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园林局无锡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_无锡市市政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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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园林局无锡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7〕81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园林局编制的《无锡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规划纲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无锡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规划纲要
市园林局
一、充分认识创建“生态园林城市”的重大意义
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开展创建生态园林城市活动,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优美、舒适、健康、方便的生活居住环境,是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城市建设中的具体体现,是各级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把“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和文明发展之路”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创建“生态园林城市”,不仅是满足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也是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措施。通过创建“生态园林城市”,着力打造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品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历史责任感,积极引导城市建设向“生态园林城市”目标发展。
二、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方针政策,按照国家、省和无锡市“十一五”规划的相关要求,以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和改善人居环境为目标,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创建工作及创新创建活动,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二)基本原则
开展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第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城市建设必须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注重城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注重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满足人们对生活、工作、休闲的要求,建设良好的人居环境。
第二,坚持环境优先的原则。要树立生态意识,按照环境保护的要求,深化城市总体规划内涵,使城市市区与郊区形成统一的市域生态体系。
第三,坚持系统性原则。必须用系统的观点从区域环境和区域生态系统的角度考虑城市生态环境问题,坚持保护和治理城市水环境、城市市容卫生、城市污染物控制等方面的协调统一。
第四,坚持工程带动的原则。通过切实可行的工程措施,充分利用水、风、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保护、恢复和再造城市的自然环境。
第五,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必须从实际出发,不能急功近利,要根据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不同阶段,制定切实可行的目标体系,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第六,坚持城乡绿化一体化的原则。充分利用城郊的防护林和果园茶树经济林,扩展农舍前后的绿化面积等办法,重点解决城郊结合部绿化环境的延续、协调问题。
第七,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要采用企业投资绿化、租赁绿化、社会公开招投标绿化养护、政府优惠政策扶植绿化、绿化与经营相结合等改革创新方式,来为城郊绿化注入新的生命力和强化发展后劲。
第八,坚持塑造城市特色的原则。创建工作要符合“打太湖牌,建山水城”的城市建设思路,紧紧围绕“靓山、亲水、扬名、筑城”的总体要求,根据不同地段的生态特征,构造城市生态景观格局,营造城市生态绿色开放空间,打造太湖山水与城市的联系,同时挖掘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加强历史文化与城市绿化建设的有机结合,通过生态绿化建设进一步塑造城市特色。
(三)规划目标
1.总目标
