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热分子》观后感_狂热分子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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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热分子》读后感
俄国哲学家别林斯基说:书是我们时代的生命。在大学里,在天天忙于学业的庸碌之中,我总是偶尔感到生命的空虚。法国作家雨果也说人类所需要的是,具有启发性的养料,而阅读正是这种养料。所以在这个放松的周末里,我找到了这本《狂热分子》,希望可以找到时代的生命所需要的启发性的养料,而结果,我想收获颇丰,且意义很大。
这本《狂热分子》是美国码头工人哲学家埃里克·霍弗的沉思录,其作者埃里克·霍弗,可能很多人都没有听说过,毕竟他不是丹·布朗那样的畅销小说作家,但他也并非是象牙塔里闭门造车的学者,他是个很有戏剧性命运的人,号称为“码头工人哲思者”。霍弗的生活跌宕起伏,他大多时候和“畸零人”“失败者”等这些社会底层人在一起工作生活,所以对他们这个群体的心态、品性、行为都了解得细致入微,对其揭示、评论针针见血,直取要害。所以在看本书的时候,有些地方看似违背直觉常识,让人惊讶,但过细一想,还真的是那么回事,人性中的弱点之大有时会出乎自己的意料之外。gc主义、纳粹分子、爱国贼、传销者等等都是利用了这些原理来蛊惑人心并引导群众运动的,最终遭殃受害的却还是广大群众。
本书开篇前言即对作者的生平展开了介绍:“埃里克·霍弗的一生十分传奇,7岁失明,15岁复明,父母早逝,靠自学成就学问。长年从事码头搬运工作,1964年成为加州伯克利大学高级研究员后,仍未离开码头,其许多观念都是在码头工作中形成。终日与“乌合之众”混在一起,从而对群体的行为乃至心理有了细致入微的见解,尽管他的论述部分有些极端,但不得不承认他的独到和大胆。霍弗的个人传奇经历就像一部催人奋发的好莱坞影片,他不是“坐在宾馆写稿”,而是亲身体验了生活,他的一生是与“畸零人”和“失意者”为伍的一生,那些弱者、穷人、被压迫者、被剥夺了继承权的人、逃犯、不肖者,陀思妥耶夫斯基把他们概括为“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人”,革命家把他们作为群众基础、革命动力、炮灰和信众;难得是,霍弗自己没有以“愤青”的姿态出现,他不批判“环境”,他解剖“群众”自身。正是这种生活经验和超脱的视野,使他的The True Believer: Thoughts on the Nature of Ma Movements成为研究群众运动的“圣经”;自己也被称为码头工人哲学家。”
埃里克•霍弗40岁的时候终于结束了颠沛流浪的生活,有了正经职业:码头搬运工。在旧金山码头,搬运工是两两搭档的。有一天,和霍弗搭档的是码头上笨手笨脚“最不行”的一名工人。霍弗惊讶地发现,这位搭档连两个人份内的活都没有干好,却偏要帮助别的小组。如果霍弗以“穷不帮穷谁照应——当里格党”的道德思维去想这件事,大概会把搭档想象成无私奉献的雷锋式人物,不过霍弗是从心理角度想的,他想到:当你做不好分内的事,别人会耻笑你,但你帮助别人时,便没有人耻笑你。其实很容易理解,人活着,在温饱之外,要的是一份感觉,被世界需要、被社会需要、被他人需要、哪怕是被一只流浪猫猫需要的那种心理满足感,我们传统上把这个心理需要唤作“生活的意义”。感谢这个“最不行”的工人,霍弗灵感一发,开始撰写“群众运动心理学”。作为基础的是“管闲事”这一条:“一个人自己的事要是值得管,他通常都会去管自己的事。如果自己的事不值得管,他就会丢下自己那些没意义的事,转而去管别人家的事。”
