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诗歌鉴赏_诗歌鉴赏复习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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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诗歌鉴赏
周南 关雎
作品解析
《关雎》是《风》之始也,也是《诗经》第一篇。古人把它冠于三百篇之首,说明对它评价很高。《史记·外戚世家》曾经记述说:“《易》基乾坤,《诗》始《关雎》,《书》美厘降„„夫妇之际,人道之大伦也。”又《汉书·匡衡传》记载匡衡疏云:“匹配之际,生民之始,万福之原。婚姻之礼正,然后品物遂而天命全。孔子论《诗》,一般都是以《关雎》为始。„„此纲纪之首,王教之端也。”他们的着眼点是迂腐的,但对诗的本义的概括却基本正确。问题在于它所表现的是什么样的婚姻。这关系到我们对《风》的理解。朱熹《诗集传》“序”说:“凡诗之所谓风者,多出于里巷歌谣之作,所谓男女相与咏歌,各言其情者也。”又郑樵《通志·乐略·正声序论》说:“《诗》在于声,不在于义,犹今都邑有新声,巷陌竞歌之,岂为其辞义之美哉?直为其声新耳。”朱熹是从诗义方面论述的,郑樵则从声调方面进行解释。我们把二者结合起来,可以认为《风》是一种用地方声调歌唱的表达男女爱情的歌谣。尽管朱熹对《关雎》主题的解释并不如此,但从《关雎》的具体表现看,它确是男女言情之作,是写一个男子对女子爱情的追求。其声、情、文、义俱佳,足以为《风》之始,三百篇之冠。孔子说:“《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此后,人们评《关雎》,皆“折中于夫子”(《史记·孔子世家》)。但《关雎》究竟如何呢?
这首诗原是三章:一章四句,二章八句,三章八句。郑玄从文义上将后二章又各分为两章,共五章,每章四句。现在用郑玄的分法。第一章雎鸠和鸣于河之洲上,其兴淑女配偶不乱,是君子的好匹配。这一章的佳处,在于舒缓平正之音,并以音调领起全篇,形成全诗的基调。以“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统摄全诗。第二章的“参差荇菜”承“关关雎鸠”而来,也是以洲上生长之物即景生情。“流”,《毛传》训为“求”,不确。因为下文“寤寐求之”已有“求”字,此处不当再有“求”义。“求”字是全篇的中心,整首诗都在表现男子对女子的追求过程,即从深切的思慕到实现结婚的愿望。第三章抒发求之而不得的忧思。这是一篇的关键,最能体现全诗精神。姚际恒《诗经通论》评云:“前后四章,章四句,辞义悉协。今夹此四句于‘寤寐求之’之下,‘友之’、‘乐之’二章之上,承上递下,通篇精神全在此处。盖必著此四句,方使下‘友’、‘乐’二义快足满意。若无此,则上之云‘求’,下之云‘友’、‘乐’,气势弱而不振矣。此古人文章争扼要法,其调亦迫促,与前后平缓之音别。”姚氏对本章在全诗中的重要性分析最为精当。应当补充者,此章不但以繁弦促管振文气,而且写出了生动逼真的形象,即王士祯《渔洋诗话》所谓“《诗》三百篇真如画工之肖物”。林义光《诗经通解》说:“寐始觉而辗转反侧,则身犹在床。”这种对思念情人的心思的描写,可谓“哀而不伤”者也。第四、五章写求而得之的喜悦。“琴瑟友之”、“钟鼓乐之”,都是既得之后的情景。曰“友”,曰“乐”,用字自有轻重、深浅不同。极写快兴满意而又不涉于侈靡,所谓“乐而不淫”。通篇诗是写一个男子对女子的思念和追求过程,写求之而不得的焦虑和求而得之的喜悦。写作手法
这诗的主要表现手法是兴寄,《毛传》云:“兴也。”什么是“兴”?孔颖达的解释最得要领,他在《毛诗正义》中说:“‘兴’者,起也。取譬引类,起发己心,《诗》文诸举草木鸟兽以见意者,皆‘兴’辞也。”所谓“兴”,即先从别的景物引起所咏之物,以为寄托。这是一种委婉含蓄的表现手法。如此诗以雎鸠之“挚而有别”,兴淑女应配君子;以荇菜流动无方,兴淑女之难求;又以荇菜既得而“采之”、“芼之”,兴淑女既得而“友之”、“乐之”等。这种手法的优点在于寄托深远,能产生文已尽而意有余的效果。
这首诗还采用了一些双声叠韵的连绵字,以增强诗歌音调的和谐美和描写人物的生动性。如“窈窕”是叠韵;“参差”是双声;“辗转”既是双声又是叠韵。用这类词修饰动作,如“辗转反侧”;摹拟形象,如“窈窕淑女”;描写景物,如“参差荇菜”,无不活泼逼真,声情并茂。刘师培《论文杂记》云:“上古之时,„„谣谚之音,多循天籁之自然,其所以能谐音律者,一由句各叶韵,二由语句之间多用叠韵双声之字。”此诗虽非句各叶韵,但对双声叠韵连绵字的运用,却保持了古代诗歌淳朴自然的风格。
用韵方面,这诗采取偶句入韵的方式。这种偶韵式支配着两千多年来我国古典诗歌谐韵的形式。而且全篇3次换韵,又有虚字脚“之”字不入韵,而以虚字的前一字为韵。这种在用韵方面的参差变化,极大地增强了诗歌的节奏感和音乐美。
对《关雎》,我们应当从诗义和音乐两方面去理解。就诗义而言,它是“民俗歌谣”,所写的男女爱情是作为民俗反映出来的。相传古人在仲春之月有会合男女的习俗。《周礼·地官·媒氏》云:“媒氏(即媒官)掌万民之判(配合)。„„中春(二月)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不禁止奔);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关雎》所咏未必就是这段史事的记实,但这段史实却有助于我们了解古代男女相会、互相爱慕并希望成婚的心理状态和风俗习尚。文学作品描写的对象是社会生活,对社会风俗习尚的描写能更真实地再现社会生活,使社会生活融汇于社会风习的画面中,从而就更有真实感。《关雎》就是把古代男女恋情作为社会风俗习尚描写出来的。就乐调而言,全诗重章叠句都是为了合乐而形成的。郑樵《通志·乐略·正声序论》云:“凡律其辞,则谓之诗,声其诗,则谓之歌,作诗未有不歌者也。”郑樵特别强调声律的重要性。凡古代活的有生气的诗歌,往往都可以歌唱,并且重视声调的和谐。《关雎》重章叠句的运用,说明它是可歌的,是活在人们口中的诗歌。当然,《关雎》是把表达诗义和疾徐声调结合起来,以声调传达诗义。郑玄《诗谱序》云:“《虞书》曰:‘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然则诗之道,放于此乎?