至2008年,主要指标基本达到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标准,2010年,创建成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2.规划指标体系
(三)创建城市基础设施指标分解表
序号
指标
标准值
城市达标程度
备注
2010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城市基础设施系统
完好率(%)
≥8≥85
--
--
--
--
暂无指标
自来水普及率(%)
100,实现24小时供水
100,实现24小时供水
--
--
--
城市污水处理率(%)
≥70
≥90
--
--
--
再生水利用率(%)
≥30
≥30
--
--
--
生活垃圾无害处理(%)
≥90
--
--
--
万人拥有病床数(张/万人)
≥90
≥90
42.11
户籍人口
主次干道平均车速(km/h)
≥40
≥40
--
--
--
--
暂无指标
说明:暂无指标,指目前尚未列入统计范围,统计年鉴上无此项指标项目
3.实施步骤
2006年,正式启动创建活动,制定创建纲要、实施意见、行动计划,组建创建工作小组;2007年-2008年,全面展开创建活动,主要指标达到要求;2009—2010年,年底申报工作,有针对性进行专项整改。
三、主要任务
(一)科学规划,积极引导城乡生态环境建设健康发展
总的原则:应用生态学与系统学原理来规划建设城市,强化规划导向作用。
坚持科学规划。在城市总体规划、绿地系统规划指导下,城市分区详细控制规划编制时应充分体现生态优先,包括在用地指标上的保证;沿河(湖)、沿路、沿山及其他生态敏感区划定完整、全覆盖的绿化控制线;市民出行500米服务半径范围合理布置小游园;街道社区级公园面积不小于2—3公顷,并与市民较集中的活动场所有机结合;严格划定各类防护林带、市级大型公园(包括郊野公园);绿地率规划控制指标达到生态园林城市考核标准。
调整、充实、完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已经编制完成的新一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在规划起点、规划标准、指标控制等方面尚未全部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要求,包括物种多样性保护在内等多项指标在规划中没有予以明确。要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近期规划目标,进一步调整、充实、完善绿地系统规划,做好绿地系统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城市用地规划的衔接。做好《无锡市绿地系统规划》的报批工作,以法定程序强化其作用与地位,增强严肃性、权威性,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实施。
出台绿线管理办法。认真贯彻《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12号)精神,根据无锡实际情况和生态环境建设与管理需要,制定地方规章,划定绿线,明确各类绿地四界至范围,经划定的绿线实行专项管理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业资源综合开发规划、水资源利用规划与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指标不相符的内容;确保水、电、气等规划与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指标体系相协调;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及湿地保护规划;划定生态功能区。
(二)突出重点,协调推进“绿色无锡”建设
突出抓好沿路、沿河、沿湖、沿山绿色屏障建设,实施沿高速公路、国省道、太湖生态防护林和城市主要出入口生态景观绿地建设;建设沿河生态绿地;加强环境景观绿化建设;加大植树造林和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全面开展石宕复绿。
1.森林资源培育和生态建设
(1)防护林带体系建设
绿色通道建设。按不同等级道路,两侧布置宽度不同的绿化带。高速公路每侧实施50—100米绿化带;铁路、一级公路每侧实施20米绿化带;
二、三级公路每侧实施10米绿化带;四级公路每侧实施5米绿化带;全部村道种植行道树。
江、河、湖防护林建设。建设太湖、滆湖沿岸50米防护林;五级以上航道沿岸两侧各建设30米防护林带;其他河道每侧建设10米绿化带。
(2)湿地水土保持及景观建设
以生态和自然绿化为主,结合无锡的历史文化,对36公里蠡湖沿岸进行全面整治,建成平均宽度500米的环湖绿化带。建成长广溪湿地公园、梁塘河湿地生态公园、北兴塘河生态绿地。通过退渔还湖、还泽、还滩及水土保持、划定控制范围等综合措施,加大对湿地的保护。长广溪两侧各100米为规划控制保护范围,梁塘河湿地生态公园规划控制范围约4.8平方公里,北兴塘河生态绿地规划控制范围约2平方公里。
(3)森林资源恢复和优化工程
石宕复绿。全市所有矿山宕口需进行整治复绿,采用植生喷播、挖鱼鳞坑植树等工艺有计划推进。
林相改造。城区及郊野树林,除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树外,对马尾松林、黑松林、杉木林进行林相改造。
(4)森林公园及生态园建设
全面展开面积约45平方公里的惠山青龙山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解决私葬滥采、私搭乱盖、管理体制不顺、土地权属不清等主要问题,实施钱荣路东侧显山透绿、梅园公园透绿、青龙山林相改造等十二个项目;理顺管理体制,出台《惠山青龙山保护管理办法》等法规;完善森林公园的功能,通过市场运作和政府投入相结合,显山透绿,增加休闲、观光游览项目。
强化现有的九龙湾生态园、新洲生态园、龙寺生态园等森林旅游、休闲基地生态建设。计划在锡山、惠山、滨湖区新建7个以上旅游、观光、休闲生态园。
(5)森林防护基础设施建设