作者在扉页写到:“尽管在狂热的基督教徒、狂热的民族主义者、狂热的共产主义者和狂热的纳粹分子之间有着显著不同,但鼓动他们的那股狂热,却可以视为相同的东西。”虽然成长于一个彻彻底底的资本主义社会,但作者可以跳出狭隘的视角,较为客观地寻找这些运动之间的共同之处,并没有给与人一种抵触社会主义或者视之为集权的倾向。事实上,我们不难发现法国大革命的后期,革命党的疯狂较宗教狂热分子有过之而无不及。铁锤、镰刀和卐字,其性质与十字架相当。1792年——法国大革命时期,立法议会下令要各地建立圣坛,刻下铭文:“凡属公民,均应为祖国而生,为祖国而战,为祖国而死。”可见其不仅是一场革命,而且是一场民族主义的运动。同样的,布尔什维克和纳粹革命的宗教性格也是不可否认的。
看到《狂热分子》读书笔记,被里面的很多字句所打动,并与自己的所见所闻联系起来。人喜欢一本书和一些句子,正是因为从中间找到了自己想说却说不出的话,说出了懵懵懂懂知道却始终不清晰的观点,说出了自己感同身受的内容。说句题外话,人们看东西通常都在断章取义,只选自己喜欢看的,只为佐证自己的某个观点。断章取义也罢、不明就里也好,每个人读些什么、说些什么,都是他自己的事情,从中有所悟、重新建构了自己的认知系统、内心获得了某种充实,这就是读书的收获。读者的收获与作者无关,许多的作者写东西也只是为了表达自己,或许作者自己以为背负了什么使命,其实那也不过是他内心的一种幻象,所谓的呕心沥血的作品都是从作者的内在积累中沤出来的,与读者也无关。好了,就把忽然冒出来的这一段记录下来就先放下,来继续说《狂热分子》。
作者霍弗说宗教运动、革命运动和民族运动是热情的发电厂。但凡历史的起义都会以“天授权”为开端!起义领袖心里都很明白如果仅靠感情笼络或者是金钱的收买很难成事,领袖唯一能做的就是在群众心里树立一种信仰,让“乌合之众”心里充满着期待,心里有盼头,这样才能使群众不计生死的追随。历史证明,树立信仰,装神弄鬼是屡试不爽的。谈到群众运动,谈到起义,大家都会想到陈涉吴广运用置书鱼腹,篝火狐鸣的方式威服众人,汉高祖刘邦醉酒斩白蛇赢赤帝名号。“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张角太平道收民心,更有“泥马渡康王”过黄河的神乎其神……这种利用宗教信仰在国内国外历史都是不可数的。为什么这一招会这么管用呢?因为群众都好追随贩卖希望的人,而不愿追随施舍的人。他们敢反敢去玩命,并非是他们不怕死。而是他们觉得“信仰”在心中,死也是伟大的,他们不是单独的个人,或者在狂热的群众运动他们没有“自己”的意识,内心的火热让他们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他们始终认为他们是为一个乌托邦在努力,他们死后一定会名垂百世,即使死了,他们也会觉得是光荣,他们的灵魂会得到更高层次的提升。宗教运动、革命运动和民族运动中很多人都陷入一种狂热癫狂的状态,已经失去自身的反思机制,认为唯一的真理就是神(领袖)的话,所以当个体抱团成为了一个群体的时候,这是最容易被煽动被忽悠的时候。
作者霍弗又说教义不是让人去理解的,而是让人去信仰。一种教义的有效性不在其内容,而在于它的言之凿凿。不管是荒唐的胡说,多余的废话,还是崇高的真理,一旦它们被人接受为唯一,永恒的真理,则他们能够促使人们甘愿去自我牺牲。这很容易让我想到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中国,那时正好是“*”时期。看了纪录片的人就会知道一个细节,在*这个沸腾火热的年代,几乎是每个红卫兵手上都会拿着一本《毛主席语录》,并时不时放在胸口宣誓,时不时举到头顶狂呼。红卫兵在抓人揪斗的时候会拿着《语录》向毛主席像请示,早上出门的时候还是要请示,晚上回家还得像主席像汇报一天的工作,我个人估计很多人跟媳妇同房时候,都得向毛主席报告,请求指示。所以我一直认为那是个很操蛋的年代,他们天天拿着《语录》说着《语录》,可他们从来就没有理解语录的要义,只是一味的将《语录》信仰,将它看似神器,认为有语录在手就拥有无穷的力量。