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工作心得体会(精选7篇)_机关干部工作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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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心得体会
刚性执行《条例》要做到“三真”
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选拔任用好干部提供更加科学的制度保障。《条例》鲜明地将好干部的标准列进了总则的第一条,提出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七大原则,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从“动议”到“任职”五个环节作出了实体性、程序性规定,体现了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是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干部工作的总章程和基本遵循,也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划出了“警戒线”,祭出了“杀手锏”。《条例》是刚性的,一经公布,就要让它从“纸上”走到“地上”,因为只有刚性执行,才能真正选出好干部。笔者认为,刚性执行《条例》要做到“三真”。
真学。组工干部应当带头深入学习,坚持公道正派,按章办事,为选准用好干部把好关。一是通读。新《条例》围绕着“从严选拔、从严把关、严肃纪律、严格监督”等四个方面在原来02版《条例》9000多字的基础上又增加了3000多字,修订后达到了12000余字,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干部工作的重视程度,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特点。组工干部要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地阅读新修订的《条例》,充分认识党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要求和精神,深刻领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理念,切实增强服务中心、围绕大局的意识和水平;二是精读。新《条例》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件、考察、任职、回避、免职降职、纪律和监督等方面做了很多重要修改,为干部选用提供了法律新依据,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滋长。组工干部是管党员的党员、管干部的干部,肩负着选贤任能的重要职责,必须带头学习《条例》主旨,切实学透吃透,带头遵守规则。阅读专家学者的最新解读,准确把握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新观点、新论断、新任务和新要求,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成为组织工作的 “行家里手”。
真悟。通读新修订的《条例》,我悟出有四点。一是以德为先,统领选拔干部。干部就要有德,有官德,有民德,更要讲人德,只要从干部中将优秀品德的人选拔出来,才在工作、学习、生活中,时时彰显出为官的责任,才能够将党、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不才不会因为失德,做出危害党危害政府危害人民的事情来。以德选官,让官员更具有服务意识,让官员更能树立廉洁意识,更能够为打造清廉官员和清廉政府起到促进作用。在以往的官员选拔过程中,我们过多注重工作能力,其结果是,因为某些人不具备优秀的品质,做出了一些违法违纪之事,不仅仅毁了官员的个人形象,同时更让政府的形象打了折扣,这次新修订的《条例》以德为先选拔干部,更是实事求是,更具有科学性。二是要严把“五个关口”,确保识准察实。严把职数关。加强对领导职数统计和动态管理,严格按职数配干部。严把提名关。出台初始提名办法,扩大提名主体和选人视野,靠实提名责任,严格审查提名人选资格条件。严把考察关。严格执行考察前查档制度,改进考察方式,综合平时考核、定期考核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考核结果,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深入考察工作实绩、作风和廉政情况。严把决定关。出台常委会、全委会票决干部制度,对拟提拔调整的干部全部实行无记名票决。严把任用关。坚持任前公示、廉政考试、任前谈话、试用期制度,对廉政考试不合格的暂缓任职。三是注重实绩选拔干部。干部就要有为党、政府为人民干事业的能力,用实绩选拔干部,让那些平日里扎实能干的老黄牛和有创造性的千里马会遇到真正的伯乐,通过展示自己的业绩,来证明自己的实干精神,这样的干部走上领导岗位,让群众服,更能打造政府干部谋事干事的工作理念。四是增加考核民生指标,让任用干部更合理。打破干部选拔“唯GDP观”,是新时期一项重要改革,将服务民生的理念提升进去,选拔出来的干部更具时代要求。让干部任用与时俱进,更能让民生责任彰显。
真用。司马迁曾说“为官择人,不可造次。用一君子则君子皆至;用一小人,则小人竞进矣。”选贤任能,贵在慧眼识珠。贯彻新条例,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确保识准人、用好人。组工干部要提高把握大局的能力、运用政策的能力、知人善任的能力、分析研究的能力和改革创新的能力,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贯彻“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理念,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在选任用人中坚持原则,遵循规定,公正客观面对选任问题,不回避,不徇私,营造出“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真正为党和国家选入一批“拉得出、拿得下、打得赢”高素质干部队伍,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一是必须综合运用多种方式进行干部选拔。要结合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贴近工作岗位需要,采用合适的方式选拔出最优秀的干部。二是必须完善配套制度。要对过去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把已有的制度规定与新修订的《条例》相对照,不符合的要尽快修改完善,符合的要根据实际进一步研究细化。对已提出明确方向但未做出明确规定的,要努力探索配套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尽快形
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体系。三是必须落实选任责任。新修订的《条例》突出了党管干部的原则,既强化了党组织在推荐、考察、识别、使用当中的责任,又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体现党组织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发挥好把关作用。领导干部要履行好推荐责任,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任地写
出推荐材料并署名。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考察组对考察材料负责,同时履行干部选拔任用风气监督职责,选拔干部的时候更要将党中央强力的反腐的工作理念贯穿于工作当中,真正在干部选拔考核工作中,体现科学的管理理念,让那些真正为党为政府为群众干事的人走上领导岗位,让《条例》成为新时期选拔干部的宝典。
第2篇:干部选拔监督工作心得体会
.关于干部选拔监督工作心得体会
