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扶贫开发的政策保障_中国扶贫开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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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扶贫开发的政策保障

日期:2011-08-31 02:56:46.0

中国农村的贫困问题是历史上长期形成的。贫困面积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是过去相当长一个时期中国贫困地区的主要特征。基于对本国国情的把握,特别是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实际情况的认识,中国政府制定了符合国情的扶贫开发政策,把扶贫开发的基本目标和中心任务放在主要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上,从最紧迫的问题入手,量力而行,确保重点,分阶段推进。

制定符合国情的贫困标准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口多,底子薄,经济不发达,农村尤其不发达。就中国的贫困地区而言,这种不发达主要表现在:一是基础设施薄弱。贫困地区较为集中的西部地区,虽然土地面积占全国的三分之二以上,但铁路、公路和民航设施所占比重却相对偏低。二是人口增长过快,教育、卫生等基本社会服务水平低。与经济落后成为对比的是,贫困地区往往又是人口增长最快的地区。办学条件差,教育设施落后,适龄儿童失学和辍学率较高,青壮年文盲比例较大。卫生保健水平也很低。三是农业生产条件差,财政收入水平低,公共投入严重不足。1986年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人均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50%。1993年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人均财政收入仅为60元,只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30%左右。上述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了中国扶贫工作要有一个比较现实的贫困标准。中国贫困人口的标准最初是1986年由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在对6.7万户农村居民家庭消费支出调查的基础上计算得出的,即1985年农村人均纯收入206元的标准。到1990年这一标准相当于300元,2000年为625元。中国的贫困标准是一个能够维持基本生存的最低费用标准,可以确保农村贫困人口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因而是客观的,也是符合中国实际的。

确定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 为了集中使用扶贫资金,有效地扶持贫困人口,中国政府制定了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的标准,确定了一批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中国政府于1986年第一次确定了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标准:以县为单位,1985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50元的县。此后,随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贫困地区经济状况的不断改善,对贫困县的标准也及时作出调整。1994年,中国政府重新调整了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的标准。具体标准是:以县为单位,凡是199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400元的县全部纳入国家重点贫困县扶持范围;凡是1992年人均纯收入高于700元的原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一律退出国家扶持范围(根据当时的典型测算,凡是超过700元的县,90%以上的贫困人口基本上解决温饱问题)。依据这个标准,列入《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共有592个,分布在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涵盖了全国72%以上的农村贫困人口。此后,中央政府采取的一系列扶贫开发政策措施,主要是围绕解决国家重点扶持县贫困群众温饱而制定的。通过对贫困县的集中有效扶持,带动了全国农村贫困问题的解决。特别是在扶贫资金方面,国家明确要求,中央的各项扶贫资金都用于这些贫困县。1996年中央政府又进一步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出了最低配套资金比例(30%至50%),以保证地方配套的扶贫资金用在国家重点贫困县。扶贫重点向中西部贫困地区倾斜 向中西部地区重点倾斜是中国扶贫开发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中国经济发展的区域特征十分明显,东部沿海地区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率先发展,中部次之,西部相对落后。与此相关,中国农村贫困人口的绝大多数集中在中西部,尤其是西部,并呈块状、片状分布在高原、山地、丘陵、沙漠等地区。这些地区是中国贫困人口最多、贫困程度最深、贫困结构最复杂的地区。在1994年中国政府确定的592个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中,中西部地区占82%。从1994年起,中国政府开始调整国家扶贫资金投放的地区结构:把用于沿海经济比较发达省的中央扶贫信贷资金调整出来,集中用于中西部贫困状况严重的省、自治区;中央新增的财政扶贫资金只支持中西部贫困地区。同时,国家从全局着眼,制定优惠政策,积极推动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的横向联合和对口扶贫协作。为加快西部地区的发展,缩小地区间发展差距,近年来中国开始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国家在西部地区优先安排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资源开发等建设项目,并不断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投入和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为推动西部地区发展和贫困人口解决温饱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力度 近20年来,随着国家财力的增强,中国政府安排的专项扶贫投入不断增加。2000年中央各项扶贫专项资金达到了248亿元,与1980年相比,增加了30倍。中国政府安排的扶贫专项资金累计达到了1680多亿元,其中财政资金800多亿元(含以工代赈资金390多亿元),信贷扶贫资金880亿元。按照中央要求的配套比例(1996年以后为30%至50%),地方政府扶贫投入的力度也相应加大。中国政府专项扶贫资金主要包括两大类:财政扶贫资金和信贷扶贫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又包括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新增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等。1997年,国务院为了加强对各类扶贫资金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制定了统一的《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各类扶贫资金的扶持对象、条件等作了明确规定,强调各类扶贫资金要根据扶贫攻坚的总体目标和要求,配套使用,形成合力,发挥整体效益。不同渠道的扶贫资金的投入重点是:财政扶贫资金主要用于建设基本农田、兴修小型水利工程、解决人畜饮水困难、修建乡村道路、科技培训和推广农业实用技术等;扶贫信贷资金主要用于增加贫困户当年收入的种养业项目。同时,各级扶贫工作专门机构加强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检查、监督。审计部门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严格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这些措施,对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如期实现基本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目标发挥了关键作用。