给人唯一的感觉就是手上拿着这样的小本,比心里理解里面的内容更为重要。在这个时代中,在这两年里,我也见(面见或书中见)了些导师,心理学的、成功学的、佛学的……,导师也说了些这样的话:“放下你的头脑、用心去感受。”我自认为已经基本理解了这句话,因我们人自以为聪明的头脑中有很多是自己制造出来的幻象,我们从小构建起来的逻辑系统里也埋藏着一个又一个的谬误,所以,头脑的理解太有限了。而善于用头脑的人也常常会迷失在自己的思维中,而失去了和真相连接的能力。就是坊间流传的所谓“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放下头脑,是说我们不能太过于认同自己头脑中的那些“真知灼见”,而对某种教义的狂热的信仰又何尝不是一种认同呢?诚然,这世界太过奥妙,人生却这么短暂,连乌龟都不如,等不到参透世事就离世了。人类社会又总是在还没有找到真相之前就被灭掉了。以人的浅浅的思去解读无垠深奥的自然,如同让蚂蚁去采访人大会议一样。而诸多的各类教义也正是利用了这一点,任意的推翻现有的科学逻辑关系,自圆其说地建构起他们所认为的合理的逻辑链条。而被吸引来的人,就是这本书里所提到的“狂热分子”了。
作者霍弗还说群体中的个人不再是自己,他变成了一个受意识支配的玩偶。如果孤立的去看他,去接近他,他可能是一个有教养的个人,但在群体中他就变成了野蛮人,也就是一个行为是本能驱使的动物,他会处于那种身不由己,满身狂热和残暴的状态。打过群架的人就知道,自己在整场群架中是完全没有智商的,架打完后,自己完全不知道为什么要去打这场架,对方跟自己有什么仇怨,甚至很多将人捅死后都不知道对方是谁。这样一场无聊的架为什么会打起来,是因为当清醒的个人组成集体后头脑就会变得不清醒,乃至狂热,他们大都是煽动“义气”的煽动,不去反思而是去盲从,认为这是在做有意义的事,他们是不会去想可能酿造成悲剧。2008年奥运开幕的前期,奥运圣火经过巴黎时发生了多起破坏事件,进而引发肢体冲突的群体事件。因为国内的家乐福也很快受到事件影响。当中国人民得知道“圣火”被抢,民族情绪一瞬间被激发出来,犹如洪流倾泄,数十家海内外网站论坛的一部分中国网民,先后发起了一场抵制家乐福的行动,理由是奥运火炬在法国传递期间遭到干扰。当时全国有3000个论坛组织于5月1日抵制家乐福,各地“抵制行动”的QQ联络群有近30个。这个时候愤青就开始愤起来了,本来不是愤青不容易走极端的人,在人的煽动下和行为在带动下也变得了异常的狂热和残暴。短时间内京城数家家乐福顾客人数减少,顾客付款不再排队,毁坏商品,殴打员工事件频频见诸报端,甚至在家乐福工作的中国员工也无可避免遭到了伤害。可见,当个体组成集体,被人煽动,尤其是冠以“名族尊严”帽子后,群众是多么不理智,多么狂躁,他们的破坏力量是多么的强大。
霍弗接着说说,“一个人愈是没有值得自夸之处,就愈是容易夸耀自己的国家、宗教、种族或他所参与的神圣事业;这本质上是对一种事物牢牢攀附——攀附一件可以带给我们渺小人生意义和价值的东西。”这倒是心理学上常说的,一个自我价值感低的、安全感差的人总要依附点什么让自己感觉强大起来。“对群众运动而言通过举办游行、检阅、仪式和典礼之类的活动......可以引起每一个心灵的共鸣......最冷静的人也会因为看到壮观的群众场面而动容。” 这样的仪式,以及貌似强大的领导人和他们坚定有力的话语和身体语言,都会让人将自我的价值融合与群体价值之中,在被群体接纳之后找到了安全感。相反的,当一个人无力成就自己的时候,心理驱动力使然,他会盲目投身于某种“神圣事业”,好让个人的责任、恐惧、缺点得到掩埋,好让自己的情感得以寄托。至于投身的事业是政治也好、宗教也好、民族主义也好、法西斯主义也好、共产主义也好,都没有什么关系,只要这场运动能够让他浑然忘我。霍弗指出:“他无法被说服,只能被煽动。对他而言,真正重要的不是他所依附的大业的本质,而是他渴望有所依附的情感需要。” 在狂热之下,一个口号、一句话或一枚徽章,都足以使他慷慨赴死。在狂热之下,他献出自己的自由,换来组织的信任,而在上级的命令下,“干下流勾当”是无罪甚至有功的。狂热者可以没有上帝,但是需要一个光辉灿烂的“未来”、一个可以众志成城的“目标”、以及一个可以同仇敌忾的“魔鬼”。