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现人才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环节,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只有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任前、任中、任后全过程监督,才能有效遏制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干部任前公示制是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前提下,扩大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增强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强化对选拔任用工作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一是宣传工作要到位。在推行干部任前公示制过程中,要广泛宣传,引导和鼓励群众了解公示制,关注干部任前公示,并积极参与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二是公开选拔条件。干部任前公示关键要让群众了解情况。因此,要对选拔时间、地点、考核方式以及竞岗职位的标准与个人素质要求等应当公开的内容,做到提前预告。三是公示的内容要全面。进行干部任前公示,就要把党的干部标准交给群众,把岗位对拟任干部的要求告诉群众,把拟任干部人选的拟任职务和基本情况公布于众,让群众明确监督的内容,明明白白参与监督。对拟任干部的自然情况与拟任职务以及德能勤绩廉等相关情况,以张榜公布及电视、报纸、媒体、网络等传媒形式向大众公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任中监督是对选任全过程监督的关键环节。一是要严格纪律。要制定严格的考试选拔纪律,对竞岗人员的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使选拔工作始终处于纪律的严格约束之中。二要严格程序。要规范选拔程序,根据选拔方案,严格按照自我推荐、群众评议、公开考评、现场公布、任前公示、使用..任免等程序,层层把关,逐步实施,确保不走过场。三要严格评审。要严格按照标准,广泛吸纳群众参与,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检查,注重群众的公认程度,避免选人用人上的失误,防止少数人暗箱操作。四要严格责任。预防在先,防微杜渐,对考核中出现的弄虚作假、“临时动议”、“一言堂”或少数人说了算等违纪行为,调查核实后,要立即取消有关竞岗人员资格,严格追究违纪人员的责任,确保依法办事。
任后监督是确保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取得良好效果的必要保证。一是建立聘任试用制,对经公开选拔考核后聘任的干部试用一年或者更长一些的时间,以便在具体岗位上进行锻炼和考察。二是建立警示教育学习活动制度,始终做到警示教育防范关口前移。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指定专人,对新提拔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看警示教育片、签订《廉政承诺书》、组织学习有关党纪条规等,进行廉洁从政教育,强化日常监督和动态管理。三是建立定期考评制度,始终做到管理与监督并重,激励与约束同行。定期对试用期内的领导干部进行岗位政绩和廉政情况审查评估,分类建档,综合评定,及时调整或解聘不合格者。另外,考评结果还要始终与干部奖惩和选拔任用相结合,确保考评工作的民主性、科学性、公正性。
党员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回顾一年来的经历,有收获也有不足。思想上有了一定的进步,学习上也比较刻苦努力,现将我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情况作一个总结性的汇报。
一、自觉加强理论学习,组织纪律性强
加强理论学习,首先是从思想上重视。理论源于实践,又高于实践。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主动加强对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主要包括继续深入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配合支部的组织生活计划,切实地提高了自己的思想认识,同时注重加强对外界时政的了解,通过学习,提高了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坚定了立场,坚定了信念,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能够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
今年我顺利转正,成为一名中共正式党员,这给了我无限的信心的同时也有更多的压力。时刻提醒着我注意,什么是一个党员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更促进了我的进步。首先,我深刻而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并在生活中循序渐进地改善,一个人改正错误和缺点的过程我想不会再一朝一夕。所以我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尤其,在组织生活会上,同志们再次提出了我的不足之处,这使我感到自己还有很多路要走还有很多是要学,当然自己的努力是少不了的。我有信心明年总结的时候可以完全改正一些不足和缺点。因为我是一名党员了,就应该拿出吃苦耐劳的精神,如果连自己的缺点都不能克服还谈什么先锋模范作用。这一年里,我积极响应学校组织的多次党员活动,配合当前的理论前沿,为自己补充新鲜血液。
当然,加强理论学习仍将是今后工作和生活中的一项主要的内容。不断加强学习,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质,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二、学习刻苦,积极参加各种活动
作为新世纪的高等学府的学子,我很骄傲,当然压力也从来没有离开过。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并不是很重,但是老师的宽松对我来说就像是无形的压力。突然感觉自己好像有好多东西需要学习,所以我不敢放松学习,希望在有限的学生生涯中更多地学到点东西,为将来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作准备。所以,我从来不旷课,课上也是认真听讲,当然学习之余也应该劳逸结合。
在今年学校的运动会上,我报名参加了舞蹈队的表演,从这次活动中,不但认识了不少同学,也给了我一个锻炼自己交际能力的场所,增加了自己的群众基础。自己从这次活动中收获不少,就是从这次活动中,我知道了,只要有决心,没有做不到的事。
三、严格要求自己,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进入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相对来说环境比较宽松,我刚开始也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直接的表现就是早上起床经常不叠被了。在一次学习马祖光院士的活动中,我受到了深深的震撼,一位院士有着如此节俭的生活,对一件事可以几十年如一日的坚持完成,多么伟大的人格啊!这使我反省自己,连起码的生活礼仪都不注意,在关键时刻也许想注意都难了。从那一天起,我就再也没有不叠被,感觉自己从那时起,就有了生活原则,有了自我监督机制,每天都会想想今天还有什么没有干好,或是还有什么原定计划没有完成。我深刻地感到,一个好习惯一生受益。注意将工作、学习、娱乐、休息有机的结合起来,将8小时以外的时间合理的利用起来,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第3篇:关于干部选拔监督工作心得体会