制定支持贫困地区、贫困农户发展的优惠政策 中国扶贫开发的优惠政策包括帮助贫困户解决温饱和支持贫困地区经济开发两个方面。帮助贫困农户发展的优惠政策有:对尚未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户,免除粮食定购任务;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扶贫贷款的使用期限,放宽抵押和担保条件;按照农业税条例的有关规定,减免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支持贫困地区经济开发的优惠政策有:中央政府逐步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二级转移支付制度,为贫困地区提供财力支持。对贫困县新办企业和发达地区到贫困地区兴办的企业,在三年内免征所得税;根据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适当提高库区建设基金和库区维护基金标准,专项用于解决水库移民的温饱问题。

落实扶贫工作责任制 为使扶贫开发工作得到有效开展,中国政府于1986年6月成立了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1993年更名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组织、领导、协调、监督、检查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工作。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地(市)、县级政府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地的扶贫开发工作。中国的扶贫开发实行分级负责、以省为主的行政领导扶贫工作责任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是贫困面积较大的省、自治区,都把扶贫开发列入重要议程,根据国家扶贫开发计划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计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扶贫工作,并负总责。中央的各项扶贫资金在每年年初一次下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扶贫资金、权力、任务、责任“四个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所有到省的扶贫资金一律由省级人民政府统一安排使用,并由各有关部门规划和实施项目。

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在中国,农村基层组织在动员和组织群众参加改变自身命运的扶贫开发中作用重大。中国政府在扶贫开发中强调加强村级组织建设,以此提高农户的自我组织程度,引导农户积极参与扶贫开发。近年来,中国政府在农村大力推行村委会直接选举制度,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真正将群众拥护、有能力带领群众改变贫困面貌的人选举为村干部。同时,严格实行村务公开,村级财务的各项收支、扶贫资金的发放使用、承包合同的签订和变更等各项事务,都要向村民公开,接受村民的检查和监督。

中国扶贫开发政策

(一)开发式扶贫

开发工式扶贫是对传统的分散救济式扶贫改革与调整,是中国政府扶贫政策的核心和基础。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支持、鼓励贫困地区干部群众开发当地资源,发展商品生产,改善生产条件,增强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

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1、倡导和鼓励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克服贫困农户中普遍存在的“等、靠、要”思想。在这些年的实践中,先后在贫困地区涌现了“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林州精神和不等不靠,“宁肯苦干、不愿苦熬”的黔江精神。

2、针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薄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差的实际情况,国家安排必要的财政资金,鼓励、支持贫困农户投工投劳,开展农田、水利、公路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创造发展生产的物质条件。

3、国家安排优惠的扶贫专款贴息贷款和制定优惠政策,重点帮助贫困地区、贫困农户以市场为导向,发展种植业、养殖业以及相应的加工业项目,促进增产增收。

4、开展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培训,提高贫困农户的科技文化素质,增加自我发展能力。

5、扶贫开发与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相结合,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增加贫困地区、贫困农户的发展后劲。

