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涉酒警示心得体会(模板9篇)

2023-08-30 21:15:00 其他心得体会 下载本文

心得体会是我们在经历一些事情后所得到的一种感悟和领悟。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公安涉酒警示心得体会篇一

接下来就跟着小编的脚步一起去看一下关于交通辅警工作

心得体会

吧。

一、路面执勤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1、执法过程中态度不好导致警民关系紧张。

2、查纠是否存在随意执法、乱作为行为。主要是执法程序不规范,调查取证不及时、不认真;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法律文书制作使用不规范。

二、剖析原因

交警执法现状以及警民引发矛盾的根源。城区交通管理的现状:交警每天除了负责城区各路段交通秩序外还担负着城区巡逻,执勤等工作,由于当前车流量大,警力不足等各方面原因,因此有些驾驶人只要在没有交警执勤的路段或路口,无视交通信号存在,随意行车,有的甚至为逃避违章时监控的抓拍,故意用光盘遮挡住车牌。尽管中队开展多项专项治理活动,但取得效果只能起到短暂的作用,没过多久便会出现反弹现象,加之广大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甚至有些群众认为交警纠其违法行为是在故意找茬,不给予配合,认为自己有关系,辱骂民警,对民警实施暴力,因此警民关系一直很紧张。

二、采取各项措施方法,把执法为民融入到整体工作中去。

(一)、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对不符合法律要求的违法行为实行严格查处,查纠过程中,首先要改变执法态度。纠正违法行为先敬礼,告知驾驶人违法行为后,实施处罚,填写法律文书的时候书写工整,字体规范,运用法律文书正确无误。面对不理解的群众,耐心的对驾驶人解释。

(二)、端正执法态度,改变执法观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交警,我们更应该认识到自觉服务于群众的重要性。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理念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工作中彻底消除冷、横、硬、推,工作之余,要用换位思考的方式,以自己是一名普通的群众查找自身不足,提高认识,做到言行举止文明。

通过开展执法监督自查自纠,使自己充分认识到自身在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通过不断加强对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强自身纪律作风修养,查缺补漏,切实提高自身执法水平和作风修养,在人民群众间树立良好的交警形象。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初期,片面地自我满足,自认为工作好、表现好,既无参与赌博,又无考试作弊,更无开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车,没有什么问题需要自查自纠。同时觉得自己虽有缺点,但问题不大,都是小毛病,对纪律作风整顿教育的责任感、危机感认识片面,反映出我对纪律作风整顿教育认识存有偏差,态度不够端正。

2、开拓创新的精神不强。虽然,过去在自己的公安本职工作中做得也不错,但为大局的工作做得较少,未有很好地为领导出谋划策,有很多的工作都是想做又不敢做,畏畏缩缩,缺乏果断和胆量。特别是调来经侦处二大队二中队后,认为自己工作基础差,业务知识弱,工作难度大,以致曾出现畏难情绪,没有针对实际情况,主动地去寻出路,想办法,解难题,因此,工作上还没有大的起色。

3、业务知识不够钻研。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未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性,等到问题的出现再想办法解决。有时由于工作的重复性,图个省事,照搬照抄,只要按时完成工作就算了事了。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有时会采取逃避的方法,认为船到桥头自然直,不是自己力求寻找对策,而是等待办法自己出现,缺乏一种刻苦钻研的精神。

4、在日常生活中,有时错误地强化自身的管人者角色,耍特权的现象偶有发生。如有时驾驶私人摩托车冲红灯、闯禁行,这些都是警-察意识错位的具体表现。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2、业务水平不高,不够钻研,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业务水平要有提高,必需要对业务钻研,而自己在业务方面存有依赖性,认为领导会有指示,我不用先急着干,害怕自己先做做不好。而且自己尚未有一整套学习业务知识的计划,故在开展工作中有时比较盲目,缺乏一定自信。

3、工作方法简单,只安于表面,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时把工作作为负担,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三、今后的整改措施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纪律教育学习是终身的事情,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今后我不仅要学法律、公安业务知识,更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等科学理论,精读有关重点文章,及时学习领会党的文件精神,用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增强纪律意识,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加强党性煅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盛自警、自励。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以百折不饶、知难而进的勇气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

2、要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断加强学习,加强锻炼,努力提高自己办案的本领;要讲究方法,注重实际,加强自己工作能力和修养;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加强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目前对我而言,最大的问题是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以及是电脑网络和信息知识的学习掌握,特别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在加入wto的初期,一定要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夯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热爱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要老老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办案,努力做到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对国家对人民负责与对法律负责的一致性。

-->

公安涉酒警示心得体会篇二

转眼间,一个月的实习时间过去了,在那里我度过了一个月有好处难忘的时光,在那里也学到了很多学校里学不到的有价值的东西。下面就将这一个月的学习和在所里的状况,以及对警察这种职业的理解和深深的感触。

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维护好社会的安定,保证社会的建设在公安警务工作中显得尤为的重要。警察这个岗位是一个有着风险和艰辛的岗位,在所里,很多民警有着很多的抱怨,最多的就是苦和累,什么事情都要做,什么警都要接,什么警都要出,群众仍然不理解他们的工作。此刻是比过去方便了,但是,要做的事情比以前要多得多。抱怨归抱怨,他们还是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埋头苦干,也许,这也是这份职业内在真正的神圣所在。

从进所里的第一天,我就被分到了案件队,从这一天开始,真正进入我实习的状态。办理案件,主要体此刻调查方面,在这过程中,记录是必不可少的,记录是一些询问笔录,以及一些其他的文件工作,在实践当中,我感觉与我所学的知识有点相通,但是也有区别,毕竟实践中和书本的学习是有着差距的。对于笔录,我觉得自己还是缺少经验,许多地方不明白该怎样写,问题的提问方式,被询问者回答时的记录过程,以及许多语言的组织,去留方面不明白该怎样把握,碰到一些棘手的问题,不明白该怎样解决,怎样应对,这是我更加反省自己。熟悉了公安机关的侦查,治安拘留,预审,执行逮捕,押解,送达法律文书等工作,了解公安系统内部的工作运转,为自己以后在这方面的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真是感慨万分。

经过我的申请,之后被调到出警队,虽然工作无聊,但是能磨练人的耐心,使人在以后的生活学习工作中,遇事不惊,处事不乱,更加成熟稳重。每一天的任务就是:接警,出警,协助民警处理一些警情。虽然有必须的危险,但是很能磨练年轻人。在这期间,实习生也会像正常上班的民警一样,会安排值班,每当值夜班的时候,总还是有些害怕的,但是内心务必给自己打镇定针。

在所里,已经学习到了很多,能够说是收获颇多吧,在实践中,口才潜力,逻辑思维潜力有了很大的提高,使我们的表达潜力变得更强了,还学习到了处理警情的方法和一些心里战技巧。这个过程其实也有点艰辛的,有时候忙的时候连饭也吃不到,但是,任何困难都得克服,绝不松懈自己,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和锻炼自己,“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真的就是这样!在实习的过程中,我获得了我真实的体会,做人必须要懂得选取,学会放下,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

