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医学院辅导员年终考核评分细则_优秀辅导员评分细则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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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医学院辅导员年终考核评分细则

一、德(10分)

(一)政治素质(5分)

1、符合考核标准得5分。

2、不符合考核标准的视具体情况扣1-5分。

3、本年度受过党纪处分者此项为零分。

4、在党组织以外场合有和中央、省委及校党委不一致的言行,影响恶劣的,一经查实,年度考核不合格。

(二)道德素质(5分)

1、符合考核标准的得5分。

2、出勤不出力,工作得过且过、斤斤计较,缺乏基本的职业道德,视具体情况扣1-5分。

3、本年度受过政纪处分的此项为零分。

4、有违反师德伦理、贪污或索贿行为者,一经查实,年度考核不合格。

二、能(30分)

(一)业务能力(10分)

1、符合考核标准得10分。

2、参加辅导员年度考核理论部分不及格者扣5分,技能部分不及格者扣5分。

3、沟通、协调能力差,跟学生关系紧张,班级管理涣散,没有凝聚力,视具体情况扣3-5分。

4、从2017年起,所有辅导员必须在一年内考取教师证书、两年内考取3级心理咨询师证书以及职业指导师证书,2017年起无教师证者每年扣5分,2018年起后两证不全者每年扣10分。

5、不善于做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思政工作没思路,视具体情况扣3-5分。

6、此项扣分最高为10分,超过部分忽略不计。

(二)执行能力(10分)

1、符合考核标准的得10分。

2、对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拖拉扯皮,不按时完成或拒不执行的扣10分。

3、不能按规定的时间上报学生教育管理的各类材料、工作计划与总结的,视具体情况扣5—10分。

4、不服从上级临时工作安排的,扣5分。

5、此项扣分最高为10分,超过部分忽略不计。

(三)科研能力(10分)

1、符合考核标准的得10分。

2、没有撰写年度学生工作研究报告的扣10分。

3、两年内没有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过跟学生工作相关论文的扣5分。

4、初级专业职称的辅导员当年没有以主持人身份申报学生工作处或其他校级以上的扣5分;中级专业职称的辅导员当年没有以主持人身份申报校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的扣5分;高级专业职称的辅导员当年没有以主持人身份申报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的扣5分(注:已有立项课题的两年内免申报)。

5、此项扣分最高为10分,超过部分忽略不计。

三、勤(15分)

1、符合考核标准的得15分。

2、上班不准时,经常迟到、早退甚至不上班,视具体情况扣2—6分。

3、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学术讲座、政治学习、工作例会时,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的,每次扣1分,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5分。

4、参加每周一升国旗活动时,迟到早退超过5分钟的,每次扣1分,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5分。

5、因私事离开海口没有请假的扣5分。

6、非上班时间发生各种突发事件要求紧急集合,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位置的,视具体情况扣1—5分。

7、此项扣分最高为15分,超过部分忽略不计。

四、绩(45分)

(一)学生工作(20分)

1、符合考核标准的得20分。

2、对所带班级的基本情况模糊不清,没有明确的工作目标,或对班级的突出矛盾、隐患不了解,造成一定后果的,视具体情况扣3-5分。

3、不按要求撰写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的扣10分。

4、不按要求书写工作日志、或书写不认真的扣5—10分。

5、所带班级党支部(如果有)、班委会、团支部不能发挥核心作用,学生满意度低于60%的,扣5分(此项以问卷调查结果为准)。

6、不按规定选拨班、团干部及入党积极分子,或没有对班、团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培养,导致党员、班团干部不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学生满意度低于60%的,扣5分(此项以问卷调查结果为准)。

7、不按要求跟学生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的扣10分(谈心活动以学生问卷调查结果及谈话记录本为准)。

8、不建立学业困难、经济困难、有心理问题、有违纪行为等学生档案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的扣5分。

9、对学生求助反应迟钝或无动于衷遭学生投诉的,一经查实,每次扣5分。

10、对学生进行的诚信教育、安全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爱校教育、校纪校规教育、心理团体辅导、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精准推荐就业等都要有记录,记录不全或没有记录的视具体情况扣2—5分。

11、每学期都要给家长发家庭报告书,不按要求发家庭报告书的视具体情况扣2—5分。

12、毕业班辅导员不按规定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精准推荐就业等工作,扣5分;不按规定做好毕业生离校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遭学生投诉,一经查实扣10分;不按规定统计、上报毕业生就业信息的扣10分;毕业生初始就业率或年终就业率低于当年学校规定的标准的扣5分。

13、不按要求收集、整理、保存好学生教育管理的各类影像资料以及纸质、电子资料或收集、整理和保存相关资料不完善的,视具体情况扣2—5分

14、此项扣分最高为20分,超过部分忽略不计。

(二)学风建设(10分)

