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人本思想的实质内涵_马克思说人的本质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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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马克思人本思想的实质内涵
2009年12月05日 15:53 来源:《新中国人学理路——第十一届全国人学研讨会文集》 作者:崔秋锁
近年来对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理念的阐释和讨论,不仅将人们的视野扩及到中外历史上的“民本思想”和“人本主义”,而且也将人们的注意力引向马克思的“人道主义”或“人本思想”。显而易见,对“以人为本”理念的理解问题与对马克思“人本思想”的阐释问题之间存在密切关联。事实上,正是后者构成前者的思想前提和理论基础,而前者则不过是对后者的历史性继承与创造性发展。因而,对以人为本理念的正确理解,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马克思人本思想的合理阐释。然而,究竟应该怎样理解和把握马克思的人本思想,这却是一个在国内外学者之间存在很大分歧和激烈争论的理论难题。
这里所关注的问题主要是:由于近年来人们对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理念的不同理解和多种解释,进而重新引发了学界对马克思人本思想的多种阐释和不同评价。其核心间题在于:马克思的人本思想仅仅代表着一种道德观或价值观,还是说它同时意味着一种历史观和世界观?这里所涉及的问题,不仅是关于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理念的正确理解问题,而且实质上涉及到对马克思哲学变革及其理论实质的重新理解与合理解读问题。因篇幅所限,本文仅就马克思人本思想的实质内涵问题做一简要考察和理论探讨。
一、马克思人本思想内涵的前提性理解
深入把握马克思人本思想的实质内涵,首先面临的一个前提性问题是对“人本思想”本身内涵要有一个正确理解。一般来讲,人本思想主要涉及“人是什么”和“人的地位如何”等间题。然而,严格说来,人本思想的基本内涵并非是关于“人的本质”的思想,而主要是关于“人的地位”的学说。进而言之,在人本思想中,“人的本质”问题只是把握“人的地位”问题的必要前提,而“人的地位”问题才是人本思想所关注的实质问题与核心内涵。在此意义上说,所谓人本思想,主要是一种关于人的地位、价值和意义问题的思想,它本身意味着一种对于人的地位、价值和意义问题的明确观点和基本看法。而这种观点和看法的核心理念,则是“以人为根本”,或者用当下说法也就是“以人为本”。这一点,对于任何人本思想来说都是如此。不言而喻,对于马克思的人本思想来讲同样也不例外。
无论是对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理念来说,还是对马克思的“人本思想”而言,其实质内涵问题的症结,都在于对其中的“本”存在不同理解;而解决问题的关键和前提,则在于对这里的“本”要有一个合理解释。其实,所谓“以人为本”,也就是“以人为根本”,亦即人们的一切活动及其产物和结果都只能以人自身为根本。实质问题是对“根本”二字的正确理解问题。从词源来看,所谓“根”,原指“草木的根”、“物体的下基”和“事物的本源、依据”等;所谓“本”,具有“草木的根干”、“事物的根基或主体”、“原始、本原”和“根据”等涵义;而将两者合二为一的所谓“根本”一词,则原本指草木的“根干”,即所谓“本下曰根,木下曰本”。[1]由此,“根本”二字合用,常比喻事物的“根基”、“根源”、“根据”、“本源”和“主体”等等。在哲学上,它曾被升华为世界万物的“本原”、“本体”、“主体”和“实体”等;在历史观上,它也曾被视为历史的“主体”、“本质”、“前提”和“基础”等;而在价值观上,它则被引申为价值及其追求的“主体”和“中心”、“出发点”和“目的”、“价值标准”和“评价尺度”,等等。由此而言,如果说“以人为本”就是指“以人为根本”,那么,从“根本”二字的原初意义和演变内涵来看,“以人为本”或 “人本思想”的实质内涵,就不仅具有价值观意义,而且具有存在论或本体论意义,亦即历史观和世界观意义。据此可以说,“以人为本”或“人本思想”,在价值观意义上,主要是指以人为主体和中心,以人为出发点和目的,以人为价值标准和评价尺度等;而在存在论意义上,它则主要是指以人为根基和本源,以人为本体和根据,以人为前提和基础等。不同时代的不同人本思想,虽然在思想内涵、理论形态和基本特征上会有所差异,但是,在坚持“以人为根本”这一核心理念上,它们却是共同的。这一点,无论是对马克思的人本思想来说,还是对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理念来讲,或者是对以往的人道主义和现代西方人本主义思潮而言,都同样适用。这意味着,马克思人本思想的实质内涵,从一般意义上来说,不仅代表着一种价值观而且意味着一种存在观念。
不言而喻,马克思人本思想的形成和确立,是以哲学观念及其思维方式等方面的变革与转变为前提。同样,我们今天对它的理解和解读也要以这种变革与转变为基础。
马克思之前的旧哲学,本质上都是某种本体论化的“解释世界”的哲学。它们总是在主客二分、思存分立、心物对峙的二元对立结构中来思考和认识问题,试图以此建立所谓世界的“终极存在根据”、“绝对真理体系”和“永恒价值观念”。旧唯物主义哲学(如18世纪法国唯物论)坚持一种“自然物质本体论的思维方式”,它虽然看到了自然物质世界对人及其意识的先在地位和决定作用,但其缺点却是忽视了人的主体地位和能动作用,结果是陷人自然主义的片面性之中;唯心主义哲学(如德国古典唯心论哲学)试图克服旧唯物主义的弊端,但它却奉行一种“精神观念本体论的思维方式”,片面夸大了人的精神的能动作用,忽视了自然物质世界对人及其精神的本源地位和制约作用,其结果又陷人了理性主义的案臼而不能自拔。在马克思看来,二者的共同缺陷,都在于忽视了“现实的人”及其实践活动,“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2]由于它们都把现实的人抽象化(自然的人或精神的人),因而也都将现实世界抽象化(物质世界或理念世界)。