”
周南 汉广
作品鉴赏
这是一首恋情诗。抒情主人公是位青年樵夫。他钟情一位美丽的姑娘,却始终难遂心愿。情思缠绕,无以解脱,面对浩渺的江水,他唱出了这首动人的诗歌,倾吐了满怀惆帐的愁绪。
关于此篇的主旨,《毛诗序》所说赞文王“德广所及也”,并不足据,《文选》注引《韩诗序》云:“《汉广》,说(悦)人也。”清陈启源《毛诗稽古编》进而发挥曰:“夫说(悦)之必求之,然唯可见面不可求,月慕说益至。”对诗旨的阐释和诗境的把握,简明而精当。“汉有游女,不可求思”,是体现诗旨的中心诗句;“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重叠三唱,反覆表现了抒情主人公对在水一方的“游女”,瞻望勿及,企慕难求的感伤之情。鲁齐韩三家诗解“游女”为汉水女神,后颇有从者,这给此诗抹上了一层人神恋爱的色彩。不过一部《诗经》,总体落实在现实人生,“十五国风”,皆为歌唱世俗情感的民间歌谣,因此似乎没有必要将此诗与神话传说联系起来。
从外部结构看,《汉广》全篇3章,前一章独立,后二章叠咏,同《诗经》中其他重章叠句的民歌,似无差异。但从艺术意境看,三章层层相联,自有其诗意的内在逻辑。可析而为二。
首先,全诗三章的起兴之句,传神地暗示了作为抒情主人公的青年樵夫,伐木刈薪的劳动过程。方玉润曾写道:“首章先言乔木起兴,为采樵地;次即言刈楚,为题正面;三兼言刈蒌,乃采薪余事”(《诗经原始》)。方氏由此把《汉广》诗旨概括为“江干樵唱”,否定其恋情诗的实质,仍不免迂阔;但见出起兴之句暗示了采樵过程,既有文本依据,也是符合劳动经验的。
其次,从结构形式看,首章似独立于二、三两章;而从情感表现看,前后部分紧密相联,细腻地传达了抒情主人公由希望到失望、由幻想到幻灭,这一曲折复杂的情感历程。有希望有追求,才有失望有失落;但诗篇于此未作明言,对这位青年当年追求思恋的一往深情,让读者得之言外。诗篇从失望和无望写起,首章八句,四曰“不可”,把追求的无望表达得淋漓尽致,不可逆转。一般把首句视为起兴;如果换一种读法,把“汉有游女,不可求思”置于首位,那么,“南有乔木,不可休思”便可视为比喻,连同“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构成一组气势如潮的博喻;瞻望难及的无限怅惘之情,也表现得更为强烈。当年苦恋追求,今日瞻望难及。但心不甘、情难拔,于是由现实境界转入幻想境界。
三、三两章一再地描绘了痴情的幻境:有朝“游女”来嫁我,先把马儿喂喂饱;“游女”有朝来嫁我,喂饱驹儿把车拉。但幻境毕竟是幻境,一旦睁开现实的眼睛,便更深地跌落幻灭的深渊。他依然痴情而执着,但二、三两章对“汉广”、“江永”的复唱,已是幻境破灭后的长歌当哭,比之首唱,真有男儿伤心不忍听之感。总之,诗章前后相对独立,情感线索却历历可辨。
陈启源《毛诗稽古编》把《汉广》的诗境概括为“可见而不可求”。这也就是西方浪漫主义所谓的“企慕情境”,即表现所渴望所追求的对象在远方、在对岸,可以眼望心至却不可以手触身接,是永远可以向往但永远不能到达的境界。《秦风·蒹葭》也是刻划“企慕情境”的佳作,与《汉广》比较,则显得一空灵象征,一具体写实。《蒹葭》全篇没有具体的事件、场景,连主人是男是女都难以确指,诗人着意渲染一种追求向往而渺茫难即的意绪。《汉广》则相对要具体写实得多,有具体的人物形象:樵夫与游女;有细徽的情感历程:希望、失望到幻想、幻灭;就连“之子于归”的主观幻境和“汉广江永”的自然景物的描写都是具体的。王士禛认为,《汉广》是中国山水文学的发轫。《诗经》中仅有的几篇“刻画山水”的诗章之一(《带经堂诗话》),不为无见。当然,空灵象征能提供广阔的想像空间,而具体写实却不易作审美的超越。钱锺书《管锥编》论“企慕情境”这一原型意境,在《诗经》中以《秦风·蒹葭》为主,而以《周南·汉广》为辅,其原因或许就在于此
召南 江有汜
作品鉴赏
这是一首弃妇诗。从诗中写到的“江”、“沱”看来,产地是在召(在岐山,周初召公的采邑)的南部、古粱州境内长江上游的沱江一带。女主可能是一位商人妇。那商人离开江沱返回家乡时将她遗弃了。她满怀哀怨,唱出了这首悲歌,诗中的“之子”,是古代妻妾对丈夫的一种称呼,与《诗经·卫风·有狐》的“之子无裳”的“之子”一样。
三章诗的开头都是写景。“汜”、“渚”、“沱”,上面的译文都从支流这一意义上翻译,而在弃妇心目中,这一条条不同的支流都是看得见的具体存在。她住在“汜”、“渚”、“沱”一带,她丈夫当年从水路而来,最后又从这些支流中的一条乘坐小船悄然离去。从表现手法说,各章的首句都是直陈其事,用的是赋体;从江水有支流,引出“之子归”的事实,则在赋体之中又兼有比兴的意味。