重点建设、完善森林扑火指挥体系、林火了望监控体系、林火阻隔系统、森林扑火体系,组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实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程,按照国家建设标准和要求,将全市1个市级及5个区级森林植物检疫站建成国家级森林植物检疫站,提高我市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检疫水平。规划建立1个森林病虫害监测预报中心,完善森林病虫害监测预报数据的数字化、网络化传输,建立松材线虫病、意杨食叶害虫、意杨蛀干害虫、马尾松毛虫、竹蝗等我市主要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模型,准确进行预测预报。锡山、惠山、滨湖区各建立一支森林病虫害防治专业队伍,逐步实现森林病虫害防治的专业化。
建立全市森林资源电子信息化管理体系,对全市森林资源实行信息化管理。
2.环境景观绿化建设
以构筑《无锡市绿地系统规划》(2003年)确定的绿地系统基本框架,达到创建生态园林城市调控指标为目标。
(1)综合性绿化景观建设。建设三环公园、双河公园、东亭公园、鸿山遗址公园、伯渎港滨河景观绿地公园、新城公园、高浪公园、锡东公园、洋溪公园、植物园、动物园、儿童乐园、毛岩广场等。
(2)区级公园和小游园建设。对50平方公里的中心城区(快速环路内),结合地块改造、环境建设、道路工程等建设,完善城市绿地系统,提高城市绿地率。崇安、南长、北塘区等中心城区,结合打造建设新城片区,每个区建成总面积不少于10公顷的绿地广场(公园),分别建成广益绿地广场、古运河绿地广场、凤翔绿地广场等。锡山、惠山等区要完成中心区广场绿地和配套副中心区绿地公园,为城市居民提供更多的健身休闲场所。
继续实施市民出行500米有一块不少于2000平方米小游园的便民工程。每个区建设街头绿地小游园15-20个;实施社区公园项目,按人均1-1.5平方米的标准,建设社区公园,平均分布于各片区的居住组团,让市民更多得到城市绿化建设带来的实惠。
(3)城区道路、河道绿化建设。重点建设新湖滨路、运河西路、江海路、金城东路等道路景观绿化;以梁溪河绿化风光带、新运河两侧绿地建设为龙头,继续实施城区河道绿色景观及防护林工程。主要实施的项目:内塘河、九里河等18条河道绿化。
3.加强城市生物物种多样性保护
认真贯彻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通知》(建城 〔2002〕249号)精神,并从创建生态园林城市、维护城市生态安全和生态平衡、改善人居环境等角度出发,切实加强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1)提高认识,增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紧迫感。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加强城市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工作,对于维护生态安全和生态平衡、改善人居环境等具有重要意义。一些地方城市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自然植物群落和生态群落破坏严重;完整的良性循环的城市生态系统和生态安全面临威胁。因此,急需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和紧迫任务抓紧抓好。
(2)开展生物资源调查,制定和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计划。尽快组织编制《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实施计划,开展生物资源生态系统调查、生态环境及物种变化的检测、生物资源动态调查和检测,继续与研究机构合作开展对蠡湖、长广溪湿地的检测工作;加强珍稀、濒危物种繁育和研究的基地建设。
对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河湖、自然湿地、水源保护地等生态和景观敏感区域,划定范围,严格保护,持续利用,同时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基地,加强生物物种、自然植物群落和生态群落的保护。划定惠山青龙山为森林生物物种保护基地;蠡湖、长广溪湿地公园,建设湿地植物保护基地;建立九龙湾生态茶园保护基地、阳山水蜜桃特色农业保护基地,鼋头渚充山地带性植物区系保护基地。加强宜兴龙池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工作。
体现本地特色,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突出做好就地或移地保护工作。
推进优良园林绿化材料的育种工作,加强和促进本地乡土物种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按建成区用地2%的标准,规划建设苗圃用地;注意加强大苗培育基地和特色植物基地建设;加强野生乡土物种的驯化与培育,引进培育适宜树种,丰富植物物种多样性。认真贯彻《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的精神,合理配置植物群落,形成良性生态环境,为古树名木提供良好的生存环境。加强古树名木普查增补工作,对全市范围古树名木进行全面调查,公布第五批古树名木名单;进行古树名木定位测量工作,建立电子档案;全面实施古树名木复壮计划;依法查处各类损害古树名木案件。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的保护意识。
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道路绿化、风景林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建设,要按《公园设计规范》要求进行植物配置设施,合理界定植物品种的数量,丰富植物物种。按照《道路绿化设计规范》的规定,进行道路绿化的规划建设,每条主干道都要按规定建设绿地游园,建设一批园林景观路。
