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工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00_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通知

2020-02-29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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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河南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职改办„2015‟3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问题及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深入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关于调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5‟44号)、•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1‟20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臵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函„2013‟24号)文件精神,坚持对岗申报、空岗补缺。

(二)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聘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校政发[2013]31号,见附件1)文件内容,在职称推荐(评审)中实行“基础条件”加“重要业绩计分”的办法,更好地发挥职称推荐(评审)对提高教学、科研水平的导向作用。

(三)以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培养优秀学术群体为重点,处理好重点学科、新兴学科与一般学科的关系;处理好主系列与辅助系列的关系。

— 1 — 保证主系列,兼顾辅助系列和其他系列,合理设臵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

(四)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工作业绩的原则,对教学、科研等岗位上符合条件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优先推荐、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推荐、申报材料由各有关部门分工归口审核,根据要求和工作职能分工,各推荐单位评议推荐领导小组全面审查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申报条件、评审简表上的各类信息(包括承担课程和教学业绩情况)与重要业绩计分,并进行公示;人事处负责复核申报资格、申报条件,审查论文重复率;教务处负责复核评审简表中教学质量考评、教学业绩(包括承担的课程、教学学时、教材建设、教学效果评价以及教学研究、教学改革项目等相关信息);研究生处负责复核评审简表中与研究生相关的授课及指导等工作;科技处、社科处负责复核评审简表中涉及论文论著、科研、工程项目、科技成果、科技开发及推广、技术服务等项目的相关信息;学生处和团委负责复核申报人员有关学生管理工作及指导课外科技创新竞赛的相关信息。审查单位和复核单位均须针对审查情况提交汇总报告。

(六)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推荐与评审工作要体现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材料展示工作在有关部门审核的基础上,由学校确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展示。纪委(监察处)对整个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接受群众来信、来访。

(七)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组织全体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政策,保质保量,圆满完成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

二、现有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说明 — 2 —

(一)实行个人和推荐单位“双承诺”制,由申报人和推荐单位负责人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盖章后和评审材料一起提交,没有•保证书‣的一律不接收材料。对于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推荐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学校将对相关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并按照•关于进一步严肃职称工作纪律的通知‣(豫人[2002]30号)进行处理。

(二)转换系列或专业申报问题

1、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同级转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变动(包括系列变动和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变动),须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可申报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同级转评,取得与现工作岗位一致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结合的系列需职务聘任后方可同级转评。

2、转岗后晋升。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同级转评满1年后,且转岗前后任职年限连续计算达到相应要求,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业绩成果须为转岗后与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的业绩成果,转岗前的业绩成果可适当参考。

高校、中专、技校、党校教师内部同属文科类或理工科类的专业不需转评可直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文、理工科之间转换岗位和医学、外语、体育、艺术等特殊专业需同级转评满1年后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关于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学科设臵问题

— 3 — 根据201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和我省实际,2014年人社厅对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学科名称进行了调整和规范。调整后的学科如下:

哲学(新增)、经济学、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原名称德育)、就业指导、教育学、心理学(新增)、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历史学、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学、生物学、统计学(新增)、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新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新增)、轻工技术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新增)、食品科学与工程(新增)、作物学(新增)、园艺学(新增,原名称农学)、畜牧学、兽医学、林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新增)、中医学、药学(新增)、中药学(新增)、护理学(新增)、管理科学与工程(新增)、工商管理(新增,原名称管理学)、公共管理(新增)、艺术学、音乐与舞蹈学(原名称音乐)、戏剧与影视学(新增)、美术学、设计学(新增)等54个学科。

(四)关于任职年限及年龄问题

1、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用人单位根据相关政策进行聘任,从实际聘任起开始计算任职年限。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研究生上学期间不能计算为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晋升的任职年限。

2、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 4 — 到当年9月底。2015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任职年限要求5年以上的,应在2010年6月30日前取得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于2010年9月30日前获得聘任。任职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此类推。

(五)关于申报学历问题

1、凡申报人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现从事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时,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时按破格条件进行评审。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学科分类,同一学科内的专业为相近专业。

2、参加工作后取得的本科及以下学历,从取得学历之日起满两年后可正常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不满两年可破格申报。

