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心得体会(精选8篇)_创业众筹与心得体会
众筹心得体会(精选8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创业众筹与心得体会”。
第1篇:重“众”轻“筹”的中国式众筹
重“众”轻“筹”的中国式众筹
前些天,老六参加了一个媒体讲座,嘉宾主要是谈及如何用互联网思维打造企业的品牌,其中说到了四川航空的案例,让老六留下深刻印象,并且认为这很值得借鉴和学习。四川航空是一家中小型的航空公司,但是近两年推出的商业模式却让大型航空公司望尘莫及——乘坐四川航空的乘客可以坐“四川航空免费车辆”进入市区。
在这个营销过程里,四川航空不但一分钱没花,甚至还赚了不少钱。原来 “免费车辆”的市场售价是14.8万元,四川航空一次性订购150辆,并且承诺每个司机都会给该品牌做销售推广,最终四川航空以一辆9万元的价格拿到手。第二步,四川航空就是把车辆以一辆17万元的价格转卖给驾驶员。虽然车价比市场贵了两三万元,但四川航空承诺给司机每载一个乘客四川航空给他25元。由于客源、收入稳定,汽车的所有权还属于自己,驾驶员们都很乐意出这笔钱。
老六认为该案例是以众筹的思维模式,成就了一次成功的营销。通过搭建平台、整合资源,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最终以网聚人的力量,实现“以小博大”的效果、达到多方共赢的结果。
众筹是什么?
或许有些朋友会问老六,刚刚提到的众筹是什么?众筹始于2008年的美国,指的是通过互联网方式发布筹款项目并募集资金。百度理财用了更通俗的句子解释,“就是你自己买不起飞机,但是有1万个志同道合的人跟你一起买了飞机,你就将成为这架飞机的拥有者之一。”
项目众筹上线之前会设定一个众筹目标,从几万到几十万不等,如果在众筹期内完成目标金额,意味着项目众筹成功,众筹的资金会转入项目发起人的手中,并且给予支持者对等的回报。回报方式既可以是实物,也可以是服务。如果在众筹期内没有达到目标金额,那么意味着众筹失败,之前筹集的资金会退还回支持者。
美式众筹强调融资功能
早于2012年前,众筹并不像现在那样火爆,直到Pebble(电子墨水屏智能手表)硬件产品出现在美国众筹平台kickstarter上,高速火爆并筹得上千万美元资金,人们才认可通过众筹形式来进行产品开发、宣传模式,演化成越来越多的科技产品都争取通过众筹的方式与消费者初次见面,并大获成功。例如Android游戏机Ouya筹得859.6万美元融资,音乐播放器Pono筹得622.5万美元融资,电影版《美眉校探》筹得570.2万美元融资等,筹得百万美元的项目还有很多,目前Kickstarter平台已经为6万多个项目成功融资超过12亿美元。一个网站就能筹得十几亿美元的资金,众筹在美国的确有很强的资金号召力!
中国特色众筹重“众”轻“筹”
漂洋过海的众筹来到中国,融入更多本土特色味道后会有怎样的发展机会?老六认为有中国特色的众筹与美国的玩法有相同之处,但并不完全一样。
(1)玩众筹,还是玩曝光?
8月2日,汪峰“峰暴来临”北京演唱会在鸟巢举行。不过,在演唱会开幕前一个月,汪峰方面就已通过京东众筹平台“凑份子”开始卖话题了——一10个名额,每个名额有15秒钟的VCR表白,演唱会上汪峰与10万人印证这个表白,一上线就预售而空。
一般来说,举办一场大型演唱会,需要大量实体的巨幅海报,多地轮番宣传攻势,最终营销费用就成了演唱会的大额成本支出,但假如以互联网思维出发去做营销,炒作娱乐精神,在各大媒体上获得曝光,堪称是一个高效价廉的宣传渠道。
另外,当流行文化为主题的演唱会融入互联网的玩法,更可成为从用户的需求来定制化的产品。例如,最终有27人参与了这次演唱会的众筹,其众筹页面展开的话题讨论就超过400个。汪峰团队将会对数据进行二次挖掘,关注大家在讨论什么、需要什么,通过这种社交化的大数据挖掘,成为命中用户痛点的摇滚秀。
当流行文化秀化身为金融秀,通过投资获得实物性的承诺或者回报,再低成本地融入社交和用户需求大数据挖掘,最终无论是成为个人秀场还是粉丝秀场,均已成为嫁接在众筹的金融服务需求之上的共赢。
(2)以粉丝作为生产力,做一场不像众筹的众筹
360公司董事长兼CEO周鸿祎发布新书《周鸿祎自述:我的互联网方法论》,他没有选择传统的新书首发方式而是选择了众筹,并且还通过众筹约请9名参与者一齐进行“私密的午餐会”,最终众筹金额超过160万元,刷新京东众筹多项纪录,更成为出版物众筹之最,这本新书在尚未正式上市就卖出6万余册
老六认为周鸿祎众筹卖书很酷,很有眼球经济,不以新书为出发点,而是与刘强东联手举办 “私密的午餐会”,以“出售”两位CEO珍贵的时间作为卖点,达到双方共赢的结果。一方面借公众人物炒热京东的新项目众筹平台——“凑份子”积攒人气。另一方面,凭借两位互联网成功创业者的知名度互相借力,大力地曝光新书,从而推动宣传和销售,成为一次大于单纯销售的品牌传播方式。这种众筹就是以粉丝作为生产力,利用互联网大腕的形象推广产品。
虽然例子还有很多,但总得来说作为舶来品的众筹,来到中国后基因发生了些许变化,呈现出和海外模式截然不同的图景,其融资功能不断弱化,预售、宣传、曝光功能则不断强化,更多的筹资者意在“众”层面上的曝光度,而非“筹”。从最新的《2014年(上)中国众筹行业报告》可知,半年总募集金额仅1.88亿元,对比余额宝仅一季度就筹集超过5000亿元,吸金额差距甚远。
尽管筹款成绩不怎么样,但是BAT等互联网巨头接连表达“很感兴趣”,阿里巴巴“娱乐宝”、京东“凑份子”、百度金融“众筹频道”等直接杀入众筹领域。除了这些互联网巨头,垂直领域的众筹网站也是遍地开花,包括点名时间,众筹网,原始会,乐童网,追梦网,淘梦网,大家投,摩点网等。老六认为,众筹仍有强大的发展前景,目前只是一个开端。
有梦想,众筹就有希望
当然中国式的众筹不单单只是做高大上的项目,目前发布最多的是高科技产品、电影或者音乐作品,甚至延伸出众筹“建旅馆”、“买房”、“买地”等模式。例如老六的领导,也计划把一间周边环境优美,社区设施完善的屋子拿出来做众筹,装修成为一间具有电影院功能的度假房,专门供集资者使用。
至于这是不是一个好点子,拿上去做做众筹,用投资人投入资金来验证,很快就能测试出结果。如果众筹成功,说明项目有投资的价值,能被消费者认同。如果众筹失败,说明消费者不认同,那么这个产品就没有必要再生产了。其次,如果获得第一批消费者的支持,那么实际上就提前锁定了一定量的客户群,其后就可迅速打造影响力。
众筹需先解决信任问题
正如刚刚提及到老六领导想做的电影院功能的度假房,或许你会觉得是一个不错的创意,那么你就会投入资金吗?或许会,或许不会,你可能会担心发起者提出的承诺不能兑现,或是担心实际与想象的并不一致。
老六认为,目前国内的众筹为何重“众”轻“筹”,有曝光率却没有获得丰厚筹集资金的能力,这是众筹是一种基于信用之上的社交模式,但国内目前整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仍欠佳,导致众筹发起人、用户间的沟通不够通畅,从而阻碍了众筹的发展。要发展众筹,应该先解决人与人之间的信任问题,例如众筹可先降低门槛,先从熟人圈子发展起来,众筹平台有责任去担保和监督整个项目的完成,更具有透明化,保障支持者的利益,或许这样中国的众筹才有更适合发展的土壤。
第2篇:众筹合同
股权认购协议书
合同由以下双方于【 】 年【 】 月【 】 日在【 】 签署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发起人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鉴于:
1、乙方是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力、承担民事责任。椿萱乐中医养生中心(以下简称“椿萱乐项目”)是乙方发起设立的投资项目,乙 方对椿萱乐项目的前期创意、融资、运营公司的注册及后期运营管理全权负责。
2、甲方已经详细了解与椿萱乐项目有关的信息和事宜,完全认同椿萱乐项目的 价值理念、运营模式及利润分配机制。甲方愿意在本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章程、承诺的约束下,参与椿萱乐项目的投资。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公正、诚实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 参与认购椿萱乐项目股权协议如下,以昭信守: 第一条 认股及投资目的甲、乙双方同意以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促进项目发展,在长期的合作中以推 广健康生活理念和利益共享为目的。第二条 椿萱乐项目投资额度
椿萱乐项目拟投资490万元(人民币大写:肆佰玖拾万元整)。拾万元每股,拾股起投。
第三条 甲方认购金额
甲方以现金方式认购万元(人民币大写:万元整)。第四条 甲方入资时间
甲方于年月日之前,将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认购资金一次性缴存于本协议第五条所列示的账户内。
第五条 入资账户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第六条 到账通知
甲方应在完成缴款后的 3 日之内,向乙方出具电子汇款收据,乙方签字确认后,回传至甲方。
第七条 甲方承诺
1、甲方在签订此协议时,已知悉认购股权的行为所带来的风险和损益。
2、甲方用于认购股权的资金来源合法、正当。
3、遵守乙方关于认购股权的条件和要求,积极配合乙方完成创意椿萱乐的投 资及运营活动。