(二)重点向西部倾斜,集中扶持国定贫困县

1、重点向西部倾斜。改革开入以来,东部沿海省市充分利用国家的鼓励政策和自身优势,率先发展。中部次之,西部相对落后,中国经济发展的区域特征十分明显。与此相关,中国农村贫困人口的绝大数集中在中西部省区市,尤其是西部省份。因此,向西部地区重点倾斜是中国扶贫开发的基本政策。1994年国家“八七计划”明确指出:调整国家扶贫资金投放的地区结构,要求从1994年起,用一至两年把中央用于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辽宁6个沿海经济比较发达省的扶贫信贷资金调整出来,集中用于中西部贫困状况严重的省区;中央新增的财政扶贫资金只在中西部省区分配。同时,中国政府始终从全局着眼,制定优惠政策,积极推动东部省市与西部省份在政府、民间、企业等层次上的大跨度横向联合和扶贫协作,以便通过东部地区较发达的经济优势带动西部地区的扶贫开发。

2、集中力量扶持国家贫困县。中国政府1986年和1994年先后两次确定了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这些贫困县都覆盖了当时全国贫困人口的70%以上。中国政府力图通过对这些贫困县的集中扶持,带动全国农村贫困问题的解决,为此,中国的扶贫开发政策很大程度上是针对这些贫困县而制定的。特别是在扶贫资金方面,明确规定:中央的各项扶贫资金全部用于这些贫困县。1996年中央政府又进一步对各省区市提出了配套资金比例最低要求(30-50%),为了保证重点地方配套的扶贫资金也要求用在国家重点贫困县。

这项政策的实施,一方面国定贫困县的扶持力度明显加大,解决群众温饱问题的进程相对快于其他贫困地区。据统计,经过这些年的重点扶持,592年国定贫困县的贫困人口,已经由1992年的5858万减少到1999年底的1800万,成立这一时期中国贫困人口减少幅度最大的区域,为实现“八七计划”确立的奋斗目标创造了重要条件。另一方面由于地方政府财政困难,扶贫投入不足,非国家重点扶持县解决温饱问题进展缓慢,也出现了全国扶贫开发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三)强化扶贫资金管理

中国政府专项的扶贫资金分为三类: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扶贫资金和信贷扶贫资金。1997年,国务院为了加强对各类不同性质扶贫资金的扶持对象、条件、标准以及使用程序、权力和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特别强调各项扶贫资金要根据扶贫攻坚的总体目标和要求,配套使用,形成合力,发挥整体效益。各项扶贫资金的投入重点是:财政扶贫资金主要用于修田造地、解决人畜饮水困难和科技培训、推广农业实用技术。以工代赈资金主要用于建设基本农田、兴修小型水利和修建乡村道路。扶贫贷款主要用于有助于增加贫困户当年收入的种养业项目。同时,要求各级扶贫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检查、监督。审计部门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如期实现基本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目标发挥了关键作用。

——以工代赈计划

以工代赈计划是一项旨在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的扶贫计划。该计划于1984年开始实施

1995年以前,以工代赈计划的执行方式是,贫困地区的群众利用农闲季节投入劳动修建道路和水利工程,中央政府以库存积压较多的粮食、棉花、布匹、日用工业品等实物对劳动者进行补贴。从1996年开始,以工代赈列入中央财政预算,直接向劳动者支付货币,不再投入实物。

以工代赈计划将修建公路、水利工程、人畜饮水工程和基本农田建设作为重点,改善了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环境,为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创造了条件,同时,为农闲季节的农提供了短期的就业机会,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水平,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

截止1999年底,中央政府以工代赈计划累计投入349亿元(1995年前的实物折合资金169亿元)。1984年至1997年14年间,共修建县乡村道路20.72万公里,解决贫困人口饮水4330万人,解决牲畜饮水2310万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6031万亩,实施坡改梯8334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146万亩,建设小水电27.49万千瓦,开发经济林果1580万亩,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四)以省为主的扶贫工作负责制