加快动物园的易地建设和植物园的建设;进一步加强鼋头渚兰苑中国兰花种质中心、梅园中国无锡梅花研究中心、锡惠名胜区中国杜鹃花种质资源基因库的物种保护、引种科研工作;建设市级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滨湖马山兰花繁育基地建设;扶持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基地建设;加强人工繁育、培育野生动植物产品的开发和利用,规范野生动植物产品的市场经营利用行为,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
充分发挥公园在生物多样性研究和保护中的重要作用。实现每个辖区都要有区级公园。到2010年,建成区的主要社区力争都建有1座公园。在中心城区重点景观工程项目建设中建立植物物种多样性示范点。注重发挥公园、小游园在生物多样性方面的科普教育阵地作用,不断提高公众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识。
4.文化建绿
加强文化建绿工作。通过文化建设把无锡的城市历史文化进行浓缩,并与城市绿地景观有机结合,变为城市符号,体现我市城市人文底蕴和内涵,提高绿化景观品位,展现城市的特有魅力。主要做到以下几点:
(1)文化定位。对无锡市近现代的历史、文化、经济、军事等所有历史遗存进行梳理,选择有代表性的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和文化遗产为内涵,进行文化定位。
(2)制定文化建绿规划和实施计划。以示范带动,选择已建成有代表性的城市绿地增加文化内涵,正在实施或计划实施的环境绿化项目进一步完善规划设计、提升绿化文化品位。
(3)结合风景区、公园的建设,融入城市文化,反映历史文脉,体现无锡现代人的精神风采。
(4)强化重大环境建设项目的文化建设。文化研究与建设贯穿于环境项目建设整个过程中,特别是蠡湖景区建设、惠山青龙山保护、古运河整治等市重大环境建设项目在规划设计阶段就要落实文化建绿工作。
(三)注重实效,不断改善城乡生态环境
1.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治理
继续以太湖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城市河道综合整治为重点,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到2010年太湖和城市河道水质进一步改善。切实加强太湖等饮用水源地保护,全力保障饮用水安全,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全力加快蠡湖、梅梁湖和梁溪河等主要出入湖河流以及城市河道综合整治,尽快启动城市清水通道和尾水通道工程,开通拓宽走马塘河,改善区域水环境。针对我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偏低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治理措施。继续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污水管网铺设,不断提高污水处理率。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努力控制和减少农业污染源。有效控制机动船舶污染。严格控制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实行污染集中处理,确保达标排放。加强对化工、印染等重点行业的污染治理,全面提高排放标准,坚决关停污染严重的企业。到2010年,主要污染物COD排放总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20%。
2.切实改善城市大气质量
切实改善城市大气质量,继续开展机动车专项整治,积极控制城市扬尘,改进水泥和冶金行业除尘设施。
加强烟尘治理。加快清洁能源区建设和现有热(火)电厂脱硫工程建设,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100%;全面实施国家三阶段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完成城区摩托车淘汰工作,有效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2006-2007年,快速内环50平方公里内10吨以下锅炉全部改用清洁能源或集中供热,已建35吨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脱硫任务。2008年,基本完成摩托车、燃油助力车整治工作。
规范户外施工作业管理。改进城市道路清扫方式,启动实施三年城区生活垃圾机械化收集100%目标工程,有效遏制二次扬尘。实施建筑、道路施工场地封闭式管理;加强对道路运输抛洒的执法力度,实施全区域道路运输密闭化。2006年市区生活垃圾机械化收集率达到30%。2007-2008年,主干道机扫率达到20%,主干道冲洒水率达到80%;全市垃圾收集车、保洁车全部更新改造为密闭车,市区生活垃圾机械化收集率达到60%。
3.加强声环境整治
认真贯彻《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出台实施细则,依法管理。扩大机动车24小时禁鸣范围。加强工业噪声、建筑工地噪声、商业噪声、社会噪声污染防治,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100%。区域内高速公路或高架立交与居民点距离小于500米范围,要求设置隔声屏障。通过交通防护林体系建设实现交通与住宅区噪声的隔离。加强主干河道内噪声控制,到2007年,淘汰内河运输挂桨机帆船。
4.开展以农村为重点的环境综合治理
