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知识手册_中国人民银行基本知识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中国人民银行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知识手册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中国人民银行基本知识”。

中国人民银行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知识手册

一、中国人民银行支付清算系统建设的重大进展

近年来,为适应我国经济金融改革发展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加快了支付清算系统建设步伐。在中国人民银行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人民银行总行、各分支行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团结协作、密切配合,我国支付清算系统建设取得重大进展。2005年6月,完成大额支付系统在全国的推广应用,实现了跨行资金清算的零在途;同步开发建设的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将于2006年6月底前完成在全国的推广应用。依托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中国人民银行不断创新业务功能,改善支付清算服务。2004年2月25日和11月3日,香港和澳门人民币清算行分别接入大额支付系统,办理个人人民币汇款及存款、兑换和银行卡业务的资金清算,为香港和澳门人民币回流及旅游消费提供了便利; 2004年10月18日,城市商业银行汇票处理系统接入大额支付系统,依托大额支付系统办理其银行汇票资金移存和兑付的资金清算,解决了城市商业银行银行汇票结算及通汇难问题; 2004年11月8日,中国银联信息处理系统接入大额支付系统,实现了银联卡跨行业务的即时转帐清算,提高了银行卡资金清算的效率和控制资金清算风险的能力; 2004年11月8日,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接入大额支付系统,我国的债券交易及其资金清算采用了国际证券业的标准结算模式-“付款交割(DVP)”方式,并为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业务提供即时清算。

支付清算系统的建设和发展,标志着以现代化支付系统为核心,商业银行行内系统为基础,票据交换系统和卡基支付系统并存的支付清算体系初步形成,我国金融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银行业整体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为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中国人民银行将进一步加快支付清算系统建设,完善金融基础设施。一是在2006年6月底前,完成小额支付系统在全国范围的推广应用,并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小额支付系统提供的支付清算平台办理业务,不断改善金融服务。二是建设以影像技术为支撑的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通过实行支票截留,改革支票清算模式,实现支票全国通用。2006年底前建成京(津、冀)、沪、粤支票互通试点,2007年6月底前完成系统在全国的推广应用。三是开发建设支付管理信息系统及业务监控系统,采集、分析支付系统蕴藏的大量数据信息,为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提供服务。四是加快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建设,实现会计核算业务处理和数据管理的全国集中,提高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的质量和效率,改进对商业银行的服务水平。五是加快支付清算系统灾备系统建设,提高系统应对危机事件的处置能力,保障支付系统的安全、高效、稳定运行。

为提高支付系统的清算效率,便于银行机构的流动性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06年5月8日起启用大额支付系统自动质押融资机制。

二、什么是自动质押融资?

自动质押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支付系统清算账户日间头寸不足时,通过自动质押融资系统向人民银行质押债券融入资金弥补头寸,待资金归还后将质押债券自动解押的行为。自动质押融资是各国中央银行向支付清算系统提供融资便利普遍采用的一种机制,是提高支付清算效率、防范流动性风险的重要措施。

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系统是指以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以下简称“支付系统”)、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以下简称“会计系统”)、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以下简称“债券系统”)为依托,实现债券自动质押、融资、还款、解押的应用系统。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自动质押融资的业务管理。为便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操作和管理,自动质押融资系统提供自动触发和人工触发两种处理模式。其中,自动触发模式是指清算账户缺款时由系统自动发起融资指令,启动质押融资机制。人工触发模式是指商业银行清算账户不足支付时,通过债券系统客户端人工发起融资指令,启动质押融资机制。

三、为什么要启用自动质押融资机制?