3、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可正常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上述学历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申报时须提交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在职学习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但没有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的人员,需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方可正常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以及197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教授任职资格,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方可正常申报,否则按破格申报。

5、申报讲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硕士学历学位。

(六)关于对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实行认证

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须提交学历认

— 5 — 证报告(提交学历认证报告的学历为参评人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时所使用的、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并在认证报告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评审材料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一同附上。未经认证的学历,不作为合格学历对待。

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学历,一是到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授权的我省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查询认证,二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daodoc.com)查询。中共党校颁发的学历,到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函授部或研究生部办理查证,出具•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登记表‣。

(七)关于职称外语考试问题

1999年及以后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原有效期4年)、2000年及以后取得B、C级合格证书(原有效期3年),或者2005年及以后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或古汉语、医古文考试成绩达到60分的,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长期有效,不受原有效期的限制;其申报或聘任再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仍须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取得省级合格证书或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省内通用标准的,当年有效。

职称外语免试条件继续按照•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豫人职(2007)10号,见附件4)文件执行。与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相关的主要为以下几类人员,其他免试类型请查询上述文件。

1、博士学位获得者或在国外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6 —

2、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3、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按新考试标准成绩达到总分的 60%以上)或硕士学位获得者或在国外取得学士学位的人员,评聘副高级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4、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人员。

5、当年年底年满 50周岁以上的人员。

6、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领域成绩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省级二等以上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两项国家发明专利的主要完成人,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其他在本专业领域成绩突出,获得省、部级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或其他有突出贡献者,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符合上述外语免试条件第6条的人员,需填写•河南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审批表‣(样表见河南职称网“资料下载”)一式两份,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并由省人社厅审批。

符合其他外语免试条件的人员不再办理外语免试审批手续。报送职称评审材料时,需同时报送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或经审核后的复印件。

(八)关于年度考核问题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年份,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从考核

— 7 — 不合格年份的下一年重新计算任职年限。

(九)关于公共课、基础课、专业课、主干课的认定

凡纳入•河南工业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校级通识平台课程、学科平台课程及专业平台课程,均可认定为本科生的公共课、基础课、专业课或主干课。通识平台课程中的实践类课程、校级公选课及学科专业平台课程中的专业实践类课程只计入课时。

凡纳入我校研究生各专业培养方案中的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和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均可认定为研究生的公共课、基础课、专业课或主干课。创新实践、学术报告与研讨部分不计入课时。

(十)关于申报人员教学效果的要求

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对于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方面的要求,申报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教学效果应当达到良好以上;申报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教学效果应当达到优秀。

我校对于教学效果相关要求参见•关于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中教学效果评价的有关规定‣(附件2)。

(十一)关于考核认定副教授的问题

副教授考核认定条件按•关于完善我省高等院校副教授任职资格考核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5]15号,见附件3)及•关于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聘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校政发[2013]31号)文件中•河南工业大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破格和直接认定申报、评审条件‣的相关要求执行。申报考核认定副教授任职资格人员需由— 8 — 所在单位写出专题报告,详细介绍该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情况、教学情况和科研情况,并出具由教务处提供的教学效果评估材料。

(十二)关于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问题

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聘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校政发[2013]31号)文件中•河南工业大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破格和直接认定申报、评审条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十三)关于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的问题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3]14号)文件精神,今年我省将对2012年8月至2015年2月回国来豫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开展职称评价工作,申报相关要求详见•关于报送2015年度我省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有关材料的通知‣(豫职改办[2015]36号)。

(十四)关于学术期刊和学术著作检索问题

论文检索可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进行检索,也可以在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检索页。合法期刊出版单位可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首页“在线查询”—“新闻机构查询服务”进行检索。

报送评审材料时须将学术刊物、著作原件与加盖单位公章的检索页一同附上。未经互联网上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

(十五)对国际会议论文集的认可

— 9 — 根据省职改办文件规定(豫职改办„2012‟28号),•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豫人社[2009] 273号)中表述的论文被SCI、EI、ISTP等全文收录,EI(工程索引)指收录的期刊论文;ISTP(科技会议录索引)指收录的重要国际学术机构举办的会议文献。对于收录在EI、ISTP等索引中的非期刊论文,一般不予承认。论文水平确实很高,需要填入评审简表的,由推荐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学校,学校组织2名以上省高评委专家进行鉴定,鉴定通过后方可写入简表。(十六)关于论文重复率检测的要求