加快推进农村环境卫生体系建设,逐步形成基础设施布局的一体化格局,实现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以建设农村新型社区为契机,以“六清六建”(清理垃圾、建立垃圾管理制度;清理粪便,建立人畜粪便管理制度;清理秸杆,建立秸杆综合利用制度;清理河道,建立水面管护制度;清理工业污染源,建立稳定达标制度;清理乱搭乱建,建立村庄容貌管理制度)为核心内容,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创建国家环境优美乡镇。2006年,在滨湖、新区、锡山、惠山等区全面推行垃圾无害化处理,初步实现行政监管和行业监管七区同步,全面覆盖;理顺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经费、管理经费、作业经费的支付渠道。2007年,市区范围内实现环境卫生设施统筹布局、协调发展,生活垃圾100%无害化处理;全市60%以上的乡镇成为国家环境优美乡镇。2008年,全市80%乡镇建成国家环境优美乡镇。
(四)营造城市特色
山水滨湖是我市最显著的城市个性特色,要在原有塑造城市特色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实施“打造山水名城,共建美好家园”城市建设发展行动纲要,加快推进“靓山、亲水、扬名、筑城”系统工程,努力把无锡建成古今传承、中西融汇、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兼具的山水名城。
1.加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
进一步制定相关的法规或规章,以及相应的保护措施和政策。保护历史遗存和历史风貌,并在保护规划中划定明确的保护范围。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状况良好,未列入保护等级的历史建筑妥善保护。要特别注重对地方传统特色文化进行保护,包括地方戏剧、传统工艺、饮食、民俗等。对于具有旅游价值的保护区,制定相应的游客管理措施,并注意避免因为旅游引发对居(村)民传统生活方式产生不良影响,同时要建立规范的保护管理档案。
2.推进引山入城工程。加大矿山整治和山体修复力度,科学、合理、适度开发全市山体资源,形成城融入山、山融入城的城市形态。全面开展惠山青龙山森林公园保护、修复工作及周边历史文化古迹的保护工作。做好马山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山军嶂山自然山水风貌保护工作。至2010年,全面完成城区周边及主要干道两侧山体景观修复和生态整治工作。
3.继续实施蠡湖景区建设。按照“精心规划、精打细算”的工作要求,坚持“高标准定位、高水平设计、高质量施工”的建设原则,继续实施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沿湖景观、水环境综合整治、路网建设”等工程,并着重解决好以下二个问题:从建设旅游服务中心的角度确定地块功能和个性特色;从山水资源和文化资源综合利用的角度考虑环境景观建设。
4.继续实施古运河整治。无锡古运河记载着无锡商贾云集、经济兴旺的历史。要以古运河文物保护和环境保护为切入点,结合水体、驳岸、道路、地块和景点的开发,挖掘人文、古迹、商业、旅游资源内涵,提高品位,带动古运河两侧商贸业、旅游业,展现无锡江南水乡的风貌。
加强对中心城区的建筑高度、绿化空间等整体性规划控制,做到城市形象、特色与功能相协调。
(五)保障市政公用设施高效运作
1.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预案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无锡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锡政发〔2006〕55号)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各项城市防灾减灾设施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规范,达到相关要求。完成对城市险情和易受伤害程度的评价,根据实情制定以市、区级中心和社区为重点的、系统的防灾减灾规划和实施方案,并认真执行。建立早期灾情警报系统,及时向居民发布灾情警告。划分各主要职能部门和行为主体在防灾减灾方面的职责,有完整的危机处理程序和对策。要做好城市防灾减灾的宣传工作,提高城市居民(特别是老弱病残人员)和各有关方面的防灾减灾意识,确保他们行使知情权和参与权。要重视城市之间防灾减灾方面的协作与交流。
2.确保水、电、气系统高效运作
加大投入力度,加强以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能源结构优化为重点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
(1)给水。实现市区范围内的联网供水,加快建设城镇组团的供水管网。优化完善供水管网,逐步改善老旧管道。开展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积极创建节水型城市,推进城市节水工作。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引导各企业开展工业节水技改,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明显提高。
(2)污水。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优化调整外围城镇组团污水处理厂的布局,逐步实现雨污分流。开展中水回用的试点工作,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的回用能力明显提高。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2007年达到80%,2010年达到90%。