诗中的丈夫是一位薄情郎。在三章诗中,那弃妇分别用“不我以”、“不我与”、“不我过”来诉说丈夫对她的薄情。“不我以”,是不一道回去;“不我与”,是行前不和“我”在一起;“不我过“,是有意回避,干脆不露面。丈夫在感情上是如此吝啬,做的是那样地恩尽义绝,无需再添加笔墨,其薄情薄意已如画出。
诗中的弃妇是一位自信心很强的女人。她相信自己在丈夫感情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因而预言丈夫今日的背弃行为,日后必将在感情上受到自我惩罚,这就是各章结句所说的“其后也悔”、“其后也处”、“其啸也歌”。值得注意的是,丈夫将受到的感情上的自我惩罚与他背弃自己妻子的行为之间的对应关系:“不我以”引出“悔”,“不我与”带来“处”,“不我过”导致“啸歌”。其愈是绝情,其后果也就愈加严重。当然,这只是弃妇一厢情愿的假想之辞。事实上,那男子很可能事过境迁,在感情上并不引起任何震动。对于理解这首诗来说,重要的不在于弃妇自信的论断日后是否会成为事实,而是隐藏在这一论断背后的弃妇思想感情的复杂性。弃妇设想故夫日后会后悔今日的背弃行为,其中就隐含了弃妇对于夫妇关系重归于好的企盼;预言故夫今日的轻率必将招致日后的痛苦,这又泄露出弃妇恨过于爱的报复性的心态。这是她的软弱,也是她的坚强。由此决定了这首诗风格上的特点,既一唱三叹,极尽缠绵,又柔中见刚,沉着痛快。
此诗每章的前三句叙事,后两句抒情。其中第三、四句重出——男子的薄情集中表现在这一句,女子的痛苦不幸也根源于这一句,因而采取了反覆咏叹的形式。重出的这一句子中的关键字,各章不同。从一章的“以”,一转而为二章的“与”,再转而为三章的“过”,愈转愈深,丈夫如何薄情,做妻子的又是如何痛苦不幸,都因了这一关键字的置换而得到一层深于一层的表现。全诗形式整齐,结构严谨,用字精审,笔法却极为自然,语言又十分浅近,达到了精工与自然、深入与浅出的完美结合,显示出极高的艺术水平。
历来对此诗的解释不一。或以为是媵妾因受正妻排斥、不能陪嫁而作,“之子”指正妻(见《毛诗》小序);或虽认为这是一首弃妇诗,“之子”指薄情的丈夫,但认为“啸歌”者是弃妇,所谓“啸歌”是弃妇自我排遣的一种表现(方玉润《诗经原始》)。这些解释都与原诗的实际不合,故不取。
鄘风 柏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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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说多将这首诗与《邶风》中同名之作混为一谈,认为是共姜自誓之作。或以为卫世子共伯早死,其妻守节,父母欲夺而嫁之,誓而弗许,作此诗(《毛诗序》);或认为是共伯被弑,共姜不嫁自誓,作此诗(三家诗)。古人称丧夫为“柏舟之痛”,夫死不嫁为“柏舟之节”,皆原于旧说。而这些旧说多胶柱鼓瑟,实不可取。
其实诗意一看就很明白:主人公原是一个待嫁的姑娘,她选中的对象是一个不到二十的少年郎,——只消看他披着两髦,尚未加冠就可以知道。姑娘的选择未能得到母亲的同意,所以她满腔怨恨,发誓要和母亲对抗到底。
这首诗反映了《诗经》时代民间婚恋的现实状况:一方面,人们在政令许可的范围内仍享有一定的性爱自由,原始婚俗亦有传承;另一方面普遍的情况已是“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取妻如之何?非媒不得”(《齐风·南山》),礼教已通过婚俗和舆论干预生活。所以诗中女子既自行择欢,却又受到母亲的制约。而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诗中也就表现了青年男女为了争取婚恋自由而产生的反抗意识,这是一个很新很有价值的信息。
这首诗还接触到一个更为普遍的社会问题:无论古今中外,在择偶的问题上,母亲和女儿的意见往往不能一致。母亲相中的,女儿不屑一顾;女儿中意的,母亲坚决不准带回家来。这种事不但古代有,今天还有;不但中国有,外国也有。例如白俄罗斯民歌《妈妈要我出嫁》中,妈妈给女儿挑了好多人家,女儿的表态都是“妈妈我不嫁给他!”印度尼西亚民歌《哎哟妈妈》中,女儿为自己辩解说:“哎哟妈妈,你不要对我生气,年轻人就是这样相爱。”
