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项目工作方案(模板17篇)
方案的设计需要考虑问题的根本原因和可能的解决方法。在制定方案时,我们要充分考虑各种可能的情况。现在给大家介绍一些成功的方案背后的秘密和关键因素。
试点项目工作方案篇一
为切实组织开展好告知承诺和容缺办理改革试点工作,按照《x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的通知》要求,根据《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结合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推进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制定告知承诺和容缺办理改革试点工作标准规范,编制、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的事项目录清单并组织实施,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本方案所指告知承诺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行政许可申请,行政许可机关一次性告知其许可条件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违反承诺后果等,申请人书面承诺其符合许可条件要求,自愿承担不实承诺或违反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许可机关据此受理、审核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工作机制。
本方案所指容缺办理包含容缺预审、容缺受理和容缺审批等工作。
根据告知承诺的内容和办理、监管方式,将告知承诺制划分为三种类型:
(一)批后监管类告知承诺制。申请该类型事项办理时,经行政许可机关一次性告知后,申请人提交按照告知承诺制许可应该提交的申请材料或者不需要提交申请材料,书面承诺完全符合许可条件,行政许可机关据此直接容缺受理并容缺审批,作出批准决定。
此类型事项批准后,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由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批后监管职责,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核实申请人承诺内容是否属实或是否履行承诺。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由行政许可机关依法撤销该批准决定。
(二)容缺后补类告知承诺制。申请该类型事项办理时,经行政许可机关一次性告知后,申请人可以根据申请材料主要要件、次要要件的划分,先提交主要要件,并承诺在事项批准后的规定时限内补齐次要要件,且在达到法定条件后再从事该许可准予的活动,行政许可机关据此直接容缺受理并容缺审批,作出批准决定。
此类型事项批准后,申请人未在承诺时限内补齐申请材料,由作出该批准决定的行政许可机关依法予以撤销。
(三)容缺预审类告知承诺制。申请该类型事项办理时,经行政许可机关一次性告知后,申请人可以根据申请材料主要要件、次要要件的划分,先提交主要要件,并承诺在事项批准前的规定时限内补齐次要要件,行政许可机关据此先行容缺预审,完成内部模拟审批,待申请人补齐申请材料后直接转为正式审批,作出批准决定。
此类型事项进入容缺预审后,申请人未在承诺时限内补齐申请材料,行政许可机关可以依法终止审批流程,告知申请人重新申请。
(一)事项范围。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直接关系公民人身、重大财产安全以及行政许可决定不可撤销的事项外,将其他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我市实行告知承诺制改革的试点范围。
根据全省告知承诺制改革推行情况,适时将行政许可之外的其他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链办理”事项纳入。
(二)试点单位。市级和xx区。
(一)编制公布事项清单。根据告知承诺制类型划分,原则上,批后监管类和容缺后补类告知承诺制适用于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行政许可事项;容缺预审类告知承诺制适用于绝大部分列入试点范围的行政许可事项。组织市级和试点区市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部门,分类型梳理编制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委编办、市司法局,试点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xxxx年x月底前完成)。
(二)统一制度标准规范。以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完善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为目标,研究制定我市告知承诺制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指导试点工作开展。(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司法局,xxxx年x月底前完成)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分类型编制告知承诺制格式文本,相应修改完善每个事项的办事指南,并在试点区域政务服务大厅和政务服务网站对外公告。(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试点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xxxx年x月底前完成)。
(三)健全配套工作机制。一是完善审管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行政许可部门与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定位,厘清职责边界,强化联动配合,各司其职,无缝衔接,共同推动试点工作开展。同时,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健全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尽职免责、失职追责机制。二是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建立防范审批环节和监管环节重大风险的工作机制,制定防控措施和核查办法,明确核查职责、核查时间、核查标准、核查方式等,对核查难度较大以及社会广泛关注的事项,可探索建立告知承诺书公示制度,鼓励申请人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完善失信惩戒制度。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行政许可部门要建立申请人、被许可人诚信档案和虚假承诺失信名单制度,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依托信用x、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市信用平台,公示企业承诺书和履约结果,共享诚信档案和失信名单,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有关行政许可部门、行政主管部门,试点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四)总结评估试点工作。试点区市、开发区要及时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认真总结成功的做法、取得的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改进建议,于xxxx年xx月中旬书面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要认真总结全市试点工作情况,并报告市政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告知承诺和容缺办理改革试点是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深入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重要内容,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试点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按照方案的目标、任务和标准、要求,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业务培训和协调配合,精心组织试点工作开展。要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强化宣传引导。统筹利用各类媒介,灵活采取大厅公告、窗口提示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告知承诺、容缺办理工作机制对政策宣讲,扩大的社会知晓度,引导企业和群众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业务。要进一步推行帮办代办服务,及时帮助企业和群众解决业务办理中的问题,充分发挥告知承诺制对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的作用。
(三)鼓励探索创新。积极探索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深入推进告知承诺标准化规范化,完善行政协助制度,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和风险防范措施。广泛收集群众和企业对试点工作的评价意见,持续改进工作,不断提升群众和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
试点项目工作方案篇二
(一)坚持经济实用、抗震节能的原则。充分研究到农民的经济理解本事。量力而行,协助和引导农民建造抗震性能好、节能效果佳、造价合理的房屋,改善农民居住条件。
(二)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原则。立足当前。把实施抗震节能民居示范工程与农村泥草房、危旧房改造安居工程结合起来,提高综合抗灾防灾本事,切实提高农村住宅节能保暖水平,促进农村面貌的`整体改善。
(三)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我市农村不一样区域的自然条件、风俗民情、民居特色、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具体情景。有针对性地加以指导,稳步推进。
(一)科学制定工作规划。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以及农村基础设施等专项规划。明确总体思路、阶段目标、技术规范和保障措施,充分保证农民的切身利益,确保工程建设稳步推进。
(二)严格遵守抗震工作要求。以国家、省和市关于做好农村民居抗震要求为标准。死看安全底线,严格依照民居抗震建设技术指标要求进行施工,必保新建农村住宅满足各项抗震指标要求,保证农民居住平安。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区、各相关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分解工作任务,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职责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切实加强领导,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监管机制。严防以次充好、哄抬物价、乱收费、偷工减料等坑农事件发生,确保民居工程建设质量平安。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供给农村居民住宅规范图,并负责对工程质量平安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由各乡镇街区房管部门负责监管落实。
(三)强化宣传引导。经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板报标语、橱窗专栏、宣传图册和科技下乡等形式,深入宣传科学防震、节能减排的知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真正使抗震节能民居工程进村入户,深入人心,增强农民群众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试点项目工作方案篇三
