台应当建立监督制约机制,接受上级公安机关和社会各界的检查监督,及时改进工作。
公安部指挥中心负责对全国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和监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指挥中心负责对本行政区划内的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七条 110报警服务台工作人员应当掌握和使用普通话,在受理报警、求助、投诉时应当做到:
(一)警容严整,行为规范,态度热情;
(二)接听电话时主动说:“您好,××(市、县)110,××号接警员”;
(三)向当事人问明案(事)件的主要情况及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四)按照统一的表格认真登记、存储,做好接报、指挥、处警工作记录,并立卷备查。
第八条 在外国人来往较多的城市,110报警服务台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开通外语接警服务。在少数民族聚居较多的城市,开通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接警服务。
第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布置警力,确保案(事)件发生时,处警民警能够及时赶到现场。
第十条 110报警服务台应当及时下达处警指令,公安机关各业务部门、基层单位和人员必须服从110报警服务台发出的处警指令,不得推诿、拖延出警,影响警情的处置。
第十一条 对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报警、求助和对正在发生的民警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处警民警接到110报警服务台处警指令后,应当迅速前往现场开展处置工作。对其他非紧急报警、求助和投诉,处警民警应当视情尽快处理。
第十二条 对紧急和非紧急报警、求助的出警时限,由城市和县级公安机关根据市区或者城镇规模、警力资源和道路交通状况等情况决定并予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第三章 受理报警
第十三条 110接警工作实行“一级接警”,即统一由城市或者县(旗)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警。
第十四条 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
(一)刑事案件;
(二)治安案(事)件;
(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四)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
(五)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第十五条 110报警服务台接到报警后,根据警情调派警力进行处置。对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紧急案(事)件,应当在派警处置的同时,立即向分管负责人报告,并向业务主管部门通报。第十六条 对接报的符合本规则第十四条规定范围中的重大案(事)件,应当根据警情的性质、事态规模、紧急程度,及时报告分管负责人,并按照工作预案和分管负责人的指示,迅速派警处置。
第十七条 对接报的规模较小、影响不大的一般性群体性事件,应当迅速将情况通报业务主管部门,同时酌情派警维持现场秩序,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疏导劝阻,防止事态扩大。
第十八条 对接报的规模较大、行为方式激烈的群体性事件,应当立即报告分管负责人,并按照工作预案和分管负责人的指示,派警赶赴现场,控制事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缓解、化解矛盾的工作,尽快平息事态。
第十九条 对接报的自然灾害事故,应当根据灾害的种类、程度派警处置,同时报告分管负责人。
第二十条 对接报的管辖暂不明确的地区发生的案(事)件,应当先指定处警人员进行先期处置,必要时再移交属地公安机关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第二十一条 对谎报警情或者拨打骚扰电话的,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第二十二条 110处警工作实行“一级处警”和“就近处警”、“分类处警”相结合的处警原则;特大城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处警机制。第二十三条 处警民警应当按规定着装,警容严整,携带必要的警械、通讯工具等处警装备;专职处警民警应当掌握基本的救人、救灾及医疗救护技能。第二十四条 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对警情妥善处置。处警结束后,应当及时将处警情况向110报警服务台反馈,并做好处警记录。处警结果需要制作法律文书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对正在发生的案(事)件,最先到达现场的处警民警不足以制止或者控制局面的,应当立即将案(事)件情况报告110报警服务台。110报警服务台应当按照工作预案,迅速调集、指挥有关警种、部门赶赴现场增援或者进行布控查缉。
第二十六条 对接报的跨区域的重大案件,需要进行布控查缉的,110报警服务台在指挥本地警力处置的同时,可视情将情况报告上级公安机关或者通报有关地区公安机关。
有关地区公安机关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指令或者案发地公安机关的通报后,应当迅速按照工作预案,落实有关查缉措施,提供必要的协助,并随时与案发地公安机关或者本地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保持联系。
第二十七条 对涉及外籍人员的警情,处警人员除按规定进行处置外,应当及时报告110报警服务台,由110报警服务台及时通知当地公安机关外国人管理部门派人协助开展处置工作。
第二十八条 处警民警使用武器、警械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等有关规定。
第四章 受理求助
第二十九条 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求助的范围:
(一)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状况,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
(二)老人、儿童以及智障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员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的;
(三)公众遇到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状况,需要立即救助的;
(四)涉及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和工作、学习、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置的;
(五)需要公安机关处理的其他紧急求助事项。
第三十条 公安机关应当积极参加政府统一领导的城市应急处置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充分履行职责,为社会提供服务。
第三十一条 对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以外的可能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紧急求助,110报警服务台应当派警进行先期处置,同时通报相关部门或者单位派员到现场处置。在相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处置时,公安机关处警人员可以予以必要的协助。
