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读书报告_乡土中国读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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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调查与统计》作业
《乡土中国》读书报告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11级政治学与行政学1149班
轩仁旺
学号:11071300007 近日细细品读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后颇有感触。费孝通先生写的这本书,用朴实的语言去探索和揭示了中国乡村社会特质,这让我在阅读过程中没有遇到太多障碍,同时也清晰地了解了乡村社会的一些规律性问题。我的童年和学生时代几乎都是在乡土或者类似于乡土的环境中度过的,因此我就是一个地道的乡土中人;虽然,中国社会经过改革开放以来有了很大变化,但中国传统文化中顽强的抵抗力使中国社会的生活的方式,特别是乡村人民的生活方式依旧没有西方化,所以费老先生在上世纪40年代给中国乡村的定位依然适用。中国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中国社会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乡土的气息依然在我的心中存在。
今天的城里人不明白靠种地为生的人对泥土的感情,只懂得拥有一块城市地皮的可贵。机灵的城里人几乎可以是不劳而获的炒作一块小地皮或是地皮上的小房产就可以过得比乡里人滋润百倍。或者,从土头土脑的乡下人那里收购些土色、土香、土气的产品,到城里贩卖得个好价钱。更有人一到周末,就逃离城市的喧嚣与污浊,休闲地钻到乡下的树林里嗅闻着空气中散发的清新“土气”。其实,城里人并没能离开“土气”,只是身上沾着“土气”又不能明白“土气”的真谛,吸着“土气”骂“土气”罢了。而对于从小生活在乡土气息的我来说,“乡土”二字又别有一番韵味。
乡土的意义我们可从字面上去理解,“乡”指家乡,“土”指泥土,这样一来乡土本色我们就可以理解成带有家乡泥土气息本色的彰显。中国社会的基层,则是乡土性的典型代表,因为人是土头土脑的乡下人,而他们的职业则是在泥土里摸爬滚打。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的。我们的民族乡下人的土地情结是对中国乡土本色的最好诠释。从农业区长出的人,会忠实地守着这直接去乡土里讨生活的传统。这既是我们民族繁衍的基础,得以自豪的光荣传统,也是我们的包袱与束缚。在乡土社会里,我们更倾向于聚村而居,在自己的村子里形成自己的规矩,把自己编织到熟悉的社会之网中。生于斯死于斯、终老还乡成为人们的人生观,同样的在这个“规矩的社会里”,人们不会去绞尽脑汁制定法律,他们只会恪守那与生俱来的诚信观念。因为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
乡土社会的文字下乡,其实是不符合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一马克思辩证唯物史观的。乡土社会是“面对面的社群”,在这个社会里连语言都是不得已而采取的工具。而实际情况是,在熟人社会中,我们更追求一种“眉目传情”、“指石相证”、“此时无声胜有声”的表达效果。我们所谓的乡下人“愚”是指他们不识字,是他们文盲,但我们不能错误的理解成他们智力水平低,更不能主观地不去深层探究乡下人的生活环境而妄加得出其“愚”的错误论断。祖先们在这地方混熟了,他们的经验必然就是子孙们会得到的经验。时间的久远是从谱系上说的,从每个人可能得到的经验说,却是同一方式的重演。我们也没必要知道之前所有的历史,我们只需择取那些对我们生存发展有帮助的经验、技能就好。这样我们才能不会被历史压得喘不过气来,也才能让自己走得轻松和从容。乡土社会正是这样一个社会,在这里不需要大量文字去记载无足轻重,不痛不痒的历史,语言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所以说,在乡土社会里,在面对面的接触中,在反复的在同一生活定型中生活的人们,并不是愚到字都不认得,而是没有用文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生活中的必要。