为认真做好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能转移、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配套、以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基本生活为目的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是从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承受本事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团体、政府合理分担职责,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居民普遍参保。
成立xx市北碚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xx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xx、区劳动社保局局长xx任副组长;成员由区监察局局长xx、区财政局副局长xx、区信访办主任xx、区公安分局副局长xx、区广播电视台台长xx、区社会保险局局长xx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劳动和社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劳动和社保局局长xx兼任,副主任由区财政局副局长xx、区社会保险局局长xx兼任。
(一)调查摸底阶段(xx年6月26日—8月底)。完成对全区贴合参保人员的调查摸底,逐步建立我区居民养老保险人员信息库。
(二)宣传动员,工作准备阶段(xx年8月1日—9月30日)。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此项工作;完成对镇(街)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政策宣传;经办机构完成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人员和设备的调配等准备工作。
(三)实施阶段(从xx年10月1日起)。正式开始受理居民养老保险申报、办理工作。
(一)完善社会保障工作服务平台建设,落实工作人员。一是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及时调整、整合、充实社会保障服务所的工作力量,开设专门工作窗口,保证参保工作的需要;二是各镇(街)要抽调人员突击此项工作。三是社保部门协调相关职责部门做好对镇(街)社会保障服务所工作人员的业务操作培训;四是完成养老保险“金保工程”信息系统向镇(街)社会保障服务所的延伸,方便城乡居民就地参保。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整个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资料的印发等。职责人:区劳动社保局局长付国斌。
区社会保险局具体负责对各镇(街)经办工作进行指导,做好政策宣传、业务培训、数据汇总分析和上报、基金管理、养老待遇发放等工作。职责人:区社会保险局局长周俐利。
2.公安部门负责对参保人员的户籍状况进行认定,并向各镇(街)供给城乡居民的基础信息,同时做好社会稳定工作。职责人: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萧禾。
3.区财政部门负责对已经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所需政府补贴资金的筹措、划转和使用的监管;负责各类工作设备的政府采购,并确保各项专项经费及时到位。职责人:区财政局副局长李继兰。
4.新闻媒体部门负责媒体宣传的组织策划。职责人:区广播电视台台长伍渝。
5.信访部门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牵头办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职责人:区信访办主任王学平。
6.监察部门负责政策执行情景的监督、检查。职责人:区监察局局长钟德林。
7.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镇(街道)的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受理参保登记、缴费标准申报及变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报、参保人员有关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以及领取养老待遇人员资格核查等工作。
村委会(居委会)、农村合作社(社区)要做好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协助居民办理参保。
(三)组织宣传发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经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全区的宣传培训活动;镇(街道)要经过制作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标语和组织指导社区居委会上门宣传等形式开展深入细致的宣传活动。有条件的镇(街道)还应在村(社区)设立代办点和协办员,负责参保政策的宣传解释,并帮忙村(社区)参保人员做好有关参保工作。
(四)落实经费保障。区和镇(街道)两级要将工作经费纳入区政府对各镇街的财政预算。村(社区)工作经费按参保并缴费人数拨付,标准为区级财政按15元人核拨,各镇街根据自身实际作出补充安排。
(五)工作考核。区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xx年参保率到达40%,xx年到达65%,到xx年参保率力争到达90%,确保80%。
凡具有本区户籍的下列人员,可自愿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一)年满16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不含在校学生);。
(二)年满16周岁以上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不含在校学生);。
(三)年满60周岁以上城镇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人员。
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同一时段不再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团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
以我区开展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的时间起计算,根据其不一样年龄,分两种情景缴费。
1.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养老保险费年缴费标准分别为100元、200元、400元、600元、900元5个档次,由参保个人自愿选择。
缴费方式原则上按年缴纳。当年度因病、因灾等原因未按时缴纳的可在次年内补缴,逾期不再补缴。
2.已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的人员,不用缴费,但其贴合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为鼓励多缴多得,有条件的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人员,也可自愿选择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按个人账户月养老金标准确定,分别为40元、60元、90元3个档次,由参保个人自愿选择。一次性趸缴的缴费月数按本人距75周岁余命的实际月数计算,距75周岁的实际月数小于60个月和超过75周岁的,统一按60个月计算。
(二)团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团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供给资助。
(三)政府补贴。
政府在参保人缴费的基础上,每人每年补贴30元。对重度残疾人,政府对其缴纳最低标准的保险费再补贴40元。
(四)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贴标准随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增加适时调整。
(一)区社会保险局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团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资助、政府缴费补贴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实行全积累。
(二)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三)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待遇前出国出境定居或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息,除政府补贴外,一次性退给本人、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无指定受益人和法定继承人的,全部并入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同时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四)领取养老待遇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有余额的,除政府补贴外,由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无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全部并入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同时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一)领取条件。
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未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xx年9月1日前,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贴合条件的子女已参保缴费;选择缴费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xx年9月1日前,本人年龄距60周岁不足15年的人员,应按年缴费,在本人年满60周岁时,可按上年度缴费标准一次性补足到15年;本人年龄距60周岁超过15年的人员,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二)养老金标准。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
1.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除中央财政补贴和市财政补贴外,其余部分由区财政承担,具体补助办法按市财政局另行制定办法执行。基础养老金标准随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
2.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为本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按国发〔xx〕38号文件规定执行)。
xx年9月1日前,已年满60周岁且选择缴费的人员,其个人帐户养老金按参保缴费时选择的个人帐户养老金标准发给。