妈妈也曾年轻过,为什么一旦成了妈妈,就不理解年轻人的心思了呢?这是因为女儿是跟着感觉走,而妈妈多了些岁数,就多了些世故。这是因为妈妈健忘,多了些功利,就少了些热情;多了些理智,就少了些感觉。老是看家底呀,看文凭呀,看几大件呀,女儿都烦透了。殊不知“甜蜜的爱情从哪里来?是从那眼睛里到心怀”——与家底无关、与文凭无关、与几大件也无关。
母女的意见不统一,爱情就发生了危机。女儿要么放弃己见,要么作坚决的抗争。看来诗中女主人公是持后一种态度的:至死誓靡它!坚决到这种程度,母亲也就难办了。但要为娘的改变主意,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所以女主人公一面誓死维护爱情,一面从内心发出沉重的叹息:娘呀天啊,为什么就不相信我是有眼力的呢!这一声叹息,使得诗的内容变得沉甸甸的。
和《国风》、《小雅》中的多数篇章一样,这也是一首歌词。在形式上属于典型的两章叠咏:中心意思在第一章中已经说完,但只唱一遍不够味;所以第二章变易韵脚上的字,将同样的意思再唱一遍。实际上也就一支曲子,两段歌词,结尾处以咏叹作副歌。这种形式,在当代歌曲中,也还是很常见的
大雅 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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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诗歌源远流长,但以叙事为主的史诗却一向不发达,因此《诗经》中为数不多的几篇具有史诗性质的作品,便受到今人的充分关注。《大雅》中的《生民》一篇,就是这样的作品。
《毛诗序》说:“《生民》,尊祖也。后稷生于姜嫄,文武之功起于后稷,故推以配天焉。”它是一首周人叙述其民族始祖后稷事迹以祭祀之的长诗,带有浓重的传说成分,而对农业生产的详细描写,也反映出当时农业已同畜牧业分离而完成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事实。
诗共八章,每章或十句或八句,按十字句章与八字句章前后交替的方式构成全篇,除首尾两章外,各章皆以“诞”字领起,格式严谨。从表现手法上看,它纯用赋法,不假比兴,叙述生动详明,纪实性很强。然而从它的内容看,尽管后面几章写后稷从事农业生产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却仍不能脱去前面几章写后稷的身世所显出的神奇荒幻气氛,这无形中也使其艺术魅力大大增强。
诗的第一章写姜嫄神奇的受孕。这章最关键的一句话是“履帝武敏歆”,对这句话的解释众说纷纭,历来是笺注《诗经》的学者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毛传把这句话纳入古代的高禖(古代帝王为求子所祀的禖神)祭祀仪式中去解释,云:“后稷之母(姜嫄)配高辛氏帝(帝喾)焉。„„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鸟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郊禖,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dú),授以弓矢于郊禖之前。”也就是说高辛氏之帝率领其妃姜嫄向生殖之神高禖祈子,姜嫄踏着高辛氏的足印,亦步亦趋,施行了一道传统仪式,便感觉怀了孕,求子而得子。唐代孔颖达的疏也执此说。但汉代郑玄的笺与毛传之说不同,他主张姜嫄是踩了天帝的足迹而怀孕生子的。云:“姜嫄之生后稷如何乎?乃禋祀上帝于郊禖,以祓除其无子之疾,而得其福也。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禖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这样的解释表明君王的神圣裔传来自天帝,是一个神话。然在后世,郑玄的解释遭到了王充、洪迈、王夫之等人的否定。现代学者闻一多对这一问题写有《姜嫄履大人迹考》专文,认为这则神话反映的事实真相,“只是耕时与人野合而有身,后人讳言野合,则曰履人之迹,更欲神异其事,乃曰履帝迹耳”。他采纳了毛传关于高禖仪式的说法,并对之作了文化人类学的解释:“上云禋祀,下云履迹,是履迹乃祭祀仪式之一部分,疑即一种象征的舞蹈。所谓‘帝’,实即代表上帝之神尸。神尸舞于前,姜嫄尾随其后,践神尸之迹而舞,其事可乐,故曰‘履帝武敏歆’,犹言与尸伴舞而心甚悦喜也。‘攸介攸止’,‘介’,林义光读为‘愒(qí)’,息也,至确。盖舞毕而相携止息于幽闭之处,因而有孕也。”闻一多的见解是可取的。还有两点:
一、足迹无非是种象征,因此像王夫之等人那样力图在虚幻和事实之间架桥似乎是徒劳的。
二、象征的意义是通过仪式的摹仿来完成的,舞蹈之类都是摹仿仪式,而语言本身也可以完成象征的意义,如最初起源于祭仪的颂诗;正是由于语言的这种表现能力的扩张,神话才超越了现实,诗歌乃具有神奇的魅力。
诗的第二章、第三章写后稷的诞生与屡弃不死的灵异。后稷名弃,据《史记·周本纪》的解释,正是因为他在婴幼时曾屡遭遗弃,才得此名。此篇对他三次遭弃又三次获救的经过情形叙述十分细致。第一次,后稷被扔在小巷里,结果是牛羊跑来用乳汁喂养了他。第二次,后稷被扔进了大树林,结果正巧有樵夫来砍柴,将他救出。第三次后稷被扔在了寒冰之上,结果天上飞来只大鸟,用温暖的羽翼覆盖他温暖他。初生的婴儿经历了如此大的磨难,终于哇哇哭出了声,声音洪亮有力,回荡在整条大路上,预示着他将来会创造辉煌的业绩。那么,对于后稷遭弃这一弃子之谜,历代经史学家有许多解释。贱弃说在鲁诗中就已产生,刘向《列女传》和郑玄笺都执此说。另一较早的说法是遗腹说,首先由马融提出。此后,苏洵持难产说,朱熹持易生说,王夫之持避乱说,臧琳持早产说,胡承珙持速孕说。另外又有晚生说、怪胎说、不哭说、假死说、阴谋说等等。近世学者则多从民俗学角度出发,各倡轻男说、杀长说、宜弟说、触忌说、犯禁说等。英雄幼时蒙难是世界性的传说故事母题,一连串的被弃与获救实际上是仪式性的行为。古代各民族中常有通过弃置而对初生婴儿体质作考验或磨练的习俗,这种做法名为“暴露法”(Infant exposure),弃子传说则是这种习俗遗迹的反映,弃子神话正是为了说明一个民族的建国始祖的神圣性而创造的,诞生是担负神圣使命的英雄(具有神性)最初所必经的通过仪式,他必须在生命开始时便接受这一考验。而所有的弃子神话传说都有这么一个原型模式:
一、婴幼期被遗弃;
二、被援救并成长为杰出人物;
三、被弃和获救都有神奇灵异性。此诗第三章中的弃子故事,自然也不例外。这一章除了叙事神奇外,笔法也可圈可点,对此前人也有所会心,孙鑛说:“不说人收,却只说鸟去,固蕴藉有致。”俞樾说:“初不言其弃之由,而卒曰‘后稷呱矣’,盖设其文于前,而著其义于后,此正古人文字之奇。”(均见陈子展《诗经直解》引)
诗的第四至第六章写后稷有开发农业生产技术的特殊禀赋,他自幼就表现出这种超卓不凡的才能,他因有功于农业而受封于邰,他种的农作物品种多、产量高、质量好,丰收之后便创立祀典。这几章包含了丰富的上古农业生产史料,其中讲到的农作物有荏菽、麻、麦子、瓜、秬、秠、麇、芑等。对植物生长周期的观察也很细致,发芽、出苗、抽穗、结实,一一都有描述。而对除杂草和播良种的重视,尤其引人注意。这说明周民族已经开始成为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民族。甲骨文中,“周”字写作“田(四格中各有一点)”,田是田地,四点像田中密植的农作物,可见周民族的命名是与农业密切相关的。据史载,弃因善于经营农业,被帝尧举为农师,帝舜时他又被封到邰地。弃号后稷,后是君王的意思,稷则是一种著名的农作物名。周人以稷为始祖,以稷为谷神,以社稷并称作为国家的象征,这一切都表明周民族与稷这种农作物的紧密联系。那么对于稷具体究竟是哪一种谷物的问题,唐宋人多以为稷即穄,是黍的一种,清代经学家、小学家则普遍认为就是高粱,这几乎已成定论。今人又有新说,认为它是禾的别名,也就是粟,去种皮则称小米。这几章修辞手法的多样化,使本来容易显得枯燥乏味的内容也变得跌宕有致,不流于率易。修辞格有叠字、排比等,以高密度的使用率见其特色,尤以“实„„实„„”格式的五句连用,最富表现力。
诗的最后两章,承第五章末句“以归肇祀”而来,写后稷祭祀天神,祈求上天永远赐福,而上帝感念其德行业绩,不断保佑他并将福泽延及到他的子子孙孙。诗中所述的祭祀场面很值得注意,它着重描写粮食祭品而没有提到酒(虽然也是用粮食制成),这大约也表明后稷所处的尧舜时代酒还没有发明吧。据《战国策·魏策》记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则中国酒的发明在夏代,此诗的叙述当可作为一个重要的旁证。而烧香蒿和动物油脂这一细节,恐怕也是后稷所创祀典的特殊之处。“上帝居歆”云云,则反映出当时可能有人扮的神尸来享用祭品,可供研究上古礼制参考。全诗末尾的感叹之词,是称道后稷开创祭祀之仪得使天帝永远佑护周民族,正因后稷创业成功才使他有丰硕 的成果可以作为祭享的供品,一结赞颂的对象象仍落实在后稷身上,而他确也是当之无愧的商颂 玄鸟
