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管局文明单位考核办法_文明单位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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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工集团(林管局)文明单位考核办法
为认真做好林区文明单位考核工作,结合全国文明单位和自治区文明单位考核测评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准备工作
(一)申请晋升文明单位的,要先提出书面申请,呈送近一至两年创建文明单位的书面总结;接受复检的,要按规范的要求提供近两年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书面总结。
(二)文明办要向相关部门收集受检单位的以下有关情况(处级单位由林管局文明办收集,科级单位由林业局文明办收集):
1、请党委组织部提供领导班子整体的考核评估意见。
2、请纪委提供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的考核评估意见。
3、请综治办提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及抵制邪教工作的考核评估意见。
4、请计生办提供计划生育工作的考核评估意见。
5、请经济管理部提供经营承包责任状完成情况;事业单位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请行业主管部门提供。
二、具体考核办法
考核组对前述五个方面的情况不再进行考核,而按下列办法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考核。
(一)考核方式
采取“听、查、看、评、访、议、反馈”的方式进行考核,即听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实地考察、组织测评、随机与职工交谈、考核组评议和意见反馈。
(二)实地考察
对被考核单位的如下单位进行考察:
1、被考核单位的机关;
2、随机抽取两个基层单位,其中一个为林场。在基层单位中要进行测评;
3、随机抽取一个工队;
4、随机抽取一个检查站。
(三)组织测评
1、由考核组对被考核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基础工作和特色指标进行测评,即对《林区精神文明建设基础工作考核测评标准(表二)》和《林区精神文明建设特色指标测评标准(表三)》所列内容进行测评。
2、由考核组组织被考核单位的相关人员,对《林区精神文明建设主要考核项目测评标准(表一)》所列内容进行测评,考核组同时参加该项内容的测评。
上述“相关人员”由三部分组成,即被考评单位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单位所在地(市、镇内)的环节干部及全体职工代表、机关干部。林业局人数不得少于80人,其他单
位不得少于40人。
(四)相关要求
分组考核时要对考核组人员进行短期培训,明确组内人员分工,确保每个人能完整准确地掌握考核办法和评分办法。考核组应向被考核单位参加测评人员说明以下内容:
1、考核的意图、目的,考核的方法、内容、步骤;
2、准确掌握评分办法并正确使用;
3、测评表中“好”、“较好”、“一般”只能选择一个档次,得分可以出现小数;
4、测评前要标明测评人身份,以“√”标注;
5、要求参加测评的人员客观、公正地作出评判。
三、考核评分办法
考核得分由考核测评得分、特色指标得分和日常工作得分三部分组成,满分为120分。其中测评得分满分为70分,特色指标得分满分为20分,日常工作得分满分为30分。考核测评得分由考核组和被考核单位参加测评的人员共同完成,日常工作得分由林管局文明办根据各单位日常工作完成情况打分。
考核测评得分由考核组计算,按照参加测评人的不同身份分别取平均数,再按照班子成员0.3、职工代表0.3、考核组0.4的权重系数得出最后的测评分值,填写在《林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测评计分表》中。
四、考核结果确定
考核结果是考核测评得分、五部委提供的考核意见、文明委讨论和公示结果的综合结论。
(一)由文明办对考核分值进行排队。最后得分在90分以上(分数线在首次使用后进行适当调整,以下同)的单位有资格申报“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和“自治区级文明单位标兵”,95分以上的有资格申报“全国文明单位”。
(二)最后得分在85分以上的为合格单位,“保持荣誉”;75-84分的为警告单位,“限期整改”;74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单位,撤销文明单位称号。
(三)五部委提供意见中,出现问题的即为警告单位,限期整改;出现严重问题的,文明委根据情况加以具体分析,作出决定。
(四)将文明委会议讨论结果在《林海日报》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内,如无举报,“结果”即为考评结论;如有举报的,提交文明委研究后,作出最终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