(三)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明的父母领取基本养老待遇时,每月增发10元养老待遇,从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四)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年满70周岁及其以上的,每月增发10元养老待遇,从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五)领取养老待遇人员死亡的,从死亡次月起停发养老待遇。凡供给有效死亡证明的,发给一次性死亡补助金,标准为死亡时本人上月养老待遇乘以12个月,从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同时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六)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
九、基金管理。
(一)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参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建立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帐、核算,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挤占挪用。
(二)区社会保险局负责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和支付,按规定编制基金收支预、决算,并理解同级财政、审计、劳动保障等行政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一)参保人员在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内转接的:
1.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转移的,只转个人账户基础信息,不转个人账户资金。若转入地尚未建立居民养老保险的,由区社会保险局将其个人账户暂时封存并按规定计息。
2.跨省(市)转移的,国家尚未出台有关规定前,暂由转出地居民养老保险将其个人账户封存并按规定计息,国家出台规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参保人员与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转移衔接,以个人帐户为核心,转移前后个人帐户储存额合并计算。具体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的办法执行。
试点项目工作方案篇四
为保证浙江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我区的顺利开展,确保工作质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准备阶段(20xx年1月—5月)。
按照上级要求完成社区矫正对象的排摸、组织的组建、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开展必要的宣传活动等准备工作。
(二)启动阶段(6月—7月)。
建立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组织;颁布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并举行交接仪式;组织司法所社区矫正专职人员到其它省(市)试点地区参观学习;工作组人员及派驻的监狱警察全面到位。
(三)全面实施阶段(8月—11月)。
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工作程序和各项工作制度;指导、督促全区各镇(乡、街道)遵守各有关工作程序和制度,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工作的质量。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
总结前阶段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状况;分析具体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揭示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推进带给成功的经验和做法。
(一)社区矫正的衔接。
1、区公安分局及时以镇(乡、街道)为单位将现有社区矫正对象的相关法律文书和监督考察档案等有关材料的副本移送给区司法局,由区司法局送达各相关司法所,司法所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书后,要及时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考察档案。
2、人民法院对构成犯罪的刑事被告人,判处管制、单独判或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后,应及时将生效的判决(裁定)书副本和执行通知书,一并送达执行地的县级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3、人民法院对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被告人,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将《执行通知书》、《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连同生效的判决(裁定)书副本、结案登记表,及时送达执行地的县级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消失后,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余刑1年以上的,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付监狱管理机关收监执行;判处有期徒刑余刑不足1年的,交看守所执行。
4、人民法院对在押的服刑罪犯裁定假释后,应及时将裁定书副本送达提请假释的监狱管理机关或公安机关;押犯所在的监狱或公安机关看守所,在办理释放手续时,将原判法律文书(或抄件、复印件)、执行通知书(或抄件、复印件)、假释裁定书副本和罪犯出监(所)表,一并及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5、监狱管理机关或公安机关对在押的服刑罪犯,批准暂予监外执行后,应在5日将审批表副本4份送达报请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狱或公安机关看守所;押犯单位在办理出监(所)手续时,将原原判法律文书(或抄件、复印件)、执行通知书(或抄件、复印件)、审批表副本和罪犯出监(所)鉴定表,一并及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6、监狱或公安机关看守所对刑满释放后仍需执行附加的罪犯,在办理释放手续的同时,应将原判法律文书(或抄件、复印件)和罪犯出监(所)鉴定表,一并及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7、上述条款中涉及监狱等上级部门的按上级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的规定办理。
8、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收到人民法院、监狱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看守所相关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文书、执行通知书后,应在3日内分别转送给相关司法所、公安派出所。
9、社区矫正对象回社区报到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民警应当立即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谈话教育,并邀请其家属参加。同时,告知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务必遵守的相关规定。
10、对户籍地与长期居住地不一致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按照《关于人户分离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规定》办理。
(二)社区矫正的执行。
1、司法所应当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基本状况、所犯罪行及所处刑罚、改造表现、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等基本状况和矫正状况建立档案,并会同公安派出所根据其特点制定相应的矫正方案,建立监督考察小组,落实日常监督管理和考察措施。
2、司法所应当及时与有监督管理潜力的社区矫正对象直系亲属签订监督管理协议,明确其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职责。社区矫正对象没有直系亲属的,可与其所在单位、村(居)委会或愿意承担监督管理和教育职责的近亲属签订监督管理协议。
3、司法所应当本着贴合公共利益、社区矫正对象力所能及、可操作性强、易于监督检查的原则,组织、督促、检查有劳动潜力的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的时间,每月累计不少于2个工作日。
4、司法所应当按照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以个别教育为主的原则,定期安排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社会资源,配合、参与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活动。学习教育活动的资料包括法律法规、政策、道德规范、行为规范、时事形势等方面。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的时间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镇(乡、街道)应当带给必要的学习教育场所和设施。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可根据需要组织以区为单位的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5、司法所能够根据矫正工作的需要和可能,组织有关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矫正等活动。结合社区矫正对象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理实表现等制定心理矫正方案,进行心理咨询引导,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
6、贴合试学条件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部门应当选取适当的学校安排其试学。
7、司法所应当会同公安派出所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参加学习教育和参加劳动改造等状况,每季对其进行一次考评,每年进行一次年度综合考评,有关状况填入《社区矫正对象年(季)度考核表》,存入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档案。
8、司法所应当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在理解社区矫正期间的改造表现,按照《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办法》的规定,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奖惩。
(三)社区矫正的解除。
1、在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前30日内,司法所应指导其完成《自我鉴定》,并会同公安派出所召开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志愿者、社区矫正对象等相关人员参加的评议会,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社区矫正状况进行评议,根据评议结果作出鉴定,并将鉴定结果上报区司法局和公安分局。其中,被暂予监外执行和被裁定假释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期满鉴定状况,由区公安分局通报该社区矫正对象原关押监狱和看守所。