中国扶贫开发实行分级负责的扶贫工作体制。1994年《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决定,扶贫开发实行分级负责、以省为主的首长扶贫工作责任制。要求:各省区市特别是贫困面较大的省、区,要把扶贫开发列入重要日程,根据“八七”计划制定本省区市的具体实施计划。省区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及时协调解决重要问题。为进一步强化这一制度,1996年中国政府出台的《关于尽快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决定》进一步要求,中央的各项扶贫资金要在年初一次下达到各省区市,实行扶贫资金、权力、任务、责任“四个到省(区、市)”。所有到省的扶贫资金一律由省政府统一安排使用,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规划和实施项目。在此基础上强调,解决群众的温饱问题,是贫困地区一切工作的中心。贫困地区的各级地方政府,特别是贫困县的政府,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亲自抓扶贫开发,抓解决温饱问题,并要求各地层层分解目标,层层落实责任,限期完成任务。

(五)发挥部门优势,共同支持贫困地区开发建设

在这些年的扶贫开发中,中央国家机关根据中央政府的统一要求,有关部门从尽快解决群众温饱问题的大局和贫困地区的实行情况出发,制定了一系列支援贫困地区扶贫开发的具体政策。1987年,为依靠科教进步振奋兴大别山经济,国家科委(后更名国家科技部)出台了《关于鼓励科技人员参加大别山重点贫困县经济开发的试行办法》,制定了包括技术职称评定、工资福利、子女就业在内的优惠政策,支持鼓励科技人员到大别山区开展科技服务。1994年“八七计划”要求,计划、贸易、农林水、科教、工交、劳动、民政、民委、文化卫生、计划生育等政府部门要分别制定本部门、本系统的具体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资金、物资、技术上向贫困地区倾斜,积极为贫困地区的开发建设作出贡献。此后,中国农业银行明确规定,对贫困农户的小额贷款适当放宽抵押、担保条件,实行信用放贷。铁道部提出:对贫困地区的煤炭、粮食、农用物资和农副产品的运输实行倾斜政策,对捐赠给灾区和贫困地区的救灾物资,积极搞好运输工作。其他部门也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贫困地区发展和贫困群众解决温饱的优惠政策。这些政策即是中国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中国扶贫开发的重要特点。

(六)鼓励贫困地区、贫困农户发展的优惠政策

中国扶贫开发的优惠政策包括帮助贫困户解决温饱和支持贫困地区经济开发两个层次:

——帮助贫困农户发展的优惠政策有:对所有尚未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户,免除粮食定购任务;根据扶贫开发的特点和需要,适当延长扶贫贷款的使用期限,放宽抵押和担保条件;对所有的尚未解决温饱的贫困户,按照农业税条例有的关规定,减免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

——支持贫困地区开发的优惠政策有:逐步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的力度,各有关省、自治区要尽快建立和完善二级转移支付制度,为贫困地区提供更大的财务和支持。对贫困县新办企业和发达地区到贫困地区兴办的企业,在三年内免征所得税;根据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适当提高库区建设基金和库区维护基金标准,专项用于解决水库移民的温饱问题。

国家发改委安排部署2012年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扶贫开发工作

2012-01-06 12:32

近日,2012年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扶贫开发工作座谈会在广西南宁召开。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司范恒山司长、王新怀巡视员等司领导及扶贫处有关负责同志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一年来的发展改革系统扶贫开发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形势,研究部署了2012年扶贫开发以工代赈工作任务。

会上,王新怀巡视员做了工作报告,回顾了2011年扶贫开发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对2012年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和安排,提出了具体要求。

范恒山司长做了总结讲话,分析了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面临的基本形势,提出了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任务:科学编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不断完善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的政策体系;持续加大扶贫开发资金投入力度;全力做好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切实加强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同时要求,各级发展改革系统要认真履行工作使命,准确把握工作方向,不断完善工作方式,不断创新与时俱进,加强协作加强联动,努力推动发展改革系统扶贫开发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2年扶贫办工作计划

2012年我办的工作思路我们必将全面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以整体推进为载体,创新扶贫开发方式,力求实现三个突破,即促进农产品专业化发展,在改变贫困村基础条件上实现新的突破;强化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实现产业化转移;进一步提升农民自身素质,在培养创业型农民上实现新的突破。

