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习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心得体会(精选7篇)_职业健康培训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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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职业健康法律法规
类别
编号
法律法规及要求名称
公布时间
施行时间
颁布单位
主要涉及条款
备注
1通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54.9.20
1954.9.20
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二章
2004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4.7.5
1995.1.1
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六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6.29
2002.11.1
全国人大常委会
所有
2002版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8
2014.12.1
全国人大常委会
所有
2014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011.2.25
2011.5.1
全国人大常委会
有关安全生产责任相关条款
2011修正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2005
2005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
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12.12.28
2013.7.1
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一章 第二章
2012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1992年4月3日
1992年4月3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三章
2001修正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2007.11.9
2008.1.1
安监总局
所有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2007.12.22
2008.2.1
安监总局
所有
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试行)
2014.4.14
省安委办
第二条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 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
2014.11.26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新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
2014.12.10
2014.12.10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70号令
”
2015新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5.1.2
2015.1.2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15新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2014.6.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所有
2015收集
“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 实施细则(试行)
”
2014.12.23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所有
2015新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
2015.2.28
2015.2.28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74号令
”
2015新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
《罚款处罚暂行规定》 等四部规章的决定
”
2015.4.2
2015.4.2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77号令 ”
2015新
河北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管理规定
2011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2号
2消防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08.10.28
2009.5.1
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二、三、四章
河北省消防条例
2010.05
河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
所有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001.11.14
2002.5.1
公安部
所有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1990.3.22
1990.4.10
公安部令第6号
所有
火灾分类GB/T4968-2008
2008.11.4
2009.4.1
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所有
只需了解
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1992
1992
1992
国家标准
所有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006
2006
GB
所有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2012.7.6
2012.11.1
公安部令第106号
所有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2012.7.17
2012.11.1
公安部令第107号
所有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2009
2009
公安部令第108号
所有
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
2007
2007
GA95-2007
所有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1995
1995
GB15630-1995
所有
河北省消防设施管理规定
2011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3号
河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2009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8号
河北省消防技术服务监督管理规定
2014.12.19
2015.1.1
政府令[2014]10号
2015新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2005
2005
GA587-2005
所有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建设部GB 50140-2005
3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009.1.24
2009.5.1
国务院
第一、三、四、六章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
2001.4.9
2001.4.9
质监局
所有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2000
质量技术监督令第1号
GBT 5972-2009 起重机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2009
2009
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all
关于增补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
2010
2010
国质检特〔2010〕22 号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2008
2008
国家标准
所有
2008版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1996.4.23
1996.7.1
劳动部
第二章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008
2008
TSG R0004-2008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
2009
2009
TSGQ5001-2009
起重吊钩 术语
2005
2005
GBT 4307-2005
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
1986
国家标准局GB 6720
起重机械危险部位与标志
1994
国家技术监督局GB 15052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国家标准局GB 6067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1995
劳部发(1995)161号
河北省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办法
2008
1986
河北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
2012.12.28
2013.2.1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3搜集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2003.4.3
2003.6.1
国家质监总局46令
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013.6.29
2014.1.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4特殊作业及人员
关于公布目录的公告
2011.6.30
2011.7.1
国家质检总局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
1985.8.16
1985.8.16
国家标准
所有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2010.5.24
2010.7.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所有
201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2011.5.3
2011.7.1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2013.7.1
安监督总局令第59号
高处作业分级
2008
2008