2、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司法所应会同公安派出所向社区矫正对象本人及其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社区矫正。缓刑、假释、管制、人员的《缓刑期满书》、《假释期满书》、《恢复政治权利证明书》、《解除管制通知书》,由当地公安机关签发。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对象服刑期满时,由原收押的监狱、看守所办理释放手续。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需要收监执行的,由司法所会同公安派出所提出意见,经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后,送区公安分局审核。其中保外就医的,由区公安分局通知其原收押监狱、看守所收监(所)执行;因其他原因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由区公安分局提请该社区矫正对象户籍地的人民法院决定收监执行。同时,将有关的审查、审核意见和该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表等有关材料分别抄送对其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和原收押监狱、看守所。
4、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被收监执行或在社区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自羁押之日起自然解除社区矫正。
(一)例会制度。
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组织应当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传达上级社区矫正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制定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交流工作状况和工作信息,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请示报告制度。
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组织要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加强组织观念,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逐级上报,不得隐瞒不报,紧急状况要边处置边报告。同时,对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经验、做法、重要活动及典型案例等各种社区矫正工作信息,也应及时逐级报送。
(三)建档统计制度。
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要逐人建档。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状况、改造表现、家庭成员、社会关系、理解教育、参加公益劳动、考察鉴定等状况要记入档案。区司法局和各司法所要建立起社区矫正工作状况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分析,要保证真实、准确,不得拒报、错报、漏报、虚报和瞒报。
(四)培训工作制度。
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组织,要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学习培训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对专业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进行业务培训,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
(五)监督检查制度。
人民检察院对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的社区矫正执行工作实行监督。人民检察院能够向上述机关调阅社区矫正工作的档案、资料。能够向上述机关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状况,能够找社区矫正对象谈话。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工作应予以配合。人民检察院发现社区矫正对象需要收监执行的,能够向区公安机关提出检察推荐,也能够向原收押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对象户籍地人民法院提出检察推荐。在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监督的同时,社区矫正组织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检查制度。要用心理解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上级社区矫正组织的监督检查,要透过设立举报箱、投诉电话等多种形式认真理解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及时纠正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查处社区矫正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确保公平、公正执法。
(六)奖惩考核制度。
社区矫正工作将列入区政府对各镇(乡、街道)和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资料,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及时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职或失误而引起重大事件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职责。
试点项目工作方案篇五
为贯彻落实丰办发(20xx)68号文件精神,于20xx年全面开展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现结合小港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固本强基,依法管理,创新社会服务管理理念、政策体系和方法手段,切实提高加强社会管理的能力,努力构建维护社会稳定长效机制,为促进全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开放大气,和谐秀美”新丰城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成立小港镇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荣辉,第一副组长:龚慧球,常务副组长:邹玉华,副组长:甘盟、黄晓辉、熊华胜、王龙辉、唐凯,成员:罗剑斌、刘志红、周国平、黄超、喻佳美、甘钳兴、周光伟、谌建火、蒋玲娣、刘翰、李春英、邬海清、邬清彪、阳爱辉及各村委会书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罗剑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一)以点带面,全面推开社会管理创新试点。
各片选出一个试点村进行社会管理创新试点,然后以点带面,全面铺开,试点单位为:刘家、北头、地埂、大港、棠山、余家、张洲,将由镇创新办统一制作工作牌,统一模式,统一规格,搭建一个三级平台,然后根据各村实际情况,进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二)完善机构,推进全镇创新社会管理。
镇成立创新办,将计生、民生、土管、民政、文化、广播、派出所、交警中队、农医、财政、司法、信访等部门全部纳入创新机构,开设“天网”工程。以民生、便民、服务促进创新,全面实行文化创新、科技创新、农村资助创新等工作。
1、结合新农村建设,提升村民和谐水平。
结合开展的新农村建设,在村中开展“清洁工程”、“绿化工程”、“亮化工程”、“环保工程”等优化村民生活环境。同时聘请一批“双带”典型、热心公益事业的人作为专职社工,第一批不少于10人。
2、结合文明新风建设,提升村民文化素质水平。
全面实现广播村村响,有线电视村村通工程,入户率达80%以上,加强农村文化队伍建设,引导农村文化团体定期在集贸市场等举办文艺汇演,不断丰富村民文化生活,特别是农村腰鼓队,以通俗易懂的方式,传唱文明新风。建立健全学生在校档案,将学生的基本情况、父母信息、在校表现、老师评语等相关信息全部录入造册,由创新办和网格工作站相关人员对未能升学而即将步入社会的人员进行跟踪帮扶,引导其就业,并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引导他们就近就业,使其人生步入正轨。并开展“小手拉大手”工程,让他们带动他们的父母,弘扬社会文明新风。
3、结合固本工程建设,提升干部工作水平。
加强村委会班子建设,配齐配强村委会的干部力量。镇村干部走贫问苦每人每年不少于5人。进一步规范和制定村规民约,成立理事会专门制定村规民约,让村民遵守自己制定的民约。
4、结合阳光工程建设,提升干部服务水平。
在全镇实行村帐镇管,规范财务制度和财务手续,有集体收入的村小组也要逐渐规范财务制度,实行组帐村管,今年要确保全镇不少于50%的村小组要将账目交给村管,同时加大村务公开力度,对低保、农保、计生、土管等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公示,让村民能够及时了解村务情况。
5、结合富民工程建设,提升民生民享水平。
整合全镇资源,促进全镇产业化建设,加大民生工程投入,扩大民生工程的保障面,改善农业基础和水利建设,全力围绕民生民享扩大投入。同时今年将向社会提供不少于10个公益岗位,给有志于公益事业的人提供一个平台。
6、结合“天网”工程建设,提升科技管理水平。
在全镇的主要道口和重点部位安装摄像头,进村的主要道口也安装摄像头,在全镇铺开天网工程,提升对全镇动态的掌控能力,同时也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利用科技强镇,科技防范。
试点项目工作方案篇六
——建立完善便民服务标准体系,提升连锁便利商店服务水平
为全面贯彻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5年块状产业标准化项目和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精神,深入实施浙江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办法,提升公司的整体服务水平和标准化建设,在江山市质监局的领导和支持下,根据省局实施服务业质量提升的要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背景
xx便利商店有限公司自2015年4月1日开始,开展xx服务业标准化建设,2015年10月14日获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回复:确认公司“xx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立项,成为“浙江省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11月,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下发任务书,项目编号为浙标f-20151057。本项目由xx便利商店有限公司承担,由江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管理。
二、工作目标
整理现有标准体系,完成工业标准体系向服务业体系的过渡,从而推动门店形象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使企业健康发展和提升,具体目标如下:
1、基本理顺企业的标准体系,推动企业管理、服务、品牌等软实力的提升;
3、争创浙江服务业名牌;
4、试点门店顾客满意率达到95%以上;
5、通过试点和服务水平提升,加快门店扩张,争取在项目验收前新增门店300家。
三、主要内容
xx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主要通过以下内容展开实施:
1、根据sb/t10334《连锁超级市场、便利店管理通用要求 总部管理规范》、sb/t10335《连锁超级市场、便利店管理通用要求 门店管理规范》、db33/t621《超市服务管理规范》等行业标准及相关企业标准和内部规章制度,做好门店管理工作。
2、完善企业原有标准体系,制(修)订《加盟店准入规范》、《新店开业操作规范》、《门店装修规范》、《门店管理规范》、《门店便民服务规范》等企业标准,并颁布实施。