4、若甲方原因致使股权认购及设立登记手续无法完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第八条 乙方承诺
1、对于甲方缴付的股权认购资金,除作为注册资本缴存于拟设公司的账户外,不得随意动用。
2、在本次认购股权的资金全部到位后的60个工作日内召开股东会、制定公司章程、选举公司执行董事和监事、聘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等。
3、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股权认购及设立登记手续无法完成的,乙方应全额退还甲方的认购款,并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甲方利息(自甲方付款之日起计算)。
4、公司成立一年后,甲方有权将股权转让他人,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5、第一个经营年度完成时,如有亏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原价购买期初股权或由乙方补亏。
第九条 协议生效与变更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意一方均可向有管 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
1、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3、乙方项目详细计划书。
第3篇:众筹方案
宝泽汽车俱乐部众筹方案(草案)
项目背景
宝泽汽车俱乐部是现代圈子文化的产物,具有数万俱乐部会员。俱乐部成员可以在平台中享受最快捷的生活服务,同时成员之间可以通过平台获得海量的资讯信息。
俱乐部南昌站为总部,占地面积5000平方。内含:汽车美容、租赁、违章处理、田园土家风味餐饮、木艺根雕、茶艺、健身娱乐等服务。
庞大的圈子及众多的资讯信息,让我收获颇多。基于此,我将宝泽汽车俱乐部的服务共享给我的好朋友您,在俱乐部的服务中提炼出精品服务,成立“私人领地”项目。一、“私人领地”项目介绍 1、项目文化
项目愿景:成为最具权威的成功人士交流平台。项目使命:整合最高端人脉,整合最前沿资讯 价 值 观:私人尊享,值得拥有!项目原则:开放、尊重、信任、共赢 2、商业模式(可复制)
简述:以区域为单位,选取该区域内1000名成功人士,选其300位成为“私人领地”的服务对象,为其提供私享服务。
模式可行的人性原理:1、攀比2、竞争3、尊严4、特服 3、组织架构
省略。。。。。。。。。。。。。。
4、盈利模式
简述:1、收取年度服务费3万—5万/人。年营业额900万—1500万
2、由平台举办的项目落地会所得服务费。
3、最高端的人脉圈。二、合伙人模式(简单)
1、对象条件:成功人士或奋斗人士(必须有车)2、合伙人数:189人 3、参与方式:认筹原始股份 4、认筹标准:1万/股
5、认筹规模:200股,共占比20% 三、合伙人享有的权利
1、成为宝泽汽车俱乐部名誉股东。2、尊享宝泽总部股东茶吧免费使用权。3、尊享宝泽总部会所包厢免费使用权。4、尊享宝泽总部健身中心免费使用权。5、尊享宝泽总部田园餐饮股东折扣永久8折。
6、拥有参股金额等额的钻石会员卡2000元/张,同享8折。7、尊享宝泽总部商业信息免费使用权。
8、尊享由宝泽总部为股东举办的party,每年一次。四、发起人寄语
省略。。。。。。。
第4篇:众筹协议书
众筹协议书
本众筹协议范文由以下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署:
甲方:xxxxx
营业执照注册号:xxxxx
地址:xxxxx
电话:xxxxx
乙方:xxxxx
营业执照注册号:xxxxx
地址:xxxxx
电话:xxxxx
鉴于:
1、甲方,xxxxx公司,在xx行业具有良好的运营管理能力,现拟以技术服务出资并寻求投资方融资xx万元在xx省xx市xx区设立xx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乙方,认筹人,能够为甲方提供所需的资金支持。
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项目众筹协议》(以下简称“本众筹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1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 在众筹融资成功后,甲方应按照所签署的合伙众筹协议的约定,履行项目的管理运营的职责,甲方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积极把项目最强最大。
1.2 当项目众筹融资失败时,此时甲方需和已出资认筹人进行协商,无利息退还认筹人出资款项;若项目融资成功,甲方应该积极履行运营管理职责,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认筹人分红事项。
1.3 甲方承诺,为维持自身的公信力,将每个月的月度营业报表、每年分红详情于双方约定时间内公布,并接受所有认筹人的监督。如甲方连续两个周期未上传前述信息,视为甲方违约,则甲方需向乙方支付众筹总额的xx%作为违约金。
1.4其他协议为规定条款,以相关法律条例为依据,双方作为合法合作者,若一方违约,另一方可通过法律申诉途径进行维权。
第2条 乙方权利义务
2.1 乙方需按照甲方约定时间内支付甲方相关认筹款,逾期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2.2 乙方在甲方实际项目运营中,不参与项目的直接管理,但应积极主动参与到项目发展中来,为项目更好更快发展做出一份力。
第3条 声明与承诺
3.1 甲方承诺,在双方合作期间积极履行自身义务,在项目陈诉的所有信息真实、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及误导性陈述,并且项目信息不存在侵犯他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的情形。
3.2 甲方承诺,向认筹人提供的涉及经营和财务的重要信息和数据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3.3 乙方承诺,对于甲方明确的保密内容,没有甲方的许可,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并且积极投入到项目共建中去。
第4条 文本及生效
4.1 本众筹协议是双方关于本众筹项目的最新文本,将取代在此之前达成的任何书面或口头的众筹协议。除非在本众筹协议生效后双方以书面的形式签订补充众筹协议,否则本众筹协议所载条款不能更改。本众筹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诚信原则友好协商并以签订补充众筹协议范文的方式处理。
4.2 本众筹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条 其他
本众筹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凡因本众筹协议所发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第5篇:众筹协议书
股份制公司众筹协议书
在投资人平等、自愿、诚实、信任的基础上,经投资人协商一致,现达成以下投资合作协议:
一、订立协议各方当事人:
公司名称:廉江麦点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
股东投资人: 编号: 身份证:
二、投资
1、公司投资总额人民币(大写:※ 仟 百 拾 万 元整(¥ 元)
2、股东投资情况:出资人民币(大写:※ 拾 万 元整(¥ 元),持有公司 %股份
三、采用共同协商的经营形式
多人股份制公司以持股够高的前七至十一位大股东分别负责不同的工作内容,共同负责公司的一切经营事物。全体股东共同享有充分的知情权、监督权和检查权。公司的盈亏共同按照持股比例分担责任。真正做到相互监督,相互检查,相互信任,透明办事,共同把公司经营好,把公司业务做大、做强。
五、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股东会出席权。股东会原则上是所有持股人共同参加,如果其本人实在不能到会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但会议决议必须经半数以上股东一致通过后,由董事会决策下达执行。
2、表决权。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会议和提出合理建议。
6、查阅权。为确保公司的健康发展,实现共同的经营目标,股东为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情况下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状况。
7、红利发取权。股东有权按出资比例分取经营所产生的红利。
8、优先认缴出资权。公司新增资本或投资新项目,股东为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动作的情况下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状况。