一、2012年工作安排明确扶贫目标,着力抓好8个重点村的整体推进工作。坚持“一个中心&2012年扶贫办工作计划

2012年我办的工作思路我们必将全面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以整体推进为载体,创新扶贫开发方式,力求实现三个突破,即促进农产品专业化发展,在改变贫困村基础条件上实现新的突破;强化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实现产业化转移;进一步提升农民自身素质,在培养创业型农民上实现新的突破。

一、2012年工作安排

明确扶贫目标,着力抓好8个重点村的整体推进工作。坚持“一个中心”即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中心,推进扶贫开发方式创新,把握“一个重点”即以扶贫开发整村推进为重点,确保扶贫开发工作整体推进实现实施“一大战略”,就是着眼新的形式和贫困村的实际,大力实施贫困户增收战略。做好“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思路,扶助一批龙头企业,培训一批创业型农民。

(一)进一步加强重点村的建设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着力推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贫困人口素质的社会事业建设、增加农民收入的产业建设、改变村容村貌的文明建设、规范有序的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以班子建设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等六大建设,重点抓好重点村项目实施,确保通过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二)抓好扶贫项目的实施工作

加强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同时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专户运行。年底前全面完成项目,确保8个重点村生产生活条件有所改善,农民收入有所提高。

(三)认真做好扶贫贴息贷款工作

充分发挥扶贫职能作用,为崇仁经济发展服务,为符合扶贫贴息贷款的企业争取扶贫贷款。

(四)创新方式,“雨露计划”走近乡村,走进农民。做好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创新方式,实施好“雨露计划”。会同就业局举办了“雨露计划”,走近乡村,走进农民。贫困群众劳动力转移培训班在**、**两个贫困乡(镇)利用寒、暑假中学闲置教室,聘请专业老师和技师授课,动员村民及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培训。把培训班办到群众家门口,实行“免费培训,确保就业”。积极拓宽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渠道,正确引导农村劳动力的有序转移,并稳定转移就业。

(五)扎实做好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要求,注意发现、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将再举办一期有针对性的实用技术培训,以提高贫困群众劳动技能,促进增收。

(六)切实抓好产业化扶贫

继续在8个重点村搞好产业化扶贫,因地制宜实施好“一村一品”。在**镇推广树莓栽培;在**乡两个重点村培育更多麻鸡散养大户;在相山镇陈坊村搞好木竹加工产业。充分发挥优势农业产业,使其真正成为重点村群众增收的重要来源。

(七)抓好扶贫办自身建设

认真组织扶贫办干部进一步学习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提高为贫困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廉洁自律教育,树立爱岗敬业、清正廉明、奋发向上的良好风气。进一步改善工作条件、提高办事效率。在工作中做到公开、公正、透明。以自身的实际工作,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二、具体措施

(一)、瞄准目标,搞好重点村的整村推进工作

认真做好了8个重点村2012年扶贫项目的申报、实施工作。从切实改善重点村的生产、生活环境,确保贫困人口真正受益的角度,科学合理的从整村推进扶贫规划中挑选确定了实施兴建学校、修水泥路、卫生设施建设、种植业11个扶贫开发项目。

(二)、创新方式,实施好“雨露计划”

“雨露计划”,走近乡村,走进农民。贫困群众劳动力转移培训班在**、**两个贫困乡(镇)利用寒、暑假中学闲置教室,聘请专业老师和技师授课,把培训班办到群众家门口,实行“免费培训,确保就业”。积极拓宽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渠道,正确引导农村劳动力的有序转移,并稳定转移就业。