为进一步培养良好的学术风气,学校将继续开展论文重复率检测工作。作者相同或部分作者相同的论文,除去引文,文字复制比大于等于50%,属于一稿多投,不得作为职称评审业绩材料。不同作者的论文,除去引文,文字复制比大于等于30%,属于抄袭,不得作为职称评审业绩材料。

(十七)关于SCI、EI、CSSCI收录期刊的分类及认定

SCI、EI、CSSCI等论文收录情况以检索机构开出的证明为准。其中,SCI分区按论文发表时JCR最近数据计算;CSSCI期刊以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发布的最新目录为准(A、B、C、D的级别分类目录参见附件5); CSSCI期刊最新目录中已被剔除的历年刊物分别按相应等级的最低级别认定。

(十八)关于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竞赛项目计分的认定

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竞赛项目分类参见附件6,计分时指导教师仅限— 10 — 前2名。若指导教师在同一年度同一科技创新竞赛中指导多个学生项目作品并获得奖励,在计分时不重复计算,只按照获奖级别最高的一项奖励计分。

(十九)关于答辩问题

继续对申报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实行答辩。答辩由各推荐单位组织进行,推荐单位要对答辩情况做出评语和总体评价(优、良、中、差)。

以下几类人员需要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到所属系列高评委会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申报农业科研、社会科研、自然科研、党校教师、体育教练员系列高级职务人员;

2、破格申报人员;

3、申报直接认定副教授人员;

4、转换系列(专业)申报人员。

职称申报绿色通道评价采取面试答辩和专家考核认定相结合的评价办法。考核认定的人员须到考核认定委员会进行答辩。

(二十)采取“考评结合”、“评聘分离”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问题

卫生、会计、统计、审计、建设工程、交通工程等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业务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办法,于业务考试合格后参加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会评审。

此类系列实行“评聘分离”,取得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

— 11 — 须经过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会评议,方能决定是否聘任。

三、申报、推荐、评审工作程序

各系列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推荐及评审工作应严格按相关程序执行。

(一)个人申报

个人在熟悉职称申报政策、条件、程序的基础上,向学科所在推荐单位报名。推荐单位一般为各学科所在的教学单位,申报人员须到申报专业所在的推荐单位参加评议推荐。马克思主义理论(原名称德育)专业、就业指导专业、心理学专业的评议推荐领导小组由学校宣传部、学工部联合组成,卫生系列评议推荐领导小组由学校校医院组成,图书系列、档案系列、出版系列的评议推荐领导小组由学校图书馆、档案馆、学报编辑部联合组成,会计系列的评议领导小组由学校财务处、审计处联合组成,工程、经济等其它非教学系列推荐领导小组由学校人事处牵头组成。

(二)推荐单位初审

职称评审材料实行“首审负责制”,各推荐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指定专人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和业绩成果等进行严格审查,并核查重要业绩计分项目。首审人员应对报送的材料签字负责,如申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合,将追究首审人员责任。所有报送材料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对未签署意见的评审材料,学校一律不予受理。

(三)职能部门复核

由学校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研究生处、学生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复核评审简表、重要业绩计分表及申报材料,复核后由人事处接收申报材— 12 — 料。相关职能部门复核后将重要业绩计分情况汇总报人事处,复核后的评审简表、重要业绩计分表及申报材料由人事处组织进行公开展示。其中,申报人员的•评审简表‣将在校园网公开展示。

(四)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在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各单位成立民主评议小组,负责民主评议工作。学院评议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成员为学院全体人员;其它部门(单位)评议小组由该单位所在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成员为党支部所含单位全体人员。通过考察申报人思想道德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团队合作精神、所做贡献等,对申报人做出客观、全面的评价,民主测评结果应当作为基层单位评审推荐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将民主测评结果汇总后报人事处。

(五)推荐单位评议推荐

各推荐单位组建本单位职称评议推荐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原则上9人以上,一般由本单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成。申报人员中如有非推荐单位人员参加评议推荐的,该非推荐单位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需推荐1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参加推荐单位的职称评议领导小组。

