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人民性体会_法院个人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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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人民性学习体会
通篇阅读了王胜俊院长《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几点认识——在全国大法官研讨班上的发言》后,深有体会。王胜俊院长作为最高院院长,俯下身子,以人民的情怀、用人民的视角解读人民法院的人民性,可谓深入浅出、鞭辟入里,尤其是王胜俊院长讲到“坚持人民法院的人民性,必须增强感情认同”这一块的时候,感触最深。
人民法官作为一个职业群体,由于其具有生杀予夺的审判权,同时又因其专业性较强,因此老百姓潜意识里对法官是尊重敬畏的。作为个体的法官,不应该因为个人的司法行为,让老百姓的这种尊重敬畏演变成对司法的畏惧和不信任,我想这应该是每一个法官的责任。实事求是讲,目前老百姓对法官的社会评价没有以前高了,有的法官抱怨,现在案子不如以前好办了,以前是官判民服,现在不行,“刁民”越来越多,导致官判民不服,而且上访闹访的多了。但是仔细反思一下,其实不尽然,不是老百姓变刁了,而是老百姓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对法律、法院、法官不再像以前那么感觉神秘,再加上社会不良事件的恶性导向,使得他们容易带着怀疑一切的态度甚至带着偏见看法官、看法院,这就要求我们的法官在司法过程中要更加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因此需要付出更多的艰辛。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虽然老百姓的法律意识增强了,但是他们的法律知识普遍还比较薄弱,对一些法律术语、法律概念的理解尚不透彻,这就给我们的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有的法官在给当事人做解答的时候,当事人理解不了,尤其是涉及当事人个人利益的时候,当事人的情绪往往会比较激动,这个时侯,法官一定要更加把握好分寸,首先从思想意识上先不要给当事人打上“刁民”的烙印,而是要从心里对当事人缺乏法律知识予以理解,因为即使同样是法官,对同一法律问题的理解上有不同,所以不能苛求当事人能和你想的一样。因此遇到这种情况就需要法官通过更加耐心的解释,运用群众智慧、群众语言以当事人能接受的事例开导,而不能一推了之。说到这里,我想到了前段时间我院政治处向全院各部门征集法官文明用语、法官忌语的事,仔细想一想真不是形式主义。认真通读一下文明用语、法官忌语,工作中,运用文明用语,禁用法官忌语,我想会给我们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
作为一名助理审判员,我至今还没有独立办过一起案件,对于法官面临的困难还不能感同身受,所以有的话现在可能是纸上谈兵,我现在和今后所要努力的是争取做到言行一致,千万不能说一套做一套、说做两层皮。目前我的法官职业生涯还是一张白纸,我一定通过自己的努力不给法官职业抹黑。当坐在法台上开庭的时候,当在接待当事人的时候,如果遇到自己克制不了情绪向当事人耀武扬威或者对当事人大声呵斥的时候,我一定要认真反思一下谁赋予你权力让你端坐审判台?是谁让你能吃拿俸禄从而衣食无忧?同时也要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想一想,如果坐在原被告席上的是自己或者自己的亲人,被法官当庭斥责,会是怎样的心情?如果法官对你的询问带答不理,态度冷漠,又是怎样的心情?如果法官对你的案件久拖不决、久执不决,面对遥遥无期的结果,又是怎样的心情?遇到纠纷本来就是一个烦心事,因为耗费时间和精力,怵头打官司,许多人不到万不得已是不起诉的,一旦起诉后接触到法官的生冷硬横,心中的别扭就会加倍,这样就会影响他对法院、法官的评价,从而失去对法院、法律的信任。所以我认为法官对待每个当事人的时候都应该注意,因为当事人的案子在法官眼中可能只是百分之一,但在当事人眼中就是百分之百,所以法官应学会换位思考,以百分之百的诚意为当事人解决纠纷。
王胜俊院长提出“要把人民群众当亲人,法官要以对待自己亲人一样的感情、一样的方式、一样的态度去为人民群众提供司法服务”,对这个提法我是认同的,但是我认为在处理个案的时候,需要把握分寸,对待当事人一味的迁就是有违法律精神的,同时也不适合法官的身份,毕竟法官是代表国家刑事审判权,应具有一定的权威,所以在司法过程中一定要处理好严格执法和为民服务的关系。
零零散散写了这么些,都是个人学习的心得体会,想到哪说到哪,不妥之处敬请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