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办法_高中考试工作计划

2020-02-29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芜湖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高中考试工作计划”。

芜湖市2015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

实 施 办 法

一、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办法

(一)报名

凡具有本市户口的初三应届毕业生和有报考高中阶段学校要求的本市户口历届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以及在本市初三就读的进城务工农民及其他流动人员子女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具体事项见市教育局芜教招考„2015‟3号文件)。

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的外地户籍的进城务工农民及其他流动人员子女考生享受与我市户籍考生同等的中考中招政策待遇。

(二)考试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学业考试成绩既作为学生的毕业成绩,也是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中等职业学校等录取的主要依据。今年我市中考仍使用全省统一命题的中考试卷。

1、考试科目及试卷分值: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考试科目与分值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50分(其中听力测试30分);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共150分;物理与化学合卷共150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与历史仍实行开卷考试。开卷考试科目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材料。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正版•学生字典‣。各学

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听力残障学生(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听力免试后英语成绩折算方法为:考生英语考试成绩=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英语总分值与笔试项目分值的比值,2015年免试听力考生的英语成绩=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1.25。听力免试具体申请程序和要求另行通知。

2015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满分60分,计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分。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办法详见•关于印发的通知‣(芜教基【2015】4号)文件规定。

2015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满分10分,计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分,考生在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实验操作考试中随机确定一项内容进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办法详见•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规定。

初中学生毕业标准由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两部分组成。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采用分数与等级相结合的方式呈现。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和历史、物理和化学五门考试成绩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等级比例按照A等级为20%, B等级为30%,C等级为35%,D等级约为12%,E等级不超过3%划定,得分率不低于60%的不得划为E等。等级4个D以上(含4个D)即可毕业;凡有两个及以上等级为E等,补考合格后方可毕业。

信息技术考试(在七年级进行)及地理、生物学业考试(在八年级进行)成绩划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得分60%及以上为合格,得分60%以下为不合格。

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学习态度与能力”维度的主要实证材料。理科实验操作考试、信息技术考试以及综合实践活动的考查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实践与创新”维度的主要实证材料。体育考试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运动与健康”维度的主要实证材料。音乐、美术考查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审美与表现”维度的主要实证材料。

2、考试时间: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考试时间为6月14日至16日,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6月14日 上午 8:30 — 11:00 语 文

下午 3:00 — 5:00 物理和化学 6月15日 上午 8:30 — 10:30 数 学

下午 3:00 — 5:00 思想品德和历史 6月16日 上午 8:30 — 10:30 英 语

3、命题原则:

2015年中考命题兼顾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选拔性要求,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在全面检查学生基础知识和

基本技能的基础上,重视对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查,反映课程标准中对学生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维目标的基本要求。各学科命题的具体原则和要求见•2015年安徽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纲要‣。

4、阅卷:

市区、四县阅卷工作分别由市、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市区中考今年继续实行网上阅卷,网上阅卷工作由市教育考试中心与市教科所、市教育局基教科共同组织,统一实施。成绩统计、数据统计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组织。

学业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向就读学校(报名点)提出书面申请,在指定时间内通过就读学校(报名点)到市、县(区)招生部门登记申请查分。

二、高中阶段招生办法

(一)招生学校

本办法中的高中阶段学校是指招收初中毕业生的省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中专等)。

(二)招生范围

1、市区省示范高中、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学校面向市区招生;四县省示范高中、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学校面向本县招生;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计划可面向全市招生。

2、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中专)面向全市招生。

3、安徽中加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4、民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经市教育局和生源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民办普通高中可招收外地考生。

5、市七中宏志班可根据规定面向全市招收寄宿学生。

(三)招生计划及指标分配

各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的具体计划数详见市教育局芜教基[2015]22号文件。具体方案由各省示范高中制定,并报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执行。各校的拟录取名额须在自主招生计划之内。经公示后,各校须将等额拟录取名单及材料,于6月10日前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审批。各校未完成的自主招生计划计入本校的统一招生计划。

经市教育局同意批准招收的免试直升生计划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10%,具体办法需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执行(未完成的直升招生计划调剂回学校招生计划)。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推动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我市义务教育的整体办学水平,今年我市(含四县)实行将省示范高中学校招生计划80%的名额切块分配到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的政策。市区省级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根据各初中学校切块分配指标测算基数和当年初中学业考试总分、规范办学等因素进行测算。各初中学校切块分配指标测算基数的依据是:

1、学校在籍在校满三年的初中

应届毕业生数(新划入市区不足三年的学校为学校的在籍在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数);

2、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和信息技术考试成绩合格的学生数。

(四)填报志愿

1、志愿设置

2015年我市中招志愿设置共分七个批次,各志愿批次按录取先后顺序分为若干个志愿轮次。

四县:

各县结合实际制定本县本批次志愿设置办法,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3)

专等中职类学校

学校志愿设1个

在转学回户籍所在地之前一直在外地上初中的学生),以及父母因工作调动、部队转业(须有组织人事部门的调动或军队转业安置证明),户籍迁至本市、初中转学到户籍所在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若在籍在校未满三年但具备其他相关条件,在本校可同等享受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政策,具备报考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资格,且可作为本校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测算基数。

(2)市区历届初中毕业生、无初中学籍的社会考生可以报考省示范高中统招生(须符合省示范高中统招生报考条件),但不能享受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可以报考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综合高中学校及职业类学校。

(3)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不受年龄限制。

3、填报要求

(1)今年我市考生中招志愿实行网上填报;考生志愿在中考成绩公布后一次性填报。

(2)考生要按市教育局公布的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计划详见•报考指南‣,凡未列入•报考指南‣的招生学校,均系无资质在我市招生的单位),慎重选择各批次志愿。网上填报中招志愿的具体办法另行文通知。

(3)学校要充分保证考生自主填报志愿的权益,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报中招志愿。考生志愿应由考生本人在网上填报,志愿确认须经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五)考生照顾加分政策

1、中考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如下:

(1)•安徽省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其中: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港澳同胞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前款规定以外的侨眷及港澳同胞、外籍华人的眷属,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2)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3)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中考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援疆和援藏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须为省、市、县委组织部及县级以上政府或政府部门选派;须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西藏自治区执行援疆援藏任务;援疆援藏时间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符合条件的往年及现在的援疆援藏人员,其子女均可享受此加分政策。

(6)•芜湖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教基[2013]75号)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其中:

①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②作战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在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

地区以及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以及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③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被大军区以上单位表彰的军人的子女和在执行抗洪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受到省委、省政府、省军区以上表彰的军人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④军人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3分投档。

“军人”均指现役军人。军人子女享受优惠加分投档待遇,只能享受一次优待,不累计计算。符合享受中考优惠加分投档条件的军人子女,由军人所在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学生父母工作单位、岗位职务、岗位性质及立功等级证明等材料,报芜湖军分区政治机关汇总核定后于规定时间转报市、县教育局,由市、县教育局提请中考中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我市考生录取时,对于符合以上照顾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经审查确认,给予加分照顾。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不予叠加,以其最高项的照顾分,计入升学总成绩。

3、凡符合规定照顾加分的,学校应将考生姓名、加分依据及加分分数按规定公示。

(六)录取工作

1、录取管理

全市中招录取工作在市中考中招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牵头,基教、职成、监察等有关科室共同完成,在统一时间、统一地点内实行普职招生一条龙的统一录取办法。招生录取时四县招生部门参加录取工作。

中招采用考生电子档案,实行计算机网上(局域网)录取;•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印制,加盖录取专用章方可生效。

2、录取原则和办法(1)录取原则:

①录取总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②普通高中录取原则:

依据考生志愿,以学业考试成绩及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

录取市示范高中和一般普高的考生,必须具备综合素质评价结果4个C及以上等级的条件;录取为省示范高中统招生(含切块指标生)的考生必须符合“填报原则”中规定的条件。

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采用传统志愿设置方式的各批次、各轮次投档原则是:志愿优先,按分排序。

②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原则:

对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根据其成绩和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③民办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必须在市、县教育局统一规划和管理

下进行。招生计划下达、报名、投档录取等工作均与公办学校相同,民办普通高中可在公办普通高中控制线下浮一定分数,设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④凡已被普通中等艺术、体育学校录取的考生,其他学校不再录取。

⑤各批次招生学校不得自行录取本市无档案考生;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严禁借读。

(2)录取办法:

①市中考中招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确定相关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

市区省示范高中统招切块分配指标生录取控制线在招生学校统招生录取控制线下40分划定。

市七中宏志生录取控制线比照生源所在地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生录取控制线划定,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录取。

报考安师大附外国际班、市七中宏志生的考生须根据招生学校招生简章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招生学校报名。经招生学校审核、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在网上填报中招志愿时方可填报安师大附外国际班、市七中宏志生志愿。