作品鉴赏
此诗是祭祀殷高宗武丁的颂歌。《毛诗序》云:“《玄鸟》,祀高宗也。”郑笺云:“祀当为祫。祫,合也。高宗,殷王武丁,中宗玄孙之孙也。有雊雉之异,又惧而修德,殷道复兴,故亦表显之,号为高宗云。崩而始合祭于契之庙,歌是诗焉。”郑玄的意思是《毛序》所说的“祀”是合祀,而他所讲到的“雊雉之异”,据《史记·殷本纪》记载,是这么一回事:“帝武丁祭成汤,明日有飞雉登鼎耳而呴(雊)。武丁惧。祖己曰:‘王勿忧,先修政事。’” 据今人的研究,商是以鸟为图腾的民族,“雊雉之异”的传说与“天命玄鸟,降而生商”的神话不无相关。而“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则是关于商的起源的最珍贵的早期文献资料。传说中商的祖先契是其母有娀氏之女吞下燕卵之后生下的。《史记·殷本纪》:“殷契,母曰简狄,有娀氏之女。„„三人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上古典籍中对此传说有相当多的记载。《楚辞·离骚》:“望瑶台之偃蹇兮,见有娀之佚女。„„凤鸟既受诒兮,恐高辛之先我。”《楚辞·天问》:“简狄在台,喾何宜?玄鸟致诒,如何喜?”《吕氏春秋·音初》:“有娀氏有二佚女,为之成之台,饮食必以鼓。帝令燕往视之,鸣若嗌嗌。二女爱而争搏之,覆以玉筐。少选,发而视之,燕遗二卵北飞,遂不反。”此外如《太平御览》卷八二引《尚书中候》,《史记·三代世表》褚少孙补引《诗含神雾》等纬书也记录了这同一传说。更有意思的是:传世的晚商青铜器《玄鸟妇壶》上有“玄鸟妇”三字合书的铭文,其含义表明作此壶者系以玄鸟为图腾的妇人。玄鸟是商部族的崇拜图腾,“天命玄鸟”的传说正是原始商部族的起源神话。从文化人类学角度审视这一神话,可发现它作为一种原型,有其典型意义。有关鸟卵生子的传说长期流传于东北地区,如《论衡·吉验》:“北夷橐离国王侍婢有娠。王欲杀之。婢对曰:‘有气大如鸡子,从天而下,我故有娠。”’《清太祖武皇帝实录》:“长白山,„„有神鹊衔一朱果置佛古伦衣上,„„其果入腹,既感而成孕。”高丽李奎极《李相国文集》中亦有鸟卵生子的传说,与《魏书·高句丽传》所记之事略同。而据傅斯年考证,商部族正是发迹于东北渤海地区。
由此可见,所谓的“雊雉之异”是为了显示高宗武丁的中兴而造出的神话,它正基筑于商民族的玄鸟图腾信仰。商至盘庚而迁殷,发展兴旺,政局稳定。盘庚死后,传位二弟小辛,小辛不幸三年而亡,又传位三弟小乙,小乙即位十年而亡。其时殷道又衰,小乙之子武丁立,用傅说为相,伐鬼方、大彭、豕韦,修政立德,终使国家大治。诗云:“龙旂十乘,大糦是乘。”郑玄笺曰:“交龙为旗,高宗之孙子有武功,有王德于天下者,无所不胜服。乃有诸侯建龙旗者十乘,奉承黍稷而进之者,亦言得诸侯之欢心。十乘者,由二王后,八州之大国与?”中原部族建立联盟后,统以龙为标志,“龙以建旗”。商族在东北兴起后,南下黄河流域,进而控制诸夏。高宗武丁时,中原各部族以车载稻米进贡。诗云:“四海来假,来假祁祁”,则不但是中原诸夏部族,即使是氐、羌等四边民族也纷纷进贡朝见。武丁功业之隆,于此可见。
从文学角度看,此诗成功地应用了对比、顶真、叠字等修辞手法,结构严谨,脉络清晰,其成熟性令人惊奇。先写神圣的祖先诞生和伟大的商汤立国,目的是衬托武丁中兴的大业,以先王的不朽功业与武丁之中兴事业相比并,更显出武丁中兴事业之盛美。“宅殷土芒芒”毕竟虚空,不及“邦畿千里”之实在;“正域彼四方”只是商汤征伐四方事业的开始,而武丁时却是“肇域彼四海”,四夷来归,疆域至广。这看似重复的语句,却有根本上的差别,其妙用令人啧啧叹赏。诗中“武丁孙子”,重复一遍形成转折,这是颂歌转折的关键,把中心转到了“武丁”身上,并表明了武丁是伟大的商汤后裔,中心开花,承上启下,结构上极其整饬。最后几句中,“四海来假,来假祁祁”顶针与叠字修辞并用,以补充说明四方朝贡觐见之众多,渲染武丁中兴事业之成功,也有曲终奏雅、画龙点睛之效。此外全诗善以数字作点染,“四方”、“九有”、“十乘”、“千里”、“四海”、“百禄”云云,各尽其妙。
此篇为祭祀颂诗,整诗写商的“受天命”治国,写得渊源古老,神性庄严,气势雄壮。由此来设想这一祭祀场面的话,当是何等的声势浩大,音调宏亮。
王风 黍离
作品鉴赏