9、股东有临时会议的提议召开权。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如有要求,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10、股份转让权。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但股东要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份时,必须经得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不同意其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期转让的股份额,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则视为同意其转让。
11、股份的优先购买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份,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转让的股份享有优先购买权。
12、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公司清算完结后,公司财产在按照法定清偿后,如有剩余财产,股东有权按照其股份比例请求分配剩余财产。
13、其他权利。如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公司法或其他的法律、法规赋予股东的权利规定。
(二)义务
1、足额缴纳出资的义务。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实物,其它产权功能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定价额的,应由该出资的股东交补其差额。
2、壹年内不得抽回出资的义务。股东在协议签订后,壹年内不得退股或转让股份,壹年期满后,股东有意要退股或转让股份的须得到其他原始股东同意,但股东要向原始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得全体原始股东过半数的同意,不同意其转让的原始股东应当购买该期转让的出资额,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则视为同意其转让。如转让或退股原始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新投资人入股,经全体合伙人通过方可加入持股成为股东。在入股的第一年内不得退股及转让;
3、不得在公司不利时退股;退股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公司股东并经股东大会半数以上公司股东同意方可退股。
4、遵守公司章程和义务。公司章程是由股东共同制定的,既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也是股东行为的准则,因此,公司章程对每个股东都具有约束力。
5、以其所交纳的出资为限承担公司责任的义务。
6、对公司其他股东的诚信义务。
7、保守公司经营相关核心内容的义务。
8、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股东会职责
公司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最高权利机构,有权行使以下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政策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投资项目,职务任免、薪酬待遇等相关事项。
3、审议公司基本的管理制度。
4、修改公司的章程。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八、股东会的表决方式:
股东大会表决采用一人一票和多数通过相结合的协商表决方式,有效表决按优先顺序依次为:
在所占股份等同的情况下,以人数占多的股东一方通过为准。在对下列重大事项作出决议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才能形成决议:
1、改变公司的名称和经营项目。
2、处分公司的不动产。
3、转让或处分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公司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增加新股东。
九、税后利润的分配
按照下列顺序先后进行分配:
1、按规定所交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上年的亏损。
3、发放员工奖金后按个人投资股份比例进行分红。
十、退股要求
1、声名退股。即自愿退股,要求是投资人在入股一年后如出现退股事由,应当提前30天通知其他股东,在客观上不会给公司经营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经得全体股东同意后可以退股。
2、当然退股。即法定退股,是指投资人因某种客观情况并非基于投资人自愿而退伙。如投资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无民事能力人;个人丧赔偿能力;被法院强制执行没收在公司的全部个人财产份额。当然退股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股生效日。
3、除名退股。是指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将某一投资人从公司当中除名,退回(或不退回)
其全部(或部分)股资,使其退伙的法律行为。将投资人除名的事由为: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执行公司经营事务时不正当行为;以公司经营事务的便利谋取私利;其个人行为给公司经营带来很坏的声誉影响;缺乏诚信并恶意诋毁和损害其他股东的正当利益。造成的损失由其全部负责赔偿,并且视情节轻重经股东会讨论,扣除其股资的50%(或全部股资)。
公司经股东大会讨论决定除名的,必须以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书之日起,除名生效,在公司退还(或不退还)其股资后完成被除名人退伙形式。如被 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在接到除名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保护。退股(退伙)的结果是退股人脱离由原投资合作协议约定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不再参与分红经营事宜,其他股东应当与退股人进行退股结算,根据退股时公司的财产状况退还其财产份额(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如退股人退股时,公司财产少于公司债务的,退股人应当按照投资合作协议约定的比例分担亏损部分。
十一、其他
本协议书共 份,除留一份在公司备查外,各投资人自持一份,经全体投资人签名(按手印)后生效,至公司破产、解散或个人退股后失效,其他未尽事宜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并签字后生效。如有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签名:
年 月 日
第6篇:众筹金融
“众筹金融”——日渐兴起的新兴融资方式
一、众筹金融模式的起源、发展
众筹的雏形最早可追溯至18世纪,当时很多文艺作品都是依靠一种叫做“订购(subscription)”的方法完成的。例如,莫扎特、贝多芬采取这种方式来筹集资金,他们去找订购者,这些订购者给他们提供资金。当作品完成时,订购者会获得一本写有他们名字的书,或是协奏曲的乐谱副本,或者可以成为音乐会的首批听众。类似的情况还有教会捐赠、竞选募资等,但上述众筹现象既无完整的体系,也无对投资人的回报,不符合商业模式特征。
众筹作为一种商业模式最早起源于美国,距今已有10余年历史。近几年,该模式在欧美国家迎来了黄金上升期,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在欧美以外的国家和地区也迅速传播开来。目前,以P2P、P2B、众筹融资等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融资模式的出现,打破了传统的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为主的融资方式,为小微企业的融资拓展了新的路径。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资金提供者可以通过贷款者的消费、收入等历史信息或通过第三方获取借款者的信用信息,大大降低借款者和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进而降低企业的融资门槛。