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高温作业分级
2008
国标
补 “5职业健康
三同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11.12.31
2011.12.31
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二、三、四章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2012.4.27
2012.6.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所有
河北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2008.12.5
2009.2.1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12号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
2012.4.27
2012.6.1
安监督总局令第48号
2012新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2009.3.23
2009.6.1
卫生部
修订第四条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2010.1.22
2010.8.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2.1-2007
2007
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所有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
1997
劳动部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004
国务院393号令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2010.11.3
2011.2.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
2003
2003.9.30
发改委/安监局
所有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
2011
安监总安健〔2011〕192号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2008.12.15
2009.10.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2012.4.27
2012.6.1
安监局令49号
2012新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2007.3.16
2007.10.1
GBZ188-2007
女职工保护规定
1988
国务院
生产性粉尘危害程度作业分级
1986
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规定
1997
卫生部
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
1988
卫生部(87)卫防字第60号
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
2009.12
2010.2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12号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002
卫生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用人单位 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通知
”
2013.3.27
安监总安健〔2013〕38号
2013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2012.6.29
2012.6.29
安监总安健〔2012〕89号
所有
2012新;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2013.12.23
卫生计生委;安监总局
参考
2013新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 警示标识管理规范 ”
2014.11.13
2015新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做好职业卫生监管相关工作的通知
”
2014.11.18
安监总厅安健函〔2014〕161号
2015新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
2015.2.28
2015新
2015年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
2015.3.18
2015新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
2015.3.24
2015新
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
2013.12.3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全文
6危化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11.3.2
2011.12.1
国务院
所有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2002.4.30
2002.5.12
国务院
所有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2005.8.17
2005.11.1
国务院
所有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
2006.9.2
2006.10.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第六、七、九条
2014新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
1996.12.20
1997.1.1
劳动/化工部
第三、五章
2011修正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2002.11.21
2002.11.21
经贸委
所有
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
2005
2005
全国危险化学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参考
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
1994.10.27
1994.10.27
全国人大常委会
参考
一般有毒物品目录
2002
2002
参考
剧毒化学品目录
2002
2002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
参考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2000
国家技术监督局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18218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1995
GB 15603
危险化学品目录
2002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参考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
2004.4.8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1994.1.25
1994.5.1
国家公安部
第二、三章
7交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003.10.28
2004.5.1
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二、三、四、五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2004.5.1
2004.5.1
公安部
所有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2004
国家标准局GB 7258
8电气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1995.12.28
1996.4.1
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四章
2013搜入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1996.4.17
1996.9.1
国务院
所有
2011.4.22修正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
1986.10.7
1987.1.1
机械工业部
所有
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
2008
2008
技监局
所有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2006
2006
标准化管理委员会GB T3787
all
临电规范
2005
2005
JGJ46-2005建设部
漏电保护器安装与运行
1992
国家技术监督局GB 13955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1991
能源部DL408-91
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
1992
2011
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
1983
国家标准局GB 4064
9事故、应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007.8.30
2007.11.1
全国人大常委会
22,56,57条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007.4.9
2007.6.1
国务院
第一、二、四章
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2013.5.30
2013.7.1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2009
安监总局17号令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2009
安监总局21号令
工伤保险条例
2010.12.8
2011.1.1
国务院
全文
201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1986.5.31
1987.2.1
GB 6441-86国家标准局
参考
工伤认定办法
2010.12.31
2011.1.1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
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011.12.31
2012.3.1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
2011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2013.10.25
2013.10.25
国务院
河北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定
2012.12.28
2013.2.1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2〕第15号