另外,推荐单位需有1名评议推荐领导小组以外人员(应具有高级职称)担任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代表,负责民主监督工作。

各推荐单位职称评议推荐领导小组可结合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职称推荐方案及实施细则,并根据人事处审核后的评审简表、重要业绩积分、教学效果、民主测评结果等进行评议,对申报人员进行排序(名次不得重复),并按照学校核批的推荐指标(比例)推荐,学校推荐委员

— 13 — 会不接收越级申报的参评材料。

各推荐单位在推荐参评人选时须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对申请人进行推荐排序,应注意学科、专业及系(室)的结构状况,优化人员结构,形成合理的结构比。各推荐单位制定的本单位评议推荐方案及实施细则应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六)学校评议推荐

学校组织召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委员会,完成学校推荐工作并公示结果。根据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委员会的推荐结果,由人事处负责到省教育厅人事处、省人社厅职称处进行资格审查。

(七)评审、公示、发文

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学校向相应系列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报送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的评审材料。相应系列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河南省教育厅下发各系列各级别任职资格文件。

四、参评人员上报材料要求

(一)最高学历(位)证书,第一学历(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

(二)教师资格证书(非教师系列除外)。

(三)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

(四)外语合格证书,或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相关证件。

(五)1980年1月1日(含)后出生的人员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197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教授任职资格,须提交本人正式居— 14 — 民身份证原件。

(六)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

需到校外参加评审的申报人员(含:申报教授人员、申报校外评审的副教授人员、申报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提交上述所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参加校内评审的申报人员(含:申报校内评审的副教授人员、申报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只需提交原件。

(七)•河南工业大学2015年度职称评审重要业绩计分申报表‣(教学、科研、指导竞赛获奖)一式2份(单位审核人签字,加盖推荐单位公章,见附件7)。

(八)教学质量考评优秀证明(由教务处统一出具)或年度考核优秀证明(学校文件复印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九)个人和推荐单位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见附件8)一式2份,1份提交评委会,1份由学校人事处存档。没有提交•保证书‣的一律不接收材料。

(十)按“河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 个人版录入、打印的评审简表一份。评审简表必须由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电子版(依据职能部门审核意见修改后的正式版本)由本人发送到人事处师资科邮箱(邮箱地址为:rscszk@vip.163.com),电子版与审核后的纸质版•评审简表‣不一致者,不予接收。

(十一)•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十二)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或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

— 15 — 页(各推荐单位统一由专人负责检索工作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从中指定送审的鉴定论文篇目。(正常晋升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1篇,正常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申报任职年限破格人员须2篇)。

(十三)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申报任职年限破格人员须提交校外两名教授对送审论文的评审推荐意见(表格在人事处主页信息下载栏目下载),同时提交近五年每年为本科生授课情况表(见附件9)。

(十四)对申报任职年限破格人员及直接认定人员,所在推荐单位应于9月25日前提交反映其业绩成果的专题推荐报告。

(十五)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任职年限破格人员的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

(十六)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提交1章教案(须加盖教务处公章),申报高级实验师人员须提交2份实验教案(须加盖教务处公章)。

(十七)任现职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职业道德和学术成就以及完成岗位职责、目标任务等考核鉴定意见(由各单位职称评议推荐领导小组组长签字,限300字以内,单位统一上报)。

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或证明,以及其它能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评审材料一人一袋,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河南工业大学)、姓名、申报级别、申报专业。

五、日程安排 — 16 —

(一)各推荐单位应及时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并组建本单位职称评议推荐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单位民主评议及评审、推荐程序和日程安排。

(二)9月18-20日 申报人员根据要求下载填写评审简表、评审表、重要业绩计分表,准备评审材料。

(三)9月21-22日 各推荐单位对申报人员参评材料、重要业绩计分项目进行审核,同时组织专人统一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的学术刊物、著作进行网上检索和验证工作,填写•学术刊物、著作审核表‣(见附件10),所有报送材料经公示后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9月21-23日 各推荐单位通知参评高级职称人员将申报材料及重要业绩计分申报表报相关职能部门复核,复核通过后的材料由参评人员报人事处,重要业绩计分由各职能部门汇总报人事处。人事处将申报材料与重要业绩计分情况进行公示,其中申报人员的评审简表及重要业绩计分情况将在校内网页上进行公开展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9月30日前 各单位根据•河南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民主评议办法(试行)‣(附件11)文件相关规定,召开民主测评会,考察申报人思想道德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团队合作精神、所做贡献等并填写•民主评议表‣(•民主评议表‣见附件12),将民主评议结果汇总报人事处(•民主评议汇总表‣见附件13)。