公安涉酒警示心得体会篇三

-->

我是20_年3月参加工作的,在协警这个岗位上已经工作近七个年头了。我的工作体会,总结为一句话就是:每一样工作都有她美丽的地方,我们要懂得从工作中体会这种美丽。

要想全心全意做好一份工作,首先你得热爱这份工作,去尝试发现它的美。我刚参加工作的时候,主要是协助内勤做好工作,那时我对本职工作没有任何概念,只知道干一份工作,就要认真负责去做好,但是对为什么而工作,怎么去认识这份工作没有任何概念,有时会觉得总要跟群众和一堆数字打交道,很枯燥,认真在帮群众办事了,还吃力不讨好,被群众骂,说难听的话,当时很不理解,闹情绪,消极怠工。后来发生的一件事情,彻底改变了我的想法。

其次,你要不断地调整工作态度,去体会这种美丽。经历这件事情以后,我开始有意识地去调整自己的工作态度。在平时注意加强自己的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不断对照检查自己,总结心得体会,指导自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同时,用理论指导实践,在工作中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克服与己无关,视群众的求助为份外负担的错误观念,克服小事一桩,对群众请求我们办理的事情不屑一顾的错误观念,热情接待各方面的群众,尽心、尽力、尽快为群众办好事。在碰到与政策向左,无法办理,而群众又不理解的情况,我会耐心细致说明政策,分析寻找解决办法,争取群众的理解,让群众满意。面对群众的一张张笑脸,听着群众一句句感谢的话语,我深刻感受到我这份工作的重大意义。

最后,你将会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念,去收获这份美丽。在六年多的工作经历中,我逐步树立了正确的职业观念,现在,协警这份工作对于我不仅仅是一份工作,而是一份有人生意义的职业。对工作的热爱,对职业的正确理解,让我更多了一份责任,“为人民服务”。正是这份责任,促使我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促使我尽心尽责、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促使我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促使我在工作中,不断强化服务观念,增强服务技能,改善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效率,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在今后,我将继续发扬团结协作、任劳任怨、勤奋努力的精神,充分发挥协警的职能作用,认识自身不足,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努力工作,再接再厉,争取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公安涉酒警示心得体会篇四

2012年底,我开始担任倡源公司通风队队长职务,在此之前,从事过煤矿采掘以及矿井生产调度等工作。结合自身多年的工作经验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的实践,谈一些个人的肤浅体会。

一、时刻牢记安全第一。无论从事何种职业,安全工作都应放在首要位置。

近几年,集团公司、公司对安全工作越来越重视,要求也越来越严格,可以说,在当前形势下,安全是政治、是大局、是稳定、是和谐,更是一种不可推卸的责任,必须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创造出更好的经济效益。因此,作为一名基层领导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不断提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增强抓好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意识。安全生产是一种责任,不仅是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更是对员工负责、对企业负责、对社会负责。每一次事故的警笛,都揪人心弦;每一次惨痛的事故,都给亲人心头留下永久的痛,安全生产牵动人心。安全生产,不仅仅关系你自己,更多的是关系到你我他。安全第一包括三个方面:(1)职工生命安全第一。人的生命是宝贵的,煤矿企业要关爱生命、关注安全,要牢固树立职工生命安全第一的思想。(2)职工身体健康第一。煤矿生产不能以损害职工健康为代价,要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确保职工身体健康第一。(3)各项工作安全第一。煤矿工作千头万绪,复杂多变,有许多工作需要做。各级领导和每位职工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安全工作和生产工作的关系,提高思想认识,要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切切实实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做到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

煤矿工人从事的大都是苦、脏、累工作,由于他们接受安全生产教育的机会较少,许多人安全生产意识比较淡薄,作业过程中三违现象经常出现,管严了工效不高;如果睁一眼、闭一眼那是对员工、对企业、对社会不负责任,也许今天不出事,很有可能在明天、后天就要出事。一滴水掉在油瓶里这样的教训实在是太多,我们不能非得从自己身上得到教训不可,这样的代价太大。因此,在每天的班前会上,每周的安全例会上,以及井下的工作现场,我时时刻刻告诫员工,要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无论做什么工作,准备工作要先做好,排除存在的隐患,严格按章作业,严禁违章操作。

二、加强自身和本队员工专业知识学习,提高处理技术业务工作能力。

1、认真学习煤矿相关的规程措施,明确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参加工作以来,我始终不忘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先后多次学习了《煤矿安全规程》及各作业规程,了解并熟悉了各个工种作业的工艺流程,并积极参加各类培训。煤矿 三大规程之一的《煤矿安全规程》,作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准绳,衡量标准,我更不敢丝毫的懈怠,经常学习翻阅,熟悉掌握,努力为今后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依据。

2、加强学习一通三防专业理论知识,不断延伸拓展知识结构。坚持走活到老,学到老,终身学习的学习路线,工作以来我先后翻阅了《矿井通风》,《煤矿瓦斯突出灾害防治技术》等相关专业书籍,时刻不忘多看,多记,多了解,努力为日后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3、继续加强质量标准化,精细化管理等工作。严格按照公司领导的要求继续加大对一线工作现场的质量标准化、精细化管理的考核力度,不断提高质量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工作在安全工作中的现实意义。

4、了解现场薄弱环节之所在,抓住工作重点,明确安全管理重点。通过质量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及各单位各部门查出的各类隐患,使我对矿井的安全状况有了更透彻的了解,对现场作业中易出现违章违规操作环节也有了进一步了解。

5、深入生产现场,了解掌握各施工点的施工进度及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通风队工作地点涉及面广,工作复杂,作业人员零散,因次必须深入生产一线,了解掌握各工作点的安全生产情况。况且作为煤矿行业的一名基层管理人员,没有丰富的现场实践经验,何谈管理。通过在地面经常翻阅我矿诸如巷道布置图,通风系统图,采掘工程平面图等图纸,让我对井下整个生产布局有了一个更系统,更全面的掌握。

三、

廉洁自律,树立良好的形象。在廉洁自律方面,始终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关于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经常告戒自己要自警,自重,自省,自励。在新形势下,不断加强自我教育,自我加压,努力做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踏踏实实做事,带头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始终以集团二十条规定规范自己的言行,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树立踏踏实实的工作作风。在工资分配上,坚持民主公开,增加工资分配透明度,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

回顾近几年来的工作,虽然自己做了一些自己本来就应该做的一些工作,但是还存在很多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取得的成绩作为新的起点,以更加积极的态度为我们凯嘉集团,为我们倡源公司的建设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公安涉酒警示心得体会篇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辅警是指由政府出资,公安机关统一通过笔试、面试、政审、体检招录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下面是带来的公安辅警工作心得体会,欢迎大家阅读。

上学的时候经常和同学玩警察抓坏人的游戏,我常扮的是地主坏蛋分子,而心里却惦记着同学不知从哪弄来的那顶军帽。梦想着有一天成为一名穿着橄榄绿的解放军或者人民警察。

长大一些了,看到电影里的警察用扩音器喊着:“你们被包围了……”总是有些激动不已。警察,总是和正义、勇气、奉献、智慧、力量这些词联系在一起。这是一个男性的、让人有点热血沸腾的词。

学校毕业后在社会这所大学校里摸爬滚打了三年。两个月前加入维扬巡防大队,成为一名辅警队员。

辅警与民警是不一样的。辅警的制服没有臂章,编号是32开头……在日常执勤执法过程中,没有执法资格,许多活动必须要在民警的带领之下才能完成,我们只能跟在后面做,没有自己的主张。

难道梦想是丰腴的,现实是消瘦的吗?