工贸行业事故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试行)
2013.11.4
2013.11.4
安监总局办公厅
附件一上报标准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
2013.11.15
2013.11.15
国务院安委会二、三
10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009.2.28
2009.6.1
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七章
2013搜入
11燃气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2010.11.19
2011.3.1
国务院
第四、五、六章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2004.11.4
2005.3.1
建设部
2013新
河北省燃气管理办法
2012.10.31
2012.12.1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
第六章
2013新
12PPE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2005.7.20
2005.9.1
安监局
第三章
2011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1996
劳部发[1996]138号
参照设计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1989
1989
GB 11651-89
参照设计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2008
2008
GB-T11651-2008
13防雷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2013.5.31
2013.6.1
中国气象局24号令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2005
气象局令第11号
河北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2008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
14培训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2004.12.28
2005.2.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参照选用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管理规定
2006.1.17
2006.3.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一线从业人员应急培训的通知
2014.4.22
2014.4.22
安监总厅应急〔2014〕46号
第二条
15涂装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2003.3.13
2003.10.1
GB 7691-20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_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2006.1.23
2006/9/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GB12942-2006
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
2006
2006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GB14444-2006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_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
2008.12.11
2009.10.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GB_6514-2008
2014新
涂装作业危害因素分类
2011.7.12
2011.12.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AQ/T 5209—2011
安全标识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16179
1996
国家技术监督局
第2篇: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
主持人:
参加人:
时间:北京都市盛通智能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
评价结论:通过对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遵守情况的评价,我公司认真遵守国家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没有未遵守相关法规按要求的情况发生。
第3篇: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2月25日晚上和26日下午,我们先后学习和收看了6位党员先进典型事迹,其中,学习了发生在我市的身边优秀党员陈祖洪、薛茂兴先进事迹,收看了福州市优秀共产党员代表先进事迹报告会,听了鼓楼区东街街道军门社区支部书记林丹、平潭县平原镇红卫村支部书记林希建、市公安局洋中所社区民警赵钟钦、福州市格致中学党总支副书记郑捷等4位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的报告,对我有很大的启发,我想对同志们也有很大的启发,刚才同志们都做了很好的发言。下面谈谈我个人的体会和感受,以及以先进典型事迹为标准,结合我们单位实际,查找问题,与同志们共同交流、学习。
一、从先进典型事迹中,体会到:1、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只有对所从事的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才能持之以恒地把平凡的工作甚至是不起眼的小事做好。一个人一辈子做几件急、难、险、重的事,甚至是几件很有影响的大事是不难的,难的是一辈子把平凡的工作甚至是不起眼的小事做好。因为我们不可能天天遇到急、难、险、重的事,或者惊天动地的大事,长年累月要干很平凡甚至不起眼的小事。党员能勇于承担急、难、险、重的任务,把所谓的大事做好,也能把平凡的工作甚至把件件小事做好,在群众中就有说服力。如陈祖洪,大学本科毕业分配在乡镇基层法庭,能够扎根基层,以生命铸天平,就是有事业心、责任感,心系群众,把群众的事情放在心上,把群众的冷暖系在心头。其他莫不是这样。2、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要在本职岗位上争创一流业绩。只有在本职岗位上扎实工作,勤奋尽职,乐于奉献,以满腔热情的态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做出一流的业绩。如薛茂兴、林希建,在村支部书记岗位上,带领群众为迈上小康生活之路而努力奋斗,为群众谋利益,让群众过上好日子。在本职岗位上创造出一流业绩,群众富裕了,感受到党员及至党是真心为群众办实事,谋利益,不仅促进了党群、干群之间的关系,也让我们的党在群众心中扎根更深。要在本职岗位上创造一流业绩,应要有持之以恒的吃苦耐劳精神,要长期保持严谨细致、一丝不苟的作风。本职岗位上的工作是周而复始,不断循环的,特别是我们医保中心的工作,细致又繁多,没有持之以恒、吃苦耐劳的精神,长时期以后,易产生不耐烦情绪。所以,特别是我们党员,更要有持之以恒、吃苦耐劳的精神。其次,必须不断学习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没有一定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作功底,是干不出一流业绩的。二、查摆问题通过学习教育,我感觉到要以****重要思想为标准,结合中心工作实际,深入查找我们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差距,深入剖析自己,找出个人在工作的的不足和差距。这样,有利于弥补不足,促进工作,在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创一流业绩。我感觉到,在工作中,我们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进一步提高政策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我们医保的业务,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且多,作为医保中心的工作人员,我们的基本职责就是落实和贯彻这些政策与规定,做好基金的筹集、支付与管理工作。我们工作的对象是广大参保人员,他们对医保政策与规定、以及医、药等方面不熟悉不了解,也不可能深入了解掌握,同时,作为医保的工作人员,特别是我们党员,就很有必要进一步深入钻研医保政策与业务技能,一步强化服务意识。2、要着重解决好当前的工作。首先,需要解决与原国有、县集体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中的合同制、临时工与辞职、辞退等自谋职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这些人员为国家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在,失业了,成为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和困难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成为他们的希望,我们要抓紧时间调研,研究切实可行的意见,争取尽快上报研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地送到这些人员心中。其次,要抓紧为进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理赔的人员办理理赔。争取在3月中旬前完成,切实减轻个人负担。第三,要立即着手研究已参保的自谋职业人员20**年度的基金托收办法。各职能科室要积极开动脑筋,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与手段,这些人员中有的人年龄较高,身体较弱,等米下锅,我们要急人之所急。[1][2]下一页
第4篇: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精选【三篇】
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一)
近一段时间,作为一名国企员工,我通过对社会主义相关法制体系核心读物的学习,了解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这五个方面,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一是依法治国的理念。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使党正确的领导人民群众,管理国家事务,建设经济,逐步实现我国的社会生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具体到工作当中就是例如公司财务要做到独立、公开、依法、程序。
二是执法为民的理念。执法为民,执政为民,是我们党坚持的基本原则,也是党在各项社会建设中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我个人认为,作为一名国企工作人员,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职工谋福利的理念,要把服务人民的思想贯彻始终,要为企业中存在的问题提供思路。