著名经济学家谢平教授断言:“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科技,特别是移动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和搜索引擎等,将对人类金融模式产生根本影响。互联网金融模式在未来20年将成主流。”
二、众筹商业模式的构建
众筹从某种意义而言,是一种Web3.0,它使社交网络与“多数人资助少数人”的募资方式交叉相遇,通过P2P或P2B平台的协议机制来使不同个体之间融资筹款成为可能。构建众筹商业模式要有项目发起人(筹资人)、公众(出资人)和中介机构(众筹平台)这三个有机组成部分。
(一)项目发起人(筹资人)
项目是具有明确目标的、可以完成的且具有具体完成时间的非公益活动,如制作专辑、出版图书或生产某种电子产品。项目不以股权、债券、分红、利息等资金形式作为回报。项目发起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如国籍、年龄、银行账户、资质和学历等),拥有对项目100%的自主权,不受控制,完全自主。项目发起人要与中介机构(众筹平台)签订合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项目发起人通常是需要解决资金问题的创意者或小微企业的创业者,但也有个别企业为了加强用户的交流和体验,在实现筹资目标的同时,强化众筹模式的市场调研、产品预售和宣传推广等延伸功能,以项目发起人的身份号召公众(潜在用户)介入产品的研发、试制和推广,以期获得更好的市场响应。
(二)公众(出资人)
公众(出资人)往往是数量庞大的互联网用户,他们利用在线支付方式对自己感兴趣的创意项目进行小额投资,每个出资人都成为了“天使投资人”。公众所投资的项目成功实现后,对于出资人的回报不是资金回报,而可能是一个产品样品,例如一块Pebble手表,也可能是一场演唱会的门票或是一张唱片。
出资人资助创意者的过程就是其消费资金前移的过程,这既提高了生产和销售等环节的效率,生产出原本依靠传统投融资模式而无法推出的新产品,也满足了出资人作为用户的小众化、细致化和个性化消费需求。
(三)中介机构(众筹平台)
中介机构是众筹平台的搭建者,又是项目发起人的监督者和辅导者,还是出资人的利益维护者。上述多重身份的特征决定了中介机构(众筹平台)的功能复杂、责任重大。
首先,众筹平台要拥有网络技术支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采用虚拟运作的方式,将项目发起人的创意和融资需求信息发布在虚拟空间里,实施这一步骤的前提是在项目上线之前进行细致的实名审核,并且确保项目内容完整、可执行和有价值,确定没有违反项目准则和要求。
其次,在项目筹资成功后要监督、辅导和把控项目的顺利展开。最后,当项目无法执行时,众筹平台有责任和义务督促项目发起人退款给出资人。
人的才华可成为融资标的 众筹帮你圆文化创业梦!“人的才华可以成为融资的标的,这个在一般市场环境中不可能实现的梦想,在互联网条件下就这么轻松地实现了。“在互联网中,人人创造,人人分享,以海量的网民为基数,每一个创意都有被认可和分享的价值,人的创意价值可以直接转化为现实需求价值。
第7篇:众筹倡议书
卓逸花茶眾籌倡議書 enjoy scented tea and enjoy life enjoy scented tea and enjoy life enjoy scented tea and enjooy life 分享是一種生活信念,明白了分享的同時,明白了存在的意義;好東西要和好朋友分享,好機遇也要和好朋友分享。
发起主体:南宁汉南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南公司)
秉着价值最大化为条件、利益最大化为核心;通过优化体制与转换经营机制实现专业、规范的运作,明确企业的长远发展方向,并奠定坚实的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西卓逸食品有限公司”、“卓逸(广州)食品有限公司”并使用汉南公司注册商标“柳初妍”作为商品名称,以“卓逸”为企业字号。企业鼓励投资人监督团队经营的积极性和财务透明的监督,发挥投资人在企业中的主人翁意识,力助企业朝着正确的既定目标前进。础,以谋求竞争的平衡性。由汉南公司牵头筹备组建,以汉南公司作为母本倡议发起的主要目的,为聚合创业志士、社会投资人以及资本基金等;共同整合、优化资源,与我们同舟共济、分享成功的创业历程,为女性的美丽、健康贡献一份力量;募集内容及资本筹措方式公布如下: a/资本筹措
本项目计划募集资本总额为一百万元,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孵化、厂房库房、办公地租赁、生产线设备、流通渠道开发、原材料支付款、一般经营性开支和其他行政支出等款项。项目规划划分为三个阶段完成众筹,可由个人创业投资、天使投资、vc投资、私募股权、预收货款等投资方式组成。投资人有监督企业的基本财务权利和资金流向、企业运营状况的知情权。
1、种子期:资本需求12万元;投资人身份为企业合伙人、联合创始人;实行股权持有制度,并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显名备案,投资人依法享有股东权益、自益权和企业绝对的所有权;个人单股投资限额最低5万元,最高12万元,占股比例为1:1.5。
2、初创期:资本需求31万元;投资人身份为企业联合创始人;实行股权持有制度,并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显名或隐名备案,投资人依法享有股东权益、共益权和企业所有权;个人单股投资限额最低3万元,最高12万元,占股比例为1:1。
3、发展期:资本需求57万元;投资人身份为社会公众股东即流通股东;实行公众股东多数表决与股东代表制度,投资人不能拥有企业股权,不得参与企业管理与决策;投资人依法享有选举权和单独表决权;个人投资限额最低20000元,上不设限。b/收益分红计算
1、持股股东收益分红方式:当时企业全年提留后和按比例抽离后可供分配的纯利润,以股东持股比例进行收益分配。
2、公众股东收益分红方式:投资金额÷(年度企业滚动投资总金额+企业总资产)×当时企业全年提留后按比例抽离后可供分配的纯利润。
【假设:投资人投资金额为6万元人民币,企业年度滚动投资总金额为500万
元人民币,企业总资产为20万元人民币,而企业提留和按比例抽离后的纯利润为82.5万元人民币(4.5/5.5);根据公式投资人得到的分红应为:6万÷(20万+500万)×82.5万=0.95万(6万元本金+0.95万元分红=6.95万元)】。c/股权结构与管理 汉南公司作为母公司持股30%;企业主要责任人、创始人之一陶程(先生)持股21%;其余股权由本次投资入股的其他股东持股组成;如需设置期权池,则另行商议,期权池以10%为最高设限。为遵循企业章程的公平、公正,未来若因企业自身发展因素,需要进行资本募集或进行股权拆分(资金股权和管理股权),则所有股东全部按比例稀释股权股份,如进行资本募集,任何原始股东有追加投资增持股权股份的优先权利。d/投资申明
1、投资人需提供合法身份证(复印件)及投递个人相关资料进行投资申请,入围后需签署企业《股权认购协议书》或《资本投资协议书》;
2、投资人需保证投资资金的合法性,若投资人投资款项属于向他人借款或非法所得,产生的一系列后果由投资人本人或投资方自行承担,企业不承担任何民事及法律责任;
3、投资协议书、持股协议书不得作为个人或集体的资产流通,不得在企业外部转让,企业允许股东在内部之间转让,股东内部之间转让只能转让一次;
4、持股股东进行投资后,直系亲属不得再进行入股投资;
5、企业只认可投资人本人或投资方代表;
6、投资人如出现破坏企业的根本利益、名誉和违法犯罪等行为,企业有权剥夺其股东会的投票权和行使权,并保留对其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
7、公众股东投资人有退出投资和取回本金的权力。e/投资须知
1、本次众筹申请有效日期为:2015年5月9日至2015年8月9日。
2、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汉南贸易有限公司卓逸花茶项目组 2015年5月9日
申请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信件地址: when scented tea to encounter life when scented tea to encounter life when scented tea to e 项目负责人::陶程(先生)联络电话:+86 传真:+86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15-1号807室 篇2:微金汇众筹小爱慈善倡议书2 微金汇众筹小爱慈善倡议书
众筹小爱是微金汇联合媒体、知名人士、慈善组织发起的公益众筹平台,众筹小爱平台致力于发动社会力量,以关爱五保户等长期需要援助的残弱困群体为主,让爱心永不止步,现微金汇众筹小爱平台向社会发布慈善倡议书,希望社会各界人士与微金汇共同为慈善事业助力!
一、慈善,仍需关注
郭美美事件后,国家级慈善机构公信力丧失殆尽。我们悲伤过、愤怒过,可最终带来了什么?我们可能人微言轻,不能决定什么;我们可能“不明真相”,不能改变什么。但请不要忘了那些被无辜殃及、失去援助的贫困人群。难道我们要改变自己,对他们也横眉冷目吗?诚然,我们的爱心被伤害了,但这也教会我们如何做好慈善!