3、为进一步落实上述标准,提升门店形象和服务质量,选择有代表性的九家门店进行试点,并分层次逐步推广至其他门店。
四、工作计划
本标准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时间为20个月,从2015年4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结束。
(一)试点启动阶段(2015年4月-2015年9月)
1、广泛动员公司中高层及各部门骨干队伍,并成立标准化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包括:
组 长:xx
副组长:xx
公司各职能部门经理为成员。
2、召开项目启动功员大会,利用oa系统、企业报等方式加大公司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公司员工和加盟商认识到开展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认真梳理现有的标准体系,为工业标准体系转化为服务业标准体系做好准备。
3、对企业现存的问题和加盟商的服务水平进行专门摸底调研,为下一步试点门店的选择掌握第一手资料。
4、收集与所制订的标准相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做好平时服务过程的资料搜集工作,为标准的制度提供依据。
5、申请创建省级服务名牌;
6、做好质量体系第一次监督审核的迎检工作。
(二)试点运行阶段(2015年10月—2011年9月)
1、标准制定阶段(2015年10月—2011年3月)
(1)完成《加盟店准入规范》、《新店开业操作规范》、《门店装修规范》、《门店管理规范》、《门店便民服务规范》等标准草案的制(修)订。
(2)开通xx平台;
(4)选定九家加盟店进行动员试点;
(5)对新加盟商做好上岗前培训;
(10)做好新标准的培训宣贯工作等。
(一)加强对服务标准化示范项目的组织领导。成立公司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的服务标准化示范项目领导小组,在项目的组织实施中做到“三个结合”,即开展xx服务标准化与学习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与服务企业转型升级相结合。
实施服务标准,建立起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的服务标准化实施推广网络。
(三)增加服务标准化人财物的投入。加大公司人才引进和资金扶持力度,确保示范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四)培养服务标准化人才队伍。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法,大力开展服务标准化的教育培训工作,重点开展对管理人员和加盟商的培训,形成一支既有标准化专业知识、又具备行业服务水平的标准化实施推广队伍。
(五)广泛开展服务标准化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xx服务标准化的意义,重点宣传和普及服务标准化知识,增强加内部职工和广大加盟商的服务标准化意识,营造开展xx服务标准化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一、xx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工作计划
附件一:
xx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计划
社会工作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探索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模式和经验,推动我市社会工作发展,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人员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市社工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决定在我站开展社会工作试点工作,为把此项工作落实到实处,现结合我站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加强教育和学习意识,开展职业评价,研究开发社会工作岗位、完善社会工作人才配置机制等为主要内容,积极探索工作思路,大胆创新工作模式,努力营造有利于社会工作发展的氛围,推进我站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为充分发挥救助管理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 目标要求
加强社会工作知识学习,培养和储备社会工作人才,明确社会工作岗位,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适应救助管理工作运行的有效机制,为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我市社会工作发展创造条件。
三、 工作内容
(一)思想动员,积极组织参加教育培训和职业水平考试。 根据我站的现状,积极提升转换现有存量人员,组织干部职工思想动员,鼓励干部职工自觉学习、掌握一定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鼓励其积极参加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发动其通过国家统一安排的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获得资格证书成为真正的专业社会工作者。
(二)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社会工作岗位。根据民政部关于对救助管理站社工岗位设置的要求,按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深入调查我市救助管理工作和实际从业人员的现状,结合我站工作实际,初步研究设置3个社工岗位。其中2个机构社工岗位,负责咨询甄别、管理服务和转介等业务环节上的社会工作;1个外展社工岗位,主要负责协调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和街头救助服务工作,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兼负责站内受助人员的社会工作。
人才,以提高救助管理工作的服务水平。
1、服务方式和人员管理。救助站社工试点工作由市社工办负责工作指导,采取从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吸纳社工,所需工作经费由市财政根据工作需要核拨。同时,推行“社工+义工”模式,充分发挥社工在组建团队、规范服务、拓展项目、培训规划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形成“社工引领义工服务,义工协助社工服务”的运行机制。每一名社工固定联系若干名义工,共同开展工作,从而有效整合社工、义工两种人力资源,实现互动合作,促进共同发展。
2、薪酬待遇。社会工作者实行协议薪级工资制。在与提供服务的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签订的合约中,要明确规定用于支付薪酬的资金,不得挪作它用。提供服务的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可根据每位社会工作者的综合表现,在薪酬指导价的一定幅度内对其薪酬进行调整。
3、评估和考核。社会工作者考核以聘任合同和绩效考核为基础,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及完成聘任合同确定的工作任务或工作目标等,并与服务对象评议结合。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方面,考核结果作为社会工作人才续聘及奖惩的依据,对连续2次季度考核不称职或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予以解聘,对年度考核优秀的人员给予奖励。
市社工办反映情况,经核实后由市社工办向服务机构反映意见,建议取消其登记资格,收回职业水平证书。
4、岗前教育和培训。对新招录的社会工作者进行岗前培训,主要是系统介绍我站救助管理工作现状、运作以及未来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使新聘用的专业社会工作者熟悉救助工作情况、掌握救助工作的特点和技巧。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根据民政部关于对救助管理站社工岗位设置的要求,结合我站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东莞市救助管理站关于开展社会工作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呈报审批。
(二)发动报考社工职业水平考试,积极吸纳和储备社工人才。采取工作宣传、思想动员和外出学习的形势,大力开展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宣传和普及,增强干部职工对社会工作的理性认识。鼓励我站已存在的从事救助管理业务工作的.“实际社会工作者”,但尚不具备注册社工资格的人员尤其是青年同志加强学习,积极参加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发动其参加国家统一安排的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获得资格证书后成为真正的专业社会工作者。
(三)试点开展,扎实推进。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后,要严格按照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工作内容和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及早开展工作。要在吸取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锐意进取,大胆创新,结合我站实际,定期组织业务研讨,召开工作汇报会、业务交流研讨会等推动试点工作。
(四)总结提高,完善落实。善于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研究部署进一步完善提高,推动社会工作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将试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明确一名分管领导抓工作落实,组织精干力量真抓实干,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我站网站、党务政务公开宣传栏等载体,加大对社会工作宣传力度,普及社会工作知识,宣传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重要意义,让我站干部职工、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更多地、更好地认识社工、了解社工、支持社工和参与社工,在我站营造一个社会工作发展的良好氛围,为我站顺利开展社会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三)加大经费投入。为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有效推进全市社会工作发展,就必须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为试点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八日
2015 15
