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生态农业发展现状和对策措施_生态农业发展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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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生态农业发展现状和对策措施
黄卫国(西湖区农业局)
生态农业,国际上又称作自然农业、有机农业和生物农业等,其生产的食品称生态食品、健康食品、有机食品。虽然,各国对生态农业提法不尽相同,但宗旨和目的是一致的。就是在洁净的土地上,用洁净的生产方式生产洁净的食品,形成良性的生态循环,提高人们的健康水平,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世界农业专家指出:21世纪,生态农业不再只是一种时髦,它即将成为世界农业的主流和发展方向。
一、我区生态农业发展的现状分析
(一)我区发展生态农业的优势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念以后,我区各级都十分重视生态建设,区委、区政府相继制订出台了《加快推进生态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生态区建设规划》、《西湖区发展都市农业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措施,全区生态建设的氛围已经形成,生态农业发展起步良好。
1、无公害农业发展较快
根据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我区以“树立绿色理念、保护绿色环境、发展绿色生产、推广绿色技术、培养绿色产业”为目标,近年来,累计制定西湖龙井茶、西湖莼菜、西湖野鸭、九曲红梅茶、罗氏沼虾、中华鳖等特色农产品生产标准6个,另外还有15家农业企业先后制定企业标准23个。到目前,我区已通过省级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基地10个、面积11999亩,其中茶叶基地4个、面积5031亩,蔬菜基地2个、面积1530亩,水产基地2个、面积3800亩,西湖野鸭基地1个、1000亩(200万羽),粮食基地1个、638亩。其中袁浦千亩罗氏沼虾标准化养殖示范园区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已通过认证的浙江绿色农产品6只,其中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1只(袁浦牌无公害罗氏沼虾)。
2、农业生态环境整治扎实开展
搞好农业生态环境整治,是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发展生态农业的重要一环。为此,我区积极开展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推广无害化治理技术,提倡科学使用农药、化肥,与此同时,还加强了执法监管力度,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2003年起,结合农村环境建设,启动了“百村整治”工程。
3、畜牧绿色养殖顺利推进
畜牧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畜牧养殖对环境的污染也引起了政府部门的高度关注。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2002年底始我区顺利实施了畜禽限养禁养措施,目前禁养限养都达到了预期的目标。与此同时,畜牧绿色养殖顺利推进,出现了一批充分利用三园一塘(果园、竹园、茶园和鱼塘)进行综合生态养殖的典型模式。
4、生态旅游农业方兴未艾
近年来,我区农业依托杭州大都市发展,充分发挥地域、资源优势,积极嫁接旅游业,发展生态休闲观光农业。全区垂钓休闲渔业经营水面3215亩,占总水面的10.8%。蒋村乡三深垂钓场成为西溪风景区的一大休闲亮点。周浦绿慧生态农庄以市“放心菜”
基地为依托,田园风光尽收眼底,别具特色。周浦乡姚家坞村100余亩垂钓鱼塘利用其依山傍水的优美生态环境,把生态文化、生态养鱼等经营理念融入休闲渔业开发的全过程,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的统一。转塘双流农庄一产与三产有机结合,初步形成了水产和鸽子养殖、垂钓、观光、餐饮、烧烤娱乐一条龙休闲模式。龙坞镇大清村通过发展茶林休闲产业,该村今年春茶亩产值达到10421元,一季收益超过上年茶叶总收入的14.45%,获得了显著效益。龙坞镇上城埭村利用当地的生态环境,开发了以茶观光、茶文化为核心内容的原生态乡村休闲旅游。浙江海皇星生态乐园有限公司集生态旅游、休闲观光、餐饮娱乐于一体的农业综合开发一期工程项目已动工建设。
(二)我区发展生态农业的制约因素
虽然我区发展生态农业有上述优势,然而它毕竟是一个新生事物,仅在起点阶段,与发达国家城市相比尚有很大的距离,存在着众多制约因素,主要有:
1、土地资源激剧减少。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土地资源激剧减少。据调查统计,我区从2000年到2003年底4年间,共减少耕地近2万亩,平均每年减少耕地5000亩,这些减少的土地多为优质良地。土地资源的激剧减少,使发展生态农业的空间受到了限制。
2、农业面源污染不容乐观。环境资源是农业发展的基本要素。然而近年来,因农业生产中化肥、农药、农膜使用量的大幅增加,以及大量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的无序排放等引发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农业面源污染形势十分严峻,严重阻碍了生态农业的发展。
3、生态农业监管体系尚不完全。当前,虽然有关部门加强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查、检测力度,但在整个生产过程中仍缺乏有效的监督与处罚手段。由于区、乡(镇)没有专门的农业行政执法机构、无专职人员,影响了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全区没有建立完整的农业环境监测网络,影响了对农业环境的监控;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不健全,缺乏必要的检测设备,影响了农产品安全质量的管理。