二、众筹小爱是如何做慈善的 慈善,需要众志成城。微金汇与媒体、知名人士、慈善组织共同行动,在众筹小爱平台发布待捐助对象的真实信息与困境,您可以在此资助对方。微金汇郑重承诺,永远不收取任何费用;一旦截止期预期筹款未满时,微金汇将补满剩余款项。
慈善,需要公开透明。在众筹小爱平台上,第三方资金托管机构托管善款,募集金额满后直接送达被捐助对象账户,众筹小爱平台仅仅提供信息中介,无法经手善款。
慈善,需要长期坚持。正所谓“自助者天助”,然而有些人不用说“自助”,连基本的照顾自身能力都永久性失去了,例如五保户,这些长期需援助的人却往往被慈善事业所忽视。为此,微金汇众筹小爱平台特意以“每月一期、每期小额、长期关注”的模式重点关注那些需长期援助的对象,既为爱心人士提供长期帮扶机会,又为特殊群体送达了长期的社会温暖。慈善,需要道德银行。众筹小爱将记录所有爱心人士的善款善行,建立“道德银行”,爱心人士账户中将设立“道德积分”,每一笔积分的产生及其时间都被记录在册,让善行不被轻易遗忘。
三、众筹小爱的慈善梦想 做金融,是做信用,根本上还是做人;社会责任的承担多少,更是评价一个人的重要标准!微金汇人正是以“合力、透明、长期、中介”的模式力图为更多的爱心人士提供慈善通道与机会、为更多的残困弱群体提供改善生活的希望!微金汇众筹小爱平台自12月4日试运营上线以来,已经成功为包括弱智五保户在内的9名需长期援助的残困弱群体带来了社会的关爱。数千年前的《礼记》中有这样的梦想:“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数千年后的今天已经进入了21世纪,可仍有白发苍苍的老人、流离失所的灾民、嗷嗷待脯的孩子还在温饱线上挣扎!微金汇人在慈善事业的具体运作过程中也深切体会到,由于自身影响力有限,目前还无法为更多的爱心人士与残困弱群体提供帮助。
第8篇:房地产众筹
房地产众筹模式存法律隐忧 2014年08月27日 08:22 来源:法治周末
据媒体报道,最近,某房地产集团董事长盖某,在内部员工和朋友圈中发布了认筹青岛鹏利南华利源国际公馆2幢2010室的消息。
一个43.56平方米的公寓,40人购买,每人出资2.98万元,这是盖某在房地产领域分权众筹的一个试验品。他的打算是:最近几天路演这个项目,完成众筹,如果这个项目成功,就接着推进全国各地房地产项目的众筹,而且要按照数字货币的思路,让这些众筹产品都能够实现上市交易。
目前,房地产市场正在进行调整,很多楼盘滞销甚至烂尾,因此盖某觉得这是众筹进入的好时机。他想拿出50到60个项目,进行证券化尝试。
盖某表示,房地产众筹首先要解决的是房地产使用权的标准化、证券化的问题。
媒体报道,针对青岛鹏利南华公寓项目,盖某设计了一种分权众筹的模式:最低一次投入1.98万元,购买到40年每年7天的自己所属集团的全球度假酒店换住权和一定的股东分红增值空间。产权由第三方律师事务所监督管理,在杭州3.0易货交易所登记备案以及随时买卖。按他的规划,未来三年全球可交换入住的酒店是3000家。
众筹近来是一个颇时尚的话题,它和房地产的结合很容易让人联想起当年的合作建房。
笔者从事互联网金融方面的法律工作数年,一直在关心着众筹的未来走向。
目前,我国对于众筹行业的监管还是相对空白,除非资金链断裂,一般不会有监管部门去触及类似的灰色地带。
而此次看到的这个新闻中,出现了有律师事务所做房地产众筹项目的“监督管理”,还是想提醒一下:从事互联网金融服务,务必时刻绷紧警惕的弦。
众所周知,众筹法律风险中,最关键的是公众性规避。虽然2010年12月13日最高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描述,为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但是,我国刑法甚至整个法律体系都是建立在“重实质正义”的基础上的,如果有人恶意将陌生客户加入朋友圈,然后进行宣传诱导,在满足其他要件基础上,可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罪。加之,司法上对微信朋友圈的理解也有不同解释—究竟是私人交流还是公共场合?这有待更多案例印证。
其次,律师不能“出具相应房产证明”。我国律师制度与西方律师制度的区别比较大,我们有国家事业单位—公证处,由公证员为各项证据起到保全和监督作用。律师可以做的工作叫做“律师见证”,只能作为公证的一种补充,其法律效果是在争议时起到证人的作用,并不能当然得“定纷止争”。至于出具房产证明,这点估计是误读,有权机关是国家房产管理机关。
第三,房地产众筹模式不可能出现单份房屋产权和全产权一样合法有效的法律效果。我国共有制度一共就两种: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前者主要是夫妻共同共有房屋,后者是按照份额享有房屋所有权。本次众筹走的就是按份共有,但是按份共有人只能按照自己享有的份额享有特定部分的权益,远不是全部产权所有享有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
笔者欣赏房地产企业在金融模式上的尝试和创新,但建议操作者还是应该注意到我国法律的现实和问题—金融创新应当在“起码不犯罪”的基础上进行,要警惕创新行为可能涉及到的刑事风险
房产也众筹 平安好房推出第一单
证网讯 平安好房网近期推出海外房产众筹业务,投资者可最低以100美元参与美国房产众筹项目。
根据平安好房网上的介绍,此次众筹项目第一期目标金额为630万元人民币,约100万美元,筹集期为30天,投资者参与资金门槛是100美元,限购10份,如果筹集期满后所筹资金不足630万元,平安好房网将全额退款。此次众筹的项目包括美国南卡罗来纳州加夫尼市学区公寓、美国纽约曼哈顿切尔西区奢华公寓等。平安好房网认为,投资者可获得预估年化收益在4%-5%的租金收益以及预估2年后出售所得20%左右价差收益等。
平安好房CEO庄诺表示,这几年海外置业非常热火,许多人虽然有冲动,但是纠结于对海外市场、海外买房流程、海外租金税费等等的不熟悉不了解,而止步不前。所以,平安好房把众筹起始投资金额降到最低——100美元就能参与众筹。让大家都能花最少的钱,体验一次海外买房当房东的经历,了解到原来投资海外也并不复杂。
根据资料,平安好房网是中国平安(42.42, 0.04, 0.09%)集团旗下重要成员之一,依托于中国平安[微博]强大的保险、银行、投资等综合金融业务支柱,平安好房网致力于将金融与互联网融入房地产全产业链之中,推出全新的互联网金融房产营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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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众筹之一通过富豪或者私募基金完成筹资。
房地产一直都是大佬投资的专属领域。纵使在金融市场发达的当今,不论是多小的地产开发项目,都需要而新的初创公司Fundrise的成立却有望打破这一格局。Fundrise是一家通过向个人投资者募集资金投资商业地产的网站,最厉害的是Fundrise允许个人投资者以最少100美元投资入股。目前该网站已经吸引了300个开发商注册,房地产众筹正在成为一个重要的融资模式。
在房地产投资领域有两大问题需要解决:一是过去的商业地产的主要投资者-私募股权并不了解社区居民的真正需求,建出来的东西常常与需求不匹配;二是各类中间商的存在会削减投资者的收益。
因此Fundrise的运作模式是:开发商可以在Fundrise上列出酒店、公寓等地产项目,投资者可以按需购买地产项目中的份额,投资规模从100美元起步。按照投资占比,投资人可以从地产出售所得收入中获利,也可以拿到一定比例的房屋租金收入。目前网站上的项目可以让每位投资人平均可以得到12%~14%的收益回报,这在美国还是相当有吸引力的!
最近Fundrise完成了3100万美元融资,猜猜谁是领投人?人人,陈一舟做公司不行,投公司还是有一手。实际上,目前地产众筹在美国已经成为了一个广为认可的概念。其他类似的网站包括RealtyMogul,RealCrowd,Groundfloor等。
我觉得房地产众筹如果搬到中国来恐怕大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集资建房。当然对于集资建房最主要目的还是出资人获得一套房屋的产权;何况集资建房满足的还是自住而非投资需求。房地产行业在中国相对比较“土”,万科一直在找房地产行业的互联网思维,实际上众筹是个跨界互联网和房地产的好思路。既然现在房地产公司资金链偏紧,为什么不让大众投资人参与进来呢?在三线城市市中心建个商业地产综合体,如果开放众筹,那可能很快就能从当地居民募集到足够多的资金,并从一开始的建设开始就能了解到本地需求。甚至我们可以先搜集需求,再筹资建设。比如针对爱马的人,可以先通过互联网找到他们并众筹入股,然后再去建设马场或者度假村。这样不仅仅解决资金问题,还能够解决未来的营销问题。
Fundrise是一家总部位于华盛顿的新型社区房地产企业,成立于 2010年,致力于将闲散社会资金整合进入社区地产投资,让社区居民以持股的方式参与社区建设。迄今为止,Fundrise已经成功通过互联网众筹,在全美24个城市进行包括住宅、商铺、酒店、混合业态等地产开发项目。第一批项目已经开始向社区股东分红。
Fundrise允许任何社区居民投资地产项目。只要他们有100美金,就可以买上一股,参与社区投资,享受项目回报。据了解,Fundrise参与的地产投资项目年化收益率通常在6%~10%之间,远高于银行存款利率,风险也远远小于金融理财产品。Fundrise对外发行的众筹股分为两个档次:A档能够享有管理权,对项目的发展方向拥有决定权和投票权;B档即为没有投票权的普通股东。如果一个项目没有达到筹资标,筹集到的款项将会如数退回到投资者手里。
Fundrise 2012年在华盛顿3531H大街投资了一家商铺。他们首先以公司的名义买下了这个店面,接下来他们在店面所在社区进行调研,发现社区居民急需一家高端食品商店。他们随即将店面出租给了一家时尚公司和一家亚洲食品公司,打造出了一家时尚食品商店,并将这个店面30%的股份出售给了社区公众。公众不仅仅可以随着这家商店的发展得到分红,而且根据投资数额的不同,享有在店面购买商品的不同折扣和限量版礼品。
这种新式互联网众筹模式满足了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同时也在稳健收益的基础上扩展了他们的投资通道。这家公司的第二个项目:在Shaw neighborhood社区的一栋旧楼再开发项目,短短一周的时间内就筹到了来自14个投资者的25万美金。
“它的美妙之处还在于,”Fundrise联合创始人Ben Miller介绍到,“我们绕过了复杂的地产中介和银行贷款程序,砍掉了中间佣金和贷款利率,让整个项目的成本更加低廉。”
一个普通的美国投资者如果想要投资商户,需要经历投资经纪人(1%~2%的中介费)、养老基金(1%的手续费)、私募股权基金(2%~20%的中介费)、地产经纪人(1%~3%的中介费)的层层盘剥,并且这些机构的透明度极差,很难知晓投资人自身实际获得的投资收益。Fundrise模式取消掉了这些中间环节,由公司直接买入地皮或物业,投资者只需要通过一层机构便可投资到房产项目,省去了大量的中介费用,并且能够实际量化收益。
房地产众筹:中国行不行?
