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做法及成效_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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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做法及成效
来源:www.daodoc.com/home/bn_53280109301/newshow.aspx?id=32809 景洪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启动以来,按照中央和省、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稳步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各阶段工作任务,取得了预期效果。
一、主要做法
(一)精心筹备、认真落实,确保治理工作稳步推进。市委、市政府对专项治理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并及时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市纪委监察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建设、规划等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景洪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景办通〔2010〕8号),提出了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和措施。同时,迅速在各有关单位成立起工作部门,明确了责任领导,指定了工作人员,初步建立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联动网络。
(二)提高认识、严格自查,全面清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为将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景洪市以自查和重点检查为切入点,对政府性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中央扩大内需项目以及2008年以来规模以上投资项目的决策、审批、招标投标、项目实施,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规划变更、容积率调整和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等环节进行了全面排查。排查过程中,景洪市开展了两次自查和两次重点检查,在第一次自查中由于部分单位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存有搞形式走过场思想,在自查的52个项目中均未排查出问题,出现“零问题”、“零案件”的情况。面对这一情况,景洪市着重对市交通、水利等24个项目,进行了重点抽查。通过抽查,发现未办理项目环评和水土保持审批手续,无可研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工程项目未进行招投标,无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等问题共48个。针对第一次自查出现“零问题”、“零案件”,而重点检查问题较多的情况,景洪市于2010年4月9日,召开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议,再次开展了第二次自查自纠工作,将全市2008年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200万元以上和其他投资3000万元以上立项、在建、竣工的建设项目重新进行排查,要求不回避问题,坚决纠正等、观、望现象和畏难情绪。第二次自查自纠共排查了17个单位69个项目,自查出未办理无可研报告,工程项目未进行招投标,无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等问题共54个。再此基础上州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再次对我市的36个项目进行抽查。通过抽查,发现各类问题共23个。通过两次自查和两次重点检查,全市共排查了2008年以来规模以上投资项目共17个单位的69个项目(扩大内需14个项目),涉及项目总资金39.61亿元。其中,政府投资:22亿元;涉及扩大内需资金4.91亿元。
二、取得的成效和经验
(一)进一步提高了认识,规范了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2009年以来,景洪市以“基础建设年”为定位,全面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速推进各类重点工程建设,全市成立了多个项目指挥部,各个工程“上马”,各项建设开工,景洪市形成了大力实施工程建设,强力推进重点项目的工作局面。但在这样的工作局面下,很多项目指挥部和实施单位着重于推项目、抓建设,忽略了对项目的管理,没有给予执行项目程序,完备项目手续等工作足够的重视。通过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各项目实施单位的认识,特别是通过两次重点检查,各单位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原因剖析,找准了症结,提出了措施,认真进行了整改。如市交通局在专治工作开始之初就按照“严字当头,决不纵轻”的原则,不怕家丑外杨、不怕揭老底,对发现的问题,哪怕是极小的问题都要一一罗列,再进行分析讨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积极整改,对无法整改的问题进行了处罚。
(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主动服务推进治理。当前景洪市实施的各重点项目,投入高、规范大、牵扯广,很多重点项目一般都存在线长面大的特点,涉及相关部门较多。但长时间以来,各项目单位都是各自为阵、自解自需,特别一些项目实施单位也是一些手续的审批单位,在工作上在项目实施上仅解决自身项目的需要。针对这一情况,景洪市在部门联动上下功夫,以工作推进会、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交流,做到资源、信息的互通,以分组交叉检查的方式,查找各自存在的不足,完善整改的措施。通过一系列的工作,各部门都能够站在全市的高度,积极提出好的建议,主动为项目建设单位整改问题,特别是景洪市环保局在景洪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议召开后,向全市各乡镇、各部委办局、各项目指挥部,共51家单位,印发了《关于要求全市工程建设项目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行政审批的通知》(景环发〔2010〕55号)文件,积极主动上门服务,为全市11个单位67个项目办理了环评审批。对符合审批的31个项目,抽调专业技术人员集中免费为公益性项目编写了环评登记表,开辟审批绿色通道,以最短时间为各项目单位进行了审批,确保了校安工程和全市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及时开工依法建设。对北片区行政中心、告庄西双景、世纪金源、傣江南、傣泐金湾等超过审批权限的36个项目,积极督促,并帮助项目单位到州和省厅进行协调环评审批手续。有效地促进了全市工程建设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加强执法、严查案件、严格问责,助推治理取得实效。
为保证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和资金的安全,我市以加强执法检查为抓手,以工程竣工结算评审作为切入点,全面开展对全市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投资项目评审工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坚持“实是求是、讲实效、求突破”的工作方针,项目评审方式主要突出“实、准、全、管”四个特点,以强有力的专业技能作为保障,着力提高评审质量,不断拓展评审范围,增强评审影响力,现评审的项目已涉及水利、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筑、绿化等领域,评审覆盖面已达景洪市的所有乡镇,财政投资项目都须经过财政评审评审这一观念已形成,财政投资项目从要求送审转变为主动送审和申请评审。2008年度共开展项目评审26个(包括上年结转的项目),总送审金额5498.86万元。审定金额3799.61万元,审减金额1212.78万元,审减率24.2%。2009年度共开展项目评审34个(包括上年结转的项目和1个资产评估项目),总送审金额22649.14万元。现已完成项目评审23个,送审金额8844.78万元,审定金额7015.41万元,审减金额1829.37万元,审减率20.69%。
自开展工程建设排查工作以来,针对部分领导干部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利用手中的权利谋取私利,行贿受贿问题,景洪市纪委监察局与检察机关密切配合,认真筛选工程建设领域的案件线索,加大了对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和职务犯罪的查办力度。从2009年6月至2010年9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以来,针对工程建设领域中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共立案8件,结案8件,涉案金额193.5万元;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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