1、符合考核标准的得10分。

2、班级学风差,单科考试挂科率超过50%,本科班辅导员每科扣2分,专科班辅导员每科扣1分。

3、辅导员每学期至少到所带的每个班级听课2次,并做好听课记录,不按要求做好此项工作的,视具体情况扣2—5分。

4、辅导员要采取措施严抓上课考勤,所带班级学生上课缺课的,一经查获,每缺1个扣0.05分。

5、不按要求做考风、考纪教育,致使学生考试作弊或违纪被抓的,每例作弊扣10分,每例违纪扣5分;已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考试时辅导员也到考场巡视仍出现作弊或违纪者,每例作弊扣2分,每例违纪扣1分。

6、此项扣分最高为10分,超过部分忽略不计。

(三)日常事务管理(15分)

1、符合考核标准的得15分。

2、军训期间完全带新生的辅导员跟班训练的时间少于总训练时间的80%,部分带新生的辅导员跟班训练的时间少于总训练时间的60%者扣10分。

3、每月召开不少于一次的班会,班会时间、地点、内容、方式都要有记录,不按要求完成的,每缺一次扣5分。

4、每周一的升旗仪式所带班级学生每迟到1名扣0.5分,缺勤1名扣1分。

5、各项评奖评优要有统一标准,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学生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如因处理不及时或不处理遭学生投诉的,一经查实,每投诉1起扣5分。

6、不严格按相关资助文件开展各项资助工作,导致学生向上级投诉的,一经查实,每起扣5分。

7、每周两次深入学生宿舍检查的情况要有记录,不按要求完成的每缺一次扣1分;所带班级的宿舍因安全、卫生等问题被曝光的,每曝光1间扣0.1分;如所带班级的宿舍综合评分低于80分且累计3次位列全校后5名,扣10分。

8、每学年都要对学生做学年鉴定表,不按要求完成的扣5分。

9、不对学生进行初步心理问题排查和疏导,又不及时将解决不了的问题上报,导致产生不良后果的,视具体情况扣2-6分。

10、不了解网络舆情信息,不及时上报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群体性问题,导致不良后果的,扣3分;导致严重后果的,扣6分。

11、学生非正常原因晚归被查获,每个扣0.05分。

12、在发生涉及学生的突发事件时如不及时处理和上报,导致产生严重后果的,扣10分;学生失踪超过72小时不上报,每个扣3分,失踪超过5天不上报,每个扣8分,超过一周不上报,每个扣15分。

13、此项扣分最高为15分,超过部分忽略不计。

五、加、减分项

(一)加分项

1、所带班级获免监考班级每班加2分。

2、所带班级的宿舍综合评分累计3次位列全校前5名的每班加2分。

3、所带班级获校(市)级、省级、大区级、国家级集体荣誉的,分别加2、4、6、8分,同一奖项以获得的最高荣誉为准。

4、参加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思政教学比赛获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5、4分;获大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9、8、7分;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2、11、10分,同一奖项以获得的最高荣誉为准。

5、其他各种比赛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大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7、6、5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9、8分,同一奖项以获得的最高荣誉为准。

6、获校级、省级、国家级“优秀辅导员”称号的分别加3、5、10分;获全国“优秀辅导员”入围奖的加7分,同一奖项以获得的最高荣誉为准。

7、获其他校级(市级)、省级、大区级、国家级个人荣誉的分别加2、4、6、8分,同一奖项以获得的最高荣誉为准。

8、获海南省大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老师称号的加4分。

9、作为第一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种比赛,参赛队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获大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7、6、5分;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9、8分,同一奖项以获得的最高荣誉为准。

10、作为指导老师指导学生申报创新性实验课题,获校级立项的加2分;获省级立项的加4分;获国家级立项的加6分。

11、鼓励辅导员多提合理化建议,凡被采纳的“金点子”(指对工作起到积极推动作用的合理化建议),加2-8分。

12、鼓励辅导员积极创新工作方法,被学校确认为有成效的工作方法,并在全校范围推广的,加2-8分。

13、该年度以主持人身份申报并获得立项1项校级课题的,加2分;该年度以主持人身份申报并获得立项1项省级课题的,加4分;该年度以主持人身份申报并获得立项国家级课题的,加10分;作为第一参与人参加省级课题组的,加1分;作为第一参与人参加国家级课题组的,加3分。

14、毕业班辅导员所带班级就业率超过学校规定目标,每增加5%加2分。

(二)减分项

1、因工作和纪律问题被总支和学工处约谈,第一次约谈扣5分,第二次约谈扣10分,约谈3次年终考核不合格。

2、所有辅导员都必须参加校级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以种种理由拒绝参加的扣5分,消极参加的扣3分。

3、初级专业职称的辅导员连续3年没获学生工作处及以上科研课题立项扣5分;中级、高级专业职称的辅导员连续3年没获校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立项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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