三是公平正义的理念。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社会建设取得成功的必要保证。敢于面对困难,敢于面对权力,敢于碰硬,敢于反映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四是服务大局的理念。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要解决体制和制度问题,不仅要惩前,还要通过制度的完善来毖后,不仅要能够查处违法违纪问题,还要能够通过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要为社会、企业财经制度建设做出贡献。五是党的领导的理念。坚持党的领导是必须遵守的根本原则。从新中国建立的60周年里,无数次实践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建设好的国家,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
通过对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社会主义法制是每一个公民必须了解和遵守的基本准则,只有坚持在工作中,贯彻执行依法治国的理念,才能更好的解决问题,发挥好作用。
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二)
在学习法律基础的过程中,我有一点体会,就是一定要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威严。
社会主义法律威严的树立,既有赖于国家的努力,也有赖于公民个人的努力。从国家角度来说,应当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消除损害社会主义法律树干的因素。例如,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保证法律的科学性,合理性;改善法律实施的状况,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深入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从个人的角度来说,应当通过各种方式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律威严.觉得至少应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努力树立法律信仰。一个人只有从内心深处真正认同、信任和信仰法律,才会自觉准守法律的威严。应当通过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深入理解法律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精神,从而树立起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信仰。
积极宣传法律知识。在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向其他人宣传法律知识。特别是要宣传社会主义法律观念,帮助人们彻底根除“权大于法”,“要人治不要法治”等封建残余思想,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优越性,使人们了解和认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从而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威严的良好风尚。
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违法犯罪行为既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也是对法律威严的蔑视。不仅要有守法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敢于和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准守法律威严.同违法犯罪行为斗争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既包括事前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也包括事中和事后制止,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
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三)
在大学3年级的第二个学期,很荣幸地,我有机会学习到《法律基础》这门课。学习这门课后,让我对“法律”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词汇有了深一层的认识和理解。
从这一门课,我学习到了民法、诉讼法等与自身生活相贴近的法律知识,使我更加识法、懂法,相信在将来,这些认识也能够带给我实实在在的意义!我们一直提倡建设法治社会,无论是作为一名普通的公民还是当代大学生,贯彻国家宗旨,我们也应该提高法律常识,为祖国建设法治社会作贡献。因此,我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也努力修读《法律基础》。做一个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对自由的渴望和追求,是我们的共性。大学校园里方兴未艾、屡禁不止的课桌文化表达了当代大学生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的共同心声。但是,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自由不是恣意妄行,也不是为所欲为,而是相对的、受制约的。个性自由从一开始就受到来自两个方面的制约:一是自然规律;二是社会规则。逾越这两者的行为,都不可能尝到自由的甘果。法,作为人类选择、接受、沿袭下来的一种文化现象和社会规则,自产生之日起便与人们获取或丧失自由息息相关。
对于法和自由的关系,先哲们有过许多至理名言。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说过:为了得到自由,我们才是法律的臣仆。近代法国启蒙思想大师孟德斯鸠进一步指出: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马克思对此则阐述得更为明确,他说:法律是肯定的、明确的、普遍的规范,在这些规范中自由的存在具有普遍的、理论的、不取决于个别人的任性的性质。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可见,人们要获得真正的自由,就应该学习法律,掌握法律,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
法律基础课正是一门帮助大学生掌握法学的基本观点和法律的基本知识的课程
我们国家很早就开始了关于法律的宣传,比如中央电视台的“法治在线”、“今日说法”等栏目,让我们更能接近并且了解怎样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可是仅仅这样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大学生,是未来国家的建设者和社会主义的建设者,我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的程度,将直接关系到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中华民族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因此,大学生,无论什么专业,学习法律基础,提高法律素质,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
同时,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事就是法制经济。而我们每一位大学生毕业后都将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道路。因此,我们必须具备基本的法律素质,使自己可以充分运用法律这一武器来规范、引导、制约和保障市场主体的活动、市场秩序的维系、国家对市场的宏观调控、市场对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发挥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几我们自身未来发展的需要是我们必须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
而且,由于我们专业的知识体系过于单一,导致我们很少接触到能使自己综合素质提高的知识。而这门课很好的弥补了我们专业所缺乏的,并使我们的知识视野扩大。对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很有好处。比如:在找兼职做的时候,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等。
在这一个学期的学习中,我感觉到自己有了很大的变化。我觉得自己比以前更自觉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也更坚定的确立了正确的政治方向。这对我自己以后的发展是有很大帮助的。也让我更加明白了入党的积极意义。我们大学生,是国家现在和将来的主人,应当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而由于法律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保障这些得以正常运行的基本准则,因此,通过这门课的学习,我了解了依法正确参与国家政治经济及社会生活的意义。
学完这门课,我更加了解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维护这些权益的程序和方式。也初步具备了依法自我保护的意识,并有了一定的寻求法律救济的能力。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思想道德修养水平。
此门课程不止让我们具备了一定的自我保护能力,同时,也使我们大学生的知识结构完善,适应新时代对大学生的要求。提高了我们自身的综合素质。让我们更能适应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
近年来,由于我国的经济体制、社会结构、价值观念都发现了重大变化,大学生的思想观念也随之发生了巨大变化。据调查,我国大学生犯罪有逐年递增趋势。这个时候,正是《法律基础》这样的课发挥作用的时候,我认为,即使这样的课不能拯救所有犯错误的人,也一定会对一部分人有作用的吧。
在我国进入WTO以后,法律知识更是我们必备的基本知识,我们更应该把这些法律知识用在处理好国际关系上。
总之,在本学期学习的这门《法律基础》课上,我们掌握了法学的基本理论,了解并明确了各主要法律部门的基本精神和规定,并在一定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形成了有关法与法律现象的知识、思想、心理、观点和评价。并学会了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规范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通过这门课,我还了解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掌握了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内容,增强了法律意识,提高了法律素质。并会坚持做到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也能够正确理解和坚持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并决心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奋斗。如果有机会,我还会将我所掌握的法律知识传给那些法律意识薄弱的人,积极参与普法,让更多的人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作为一名学生,我不仅要学习好专业知识,还要博览群书,扩阔视野,学习《法律基础》这门课,使我加深了对法律认识,提高了法律常识!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要拥护党的领导,积极配合国家建设法治社会,做到知法、守法、用法,绝不做有违法律、法规的事!
