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学习心得_干部选拔任用学习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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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
政策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东营区人武部部长牛保坤
选人用人问题历来是干部群众关注的焦点,古人云:“为政之要,贵在得人”,历览古今兴衰事,成败得失在用人。选什么样的人,怎样选人,历来是党始终高度重视的一个重大问题。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壮大,我国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也迈出了新的步伐,干部工作的民主化程度有了较大提高、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有了新的突破、干部考察工作有了明显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得到了加强。特别是2002年7月,中共中央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基础上及时修订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这是党的组织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重要成果,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通过6月6日至10日在区委中心理论学习组的学习和思考,笔者有如下粗浅体会:
一、在学习理解中,要做到“三个认清”。
首先,要认清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各级领导层的重要保证。人才难得,古今同病。为治 1
国兴邦安民,如何选人用人也是我们党多年来一直高度重视的一个重大问题。毛泽东同志曾深刻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确定的因素。邓小平同志也明确指出,事业成败,关键在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中央特别强调,马克思主义政党不仅要有正确的思想路线和政治路线,而且要有正确的组织路线,关键是要选好人、用好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坚持走制度创新的路子,用科学的选人用人制度来保障把人选准用准。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科学总结了我们党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干部工作丰富的实践经验,作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为建设高素干部队伍提供了重要保证。
其次,要认清是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推进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现实需要。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党的干部工作原则,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严密的程序、严格的纪律,选拔任用德才兼备、政绩突出、身体力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党政领导干部,其鲜明特点就是根据现实需要,坚持与时俱进,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坚持扩大民
主,在健全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制度,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方面有新举措;坚持完善程序,在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进展;坚持制度创新,在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疏通干部能上能下渠道方面有新突破;坚持有效监督,在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方面有新的规定。
再次,要认清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是规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要通过深入广泛的学习宣传,使之真正为广大干部群众所掌握,努力形成有利于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有效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的良好社会氛围。在选人用人问题上,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既有章可循,就必须坚持党性原则,以干部标准公道正派地任人唯贤,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坚决抵制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敢于坚持原则,坚持照章办事,严格履行程序,自觉抵制来自各方面不正之风的干扰。
二、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四个注重”。
一是看品德,注重选拔靠得住的人。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对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考察,不仅看干部一时一事的表现,而且看其在一个相对较长时期内的整体表现;不仅看
干部的平时表现,而且看其在关键时刻,重大问题面前的表现,特别看其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不仅看干部八小时以内的表现,而且看其八小时以外的表现,全面了解其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坚决克服重才轻德现象。
二是看潜质,注重选拔综合素质高的人。着眼干部实践科学发展观,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大力选拔学历高、实践经验丰富、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干部,特别是复合型的高知识层次干部和各行各业涌现出的拔尖人才的选拔力度。
三是看实绩,注重选拔有本事的人。区分真政绩与假政绩。对那些政绩突出的领导干部大胆提拔使用,而对那些政绩平平,惯于做表面文章的人则果断进行降免或调整。
四是看公认,注重选拔群众基础好的人。干部思想政治素质高不高、作风好不好、政绩突出不突出,群众自有公认。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继续加大和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认真落实群众在选拔任用干部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杜绝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现象,增强了干部工作的透明度。严格按程序办事,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交流回避、辞职降职等各个环节,作出严密的程序规定。
三、在全程监督中,要做到“四个统一”。
一是权力与责任的有机统一,明确监督主体,实施有效监
督。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环节,在每个环节又有不同的权力主体,只有分清各个环节中权力主体所拥有的权力和应该履行的职责,才能对选任工作进行有效监督。所以,对不同的权力主体必须明确相应的责任,有权向党组织推荐干部,就应对推荐的准确性负责;有权考察和评价干部,就应对考察结果的真实性和评价的公正性负责;有权决定干部的任用,就应对任用结果的正确性负责。当前最紧迫的是要建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工作责任追究制,实行权责统一,解决有的地方主要领导权力过大、责任过小的问题。
二是程序监督与用人标准和用人条件监督的有机统一。以用人标准和用人条件监督为重点,大力选拔“靠得住、有本事”的党政领导干部程序监督是提高干部选用工作质量的基础,对用人标准和用人条件的监督是提高干部选用工作质量的核心。在实际工作中,只有坚持两者的有机统一,才能选拔出高素质的人才。当前应着力在用人标准的监督上下功夫,要从实际情况出发,探索制订分层分类和具体的、可操作的、客观公正的用人标准体系,并与之配套,建立内容细化、标准量化、操作性强的监督体系。做到在检查用人程序时同步检查用人标准,把用人标准监督贯穿于党政领导干部选任工作的全过程。三是自上而下监督和自下而上监督的有机统一。不断增加选任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为实现群众自下而上的监督开辟
更广阔的空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只有公开透明,才能避免暗箱操作。如果对选任工作更多的环节实行公开,尽可能扩大群众的参与度,选人用人上的腐败现象就难有藏身之地,幕后交易也就会逐渐失去市场。在上级党委对下级党委选任工作检查监督逐步强化的情况下,应着重强化下级党委和群众的监督,在扩大民主上做文章。
四是纵向监督和横向监督的有机统一。在发挥组织部门监督主导作用的前提下,充分挖掘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审计、新闻媒体的综合监督效能,形成多部门相互配合、协调运作的监督格局,要从这些部门各自的地位、权限、工作特点出发,明确划分其监督职责范围和主要任务。而各级组织部门则要注意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搞好内外配合,形成监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