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生活第一单元_政治生活第一单元知识

2020-02-29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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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民主专政

1、物质保障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经济建设搞上去,是巩固和加强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实基础。列宁指出:“在任何社会主义革命中,当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任务解决后,随着剥夺剥夺者及镇压他门反抗的任务大体上和基本上解决,必然要把创造高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经济制度的根本任务提到首要地位,这个根本任务就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由于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是在—个经济文化十分落后的东方大国里建立起来的,由于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情况下,国际竞争的实质是以经济和科技实力为基础的综合国力较量,由于世界上许多国家特别是中国周边的一些国家和地区都在加快发展,如果中国经济发展太慢了,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的巩固和国家的长治久安都会遇到极大的困难。

2、法律保障

“人民民主专政”这个词是被写入宪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3、制度保障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选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制度.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石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它直接体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是建立我国其他国家管理制度的基础

人民享有的民主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今年,各地基层党组织换届,试点的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公推直选”尤为引人关注。从村、社区广泛运用到乡镇一级规范试点,表明基层党内民主已逐渐向上生长。

“公推直选”的做法是党内民主发展的一个缩影。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发展党内民主,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和任命制、选举制、竞聘制并存的干部选拔体制,并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实行基层群众自治,推动城乡同权的选举制度改革,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建立完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一系列举措推动政治文明建设不断向前发展。

从1987年差额选举首次进入党的十三大并载入党章,到十七大采用差额预选办法选举产生中央委员、候补委员和中纪委委员候选人名单;从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到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从中央党校向中外记者敞开大门,到中共中央部门新闻发言人集体“亮相”„„党内民主不断出现新气象。党的十七大报告高度概括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基本点,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中国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学会副会长黄宗良认为,要建立“党群”良性互动,就必须切实加强党内民主建设,从而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支持人民当家做主、发展人民民主正是党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政治任务。

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以实现人民民主为己任。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就在解放区通过“投豆选举”“举拳选举”“三三制”等方式,实行了广泛的民主选举。新中国成立后,也积极推进民主选举的进程。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华日服装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朱雪芹,清楚记得去年3月14日上午9时12分: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闭幕会的2909名代表按下表决器,通过了关于修改选举法的决定,从此城乡居民实现了“同票同权”。

自1953年以来,我国农村和城市每一名全国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曾经从8∶1到4∶1。今天的1∶1,真正体现了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平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民主精神。

政治自由

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言论自由:是公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语言形式表达和宣传自己的各种思想见解的自由。言论自由是公民对于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问题,通过语言或文字的形式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从某种意义上讲,一个国家言论自由的程度,从一个侧面反映该国民主程度。当然,自由只能做法律所允许的事情,任何自由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我国公民的言论自由同样以不危害国家、社会安宁、不损害他人的人格和尊严为原则。

出版自由:就是公民有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语言形式表达和宣传自己的各种思想见解的自由。出版自由,就是公民或社会群体依照法律规定,通过书籍、报刊、广播、电视等出版物系统,表达思想、意见、愿望、要求的权利。它与言论自由的区别在于它是以出版物的形式来表达思想和见解的。言论出版自由不是绝对的、不受限制的。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言论出版自由必须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正确行使。

结社自由:就是公民有依照法律规定,为一定的宗旨而组织或者参加某种社会团体的自由。这是言论自由的发展和补充。所谓结社,就是公民有依照法律规定,为一定的宗旨或目的,组织或参加某种社会团体。

集会自由:就是公民依照法律规定聚集在一定场所,研究大家共同关心的问题,并发表意见或举行某种活动的自由。集会和结社都是多数人聚集在一起讨论问题,表达意愿的活动,但两者是有区别的。集会是临时性的聚集,结社是长期性的结合,并且有固定的组织、章程和制度。游行自由:就是公民依照法律规定持标语、旗帜等标志,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示某种庆祝、纪念或抗议、声讨等强烈的共同意愿的自由。

示威自由:就是公民有依照法律规定聚集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某种抗议、义愤的情绪,并表示自己的力量和决心的自由。

我国公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权利都写入我国宪法,这说明公民行使这些权利有法律的保证。同时我国公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都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由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自由要受法律的制约,自由和法律是统一的,法律是自由的体现和保证,自由要受法律的制约。也就是说,自由只能做法律允许的事情,超越法律许可的范围,就是违法行为,就要受到法律的限制或制裁。

政治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础。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011年07月06日,青海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副组长穆东升赴海东地区调研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调研期间,穆东升听取了海东地区及平安县、民和县、循化县关于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汇报,赴平安县三合乡、石灰窑乡,循化县街子镇、文都乡,与乡镇干部、社区工作人员、选民、人大代表就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座谈。穆东升指出,这次换届选举是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各地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安排部署,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

监督权

7月中旬,已有科技部、教育部、审计署等几个部委公布了“三公”(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出国)支出。此前,国务院要求所有的中央部委在6月底前要完成公布“三公”支出的任务,地方则比照中央部委公布各自的“三公”经费。

公布“三公”支出是预算公开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自5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后,舆论就一直关注该方面的进展情况。这反映了人们对知情权和监督权的重视。

换届选举

2011年07月06日,青海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副组长穆东升赴海东地区调研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调研期间,穆东升听取了海东地区及平安县、民和县、循化县关于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汇报,赴平安县三合乡、石灰窑乡,循化县街子镇、文都乡,与乡镇干部、社区工作人员、选民、人大代表就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座谈。穆东升指出,这次换届选举是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各地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安排部署,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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