2014-04-16 10:26:10 来源: 分享到
商业价值(北京)有1人参与
如题图所示,美国房地产投资众筹平台Realty Mogul运营一年,其会员通过该平台投资的房地产项目总价值已超过1亿美元。
Realty Mogul的目标是让房地产投资变得更容易:注册会员通过平台浏览潜在投资交易市场的相关信息,以确定投资哪个房地产项目,当该项目资金完全到位后,资金会被打入指定账户,投资者自此开始将会经常收到有关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的最新消息,并且获得投资收益的现金分红,比如租金。
Realty Mogul表示,该平台上67%的投资都是由重复投资者完成,55%的投资者同时投资了多个项目。零售房产项目占到总投资额的35%,住宅项目以22%的占比紧随其后。
来看华尔街日报的相关报道:
房地产也能众筹!——我会告诉你这是另一个发财之路吗?
译/快鲤鱼
去年以前,Ed Medley从未投资过商业地产项目。而如今,他已经是一家商场、一个停车场和一栋公寓大楼的联合拥有者。
Medley进入房地产领域,靠的是众筹。Medley的本职工作,是一位工程师和地质学家。如今他已经投资了15个地产项目,这些项目的最低投资额为5000美元。
Medley表示:“用较小的金额来投资多个房地产项目,这样的项目对我来说十分具有吸引力。”
很显然,这样想的远不止Medley一个人。如今许多地产项目的众筹融资网站纷纷进入到了我们的视野中。美国地产投资人协会主席Scott Whaley表示:“人们对这种项目的兴趣非常大。无论是对于希望获得资本的创业者来说,还是对于希望进行投资的普通人来说,这种项目都非常具有吸引力。”
专项投资
众筹这种新的获取资本的方式,已经席卷了多个产业,它让那些急需资金的企业能够更加轻松的获得资本。对于房地产行业来说,众筹除了能够帮助企业获得资金之外,还能让普通人也参与进来。
Medley最早是通过RealtyMogul.com这个网站认识到地产众筹的。他在这个网站上投资了位于加州的Beverly Hills中的一家酒店。作为回报,当这家酒店开始获得营收之后,Medley会获得回报,回报金额将是他所投资金额的8%-9%。截止到目前为止,他已经获得了数千美元的回报。而如果日后这家酒店决定出售这栋大楼,Medley也会获得分成。
Medley和他的夫人都已经年过60,并且已经开始准备退休。因此投资房地产的回报对于他们来说非常具有吸引力。他表示,自己完全清楚投资具有风险,但是他对此并不是太担心。他表示:“我们用来投资的钱只占我们全部财产的一小部分。” Realty Mogul,的创始人兼CEO JillieneHelman表示,虽然各类投资的回报都不仅相同,但是他们一直在努力将投资人的收益维持在14-15%之间。
如今,大多数地产众筹项目都会要求投资人的年收入在2万美元以上,或者,净资产在100万美元以上的人也可以进行投资。但是据悉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降低投资人的门槛。
不同的众筹网站需要的众筹金额也有所不同。例如来自华盛顿的Fundrise LLC,允许投资人最低投资100美元。今年26岁的MicahLubens已经投资了两处位于华盛顿的地产项目,他的总投资仅仅为700美元。他表示:“我已经在华盛顿生活了7年,这种众筹项目让我能够投资我所居住的城市。”
当然也有一些要求较高的地产众筹网站,例如来自纽约的Prodigy Network。该公司已经从4200个投资人那里获得了2亿美元的资金,来投资建设美国最高的摩天大楼。另外,他们还筹集了3000万美元,在纽约曼哈顿建设高档酒店。现在他们正在尝试筹集5500万美元,试图在纽约建设另一家豪华酒店。
做好功课
专家警示,地产众筹融资是一个相对教新的概念,投资人应该在投资之前做好自己的功课。咨询机构Crowdfund Capital Advisor的联合创始人SherwoodNei表示:“地产众筹,从其本质来说,是一项高风险投资。”他推荐投资人从小额投资开始尝试,并且多和其他投资人进行交流。他表示:“你应该问问其他投资人,他们是否有过投资成功的经历,以及是否有过失败的经历。不能因为看到了投资项目就认为这是一个不错的投资季候,然后盲目参与。”
Prodigy CEO Rodrigo Ni o也表示,投资人应该确定他们所投资的资金,是由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管的。并且,在投资项目获得全部目标金额之前,投资人应该时刻注意资金的安全和动向。除此之外,投资人还应该了解众筹项目的人员构成,他表示:“如果我自己是一个酒店的老板,我的妻子是经理,我的表哥负责建设,然后来吸引众筹融资。那么这样的项目就十分可疑。”另外,投资人还应该确保自己拥有和筹资方同等的权利,他表示:“如果我还不能获得收益,那么筹资方也应该和我一样,不能获得收益。换句话说,一旦他们获得了收益,那么他们就应该为我提供收益。”
科技公司DilogR LLC的CEOGary Sprier认为,刚刚起步的投资人应该专注于一种投资类型。他表示:“投资人应该仔细研究各种投资类型,然后找到最适合自己的投资类型。”
最后,鉴于许多地产项目都是旷日持久,投资人还应该了解该项目的退出战略。Sprier表示:“当你急着用钱的时候,就应该退出投资。而且即使投资项目到了最后的阶段,你仍然有可能什么也得不到。”
在美国,房地产众筹或许已经成为众筹市场上增长最快的类别。而在中国,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推进中的国内首例众筹买房项目正在面临着一系列争议...争议中国首例“众筹买房”
戴蕾蕾/法治周末
国内首例众筹买房项目正在推进。在国内众筹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的情况下,这一新鲜事物在吸引了诸多眼球的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的争议:这种做法究竟能否叫做众筹?其和传统的集资建房有何区别?其项目推进是否存在法律障碍?这是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尝试,还是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而制造的噱头? 从今年3月4日尹立志在微信朋友圈发起“众筹买房”项目到现在,报名的人数已经超过200人,通过尹立志审核的人数已经超过100人。尹立志制作了一张表格,上面记录了这一百多个人的基本信息,不仅包括年龄、职位,还记录了兴趣爱好。他们的共同点是:都是北京金融界和IT界的中高层,具备创新意识和冒险精神。
尹立志是中关村[0.55% 资金 研报]股权投资协会执行秘书长,这是他第一次试水“众筹买房”这个概念,其运作的这个名为“众筹家园”的项目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政府正在推广的中捷高新产业园区(以下简称“中捷高新区”)。
尹立志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这是国内首例众筹买房项目。
如字面所言,众筹(Crowd Funding)指的是在互联网上面向大众筹集资金,以帮助筹款人完成某个有特定意义的项目。这个概念2006年由美国互联网杂志《连线》率先提出,这些年催生了一批受到投资人和公众追捧的众筹网站,涉及领域多在文化创意行业。
在美国,成立于2013年3月的Realty Mogul和成立于2013年6月的Realty Shares,率先将众筹模式植入房地产领域。
“这是我们在中国做房地产众筹的一次尝试,也为我们以后自己做众筹积累经验。”“金融派”(为泛金融行业者提供商务社交和智能招聘平台的机构)创始人曹雪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这是让她加入这个项目的原因,而且房子与北京相比真的是“白菜价”,以100平方米的房子为例,总房款35万元,“就算给员工置个以后度假的地方也划算”。
依托微信群众筹买房
“此次众筹买房项目截止日是4月21日,拟募集200人,筹备建立众筹家园小区。小区的初步设计方案是房价在3500元/平方米以内,户型包括88平方米、93平方米、110平方米三种,70年产权,可以办理银行贷款,每人限购一套。”尹立志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对于此次众筹买房,尹立志称:“此次众筹的房价,比市场水平便宜约30%。无论是投资还是自住,都很合适。”
尹立志介绍,微信平台是这次众筹买房的主要渠道,具体过程是申请人先递交申请表,通过审核后,交纳100元订金即可进入购房微信群,项目的设计、户型、价格等,全部通过群成员商议决定。