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现人才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环节,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只有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任前、任中、任后全过程监督,才能有效遏制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干部任前公示制是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前提下,扩大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增强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强化对选拔任用工作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一是宣传工作要到位。在推行干部任前公示制过程中,要广泛宣传,引导和鼓励群众了解公示制,关注干部任前公示,并积极参与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二是公开选拔条件。干部任前公示关键要让群众了解情况。因此,要对选拔时间、地点、考核方式以及竞岗职位的标准与个人素质要求等应当公开的内容,做到提前预告。三是公示的内容要全面。进行干部任前公示,就要把党的干部标准交给群众,把岗位对拟任干部的要求告诉群众,把拟任干部人选的拟任职务和基本情况公布于众,让群众明确监督的内容,明明白白参与监督。对拟任干部的自然情况与拟任职务以及德能勤绩廉等相关情况,以张榜公布及电视、报纸、媒体、网络等传媒形式向大众公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任中监督是对选任全过程监督的关键环节。一是要严格纪律。要制定严格的考试选拔纪律,对竞岗人员的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使选拔工作始终处于纪律的严格约束之中。二要严格程序。要规范选拔程序,根据选拔方案,严格按照自我推荐、群众评议、公开考评、现场公布、任前公示、使用任免等程序,层层把关,逐步实施,确保不走过场。三要严格评审。要严格按照标准,广泛吸纳群众参与,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检查,注重群众的公认程度,避免选人用人上的失误,防止少数人暗箱操作。四要严格责任。预防在先,防微杜渐,对考核中出现的弄虚作假、“临时动议”、“一言堂”或少数人说了算等违纪行为,调查核实后,要立即取消有关竞岗人员资格,严格追究违纪人员的责任,确保依法办事。
任后监督是确保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取得良好效果的必要保证。一是建立聘任试用制,对经公开选拔考核后聘任的干部试用一年或者更长一些的时间,以便在具体岗位上进行锻炼和考察。二是建立警示教育学习活动制度,始终做到警示教育防范关口前移。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指定专人,对新提拔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看警示教育片、签订《廉政承诺书》、组织学习有关党纪条规等,进行廉洁从政教育,强化日常监督和动态管理。三是建立定期考评制度,始终做到管理与监督并重,激励与约束同行。定期对试用期内的领导干部进行岗位政绩和廉政情况审查评估,分类建档,综合评定,及时调整或解聘不合格者。另外,考评结果还要始终与干部奖惩和选拔任用相结合,确保考评工作的民主性、科学性、公正性。
第4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心得体会资料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心得体会
刚性执行《条例》要做到“三真”
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选拔任用好干部提供更加科学的制度保障。《条例》鲜明地将好干部的标准列进了总则的第一条,提出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七大原则,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从“动议”到“任职”五个环节作出了实体性、程序性规定,体现了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是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干部工作的总章程和基本遵循,也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划出了“警戒线”,祭出了“杀手锏”。《条例》是刚性的,一经公布,就要让它从“纸上”走到“地上”,因为只有刚性执行,才能真正选出好干部。笔者认为,刚性执行《条例》要做到“三真”。
真学。组工干部应当带头深入学习,坚持公道正派,按章办事,为选准用好干部把好关。一是通读。新《条例》围绕着“从严选拔、从严把关、严肃纪律、严格监督”等四个方面在原来02版《条例》9000多字的基础上又增加了3000多字,修订后达到了12000余字,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干部工作的重视程度,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特点。组工干部要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地阅读新修订的《条例》,充分认识党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要求和精神,深刻领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理念,切实增强服务中心、围绕大局的意识和水平;二是精读。新《条例》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件、考察、任职、回避、免职降职、纪律和监督等方面做了很多重要修改,为干部选用提供了法律新依据,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滋长。组工干部是管党员的党员、管干部的干部,肩负着选贤任能的重要职责,必须带头学习《条例》主旨,切实学透吃透,带头遵守规则。阅读专家学者的最新解读,准确把握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新观点、新论断、新任务和新要求,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成为组织工作的 “行家里手”。真悟。通读新修订的《条例》,我悟出有四点。一是以德为先,统领选拔干部。干部就要有德,有官德,有民德,更要讲人德,只要从干部中将优秀品德的人选拔出来,才在工作、学习、生活中,时时彰显出为官的责任,才能够将党、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不才不会因为失德,做出危害党危害政府危害人民的事情来。以德选官,让官员更具有服务意识,让官员更能树立廉洁意识,更能够为打造清廉官员和清廉政府起到促进作用。在以往的官员选拔过程中,我们过多注重工作能力,其结果是,因为某些人不具备优秀的品质,做出了一些违法违纪之事,不仅仅毁了官员的个人形象,同时更让政府的形象打了折扣,这次新修订的《条例》以德为先选拔干部,更是实事求是,更具有科学性。二是要严把“五个关口”,确保识准察实。严把职数关。加强对领导职数统计和动态管理,严格按职数配干部。严把提名关。出台初始提名办法,扩大提名主体和选人视野,靠实提名责任,严格审查提名人选资格条件。严把考察关。严格执行考察前查档制度,改进考察方式,综合平时考核、定期考核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考核结果,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深入考察工作实绩、作风和廉政情况。严把决定关。出台常委会、全委会票决干部制度,对拟提拔调整的干部全部实行无记名票决。严把任用关。坚持任前公示、廉政考试、任前谈话、试用期制度,对廉政考试不合格的暂缓任职。三是注重实绩选拔干部。干部就要有为党、政府为人民干事业的能力,用实绩选拔干部,让那些平日里扎实能干的老黄牛和有创造性的千里马会遇到真正的伯乐,通过展示自己的业绩,来证明自己的实干精神,这样的干部走上领导岗位,让群众服,更能打造政府干部谋事干事的工作理念。四是增加考核民生指标,让任用干部更合理。打破干部选拔“唯GDP观”,是新时期一项重要改革,将服务民生的理念提升进去,选拔出来的干部更具时代要求。让干部任用与时俱进,更能让民生责任彰显。
