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10月30日建设部第14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经财政部联合签署,现予发布,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建设...
西安市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西安市人民政府令第85号 《西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8月10日市人民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威海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
孝感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住房售后的维修管理,保障住房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共同利益,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
住宅维修基金怎么交去年年底,北京市有关部门根据建设部要求颁布了《关于归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通知》。通知要求,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宅的...
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收缴办法及收缴标准1 收缴标准:多层50元/平米(含经济适用房)高层 65元/平米别墅、公寓类住宅 45元/平米 (一)不配备电梯的商品住宅,开发建设单位和...
徐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保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依法交存和使用,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徐...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制定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_________和_________等有关规定, 就原有住宅维修基金缴存有关事宜,订立以下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