不,不对。

辅警与民警也是一样,我们也时常被老百姓称为警察同志。我们的身上也系着党和人民的重托,打击犯罪、维护一方平安的重要责任。我们的身上同样要体现出正义、勇气、奉献、智慧、力量这样的精神。

公安涉酒警示心得体会篇六

内容提要: 辅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安全治理力量,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对公安机关而言,辅警起到了重要的补充和替代作用。警察主要从事实质性和高权性的执法工作,而由辅警从事简单事务性和机械程序性的工作,实现有限警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然而,由于缺乏法律的明确规定,公众对辅警主体合法性的质疑一直在持续,辅警的法治化之路势在必行。该路径应该在遵循法律保留原则的前提下,应用行政辅助理论,建构辅警合法性基础。辅警的主体立法可以通过公安部的部门统筹立法、地方区别立法的两种具体方案展开,在清理文件的同时规范立法。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口等生产要素流动性更加普遍化,阶层分化导致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愈发显现,违法和犯罪严重冲击着正常社会秩序,安全不再是触手可及的公共品,而是需要在精巧设计和严厉执行下的奢侈品。警力不足既是现有安全和秩序不尽如人意的借口,也是警察寻求更多关注、更多宽容,进而谋求制度变革的源动力。应对警力不足的最佳方式当然是无增长改善,[1]苏州的警务创新在很多具体做法上与之契合,[2]但是,无增长改善在大部分时候不具有普遍应用的效果,在创造力短期内提高有限的情况下,有效应对警力不足的方式就是增加警力。更多的警察需要同比例的扩大财政支出,这与政府机构改革的基本原则背道而驰,也不符合有限政府和服务政府的理念。同时,一个不断膨胀的警察机关既可能创造出更好的安全和秩序格局,也可能成为自由和效率等更高位阶价值的破坏者。因此,长期以来,警察机关采取招募治安联防队员、辅警等称谓不同但内涵一致的警察辅助力量予以应对。由于缺乏相关法律规定,在行政法主体理论匮乏的情况下,警察辅助力量的合法化解释显得捉襟见肘,只做不说、只看效果不看授权,成为警察辅助力量的基本生存样态。

一、定位依据:基于公民安全和公共安全的治理思路

警察权力来源的依据在于实现法的安全和秩序价值,与此同时,安全和秩序也是人类不同主体共同捍卫的价值,在实现安全和秩序的目的过程中,警察从来都不是唯一的选择。对于私法主体的安全和秩序而言,个人、法人、其他组织必须首先承担起自我保护的职责,警察只有在其自身力有所不及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而在公共领域,完全开放或者半开放的时空内部,警察是第一责任主体,对于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负有义不容辞的义务。警察权行使不仅来源于警察法的直接授权,也来源于其他行政法或者公法的间接授权,在城市综合执法中警察往往担当强制力保留的角色,通过行政协助的方式实现城市管理中综合执法的整体目的。当警察、社会中间层、私人等不同主体同时拥有对安全和秩序的诉求时,各自所占据的位阶、比例、原则、方式、手段等即成为法治国家的基本规范,警察起着重要的示范和引导效能,这也是治安联防、辅警、保安、私家侦探等主体存在的合法性依据。警察辅助力量来源于人民群众,基本任务是协助警察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并逐渐成为国家和民间通力协作的典范,从国家到地方均受到普遍重视。不过在国家强化其控制社会的功能后,协作逐渐变成领导与组织,警察辅助力量基本丧失其自治性,通过国家和地方性文件对治安联防和辅警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这一发展脉络。

(一)辅警前身—治安联防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软法规范

(二)辅警渐进:治安联防与社区警务战略的一体化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区改造与重建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社区警务战略也在不断推进,治安联防成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社区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的主要组成部分。具体工作目标和方法则是“依托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挖掘和利用社区资源,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以社区保安、联防队员为主体,专职和义务相结合的巡逻守望、看楼护院等活动”。[6]农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也在借鉴社区警务的基本理念,同样强调安全防范的立体化和网格化,“逐步建立以驻村民警为主导,以群防群治队伍为补充,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要依托社区资源,组织开展以社区保安、联防队员为主体,专职人员和义务志愿者相结合的邻里守望、看楼护院、看村护家等活动。” [7]治安联防的工作目标显然不同于封闭式空间内部的安全和价值追求,因为“城市社区物业管理公司要发挥协助维护居民住宅区治安秩序的积极作用。保安服务公司要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逐步推进保安服务专业化”。[8]小区的物业管理和保安服务公司主要靠市场化机制运作,其服务对象是特定的,工作目标指向的则是封闭的时空,不具有公共性、开放性,这一点全然不同于警察及警察主导的治安联防,他们的存在和使命是以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为目标。

二、辅警主体定位的法治化路径

依法行政是现代法治国家所奉行的基本准则。在国家权力中,警察权力横跨行政和刑事领域,最具广泛性、主动性、强制性和自由裁量性,与普通民众联系最为紧密,必须成为法律监督的重点。警察权的行使的前提是警察执法主体资格的界定,无论是行政执法还是刑事执法,均需要通过制定并完善警察组织法,规范警察主体的设置、编制、职权、职责,并对各警察主体的法定职权作明确划分和界定。《人民警察法》和《人民警察组织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警察主体及警察权力做了基本规范。基于依法行政的压力,治安联防队员在实践中面临的诸多问题迫使公安机关调整思路;各地均在探索如何更加规范地运用警察辅助力量,很多地方开始采纳辅警这一源自于英美法系的概念改造和规范治安联防队伍。

(一)怀疑、两难、否定:准确定位的必要性

警察辅助力量,长期以来并没有明确的成文法规定,似乎也不需要法律的明确规定,针对治安联防比较书生气的反问是:为什么要对群防群治的民间力量进行规制呢?如同私人权利,只要法律没有禁止性的规定,其边界就不受限制。公安部和各地方公安机关也只能以内部文件的形式概括描述警察辅助力量的主体及职责任务,“治安联防队是群众性的治安防范组织,是协助公安机关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 [9]实质性问题则是:治安联防队真的是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吗?从公安部文件已经可以看出,治安联防队可能根据警察的要求参与到反扒窃等侦查任务中,甚至于在一段时期内,治安联防队员可以像警察一样行使警察权,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以抓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行为为名,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强调,违法者冒充警察和冒充治安联防队员的行为之间具有本质区别,“行为人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招摇撞骗罪从重处罚。行为人冒充治安联防队员„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10]但是毫无疑问,治安联防队员的辅助警察功能其实被大大拓宽,在违法犯罪猖獗肆虐时期,治安联防队员享有警察权,不仅得到了被辅助的警察的承认,而且获得了普通老百姓的默认。