真用。司马迁曾说“为官择人,不可造次。用一君子则君子皆至;用一小人,则小人竞进矣。”选贤任能,贵在慧眼识珠。贯彻新条例,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确保识准人、用好人。组工干部要提高把握大局的能力、运用政策的能力、知人善任的能力、分析研究的能力和改革创新的能力,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贯彻“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理念,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在选任用人中坚持原则,遵循规定,公正客观面对选任问题,不回避,不徇私,营造出“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真正为党和国家选入一批“拉得出、拿得下、打得赢”高素质干部队伍,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一是必须综合运用多种方式进行干部选拔。要结合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贴近工作岗位需要,采用合适的方式选拔出最优秀的干部。二是必须完善配套制度。要对过去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把已有的制度规定与新修订的《条例》相对照,不符合的要尽快修改完善,符合的要根据实际进一步研究细化。对已提出明确方向但未做出明确规定的,要努力探索配套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尽快形 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体系。三是必须落实选任责任。新修订的《条例》突出了党管干部的原则,既强化了党组织在推荐、考察、识别、使用当中的责任,又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体现党组织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发挥好把关作用。领导干部要履行好推荐责任,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任地写
第5篇: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心得体会
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集中教育
活动学习心得
埇桥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营飞
(2012年5月19日)
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本人积极参与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集中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有关材料、聆听领导教诲,参加有关后动,认真做了测试卷,很受教育。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之年,更是十八大换届之年。作为一名区水利局主要领导,通过学习,我进一步端正了思想,理清了思路,在下步工作中,力求做到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严于律己,开拓进取,做好本职工作,带好手下干部。现将心得总结如下。
一、要提高认识,在思想上和行动上高度与组织保持一致,学习掌握并严格遵守有关政策法规,切实提高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能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建有严格的监督制度,治理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违规提拔和带病提拔等问题都有政策规定,要毫不动摇的依法办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凡是涉及法律的事项,都必须严格按法律的规定来办理,凡是已有的有关干部人事方面的法律法规,都必须依照其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纪律办理。要坚决按照规定办事,严格把关,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对一切有法不依或违背法律规定任免干部的行为,都必须坚决纠正,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要带头分析查找本地本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水平。坚持德才兼备原则,要注重干部的才能,更要注重干部的品德。要坚持群众公认,在干部工作中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坚持注重实绩,既要看经济效益,又要看社会效益;既要看看近期效益,又要看长远效益;既要看局部效益,又要着整体效益;既要看“显绩”,又要看“潜绩”。因此,把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是党和人民对干部任用的一致要求。
三、要带头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以自身的良好形象带动本单位风清气正用人环境的形成。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干部工作提出的必然要求,是对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改革的重大成果,是有效解决干部能上能下问题的重要措施,是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一种重要保证。
总之,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要做到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反映了全党同志的愿望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体现了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先治官的坚强决心,必将推动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沿着更公开、更透明的轨道前进。
第6篇:选拔任用优秀妇女干部工作心得体会
2017年选拔任用优秀妇女干部工作心得体会
2017年通过选拔任用优秀妇女干部工作,随着公开选拔的经常化、制度化,今后公进的力度将愈来愈大,公选干部在干部任用牛的比例会愈来愈高,参加公选和公选落岗的干部会愈来愈多了,在此谈谈心得体会。下面是查字典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2017年选拔任用优秀妇女干部工作心得体会,欢迎大家阅读。
2017年选拔任用优秀妇女干部工作心得体会篇1