说到社会的格局,我们不得不从中国与西方社会的差别谈起。熟悉乡村的人,都会在脑子里形成一种认识,“私”是中国乡下佬的最大毛病。一说是公家的,大家就会想着占便宜,在追求权力的过程中把义务抛之脑后。可城里人不也是这样吗?举个例子,苏州城里的水道,展示在世人面前的不是威尼斯水承办的清澈,而是臭气熏天的污水沟。我们社会中最重要的亲属关系是以个人我中心向外辐射而成的广袤的关系网。不同于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中国社会的格局是差序格局。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之,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一个差序格局的社会,是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这个网络的每一个结附着一种道德因素,因之,传统的道德里不另找出一个笼统性的道德观念来,所有的价值标准也不能超脱于差序的人伦而存在了。
社群是一切有组织的人群,而乡土社会中的家庭就属于基本社群。家庭在人数上有多少之分,在结构上有简单复杂之分。家庭这个概念在人类学上有明确的界说:这是个亲子所构成的生育社群。但是在任何文化中,家庭这社群总是赋有生育之外其他的功能。夫妇之间的合作不因儿女长成而结束。以生育社群来负担其他很多的功能,是这社群中各分子的关系的内容也发生了变化。
从血缘上来说,乡村的社会团结和城市相比优势并不太大,因为中国人自古以来的血缘浓度都没有被稀释过,无论走到哪里中国人摆在第一位、首先想起和相信的依然是血缘。正如马克思·韦伯在《儒教与道教》中所说“中国很难按照西方的形式来实现这种自由,因为从来就摆脱不了宗族的羁绊。迁居城里的居民一如既往的保持着同祖籍的关系,保持着同他出生的村子的一切礼仪性的和个人的关系,因为那里有他所属宗族的祖田和祖祠。”中国人“家”的概念是不能用两三句话说清的。因为它包含和承载的太多。也正因如此,中国城市建筑的水泥再坚硬也没有阻隔血缘的凝聚,只是相对于农村大家比邻而居,城里人相互的日常联系和见面的频数少了。但这相对于农村宗族团结与城市经济团结的差距就小得多了。
乡村的熟人社会与城市的陌生人社会在主要方面是“人情”与“法理”的社会团结的区别。而再上升一步说,造成两者区分的源头若一个是循环论另一个则是进化论了。在乡村社会的长老统治正如费老先生所言是“社会继替”的,年长者通过教化这个长者特权过程来对年轻人实施权力,而在彼此熟悉已深入人心的共同风俗下,老者将各种礼俗原原本本地传递给下一代人,而下一代人在长久的日常生活中积累对礼俗的知识以便逝世后接礼俗教化的权杖。这种“社会继替”所带来的礼俗变化非常小,基本上上一代是怎样的,下一代也是怎样。也就是说下一代在礼俗思想统治下的生活方式和上一辈没有什么大的区别。这样以代际为周期的循环就形成了。
城市的陌生人社会由于不是靠大家一致熟悉的礼俗来维持社会关系,而由工作或者说是为生活必须的劳动关系形成的契约关系来维持的。代际传递虽也在传统思维下有很强的复制性,但也不再是简单循环的了,不同职业间的代际流动已是主要趋势。在城市由于受礼俗的长老统治较为宽松,维持在契约下的关系的变动性更强,特别是相对于乡村,城市的功能在需要完善的动力下促生社会的更快速分工。社会分工的加快使整个社会的团结更加紧密,但缩小到个体层面,则使个体有更多选择性。从长的时间层次上看,则更像是生物物种突变更多亚种后经过生存斗争、优胜劣汰的过程,也就是城市陌生社会更接近于进化论。当然这里也只是相对于传统乡村社会来说的。
如今中国社会的传统乡村在工业化、城市化的冲击下已有大批人进入城市务工,与此同时大量城市文化进入乡村,特别是信息传播的加速带来的影响,使得上述“社会继替”在农村已更趋同于城市的进化论式了。但这种分工带来的影响依然没有完全改变乡村的社会结构,乡村不同于城市的自治系统,依然由家族、长老等传统势力所把持,由于中国人传统的民主思想的缺失,农村的民主选举依然大部分由村庄内大的家族控制。这回归到我们从《乡土中国》中看到的,依旧是“人情”长老制与理性契约的差别。即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的不同。
通读完全书,我更深刻地了解到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其实无论是研究东方社会还是西方社会,亦或是城镇社会乡村社会,弄清这个社会的特质,把握这个社会的特质,都是我们做进一步深入研究的前提条件。中国的乡土性是与土地密不可分的,现代化浪潮我们无法抵挡,但我看到我家乡的村民虽然依旧保持着一定的乡土气息,但是这种乡土气息在个体身上渐渐散去在代际更替中更为明显。这种浪潮对乡土特性的冲击十分强大,虽然不会将乡土性质完全冲垮,但是造成的影响必定是巨大的。现代性的入侵导致传统社会的特质慢慢的土崩瓦解,取而代之的是现代性的特质或者说是两者相结合的混合特质。在传统与现代的这样一个连续中,现代的中国是处于过渡的阶段,这留给我们许多想象与思考研究的空间。小乡土,大社会。费先生《乡土中国》这本书读完,让我这个生于乡村,长于乡村农家子弟心里感到特别的踏实、温暖,我想这才是一本好书的成功之处。以上就是我对这本书的一些感悟,如有不妥之处劳烦老师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