然而,传统行政法观念强调行政主体及行政授权的实体性合法,治安联防的主体定位和权力来源均无明确依据,其执法当然不会获得名义上的合法性。实体性非法执法如果能够披上程序性合法的外衣,辅之以合法律目的性内涵的解释,也许不会遭遇太大的非议。但是实体性违法恰好是程序性违法的一大前提,良莠不齐的治安联防和模糊不清的权力,使得治安联防在执法时流于恣意和无序,以致于到了2000年,公安部还要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对本地区的执法队伍进行清理整顿,凡有合同工、临时工、联防队员、保安人员等非人民警察从事公安行政执法任务的,必须一律停止,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清理和整顿。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要严肃查处,及时清理”。[11]尽管并没有确切的统计数据来证明治安联防队员和警察在程序性违法上的恶性,但在执法人员比、执法数量比、执法的高权低权比等数据理性参照下,治安联防是否更应该被批判和否定。

(二)合法性障碍与合法律目的性:主体定位的破解之道

警察辅助力量的主体性地位从当下的成文法系统内部很难找到依据,左右摇摆的定位和模棱两可的权限不仅影响警察辅助力量的自身发展和权益,更从根本上动摇其辅助的主体—警察目的性的实现。从规范意义上说,不具有明确法律授权和委托的主体是无法以警察的名义执行法律的,警察辅助力量不是独立的执法主体,其执法效果当然归于警察。问题在于,法律法规通常会明确规范执法主体的权责、程序等要素,也会明确规范具体的执法方式和手段,譬如对于枪支、手铐等警械都有概括的授权和在一定时空内的自由裁量权,警察可以基于不同的情境区别使用并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警察辅助力量即便没有行政主体地位,也不能彻底剥离其主体性的特征,也会参照警械等警用装备使用的规定来执法。公安机关和地方政府之所以对警察辅助力量情有独钟,反复清理整顿却又周而复始,主要还是因为辅助力量具有的警力直接替代作用。

行政主体在理论和成文法规定上的匮乏和混乱则进一步加剧了警察辅助力量执法的合法性困局。警察辅助力量和警察之间的表面的皮肉分离,以及内里的骨肉相连,映衬着行政主体和行政行为理论的阴影,必须打破现有法律文本和实践观念的阻碍,按照合法律目的性予以重塑,让警察辅助力量的光芒正式闪耀。这也契合了王锡锌的观点,“传统意义上的依法行政逻辑,在面对行政立法兴起的现实时,面临着合法化解释能力的匮乏。回应这一挑战,需要对传统依法行政的合法化逻辑进行扩展,如果能够通过一系列的程序和机制保障行政规则与法律之间在形式上或者目的上的一致性,那么行政规则依然可以获得形式合法性并具有正当性。” [12]这要求我们必须从关注行政行为及行政主体权力的合法性,回归到行政主体设立时的功能及价值判断中。对于警察辅助力量而言,立足于协作及整合的服务型功能定位,捍卫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建立其合法性的关键。

三、主体定位的相关理论

在大陆法系国家,行政权的基本原则主要是来自于对警察国的批判和改造,并渐渐形成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两大原则。法律优先原则,要求行政必须受法律的拘束,一切行政活动均不得与法律相抵触,此处的法律采取广义标准,包括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法律保留原则,要求在某些领域中,行政机关必须有法律的授权才能采取行动和做出行为,法律保留原则中的“法律”一词,一般仅作狭义的理解,即议会或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所制定的法律。但是,“议会民主的发展、给付行政意义的扩大以及基本法对所有国家领域的约束都要求扩大法律保留的范围”。[13]虽然调整尺度有限,并且必须遵循必要的限度,“完全重要的事务需要议会法律独占调整,重要性小一些的事务也可以由法律规定的法令制定机关调整,一直到不重要的事务,不属于法律保留的范围。” [14]警察权和辅助警察权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安全,满足公民、法人、组织等不断增长的安全需要,在遵守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范围的原则下,准确理解和应用法律原则,就成为安全实现的必经之路。

(一)法律保留原则在辅警法治化中的应用

长期以来,在我国行政执法实践中,不能准确区分组织法和行为法,一般认为,只要行政机关拥有某方面的事务的管辖权,就可以采取实现管辖权目的的一切必要措施,一度喧嚣尘上的城管可能是这一观念现实映照的极致。不惟城管,其他行政机关和行政辅助人员,也有类似的疯狂举动,交通协管员、计划生育协管员和治安联防队员等也深受此观念的影响。法律保留原则要求安全和秩序主要赋予警察承担,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逾越法律授权,行使维护安全和秩序的职责。但是随着社会变迁,警察无法面对爆发性和突发性增长的安全事件,增加执法主体成为必然的选择。由于国家基本治理理念和现实法律的双重限制,警力不能随意增长,将一些不重要的事务直接赋予辅助警察人员执行,就成为必然的选择。

我国《立法法》给予国务院以较大的立法权限,公安部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可以制定部门规章,同时该法第73条还对地方性规章予以概括授权,可以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而制定规章;以及制定属于本行政辖区内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15]辅警的部门或地方立法是为了实现警察维护秩序和安全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在制定辅警的角色定位和工作职责时,只要遵从《立法法》等立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则,就可以通过清晰定位和明晰职责帮助警察主体更好地履行其职能。

(二)行政协助理论对辅警立法的借鉴意义

行政机关原则上应各有所司,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行使其职权、执行其职务,以共同达成国家行政目的,但是基于行政一体化的要求,必要时,赋予行政机关请求其他机关予以职务上协助的权利,课予行政机关之间在职务上相互协助的义务。如《行政监察法》第22条规定:“监察机关在办理行政违纪案件中,可以提请公安、审计、税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协助。”《海关法》第7条规定:“海关在执行公务受到抗拒时,可请求公安机关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提供职务协助。”在行政协助关系中,“协助主体与被协助主体均以各自独立的名义进行行为或以共同的名义实施共同行政行为,而且各自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或共同对它们的共同行政行为负责。” [19]据此,警察行政协助,是指非警察机关在执行行政职务时,遇有特定情形,而依法请求与其无隶属关系的警察机关予以协助,警察机关不得任意拒绝。当然,依据相关法律,警察也会请求其他机关协助其执行行政事务。从行政法理论来判断,这些行为都是属于典型的公权力之间的互助,与私人和社会毫无干系。警察在执法工作中偶然请求公民、法人、组织的协助以实现执法目的,在行政协助理论的内涵确定无疑后,应该另谋他路,而行政辅助理论恰逢其时。

(三)行政辅助理论在辅警规范中的应用

我们姑且将临时响应警察命令、指示或授权的私人视为偶然性的行政辅助人,这与经过合同签约而成为长期性的行政辅助人本质并无区别,都是私人辅助警察之公务行为,并且一般会有一定的报酬和奖励。无论是偶然性还是长期性的行政辅助,均“意指私人作为行政机关行使公权力时的帮手,其并非如被授权人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公权力,而是直接受行政机关的指挥命令从事活动,犹如行政机关的„延长之手‟。” [20]“行政助手系在行政机关指示下,协助该机关处理行政事务(包括公权利之行使),性质上为机关之辅助人力。” [21]行政辅助人在中国的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如交通协管员、税务机关聘用的协税员、城管部门聘用的城管员等,但是由于其公私不明,理论上一直未有明确定性和显著突破。