(3)燃气。配合国家西气东输工程,建设市区天然气输配系统,完成高压环和中压主干管网的建设,逐步将管道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置换成天然气,提高管道液化气气化率。
(4)环卫。按照清洁城市的总体目标,提高主城区垃圾分类收集率和外围乡镇垃圾分类收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建立资源回收系统;新建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和粪便处理站,续建垃圾焚烧发电厂和污泥综合处理厂;结合城市开发和旧城改造,新建扩建一批生活垃圾中转站。
(5)供电。加大和适度超前建设重大电力设施项目,充分利用热电联产企业的发电能力,缓解用电高峰时的电力紧张局面。按照城市规划合理确定高压走廊和重大变电所的布局,加快城市中心区和重要景观地带架空线入地。
(6)水利。进一步完善城市防洪体系,城区防洪控制圈内防洪标准达到200年一遇,逐步梳理和整治城区水网,综合考虑防洪、调水、滨水区景观建设和河道生态清淤等措施,逐步改善城市河网水环境,在加大重点水利枢纽建设力度的同时,加强对已建工程的管理力度。
(7)供热。推进城市集中供热,改善能源结构,逐步取消内环和新建设区内的小锅炉。进一步完善城市热力规划,大力发展以供热为主的热电联产企业,结合城市道路建设,合理布设供热管网。
(8)消防。结合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新建一批消防站点,使消防布局更加合理,做到接警后5分钟内到达现场。
3.加快推进“畅通”无锡建设
构建市区快速内环基本框架,基本形成市区中环,启动外环建设,环路与高速公路入口的联络道路按快速路标准建设或改造,缓解市区向心交通的压力,增强主城区和外围组团之间的联系。结合城市结构布局的调整和重点地区的建设,完善主次干道系统,打通“瓶颈”路段,引导城市向主城区外围有机疏导和拓展。结合旧城改造,大力加强支路网的建设,有效缓解主次干道的交通压力,方便居民出行。确保市区主次干道平均车速达到40公里/小时。
建立完善的城市交通规划体系、合理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和完善的城市路网结构及交通设施。积极推进公共交通优先政策的实施,大力提倡和引导市民乘公交出行。在有条件的城市主干道上设置公交专用道,规划建设公交换乘中心,优化公交网络,加快公交系统的研究和成果应用,形成覆盖整个城市的公共交通快速网络。加强交通组织管理,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加强城市交通智能系统建设,完善交通管理设施,提高交通组织水平。坚持以人为本,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增强市民文明交通意识,规范交通秩序。加强静态交通管理,公交站点分布、交通隔离设施设置科学合理。结合城市建设改造,科学规划停车场地建设,逐步缓解城区停车难矛盾。
(六)营造良好的城市生活环境
1.建立健全医疗保健服务体系,提高市民健康水平
整合和合理布局各类卫生资源,优化结构,构筑满足市民不同层次卫生需求的卫生服务体系。按照国际化、现代化要求,建立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运行高效的医疗保健服务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监督执法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合理布局卫生机构和卫生资源,确保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全面构建院前医疗救治网络和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市民能够普遍享受健康服务;全面构建市民健康信息系统和卫生信息管理网络;全面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机制;提高外来人口卫生保健水平;万人拥有病床数,2006年达到42.11张,2007年达到48张,2010年达到57张。
2.建立健全市民健身休闲娱乐场所体系
公园、小游园体系。大力实施“绿色无锡”规划,以提高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目标,建设一批市、区级综合性公园及专类园,并结合地块改造、环境建设、道路工程建设,建设一批街头小游园和社区公园,按市民出行500米服务半径内布置一块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小游园的标准建设小游园,按每人1.5平方米的标准设置社区公园,从而形成系统完整、布局合理的公园、小游园体系,为市民提供更多便捷的健身、休闲娱乐场所。
文化设施。发展符合无锡城市定位的文化产业,提高全社会文化生活质量,形成优势明显、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的文化产业体系。加强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整合现有文化设施资源,建成一批与创建生态园林城市相适应、满足群众多层次文化需求的标志性文化设施。
体育设施。认真贯彻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以亲民、利民、便民为原则,整合现有体育设施资源,逐步建设、完善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体育健身设施网络体系。
3.改善市民居住条件