关于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市综治办印发的《关于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方案》以及区综治委相关文件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街道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开展,经街道综治委研究,决定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现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通过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管理,健全和完善社会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我街道社会管理工作水平,有效预防、控制和减少犯罪,为我街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 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以提升群众安全感为目标、创新体制、机制和方法手段,加快构建工委领导、办事处负责、综治委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驻街单位和社区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健全完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真正把流动人口、特殊人群和“两新组织”纳入常态、有序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不稳定因素和治安隐患,坚持把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街道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工作任务
1、健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组织机构。参照区社会管理领导机构的设置,成立以工委书记、政法书记、综治办主任、司法所长为成员的头道牌楼街道社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综治办,街道综治办主任李卫国任办公室主任,头道牌楼派出所所长李哲,司法所所长盖世敏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要有人员、有经费保障。具体负责协调组织社会创新综合试点工作。
2、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创新。要协助双桥公安分局主要做好:(1)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组织领导,成立隶属区综治委的区、街、居三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按照流动人口千分之二至三的比例配备协管人员,完善管理网络。(2)按照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要求,加快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放宽落户条件,着力解决流动人口就业、居住、就医、子女就学等问题。(3)大力推进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改革。探索“以证、以房、以业管人”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和“物业式、单位式、散居包片式”等出租房屋管理新模式;建立完善联网运行的综合信息平台,将所有符合居住登记条件的流动人口全部准确地纳入登记管理,实现流动人口录入率、注销率、出租屋登记率、隐患信息通报处理反馈率“四率”达标,实现实时动态管理和资源共享。(4)加强对有现实危害和暴-力恐怖倾向的高危人群管理。建立经常性排查摸底机制和完善的高危人群管控信息系统。形成“比对、拦截、管控”相衔接的模式,真正做到动态化、常态化、规范化管控,防患于未然。
3、推进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创新。刑释人员帮教和管理工作:街道和社区要协助司法局主要做好:(1)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和管理。落实衔接管控措施,建立完善信息库,对纳入管控范围的人员,逐一签订帮教责任书,提高管控率;大力协调解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安置问题。通过协调回原单位工作、扶持从事个体经营、落实低保或救济措施、提供技术培训等多种方式,拓宽安置渠道。切实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提高安置能力;通过实施结对帮教、分类帮教等有效措施,开展经常性、多形式的思想政治、法制、道德和文化教育,增强其遵纪守法意识、社会责任感和融入社会的能力。(2)指导开展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培树典型,积累经验。
闲散青少年、有违法犯罪或不良行为倾向、不良记录的青少年教
(3)针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关爱服刑在教人员子女发、结对子等系列活动,切实解决其家庭生活困难。
4、推进“两新组织”管理工作创新。区民政局和区工商局要健全完善新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的登记、审批、监管机制,对容易发生影响社会稳定案(事)件和治安问题的行业组织,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登记谁监管”的原则,建立实行政府主管部门日常排查和监管制度,明确部门责任,做到管得住、管得好。区委组织部要加强“两新组织”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党员民主生活会、党员小组会议等制度,及时沟通交流“两新组织”人员思想。各镇街要实行属地管理,依托村(居)党支部,将“两新组织”纳入日常党建工作管理,实现动态舆惰的实时掌握。
三、 工作步骤
从2011年2月底至6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28日至3月15日):(1)街道综治委对确定的安定里社区、文庙社区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加强组织协调,具体负责指导推动。(2)加大调研督导力度,指导其它社区抓紧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推动组织实施。(3)街道对全部社区进行动员部署,落实社会管理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6日至5月底):(1)对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闲散青少年、邪教人员及容易对社会实施危害的高危人群进行全面调查和摸底,认真分析研究,逐一落实教育和措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2)健全完善动态防控措施和预案,做到快速反应,坚决把治安和稳定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管控、责任考核等长效工作机制。
(三)总结推广阶段(6月1日至6月底)。形成具有头办特点和普遍推广价值的工作经验、工作模式,避开现场推进会及时向全街推广,带动全街社会管理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
四、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要注重解决社会管理工作中体制性、基础性的重点、难点问题。要敢于实践、大胆创新,根据本地实际,在流动人口中、特殊人群和“两新组织”等服务管理方面探索新思路、新办法、实现并发挥出试点的示范效应。
(二)明确责任。试点工作办公室抓好牵总推动,在制定统一工作方案的基础上,逐阶段制定详细的推进计划,明确部门责任分工,逐项研究梳理工作流程。及时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全面掌握工作进度,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试点社区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加大高度力度,切实解决试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通过试点带动综治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升社会管理水平。要充分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努力在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上下功夫,在解决问题上有新举措,在工作成效上力求亲突破。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社会管理工作中亟待解决的瓶颈问题,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分析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
(三)分类指导。街道综治办实行领导包片负责制。安定里试点工作由街道工委副书记李卫国同志负责,文庙试点工作由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葛淑萍同志负责。包片领导要抓好调研督导,帮助指导基层开展工作,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上级试点办提出好的工作对策,并负责阶段性总结和信息反馈工作,适时向区领导小组汇报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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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项目工作方案篇七
为认真做好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能转移、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配套、以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基本生活为目的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是从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居民普遍参保。
成立xx市北碚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xx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xx、区劳动社保局局长xx任副组长;成员由区监察局局长xx、区财政局副局长xx、区信访办主任xx、区公安分局副局长xx、区广播电视台台长xx、区社会保险局局长xx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劳动和社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劳动和社保局局长xx兼任,副主任由区财政局副局长xx、区社会保险局局长xx兼任。
(一)调查摸底阶段(xx年6月26日—8月底)。完成对全区符合参保人员的调查摸底,逐步建立我区居民养老保险人员信息库。
(二)宣传动员,工作准备阶段(xx年8月1日—9月30日)。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此项工作;完成对镇(街)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政策宣传;经办机构完成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人员和设备的调配等准备工作。
(三)实施阶段(从xx年10月1日起)。正式开始受理居民养老保险申报、办理工作。
(一)完善社会保障工作服务平台建设,落实工作人员。一是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及时调整、整合、充实社会保障服务所的工作力量,开设专门工作窗口,保证参保工作的需要;二是各镇(街)要抽调人员突击此项工作。三是社保部门协调相关责任部门做好对镇(街)社会保障服务所工作人员的业务操作培训;四是完成养老保险“金保工程”信息系统向镇(街)社会保障服务所的延伸,方便城乡居民就地参保。
(二)明确责任分工。
1.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整个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资料的印发等。责任人:区劳动社保局局长付国斌。
区社会保险局具体负责对各镇(街)经办工作进行指导,做好政策宣传、业务培训、数据汇总分析和上报、基金管理、养老待遇发放等工作。责任人:区社会保险局局长周俐利。
