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通讯员管理办法_通讯员实习管理办法
兼职通讯员管理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通讯员实习管理办法”。
福建华电漳平火电有限公司兼职新闻
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为加强公司通讯员队伍建设,提高通讯员写稿积极性,提高公司宣传工作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聘用
1.1 兼职新闻工作人员指受公司聘用从事兼职新闻写
作的人员。
1.2 公司兼职新闻工作人员包括记者、特约通讯员、通讯员。
1.3 公司兼职新闻工作人员,由生产车间和综合产业各党支部(机关由各部门)推荐,公司宣传主管部门审核,公司党委审定。
1.4 兼职新闻工作人员的选聘,应兼顾本人岗位工作特
点、写作水平、写稿积极性和用稿情况。
1.5 兼职新闻工作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每年一聘。
1.6 记者、特约通讯员由公司颁发聘书。
2.职责和权利
2.1 兼职新闻工作人员的职责
2.1.1 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情况,及时撰写相关新闻报道,向有关媒体投稿。
2.1.2 完成部门布置的宣传报道工作。
2.1.3 完成政工部的约稿、组稿任务。
2.1.4 配合做好本部门内部宣传媒体的编辑工作。
2.1.5 遵守新闻工作职业道德,严格执行公司宣传工作
有关规定,实事求是,杜绝假新闻。
2.2 兼职新闻工作人员的权利
2.2.1 在公司范围内有权进行新闻采访报道。
2.2.2 记者根据宣传工作需要,可以列席公司有关工作
会议。
2.2.3 特约通讯员根据宣传工作需要,可以列席部门有
关工作会议。
2.2.4 有权参加公司举办的相关业务培训。
3.考核
3.1 兼职新闻工作人员实行积分管理。
3.2 在公司网站新闻用稿的积分:消息类新闻稿600
字以内一篇得1分,600字以上一篇得2分;通讯稿1000字以内一篇得2分,1000字以上一篇得3分。
3.3 在省公司新闻网站用稿的积分:消息类新闻稿一篇
得2分;1000字以上的通讯稿一篇得5分。
3.4 在集团公司新闻网站用稿的积分:消息类新闻稿一篇得3分;1000字以上的通讯稿一篇得8分。
3.5 在《中国华电》杂志用稿的积分:1000字以内文章一篇得5分;1000字以上文章一篇得10分。
3.6 不接受政工部约稿、组稿任务的,一次扣5分。
3.7 未按要求完成政工部约稿、组稿任务的,一次扣2分。
3.8 每季度公布通讯员的积分情况,按年度进行考核。
4.奖惩
4.1每年初根据上年积分情况,重新聘任记者、特约通讯员、通讯员。
4.2 上年度积分进入前6名的,当年聘为公司记者;上年度积分未进入前6名的记者,当年不再聘为公司记者。
4.3 上年度积分在第11至第17名的,当年聘为特约通讯员;上年度积分未进入前17名的特约通讯员,当年不再聘为特约通讯员。
4.4 上年度积分低于15分的通讯员,当年不再聘为通讯员。
4.5年度积分前10名的人员,如果没有其他一票否决的情况,自然当选年度公司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4.6 公司举办的外出采风等活动,优先安排积分高的人员参加。
4.7 每年发给公司记者500元、特约通讯员300元的补贴。
5.本管理办法由政工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