近年来,xxxx县妇联以实施妇女发展规划为主线,认真履行妇联组织职能,配合县委组织部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积极主动地向组织部门推荐女干部,促使一大批优秀女干部脱颖而出,实现了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新突破。目前,全县有女干部2413人,占干部总数的29.8%;其中现任99名副科级以上女干部中,有5名担任副县级领导职务,5名担任乡镇和县直单位党政正职。从本县提拔到市一级的县处级女干部6人,有5人曾从事过妇女工作。24个政府职能部门15个配备了女干部,配备率达62.5%;后备女干部占女干部总数的25%。县人大代表44名,政协女委员39名。今年,在村两委换届中,共配备村支部女委员123名、村委会女委员217名,使村两委会女委员配备率达到了100%;在乡镇换届工作中,全县18个乡镇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达到了100%。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管。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建立健全了目标考核责任制,各级党组织把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工作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了以县纪委、组织部、人社局和妇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培养选拔女干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沟通情况,分析研究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做到了共同开展调查研究、共同组织培训交流、共同选拔推荐三个共同,促进了全县妇女干部队伍建设。在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积极推荐优秀女干部,并根据推荐结果,建立了妇女后备干部人才库。县妇联每年对全县妇女干部的基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建立档案,掌握动态。
二是强化措施培。加强政治理论培训。以县委党校为主阵地,采取组织联办或妇联自办的办法,每年在县委党校举办4期以上妇女干部培训班,近三年来共培训女干部450多人次,党政机关的女干部基本上得到了轮训。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在鼓励后备干部在职自学、参加学历教育的基础上,根据各级各类妇女干部的特点,进行分级分类培训,组织她们学习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法律、管理和实用科技等各个领域的新知识,不断增强妇女干部的业务能力。三年来,全县累计举办各类妇女干部培训班24期2100多人次,有87名妇女干部通过各种途径提高了学历,妇女干部的业务能力明显提高。实践锻炼重点培养。在积极组织选派优秀妇女干部赴经济发达地区学习考察的基础上,组织部门采取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形式,安排女干部特别是优秀年轻女干部到基层一线条件比较艰苦、情况比较复杂、任务比较繁重的环境和岗位锻炼和考验。今年,县委在乡镇为县信访局选派了10名优秀年轻干部挂职锻炼一年时间,其中有女干部4名,乡镇换届中提拔使用2名。三年来,全县先后从县直机关选派了14名女干部到乡镇任职,选派21名女干部赴东北、山东、长沙等经济发达地区学习考察,更新了观念、开阔了视野,增长了才干,提高了女干部的整体素质,增强了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
三是加大力度选。压担子。对年纪轻、学历高、有潜力的女干部,立足早发现、早培养、早使用,今年以来,县委共提拔干部19名,其中,女干部6名,做到了大胆提拔,大胆使用。对缺乏领导工作经验,且有发展潜力的女干部,适时选派到条件艰苦、环境复杂的乡镇任职锻炼,让她们分管征地拆迁、计划生育、综治维稳等中心工作,在艰苦的环境中磨练意志,增长才干。交任务。对有魄力、有领导才能的副职女干部,县委敢于交任务,把她们放到一把手岗位上,不断提高她们驾驭全局、处理复杂局面的能力。目前全县有5名女干部担任正科单位一把手,其中县直党政部门一把手3名,乡党委书记1名、乡长1名;有6名女干部担任部门管理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严管理。为避免重选配、轻管理,我县加强了对女领导干部特别是新提拔女干部的跟踪管理工作。对新提拔的女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的一律执行试用期制度,县委组织部、县妇联经常对她们的工作业绩、工作方法及工作作风进行走访了解,跟踪管理,有针对性地进行帮助指导,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给予帮助和提醒,有效地促进了女干部的健康成长。
四是发挥职能争。今年,县妇联紧紧抓住新一届村两委换届选举契机,多次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争取女性100%进两委工作,参与形成了《关于认真做好全县村级党组织和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指出,确保村两委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妇女干部。全县各级妇联组织把宣传教育引导工作作为搞好换届选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举办宣传栏、书写黑板报、开展村务公开、悬挂标语、印发宣传手册、编排文艺节目等形式,大力宣传妇女参政议政的重大意义;引导选民把公道正派、依法办事、热心为群众服务,代表妇女权益的女性选进村级领导班子。在换届选举工作中主动配合、及早介入,注重选优配强村级妇女干部,把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妇女选配到村妇代会主任、社区妇联主席岗位。目前,123名村妇代会主任进入了支委,217名村妇代会主任进入了村委,实现了女性100%进两委,有力地调动了基层妇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尽管我县在培养选拔妇女领导干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女领导干部总数偏少。在全县952名科级干部中,女领导干部仅有94名,占科级干部总数的9.8%。二是妇女干部任职层次偏低。全县18个乡镇和30多个县直单位中仅有5名女正职领导,大部分女领导干部担任副职,任职层次低;三是重要岗位女领导偏少。全县四大领导班子中,女性仅占5名。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一步做好妇女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形成良好的氛围和环境。把妇女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环节来抓,摆上突出位置,深刻认识当前妇女干部使用中存在的现状和问题,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形成有利于妇女干部成长的舆论环境,营造有利于妇女干部脱颖而出的社会环境,为妇女干部施展才华搭建平台。
二是重点培养,不断提高妇女干部的领导水平。在培养选拔妇女干部的过程中,进一步加大对妇女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妇女干部的理论素养、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提高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要有重点地选择一些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妇女干部,适时选送到各级党校和各类高等院校进行培训,并结合干部轮岗交流,给妇女干部换位子、压担子,将特别优秀的妇女干部交流到重要岗位,对有发展潜力的妇女干部选派到基层挂职锻炼。