2.公安部门负责对参保人员的户籍状况进行认定,并向各镇(街)提供城乡居民的基础信息,同时做好社会稳定工作。责任人: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萧禾。
3.区财政部门负责对已经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所需政府补贴资金的筹措、划转和使用的监管;负责各类工作设备的政府采购,并确保各项专项经费及时到位。责任人:区财政局副局长李继兰。
4.新闻媒体部门负责媒体宣传的组织策划。责任人:区广播电视台台长伍渝。
5.信访部门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牵头办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责任人:区信访办主任王学平。
6.监察部门负责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人:区监察局局长钟德林。
7.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镇(街道)的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受理参保登记、缴费标准申报及变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报、参保人员有关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以及领取养老待遇人员资格核查等工作。
村委会(居委会)、农村合作社(社区)要做好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协助居民办理参保。
(三)组织宣传发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全区的宣传培训活动;镇(街道)要通过制作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标语和组织指导社区居委会上门宣传等形式开展深入细致的宣传活动。有条件的镇(街道)还应在村(社区)设立代办点和协办员,负责参保政策的宣传解释,并帮助村(社区)参保人员做好有关参保工作。
(四)落实经费保障。区和镇(街道)两级要将工作经费纳入区政府对各镇街的财政预算。村(社区)工作经费按参保并缴费人数拨付,标准为区级财政按15元/人核拨,各镇街根据自身实际作出补充安排。
(五)工作考核。区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xx年参保率达到40%,xx年达到65%,到xx年参保率力争达到90%,确保80%。
凡具有本区户籍的下列人员,可自愿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一)年满16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不含在校学生);
(二)年满16周岁以上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不含在校学生);
(三)年满60周岁以上城镇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人员。
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同一时段不再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
以我区开展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的时间起计算,根据其不同年龄,分两种情况缴费。
1.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养老保险费年缴费标准分别为100元、200元、400元、600元、900元5个档次,由参保个人自愿选择。
缴费方式原则上按年缴纳。当年度因病、因灾等原因未按时缴纳的可在次年内补缴,逾期不再补缴。
2.已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的人员,不用缴费,但其符合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为鼓励多缴多得,有条件的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人员,也可自愿选择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按个人账户月养老金标准确定,分别为40元、60元、90元3个档次,由参保个人自愿选择。一次性趸缴的缴费月数按本人距75周岁余命的实际月数计算,距75周岁的实际月数小于60个月和超过75周岁的,统一按60个月计算。
(二)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
政府在参保人缴费的基础上,每人每年补贴30元。对重度残疾人,政府对其缴纳最低标准的保险费再补贴40元。
(四)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贴标准随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增加适时调整。
(一)区社会保险局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资助、政府缴费补贴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实行全积累。
(二)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三)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待遇前出国出境定居或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息,除政府补贴外,一次性退给本人、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无指定受益人和法定继承人的,全部并入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同时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四)领取养老待遇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有余额的,除政府补贴外,由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无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全部并入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同时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一)领取条件。
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未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xx年9月1日前,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条件的子女已参保缴费;选择缴费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xx年9月1日前,本人年龄距60周岁不足15年的人员,应按年缴费,在本人年满60周岁时,可按上年度缴费标准一次性补足到15年;本人年龄距60周岁超过15年的人员,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二)养老金标准。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
1.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除中央财政补贴和市财政补贴外,其余部分由区财政承担,具体补助办法按市财政局另行制定办法执行。基础养老金标准随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
2.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为本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按国发〔xx〕38号文件规定执行)。
xx年9月1日前,已年满60周岁且选择缴费的人员,其个人帐户养老金按参保缴费时选择的个人帐户养老金标准发给。
(三)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明的父母领取基本养老待遇时,每月增发10元养老待遇,从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四)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年满70周岁及其以上的,每月增发10元养老待遇,从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五)领取养老待遇人员死亡的,从死亡次月起停发养老待遇。凡提供有效死亡证明的,发给一次性死亡补助金,标准为死亡时本人上月养老待遇乘以12个月,从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同时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六)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
(一)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参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建立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帐、核算,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挤占挪用。
(二)区社会保险局负责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和支付,按规定编制基金收支预、决算,并接受同级财政、审计、劳动保障等行政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一)参保人员在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内转接的:
1.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转移的,只转个人账户基础信息,不转个人账户资金。若转入地尚未建立居民养老保险的,由区社会保险局将其个人账户暂时封存并按规定计息。
2.跨省(市)转移的,国家尚未出台有关规定前,暂由转出地居民养老保险将其个人账户封存并按规定计息,国家出台规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参保人员与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转移衔接,以个人帐户为核心,转移前后个人帐户储存额合并计算。具体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的办法执行。
试点项目工作方案篇八
