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人员作风建设学习心得体会(精选5篇)_职工作风建设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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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城管执法人员执法问题心得体会
城管执法人员执法问题心得体会
在社会上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公安管坏人、工商管富人、城管管穷人”,城市管理的执法对象极大多数是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农民以及孤、寡、残疾等弱势群体,他们大多从事着最简单的商品买卖活动,维系着最基本的生活,其艰难处境易博得市民的同情和谅解;加之部分违章者自身存在的陋习,使其对城市管理不理解、不支持、甚至抗法。执法中稍有不慎,执法人员便会成为众矢之的,引来路人围观、起哄。令执法人员进退两难。
在具体执法中,城管的大案要案很少,多数案件处罚数额较少,难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使违章者抗法有了可乘之机。城管执法部门在行使职权过程中维护的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被执法者常维护其个人利益。两者发生冲突时,有些当事人不是选择合法的解决问题的途径,而是不理智的选择了暴力抗法。被执法者普遍法制观念淡薄,法律意识低下。城管执法的对象往往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法制观念也相对淡薄。他们往往认识不到其违章行为的严重性,以为自己没有违法,更没有构成犯罪,谁扣其东西就跟谁急。正是这种心理,使暴力抗法偶尔发生。特别是城管在执法过程中绝不能“动粗。”
所以,执法与行政相对人都需要加强法制观念。必须把
依法行政的执法理念铭刻在心,必须“以人为本”,把尊重人、维护人的根本利益、促进人的全面进步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其次,执法时主要采用剥夺生产资料的方式强制停止经营,执法方式单一。个体劳动者经营主体资格、地点、时间,有经营权程序性瑕疵问题,可限期改正或补办手续解决,没有达到必须剥夺所有权合法的生产资料的严重程度。“查抄”的负面效果波及面广,影响市民日常生活,市民就近购物的市场需求,是难以遏制的。
再次,当场处罚、执行的商品、工具一般超过50元,“查抄”折算为罚款,实质是“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依法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当场处罚、执行。没有根据行政处罚法,告知和保障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听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等权利,普遍存在违法扩大适用简易程序的倾向;同时违反应当适用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后处罚的规定,超越了法律规定的权限,在程序上违法。
如何规范城管执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代表,南宁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会长周小容认为,被查处的人确实有违章违规的行为,为了抵赖逃避处罚而出现抗法行为;另一方面,则是执法部门执法时态度生硬,甚至以罚代管,引起群众不满。执法部门应该是在依法的前提下,花大力气培养一个好的市场、好的环境,但现实中,一些执法部门却简单地以罚代管,有的部门的执法人员还出现“守株待兔”等罚款的现象。既然有等待的时间,何不像公安巡逻队员和联防队员,常常到管辖的地段走走,对那些确实是屡教不改的人也能起到威慑作用。对初犯者,作为管理人员则应该多教育、多宣传。只有以理服人的执法,才能得到群众的认可和支持,减少冲突的发生。
其实,周代表的愿望当然是好的,但城管暴力执法和市民暴力抗法事件的报道几乎每天都有,现已陷入暴力执法与暴力抗法的怪圈,成为了难以调和的老大难问题。所有暴力都是对法治原则和社会文明的粗暴破坏,迫切期待从根本上清除。
城管的职责范围十分广泛,几乎涵盖了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如市容环境卫生、公用事业、城市节水、停车、城市绿化、工商行政管理中的无照经营、城市规划管理中的违法建筑、城市交通管理中的临时占道、施工现场等百多项。但承担如此广泛职责的城管,却只具备劝说、暂扣物品和罚款等权力。如此权力实难承受如此广泛的职责,城管必然会使用一些超越权力之外的手段,而最终导致暴力执法与抗法事件发生。目前北京一些地方采取了由警察陪伴城管去执法的举措。
城市管理监察机构是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及《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和国务院的授权,在本行政区域内设立的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机构。但法规在赋予城管广泛职责的同时,却没有设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履行职责缺乏监督,必然导致行为变异,为所欲为。前不久,媒体报道一名城管人员暴力执法,将一位老人打伤,城管中队领导却称是正常的执法。暴力执法变成了正常执法行为,这正是监督缺失背景下产生的执法尴尬。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道格拉斯.诺思阐述:“制度是社会的博弈规则,或更严格地说,是人类设计的制约人们相互行为的约束条件。”邓小平也说过,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因此,制度的完美才能带来公共权力行为的完美。
第2篇:城管人员执法问题心得体会
在社会上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公安管坏人、工商管富人、城管管穷人”,城市管理的执法对象极大多数是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农民以及孤、寡、残疾等弱势群体,他们大多从事着最简单的商品买卖活动,维系着最基本的生活,其艰难处境易博得市民的同情和谅解;加之部分违章者自身存在的陋习,使其对城市管理不理解、不支持、甚至抗法。执法中稍有不慎,执法人员便会成为众矢之的,引来路人围观、起哄。令执法人员进退两难。
在具体执法中,城管的大案要案很少,多数案件处罚数额较少,难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使违章者抗法有了可乘之机。城管执法部门在行使职权过程中维护的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被执法者常维护其个人利益。两者发生冲突时,有些当事人不是选择合法的解决问题的途径,而是不理智的选择了暴力抗法。被执法者普遍法制观念淡薄,法律意识低下。城管执法的对象往往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法制观念也相对淡薄。他们往往认识不到其违章行为的严重性,以为自己没有违法,更没有构成犯罪,谁扣其东西就跟谁急。正是这种心理,使暴力抗法偶尔发生。特别是城管在执法过程中绝不能“动粗。”
所以,执法与行政相对人都需要加强法制观念。必须把依法行政的执法理念铭刻在心,必须“以人为本”,把尊重人、维护人的根本利益、促进人的全面进步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其次,执法时主要采用剥夺生产资料的方式强制停止经营,执法方式单一。个体劳动者经营主体资格、地点、时间,有经营权程序性瑕疵问题,可限期改正或补办手续解决,没有达到必须剥夺所有权合法的生产资料的严重程度。“查抄”的负面效果波及面广,影响市民日常生活,市民就近购物的市场需求,是难以遏制的。
