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监督员、信息员管理办法_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员

2020-02-29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市食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监督员、信息员管理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员”。

市食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监督员、信息员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乡(镇)食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员、村(社区)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员(以下简称“三员”)的管理,建设高素质的“三员”队伍,促进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有效开展,提高工作效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食品质量安全“三员”是指,在社会上招聘,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协助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开展辖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三条“三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在30周岁至50周岁之间;

(三)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同等学历);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一定的食品质量、卫生相关知识;

(六)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责任感。

第四条“三员”的聘用采取当地政府和企业推荐,质监部门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当地政府和企业推荐符合“三员”基本条件的“人员”,质监部门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聘书。

第五条 “三员”的人数。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设协管员一名,每个村(社区)设信息员一名,每个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设监督员一名。

第六条 “三员”人员由质监部门管理和使用,并承担部分质监部门的工作任务,履行以下职责:

(一)协管员

1、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包括小作坊)进行基础信息调查,同时填写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并建立档案;

2、协助辖区监管人员对辖区内在册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日常巡查并登记。对A、B级企业的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对C级企业的巡查每月不少于2次,对D级企业(小作坊)的巡查每月不少于4次;

3、对在巡查中发现存在一般的问题的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回访,回访中发现企业对老问题未进行整改或者又发现新问题的,应及时报告辖区监管责任人;

4、负责对辖区“三无”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以及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的举报工作;

5、协助质监部门做好食品质量安全相关信息统计工作;

6、负责向辖区监管责任人及时报告工作信息,要求季度未的25日前向质监部门书面上报一次监管信息;

7、办理上级质监部门交办的其他食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

(二)信息员

1、全面掌握本村区域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业状况,做好食品生产加工业普查整顿工作;对新办的企业督促企业按要求及时办理各种证件,依法组织生产;

2、负责对本村区域食品生产加工业的巡查,督促企业按照质量卫生规范、要求生产加工食品,提高产品质量;

3、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

4、协助有关部门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业主的食品质量安全意识;

5、对发现食品生产加工的违法案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查处。

(三)企业质量监督员

1、负责本企业质量管理、质量标准、质量规划的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并制定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

2、制定各个工作环节的操作规范和管理制度,并组织企业开展内部质量检查评比工作;

3、负责从原材料、半成品到成品全过程的质量检验和分析评价工作,并对企业产品出厂签发合格证进行有效监督检查;

4、负责企业化验室和化验员管理,督促化验员及时对产品进行检验,组织化验员进行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

5、认真作好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查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6、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食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组织全厂职工学习食品质量安全知识,提高全厂职工的质量意识;

7、企业的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等发生重大改变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备案;

8、配合有质监部门对企业巡查、回访及对企业专项整治。第七条

“三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服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日常管理,遵章守纪;

(二)不得无故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三)不得向企业索要、收受有价票证、财物等;

(四)不得隐瞒辖区内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和质量安全事故;

(五)不得向违法企业通风报信,私下联系;

(六)按规定按时报送巡查、回访、检查等相关信息;

(七)不得参与、纵容企业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

(八)其他有关管理规定。

第八条

“三员”聘用期为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继续留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第九条

“三员”的考核采取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第十条

定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三员”本人。

第十一条 “三员”日常考核结果分为:批评、警示、解聘三种形式。

第十二条 “三员”有以下行为的,给予警告:

(一)违反第七条第(一)、(六)项规定的;

(二)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巡查频次少于规定次数的;

(三)无正当理由拒绝承办质监部门交办工作,累计达到两次以上的。

第十三条 “三员”有以下行为的,给予严重警告:

(一)违反第七条第(二)项规定的;

(二)对责任区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未及时发现的。第十四条 “三员”有以下行为的,给予解聘:

(一)定期考核不合格的;

(二)平时考核有三次警示或者两次严重警示的;

(三)违反第七条第(三)、(四)、(五)、(七)项规定的;

(四)因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工作每年达到30天的。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办法

xx市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办法一、总 则第一条 进一步推进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

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办法

三流乡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药品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促进全乡农村药品监督网、供应网(简称“两......

二七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办法

二七区食品安全协管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际需要,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区食品安全协管员......

协管员管理办法

XX区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协(专)管员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

协管员管理办法

XX县XX镇劳动保障工作协管员管理办法一、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就业与社会保障协理员职责是:1、开展劳动保障政策宣传,提供政策咨询服务。2、开展劳动力资源调......

《市食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监督员、信息员管理办法.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市食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监督员、信息员管理办法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员 质量安全 管理办法 信息员 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员 质量安全 管理办法 信息员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