谈及发起众筹买房项目的初衷时,尹立志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他和他的团队近期一直在研究众筹模式,后来发现一个现象,比如小米做手机,它自己不生产手机,因为手机整合生产产业链它做不了,它就是做设计做用户体验,最后就找富士康给它做代工,然后把这个东西卖掉。“进入房地产领域,我们也是按照这个思路,众筹最本质是筹人,是一群人为共同的爱好去努力解决问题。” “这些参与者,都是我的朋友,或者朋友的朋友,没有通过引荐的陌生人,我是不会同意加入进来的。”尹立志的众筹买房,靠的是“熟人圈”。
拉开已经参与众筹买房的名单,里面有八家现代农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营销副总裁徐征正,有来自台湾绿地球实业有限公司的董事总经理谢传仁,有新希望[3.58% 资金 研报]集团办公室副主任、北京赣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教育机构私人订课创始人、北京博雅塔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他们都是IT或者金融企业的中高层,对新生事物有强烈好奇心,属于同一个圈子的人士。”尹立志说,他们很多人相互都没有见过面,只是在线上交流,频率是每天群里有200条以上的信息。
户型多大、设计怎么做、失败了怎么办„„无所不谈的微信群,每天滴滴答答得很欢乐。
尹立志表示,现在参与众筹买房项目的一百多位成员成立了六个部门,分别负责设计、财务、战略规划等工作。如果遇到众口难调的问题,只要充分讨论,就很容易达成一致意见,“因为是熟人圈,大家都比较理解”。
是集资建房还是众筹买房 按照尹立志的说法,现在众筹家园已经做得有模有样了,已经商定了户型,确定了土地和景观设计,九源国际建筑设计院院长江曼承诺解决小区设计,甚至已经理顺了法律条款等实际问题。
事实上,集合众人的资金建房子的做法并不新鲜,曾被摁灭在行动中的集资建房就是前身。从于凌罡到赵智强,他们曾在北京进行过多次集资建房的尝试,但最终都以失败告终。拿地难、成本控制难以及个人间利益的协调难,被视为集资建房难以成功的三大原因。
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个人集资建房更准确地应该叫合作建房,在其实际实施过程中有难迈的法律门槛,若不委托开发商,自己拿地、开发、建设都存在很大困难,涉及资质问题;委托开发商拿地建设,又有非法集资或变相商品房买卖的嫌疑,因为集资者先支付给开发商的这笔钱,如果理解为预付房款,房子没进入施工阶段就达不到预售条件,则涉嫌违反预售规定,如果把这笔钱理解为是集资者把钱借给开发商建房,那就涉嫌非法集资了。
对于这些问题,尹立志显得很乐观:“我们和集资建房不一样。我们众筹买房的项目参与人群不一样。集资建房的参与者都是一些为了房子去建房子的人,但我们这个群体是不同的,大家不是特别在意在河北沧州的某个房子,在意的是入住后的邻居是谁。就算你是个土豪,也许你审核也过不了,因为你不符合我们对邻居的要求。我们想建的是一个互联网金融社区,因此所有的成员都是互联网或者是金融企业的中高管,这些人都是非常有想法、有实力的人。在入住之前,邻居都已经选好了。”
而集资建房存在的法律或者政策门槛,在尹立志看来也完全不是问题,他向法治周末记者笑称“自己从未有过这些方面的困惑和纠结”。
在尹立志的“众筹买房”项目计划中有几套方案。第一套方案是,开发区政府为拟入驻园区的创业人才提供“人才房”,房屋是已经建造好的,尹立志通过众筹的方式组织人们购买;第二套方案是尹立志先成立一个有限合伙公司,公司主要投资房地产,以房地产投资基金的形式运作,委托有资质的开发商进行开发建造。
“如果按第一种方案操作,从法律形式上看,我只是组织了一次团购;如果按第二种方案操作,我筹集钱也不是面向社会公众的,不涉及非法集资的问题。”尹立志说。
据尹立志介绍,中关村股权投资协会和河北中捷高新区已形成合作关系,拿地不是难题。“集资建房没有地、没有担保等问题在我这里都不存在。”尹立志已和高新区政府签订合同,前者作为高新区的合作方负责把中关村人才吸引到中捷高新区,高新区政府则同意为其批地、建房、办理相关证件提供便利。法治周末记者辗转联系了中捷产业园区一位负责人核实此事,截至发稿前并未得到回复。
但据沧州市委机关报《沧州日报》3月25日报道,中捷高新区3月21日在北京举办了中国众筹务实论坛暨中关村办事处揭牌仪式,旨在响应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不断引入高科技精英人才。中捷产业园区负责人还向中关村股权投资协会副会长易基刚颁发聘书,聘任其为中捷高新区特别顾问。
中捷高新区的官方网站上也登载了有关众筹务实论坛的新闻,同时还提及该论坛上举行了“众筹家园项目务实推进探讨交流会”。
是真正的众筹还是招商引资的噱头
众筹买房项目参与者之一曹雪告诉法治周末记者,项目发起前她从未到过中捷高新区,对这块土地的了解也仅限于官方网站的资料,其他一些参与者的情况类似。因此,3月30日,中捷高新区和中关村股权投资协会组织了一批有意向参与众筹建房的买主前往中捷高新区实地考察。
“但是,这不是纯粹意义上的众筹,更像是一个团购。”曹雪持有美国纽约州律师执照,曾经在华尔街工作过,一直在研究众筹的发展。在她看来,真正的众筹是一群陌生人基于一个共同的兴趣点,在互联网上进行没有欺诈性、没有虚假宣传的集资活动。事实上,这是沧州推广中捷高新区而推出的一个项目。去年年初,中捷高新区的官员找到了尹立志,希望他帮忙引荐一些中关村人才前去创业。招商引资,是各地政府都在钻研的工作,然而位于京津冀经济圈边缘地带的沧州,和河北固安一样强调距离显然没有优势。
通过低价的住宅用地吸引人才前来创业成了最大的卖点。“众筹买房只是探路,我们的目标是通过众筹模式的尝试和完善,最终成批地吸引北京中关村高科技成长型企业项目在中捷高新区落地。”中捷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吕振华曾说,“买房不一定会创业,但是我们认为安居了才能乐业,就算他们不在这里创业,由一批高素质人才在这里也不错,居住者的整体素质都会提高。”
为吸引高新技术人才,提供优惠住房政策并非先例。“但众筹这种模式很新鲜,能够吸引中关村高学历、愿意接受新事物的年轻创业者们的目光。”中关村股权投资协会副会长易基刚表示。
“在美国JOBS法案(Jumpstart Our Busine Startups Act,即美国于2012年4月颁布的《初创期企业推动法案》)里,众筹被称作在线融资,是要通过互联网进行的,而不是一群人在线下已经把项目商量好了,然后拿到线上去筹钱。在国内看到的大部分在线的互联网募资方式,都是熟人经济,我们没有审查投资人是否合格的制度,我们需要有朋友推荐,否则会出现各种非法集资的风险。”曹雪说。“我并不在意成为一个噱头中的棋子,因为也许能通过这些尝试摸索出适合中国发展的众筹模式的规则。”曹雪补充道。
曹雪发现,中国人玩众筹的心理就是一定要得到一个暗示,即“你的钱可以生利”,让资产升值的愿望使得这些股东走在一起。而美国人玩众筹的心理,更多是基于公益性和实现梦想。的确,在尹立志的推广文案里,第一条选择加入的理由也是写了“投资”。
“不过这个事情并不是200人买200套房那么简单的,房子还可以做商用商品房、经济型酒店,大家共建、共用、共管、共享收益,是真的想去再探索一下。”曹雪对比了美国的众筹模式,期待国内在形式上能有更多创新。
然而,对于这次众筹买房的质疑并没有因此停歇。
比如,提及这种形式能否叫做众筹,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教授黄震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透露,大多数的众筹筹资额是小额的。
记者就这一问题采访尹立志时,他则反问法治周末记者:“谁规定众筹就一定要有特定的形式?一定是小额的?众筹这一行本来就没有什么行业标准规定应该是什么样的。”
“你必须找到现有的公司法和合同法,以及房地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然后自己主动去套,你玩儿什么花样都可以,不要有突破就行。”北京世纪金鼎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傅强说,同时身为律师的他正在担任众筹买房的法律顾问。
尹立志认为这种模式可以效仿,昌平、燕郊、廊坊都有“招商引资”的需求,而且这是很“阳光”的事情,但并不是普适的方案。
“筹的不是房子,是人情。”尹立志认为这是众筹买房的精髓。
众筹裸奔
世界银行的报告显示,中国众筹行业的市场规模未来可达500亿美元。然而,在国内却没有关于众筹的明确的监管规则。美国JOBS法案中对众筹的界定、关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相关规定都值得中国借鉴。