因此,对马克思而言,哲学变革的合理选择,不再是建立某种传统的本体论化的哲学,而是从现实的人及其实践活动出发,以时代课题及其时代精神为基础和根据,并以人的解放和发展为根本目的,实现哲学观念、思想前提、思维方式和历史观念的根本转变。这意味着:它要以“时代精神表达”的哲学观念取代“终极本体发现”的哲学观念;以“实践人本思想”的思想前提取代“抽象人道主义”的思想前提;以“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取代“本体观念”的思维方式;以“实践唯物主义”的历史观念取代“历史唯心主义”的历史观念。事实上,正是这种新的哲学观念、思想前提、思维方式和历史观念,使马克思的哲学成为一种“自己时代的精神上的精华”和“文化的活的灵魂”,[3]成为一种根本不同于“理论的人道主义”的“实践的人道主义”,[4]成为一种“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5]成为一种“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画.新中国人学理路之“改变世界”的哲学。[6]而正是这种“时代精神的表达”、“实践的人道主义”、“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和“改变世界”的哲学观念、思想前提、思维方式和历史观念,为正确理解和深人把握马克思人本思想的实质内涵提供了观念前提和方法论基础。
二、马克思人本思想内涵的价值观意义
如果说马克思的人本思想本身具有价值观意义,那么,这种意义并非存在于某种抽象的价值关系之中,而是表现在人和世界的多重现实价值关系之上。
首先,在人与自然的价值地位关系上,它坚持以人为主体和中心。这意味着:在马克思看来,正是人的劳动实践把人从动物界提升了出来,从而使人成为主体和中心,而使自然界变为客体和对象,由此才有了人与自然之间的主体价值关系。神学目的论的“人类中心主义”是错误的。但是,在人与自然之间的价值关系上,人作为主体和中心的地位却是无法否认的。实际上,以笛卡尔和康德为代表的近代主体哲学,就已经在先验论基础上确立了人是主体和中心的观念,它本身只不过是人的生存方式由“人的依赖关系”转向“人的独立性”这一现实存在和历史趋势的抽象表达。只有在马克思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及其实践人本思想中,人与自然之间的主体价值关系才得到了合理解决。
其次,在人与对象的价值目的关系上,它坚持以人为出发点和目的。这意味着:对马克思而言,人的一切生命活动的出发点和目的,既不是某些客体的“对象”,也不是某种超自然的“神灵”,而是“现实的人”及其“人的发展”本身。对此,马克思和恩格斯曾指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现实中的个人”[7];而其根本目的亦即其终极关怀价值,则是人的发展,即“人的解放”[8]和“自由个性”[9]的实现,亦即“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10]
再次,在人与世界的价值评价关系上,它坚持以人为价值标准和评价尺度。马克思主张:人应当“按照人的样子来组织世界”[11];恩格斯也强调:“人只须认识自身,使自己成为衡量一切生活关系的尺度,按照自己的本质去评价这些关系,根据人的本性的要求,真正依照人的方式来安排世界,这样,他就会解开现代的谜语了。不应当到彼岸的太虚幻境,不是超越时间和空间,不是到存在于世界之中或与世界对立的什么‘神’那里去寻找真理,而应当到最近处到人的心胸中去寻找真理。”[12]这意味着:马克思人本思想的价值标准和评价尺度,既不是人之外的自然界或某种物,也不是所谓神和上帝,而是人本身及其发展正是人本身及其发展,成为其衡量和评价一切事物价值和意义的最高价值标准和最终评价尺度。
总之,马克思人本思想的价值观意义是显而易见的。然而,它不仅具有价值观意义,而且其本身更具有存在论意义。
三、马克思人本思想内涵的存在论意义
正像马克思的人本思想在价值观上具有多重涵义一样,它本身的存在论意义也表现在多个方面和多种关系之中。
第一,在人与对象世界的生成关系意义上,它坚持以人为根基和本源。马克思指出:“劳动的现实化就是劳动的对象化。”因此,“劳动的对象是人的类生活的对象化:人不仅像在意识中那样在精神上使自己二重化,而且能动地、现实地使自己二重化,从而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由此,“随着对象性的现实在社会中对人说来到处成为人的本质力量的现实,成为人的现实,因而成为人自己的本质力量的现实,一切对象对他来说也就成为他自己的对象化,成为确证和实现他的个性的对象,成为它的对象,这就是说,对象成为它自身”。[13]这些论述表明:在马克思看来,人通过自己的对象化活动所创造的对象世界,实际上都是以人为根基和本源的。没有人及其对象化活动,也就没有人的对象世界。不言而喻,这里所谓“对象世界”,不仅包括人化的“自然世界”,而且包括人的“精神世界”及其所有精神产物。例如,谈到宗教,马克思曾指出:“宗教是还没有获得自身或已经再度丧失自身的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14]恩格斯也曾强调:“宗教的内容起源于人”,因而,“‘神’只是人本身的相当模糊和歪曲了的反映。”[15]宗教与人的关系是如此,其他对象与人的关系也同样如此。实际上,没有人及其生命活动,也就没有人的思想、意识和观念,没有人的精神、价值和理想,新中国人学理路没有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没有人的生活、环境和社会。正是人本身及其生命活动,构成了所有这一切对象的形成根基和生成本源。以人为根基和本源,表明了马克思人本思想的首要存在论意义。