另外,书中还断言:群体的斯德哥尔摩情节远胜于个人的斯德哥尔摩情节。斯德哥尔摩情节又叫斯德哥尔摩综合症(Stockholm syndrome),斯德哥尔摩效应,又称斯德哥尔摩症候群或者称为人质情结或人质综合症,是指犯罪的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这个情感造成被害人对加害人产生好感、依赖心、甚至协助加害于他人。我个人觉得这是一种“犯贱”的情节,去年9月河南洛阳警方破获一件离奇大案,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李浩在地下室先后囚禁6名坐台女子长达两年左右,期间几位女子为得到李浩的“宠爱”而争风吃醋,甚至大打出手。更让人惊诧的是几名女子协助李浩将其中两名女子杀害。然而这些被解救女子却在民警调查过程中试图保护李浩,分析证实这些女子已经被李浩“洗脑”而丧失了人性。
本书中很重头的章节是关于“言辞人”(man of words)的。“言辞人“可以是教士、先知、作家、艺术家、教授、学者或一般识文断字心存高远的知识分子。与大众不同的是,“言辞人”有一种特殊的虚荣,那就是被肯定、被尊重。霍弗说,几乎每一个喜欢找茬的言辞人,一生中都有一个阶段,在位者只要表现出谦恭和怀柔的姿态就可以把他争取过去。要是当权的法利赛人曾经礼贤耶稣,尊他为拉比,那耶稣说不定就不去宣传新福音了。如果路德早早得到主教职位,从事宗教改革的热忱也许就会冷却。普鲁士政府要是授予青年马克思一个头衔和重要政府职位,或许他就不去编那激进的《莱茵报》了。我必须加上,如果蔡元培批给青年润之一个北大图书馆的正式编制指标,那中国的历史没准都要改写了。“不管一个抨击当局的言辞人,多么相信自己是为被压迫者和受伤害者仗义执言的斗士,他的动机十之八九都是私人的和个人性的”——有着不被承认不受赏识的“隐痛”。大规模的群众运动千篇1律都是由不满的诗人、作家、历史学家、学者、哲学家之类的人物为先导。正是因此,聪明的当权者应该放下架子、同言辞人结成同盟。如果所有的读书人都是教士,那么教会就是不可动摇的。如果所有的读书人都是官吏,那么现政权就比较稳固,说到这里,该恍然大悟了吧,为什么全世界都在组建文官政府,为什么我们要广招公务员,为什么大学越来越大啊。最令人头痛的是没有创造力的言辞人,他们有野心但是没有能力,有抱负但是没有才华,因此更没有资格被政权收编,也就更易于将满腔愤懑投入一个激烈的反叛运动。早在1941年的时候,皮特•菲尔埃克就指出:大部分的纳粹头子都有艺术和文学上的野心,比如希特勒试过搞绘画和建筑,戈培尔写过戏剧,罗森贝格试过建筑和哲学,席拉赫写过诗,丰克试过音乐,施特来谢尔试过绘画——不幸的是,他们的艺术野心没能得到满足,世界也因他们的不幸而更加不幸。
《共产党宣言》上面写着“全世界无产者团结起来”,为什么要这样写,就是因为剥削者往往很团结,而被剥削压迫的人却很不团结或者是很难做到团结。或者是“人各有志”,只要是剥削者给他们一个馒头或者是一碗面,他们往往都会感激的泪流满面,他们会甘心的为剥削者服务,驯服的群体甚至会帮助剥削者去对付和迫害那些不易驯服的群体。大家可能会觉得匪夷所思,认为同是被剥削者,都是劳动大众应该属于同一战壕,不应该窝里斗的。可是历史一次次证明被剥者就好好窝里斗,他们最妒忌最仇恨的人往往是跟自己同样遭遇人。看过旧电影的人不难发现,资本主义工厂那些拿着皮鞭抽打工人的人往往都是自己的同胞。为什么会这样?这就是“斯德哥尔摩”情节,也就是我说的“犯贱”情节。人往往“爱”的是对自己伤害最大的人,因为这些工人终日受到非人的待遇,以致对未来对人权已经绝望了。从此他们心理开始扭曲,进而他们对压迫者产生一种心理上的依赖,认为这样可以在心理上得到补偿,只有靠近压迫者才会有安全感,越是偏离就越会受伤害。只有得压迫者者“喜爱”,拿起皮鞭抽打自己同样遭遇的人,才能找到自我的存在,自我的成功。由于人都有攀比的劣根性,所以受压迫者就会极力的去讨好压迫者,并都幻想成为压迫者的“最爱”,因此这样情节在群体心理中表现更为强烈。