加快新城大型社区建设步伐,打造人居新城,疏散老城区居住人口,满足居民不同层次的住房消费需求。住宅建设与城市空间拓展、重点地区开发改造、道路环境重点工程建设、公共设施建设、工业布局调整等有机结合,形成东、南、西、北、中合理分布的住宅重点发展区。按照城市拓展方向,结合重点建设工程拆迁安置,合理布局、适度规模建设功能配套齐全的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以市场为导向,满足住房消费需求,提高居住质量和水平,商品房开发与新城开发、低洼地区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企业退城进园、机关事业单位置换相结合,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快速有序发展。完善配套,美化环境,各区综合平衡。
加快老新村综合整治工作步伐,加强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按照完善配套、美化环境、各区综合平衡,每年计划完成老新村综合整治60-80万平方米。加强小区物业管理,新建小区全部实行物业管理,老新村全面整治后积极推行业主自治管理。以物业管理小区创优达标、平安小区(大厦)创建等为载体,规范社区物业管理制度。社区内生活、文化、卫生、教育等各类设施配套齐全,群众文体活动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社区居民团结互助、文明居住,重视开展社区的公益活动。社区社会稳定,治安情况良好,各类矛盾得到有效的协调和化解。重视失业或下岗人员的就业安排,有效接济社区里无工作能力的老弱病残家庭。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妇女参与社区的公共服务及管理的程度较高。社区有居民参与公共决策的正式程序,得到认真实施,并重视社区之间的协作与交流。
(七)模范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城市规划、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城市规划
认真贯彻《城市规划法》、《无锡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划定市区生态控制线范围约530平方公里。
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实施统一管理。提高城市规划行政执法水平。
2.生态环境保护
认真贯彻《森林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城市绿化条例》、《风景区名胜区管理条例》(暂行)、《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无锡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无锡市古树名木管理办法》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及规章。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制度,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
出台、修改、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及配套行政措施,出台《无锡市惠山青龙山保护管理办法》。
完善《领导环保责任制》、《绿化任务书》和《重大环保事件责任追究制度》、《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加快建立可持续发展综合决策制度,重大决策事项必须按规定进行资源与环境成本核算及影响评价。对城市规划、土地规划、区域资源开发规划、产业专项规划等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实施。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立城市空气质量日报制度,进一步增强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和处理能力。
四、创建生态园林城市保障措施
(一)建立管理协调机制
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为强化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市长任副组长、区政府以及市有关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统一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园林局,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同时建立创建领导责任制,明确各责任部门的职责和工作计划,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建立创建工作例会制度、工作协调制度、情况报告制度、联络员制度等。各地、各部门也要建立创建工作机制,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级抓一级,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加强沟通协调,运用各方资源,形成创建合力。创建工作涉及面广、牵涉部门多,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协调意识和配合意识,建立健全统筹协调体系,畅通信息渠道,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各项工作全面展开。
(二)建立创建指标体系的统计、分类指导工作机制
创建指标体系包括城市生态环境指标、城市生活环境指标、城市基础设施指标三个方面19个子项,而一半以上指标尚未列入城市统计体系,同时涉及到几十个部门,需要由市发改委、统计部门牵头,协调建立一套围绕创建生态园林城市的城市统计指标体系,并加强分类指导,同时协调解决“三城同创”有关指标的衔接,层层分解指标,分年度下达完成指标任务。对创建指标进行动态分析,对重点、难点指标进行重点分析研究,每季度编报监测分析报告。
