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农民负担过重的原因与对策分析_农民增收分析及措施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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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农民负担过重的原因与对策分析

这些年来,农民负担问题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一般来说,我们通常把政府及其它部门向农民征收的一切税费,包括税收、乡统筹村提留、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以及集资、摊派、罚款等统称之为农民负担。当前农民负担过重已成为我国社会的最大不公,这种情况的存在造成我国农村生产力发展缓慢,城乡差距进一步拉大,为我国的长期稳定埋下了隐患。只有减轻和解决农民负担问题才能体现社会公平,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农村生产力的持续健康发展,也才能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的经济状况,使农民群众生活水平稳定提高,从而保持农村社会的稳定,进而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农民负担问题如果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我国社会就不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就是一句空话。

一、农民负担的表现与原因

当前农民负担居高不下,主要表现在,一是以各种形式变相提高规定限额,如一些乡、镇不按国家规定的提取比例,而是为多收取乡村提留款虚报上年增收水平,人为提高人均收入指标;二是农民负担费用管理混乱、名目繁多。如有各种优抚费、民兵训练费、教育附加费、计划生育费等,以教育费为例,有的乡、镇除向农民收取教育经费外,学校还得向学生收取学费、勤工俭学费、练习册费、辅导费等;三是村提留中非生产性开支过大,公积金名存实亡。比如报刊杂志硬性摊派,招待费过高;四是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有禁不止,比如一些地方农村自订“土政策”,“罚”字开路,以罚代法,以罚代政策,以罚代替工的现象十分严重。农民负担增高,其主要原因是:

第一,法制观念淡薄和认识上的偏差。在目前涉及农民负担的相关法律、条例、管理办法中是《宪法》第5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对农民来讲,主要有农业税、牧业税、农林特产税,《农业法》第十六条规定“农民依法缴纳税款,依法缴纳村集体提留和乡统筹费,依法承担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农民对超出法律范围的任何收费及摊派都有权拒绝。《农民承担费用的劳务管理条例》更是明确规定农民直接向集体组织缴纳的村提留和乡筹费,不得超过上一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但在农村少数领导干部不懂法,更有甚者“知法犯法”,违反国家规定超标准、超范围向农民征收额外的费用,在广大农民中不知道国家曾对农民负担作过具体规定的更是大有人在,不能、不敢、不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给少数胆大妄为者以可乘之机。同时,一些部门领导对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提高到高度来认识,没有摆上党政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在一些地方把减轻农民负担与发展农村经济对立起来。在相当一部分基层干部思想中形成的观念是,要搞公益事业建设,就得由农民负担,要减轻农民负担,就少搞或不搞公益事业建设。

第二,部门利益的推动和监督管理力度不够。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还不十分顺畅,条块分割严重,农民头上的“公公、婆婆”多,个别部门或巧立名目,或搭车收费,以谋取私利等,也有的为谋求政绩,不顾客观经济条件的限制,盲目地提高农民的负担,不得不通

过摊派和超标准的集资来强求达标。农民对于这些名目繁多的乱摊乱派,难辨真假,虽满腹怨言,却也无可奈何。而管理工作难度大、制约机制不健全更加重了农民负担,一些地方由于领导重视不够,管理人员少,使监督管理力不从心。不当红头文件废而不止,而且一些不合理的行政性收费项目并没有得到彻底清理,哪些费用该交,哪些费用不该交,农民并不十分清楚,保留和废止的收费项目鱼目混珠。同时对干部政绩的考核存在弊端,一些地方对干部优劣的鉴定和考核,关键看其政绩是否突出。因此,一味追求政绩的积累,不综合考虑农民负担的承受能力,这样的考核制度客观上助长了干部的“短期行为”和“单纯政绩观念”的形成,是农民负担居高不下重要因素。

第三,乡镇政府规范的行政行为和村委会的不合理做法,直接加重农民负担。首先,编外干部过多,不合理的干部建制是使农民负担日益加重的重要症结。有些乡镇机构设置过多,受聘的编外干部占了乡镇干部的很大部分。其次,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缺少监督制约机制,损公肥私,乱支滥用,贪污挪用,公款吃喝现象严重,最终加重了农民的负担。在有些地方,各种财务公开上墙制度被取消或形同虚色。集体财产,各种提留,收入是多少,很少向村民公布,各种收费标准群众不知道,只能是村干部要多少给多少,且无发票无收据。

第四,农民自我保护机制的缺乏也是农民负担不断加重的原因。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它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委会干部的撤换和增选由村民会议决定,村干部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农民的意见和愿望。但在实际上村干部的任免主要还是由乡政府决定,对村干部的考核,主要由乡镇党和政府掌握,村委员会的工作主要由乡镇党委和政府布置,村委会成为乡镇政府下辖的一个准政府组织,因而在实际工作中,村干部往往考虑的是要对上级领导负责,农民的信息、愿望和要求很难及明准确地传递到高层决策部门。正因为如此,农民对来自上面的各种摊派束手无策。农村基层自治组织一村民委员会职能异化,很难真正把农民的意见、愿望向上级政府反映。