流动性管理是影响支付系统清算效率的重要因素。流动性过低,清算账户余额不足支付,将会影响支付业务的及时处理和社会资金的周转;流动性过高,清算账户保留大量余额,将会增加参与者的资金运用成本,影响商业银行的获利水平及社会资金的运用。因此,在支付系统建设过程中,世界各国都强调中央银行在支付清算系统中的责任和义务,注重为系统参与者提供日间融资便利,一般采用质押融资或日间透支两种机制,其中质押融资因有资产担保,为各国中央银行所普遍采用。

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作为中国支付清算体系的核心,是社会资金汇划的主动脉。随着系统处理业务的不断增加,其在经济金融中的地位日益突出,而系统参与者的流动性水平也愈来愈成为影响支付清算效率的重要因素。目前,由于支付系统采取了严格的流动性风险控制机制,对清算账户不足支付的业务,采取日间排队或日终退回处理。一方面,系统参与者日间流动性不足时,通常采用从上级行调拨资金、同业拆借或向人民银行申请临时贷款等方式解决,融资效率相对较低,对支付系统清算效率造成一定的影响;另一方面,为避免流动性不足,银行业金融机构需要在中央银行存放大量的超额准备金,相应增加其资金运用的成本,同时也减少了社会可用资金量,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率。这就要求中央银行完善支付系统流动性管理机制,为系统参与者提供日间融资便利。

近年来,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所有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大部分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已具有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资格。截至2006年2月,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共持有债券5.7万亿元,为启动自动质押融资机制提供了必要条件。目前,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各项业务、技术和环境准备工作业已就绪。

因此,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启用自动质押融资机制。这将大大增强支付系统的流动性,有利于提高支付系统的清算效率,防范流动性风险;扩大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时支付能力,方便客户证券交易,促进资本市场发展。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必保留大量的超额储备,可以方便其灵活运用资金,有利于降低资金运营成本。自动质押融资机制的启用,超额准备金的降低,还可以增加社会可用资金,有利于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提高货币政策实施的效果。

四、办理自动质押融资的机构应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的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为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其分支机构办理自动质押融资须由法人授权,并经人民银行同意;

(二)为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的直接参与者;

(三)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账户的甲类或乙类结算成员;

(四)最近三年在银行间市场无不良记录。

目前,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共有开立清算账户的直接参与者831家,其中691家有条件申请办理自动质押融资业务,占开户直接参与者的83%。

五、农村信用社如何办理自动质押融资业务?

目前,全国共有695家农村信用社法人机构为中央国债公司的结算成员,截至2006年3月,共持有债券1551亿元。由于农村信用社法人机构一般通过其省级管理机构集中接入支付系统,是支付系统的间接参与者,无法直接办理自动质押融资业务。

针对农村信用社的不同情况,为便于其办理自动质押融资业务,防范流动性风险,可分别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的农村信用社法人机构,鼓励其申请办理自动质押融资业务;二是对于作为支付系统直接参与者但不具有自营债券资格的农村信用社法人机构,鼓励其积极创造条件成为中央国债公司甲类或乙类结算成员,并申请办理自动质押融资业务;三是对于作为支付系统间接参与者且具有自营债券资格的农村信用社法人机构,若其直接参与者不具备办理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的条件,可以由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协调其与直接参与者签订协议,约定直接参与者在缺款时可以使用间接参与者的债券进行质押融资。

六、可用于自动质押融资债券的种类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可用于自动质押融资的债券为已由政府、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等部门和单位发行,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托管的政府债券、中央银行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经人民银行认可,可用于质押的其他有价证券。

为防范市场风险,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各类债券的信用度和市场价值等因素确定其债券质押率,即通过自动质押融资融入的资金与质押债券面额的比率,原则上各类债券的质押率最高不超过90%。

七、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的处理流程

自动质押融资业务依托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ABS)和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CBGS),实现债券自动质押、融资、还款和解押。

例1: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具备办理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的条件,采用自动发起模式进行质押融资。其处理流

程图示如下:

1、工行北京分行清算账户不足支付时,NPC自动发送融资需要指令至CBGS;

2、CBGS检查工行北京分行的融资资格及债券余额,检查通过后对其债券进行质押,并发送融资支付指令至NPC;

3、NPC进行融资转账并通知工行北京市分行和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ABS系统。

例2:工行北京分行采用人工发起模式进行质押融资。其处理流程图示如下:

1、工行北京分行清算账户不足支付时,通过CBGS发起融资申请指令至NPC;

2、NPC检查工行北京分行清算账户缺款后自动发送融资需要指令CBGS;

3、CBGS检查工行北京分行的债券余额,检查通过后对其债券进行质押,并发送融资支付指令至NPC;