行政辅助人产生的前提是合同的订立,行政主体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从社会上招聘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并订立合同,行政辅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的职责、义务,行政主体依据合同对行政辅助人进行监督、管理。有时候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双方已经就主要事项达成合意并实际履行,仍然视为行政辅助合同成立。其次,通常实践中的行政辅助人不享有独立的行政执法权,由于行政辅助人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只能在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下履行相应的职权。以税务机关聘用的协税员为例,国家税务总局在2000年7月6日发布的《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中第6条明确指出“各级税务机关聘用的从事税收工作的临时人员、协税员、助征员、代征员等不核发税务检查证。”2003年7月11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农业税收征管机构和队伍建设的通知》中也明确指出“对必须聘请协税员的,要制定严格的聘用标准,经过规定的聘用程序,并签订协议。协议中要写明:协税员不得直接征收税款,如有违反,一经查明,立即解聘。”最后,行政辅助人的行为结果归属于所属的行政机关。[22]行政辅助人只在行政机关监督、指导下辅助参与执法,其行为应被视为行政机关行为的延伸,行为的结果也理应归属于所属的行政机关。

关于行政辅助的契约性质当无异议,无论是临时性的协助抓捕、扣押,提供工具、信息,参与疏导、引导等警察行为,还是长期性的固定职业合同,均需要警察和辅警对从事的辅助行为意思表示一致。但是武断认定行政辅助人完全不具有独立的执法权,并不妥当。通常,辅警的辅助行为的履行方式和限度有别于警察正式行为,但在一些不涉及到合法公民权益的事例中,尤其是紧急事件的处理中,辅警应该被赋予更多的代理公权力,这一方面是基于法治国家的私人权利需求,也是作为警察辅助公权力的需求。毕竟,辅警作为行政辅助人,是由政府部门统一招聘或公安机关自行招聘并以合同的形式加以规范,协助公安机关履行各项职能的辅助性力量,协助的分寸和尺度只有在具体事例中才会有准确清晰的判断。无论辅警是在公安机关和警察的监督、指导下进行一定的辅助工作,还是特定情形下,独立和部分地参与执法,其行为结果都同样归属于公安机关。

四、相关规定的清理和规范

目前对辅警进行规范的绝大部分是内部文件和政策性规定,虽然在内容上基本属于宪法和立法法体系内的法律保留事项,但还是因为制定部门错综复杂,暴露出各自为政,职责不清等问题。辅警规范的混乱必定会导致其协助执法时的尺度不均衡,严重挑战构建公正文明的法治社会的发展目标。而在我国目前的立法体例下,并不乏针对辅警进行立法的空间,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辅警法律法规的清理和制定。首先,国务院有权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委员会有权制定和发布行政规章(部、委规章),因此,公安部可以根据需要制定辅警规章;其次,省、直辖市和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立法机构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辅警的地方性法规;最后,如果可能,在理念统一和现实接纳的情况下,借鉴英美法系对辅助警察的法律规定,将辅警纳入到警察序列,启动修法程序,建议全国人大修改《人民警察法》,规范辅助警察的法律地位、职责和权限等。

(一)统筹立法:公安部制定《辅警条例》

由公安部负责制定《辅警条例》符合《立法法》的法律保留原则,公安部的部门立法可以最大程度的反映公安实践需求。该条例的制定可以参照《人民警察法》等法律,对辅警的性质、组织原则、行为规范、经费来源、责任义务、监督奖惩等做出概括的规定。这就要求该条例应该对各种辅警或者协管员进行统一概括规定,分散在公安部其他文件中的辅警规范必须符合该条例的要求,不得抵牾。

与警察执法所面临的主要困惑一样,由于缺乏可操作性的辅警辅助行为的依据和分寸,再加上本身的知识储备和训练水平有限,辅警的辅助执法充满挑战。“职权法定”是行政主体获得行政职权的基本原则。行政主体有没有对某项事务进行管理的行政职权,关键要看该行政主体有没有法律法规授权依据。以《警察法》第8条为例,警察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可以采用强制措施。但是当辅警在此情境下协助公安机关维持辖区治安管理工作时,在没有法律授权的情况下,如果单独对涉嫌违法行为人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将其带离现场,即属于因没有职权依据而主体违法的情形。从实践来看,辅警显然不能剥离其作为人的主观能动性,类比为警察的执法工具,而应该在区分高权性警察权和低权性警察权、强制性警察权和任意性私权利等的基础上,遵循合法、合理、准确、灵活等原则发挥其实际效能。辅警协助执法同样面临怎么去掌握自由裁量权的具体尺度,在诸种情形下辅警的职责如何具体行使等依然模糊,这实际上不仅涉及到辅警行为的基本定性、自由裁量权的法理基础和应用规范,也涉及到辅警行为的理想分类和具体展开。

(二)区别立法—地方制定《辅警条例》

在现有制度下,由于公安部不能解决辅警的人员编制和经费来源,这使得《辅警条例》的法律规范必须进一步做出保留,具体的规范和操作则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予以有效解决,在某种意义上,《辅警条例》类似于美国联邦的模范法典,成为地方立法的主要参考。有立法权限的地方应该根据社会管理需要制定《地方辅警条例》,一般情况下,省级立法机关制定的条例与《辅警条例》基本原则和体例保持一致,在公安部《辅警条例》允许的概括授权范围内,省级地方立法机关可以结合地方特色予以具体化。在《立法法》等上位法的规定中,我国地方立法主体还包括省会城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它们可以在省级《辅警条例》的权限范围内予以适当调整。已经制定省级政府规章的地方,可以通过人大立法将规章升格为法规的形式,从而解决长期以来辅警法律地位空白或者模糊的问题,正式确定辅警的定位和性质。

第二,区别立法必须防止地方利益的非理性以及任意性。地方必须严格遵循立法的基本原则,即便是公安机关内部制定的文件,也不得违反上位法。安徽省滁州市在其政府文件中提出,各区县应依据《安徽省公安机关社会治安辅助人员管理规定(暂行)》,按照、„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分类清理、务求实效”的原则,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对现有社会治安辅助人员进行进一步清理整顿,“将公安机关直接使用管理的协管员、辅警等治安员统一纳人各市、县保安公司管理,身份置换成保安,以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执法行为和协管员、辅助人员行为,推动公安队伍正规化、制度化建设”。[28]这种方式模糊了辅警和保安的界限,因为保安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于辅警的治安力量,保安制度的独立运行对于社会管理创新是一种非常好的机制,而将辅警潜伏进保安队伍,名为保安,实为辅警,很可能使公安机关对安全和秩序的社会管理趋于一元化。不仅没有推进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制度化建设,相反,由于辅警藏身于保安队伍之中,警察和保安的关系,由此前的间接指导变成了直接管理,警察任务被扩大、警察权限则被稀释。对于没有立法权限的地方,必须严格依照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未升格前),不得予以扩大或者限制解释。如甘肃省金昌市在制定交通协管员规定时,明确“依据警力配置等因素,核定协管人员数额”的情况下,提出“适当增加协管人员定额,有效缓解交通管理警力不足的问题”,[29]就超越了上位法规定的权限。区别立法的关键不在于地方的经济、人口基础和人事安排的惯例,而是地方安全和秩序的现实需求,这样,地区的文明程度、历年的发案数目和群众的安全指数等将成为核心评价标准,以此可以相对合理的确定地方辅警总量,也可以确定辅警具体任务和工作权限。