再次,当场处罚、执行的商品、工具一般超过50元,“查抄”折算为罚款,实质是“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依法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当场处罚、执行。没有根据行政处罚法,告知和保障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听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等权利,普遍存在违法扩大适用简易程序的倾向;同时违反应当适用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后处罚的规定,超越了法律规定的权限,在程序上违法。
如何规范城管执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代表,南宁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会长周小容认为,被查处的人确实有违章违规的行为,为了抵赖逃避处罚而出现抗法行为;另一方面,则是执法部门执法时态度生硬,甚至以罚代管,引起群众不满。执法部门应该是在依法的前提下,花大力气培养一个好的市场、好的环境,但现实中,一些执法部门却简单地以罚代管,有的部门的执法人员还出现“守株待兔”等罚款的现象。既然有等待的时间,何不像公安巡逻队员和联防队员,常常到管辖的地段走走,对那些确实是屡教不改的人也能起到威慑作用。对初犯者,作为管理人员则应该多教育、多宣传。只有以理服人的执法,才能得到群众的认可和支持,减少冲突的发生。
其实,周代表的愿望当然是好的,但城管暴力执法和市民暴力抗法事件的报道几乎每天都有,现已陷入暴力执法与暴力抗法的怪圈,成为了难以调和的老大难问题。所有暴力都是对法治原则和社会文明的粗暴破坏,迫切期待从根本上清除。
城管的职责范围十分广泛,几乎涵盖了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如市容环境卫生、公用事业、城市节水、停车、城市绿化(主要公园除外)、工商行政管理中的无照经营、城市规划管理中的违法建筑、城市交通管理中的临时占道、施工现场(含房屋拆迁施工现场)等百多项。但承担如此广泛职责的城管,却只具备劝说、暂扣物品和罚款等权力。如此权力实难承受如此广泛的职责,城管必然会使用一些超越权力之外的手段,而最终导致暴力执法与抗法事件发生。目前北京一些地方采取了由警察陪伴城管去执法的举措。
第3篇:城管执法局“深化作风建设年”心得体会
加强内部管理 促进工作转变 城管执法局“深化作风建设年”心得体会
今年以来,根据县委、县政府在各级机关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局深入开展了“深入作风建设年”活动。在县委作风建设领导小组指导下,全局各单位和全体党员干部严格按照我局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部署,突出重点,结合实际,务求实效,各项活动扎实深入开展。通过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干部职工中存在的“滑、阻、野、假、贪”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干部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明显增强,呈现了外围条件向好、内部士气向上、工作成效开始显现的良好局面。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局党组始终把“深入作风建设年”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加强了对活动开展的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各项工作。一是局党组进行了专题研究。传达学习县委意见、工作方案,明确了局“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和责任处室。二是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县委意见和工作方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局“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开展活动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方法步骤和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三是抓好工作部署。全面部署“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各项工作,研究制定了各阶段实施计划和工作日程表,明确工作任务,确保了活动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二)加强学习教育,提高队伍素质。我们始终把执法队伍素质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针对近年来执法队伍中存在的执法队员素质较差、执法方式简单、执法不文明、执法不公平公正、执法效能低下等问题,我们强化了对执法队伍的学习教育。
(三)完善体制机制,提升工作效率。体制机制是我们能够抓好工作的根本。在“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中,我局着力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开拓一个良好的执法平台。
(四)解决突出问题,增强干部职工执行力。在“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中,我局领导率先垂范,深入一线,开展广泛调查研究,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明确了城市管理中存在的三大难题,实行领导破解难题责任制,狠抓工作落实,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突出问题。
这次“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对照市委、市府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对照城市管理执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对照群众的新期盼,我局的工作还存在的许多问题和不足。对此,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一)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树立执法良好形象。
(二)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积极培养执法文化。
(三)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执法效率。
(四)进一步优化执法环境,提高共建共管意识。
第4篇:城管人员作风建设
今年以来,我局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德兴市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方案》(德办字[2010]6号)和《德兴市创业服务年活动工作绩效考核方案》(德办字[2010]104号)的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进行广泛动员,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大力提倡学习之风、服务之风、创新之风、务实之风、廉洁之风,切实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优化提升发展环境,促进德兴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现将我局2010年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全面提升机关干部综合素质,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