关于《黍离》一诗的主旨,虽然《诗序》说得明白:“黍离,闵宗周也。周大夫行役,至于宗周,过故宗庙宫室,尽为禾黍。闵周室之颠覆,彷徨不忍去,而作是诗也。”而且从此诗序于王风之首,确见其为编诗者之意旨。但历来争讼颇多,三家诗中韩、鲁遗说与毛序异,宋儒程颐更有臆说以为“彼稷之苗”是彼后稷之苗。近人读诗,新说迭出,比较有代表性的有郭沫若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中将其定为旧家贵族悲伤自己的破产而作,余冠英则在《诗经选》中认为当是流浪者诉述他的忧思。还有蓝菊荪的爱国志士忧国怨战说(《诗经国风今译》),程俊英的难舍家园说(《诗经译注》)等。说法虽多,诗中所蕴含的那份因时世变迁所引起的忧思是无可争辩的,虽然从诗文中无法确见其具体背景,但其显示的沧桑感带给读者的心灵震撼是值得细加体味的。另一方面,从诗教角度视之,正因其为大夫闵宗周之作,故得列于《王风》之首,此为诗说正统,不可不及,以下从两方面细析之。
闵宗周之诗何以列于《王风》之首,先得弄清何为《王风》,郑笺云:“宗周,镐京也,谓之西周。周,王城也,谓之东周。幽王之乱而宗周灭,平王东迁,政遂微弱,下列于诸侯,其诗不能复《雅》,而同于《国风》焉。”可见《王风》兼有地理与政治两方面的含义,从地理上说是王城之歌,从政治上说,已无《雅》诗之正,故为《王风》。此诗若如《诗序》所言,其典型情境应该是:平王东迁不久,朝中一位大夫行役至西周都城镐京,即所谓宗周,满目所见,已没有了昔日的城阙宫殿,也没有了都市的繁盛荣华,只有一片郁茂的黍苗尽情地生长,也许偶尔还传来一两声野雉的哀鸣,此情此景,令诗作者不禁悲从中来,涕泪满衫。这样的情和这样的景化而为诗是可以有多种作法的,诗人选取的是一种物象浓缩化而情感递进式发展的路子,于是这首诗具有了更为宽泛和长久的激荡心灵的力量。
全诗共三章,每章十句。三章间结构相同,取同一物象不同时间的表现形式完成时间流逝、情景转换、心绪压抑三个方面的发展,在迂回往复之间表现出主人公不胜忧郁之状,“三章只换六字,而一往情深,低回无限”(方玉润《诗经原始》)。
诗首章写诗人行役至宗周,过访故宗庙宫室时,所见一片葱绿,当年的繁盛不见了,昔日的奢华也不见了,就连刚刚经历的战火也难觅印痕了,看哪,那绿油油的一片是黍在盛长,还有那稷苗凄凄。“一切景语皆情语也”(王国维《人间词话》),黍稷之苗本无情意,但在诗人眼中,却是勾起无限愁思的引子,于是他缓步行走在荒凉的小路上,不禁心旌摇摇,充满怅惘。怅惘尚能承受,令人不堪者是这种忧思不能被理解,“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这是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尴尬,这是心智高于常人者的悲哀。这种大悲哀诉诸人间是难得回应的,只能质之于天:“悠悠苍天,此何人哉?”苍天自然也无回应,此时诗人郁懑和忧思便又加深一层。
第二章和第三章,基本场景未变,但“稷苗”已成“稷穗”和“稷实”。稷黍成长的过程颇有象征意味,与此相随的是诗人从“中心摇摇”到“如醉”、“如噎”的深化。而每章后半部分的感叹和呼号虽然在形式上完全一样,但在一次次反覆中加深了沉郁之气,这是歌唱,更是痛定思痛之后的长歌当哭。难怪此后历次朝代更迭过程中都有人吟唱着《黍离》诗而泪水涟涟:从曹植唱《情诗》到向秀赋《思旧》,从刘禹锡的《乌衣巷》到姜夔的《扬州慢》,无不体现这种兴象风神。
其实,诗中除了黍和稷是具体物象之外,都是空灵抽象的情境,抒情主体“我”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基于这一点,欣赏者可根据自己不同的遭际从中寻找到与心灵相契的情感共鸣点。诸如物是人非之感,知音难觅之憾,世事沧桑之叹,无不可借此宣泄。更进一层,透过诗文所提供的具象,读者可以看到一个孤独的思想者,面对虽无灵性却充满生机的大自然,对自命不凡却无法把握自己命运的人类的前途的无限忧思,这种忧思只有“知我者”才会理解,可这“知我者”是何等样的人:“悠悠苍天,此何人哉?”充满失望的呼号中读者看到了另一个诗人的影子。“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吟出《登幽州台歌》的陈子昂心中所怀的正是这种难以被世人所理解的对人类命运的忧思。读此诗者当三思之
卫风 伯兮 作品鉴赏
战争会破坏很多东西,而它首先破坏的是军人自身的家庭生活。军人尚未走到战场,他们的妻子已经被抛置在孤独与恐惧中了。她们的怀念不是一般的怀念,那永远是充满不安和忧虑的。等待出征的丈夫回来,几乎成为她们生活中唯一有意义的内容。