-->

-->

公安涉酒警示心得体会篇七

学习周部长“四句话”之感慨

同志们:

今天有幸与大家同堂交流,倍感荣光和自豪。学海无涯,学无止境。由于自己的知识浅薄,讲解中有不达其意之处望谅为谢。

学习和探讨***部长的“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这四句话,用语精辟,其意深刻。我们不能泛泛而读,一知半解,我们也不能一般号召,风静树止。要深刻理解周部长为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要求我们人民警察要从小事做起,要从基本要求入手,要从平凡工作对接,使公安机关真正成为党和国家的坚强柱石,为了社会稳定,人民安宁“我们的队伍向太阳”。

一、人要精神

大家知道精神是人的意识、思维活动和一般心理状态,表现出来的一种活力。人没有了精神,人就失去了支撑点,丧失了战斗力,没有战斗力的队伍,岂能打得胜仗。所以,人必须要有精神,公安民警站在打击犯罪、维护国家安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沿阵地,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必须随时随地体现出信心百倍、精神十足,有战无不胜的力量源泉。

1、举止要风度。公安机关是半军事化机关,人民警察的行

为举止也要军事化。在“三基”工程建设项目中,苦练基本功就是要规范其行为举止。要求做到“站如松,坐如钟,行如风”的行为境界。生活在我们这个大千社会里,人民警察的职业接触社会最广泛,行为举止会给他人留下第一印象。从另一个侧面讲,行为举止要有风度,也是开展工作的基础,更是代表一个职业形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就是要有雄赳赳、气昂昂之势,以浩气之精神压倒对方,取得信任。

2、工作要厉行。公安机关对人民警察接处警有限时赶到现场的法定时间,如果我们无精打采,慢条斯理,你就会贻误战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你的行为就是不积极的作为,人民群众就会对你有意见,甚至可能请你法庭上见,到时也可能出现吃不了兜着走。

3、处事要果断。黄继光堵枪眼,董存瑞炸碉堡,他们的果断行为导致战斗的胜利,全国人民学习他们,就是学习他们这种不怕牺牲的精神,有了这种精神,就能战无不胜,所向披靡。当今社会矛盾日益加剧,时刻都有参加处臵这些矛盾纠纷派生出来的问题的可能。如果我们没有当机立断,行为表现为稀、拉、松,没有形成一股绳,该出手时不出手,不该出手则出手,这样就不会达到预期处臵目的,还有可能出现添乱,甚至制造新的矛盾纠纷。比如,我们有的民警在制止群体性事件中,不法者对执法者大打出手,而我们只采取一般的劝说,甚至把民警打伤了也还在劝说,不采取应该采取的手段,前怕狼后怕虎,久拖不决。当把人捉到公安机关调查时,有的同志精神就来了,对被调查者拳打脚踢,表现出还有点“功夫”,结果失得其反,导致公安机关赔礼又赔钱,最后还吃败官司,这样的案例很值得我们去总结、去思考。

4、同志要坦诚。坦率与诚恳是对志同道合者基本要求,同志工作之间的交往要坦坦荡荡,心里有什么就说什么,不能心口不一,口是心非,搞小动作,更不能阳奉阴违,两面三刀,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这是同志之间交往最忌讳的,特别是在同一个单位工作的同志,在处事中更要注意这个问题。因为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群体之中,人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甚至一些想法,同志们都看得一清二楚,掩盖是掩盖不住的,只有真诚地与同志们相处方能建立起良好的人际关系。如果一个单位领导与领导之间,领导与民警之间,民警与民警之间关系紧张,这个单位一定没有精神,这个单位的工作只能是平凡,平凡仍然是平凡。

二、物要整洁

整洁原指物体的整齐和清洁,这是所说的整洁泛指公安机关所有的物体,即包括房屋的外观,也包括室内物品的摆放;即包括动产的警用车辆,也包括民警的着装打扮。真正要做到,物要整洁,并坚持经常,还要我们认真不遗余力的从实常抓,方能达到要求。

1、外观标识要统一。在“三基”工程项目建设中,公安机

关的办公楼建筑设计,标识标牌全国必须统一,全国的派出所办公楼外观一个样,警用车辆外观一样,各种吊牌、指示牌、灯箱都一个样。目前建设中的社区警务室、乡村警务室、校园警务室也必须统一外观。老百姓不管走到哪里,都能熟悉公安机关的身影,方便人民群众的报警求助,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创建和发展。

一、不规范,玻璃窗内外灰尘满布,桌上堆放报刊、杂志、书籍、材料、墨水瓶、茶叶筒、水杯、电脑、打印机等很多很多的东西,看起来杂乱无章,一点没有整洁感。再加上桌上灰尘、地上烟头、烟灰、尘土、纸屑等,不像是个办公室,倒像一个杂货场或杂货库房。要做到整洁,除天天打扫卫生外,还要做到桌上除电脑外尽量不放东西,地面随时打扫,衣帽也要整理上勾,不能随便挂放。

得混季混装。领带、领花、胸牌、臂章佩戴端正,口袋内不宜揣过多东西,皮鞋要擦亮,不沾灰尘和污痕。不在人前做一些不雅的小动作,如剔牙、漱口、打哈欠、伸懒腰、挖鼻子、掏耳杂等。

4、遵守公共秩序。遵守公共秩序是人类文明所在。比如在公共汽车上让座,在空调车内不吸烟,旅游途中不乱扔东西等,都是公共道德和精神文明的表现。据平时的了解和观察,我们有的同志不注意小节,在不该抽烟的地方抽烟,在不该吐痰的地方吐痰,我们有的部门的警车内烟头、果皮与纸屑一有尽有。车内尖迹布满,与威武庄严的警车很不匹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应该是有失礼节、有失尊严的事绝对不能做,中华文明的美德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

三、

说话要和气

说话,最能表现一个人的文化素质与修养。人的态度温和称之为和气。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工作中,对群众既要态度温和,要同群众有和睦的感情,这才是完整的说话和气。说话和气是人们社交的基本要求,而说话要和气则是人民警察必须要做到的要求,没有商量的余地,人民警察只有说话和气,才能保持公安机关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反之,人民群众就不欢迎我们、支持我们。

是“第一说态度要和好,尊重群众不要耍骄傲。”群众是真正的英雄,我们生活在群众中,我们公安工作离不开群众路线,离开群众我们就是瞎子,就是聋子,我们的工作就没有了头绪,过去是这样,现在是这样,将来还是这样。