市示范高中和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学校),市区和四县分别设定最低控制线。

新划入市区不足三年的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填报沈巷中学、汤沟中学、六洲中学加10分录取。

市区历届初中毕业生及无初中学籍的社会考生中考成绩均减10分参加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学校)录取。

五年制高职设全省统一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中职学校自主招生的五年制高职考生成绩须达全省统一的五年制高职录取控制分数线。

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按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新生。②平行志愿的投档办法具体为:

A、在对某个批次、某个轮次投档时,计算机投档系统将考生按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评价等级从高到低排序(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按各维度等级权重折算为等级系数进行比较,等级系数P=4h+3i+2j+k,其中h、i、j、k分别表示等级A、B、C、D的个数),仍相同按学业考试等级从高到低排序(学业考试等级按各科等级权重折算为等级系数进行比较,等级系数P=5h+4i+3j+2k+m,其中h、i、j、k、m分别表示等级A、B、C、D、E的个数);若仍无法区分,则按照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学业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相同按照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学业考试等级从高到低排序(比较方法同上)。分数高排序在前的考生先检索投档。填报相同学校最终排序并列的所有考生档案都投出。

B、投档时按照排序逐个对考生的“平行志愿”从A学校到B、C、D、E、F学校的顺序进行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如某考生成绩在批次录取控制线上,计算机检索到该生

时,首先检索该生填报的A学校,假设A学校招生计划满,该生不符合投档条件,无法投往该校,则继续检索B学校,假设B学校计划未满,则该生档案投往B校,依次类推。如果该考生填报的所有学校计划均满,则该生所填平行志愿均无法投档。计算机完成对该考生的检索后,再处理下一位考生。

C、实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各轮次招生学校在按计划按录取控制线投档后如招生计划未完成,不进行降分录取(综合高中学校录取时可适当降低录取控制线投档),在先按分数线上考生

划定录取控制线;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专业志愿。录取时文化课、专业课均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对达专业课资格分数线的艺术类考生,由招生部门在文化课控制分数线上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中考升学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体育特长生录取办法根据各校招生简章执行。

各招生学校未完成的普高艺体特长生计划计入该校统一招生计划。

⑧除五年制高职按1:1.2比例投档外,其余各批次、轮次均按学校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3、录取时间

各类招生学校按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文通知)分批次、分轮次进入录取现场。各批次录取均采用计算机管理,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以保证录取工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三、其它工作

(一)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国际班的招生办法另行发布。

(二)中职招生继续坚持“五个放开”政策,除参加今年中考的考生外,历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以及符合学历教育要求的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及进城农民工等均可报考中职学校。

(三)学校自主招生、特长生、免试直升生及中职学校自主招生的五年制高职的招生办法须专题报告市教育局,经批准后实施。

(四)拟开设特长班及探索综合高中办学模式的学校,须专题报告市教育局,经批准后实施(专题报告必须说明办班宗旨、招生

计划、招生办法和实施方案等)。

(五)凡报考五年制高职、中职类幼师、烹饪、食品卫生、护理、游泳等专业的考生均应在市、县招办指定医院参加身体检查。体检工作在填报志愿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论录入考生电子档案,并由报名点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本人。

(六)我市考生中考成绩和中招录取结果将及时通过12580、168声讯台和市教育信息网供考生及家长查询。

(七)今年继续实行中职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一是国家助学金。录取为中等职业学校的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资助国家助学金2000元(资助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的15%确定。二是免学费补助。录取为中等职业学校的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民办中职学校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职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三是校内学生资助。中职学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用于勤工助学、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八)中招录取结束后,市教育局将分别对市区、四县录取到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包括录取在当地、到外市及外省的中等职业

学校)、没有进入高中阶段学校的人数进行统计,并汇总报送省教育厅,作为考核普职比的数据基础。

(九)市区及四县中考中招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1、咨询电话:

市教育考试中心:3884580; 无为县:6322949; 芜湖县:8791112; 繁昌县:7911072;南陵县:6839672,6839682。

2、监督举报电话:

市教育局监察室:3852063;市教育局信访办:3862273; 市教育考试中心:3868700;无为县:6322949 ;芜湖县:8811201繁昌县:7911310; 南陵县:6839629。

四、四县教育局依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县中考中招工作实施办法,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行。

五、本实施办法未尽事宜由市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处理。

芜湖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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