(一)以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重点,认真抓好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升机关干部政治素质。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把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会精神”作为理论武装的重点,贯穿于机关党建工作始终,扎实推进机关党的建设。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会运用正确的立场、观念和方法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积极研究本部门在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积极推进中心工作的开展,不断提升机关干部政治素质。
(二)以学习城市管理专业执法内容为核心,切实抓好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升机关干部业务素质。
根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特点和要求,机关党支部、各大队要结合城管执法“9+1”职能,以及城管执法工作特点,组织机关干部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业务知识培训,促使干部职工钻研业务,不断更新专业知识,不断提升执法队伍整体业务素质。
(三)以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为突破口,强化廉政教育,不断提升机关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机关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四)以学习道德规范和文明礼仪知识为基础,大力强化文明执法,不断提升城管执法新形象。
结合市城市局开展的“城管执法形象提升活动”,广泛学习推广道德规范和文明礼仪知识,不断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的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机关干部提高文明执法意识,规范整洁着装,熟练使用文明礼仪和文明用语,培养和造就符合社会发展需要和社会公众认可的机关干部,不断提升城管执法新形象。
二、树立五种意识,实施“五个一”工程,努力打造服务型机关。
(一)树立五种意识,建立优良的机关工作作风长效机制。
一是服务意识。一方面要通过学习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使服务成为局机关工作人员的核心价值理念,从而主动服务、用心服务、优质服务。另一方面,自觉把服务体现在全局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各个环节中,并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改进服务方法,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以服务体现工作,以服务体现职责,以服务体现价值;二是责任意识。机关工作人员要不断增强责任感,干一行爱一行干好一行,把机关作为锻炼提高、增长才干、增强实力的平台,踏踏实实地做好每一项工作,做好每一件事,把好每一个环节,努力不让差错在自己手上产生,不让事情在自己手上耽误,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三是精品意识。机关的服务对象决定了机关工作必须要把质量放在首位,无论是办文、办会、办事,还是协调、联络、综合,都不能停留在一般化的水平上。要高标准,严要求,出精品,用工作的实绩来获得大家的认可,提升机关的形象;四是提高服务质效意识。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强化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做到“五让”:让上级满意,让群众满意,让企业满意,让社会满意,让自己满意。五是落实反腐倡廉责任意识。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制度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从严管理干部的制度。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廉政教育,强化监督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加强纪检监察部门对重大决策、干部人事、财务管理和行政审批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体现权利与责任的统一,责任对权利的约束。
(二)实施“五个一”工程,全力打造“温馨服务型”机关。
一是贴近服务对象,坚持做到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办事程序、办理时限、责任部门、联系电话“六公开”,给服务对象一个“明白”;二是设置服务栏、指示牌、服务用具等便民设施,送服务对象一个“方便”;三是设置意见箱,抓好服务监督,给服务对象一个“放心”;四是认真落实服务承诺、首问负责和限时办结制度,实施零距离真诚、温馨服务,给服务对象一个“满意”;五是优化服务环境,给服务对象一个“舒心”,使干部职工成为自觉为民的服务标兵。
三、开展“坚持惟德乃兴,致力转型升级”主题教育,全面打造创新型机关。
我局积极组织各项活动,做到“规定动作” 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的思路,力争活动开展取得实效。一是积极开展宣传活动。9月20日,“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我局组织部分党员干部,在德兴广场开展宣传“公民道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活动,并发放了《市民行为守则(温馨告知卡)》和《服务监督卡》,大力弘扬市民社会公德,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市民监督力度,促进我局领导干部职业道德建设。二是积极组织学习有关文件。9月24日上午,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廉政准则》内容等,严格杜绝规定中的八个方面禁止和五十二种不准的行为,加强领导干部官德教育。三是围绕主题开展特色活动。9月24日下午,开展主题教育领导干部“大家谈”活动。10月20日,邀请社会各界代表、服务对象,组织开展“坚持惟德乃兴、致力转型升级”主题教育恳谈会。局属各单位结合我局实际,以支部为单位开展主题教育特色活动。机关支部开展每周利用半天为城区园林绿化除草活动;城管大队支部开展违法建筑拆除行动;环卫处支部针对市区环境卫生脏乱差等现象,开展每周进行扫除活动;自来水支部开展为民办实事,上门为市民维修供水设施等活动。
四、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努力建设务实型机关。
为确保“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我局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亲自为组长。“三项制度”实行领导小组责任制,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不仅要做“三项制度”的组织者,更要做“三项制度”的先行者,要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带动全局职工。
建立健全并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服务对象到本机关或局属各单位咨询或者办理相关事项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应当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引荐到相关部门,首位业务受理人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制应遵循热情主动、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时高效的原则,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供机关优质服务。