2、说话和气、态度端庄。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工作中,站相、坐相、走相都要合符常规,略带严肃,与群众说话时神情矜持和蔼不拘束,说话中略带微笑,对不知情的案件不轻易开口,没有定性的不能信口开河。对群众提出的疑问,要耐心解释,不能搪塞,让来访群众不失望。在纠纷调解中说话和气尤为重要,你的语调高低,一方听了可能高兴,另一方就会反感。所以,在处突中和案件处理中,人民警察的言语至关重要(举例)。

专一。解释要苦口婆心,要用心听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要千方百计把纠纷调解好,做到合情、合理、合法。对明知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也要尽最大努力去工作。

4、说话和气,处世之理。大家知道,哲学是关于世界观的学说,是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的概括和总结。如果我们坚持己见,态度傲慢,只相信自己的判断,不倾听群众的解释。我们所作出的结论有可能片面,有可能错误。古人云,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其意是透彻地了解世界上的所有事物,属于学问的范畴。通达和熟练地处理人情世故,等于写出优秀的文章。了解和处理好人际关系是一门非常实用的深奥学问,需要我们仔细钻研回味,千万不可漠然臵之。

四、办事要公道

顾名思义,公道就是公平、公正和道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条第一项规定,人民警察必须做到秉公执法,办事公道。作为人民警察办事要公道是法律对我们的要求,是人民对我们的期盼。因此,我们必须办事要公道,人民群众才信任我们、支持我们。

1、要树立办事公道的形象。办事公道是法律对公安机关的要求,也是人民警察所必须做到的。当前,警察队伍中的个体素质与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办事公道和现实社会正义密切相连还需要大家努力。我们面临的问题很复杂,必须从现在抓起,从自己做起,从服务窗口做起。我们办的一些案子,还没有开始办,来自不同方面的招呼就打起来了。所以说办事公道真是对每一名民警的严峻考验,有些案子严格执法是需要勇气,甚至不惜丢掉乌纱帽。在这个问题上,必须旗臶鲜明,敢于抵制诱惑,敢于办事公道,我们的形象就会逐渐高大起来。

你的邪心就盛了,就越邪心了。所以我们公安机关的民警,要经得起清贫、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必须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毕生追求的最高境界,正确对待个人得失,不计名利,不讲价钱,不图虚名,不事张扬,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甘当无名英雄。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做勤政为民的表率,做坚持原则的表率。

3、办事公道必须苦练基本功。苦练基本功是“三基”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人民警察要学习的法律法规很多,很多业务技能需要我们熟练运用,我们就必须加强学习,才能不断应付新知识、新环境的挑战。当前,社会在日新月异地发展、前进,科技水平在不断提高,我们就靠过去那“两罐水”,能够驾驶社会治安的大局吗?能牵着刑事犯罪人的鼻子走吗?能够维护社会稳定吗?能够真正体现出***部长讲的: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久治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吗?所以,我们要做到刻苦钻研,用新知识不断地丰富自我,真正成为行家能手。

4、办事公道,必须牢记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和根本宗旨,也是人民警察之宗旨。办事公道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树立群众意识,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这是公安工作的最终落脚点,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看法,对警察的看法,实际上是对政权的看法,对国家的看法。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是要解决公安机关内部的“冷、硬、横、推、吃、拿、卡、要”这八个方面的顽症,彻底改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真正体现出群众是主人,我们是仆人,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办事公道的基本,做大做强,公安工作就能发扬光大,勇往直前。

同志们:“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这四句话十八个字内容丰富,寓意深刻,我们连贯理解,全面执行,不可断章取义,不可一知半解。因此,我们必须全面理解和正确执行,不能走过场、不能口是心、非光说不做。同时,这四句话也是对我们警务室的要求,今后检验我们这支队伍有无战斗力,工作业绩好坏的一个标准。因此,我们要融会贯通,学了就用,立竿见影。在苦练基本功中,把我们这支队伍练成能文能武,智能双全,为高坪公安工作一年打基础,二年上台阶,三年创辉煌而努力奋斗。

公安涉酒警示心得体会篇八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和谨言慎行的生活作风,把自己自觉置身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置于法律法规的约束之下。

二是要管好自己。首先必须以正面典型教育自己,以反面教材时刻警醒自己,带头模范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地加强党性锤炼,提高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能够做到,不为世俗所扰,不为物欲所动,不为美色所迷,从而立于不败之地。其次,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保持清廉本色。自己必须保持高度警惕,要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情趣,抛弃私心杂念,不但在公共场合要做出表率,维护警察形象,而且在独处时也要严以律己,表里如一,八小时以内是如此,八小时之外也一样,自觉做到不放纵,不越轨。党员干部的生活作风往往被虎视眈眈的犯罪分子作为拉拢腐蚀的突破口,腐化堕落往往是从八小时外的吃喝应酬、沉湎于灯红酒绿之中不能自拔而开始的。我们要自重、自警、自省、自律。管好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管好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好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去,时刻用党的纪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许多领导干部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就是这样,随着职务的升高和地位的变化,不自觉地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把自己的成绩当成了应该享受的资本,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如果能能够防微杜渐,就可能少犯错误,甚至不犯错误,自己要时刻以此自警。

三是接受监督。要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同志,正确对待群众,

公安涉酒警示心得体会篇九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深入推进辅警队伍正规化建设与管理,弘扬辅警正气,杨家山派出所召开全体辅警会议,从四个方面抓好辅警队伍建设,严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提升辅警队伍形象。

一、筑牢思想防线,加强理论学习。杨家山派出所以树立形象为重点,以集中教育为手段,以提高素质为目标,以健全制度为保障,以“努力工作,树立形象”为工作理念,召开辅警人员专门会议,进行政治思想理论的学习。经过所领导与辅警之间、辅警与辅警之间的谈心交流,掌握辅警人员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增强了辅警人员的思想觉悟;经过对全体辅警思想认识的严格要求,切实让辅警树立好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根本上摒除辅警队伍建设中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价值取向不正确、服务态度不端正、自身形象不好等现象,让每一位辅警都能够充分认识到自我的岗位固然平凡,但辅警岗位光荣、职责重大,确保每位辅警都能够有一种使命感、职责感和自豪感。

二、筑牢绩效防线,注重业务提升。杨家山派出所细化考核办法,采用固定考核与灵活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日常工作动力,对于每位辅警的工作实绩、行为规范等都纳入考核,与年终工资挂钩,对成绩优秀的辅警进行奖励,对综合排行靠后的辅警予以通报。做好工作,不仅仅是为了考核,更是为了优化工作质量。用考核来督促,增强职责感和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质量,提升工作业绩。为此,杨家山派出所组织辅警进行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实现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由经验型向知识型转变,由蛮干型向技能型转变,切实提升了辅警的业务水平。

