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经验素材:关于做好新时期督察工作的几点体会_督查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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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时期督察工作的几点体会
修水县公安局 邹幸生
县局公安机关民警人数、所担负的工作任务和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占全国公安机关总数的70%以上,加强县级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在队伍建设中,督察工作显得尤为重要。督察工作的基本任务时保障和监督公安机关及其人民督察机构具体承担着七项工作职责,任务繁重,责任重大。笔者在警务督察部门工作近6年,就如何做好新时期警务督察工作谈几点体会,仅供参考。
一、做好警务督察工作的重要性。
公安工作纷繁复杂,公安队伍庞大,督察工作也相应地呈现面广、量多、难度大的特点。督察对民警执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情况进行动态的同步监督,直接渗透于日常执法活动之中。督察不仅要对民警的执法活动、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而且还要对干扰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行使职权的外部因素进行督察,并通过适当途径予以解决,为公安机关及民警履行法定职权提供支持和保障。县、区公安机关是基层实战单位,担负着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服务经济建设的具体职责,各项工作都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搞好县、区公安督察、完善内部监督,对于维护公安执法权威,保障公安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预防和制止民警违法违纪,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促进公安队伍建设
和各项业务工作更具现实意义。总之,做好新时期警务督察工作是强化内部监督,加大依法从严治警力度,坚持“真抓、早抓、主动抓”的指导原则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是落实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方针的有效载体,对于强化公安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推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当前警务督察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1、对督察工作不理解。在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人们的思想起了变化,各种意识并存,公安工作面临新的挑战,许多民警还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有的民警对公安督察工作缺乏正确理解,认为是捆绑手脚、束缚工作,因而采取不配合态度,甚至产生抵触情绪;特别是由于自己的过错行为受到督察纠正时,认为是小题大作与自己过不去而牢骚满腹。因此,督察人员常常处于得罪自己同志的尴尬境地,引起较大的思想负担。
2、督察的内容和形式单一。根据《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的相关规定,公安督察的内容涵盖了警务活动的方方面面,包括现场督察、执法督察、行政督察、职能督察、警容风纪督察等,形式也多种多样,包括定期督察、不定期督察、区域督察、专项督察、跟踪督察、随案督察等。但从目前督察情况来看,还未全面深入到业务工作和执法活动之中,警务督察工作大多还停留在对警容风纪和警车管理使用,值班备勤等方面的督察上,对业务部门开展各项警务活动实施事
前、事中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够。督察内容和形式的相对简单使得对在执法执勤活动中易出问题的部位和环节以及民警职务违法违纪和失职行为不能及时发现,揭露和纠正,执法权力动作过程中动态的监督制约不能完全得到有效实施。
三、做好督察工作的几点体会
1、争取领导尤其是行政一把手的重视。一切工作离不开领导重视和支持,公安督察更不例外。有的民警对公安督察工作缺乏正确理解,认为是捆绑手脚、束缚工作,因而采取不配合态度,甚至产生抵触情绪,牢骚满腹,因此督察工作的开展如果没有领导为督察工作撑腰壮胆,不但会影响督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而却会导致督察工作无法开展的被动局面。所以,局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重视、支持和关心督察工作,作督察的坚强后盾。一是要教育广大民警充分认识督察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使广大民警理解、支持和配合督察工作,为公安督察全方位履行职责,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要提高督察地位,树立督察权威,增强督察工作的影响力。大力支持督察大队依照《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独立行使职权,帮助排除各种干扰,解决公安督察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三是要管理督察人员,鼓励他们大胆开展工作。对坚持原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不徇私情、为督察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要给予奖励,提拔重用;坚决防止因工作得罪人而遭报复现象发生,消除督察人员的后顾之忧,做到督察对局党委负责,局党委对督察人员负责。为争
得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一方面,要多收集了解掌握动态。利用经常到基层所队开展日常督察的机会,同基层所队领导和同志们进行座谈会和沟通,了解手机基层单位在执法执纪、队伍管理、民警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难题,分析归纳出共性和个性问题,实时向局主要领导反映;另一方面,要多汇报,当好参谋助手。将我们绩效考评同全局年终绩效考评的厉害关系向局主要领导进行详细汇报,并以此为契机争得领导在人、财、物方面的大力支持;将了解掌握的关于民警执法和队伍管理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领导进行时时汇报,提出一些解决实际问题的合理性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和助手,从而为领导分忧解难。