(二)限时办结制。将各类行政事项的限时办结时间、办事程序和所需材料等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告。局机关工作人员要遵循准时、规范、高效、负责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处理的行政事项。对各类有明确办理时限规定的行政管理事项以及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和投诉的答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时限办理;法律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要分类确定办理时限,向上级机关报备,并向社会公告;工作人员应当遵守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业务工作实行AB角制,作到相互补位,或实行一岗多责,一岗多能,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三)责任追究制。遵循有错必纠、违规违法必究的原则,严格进行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的具体办法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人员因故意或过失不旅行规定的,按照推行“三项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五、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努力打造廉洁型机关。我局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建设和谐城管的重要抓手,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一是抓好责任分解。在“一把手”负总责的基础上,按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和责任分工。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具体分工,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一起调研,一起检查;通过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形式,对各级干部执行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并定期与责任对象进行谈话,沟通思想,发现问题。
二是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努力构建管人与管事相结合、职务与职责相统一、上级与下级相对应、考核与评选相挂钩的责任网络体系。在考核上,坚决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将检查结果与全年工作目标考核、评优评先直接挂钩。
三是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规定。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车辆管理、招投标、财务管理、公务接待等一系列制度,在权力设置上合理分解、相互制约。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全面推行中层干部竞聘上岗、一般人员双向择岗等制度,认真执行集体讨论干部任免事项的规定。
第5篇: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学习
武功县城乡市容环境管理局 2014年度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计划
为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适应城市管理执法不断发展的新形势,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学习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围绕县政府政府加快推进依法行政的部署,加强城管执法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城管执法形象,努力建设一支公正、廉洁、高效、文明的城管执法队伍。
二、学习目标
(一)城管法制教育深入开展,实现普法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显著提高,形成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
(二)行政执法人员全年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不少于15天(包括日常工作中的自学、讲座、案件研讨和集中培训时间),全体执法人员受训覆盖面达100%。
(三)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业务能力、执法效能进一步提高,法治理念、服务意识、履责能力进一步增强,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做到公正、规范、文明。
三、工作任务
(一)认真抓好普法依法治理教育。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六五”普法读本、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安排好学习和辅导。
(二)举办执法队员集中培训班。根据工作需要并结合新的形势要求,全年组织举办针对性的集中法律法规培训班2次,并组织相关知识考试。
(三)抓好在职自学。规定执法人员、法制工作人员的自学时间和内容,定期检查学习笔记;积极鼓励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参加法律专业学历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
(四)积极组织参加有关培训班。根据工作需要和上级有关要求,积极组织参加组织选调及本系统举办的相关培训班、进修班。
四、组织实施
(一)普法依法治理教育
1、时 间:自2014年3月至2014年12月。
2、内 容:城管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规、政策规定等。
3、参加人员:局属各单位执法人员、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
4、组织形式:由局法制督查科牵头组织局属各单位、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并要求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以备检查。
(二)举办法律文书制作讲座
1、时 间:2014年上半年
2、内 容: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法律文书制作
3、参加人员:局属各单位、城管执法业务骨干
4、组织形式:由局法制督查科牵头,局分管领导组织实施
(三)举办执法队员集中培训班
1、时 间:2014年下半年
2、内 容:城管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政策等
3、参加人员:局属各单位(科)室、行政执法人员
4、组织形式:由局法制督查科牵头,局分管领导组织实施
(四)在职自学
1、时间要求:执法队员及机关工作人员每月自学法律法规知识时间不少于6学时;
2、学习内容:以与本职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及其他新知识为主;
(五)组织参加有关培训班
根据有关城管执法方面的培训信息,组织选派执法人员、法制工作人员参加有关培训班。同时适时组织执法人员、法制工作人员赴外考察学习,进一步提升城管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六)组织法律法规知识考试
举办执法队员集中培训班,组织参训人员以考察依法行政基本理论、法律法规知识(包括本市发布实施的城管执法方面规范性文件)、局机关各项管理制度为内容的闭卷考试,考试结果存入个人档案并与行政执法证年检挂钩。
武功县城乡市容环境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