4、生态农业建设资金投入不足。生态农业建设的投入是超前的、渐进的,生态有其内在的自然规律,生态的恢复与保护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发展生态农业既要有阶段性投入,又要有长期渐进的投入,投入要有高瞻远瞩战略的眼光,要有大手笔。虽然,目前各级政府对生态农业已引起了普遍的重视,但对生态农业建设的投入尚不足,而且投入的资金少、项目散,没有一块专门的农业生态建设经费,使循序渐进的生态农业发展缺乏前瞻性和计划性。
二、我区发展生态农业的总体要求及发展模式
(一)总体要求
我区发展生态农业总的要求是:根据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念和“可持续发展”的方针,遵照市委市政府“建设生态市、打造绿色杭州”的发展战略和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充分发挥我区的自然生态优势,以农业生态学和生态经济理论为指导,调整农业生产布局,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加强农业生态工程建设。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生态农业的支撑作用,通过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改良耕作制度,推广应用生物技术,防治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等措施,处理好人与自然,生态保护与生产、生活,资源保护与资源开发,生态产品与生产效益的诸多关系,把生态农业建设与农村经济发展统一起来,达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文明,社会、经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之目的。
(二)我区发展生态农业的模式探讨
根据我区社会、经济、自然环境,应重点发展以下五种模式。
1、生态科技型。生态农业的许多生产环节实现了返朴归真,但生态农业绝不是原始农业,必须以科技为支撑。为此,要全面实施科技兴农战略,把我区农业从常规型转到科技生态型上来,从资源消耗型转到科技振兴型上来,从量的扩张转变到质的提高上来,使产业化、市场化、标准化有机结合起来。要化力气建立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园区,采用现代农业科技和“3S”技术(RS、GPS、GIS),由点到面,层层辐射,逐步推开,加快生态农业科技步伐。
2、生态品牌型。良好的生态环境,一定能孕育出著名的品牌。要在充分发挥现有名牌、品牌效应优势的同时,充分挖掘秀山丽水的潜在优势,紧跟世界农业绿色浪潮,再创一批新的生态农产品著名品牌,并加强对品牌生态农产品的质量、包装、商标的管理和宣传,保护好品牌生态农产品的声誉,以品牌开拓市场、促进营销、增加效益。
3、生态设施型。根据杭州都市农业发展要求,中心城区部分为城市生态农业圈,传统农业应从该圈层内全部退出。因此,要充分利用技术、资金优势,采用太阳能温室大棚技术、设施栽培技术、微滴灌技术、组织培养技术和快繁技术等,积极发展高度信息化、高度智能化、高度精准化的生态型农业。还要根据生态农业建设要求,发展生态农产品加工、流通和服务业,充分发挥先进农业设施在发展生态农业中的积极作用。
4、生态旅游型。根据都市农业发展要求,旅游农业已成为农业新的发展亮点。一是要整合秀丽的自然风光,建设生态林、生态公园、垂钓园区等生态观光型农业旅游项目;二是要以各农业产业带为基础,积极挖掘农业旅游潜力,建立生态农产品旅游项目,实行生态农产品收益和生态旅游收效双赢;三是利用自然风景和人文历史,开辟有人文典故特色的生态人文农业旅游项目。
5、生态外向型。“入世”以后,农产品双向贸易大幅度增加。生态农业已经在国际上形成燎原之势,要尽快与国际生态农产品接轨,努力增加国际权威机构认证的生态农产品品牌,瞄准国际生态农产品市场,打响生态农产品品牌,使我区的生态农产品产品优势转为商品优势。
三、我区发展生态农业的对策措施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加强农业环境保护,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保证。结合我区实际,发展生态农业的对策措施主要是:
(一)切实加强对生态农业的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建设生态农业,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各个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任务。为此,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生态农业建设的领导,将其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一是要成立生态农业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能,各司其职,切实做好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二是要尽快制定生态农业建设规划。西湖区
城区建设规划和生态建设规划已经形成,都市农业建设规划正在深化完善中,要加快制定生态农业建设规划,并与上述规划相衔接,以达到城建、农业、生态三赢。
(二)突出生态农业的工作重点,强化各项措施的落实
为全面推进生态农业建设,要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三项措施的落实。
1、加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奠定发展生态农业的基础条件。要在认真总结前几年实施“放心菜”、“放心肉”工程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我区生态环境的优势,加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其中一部分为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并按市场经济规律运作。与此同时,要努力建设安全食用农产品重点加工企业,创建绿色超市(网点),努力发挥这些基地、企业的辐射功能,使生态农业形成气候。