在今后的学习当中,我会继续修读有关法的知识,继续提高法律常识,并把法运用到日常生活中,为祖国构建法治社会作出一点贡献。
第5篇: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篇1:教师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关于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有人说教师是春蚕,孜孜不倦;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教师这个职业是伟大的、神圣的、高尚的,人们用了太多的赞美的词汇来形容它。人们给予教师信任之时,也说明着身处这个行业中的我们所要肩负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责任和义务。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不断学习。最近,学校组织我们认真学习了这些教育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我收益颇丰,亦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学习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我的思想和心灵都得到了又一次的洗涤,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这群教育工作者指明了目标,端正了方向。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学习,我认识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一名教育一线的工作者,我们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这一方针。学生在校期间老师不仅要教育好学生学习好文化知识,还要保护好每一位学生的人身安全,心理健康,让学生健康成长。《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其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我更加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处处做到“身正为范”。学生们就像是一株株稚嫩的幼苗,需要我们用适当的方法和爱心去培育、呵护和灌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时刻以这些法律法规来鞭策自己,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全面发展,这样才能使我们的教育事业经久不息,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关于此次学习的感受和体会,总结观点如下: 一、尽业乐教,爱岗敬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我们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仅仅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园丁”,是教育家。南宋哲学家朱熹说:“敬业者,专心致志以事其业也。”敬业是一种美德,乐业是一种境界。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尽心竭力、全身心地投入教书育人的工作,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既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体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我们要尽职尽责,努力在这个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二、为人师表,身正为先。
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应当在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学识学风等多方面以身作则。教育过程中,要求学生不能做的,我们也坚决 不可以做;要求学生必须做的,我们就应当率先完成。既然我们要求学生不迟到,那我们就该在预备铃响前提前到教室门口等待,看似区区小事,实则细微之处见真知。
身正为师,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授者,还是思考教育者和师德示范者。只有教师具备人格的力量,才能令学生敬佩。教师良好的思想境界和行为表现,会积极地影响教育学生,使他们健康成长,教师应把言传和身教完美结合起来,以身作则,行为师范,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仪表端庄、举止文雅,以自己的言行和人格魅力来影响学生。为人师表对学生是一种无声的教育,它爆发的内驱力不可估量。
三、刻苦钻研,终生学习。
技高者为师焉。想要培养高水平的学生,那么先要有具备渊博学识、精深学业、鲜明教育教学风格的良师。这就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方法等相关知识,把教育理论最新研究成果应用于教学过程之中,使教育教学的科学性和艺术性高度完整地统一起来。能够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恰当有效地选择教学方法和方式,直观形象地展示教学内容,使教学知识传授与创新思想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主动培养自己的创新精神,积极开展教育和科学研究,探索新的科学教育模式,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素质水平,提高教育教学技能。一名优秀的教育工作者,时时刻刻闪现着现代教育思想的智慧之光。
通过此次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我更加清醒的认识了自己,并 深感自身之不足。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一定会不断的完善自己、超越自己。履行教师应尽的义务,使自己成为一个真正合格的教师,争做优秀的教师!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不做教书匠,争做教育家!努力把祖国的花朵们培养成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守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接班人!
【篇2:十篇法律知识学习心得】
第一篇 在大学期间,我们开设了大学生法律基础课程,对法律只是很表面理解,很感性的认识,现在工作了,走上工作岗位也真正的领悟到了法律的深层次内涵,也对法律有了理性的认识,通过参加公司的一些法律学习使我的法律意识产生了质的转变。在每次学习结束后,我都静下心来,参照课本,对照笔记,联系一些法律事例,以及观看普法宣传节目,感觉到在法制建设方面,还有很多需要学习,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考虑。
在学习过程中,我们通过不同渠道了解了很多鲜活生动的案例,使我理解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理论、观点和邓小平的民主法制思想,掌握了基本的法学知识,理解宪法和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规范,理解和实践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的依法制国的基本方略,提高对法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另一方面,我们做为国营企业的一名管理人员,作为21世纪的中国的建设者,我通过学习加强自我修养,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通过学习经济法规,学习合同法,学习婚姻法,学习教育法。是我深刻的理解到了我们的权利和义务,使我们能够在日后的学习工作生活过程中正确的行使我们的权利,正确的履行我们应尽的义务。在学习工作过程中,更能正确地遵守法律规定,使我们更能够在工作生活中免受困扰,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和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正确的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问题。公平交易,平
等??,在生活过程中,遵守法律,享受个人权利,履行义务。同时我们还学到了国与国之间的法律,这些法律所规范的范围不仅仅在国内,而是规范国际关系。了解了如何处理国际关系。
作为一名国营企业的员工,要不断努力家强公民意识,法律意识的培养,树立人民公仆的法律义务感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通过学习,在我们心中重新建立了法的概念,全面认识了法的功能,懂得了法律是整个社会的调解器的功能。懂得了法律在社会中的全面调解功能,我国法律的调解范围已经涉及民主保障、社会管理、经济协调、文化科技发展、生态平衡、环境保护、人口控制、资源节约以及权利制约、国际纠纷仲裁等十分广阔的领域,成为了整个社会的调解器。
学习法律常识,普及法律,刻不容缓。
第二篇
近一段时间,作为一名国企员工,我通过对社会主义相关法制体系核心读物的学习,了解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这五个方面,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一是依法治国的理念。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使党正确的领导人民群众,管理国家事务,建设经济,逐步实现我国的社会生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具体到工作当中就是例如公司财务要做到独立、公开、依法、程序。
二是执法为民的理念。执法为民,执政为民,是我们党坚持的基本原则,也是党在各项社会建设中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我个人认为,作为一名国企工作人员,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职工谋福利的理念,要把服务人民的思想贯彻始终,要为企业中存在的问题提供思路。三是公平正义的理念。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是构建社