4、NPC进行融资转账并通知工行北京市分行和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ABS系统。

例3:工行北京分行进行还款解押。其处理流程图示如下:

1、CBGS在央行规定的扣款时点计算工行北京分行融资本息后,发送还款指令至NPC;

2、NPC对工行北京分行清算账户扣款后,发送回执至CBGS,并将扣款转账通知发送工行北京市分行和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ABS系统;

3、CBGS对相应的债券进行解押。

八、如何计算自动质押融资的利息? 目前各国中央银行对支付系统参与者提供的日间融资便利一般不计收利息,但对隔夜还款的要计收惩罚性利息。我国在开办自动质押融资业务初期,为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改进流动性管理,鼓励通过自身努力解决流动性资金,人民银行将对自动质押融资业务计收利息,未来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和管理需要可对计息标准适当调整。

自动质押融资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目前日间融资利率为2.97%。自动质押融资实际使用资金时间以小时为单位,不足1小时按照1小时计算。由于自动质押融资旨在解决金融机构清算账户的日间流动性不足,为约束金融机构在日间及时归还资金,减少隔日还款对央行货币政策的影响,对隔日还款的金融机构加收惩罚性利息,确定隔夜融资利率为10.44%。

自动质押融资利息按照金融机构实际使用资金金额和时间,并分别按照相应的融资利率计算。其计算公式为:自动质押融资利息 =(融资金额×融资时间×融资利率)/(360×24)。

九、如何申请办理自动质押融资业务?

全国性银行机构法人办理自动质押融资业务向人民银行总行提出申请;地方性银行机构法人办理自动质押融资业务应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银行分行或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提出申请;非法人机构办理自动质押融资业务应由其法人授权,并由法人统一向人民银行提出申请。

银行机构向人民银行申请办理自动质押融资业务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一是办理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申请书;二是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支付系统直接参与者的批复、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确认书(均为复印件),成员行为分支机构的,需要提交法人授权办理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的证明;三是上年末法人机构的会计报表;四是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申请表。

人民银行对法人机构报送的自动质押融资申请材料审查同意后,将《主协议》一式两份寄送申请单位;申请单位签署后将《主协议》一式两份寄回人民银行;人民银行签署后将《主协议》寄送申请单位。申请单位开办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的具体时间,由人民银行授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公告。

十、自动质押融资的限额如何确定?

为合理控制自动质押融资的总体规模,协调货币政策操作,人民银行对各支付系统参与者设置自动质押融资限额,即参与者在单日任何时点的自动质押融资最高余额。自动质押融资限额可以依据法人机构实收资本金、信用状况或流动性管理情况进行设定或调整。

在自动质押融资机制启用初期,暂定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自动质押融资最高额度不超过其实收资本金的2%;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的自动质押融资最高额度不超过其实收资本金的5%。在此比例范围内,人民银行根据成员行的资信情况,按照不同的比例档次核定自动质押融资最高限额。另外,人民银行还可根据金融宏观调控需要,直接设定成员行办理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的额度。随着自动质押融资业务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将进一步研究融资限额管理的改进完善措施。

中国人民银行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文号】公告〔2017〕第18号 【发布日期】2017-12-13 【生效日期】2018-01-2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业务知识手册

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应知应会一、未成年人的定义中国人大常委会于1991年9月4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

仓单质押融资

仓单质押融资 基本概念仓单质押融资 warehouse receipt financing是指申请人将其拥有完全所有权的货物存放在银行指定仓储公司(以下简称仓储方),并以仓储方出具的仓单在银行进......

股权质押融资

一定要着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资质股权质押融资股权质押的前提是注册资本金到位,所质押的股权未做任何第三方质押。申请出质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股权。一.出质人......

股权质押融资

股权质押融资股权质押属于一种权利质押,是指出质人与质权人协议约定,出质人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作为质押物,当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照约定就股份折价受偿,或将该股......

《中国人民银行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知识手册.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中国人民银行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知识手册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中国人民银行基本知识 中国人民银行 融资 业务知识 中国人民银行基本知识 中国人民银行 融资 业务知识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