2、积极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提高生态农业整体水平。发展生态农业,必须依靠科技教育,要把科教兴农战略与加强生态农业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要积极实施种子种苗工程,大力引进、选育、推广优质高抗品种,改善种养业的生态环境;要进一步创新农业科研体制,培育和发展农业科技企业,增强生态农业科技创新能力;要加大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力度,园区建设项目要向生态农业倾斜,使之成为发展生态农业的样板;要加强对农业科技人员及广大农民开展生态农业知识的培训,从源头提高生态农业整体水平。
3、加强对生态农业的监管,提高发展生态农业的规范化程度。为促进生态农业的顺利发展,满足人们对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的日益增长的需求,必须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全过程的管理。要建立和健全农产品检测网络,使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污染控制在源头。要加强对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投入品的监控。要全面实施农作物病虫综合防治技术和无公害化处理技术,科学合理使用化学防治方法,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要加强对农产品质量的监管,对即将上市的农产品和市场上的农产品要加强质量监督和检测。要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监测制度,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建立农产品条码管理追溯制度,向消费者作出安全承诺,并负责对不合格农产品召回、消毁、理赔和退出市场。
(三)切实加强对生态农业的宣传教育,全面提高民众的生态农业意识
生态农业对我国来说尚属新生事物,民众对此认识朦胧。因此,要积极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教育。首先要运用多种宣传舆论工具,大力宣传生态农业,使广大民众充分认识发展生态农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生态农产品的健康性和优越性,提高全社会对生态农业认知度,以形成良好的发展氛围;其次,要将生态农业作为对农民教育和科技培训的重要内容,以生态农业的原理为指导,引导农民采用生态优化组合技术,实施生态型种养模式,使之形成“整体、协调、循环、再生”的良好生态系统。在此基础上,要教育和引导农民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利用良好的生态环境,打造农产品“绿色品牌”,生产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开发无公害农副产品深加工,使生态农业建设成为广大农民和加工企业的自觉行动。第三,要加快新农村的建设步伐,努力实施“百村整治”工程,通过针对性的整治、按规划的建设、有序的管理,改变农村“脏、乱、差、散”的局面,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使绿色村庄和绿色生产相得益彰。
(四)强化农业行政执法,为发展生态农业保驾护航
要严格执行《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农业行政执法,加强对农资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主要农产品产地进行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农业生产投入品的安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资源环境、损害农产品安全和假冒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标志、品牌的违法行为。要积极开展“绿剑打假”统一执法行动,保护广大农民和人民群众利益。在加强行政执法的同时,要根据发展生态农业的要求,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
(五)加大对生态农业的投入,保证生态农业发展的物质基础
由于生态农业不仅仅是产品农业,而是关系到整个社会和生态的全局性产业。为此,建设投资大、见效慢,尤其在起步阶段更甚,需要政府加大投资力度。欧盟为了鼓励农民从生产常规农产品向生产有机农产品转变,整个欧盟国家都给予农户一定的补助。鉴于国外的经验,因发展生态农业,必须保证原产地没有污染,生产加工没有污染,贮藏运输没有污染,对于习惯于常规生产的农户和企业来说,这一转轨不但费用大大增加,而且是十分艰苦甚至是痛苦的。因此,在发展初期政府必须加大对生态农业的投入,设立生态农业专项投入资金,所需资金可由省、市、区、乡(镇)各出一点。在直接投入的同时,还可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社会各界投资开发生态农业。要积极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销售企业、科研单位等进入生态农业建设领域,与生态农业建设基地和农户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还要采取财政税收、信贷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扶持一批农业生态型龙头企业(含基地),推进和扩大生态农产品生产,提高生态农业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