然而战争又总是不可避免的。不管一场正在进行的战争其必要性如何、能否被评判为“正义”,从事这场战争的群体和它的领导者,总是要勉励群体中的成员为之付出最大的努力、最大的牺牲。国家给军人以荣誉,使他们认为自己付出的努力和牺牲是值得的;这荣誉也会影响他们的家人——尤其是妻子,使她们认为家庭生活的破坏以及自身的痛苦都是有价值有意义的。因此,写妻子怀念从军的丈夫的诗篇,通常会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为丈夫而骄傲——这骄傲来自国家、来自群体的奖勉;思念丈夫并为之担忧——这种情绪来自个人的内心。
《伯兮》就是典型的这种诗篇。
诗一开篇,读者看到一个女子用自豪的口吻在描述她的丈夫。“伯”本是兄弟间排行的第一位,也就是老大,这里转用为妻子对丈夫的称呼(所以译作“大哥”),口气中带着亲切感。——现代的歌谣还常见这种情形。这位丈夫值得骄傲的地方在于:一则他长得英武伟岸,是一国中的豪杰,同时也因为他非常勇敢,充当了君王的先锋(由此看“伯”身份,当是贵族阶层中的武士)。而骄傲的来源,主要恐怕是在后一点上。假如“伯”虽然长得高大英武,在战争发生时却畏缩不前,妻子就没什么可以公然夸耀的了。——其实,一般人所知道的光荣,也就是社会所认定的光荣,个人在这方面是没有多少独立判断的能力的。
转入第二章,写自从丈夫出征,妻子在家就不再打扮自己了,任由头发——女性身体最富装饰性的部分——零乱得像一蓬草。这后来成为中国古代情诗最典型的表达方法,如“自君之出矣,明镜暗不治”(徐干《室思》),“终日恹恹倦梳裹”(柳永《定**》),“起来慵自梳头”(李清照《凤凰台上忆吹箫》)等等,不胜枚举。这是以对女性的美丽的暂时性的毁坏,表明她对异性的封闭,也即表明她对丈夫的忠贞。不过,作为军人的妻子,这种举动还有进一步的意味。在古代,妇女是不能上战场的,因此妻子对从军的丈夫的忠贞,实也是间接表现了对于国家的忠贞——这就不仅是个人行为,也是群体——国家的要求。试想,假定一个军人在前方冒着生命危险打仗,他的妻子却在后方整天打扮得花枝招展,走东家串西家,哪怕并无不轨之举,他也不能够安心。这不仅对于家庭是危险的,对于国家也有极大的不利。所以,社会尤其需要鼓励军人的妻子对其丈夫表现彻底的忠贞。此诗不管是出于什么人之手(它可能是一位妇女的自述,也可能是他人的拟写),这样写才是符合上述要求的。后来杜甫的《新婚别》写一位新娘对从军的丈夫表示“罗襦不复施”,还要“当君洗红妆”,好让他安心上战场,与此篇可谓一脉相承。
然而,尽管诗中的女主人公算得上“深明大义”,她对自己的丈夫能“为王前驱”很感骄傲,但久久的盼待一次次落空仍然给她带来巨大的痛苦。对于古代妇女来说,生活的全部内容、幸福的唯一来源就是家庭;家庭被破坏了,她们的人生也就被彻底破坏了。而等待从军的丈夫,这与一般的别离相思是不同的——其背后有很深的忧惧。潘岳《寡妇赋》用此诗为典故,有云:“彼诗人之攸叹兮,徒愿言而心疼„„荣华晔其始茂兮,良人忽已指背。”正是揭示了诗中未从正面写出,而又确实隐藏在字面之下的恐怕丈夫最终不能归来的忧惧。知道这一点,读者才能真正理解第三、四两章所描写的女主人公的期待、失望与难以排遣的痛苦。她甚至希望自己能够“忘忧”,因为这“忧”已经使她不堪负担了。
诗必须有真实的感情,否则不能打动人;但诗人的感情也并非可以尽情抒发的,它常常受到社会观念的制约。拿《伯兮》来说,如果一味写那位妻子为丈夫的报效国家而自豪,那会让人觉得不自然——至少是不近人情;反过来,如果一味写妻子对丈夫的盼待,乃至发展到对战争的厌恶(这在事实上绝非不可能),却又不符合当时社会的要求。所以最后它成为读到的这个样子:对亲人的强烈感情经过责任感的梳理而变得柔婉,有很深的痛苦与哀愁,但并没有激烈的怨愤。由于此诗所涉及的那种社会背景在中国历史上是长期存在的,所以它的感情表现也就成为后世同类型诗歌的典范。
关于此篇的题旨,《毛诗序》解释为:“刺时也。言君子行役,为王前驱,过时而不反(同“返”)焉。”意思就是:理想的政治不应该使国人行役无度,以至破坏了他们的家庭生活。实际所谓“刺”在诗中并无根据,不过作者所表达的儒家政治理想,却是符合诗中女主人公的愿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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