第三十二条 对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以外的非紧急求助,110报警服务台接警工作人员应当告知求助人向所求助事项的主管部门或者单位求助,并视情予以必要的解释。
第三十三条 承担城市应急处置主叫号码任务的110报警服务台接警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将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以外的报警求助电话转到相关单位处置。
第五章 受理投诉
第三十四条 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投诉的范围: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人民警察各项纪律规定,违法行使职权,不履行法定职责,不遵守各项执法、服务、组织、管理制度和职业道德的各种行为。
第三十五条 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也可设立110接诉台,直接负责接受和处理投诉。
第三十六条 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投诉应当如实登记,秉公查处,及时反馈。第三十七条 110报警服务台在受理投诉时,应当向投诉人问明被投诉对象的基本情况、投诉的具体内容和投诉人姓名、工作单位或者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主要情况。
第三十八条 110报警服务台对投诉内容及投诉人情况应当严格保密,严禁将投诉情况泄露给被投诉对象或者其他人员。
第三十九条 110报警服务台对投诉应当视情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一)对正在发生的公安机关和民警在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纪守法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投诉,应当指令就近警力先期处置,同时通知警务督察部门进行现场调查和处理。
(二)对既往发生的公安机关和民警在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纪守法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投诉,应当告知投诉人向公安机关纪检、监察、信访、法制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部门投诉,同时视具体情况移交本级纪检、监察、信访、法制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110报警服务台移交的投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查处。
(三)对已通过其他渠道进行投诉或者信访问题,交由原受理部门处理。
(四)外地公安机关的民警或者其他无隶属关系的公安机关的民警在当地被投诉的,应当指令就近警力先期处置,再移送被投诉人的所属单位处理。
(五)对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以外的投诉,可以告知投诉人向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投诉,并作出必要的解释。
第四十条 具体承办投诉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迅速开展调查工作,及时做出处理,并在受理投诉的3日内将查处情况告知投诉人,同时抄送110报警服务台备查;如3日内未能办结的,应当及时告知投诉人办理情况。投诉人姓名、工作单位或者家庭住址、联系方式不实,致使无法告知的除外。
第四十一条 110报警服务台及具体承办投诉的有关部门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处理,防止利用投诉对民警进行诬告陷害。第四十二条 对已办结的投诉,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并立卷备查。对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投诉,应当及时上报查处结果。
第四十三条 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上报的对投诉的处理情况进行审查。如发现在事实认定、办理程序、处理结果等方面存在错误的,应当限期予以纠正。
第六章 警务保障
第四十四条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110报警服务工作人员的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努力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第四十五条 公安机关应当对110报警服务台接处警工作正常运转所需编制及人员、装备、经费给予必要的保障。
第四十六条 110报警服务台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级公安机关各类紧急突发案(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预案,并报上级公安机关备案。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组织有关警种、部门开展处置各种案(事)件的预案演习,增强各警种之间的协调配合能力,提高公安机关快速反应能力和整体协同作战能力。
第四十八条 110报警服务台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较强的政治、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熟悉公安工作基本法律法规和公安业务常识,有较强的分析判断、综合归纳和指挥协调能力,熟悉处警区域自然情况和警力分布情况,熟悉各类案(事)件的处置工作预案,能够熟练操作110报警服务台相关设备。
第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110报警服务台工作人员的政治、法律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经常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考核,提高接处警民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五十条 110报警服务台工作人员属于在编民警的,应当在公安机关内部定期轮岗。
第五十一条 110报警服务台应当装备接警、录音系统,有线、无线指挥调动系统,公安地理信息系统(电子地图),相应的信息查询终端和必要的办公设备、交通工具,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保证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第五十二条 110处警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配备交通、通讯工具、枪支、警械、防弹背心及绳索、急救包等警用装备和救援器材。110专用警车应当统一喷涂标志,并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
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五十三条 110报警服务台、处警单位和接处警民警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的,根据有关规定按程序予以奖励。
第五十四条 110接处警民警违反本规则情节轻微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造成工作重大失误或者产生严重后果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邻水县公安局西天派出所
二〇一一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