第二,在人与现实生活的本质关系意义上,它坚持以人为本体和根据。这里所谓本体和根据,并不代表着某种终极存在和绝对真理,它只不过意味着人们的现实存在及其生活世界的深层本质和内在实质。既然人及其生命活动是其一切对象的形成根基和生成本源,那么,人及其生命活动也就成为人的现实存在、人的生活世界和人类社会历史的本质和实质。谈到宗教和人、国家和人民、社会和人、历史和人的关系,马克思曾指出:“正如同不是宗教创造人,而是人创造宗教一样,不是国家制度创造人民,而是人民创造国家制度。”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等等这些社会存在形式,“只不过是人的社会特质的存在方式和活动方式,”是“人的本质的实现”和“人的本质的客体化”。因此,“人始终是这一切实体性东西的本质”,而“现实的人—而且是人们组成国家—到处都重复表现为国家的本质”。[16]不仅如此,“对社会主义的人来说,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即自然界生成为人这一过程的一个现实部分”。[17]这意味着:以往的各种旧哲学,总是以某种抽象的、绝对的、终极的、永恒的实体为存在根据和历史本体;而马克思的人本思想,则把现实存在及其生活世界的本体和根据归结为现实的人及其实践活动,把人类历史看作人的历史生成过程。在此意义上说,没有人及其实践活动,也就没有人的现实存在、人的生活世界和人类社会历史。以人为本体和根据,进一步揭示了马克思人本思想的更深刻的存在论内涵,同时也彰显出马克思人本思想的社会历史观意义。
第三,在人与现实世界的实践关系意义上,它坚持以人为前提和基础。所谓现实世界,亦即人们生活于其中并与其发生关系的现存世界,它既是由人与对象、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所构成的实践活动世界,同时又是人通过其生命活动不断解决现实与理想、事实与价值等矛盾的现实生命展开过程。正因为人及其生命活动是其所有对象、存在与生活的根基、本源、本体和根据,因而人及其生命活动也就成为现实世界的主体前提和实践基础。这一点在马克思批判费尔巴哈直观世界观时得到了明确表达:费尔巴哈“没有看到,他周围的感性世界绝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这种活动、这种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这种生产,正是整个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础”。[17]这意味着,不仅人及其实践活动是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创造者、生成前提和实践基础,而且现实世界本身也是人们通过其生命活动不断改造和变革旧世界、创造和构建新世界的实践活动过程。这一点,可以视为马克思人本思想存在论意义的最深刻内涵,而它本身也表明了马克思人本思想的世界观意义。
综上所述,就其实质内涵而言,马克思的人本思想既具有价值观意义,又具有存在论意义,而这后者同时也就意味着它本身具有历史观和世界观意义。换句话说,马克思的人本思想,不仅代表着一种以人为根本的价值观念,而且意味着一种以人为根本的存在观念(世界观念和历史观念)。二者之间并非某种外在的并列关系,而是相辅相成的内在统一关系。实际上,它作为一种存在观念构成其本身价值观念的哲学前提和理论基础,而它作为一种价值观念则不过是其存在观念的必然产物和集中体现。价值观念和存在观念原本不可分割。存在观念脱离价值观念,只能是一种抽象的哲学观念;而价值观念离开存在观念,则会使其本身成为一种缺乏根基和根据的虚幻价值。哲学观念本身应是价值观念和存在观念的统一,而马克思的人本思想作为二者的有机统一,意味着它本身就是一种以人为根本的哲学理念。而正是这种哲学理念,凸显了马克思哲学变革之思想前提和存在论基础的理论性质。
参考文献:
[1]《辞源》(修订本),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0812, 0845页。
[2][3][7][8][9][10][11][12][31][3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I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8页、第220页、61页、第73页、第67页、第71页、第76、77页。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5][13][14][18][19][20][21][22][23]25][26][27][28][29][3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31页、第189页、第189页、第521页、第268, 274、第199页、第520-
521、304页、第40、29、52、35页、第310、308页。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1
[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04页。
[1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39页。
[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2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