(六)10月15日前 学校组织安排申报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答辩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七)10月16日前 各推荐单位召开本单位职称评议推荐会议。根据

— 17 — 各职能部门审核过的•评审简表‣及人事处汇总的教学效果、民主评议结果、重要业绩计分情况,经推荐领导小组集体评议后提出推荐意见,按推荐单位推荐顺序确定推荐人员名单(见附件14),于10月16日下班前提交至人事处,并报送本单位开展“公平、展示、考核、评议、监督”情况报告1份。

在推荐单位推荐后,学校推荐会前,人事处将会同相关部门集中组织对补充申报材料的审核、补充重要业绩计分项目的审核工作,汇总后进行第二次公示。

(八)根据工作进展,学校择日召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工作会议,并公示结果。

(九)10月下旬 学校向河南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报送评审材料。

(十)我校具有副教授评审权的13个学科为:食品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轻工技术与工程、生物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数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上述13个学科的副教授评审时间将另行通知。

(十一)学校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评审工作安排于11月上旬进行,上报材料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日程安排若有变动,以最新通知为准。

六、其他要求及说明

(一)已有硕士点的学院申报教授职务人员原则上应担任硕士生导师。

(二)各单位专兼职教学人员是我校师资队伍的一部分,在申报专业— 18 — 技术职务时按申报专业参加相应学科所在学院的评议与推荐。

(三)本人或本人直系亲属当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实行回避制度,不得担任本单位考核推荐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应的评议推荐委员会或学科组成员。

(四)•评审简表‣必须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经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人事处等职能部门审查定稿,并于各推荐单位推荐后报送由“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生成的和纸质•评审简表‣内容一致的“txt”格式上报信息(以申报人员姓名命名)。

(五)我省职称评审政策、各系列中高级评审条件、职称外语考试级别及免试条件、所填写各类表格等资料,可登录“河南职称网”查询下载或登录人事处主页浏览和下载。

(六)各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考核评议推荐工作,及时向学校提交推荐人选的材料,申报人材料必须真实、规范、完备,逾期不再受理。

(七)强化责任,严肃纪律。申报人要如实填报和提供有关材料;各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要实事求是地审核和签署意见; 所有申报人员的评审简表和重要业绩计分都将在校内网页进行公开展示,对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按照•关于进一步严肃职称工作纪律的通知‣(豫人„2002‟30号)、•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豫人社职称„2013‟18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未尽事宜,按学校职称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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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关于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聘工作的若干意见‣ 附件

2、•关于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中教学效果评价的有关规定‣

附件

3、•关于完善我省高等院校副教授任职资格考核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附件

4、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 附件

5、CSSCI(2014-2015)来源期刊分类名单 附件

6、国家级综合竞赛和单项竞赛项目一览表

附件

7、河南工业大学2015年度职称评审重要业绩计分申报表 附件

8、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附件

9、破格人员、申报教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为本科生授课情况表 附件10、2015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学术刊物、著作审核表

附件

11、河南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民主评议办法(试行)

附件

12、民主评议表 附件

13、民主评议汇总表 附件

14、评议推荐小组推荐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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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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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为切实做好2012年度建设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及对象建设行业各施工......

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各事业部、中心、公司、厂、院、部、室: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人社发[2014]8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现就2014......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资料

工作总结(一篇)我叫XXX,1989年7月毕业于西北大学石油地质专业,同期分配到采油八队任见习技术员;90年1月到采油一矿地质组;94年3月任地质组长,6月任矿生产办付主任,同年被评为工程师;9......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 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高职高专第七条 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任职资格:(一)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表

附件六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表填表说明:1、申报系列(或专业)名称,同附件二“申报专业职务名称”。2、符合申报条件,填写“正常晋升”或“破格晋升”。3、申报人员应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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