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公安机关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我见_新农村建设规划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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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公安机关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我见
朱一洲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作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主要职能部门,公安机关必须紧紧围绕党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任务,找准公安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结合点,不断改进和加强农村地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当前影响新农村建设的突出治安问题,为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当前影响新农村建设的突出治安问题。
近年来,各地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政法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大严打、严防、严管的力度,较好地维护了农村地区的社会稳定。但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农村社会稳定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概括起来有“四个严峻”:
一是隐蔽战线斗争错综复杂,对敌斗争形势严峻。目前,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渗透破坏活动时有发生。“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已经成为境外各种敌对组织、敌对势力的“领头羊”,加紧组织各种反动宣传煽动活动。“实际神”等邪教组织活动也非常猖獗,干扰了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农村信教人员占信教人员的绝大多数,也是影响政治稳定的一大隐患。
二是因各类矛盾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较多,维稳形势严峻。随着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农村改革力度的加大,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不安定因素大量存在,因土地征用、占地补偿、土地转包、环境污染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有增无减,且参与人数多,群众情绪对立,处理难度也越来越大。
三是社会面治安防控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形势严峻。在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城郊结合部地区的案件居高不下,并有不断上升的势头。盗窃案件在发案中占比重较高,已成为衡量农村地区社会治安好坏的“晴雨表”,直接左右着广大农村地区的社会治安走势。在少数地区,团伙犯罪、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案件还有所发生,大多数作案成员都是一些青少年,他们整天混迹于宾馆、网吧、出租屋或公共娱乐场所,激情性犯罪明显,一定程度地影响了群众的安全感。
四是某些治安问题在少数农村地区依然存在,治安行政管理形势不容乐观。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水平还不高,交通、消防及危险物品管理在农村地区比较薄弱。一些废旧物品收购站非法买卖赃物,已经成为犯罪分子销赃的窝点。部分农村地区赌博活动还有蔓延之势,一些不法经营者将黑网吧逐渐向农村渗透,吸引农村未成年人上网供其牟利。
二、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领导重视不够。少数农村基层党政领导不能正确处理好维护稳定与经济建设的关系,只重视经济工作,对治安工作特别
是治安防范思想认识和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中缺乏主动性、创造性。部分村级组织软弱涣散,村干部素质不高,积极性也不高,责任心不强,在群众中缺乏应有的威信,致使治安防范工作在基层难以真正落实。
二是经费严重不足。在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村级组织无集体经济积累,无经营项目,加之农业税费取消,农村综合治理和治安防范经费难以筹集,导致农村地区巡逻守护人员待遇报酬,物防、技防设施投入以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等基础工作难以落实。
三是防范机制不健全。在农村治安管理工作任务比较繁重的情况下,派出所警力显得明显不足,维护社会治安靠公安机关单兵作战的现象一时还难以改变,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仍未形成,乡村集镇巡逻守护、户户联防、契约式防范等防控机制也不能长期坚持,发展不平衡,绝大多数都停留在静态、被动的方式上,缺乏经费保障,难以持之以恒。
四是法制建设薄弱。在农村,对群众的法制宣传工作仍显滞后,目前也只能停留在广播、标语和有限的资料宣传上,群众对与自己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之不多,对党和国家的政策缺乏了解,致使出现矛盾纠纷不能依法表达诉求,不会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解决,极易酿成不良后果。
三、基层公安机关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具体措施。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关系农村地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问题。公安机关必须找准公安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结合点,积极参与,有所作为,不断改进和加强农村治安管理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公安机关必须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推进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参与社会治安的职能作用,继续推进“平安创建”各项措施的落实,进一步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公安机关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公安机关要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狠抓重特大案件的侦办工作,千方百计地提高攻坚克难的能力和水平。结合农村实际继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原则,彻底清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空间。适时组织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专项行动,最大限度地控制社会面上抢劫、抢夺犯罪案件和盗窃家禽、家畜案件的发生。加大打击各种经济犯罪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扰乱金融秩序、非法传销等严重经济犯罪活动,努力维护全区市场经济秩序。
(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公安机关必须狠抓基层基础工作,为新农村建设筑牢治安阵地。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公安机关要最大限度地整合警力资源,做大、做强、做实基层所队,实
现警务前置、警力下沉、重心下移。进一步加强农村治保组织建设,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开展村组联防、住户联防,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强公共复杂场所和人口管理,全力收缴散失在社会上的民爆物品和枪支弹药,抓好内部单位、金融网点的安全防范工作,全力开展“打、防、控、管”一体化建设。积极预防和减少各类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
(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公安机关必须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能力。要转变基层民警的执法观念,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让民警学会从农民的立场来考虑问题,带着对农民的深厚感情去做工作,自觉与侵民扰民、坑农害农行为作坚决的斗争,致力维护农村、农民的合法权益。要结合公安机关开展的“大接访”活动,热情接待、认真对待农民的来信来访,依法、及时处理和解决农民反映的问题、困难,努力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结合开展“大练兵”活动,强化教育训练,搞好岗位练兵,不断提高基层民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提高公安机关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能力。
(作者系盐城市盐都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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