二、农民负担过重的危害性

农民问题,曾经是中国革命的根本问题,现在又成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关键问题。尽管改革开放始于农村,而且二十多年来农村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民问题越来越突出,尤其是当前农民负担过重问题,已经成了影响现代化建设成败的关键问题之一。

农民负担过重的现实危害性首先表现在农民经济贫困状况加重。与城市居民相比,农民生活是低水平的,农民经济收入由于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很不稳定,可是农民所承受的负担却是稳定的。个别地方农民负担的增长速度甚至高于农民经济收入的增长速度,从面形成了一个极大的反差,使贫富拉距较大,让本来就很贫困的农民贫困状况更加重,导致农村绝大多数农民的生活标准较长时间还留在温饱水平上;其次党在农村政策的落实受到影响。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对发展农村事业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这些政策对农村的生活稳定和经济发展,起到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然而,落实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却不令人十分满意。上级党委和政府三令五申,取消农村一切不合理费用,坚决把不合理的农民 2

负担减下来。可事实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步履十分艰难,农民肩上的负担并没有真正减少多少。这一事实使农民对党在农村政策的落实产生一种失望感,削弱了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的权威;最后,农业的发展后劲受到阻碍。由于农民负担的加重,农民的民收入积累直接受到削弱,这对农业的延伸发展无疑是一个阻碍。另一方面,有些地方,农民的经济收越增加,负担的项目就越多。加之有的农村政策不能完全落实,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受到挫伤,发展后劲处在软弱和不足的状态之中。

总之农民负担的增多,数额的加大,农民收入的增长跟不上负担的增长速度,负担的增长超过了农民的承受能力。其后果不仅是农民的生活水平渐趋下降;扩大再生产能力减弱;制约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而且引发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三、解决农民负担过重的对策

农民负担问题是党和政府近年来非常关注的问题。连续多年来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缓慢,农民收入长期上不去,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农民负担过重。这个问题不仅影响农民生活水平提高,而且影响粮食生产和农产品供给;不仅制约农村经济发展,而且制约整个国民经济增长;不仅关系农村社会进步,而且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以及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减轻农民负担已成为我国农村社会当前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以解决。

一是要学习法律知识,牢固树立法制观念。目前,对于农民负担问题作出具体规定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农民承担费用的劳务管理条例》、《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等法规条例,各级领导干部应当认真、全面地学习,以规范自己的行为。同时,对农民群众也应进行普法教育,让农民明白依法纳税及缴纳一定的提留、统筹,提供一定数量的劳务,是一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是发展公共事业的需要,任何超标准的收费、摊派,农民都有权拒绝,应该让农民学会动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是要规范政府行为,这是解决农民负担过重的根本出路。首先要坚决清除干部管理体制上的弊端,从根本上把住乱摊派、乱集资、乱收费的随意出台。规范政府行为一方面要纠正考核干部只重政绩,不重法纪,不重政策的倾向;另一方面要严格控制集资摊派和统计数字上的弄虚作假。其次把解决农民负担同行政机构改革结合起来,改革机构、转变职能、精简人员。

三是要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制,加强监督管理。一方面要靠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另一方面更要靠健全的制度和严格的监督。农村收费管理工作必须从上到下统一政令,依法收费,全面推行农民负担预决算制度、农民负担卡制度、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让农民及时了解为什么要交费,要交多少,合不合法,从而建立起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的干群关系。

四是全面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对负担的承受力。要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全面发展农村经济应是釜底抽薪之良策。实践证明,越是集体经济富裕乡、村,农民负担的收取额就越小,而越是经济贫困的乡、村,农民负担的收取额就越大,因此,千方百计把集体经济搞上去,是减轻农民负担的长远大计,各级政府应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贫困乡、村大力发 3

展集体经济。只有乡、村集体真正脱贫致富,农民负担才有条件正直减轻以至取消。负担是相对承受能力而言的,减轻农民负担是因为负担已超出了农民的实际承受能力。如果农民都富起来了,手中有了钱,兴办自己的公益事业就会主动出资出劳。因此,创造条件,不断增加农民收入,是减轻农民负担的有效措施。

减轻农民负担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从根本上解决好农民负担问题,必须坚持深化改革。从长远来说,解决农民负担问题根本要靠发展。经济的发展、政治的民主、社会的文明是现代化的标志,同时也是长远解决农民负担问题的保证。发展是一个综合推进的过程;发展是硬道理。从国家来说,迅速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迅速推进经济改革的深化和民主体制的建立及社会文明水平的提高,才能从根本上真正解决农民负担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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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春行政管理(本)焦长丽

2011-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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