戴蕾蕾/法治周末
众筹买房的背后,是众筹这一互联网金融业态在中国的风靡。
正如P2P网贷(个人通过网络平台相互借贷)、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热词一样,众筹正在迅速成长为中国普通投资人耳熟能详的名词。
大到光伏行业的产业融资,小到吃饭AA,似乎都可以被称为众筹。有接近央行人士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现在行业内流传着一个段子:“寺庙里的和尚出门都不叫化缘,叫众筹了。”
“不是所有的面向大众的集资行为都能称为众筹。”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教授黄震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这位长期关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学者对国内众筹的发展状态表现出一些担忧,此前他曾表示,国内众筹处于“三无”(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监管机构)状态。
这种情况已经在发生改变。据了解,众筹的监管部门已经明确归属证监会创新业务监管部。不过,这才是个开始,目前对众筹尚无明确的监管规则。
就像此次众筹买房发起人尹立志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所说:“谁规定众筹就一定要有特定的形式,一定是小额的?”
如今,什么是众筹,什么人可以参与众筹项目,如何规避众筹项目带来的社会风险,这一系列问题在中国的法律框架下尚未有解答,而这也让不少人思考,当越来越多的普通人参与到众筹中来,如何避免众筹像几年前的PE那样被人当作非法集资的幌子。
比如谈及众筹买房,中国互联网协会法律顾问赵占领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个人或组织扮演信用中介,由购房人共同筹资买地、建房,众筹建房的方式是否可行,目前在国内并没有成功案例,也没有任何法规为其正名,一旦资金运作缺乏透明度,将陷入非法集资的泥淖。而且这种松散主体运作地产项目的情况对现行房地产开发监管体制也是种挑战。
3000亿元的潜在市场规模
2011年7月,国内首家众筹平台“点名时间”上线,随后,追梦网、好梦网、点火网、众筹网、天使汇、大家投等几十家众筹网站纷纷成立。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点名时间”上线两年已接到七千多个项目提案,其中立项近千个,成功三百多个,单个筹资项目最高金额达一百多万元。“点名时间”项目的回报是实物或媒体内容,如项目产品、出版物或提供视频或者音乐的播放或者下载。
网信金融CEO盛佳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网信金融旗下股权众筹平台“原始会”2013年12月28日正式上线以来,已拥有五百多个注册用户,已上线六十多个项目,完成融资达1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最近原始会上的一个光伏项目,这是由招商新能源集团旗下的港股上市公司——联合光伏发起的,拟在深圳前海新区建设一个小型太阳能发电站,计划通过众筹方式融资1000万元。资料显示,电站运营时间为20至25年,建成之后将是全球第一个兆瓦级分布式太阳能电站。
分析人士认为,这一事件具有标志性的意义。意味着众筹是企业除了IPO、发债、贷款以外,可以尝试的一种融资方式。相比较而言,众筹比其他方式更为快捷和低成本。如果该项目融资效果良好,并且合规性得到认可,预计会有更多企业进行效仿。
世界银行近日发布的《发展中国家众筹发展潜力报告》显示,目前,众筹模式已在全球45个国家成为数十亿美元的产业。预计到2025年,中国众筹行业市场规模可达500亿美元(约合三千多亿元人民币)。
众筹界期待中国版JOBS法案
市场繁荣的背后却存在隐忧,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
路透社财经记者Dan Primack在评论美国众筹热时表示,风投是最难获得高收益的投资方式之一,而众筹的投资回报率甚至比风投还低。众筹表面上给了更多平头百姓更多投资机会,但它实质上是把一些不成熟的投资者带进了一个发行人欺诈概率更高的全新市场。
黄震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众筹模式风险有很多,最大的是法律风险,要注意非法集资、金融欺诈、洗钱等风险问题,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赵占领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中国证券法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都算是公开发行证券,必须通过证监会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需要在交易所,遵循一系列规则才能交易。此外,没有特别的规定适用于众筹监管。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要求,证监会目前对众筹有几条监管红线:一是股东人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不得超过50人,未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00人;二是投资者必须是特定的合格投资者,但是什么是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并没有准确定义。
而关于知识产权保护,黄震讲述过自己的一个亲身经历,不久之前,他的好友传来一份来自的美国专利资料,申请人是众筹平台EquityNet,专利内容关涉“监控在众筹平台上融资的企业的工具和方法”。
“这份美国金融专利申请材料看起来不起眼,我却是‘于无声处听惊雷’,如果互联网金融专利被美国公司抢先注册掉,我担心中国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发展也将重演当年DVD大战的败局,到时人家专利权人吃肉,让不让我们喝汤都难说。我们当前互联网金融发展要注意研究和保护的知识产权,互联网金融领域这些美国专利及相关产业影响,值得我们认真进行检索和研究。”黄震说。
“证监会还不知道应该怎么监管众筹,除了美国有JOBS法案,其他国家目前没有现成的监管经验。”接近中国证监会的一位人士说。拥有纽约州律师执照的曹雪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美国的JOBS法案允许中小企业在众筹融资平台上进行股权融资,回报不再局限于实物,同时也做出了一些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规定。该法案规定美国众筹平台需要向SEC注册成为证券经纪交易商或融资平台,进行信息披露、对投资人进行风险提示教育。
此外,JOBS法案规定项目发起人众筹交易前12个月,融资总额不得超过100万美元。同时,法案也对众筹项目投资人做了适当性安排,规定投资人单一项目投资总额不得超过10万美元,且投资人年收入或净资产少于10万美元的,12个月内投资金额不得超过年收入的5%,大于10万美元的,12个月内投资金额不得超过年收入10%,亦不得高于10万美元。
3月28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众筹是一个新的概念,众筹有很多种形式,捐赠、回报、股权众筹等。股权众筹融资是基于互联网平台创新型的一种融资模式,证监会正在对股权众筹融资进行调研,适时将出台相关的指导意见,促进股权众筹融资的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权益,防范投资风险。
众筹界对指导意见翘首以待,将其称为“中国版JOBS法案”。业内人士普遍预计,指导意见落地之后会迎来互联网股权众筹平台的“井喷期”。2008年底,肆虐全球的金融危机不经意间拯救了众多中国房企;2009年,中国房地产业迎来超乎想象的上涨行情。巨大反差让房地产企业开始思考转型问题。于是,一个以房地产为核心,上探金融创新、下延互联网思维、左突大地域扩张、右进多元化的大地图正在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