三、筑牢纪律防线,增强法规意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严格执行《铜陵市局辅警管理规定》和《铜陵市局辅警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以此来落实职责,明确纪律,对于违反通风报信、殴打、侮辱群众、殴打、体罚违法犯罪嫌疑人、挪用、侵占涉案财物、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参与赌博、在工作时间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等规定的,将按照市局和杨家山派出所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职责。为规范个人行为养成,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做到遵纪守章,保证队伍不出问题。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和车辆管理等规章制度,切实增强其职责意识、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经过集中开展教育学习活动,使辅警统一思想,理清思路,明确职责,增强自律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侵袭,力争以新的面貌,振奋精神,全力以赴做好工作。

四、严查自纠落实整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打造一支英勇顽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品牌队伍,杨家山派出所建立了一个长效管理机制。除了要求辅警从管理制度、执法执勤、工作纪律、监督管理等几个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外,按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明确职责,抓住每个环节,定期对辅警人员在敬业精神、工作态度、服务群众和遵规守纪等方面进行排查,对于排查出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症结所在,及时予以整改。

补在编警力的不足,起辅助、协助作用虽然公安民警是我国公安行政执法的主要力量,但是在我国公安行政执法中,大量辅警人员的存在已是一种不可忽视的现实。

和平年代,社会各界和民众对社会公共安全和治安形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我国警力资源匮乏的大背景下,辅警自身的特点和优势使其在治安防控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影响和作用。

首先,辅警工作有效解决了警力资源不足现状。我国处在经济增长期,剩余劳动力转移至城市,就业和失业问题显著,犯罪率大幅上升,群防群治任务加重,警力资源与日趋增加的工作任务完全不成比例,警力资源匮乏问题越显突出。选择辅警力量,可以缓解在编警力不足,又能解决就业,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其次,辅警工作关系到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和治安综合治理。一个完善的治安防控体系是由政府和民间两方面共同构成的,只靠公安机关是不够的,辅警在治安防控和群防群治方面作用很大,公共安全防控体系的构建和治安的综合治理都需要民间性质的辅助警力广泛参与,而辅警的特点使其能够灵活应变当前的市场经济对各类治安防控工作的要求,更大范围的维护社会稳定。

首先衷心感谢组织上给予我们这样一个展示自我、锻炼提高的机会。同时,也十分感谢领导、同事们对我的关心、信任和支持。

此次作为从荆门市挑选出来的189名符合条件的辅警之一,我感到十分荣幸。我先简单介绍下自己,我叫曾龙星,1989年出生,退伍军人。

通过这段时间的培训和实习,使我进一步了解到了辅警职业的神圣,同时也感到责任的重大。我门不仅学到了丰富的知识,还进一步提高了业务素质,也意识到了在如何做好一名优秀的辅警,我们需要不断的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和素质。

第一,不断加强自身的思想政治修养。这是警察素质的首要内容,也是辅警素质的灵魂。*指出:“思想政治素质是最重要的素质,是素质教育的灵魂”。这一重要的论述在辅警素质教育和建设中显得尤为重要。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辅警人员的的重任。政治过硬、政治坚定是辅警人员的素质灵魂。

第二,不断学习法律知识。辅警工作具有很强的法律性,只有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才能保证辅警工作的有效性和公正性。没有法律作为依据,辅警工作就失去了效率源泉,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没有法律的约束,辅警工作就会偏离方向,国家的和形象就会受到损害,社会的利益就会受到侵犯。因此,作为辅警人员,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是提高自身整体素质的一个不可忽视、非常重要的方面。

第三,不断提高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辅警工作的突发性、紧急性、敏捷性、对抗性和艰巨性都要求辅警人员必须有一个健康的体魄。随着形势的发展和社会的变化,辅警工作的危险性、对抗性在增加,这对辅警人员的身体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无论是抓捕、查缉,还是连续作战、长距离作战等,无不以强健的体魄为条件。同样,辅警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还要求辅警人员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要沉着而不急躁;要坚强而不脆弱;要果断而不犹豫;要信心充足而不恐惧;要坚韧不拔而不半途而废。具备了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我们就有了做好辅警工作的可靠保障。

身为一名辅警,我们有责任、由义务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通过不断地学习,在思想上、文化上、行动上充实自己,努力提升自身的素质。用健全的人格塑造自我的美好心灵,以无私奉献的精神去当一名正式的辅警,做到一个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放心,让同事放心的一个好辅警。

不知不觉,在三合派出所实习已经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了。回想起刚开始的期待和浅浅的不安,现在的心里是满足的。

在xx派出所,先不说宿舍、办公环境这些硬件条件吧,首先这里的民警对我们都是和蔼可亲,像是对自己的亲弟弟妹妹一样照顾关爱。他们平时绝对不会因为一点小事情责怪我们。相反的,很多民警在值班的时候都会带我们去吃当地的特色美食,也常常端火锅回来给我们吃,说让我们改善伙食。所长、副所长对我们也宽容和蔼,从不过分要求我们。我们刚来的时候,所里没有镜子,刘所长还特地在卫生间的盥洗池上方安了一面大镜子,方便我们梳洗。这样点点滴滴的关爱总是让我们感觉到很温暖。

我们所的条件应该算是好的。办公环境也很舒适,一进派出所就是一个小二层的大厅,打扫地干净整洁,因为是新修的楼,所以里面都是崭新的设施。门窗,地板砖都是很新的。

渐渐的我没有了刚来时的陌生感和恐惧感。一个月中派出所的民警已经把一些业务知识和操作技巧手把手地教给了我们。慢慢的我学会了很多东西。比如行政、刑事案件的录入、指纹、掌纹的取样、尿检、采血样以及接警、做笔录、现场勘查等一系列的办案流程。

一个月过去了,我开始渐渐融入到派出所这个大家庭中,渐渐把自己就看作是派出所中的一员,每天认真的接警、出警、办理各种案件。也虚心的学习各种程序和技巧。一个月以来,我学会了不少,也开始懂得在一个新环境里怎样和大家和谐相处。

我期待之后的五个月,我能够为所里做得更多,也能够收获更多。

公安涉酒警示心得体会(精选20篇)

心得体会是我们在实践中不断积累总结的宝贵经验,它不仅是我们思考和反思的结果,还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成长。总结是一种思想的整理和升华,是我们对自身经验的提炼和总结。心得体......

公安涉酒警示心得体会大全(21篇)

心得体会可以记录下自己的成长轨迹,是一种宝贵的学习资料和经验积累。心得体会的写作可以注重逻辑性和连贯性,让读者能够理解我们的观点和思考路径。阅读这些心得体会范文可以......

公安涉酒违规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对个人的成长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可以帮助个人更好地理解和领悟所经历的事物,发现自身的不足和问题,提高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与他人的交流和分享。我们想要好......

公安涉车涉酒警示心得体会总结(优秀21篇)

心得体会是一个对自己经历的整理和总结,让我们更加有据可依地进行下一步的学习和工作。写心得体会时要尽量客观公正,不应该带有个人偏见和情绪化的表达。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

公安涉车涉酒警示心得体会总结范文(17篇)

通过写下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反思自己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经历和成长。一个完美的心得体会应该包括对过程的描述、体会和思考的提炼。以下是一些关于心得体会的精选范......

《公安涉酒警示心得体会(模板9篇).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公安涉酒警示心得体会(模板9篇)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其他心得体会]相关推荐
[其他心得体会]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