三是适时选拔,不断提高妇女领导干部的比例。要加大对妇女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力度,进一步拓宽选拔方式,在推荐后备干部的过程中,严格数量,保证质量,保证女后备干部所占比例超过全县后备干部总数的30%以上。对于符合选拔任用条件的妇女干部,在不突破领导职数的前提下采取不同的方式解决其级别问题,努力提高县委、县政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配备率。
四是拓宽渠道,积极探索培养选拔女干部的新路子。要把培养和选拔女干部工作放在战略的高度,积极争取党委组织部门的支持,从上到下建立起培养女干部的基地,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对那些有发展潜力的女干部进行重点培养,进一步优化女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女干部整体素质。在选拔使用女干部时,保留一定的职位,采取公推直选的形式,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创造一个竞争的氛围,选拔具有竞争能力的妇女干部。
2017年选拔任用优秀妇女干部工作心得体会篇2
中共中央下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总遵循,是选人用人机制的具体化。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欢迎参考!
2016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一2014年1月15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干部工作形势任务和干部队伍状况变化,对2002版《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修订,为今后的干部选任工作提供依据和导向。通过认真学习条例全文,结合自身工作,我有以下三方面体会:
一、以德为先,德才兼备为核心。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修订后的《条例》新增了以德为先的选人原则,突出强调干部选任要重实绩、重能力、重优秀年青基层干部的新导向和参考但不唯民意、采用但不唯测评成绩的方式方法。要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坚持重政绩,重公论,客观、准确地衡量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工作作风、业务素质、大局意识和创新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以及廉洁自律情况等,把干部推到工作实践中磨炼考验,将个人修养体现为智慧、能力,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肯干事、能干事优秀的干部选拔到科级岗位。
二、领导带头,公平公正为基础。在干部选任中,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条例》,正视权力、用好权力,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源头防止不正之风,能够公正、公平,坚持条件、标准、原则,调整和使用干部。在用人决策方面,不断加强和提高自身政治素养,重视发展党内民主,坚持人人平等,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集思广益,广泛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激发班子成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多方面接触基层群众,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提高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和威信力,进一步构建和谐高效的干部选任氛围。
三、强化监督,体制机制为保障。能不能选好、用好、保护好干部是对我们党性修养的检验,也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考验,一定要立足部门定位和岗位职能,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坚持把好推荐关,把基层党组织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首要的、不可逾越的基础环节,由基层组织严格把关推荐人选;坚持把好民意关,把公开竞争、民主测评作为选拔干部的主要途径,由干部职工来参与决策和选拔;坚持把好酝酿关,根据民主测评,结合工作实绩,由基层组织综合考虑提出初步意见;坚持把好考察关,由局党组派出工作人员,深入所在单位,面对面与超过三分之二以上干部职工进行谈话征求意见,提出考察意见;坚持把好决定关,将考察意见汇报党组,经党组研究,按照《条例》规定,做出任用决定;坚持把好监督关,党组任用决定意见在局系统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重点对计划生育、干部作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征求意见。通过学习,进一步把握了新《条例》的精神实质,更加明确了领导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一岗双责责任,全方位加强了干部选拔任用的体制机制建设,推进和强化了全系统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化、规范化进程。
2016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二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基层干部工作提供了顶层设计和现实遵循,是新时期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贯彻落实好《条例》,应注重把握好三个关键环节。
一要严格坚持选用标准。《条例》的核心是解决选什么干部、怎样选干部的问题。我们贯彻执行《条例》,必须严格遵守选拔任用干部的7项基本原则和6项基本条件,把践行群众路线作为根本尺度。我县县委书记以来,尤其注意把中央要求与本地实际紧密结合,集中x个月到各乡镇、各单位了解了干部工作相关情况,完成调研报告1篇,制定了《县委议事规则》和《县委制度守则》,完善了《干部管理工作制度》。
二要切实履行选用程序。《条例》所确定的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等应遵循的程序,是干部选用工作扩大民主和强化监督的有效载体。没有程序的严肃性,就没有《条例》的权威性。我县所制定的《县委议事规则》对党代表大会、县委全委会、县委常委会、县委专题会、县委其他会和重大事项报告等议事规则程序就明确了具体操作办法和工作流程。
三要确保全程有效监督。《条例》健全和完善了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监督体系。我县在自下而上监督工作上作了大量工作,如:主动接受组织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但在整合监督力量强化本级监督、自上而下监督上还存在不足,如: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党内纪检监督,针对短板,我们应加大监督力量整合力度,研究建立自上而下垂直领导为主的监督体制,以排除老好人思想干扰,提高监督工作权威。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修订是新时期党对干部选任工作规律认识的一次升华,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重大成果,也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当前,我市正处在实施四大战略的关键期、转型跨越发展的攻坚期,急需一批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来引领科学发展。真正把优秀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还必须以正确的用人导向、规范的用人程序、严格的用人纪律作保证。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各部门树立高度的思想、行动自觉,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条例》精神,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为阳泉发展选好人用好人。