2、赢得被督察单位的理解和与支持。督察工作是确保上级政令警令通畅的有效方法,往往是带着“本本”下去的。而被督察对象,尤其是基层单位,由于自身硬软件的限制,公安工作的需要,往往与督察部门在同一问题的认识上存在差异,而且有的是合理的,作为警务督察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也要摆正位子,换位思考,想民警所想,急民警所急。要转变观念,督察工作对象是民警,触点是基层,督察工作离开了基层单位和民警们认可,理解和支持,就不能很好地发挥其特殊作用。一是对宣传,提高知晓率。督察部门利用开展日常现场督察,开座谈会、开展民主评议等机会将督察“打击与保护”的双重职能宣传到位,消除敌对情绪和督察民警“找茬”、“挑刺”的形象;二是对进行沟通协调。
以实际行动帮助其管理队伍、促进工作,使其变敌视为主动邀请我们去帮助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病通过他们教育民警善待督察,正确对待督察,从而自觉地接受督察。三是要注意服务于基层。把基层民警的意见和要求向上级汇报,使民警的疾苦及时解决,避免浪费警力、消除无谓的牺牲,充分调动民警工作热情,使公安决策能够搞笑准确得到落实。
3、健全督察工作机制。对原有的一些工作机制进一步的完善和补充,结合新时期警务督察工作的特点,制定出更加贴近实战,更加符合公安工作的警务督察工作机制。
一是要推行深度督察。督察部门要牢牢把握公安中心工作和行政首长以及县局党委决策的执行环节;大平台、接处警、交警纠违、审查看管等执法环节;行政审批、窗口接待等服务环节;不断优化蹲点督察、专项督察、回访督察等工作方法,深入查找发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努力在机制体制上堵塞隐患漏洞,实现督察效能的最大化.二是要建立大要案件督察牵头专项督办机制。对群总投诉涉及的重大涉黑涉恶线索、群众反响强烈的治安热点、媒体关注的焦点和久拖不决的难点问题,经县局党委研究决定后,由督察牵头办理督办。对行政首长交办的案件,督察部门经过县局党委审批,在全局范围内抽调素质过关、业务能力强的民警,随案督察,强力推动办案和问责。
三是要建立领导交办事(案)件追踪督察机制。凡主要领导交办事(案)件均要建立完善的台账资料,并且以追踪
督察的方式对事(案)件的完成过程和最终结果进行全程记录,并以信息报送的形式书面上报县局主要领导落实情况,在得到县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同意后,及时将有关情况以经验材料的方式上报市局警务督察大队。
四是要创新警务评议机制。建立具有较强真实性和可操作性的警务评议制度,充分借鉴先进成熟的社会评议经验做法,搭建传统方式与现代信息技术相结合的警民联系平台。在全局范围内建立警务评议制度,构建当地督察特有的信息网络,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意见和建议,从督察的角度扎实推进民意警务建设。督察警务评议结果纳入全局年终考核。
五是要建立对各单位“一把手”督导检查的工作机制。督察大队每季对各单位一把手进行考核,只要考核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党风廉政建设、纪律作风建设、规范执法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考核情况形成报告报局党委。
只有通过强有力的机制,才能推动公安工作的开展,才能把局党委的决策落到实处。
4、加强督察队伍自身建设,提高督察民警政治业务素质。倾力打造督察队伍。用发展的理念求创新、完善、强化督察工作。督察部门必须“能干事”,按照“起步高、规格高、标准高”和“管理严”的“三高一严”原则,强力建设督察队伍。要求督察民警要“受得了磨练”、“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考验”。督察工作涉及了公安工作的全部,“打铁还
需自身硬”。一是督察的性质,任务和工作方式,决定公安督察工作必须具有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良、作风过硬、训练有素的高素质督察队伍,因此在督察人员的选用上,要坚持标准,不搞拉人凑数,保持相对稳定;二是督察民警要精通业务,掌握知识全面,这样才能在督察工作中做到游刃有余,事半功倍。这主要通过上级组织培训、单位集中业务学习、民警自学等方法,广发学习法律、法规等公安业务知识,使督察民警成为“多面手”;三是要求督察民警在督察工作中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依法督察,把握好分寸,谨防越权办事或干预业务部门的正常工作;四是要求督察民警做到文明督察。在督察过程中,要言行适度,举止文明。尤其是现场纠民警违规时,要有理、有节,以理服人,不能横挑鼻子竖挑眼,盛气凌人。
5、理清督察工作思路,突出督察重点。警务督察工作是本着服务群众和民警为目的,要不断的深化警务督察工作,从而提高民警的素质和执法水平,更加牢固地树立起执法为民的思想。督察工作又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涉及到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不可能面面俱到、事事督察。督察部门要紧扣全局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部署,全过程动态督察、同步监督。从会议传达、工作部署、措施落实、效果取得等全方位开展督察,不留死角,跟踪问效。充分运用禁闭、停职、发督察通知书、督察建议书等督察措施,促使民警自觉、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在对民警执法执纪、队伍管理等方面开
展督察时,必须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尤其是整而不改、禁而不止的问题,要抓住问题的关键环节、循序渐进,逐层逐项解决。通过开展实时督察、同步督察、服务督察,实现“警务跟着警情走,督察跟着警务走”的目标。
6、充分运用督察成果,全面推动督察工作。一是对所做的督察工作事事有结果,跟踪问效,及时制作督察报告或督察通报,充分运用督察成果,灵活运用督察措施;二是积极开展民警维权工作。通过公安网络、内勤例会、全局会议等广泛宣传维权工作,切实为合法权益受到伤害的民警进行维权;三是广辟案件来源。通过投诉信箱、投诉电话、110报警服务台、领导批办、其他部门转投诉以及暗访时群众举报等多宗渠道受理案件,并及时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