(三)、做好直属机关定点扶贫工作

整合社会扶贫资源,树立“大扶贫”观念,是新阶段社会扶贫工作的重点,也是扶贫开发工作中深具潜力的重要方面。一是争取扶贫类组织,使其在充分了解具体情况的基础上,发挥其大的扶贫平台,解决部分重点贫困村的最基本的生产生活问题。二是按照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定点扶贫的文件精神,大力开展扶贫结对力度,为需帮助的贫困农民牵线搭桥。三是落实党政部门和企业定点包扶重点村工作。在县直单位机关开展以“党旗引领致富路,携手共建新农村”为主题的定点包扶贫困村工作,确保全县“十一五”8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每个村都有一个县直机关单位或企业定点帮扶,挂点单位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想方设法为重点村建设献计献策,把定点帮扶重点村工作落到实处。四是继续开展党员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和县委组织部联合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1+1”结对帮扶贫困户的活动。动员广大村民自觉参与扶贫开发,8个重点村的整村推进建设。

(四)、做好非公有制经济参与扶贫的工作

扶贫需要企业的参与,我们对扶贫企业进行贴息扶持,企业尽最大努力安排贫困村劳力就业,企业也严格兑现扶贫承诺。扶贫承诺实行公开、公示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2012年获扶贫贷款贴息的企业有三家,贴息额度11万元,其中的30%将分别用于孙坊月塘村,航埠镇航埠村的扶贫事业。

(五)、积极引导扶持村民发展生产,帮助村民脱贫致富

我县八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开发村,他们各具特色,我们也在实践中取得了宝贵的经验。如**村引进上海客商投资种植树莓、引导村民种植黄杞子;**村支部书记合股兴办粮食加工厂、机制砖厂,解决贫困劳力100人就业;**、**两村还发展板栗、茶树等种植业。此外,我们将大力扶持村民养殖麻鸡,运用各种条件和技术,使村民加快脱贫致富的步伐。

三、取得的新成效

2012年我办被市扶贫办评为全市扶贫工作先进单位。

(一)、扶贫开发重点村整村推进扶贫效果明显。兴建教学大楼一栋,修水泥路9.5公里。

(二)、通过扶贫贷款,繁荣了**经济,增加了**税收入,促进企业长足发展,使企业做大做强;同时发挥企业扶贫带动作用,解决贫困群众就业,增加了贫困群众的收入。

(三)、通过技能培训,提高了贫困户的自身素质,解决了部分贫困群众就业,增加了收入。

(四)、通过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工作,从资金、信息、财力、物力、人力等多方面解决了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等问题。

四、存在问题

(一)、扶贫攻坚难度大

目前,贫困农户增收渠道狭窄。由于自然条件差,很难形成主导产业,多以种植业为主,经济结构单一。在当前农产品供大于求的形势下,增加贫困农户收入的难度越来越大。大多重点乡村自然条件恶劣,信息闭塞,群众观念落后,科技素质低等综合贫困因素交错制约,又因今年情况特殊灾返贫现象严重,农村低保体系不健全,覆盖面小,部分特殊困难群体缺乏必要的救济保障,解决温饱问题和巩固扶贫成果难度大。

(二)、基础条件差

虽然今年做了很多农村基础设施的工作,但是大部分贫困乡村灌溉设施遭自然破坏严重,配套服务跟不上,有效灌溉面积少;乡村道路差,附属设施不到位,晴通雨阻现象比较严重;贫困乡村饮水难、上学难、耕作难、就医难和居住条件差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基础设施滞后仍然是制约乡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

(三)、部分农村人口因灾返贫

贫困乡村自然条件差,易涝易旱,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低。每年都存在因灾、因病返贫致贫现象。

(四)、龙头企业弱小

全县产业化龙头企业少、规模小,产业链条短,对优势产业和产品开发不足,加工转化率低,“公司+基地+农户”的运作机制还不健全,辐射和带动产业发展、农民增收能力不强。

(五)、资金投入少

按照“十一五”五年规划,我县8个重点村年均扶贫资金仅10万元,要实现贫困村脱贫目标,靠现在投入的扶贫资金是远远不够。由于资金投入不足,群众自筹能力有限,影响了扶持项目的进度和质量,加之县财政困难,配套资金不足,全县贫困乡村基础设施进程缓慢。

(六)、各村项目实施不平衡

有的村项目完成得好,面貌变化大,有的村项目实施得较不理想,效益不是很好,有的项目进度快,有的项目现在还在进行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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