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山镇九年制学校支教教师考核办法_支教教师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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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山镇九年制学校支教教师考核办法
为加强对我校支教教师工作的规范管理和考核,提高支教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教学质量。经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分值
1、教育教学工作满意度测评(15分)
(1)校长满意度测评(5分)。
(2)同年段、同学科教师满意度测评(5分)。
(3)所带班级学生满意度测评(5分)
对每位支教教师进行满意度测评,以上三项测评满意度达80%以上的各5分、满意度达60%以上的各4分、满意度达60%以下的不得分。
2、教学质量测评(25分)
教学质量测评分优、良、合格、不合格四档。优得25分,良得19分,合格得13分,不合格不得分。
优:在原有基础上有提高且及格率、优秀率指标均高于年级平均分(无组织统考的学科由学校考核小组组织考评,下同)。
良: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高,且及格率、优秀率指标有一项高于平均分的。合格:保持原有水平。
不合格:在原有基础上成绩明显退步的。
3、师德表现及遵守学校规章制度(10分)
认真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依法执教,崇尚科学,廉洁从教,没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习。师德表现良好者得7分。服从所在支教学校的管理,遵守学校的考勤、学习、教研等各项规章制度;病假必须要有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和病历记录;事假严格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有关规定执行。无违纪者得3分。
4、教学与教研工作(20分)
(1)担任学校平均教学工作量以上得10分。
(2)每学年执教4次校级及以上公开课得4分。
(3)积极参加校本研修活动,每学年至少一篇教育教学论文在县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得3分。
(4)按学校规定参加集体备课活动并完成听课任务的得
35、绩效工资考核参数(30分)
(1)绩效考核总积分在全校教师考核中前20%为优秀 得30分。
(2)绩效考核总积分在全校教师考核中前40%为良好 得25分
(3)绩效考核总积分在全校教师考核中前50%为合格 得20分
(4)绩效考核总积分在全校教师考核中前50%以下为不合格 得10分。
6、加分项目(10分)
(1)本人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业务部门举办或联办的各级各类比赛,获县级一等奖及市级以上获奖每次加5分,县级二等奖加3分,县级三等奖加2分(同一项取最高分值,不累计加分,下同)。
(2)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业务部门举办或联办的各种竞赛,获县级一等奖及市级以上获奖每人次加5分,县级二等奖加3分,县级三等奖加2分。
⑶指导教师上校级及以上公开课,每人次加2分。指导教师参加县级及以上比赛得奖,每人次加3分。
(以上三项累计不超过10分。)
二、考核时间。每年7月1日前完成。
三、考核等级与结果运用
1、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89.9分为良好、60—74.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有下列情形之一,为不合格等级。
⑴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⑵教学质量测评为不合格的;
⑶考核内容第4条中任何一条未完成的;
⑷每学年度事假累计达10天以上(经县教育局批准的特殊情况除外)或旷职达一周以上者。
3、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为优秀等级的,可参评优秀支教教师;良好以上的可考虑调回,其它等第建议继续在农村支教一个周期。
五、本办法自2012年9月起实施。
六、本办法未尽事校长室负责解释。
老子山镇九年制学校
2012年6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