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社会建设取得成功的必要保证。敢于面对困难,敢于面对权力,敢于碰硬,敢于反映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四是服务大局的理念。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要解决体制和制度问题,不仅要惩前,还要通过制度的完善来毖后,不 仅要能够查处违法违纪问题,还要能够通过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要为社会、企业财经制度建设做出贡献。
五是党的领导的理念。坚持党的领导是必须遵守的根本原则。从新中国建立的60周年里,无数次实践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建设好的国家,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通过对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社会主义法制是每一个公民必须了解和遵守的基本准则,只有坚持在工作中,贯彻执行依法治国的理念,才能更好的解决问题,发挥好作用。
第三篇
在学习法律基础的过程中,我有一点体会,就是一定要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树立,既有赖于国家的努力,也有赖于公民个人的努力。从国家角度来说,应当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消除损害社会主义法律树干的因素。例如,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保证法律的科学性,合理性;改善法律实施的状况,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深入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从个人的角度来说,应当通过各种方式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觉得至少应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努力树立法律信仰。一个人只有从内心深处真正认同、信任和信仰法律,才会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应当通过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深 入理解法律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精神,从而树立起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信仰。
积极宣传法律知识。在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向其他人宣传法律知识。特别是要宣传社会主义法律观念,帮助人们彻底根除“权大于法”,“要人治不要法治”等封建残余思想,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优越性,使人们了解和认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从而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良好风尚。
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违法犯罪行为既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也是对法律权威的蔑视。不仅要有守法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敢于和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同违法犯罪行为斗争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既包括事前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也包括事中和事后制止,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篇
我们国家很早就开始了关于法律的宣传,比如中央电视台的“法治在线”、“今日说法”等栏目,让我们更能接近并且了解怎样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可是仅仅这样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大学生,是未来国
【篇3:学习法律法规的心得体会】
学习法律法规的心得体会 12月14、15日两天,在县教育局的精心安排下,我们在教师进修学校进行了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学习,让我受益匪浅,感受很深。
两天的学习,认真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央的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还有六中的李高原老师讲的如何依法治校、检察院李科长讲了如何预防职务犯罪。
通过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使我对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知识有了更深的了解,对未成年人有哪些权益受到国家的保护、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有了一定的了解。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如:在一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或多或少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如有时罚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同学挨批,优待尖子生,有时对后进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因此,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县纪委书记李高楼通过很多的事例深入浅出的讲了中央八项规定和六个禁令,通过学习中央的八项规定和六个禁令,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也暴露出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特别是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其教训是深刻的,影响是深远的,后果是严重的,使党的形象在人民群众中遭受了严重损坏。通过
反面典型教材的学习,使我心灵受到极大震动,思想受到深刻洗涤,更是从中得到一些深层次启示和警醒。在行使权力中,必须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用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同时汲取反面典型的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避免重蹈覆辙。
六中校长李高原讲了在学校中,我们要依法治校,就是在民主的基础上,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尤其是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等来治理学校、管理学校的各项事务,使学校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机制的制度化、规范化,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依法按照章程自主办学,依法接受监督的新格局。在建设和谐校园的过程中,依法治校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价值。在以后的教学过程中,我会不断地努力学习各项法律法规,依法治教,做学生的好伙伴,争取创造平等和谐的环境让学生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最后县检察院李科长通过很多现实中高级干部腐化堕落的案例,给我们讲了预防职务犯罪的问题,通过对预防职务犯罪的学习,教育我们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我要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认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充分认识职务犯罪的危害性,认识到职务犯罪对国家、对人民、对单位、对家庭、对自己都是有百害无一利。同时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提高专业业务水平,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也要充分认识到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性,充实法律知识,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防微杜渐。
今后我一定要用法律知识来武装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知法、执法的合格校长。让我们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使自己的教育对象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同时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成为一个称职的校长!
高册小学 赵健
第6篇: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人者德为先,只有有德行的人才能用自己的言谈举止去感染别人,影响别人。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的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欢迎阅读参考。【篇一: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在学习教师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又一次让自己的思想和心灵得到提升,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从教者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努力实现的目标。在学习中认真对照,自我反思;在寻找差距与不足中正视自己。