一、充分认识新《条例》颁布的重要性。《条例》的修订工作,是在全党按照科学发展要求,全面加强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积极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形势下进行的。近些年来,干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干部队伍状况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2002年颁布的《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需要与时俱进地修订完善。同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一些干部政策有了新变化、新调整,需要用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以便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干部工作的开展。从2012年中组部征求修订意见到2014年正式颁布,《条例》修订历时一年多,不仅从改革完善干部人事制度、防止和纠正用人不正之风方面贯彻了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也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执政素质和本领的角度为实现十八大提出的各项任务提供了组织保障。《条例》的实施,对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准确把握新《条例》的关键点。新《条例》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的新成果。我们要认真把握,严格遵循。一是《条例》充分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特别强调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原则标准和程序方法等多方面,都体现了党组织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如:新增动议一章,规范了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强调党组织从干部选拔任用的启动环节就应当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规定考察对象由党组织集体研究确定,防止简单以票、以分取人;加强了党组织对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交流任用、破格提拔等特殊情形选拔任用人选的审批把关;严格监督检查,充实了十不准纪律要求,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二是《条例》全面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党中央非常重视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对培养选拔高素质的领导人才,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以好的作风选人、选出作风好的人,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条例》修订过程中,这些要求得到了认真贯彻和充分体现。比如,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保留专章规定,又针对突出问题着力规范,突出能力和素质测试测评,突出岗位特点,突出实绩竞争,注重一贯表现,防止 简单以分取人。在加大选拔年轻干部的力度方面,坚持了破格提拔这一制度安排,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留出了快车道,又按照选拔标准更高、审批把关更严、过程更公开透明的要求,从严进行规范,使之更具操作性,防止破格变成出格,等等。三是《干部任用条例》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不断加大,干部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取得了许多重大成果。这次修订和颁布的《干部任用条例》充分吸收了这些重要成果。比如,将推荐结果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改为重要参考。规定对拟提拔的考察对象,应当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明确规定有跑官、拉票行为的干部和裸官等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等等。我们要结合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际,深刻领会《干部任用条例》作出的这些新规定新要求,自觉坚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正确方向,把党管干部原则与走群众路线有机结合起来,真正把干部选准用好。
三、积极推动新《条例》的贯彻执行。中央重新修订《条例》,就是要解决好选什么人,怎样选人的问题。它不仅是新时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更是着力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培养造就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的制度保证。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把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牢牢把握《条例》的精髓,把各项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部门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重基层、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相结合,严格执行干部选任程序,用好的制度选好的干部,同时以贯彻《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配套的措施和实施细则,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党委(党组)一把手作为单位的第一责任人,要想成为名副其实的伯乐,慧眼识人,必须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树立正确的用人观。各级纪检、人大、政协等部门,要以《条例》为遵循,规范干部选任工作,严明选任纪律,公正地考察干部,公道地使用干部,真正形成公正、公平、公道的用人导向、机制和氛围,切实保证《条例》学习不走形,贯彻执行不变样,为我市转型跨越发展培养选拔德才兼备的领导骨干。
2017年选拔任用优秀妇女干部工作心得体会篇3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三中共中央下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之一,随着公开选拔的经常化、制度化,今后公进的力度将愈来愈大,公选干部在干部任用牛的比例会愈来愈高,参加公选和公选落岗的干部会愈来愈多,公选落岗者的开发利用课题也就愈来愈迫切地摆到了各级组织部门的面前。对此对公选成果开发利用我有以下体会:
一是提高公选效益的迫切需要。由于公选程序的特殊性、内容的广泛性、组织的严密性、参考人员的不确定性等原因,每次公选组织部门都要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去选拔为数不多的岗位目标者,众多的报名者与极少的上岗者形成了千军万马过公选独木桥的强烈反差,导致了公选的投入与产出比明显失衡。
二是保证公选工作正常开展的动力源泉。随着公选结果的公布,一大批报考者纷纷落选。由于没有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少数干部群众对落选者有的冷嘲热讽,有的背后议论,有的对落选者的能力水平表示怀疑;部分准备不充分的落选者自己也觉得技不如人,情绪低落,甚至一些距最终胜出只有一步之遥的考生,也有败军之将,何以言勇之感。据调查了解,有相当一部分参加过公选的同志,对公选的关注度降低,信任度下降,同时也使得他们周围的亲朋好友
对公选也产生了怀疑观望的态度,如果任由这种情况继续发展,将直接导致公选报考者的减少,而报考者的减少,将直接影响到公选的质量,影响到公选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是拴心留人的重要举措。人才具有流动性、共享性和社会性的特点,近几年经济欠发达地区人才向经济发达地区聚集现象日趋明显。中国加人WrO后,各地对人才的
争夺将更加激烈,如果我们不及时对公选落岗者进行有效的开发利用,这批人或孔雀东南飞,或流失到外企,或因外地公选成果开发利用力度大而另择高枝,那我们有限的人才资源将更加捉襟见肘。
四是选拔后备干部的有效载体。近几年,不少地方采取了公开选拔后备干部的办法,进一步扩大了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在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由于公选的成本较高,这项工作一时还难以推开。如果在参加过公选的优秀年轻干部中,挑选一批进入后备干部人才库,既可选出后备干部,也能降低选人成本。
五是完善公选环节的有益补充。目前,公选己基本形成了宣传发动、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格检查、组织考察、决定任用、任用公示和岗前培训等九个环节,开发利用作为公选后的一个重要环节,可以拓展公选内容,提高公选效益,使得公选整个过程环环相扣,浑然一体,起到了补充和完善公选环节的作用。
第7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最近,我局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在科级干部中开展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集中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了省委组织部编写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集中教育活动学习材料》,参加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知识测试。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了更新的认识,收益匪浅,感想颇多。
一、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及时必要。一是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改革开放的关键环节,急需一批能够带领群众向四化进军,践行科学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领军人,而产生领军人的方法和步骤就是这些政策法规规定的,因此有必要集中一段时间开展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教育,让领导干部进一步熟知,组工干部进一步精通,扩大一般干部的了解面;二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自2002年颁发以来,已经10年了,实践证明《条例》是科学适用的,我国现有的年轻干部,绝大部分是按照《条例》选拔任用的,这些同志中的绝大部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充分展现了他们的聪明才智,受到人民群众的赞扬。就我局2002以后选拔任用的股所长和副主任科员总体情况来看也是很好的,他们年轻有文化,体壮有精力,工作踏实肯干,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公信度。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强化落实;三是虽然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总得是好的,但是买官卖官、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违规提拔等干扰破坏《条例》贯彻实施的不正当行为时有发生,大有发展之势,因此在这个时期,尤其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前,给那些不守规矩,贪谋私利的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以及那些不要脸皮、削尖脑袋买官跑官要官甚至拉票贿选者敲敲警钟是很有必要的。
二、《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是一个科学完整的体系。《条例》颁发后,随着实践的深入,中共中央及中央组织部以及省委和省委组织部相继出台了许多补充规定,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关于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严肃查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拉票行为若干暂行规定》等等,这些政策法规构成了我国选拔任用干部的科学体系。这个体系突出民主,讲究程序,强调公开,注重监督,追责严厉。只有严格按照政策法规选拔任用干部,才能达到伯乐识马之效应,才能创造风清气顺的选拔任用干部的环境,也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年轻干部向着健康方向成长,有利于提高干部的公信度。
三、贯彻落实《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关键环节。一是领导干部要自律,要自觉执行政策法规,要以人民利益为重,站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振动中华民族的高度,选拔任用干部,既不能被跑官要官者所“感动”,更不能利用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私,收受贿赂,拉山头,扩队伍。二是组工干部立场要坚定,既要精通政策法规,又要大公无私,敢于较真,坚决抵制干扰和破坏选拔任用干部正常秩序的行为,做政策法规的维护神;三是把好监督关,不仅监督机关把好监督关,更重要的是一般干部都要履行监督职责,特别是干部公示期间,对没按政策法规选拔任用或有问题隐瞒组织的干部要大胆检举;最后一个环节就是严格责任追究,《条例》出台十年了,为什么还有那么一些大胆妄为的人,置政策法规于不顾,买官卖官、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违规提拔干部,就是责任追究不严厉,要想认真贯彻落实选拔任用干部政策法规,营造良好的选拔任用干部环境,就必须严格责任追究。
刚性执行《条例》要做到“三真”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选拔任用好干部提供更加科学的制度保障。《条例》鲜明地将好干部的标准列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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