(三)建立政策支持和创新机制
加大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的政策支持力度,在产业结构调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工程布局、土地征用流转、资源有偿使用、生态补偿等方面,加强调查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同时建立和完善专家咨询、公众参与的机制,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的意见和建议。加快制定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加大执法力度,集中整治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破坏环境的行为,并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在市政府确保重点生态环境工程建设资金和市财政逐年加大投入力度的同时,按照全民参与、各方出力的方针,多渠道增加生态建设资金投入。通过改革价格机制和管理体制,鼓励各类所有制经济积极参与投资和经营,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投融资及运营管理体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形成开放式、竞争性的建设运营格局。制定和完善投融资、规费征缴等方面的经济政策,鼓励和支持各种融资形式,逐步推进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多元化、企业化、市场化。
(四)建立城市绿化用地保障机制
绿化用地仍然是我市当前城市环境绿化发展中的“瓶颈”,要采取多种方式增加城市绿化用地。(1)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的城市绿化用地不得占用,要进行专项整治,清理非法占用绿地的现象,已经占用的应一律退还土地用于绿化;对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的规划控制的城市公共绿地,应实行政府统征政策,即在对征用的公共绿地周边用地进行开发建设时,用地单位必须连同公共绿地一并征用,并在征用后按有关规范进行绿地建设。(2)市重点道桥建设项目,应按《无锡市绿地系统规划》要求进行绿化建设,配套绿化用地与主体工程同步征用、同步实施到位。(3)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用地,要与工程建设统一征用、同步建设。(4)加大对违法建筑、临时建筑、零星破旧建筑的拆迁力度,此类建筑拆除后,要及时补绿。(5)在农业生产结构调整中,采取地方政府补助的办法,规划建设绿化隔离林带、生态防护林带、经济林等,并可以利用租用、承包的方式进行绿地建设。(6)市区外迁的一部分单位、工厂土地,可由政府统一安排,用作绿化。
(五)建立资金投入机制
设立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专用资金,确保地方财政预算内用于创建资金的到位。同时建立创建重点项目库,扩大融资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创建。研究建立环境资源价格体系,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六)建立考核奖惩机制
把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纳入市重大事项督查范围,作为考核各责任部门工作和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由市政府定期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对不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发生严重生态环境事故、未完成创建工作任务的单位和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并通报批评。
(七)建立引导社会各界及市民参与机制
建立全市各级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市档案部门和城建档案部门等为主体,有关责任部门共同参与推进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落实好宣传教育方案,充分运用新闻资源和多种形式,搞好集中社会宣传和公益活动,及时宣传创建的先进典型,加强对破坏生态园林环境违法行为的曝光。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制度,调动市民群众参与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积极性。扩大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向公众公布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方面的各项规划,便于社会监督实施执行情况;开通创建活动网上咨询;完善有关责任部门领导接待日制度;各责任部门向社会承诺完成所承担创建任务的完成期限。要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作用,积极引导和组织人们参与志愿者活动,营造全社会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创建工作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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