一、正视教育。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一定要牢记教书育人的神圣天职,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提升层次,提高质量,精心教书,潜心育人。回顾自己十几年的教书时间,使我深深体会到,要想当好一名教师,最根本的就是要把教书育人当成自己的天职,做到在教书中全面提升自己的素质,在育人中不断净化自己的灵魂。而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丰厚自己的底蕴,提升自己的品味,自己在这方面还有很多欠缺,今后要努力通过各种途径来充实自己,以便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重任。
二、让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
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习或平行存在问题的学生多方想办法树立其信心,但有时也有耐心不够的时候,今后要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我们彼此一定都会多得许多快乐。
三、以德为先,率先垂范。
人者德为先,只有有德行的人才能用自己的言谈举止去感染别人,影响别人。教师就是这样的职业,用德引领,以灵魂塑造灵魂。关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暂行办法》中提出的相关要求,我都努力践行,严格要求自己。我觉得作为一名教师必须爱字当先,心中有爱,就会爱事业、爱岗位、爱学生,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就是一面镜子,照不到自己,却照着学生。在与学生相处中能够站起来,也能够蹲下去去,让学生进而亲之,素而敬之。在与家长的相处中,努力做到在沟通中相互了解,在交流中达成共识。
四、学典型找差距
在我们教育行列之中,古往今来有无数的楷模和先进为我们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感人的篇章。虽然许多楷模与先进的事迹我并非熟知,但我国著名教育专家支玉恒,他的那种执着与坚持,敢于挑战与自信的精神深深的感染着我,我觉得自己缺少的就是这样一种精神,去寻找这种精神,让自己在当今社会纷繁复杂的环境中能够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篇二: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我从事了几年的幼儿教育工作,但关于《教育法律法规》这方面的知识,我自己认为还是需要进一步学习提高。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我获益良多,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关于教师基本修养与师德。谈到修养与师德,其实每一个职业都要求具备一定的职业修养与道德。但是对于教师这个职业而言,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作为一名教师,一言一行都是学生眼中的榜样和标准。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是很高的,所以必须具备良好的修养与师德,这一点非常重要。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而且还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我知道不管是老师还是学生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我也更清楚地认识到作为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很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等,这些都是我们最应该好好学习的。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根本方法,要求我们做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老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我们每位教师必须认真贯彻这一方针。
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基本内容,知道了《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自己的所得,也让我在行为上有了准则,只有好好学习才能保证自己享有的权利。《义务教育法》于1986年实施的,国家一直都十分重视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把普及义务教育、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全面发展作为立法的基本目标。因此它具有全社会性、普遍性、强制性、统一性和基础性。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教师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内容,让我知道在今后的教育工作中,要让学生喜欢,家长满意,校长认同,就必须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做到不体罚、不挖苦、不讽刺、不威胁学生等等,要时刻关心后进生,公平对待每一位幼儿,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大胆鼓励,做到因材施教。
教师的工作是神圣的,也是艰苦的,教书育人需要感情、时间、精力乃至全部心血的付出,这种付出是要以强烈的使命感为基础的。一个热爱教育事业的人,是要甘于寂寞,甘于辛劳的,必须受得住挫折,将自己的所有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实践中去。
教师必须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促进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都得到发展,我们应多与学生进行情感方面的交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这需要我们对学生倾注相称的热情,对其各方面给予关注。“爱”要一视同仁,持之以恒;“爱”要面向全体学生。“金凤凰”固然可爱,而“丑小鸭”更需要阳光,多给他们一份爱心,一声赞美,一个微笑,少一些说教,要更多和他们交心谈心,帮助他们查找“后进”的原因,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在学习和生活细节上关心他们。老师对学生不要体罚,不要训斥,不要高高在上,而应该做一个和气的人,一个严谨的人,一个值得尊敬的人,一个堪为师范的人。学生也有自尊心,而且是很强烈的。老师对学生的批评,恰当的,就是一种激励;不恰当的,就会成为一种伤害,甚至还会导致逆反心理产生。绝大部分幼儿不喜欢老师批评时讥讽、损伤幼儿,伤害幼儿的自尊心。因此在日常生活的教育工作中,我们应掌握批评的“度”,变“忠言逆耳”为“忠言悦耳”。
教育家和教书匠的一个最大区别,就是教育家有一种追求卓越的精神和创新精神。在实际生活中要给给予学生独立思索的机会,刻意培养学生的创造性和批判性思维。更重要的是,要诚心诚意地欢迎学生的质疑和挑战。中国传统文化具有推崇权威、崇尚特权的行为倾向,使得人们缺乏对先辈和权威的怀疑、批判精神。创新思维的核心特征是“求异”,是打破常规,调整视角,突破思维惯性。才能培养出全面发展的人才,而不是只知道读书上知识的书呆子。
当然,教学过程不仅仅是学生学习的过程,也是一位老师学习的过程。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我们是直接面对幼儿的教育者,幼儿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幼儿之“惑”,传为人之“道”。
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和质的变化,特殊是被称作“知识爆炸时代”、“数字时代”、“互联网时代”的今天。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今后我一定要用法律知识来武装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知法、执法的合格教师。让我们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保护幼儿的身心健康,保障幼儿的合法权益,使自己的教育对象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篇三: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暑期在学校领导的组织带领下,我认真学习了《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后,心中不由得产生一种对教育事业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为一名教师,我们应集中精力、集中力量承担起培养下一代人的责任,塑造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
一、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爱岗敬业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途径,更是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基石。一位老师只有具备了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才会在教育实践中,全身心地投入,潜心钻研业务,努力掌握现代科学理论知识,广泛搜集最新教育信息,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我想,既然我选择了教育事业,那就要对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因此,在工作中,我力求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地完成每一项学校安排的工作,不求最好,但求更好,不断地挑战自己,超越自己。
