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大地震观后感想_唐山大地震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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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大地震》观后感
冯小刚导演的《唐山大地震》故事情节很简单,讲述了一家4口在地震前后的经历。父亲为救母亲葬身在倒塌的楼下,母亲为救砸在同一块楼板下的一对儿女作出“救弟弟”的人生最艰难选择。“救弟弟”这三个字,让母亲忍受了32年的痛苦与折磨,也让压在楼板下后又奇迹般生还的小女孩为此怨恨了自己的母亲32年。2008年5.12汶川地震,已定居国外的姐姐听说祖国有难,只身前往做志愿者参加救援,身为企业老总的弟弟也带领员工参加了唐山救援队,在救援现场,姐弟相认,已经身为人母的小女孩看到一位地震中的母亲,不忍看到救援人员再次受伤,而忍痛锯断女儿双腿的一幕,终于理解了自己的母亲当年的选择。在结尾片段,母亲得知女儿死而复生,激动万分,她低垂着头不敢正视女儿的眼神,最后下跪向女儿认错。对此,我感慨万千,母亲何错?
我想,每一位父母都深爱着自己的子女,都会把无私的爱给予自己的孩子,哪位父母亲愿意看到自己的孩子失去宝贵的生命?大难面前,生死抉择,真正在做出选择的其实并不是父母,而是当时当地整个社会对生命的观念,对性别的观念。
先说对生命的观念。姐姐年长,弟弟年幼,在世上吸取雨露阳光的时间姐姐多于弟弟,作为母亲,从公平的角度出发,让弟弟的一生吸收到和姐姐一样多的雨露阳光,是合情合理的,也是尊重生命的表现。
再说对性别的观念。唐山大地震发生在1976年,当时中国虽然已是社会主义社会,但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依然是靠体力吃饭,依然是靠男人吃饭,男孩的作用大于女孩,是整个社会选择了男性,作为母亲,不可能做出有悖于社会的选择,否则,就会遭受社会和家庭的双重拷问,背上更沉重的十字架。
因此,我认为,当年母亲做出“救弟弟”的选择是没有错的,因为那是生命的选择,那是社会的选择,母亲的一声“救弟弟”,其实是时代的呼声。倒是姐姐,我认为应该向母亲下跪。
32年了,她应该知道母亲日夜生活在自责与思念中,她完全有能力解除母亲的这份自责与思念,但她没有,她一直生活在怨恨中。如果没有汶川地震,母亲会抱恨终身,而她自已则会怨恨终身。
反观自己,我有时也会因一件小事而记恨自己的父母,其实父母从来都不会记恨我们成长过程中所有的过错,在他们的眼中,我是他们生命的延续,是他们的希望。
《唐山大地震》让我懂得了父母之爱的伟大与无私,但愿我珍惜自己的生命,更珍爱给于我生命的父母。
八(3)班梅道中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