奥运会开幕式、国庆阅兵、春晚……这些大型的集会、用声光电和激动昂扬的人群烘托出来的气氛会让人激动得热泪盈眶、激情澎湃,人是一种多么容易被诱导的动物啊!人会觉得只有这样的生活才有意义、才有价值。终于忘我了、无我了。但跟佛家说的无我,是全然的不一样的。那个“无我”是放下执着,而这个“无我”是超级执着。大到国家,小到一个成功学甚至传销课堂,都能看到这样的导师和这样的狂热分子。人为什么这么容易被煽动?人为什么这么容易随大流即所谓的从众?人为什么这么容易将自己投身于某个据说是伟大的事业之中,甚至像穆斯林的人弹一样放弃自己的生命,或者去屠杀和他一样的人?这本书里说了好多让人痛快不已的话。不过,有机会时我也要问问自己,这些词句怎么就让我“痛快不已”呢?
个人一旦融入群体,他的个性便会被湮没,群体的思想便会占据绝对的统治地位,而与此同时,群体的行为也会表现出排斥异议,极端化、情绪化及低智商化等特点。进而对社会产生破坏性的影响。早就有古语说“三个臭皮匠赛过一个诸葛亮”,但在某些意义上讲,三个诸葛亮都未必能赛过一个臭皮匠,这也是三个和尚为什么没水喝的道理……
我们时常说要追求自由。本质上是对于现实处境的不满,但是,如果假设我们一开始便不具有自由,或者说像小时候一样完全由父母规划的生活,那么,我们便不容易产生对自由的渴望。事实上,自由并不是绝对的,自由是有责任的自由。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口中所谓的是无责任的自由,也就说,当自由真正来临的时候,出于对责任的畏惧,我们退却了,有一点像成语中叶公好龙。举例而言,比如二战时期的许多德国人,正是由于打着法西斯的旗号,才敢为所欲为,相当于法西斯承担者全部的罪恶,而他们只是无限行使自身的自由。所以,才有平庸的罪恶一说。
霍弗的这本书是脱下靴子瘙痒,搔得狠了,快感之外很有痛感。他的那些判断比如“爱国主义是歹徒的最后归宿”、“无私者的虚荣心是无边无际的”,如果堂而皇之地摆放中国街头,必然会遭到亿万人民的迎头痛击。不过呢,写《乌合之众》的勒庞是保守派社会精英,遭到大众的痛扁那是“阶级性”使然,而霍弗根正苗红,一生不离体力劳作,是“码头工人哲学家”,说他是“叛徒”?三思啊,请三思!
心怀善意而又立场不坚定的人们应该铭记以下这段:“当希望和梦想在街头汹涌澎湃的时候,胆怯的人最好闩起门扉、关上窗户,蜷伏着以待怒潮过去。因为在希望(不管是多崇高和良善的希望)和它所带来的行动之间,往往存在着重大的不协调,一如在《启示录》里,传布末日四骑士(饥饿、战争、瘟疫、死亡)将临的,乃是以常春藤遮身的少女和头戴花冠的青年。”
作为一本深度剖析群众运动的书,很多地方就我们涉世未深的大学生而言,是很难理解的。但是,不妨,我们试着去看,这也是我们了解社会的一种手段。对于自身而言,也是一种保护的手段,作为大学生,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激情。激情的代价往往是失去理智,也让大学生时常成为群众运动的先锋。很多时候,与其说为理想献身,不如说是被人利用。因而,学习一下群众运动,完全是必须的。
读罢此书,不禁让人拍案叫绝,成书60年了,其中智慧却更加的弥久愈香。读这样的好书可以开启民智,让人有理性,促进人独立思考,防止被一小撮别有用心的人洗脑,在我们这片神奇的土地上真的是特别有必要,实乃居家外出之必备良品也。注明:本文中有些内容摘自网络,特此注明,以示抄袭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