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复旦大学 廉政准则学习体会_廉政准则学习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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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廉政准则》贯穿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
吉林大学党委书记 陈德文
《廉政准则》作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体现了反腐倡廉建设的最新成果,标志着 我们党反腐倡廉建设迈入了新的阶段。将《廉政准则》真正贯彻落实到具体领导行为之中,关键是要将《廉政准则》贯穿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各 个环节,加强教育促落实、完善机制保落实、坚持用人标准引落实、严格监督求落实。
一要把《廉政准则》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方面。教育培训对党员领导干部自觉贯彻《廉政准则》具 有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为增强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廉政准则》的自觉性,我校深入开展了《廉政准则》教育宣传月活动,把《廉政准则》教育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教 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和新提任党员领导干部岗前谈话的重要内容,并依据《廉政准则》,分别与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签订了《廉洁从政承诺书》,把规范党员 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作为根本纳入到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工作目标之中,体现到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通过深入的学习宣传,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提高了对贯彻《廉政准则》重要意义的认识,明白了从政的底线和红线,增强了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
二要把《廉政准则》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廉政准则》不仅涉及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中的行为 规范,也涵盖了党员领导干部思想和生活中的行为规范,规定详细具体,要求坚决明确,既体现了中央对干部的严格要求,更体现了对干部的真心关爱,对解决当前 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具有鲜明的针对性和时代性。在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工作中,我校把《廉政准则》中的52个“不准”作为党员领导干部 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进行自查自纠,作为个人党性剖析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围绕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我校进一 步健全了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评价指标体系,实行了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公开承诺制、党员领导干部问责制,建立了党员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监督制度,并重点 加强了对各单位“一把手”的监督。
三要把《廉政准则》作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决策行为的重要依据。《廉政准则》的核心在于防止公权私用,防止 为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或亲属、朋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私利。防止公权私用的最好办法就是加强制度建设。工作中,我校结合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进一步健全完 善了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党政联席会(校长办公会)的议事规则;修订完善了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具体规定和对违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实施责任追究 的规定;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在从政行为中易发、多发违反《廉政准则》的干部人事、财务管理、招标采购、招生、基建工程等领域,健全了规章制度,明确了各项工 作的决策程序和规则;进一步健全了学院等中层单位党政领导班子的议事范围和决策规则;本着行政权与学术权有机分离的原则,改进了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 会的组织结构,除学院院长外,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教师全部退出了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等,通过这些议事决策规则的健全和完善,不仅提高了各级领导班 子的议事决策能力,也保证了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避免了领导干部决策的随意性。
四要把遵守《廉政准则》的情况作为选拔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标准。《廉政准则》不仅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 行为的底线,更是衡量党员领导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工作中,我校一方面把是否遵守《廉政准则》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标准,对违反《廉政准则》 的,实行纪委一票否决制。另一方面,针对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中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8个“不准”,学校处级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全部采用了公开选 拔、竞争上岗的方式,实行了公开岗位、公开报名、公开述职、网上直播、常委会票决、任前公示、试用期制度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扩大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 主化,避免了“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现象,保障了广大师生对领导干部选拔过程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五要把对《廉政准则》的遵守情况作为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的重要内容。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廉政准则》廉 洁从政,既靠自律,也靠他律。为此,我校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 述廉、诫勉谈话、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强化了党内监督对领导干部的约束和警示作用。重点加强了对人、财、物等关键环节、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用权行为的监督,让 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防止以权谋私行为的发生。建立了二级教代会制度,拓宽了教职工民主参与的渠道;建立了院长向教代会、学术委员会汇报年度工作制度,促进了领导干部权力的正确行使。
加强制度建设 提高制度执行力
复旦大学校长 杨玉良
实事求是地讲,在回到复旦大学担任校长职务之前,我对廉洁自律、反腐倡廉工作一直重视不够,觉得主要是政 府部门和经济单位的任务。总以为在大学这个神圣的殿堂里,这样的问题无需多谈,因为知识分子自古就是清高的,是“视钱财如粪土”的。高校里的党员领导干 部,更应该是社会道德的楷模和大学精神的代表。而反观当前的现状,高校与社会经济联系日益紧密,高校掌握着大量的资源,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处置人、财、物的 权力也越来越大,高校已经不再是一片净土。不过,高校乃学术重镇,从来不乏饱学鸿儒,应该是最有能力用科学、民主的现代制度来预防这些问题发生的地方。这 里,我从两个方面谈谈自己的认识。
首先,谈谈如何加强制度建设。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反腐倡廉最基本的一条就是防止绝对权力的产生。换言之,就是要实行民主,让所有的师生员工参与监督。我国高校各种权力过分集中在校级管理机构,因此,贯彻“民主治校、依法治校”是一个紧迫的任务。
对权力进行监督最有效的方式是让权力公开透明,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因此,高校一方面要加强纪委、监察和审计部门的工作,一方面要实行校务公开制度。核心就是公开、透明、真实,目的就是监督。
一是要建立大学章程。大学章程是上承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下启大学内部管理,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治校 总纲,囊括了大学事务的方方面面。建立大学章程是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需要,是大学民主化、科学化管理的需要,也是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基本要求。明确办学 理念,保障师生员工权利是大学章程最基本的要素。
二是尽快建立和完善校务公开的完整制度。最近,教育部再次发文,要求各高校进行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是校务公开的基本要求。教育部规定,只要是不涉及国家机密和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均须公开。对此高校必须严格执行。
三是梳理和完善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管理规定。学校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要按照中央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对 学校现有规定进行认真梳理和完善,规范统一,避免各行其是、政出多门。学校可以尝试建立预算委员会、招投标与采购工作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专家委员会的监 督模式。
四是加强内部审计。学校的内部审计制度是学校资产的守护者,是预防腐败的前哨,是保护干部、避免犯罪的护栏,因此学校各部门有责任配合审计部门,加强内部审计。
五是加强院系各项决策制度和责任制度的建设。学校管理重心应该下移,同时权力的“监管重心”也要下移。学 校各院系要建立教授委员会(院系领导不能在其中任职)、学术委员会(学术型的院系党政领导只能当委员)和教育指导委员会(至少要有一位院系领导作为主 任),并建立相应的运行与决策制度,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学校其他类型的二级单位也要根据自己的特点建章立制。
其次,谈谈如何提高制度执行力。
制度要有执行力,科学性是前提。制度的科学性表现在制度制定时不能从部门和个人利益出发,不能有私心,不 能将权力视为“自留地”,更不能为了应付检查而仓促推出一些制度。制度建设是一门学问,需要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只有对相关问题作深入的调查研究,以无私的 态度、审慎的作风和务实的精神来制定制度,才能保证制度的执行力,才能使制度发挥效用。
制度的制定要有可操作性。制度内容要杜绝空洞、笼统,而要具体、翔实、切合实际、没有空话、不停留于概念化的描述。
制度执行过程中要加强监督,包括教育与防范,监管与惩罚。维护制度尊严的责任主要在党员领导干部,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不论亲疏、不论地位、不论资格,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党员领导干部要做执行制度的表率。制度是对行为的规范,更是对权力的约束。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学校一把手是否能做执行制度的表率十分重要。
一流大学里不应该存在不受制约的权力,一流大学不可能是一所腐败的大学,一流大学在百姓眼里应该是崇高的、纯洁的,一流大学肯定要有一流的制度,一流大学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有高尚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