人们常说:“要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就要有一桶水。”诚然,在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的今天,我认为“一桶水”是远远不够的,而应该是“源头活水”,如果你经常计较个人利益,把教书当成一种索取,就难以引导学生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对此,我始终把无私奉献融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作为一种崇高的信念,自参加工作以来,从没因事耽误学生一节课,认真备好上好每一节课,并且每节课都进行检查,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认真分析学生不足的原因,及时查找在备课和上课中的不足,反思自己的教学。八年教学教育工作,虽不算很长,但我知道对于一个深爱自己事业的人来说,必须把学生放在第一位,把自己的事业放在第一位,时时刻刻为自己的事业奉献着。八年来,每每想到一批批学子成长进步,我感到无比骄傲和自豪,真正体验到人生的价值,奉献的可贵。
二、爱上学生,安于教学
有句俗话说:“谁爱孩子,孩子就爱他,只有爱孩子的人,他才能教育孩子。”因此,教师应用自己博大的爱去温暖每一位学生。教师只有热爱学生、尊重学生,才能去精心地培养学生,只有爱得深,才能更认真、更耐心、更细心地对学生进行教育。
教育学生,最重要的是要倾注爱心。教师没有深切的爱就难以收到理想的教育效果。用爱心架起师生心灵的桥梁,注意寻找他们身上的闪光点,及时给予表扬,增强学生学习的自信心。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生活,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排解学生的思想困惑,公平地处理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理解“差生”,从不冷嘲热讽,而是耐心地帮助他们找差距,给他们安排适当的角色,让他们找到自己的位置,感觉到自己存在的价值。对于他们的一点点进步及时给予鼓励,使他们感到自信。
三、爱生上进,严于律己
“教师要给学生一杯水,自己就要成为一条常流常新的小溪。”这就向老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老师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完善自己,以求教好每一位学生。于是我不断勤奋学习《新课程标准》及新理论,积极参加各种学习培训和听课、讲座等活动,与同组老师们共同探讨教学中的每一个困惑,结合本组的实际情况认真钻研教材,备好每一堂课,尽量做到理论和实践互动,努力成为一名乐学善思的学习型老师。
作为培养人的专门工作者,应廉洁从教,坚持高尚情操,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其品德操行有着巨大的社会影响性和对学生的熏染性。学生无所不在消息无所不通,教师言行上的任何不检点,人格上任何不完善,都会影响到自己的学生,并会影响教师的教学效果。在学生眼中,教师是偶像的代名词,他们不容自己的偶像有任何的瑕疵。应以身作则,注重身教,为人师表。人常说:“无德不成师”、“有其父必有其子”都阐明了这浅显而又深刻的道理。要有好的学生必须要有好的老师,只有教师的言行正直高尚,才能用自己的道德思想逐渐感染并逐渐支配学生的思想感情。让我们从自身做起,给学生一个美好的印象吧!严格按照《规范》中的要求去做,保持廉洁自律,坚持高尚情操,努力促进道德认识,不断地自我评价、自我约束、自我调控,及时矫正和调整教师行为中失误,抵制不良风气和腐朽思想的侵蚀,保持行为的端正廉洁。
通过这次学习,使我更进一步认识到,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要以宽容的心态去对待学生的每一次过失;用渴望的心态去期待学生的每一点进步;用欣赏的眼光去关注学生的每一个闪光点;用喜悦的心情去赞许学生的每一个成功,完成好时代赋给我们的任务,做好党交给我们的教育教学工作。
第7篇: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学习法律心得体会
自2008年4月份以来,我们在学校领导的组织下,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了“法律进学校”的学习。我们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使我们又得到了一次学习的机会,下面就我个人对学法的体会谈一下学习心得。
一、学习宪法体会:
(一)、充分认识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意义。它反映了全国人民的意志,特别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一起作为我们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这是中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进入新世纪之后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过程中所取得的一项重要成就。宪法是国家的根本***,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现行宪法颁布以来进行的4次修改,此次修宪是新一代党的领导集体执政治国理念的集中体现,具有历史的进步性。
(二)、充分了解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特点:现实性和以民为本。
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下简称《教育法》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举世瞩目的一件大事,更是我国广大教育工作者的一件大喜事。认真学习并研究采取指施贯彻实施《教育法》,是当前教育战线的头等大事。《教育法》是教育工作的根本***,总揽教育工作的全局,对教育的地位和作用,指导思想和教育方针等重大原则问题,以及涉及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都做了原则规定。
明确规定了我国的教育方针:“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这是对我国社会主义的教育方针的最正确最全面的表述。
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它表明了教师在教育事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进而也表明了教师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突出地位。这是新中国建立以来制度的第一部教育***,它是在总结了四十多年来我国经济建设和教育改革与发展宝贵经验,借鉴世界先进国家的教育立法的经验,分析了当代国际政治、经济、科技、教育发展的大趋势的基础上制定的。《教育法》的制定和颁布,标志着我国教育事业进一步走上全面法制的轨道。对于确保教育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落实国家优先发展教育的重大决策。促进教育改革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三、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体会: 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
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这段时间的学习与实践,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二十一世纪的学校教育需要的是对学生有爱心,对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能力完备的教师。
四、学习《教师法》心得:
我们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然而作为人民教师的我们,在这支队伍当中对教师法的认识可以说是盲人摸象的。以前,我国的教师长期处于无法可依可依的境地,因而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然而许多教师不懂教师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故有法等于无法。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所以我认为给予我们这些新教师上一节用法的课更有实际的必要。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一是要提高教育者的法律意识,使教育者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了解法律并遵守法律,应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在日常教学的具体行动中。二是要了解并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观需要,不以教师的主观意愿去要求孩子。三是要充分认识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危害性。不尊重为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会使学生未成熟的心灵受到残害,形成不健康的心理。教师对孩子人格尊严的侮辱,可以说是残害儿童幼小心灵的无形杀手,必须坚决予以杜绝。四是教师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讲求合理有效的方法,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教师既要严格管理,又要耐心教育,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师生之间建立一种互相尊重、信任、平等的关系,以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五是对于存在缺点、错误的未成年人,教师更应对其进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鼓励和帮助他们改进。
五、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
通过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我对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知识有了初步的了解,对未成年人有哪些权益受到国家的保护、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有了一定的了解。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后,我从思想上有了一定的改观,作为一名教师,我们要从各个方面,各个角度去发现每一位学生的闪光点,不管怎么样,他们都是国家的未来,他们都将为国家的建设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我们都必须爱护他们,关心他们,使他们在学校里不仅学习愉快,生活也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