“世界生态田园城市示范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实现“生态文明”的有力抓手。在综合示范项目集中居住区打造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于一体的法律综合服务体,是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民生,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让群众充分享受改革丰硕成果的重要创举。是司法行政系统进一步深化法律服务的便民利民力度,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将司法行政向基层社区延伸的有力措施。为更好、更有利地在加快推进城乡社会建设中提供及时全面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经局党组研究,拟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世界生态田园城市示范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区委以建设世界生态田园城市为方向,加快“一主两翼四走廊,两线三带五园区”建设,奋力打造高端低碳、集约高效的产业强区,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的宜人新区,全面提升城乡一体化、面向现代化、充分国际化水平科学发展总体战略,坚持“以人为本、共创共享”的核心理念,以促进法治城市创建、健全法治建设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工作机制优势,全面加强城乡社会法治建设,有力维护社会秩序,有效激活社会活力,努力形成全区人民依法维权、守法履职、和谐共处、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为加快建设世界生态田园城市示范区提供重要的社会支撑和法治保障。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是用4年左右的时间,在9个综合示范重点项目中的每个集中居住区打造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功能于一体的法律综合服务体。探索构建在党的领导下,政府充分发挥依法行政的示范作用,社会依法自我调节、群众依法自治管理,规范有序又充满活力的法治社会建设体制,大幅度提升社会法治程度和群众幸福水平。具体目标包括:健全依法治理规范体系,完善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的法治准则;健全城乡基本法律服务均衡发展机制,保障群众各项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健全城乡法律服务民生工程机制,建设公平正义、文明和谐、服务完善、民主平等的法律服务民生工程共同体;健全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发展机制,激发全系统共建和谐城乡的内在动力;健全社会矛盾疏导和化解机制,保障群众合法的利益诉求,促进各类矛盾妥善化解。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先。大力保障和服务民生,努力解决好城乡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社会全面发展和进步创造良好的法律服务基础。
2、坚持多方参与、形成合力。建立健全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组织、志愿者分工负责、协作配合的社会法治建设机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和法制建设新格局。
3、坚持法治建设、依法推进。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深入实施依法治区方略,建设中西部法律服务最优、法治文化最浓、法治环境最佳的法治强区,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逐步形成有力、有效的社会公平法制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创新群众工作方法,积极探索在民主法治框架内,通过平等对话、沟通协商等方式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项目点位及建设时限
(一)石板滩镇红枫林客家生态度假村。建设时限为20xx年。
(二)军屯镇4a级乡村旅游景区。建设时限为20xx年至20xx年。
(三)新繁镇锦绣田园。建设时限为20xx年至20xx年。
(四)斑竹园镇花香果居。建设时限为20xx年至20xx年。
(五)马家镇八大农庄。建设时限为20xx年至20xx年。
(六)新民镇万亩生态农业产业园。建设时限为20xx年至20xx年。
(七)清流镇清渔田园。建设时限为20xx年至20xx年。
(八)新都镇粮安天下丰收新都。建设时限为20xx年至20xx年。
三、工作要求
(一)成立区司法局生态田园城市示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系统九大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各司法所、机关各科室为成员部门。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全系统九大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各科室要明确该项工作负责人,结合实际情况和自身职能,统筹协调项目建设工作。
(二)加强城乡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强化社会建设法律人才保障。优化社会建设法律服务队伍结构,形成适应我区社会管理、建设及创新的一流法律服务人才。壮大社会建设法律服务队伍,探索与“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工作者)”、“一村一大”制度的有机衔接,鼓励退休公职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党群工作者、村(居)干部、社会工作者参与社会建设法律志愿者服务。进一步完善和保障激励机制,保护和调动好法律服务队伍的积极性。开发专业人民调解工作岗位,完善公开招聘、合同管理、专业培训等机制,进一步充实城乡社会建设法律服务和矛盾纠纷化解力量,健全、完善、强化法律综合服务体服务能力。
(三)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强化社会建设经费保障。完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法律服务制度,力争提高公共财政资金对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律师服务的投入量和使用效益;放开一切可以放开的法律服务领域,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完善社会捐赠政策,鼓励企业、个人和社会团体向法律援助中心等公益性法律服务机构捐款捐物,发展公益和慈善性法律服务事业。
第一章 项目总论
一、项目名称
三原生态农业开发
二、选址
马额镇邵村
三、项目提出的理由
邵村沟地面积2000余亩,占全村总土地面积的48%。长期以来,沟壑区气候干旱、土壤贫瘠,几乎颗粒无收。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气候的变化及人力成本的不断上升,土地基本处于荒芜状态,水土流失进一步加大,造成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
造成邵村沟地多年贫瘠的原因主要在于长期以来气候干旱、少雨,人们对沟地的忽视,加之道路不畅通,从而使沟地利用率处于极端低下的状态。当今社会,日新月异,科技、经济、交通等的发展,为我们合理、有效的改善和利用每一寸有限的资源提供了极为优越的.条件。能够在荒沟里成功引水,通过现代化农业设施,植树造林,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多样性,不但能够改变沟壑目前荒芜的状态,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能够起到改良土壤、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绿化和美化自然环境的作用,为人们多创造一份绿色、多增添一份笑容,从而发挥出荒沟变绿地所带来的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目的意义
1、为了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号召,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农业科技进步,转变观念,调整农业产业模式,积极推进退耕还林、规模化养殖,保持水土、改良土壤,解决沟壑荒废、水土流失等问题,我本人计划在三原邵村自行开发荒沟土地80亩,积极开发林业、果业、养殖业等生态农业项目。
2、三原多沟壑,长期处于荒废状态,水土流失极为严重,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果品和肉食品的消费能力有了很大提高;同时对于土地的综合开发治理,对于当地的生态环境和沟壑治理的推广有着深远的意义。
3、推广绿色生态立体农业模式,改变邵村沟壑荒废的状况,重塑自然环境,改善土地质量,减少水土流失,同时为消费者提供真正无公害、新鲜、营养、优质、安全、无药残的农产品。
4、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加大三原沟壑治理的步伐,大大提高沟壑的整治力度和效果,同时提高本地区农民收入和自然环境质量。
五、项目资金筹措
项目投资5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0万元,流动资金20万元。以自筹资金为主,同时争取农业部门支持。
第二章 市场分析与预测
一、国内消费现状
我国有机农业的发展起步较晚,但发展势头迅速。就目前的消费状况来看,由于消费者对有机农产品认知度较低,有机概念宣传推广还没有深入人心;国内有机农产品销售市场和销售渠道还没有真正形成,缺少有效的销售网络和平台;消费群体还没有真正形成;再加上政策、技术等方面因素的影响,阻碍了消费群体的培养。近年来,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人们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品质需求进一步增强,更加追求健康、绿色、环保、低碳的生产生活和娱乐消费模式。
二、市场分析与预测
从世界范围来看,发展有机农业已经有70多年的历史,它对多种农业生态区域、气候类型和社会制度的适应性表明了它是一种有效的农业生产方式,其发展前景是非常乐观的。有机农业的发展,将由单一、分散、自发的民间活动转向全球性的农业运动,由区域性布局转向全球性布局,由关心环保到关注环保和食品安全,由绿色食品扩大到绿色产品,实现有机食品认证国际化,从事有机农业的农场数量将空前增加,其销售渠道将实现多元化。
第三章 项目概况
一、拟建地点
三原邵村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三、项目建设进度
2011年1月开始,3月份完成核桃树栽种,5月份完成环颈雉投产,7月份完成蔬菜栽植。
第四章 项目建设技术方案
一、土壤害虫防治技术
危害农作物的土壤害虫主要有蛴螬、蝼蛄、金针虫、地老虎等。它们在土壤中生活,危害时间长,较难防治,要采取综合防治措施。采用农业防治(深耕多耙、借助机械力量杀死部分虫卵和成虫)、化学防治和诱杀防治(糖醋液诱杀、灯光诱杀)、以肥治虫(氮肥治虫、磷肥杀虫、草木灰液杀虫)等。
二、植物病虫害防治技术
采用生物特效农药,常见的有动、植物源农药,昆虫激素及微生物农药,如鱼藤精、烟草、除虫菊素、杀螟杆菌、白僵菌、春雷霉素、庆丰酶等。
三、生物技术
生物防治包括以虫治虫和以菌治虫。其主要措施是保护和利用自然界害虫的天敌、繁殖优势天敌、发展性激素防治虫害等。
四、动物饲料添加剂和药品替代产品和技术
在当代以消费者为主导的市场下,陈旧的饲养方法已经无路可走,天然饲料科技越来越得到大家的接受和支持。一些经过研究的新饲养方法建立在与抗菌素饲养法完全不同的理念之上。它们含有益生菌、有机酸、脂肪酸、酵素、有机矿物质、天然霉菌霉素吸附剂,取代了含动物性成分的同类产品以及许多其它相关产品。
五、畜、沼、菜(果)一体化有机生态模式构建技术
围绕沼气池建设,把种植、养殖有机结合起来,对农业生产进行技术创新。
第五章 项目建设投资概算
第六章 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本项目投资收益率高,正常运做5年后预计利润可达50万元,投资利润率达到6.2%,投资回收期较短,现金流量良好,偿还能力强。
二、社会效益
1、促进沟壑治理步伐,减少水土流失。
2、可以给社会提供大量水果、蔬菜和畜禽产品。 3、提高当地农民收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改变当地自然环境,做出沟壑治理的标榜企业。 5、促进大学生回农村创业就业。
第七章 结语
一、本项目的发展配合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符合国家农业产业化发展趋势,有利于实现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有利于推进当地荒沟治理的速度和水平,有利于改善当地自然环境和人民生活水平。
二、本项目可以充分发挥关中地区的资源优势,通过各种社会资源的有机整合,建立起从林业、果业为生态养殖提供优良环境和食物资源,养殖业为林业、果业提供有机天然肥料,从生产到产品销售为一体的经营体系,提高了社会生产力,大大增强了抗风险能力,提升了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优质、新鲜、安全”的放心食品,同时改善了环境,保持水土,防止流失。
三、本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100万元,公司获利30万元/年;亦可带动地区经济快速发展。
四、本项目建设目标明确,符合国家产业化政策,投资规模适宜,结构合理,技术方案科学可行,系统管理规范,市场运作专业,资源利用率高,效益显着。项目建设十分必要,而且是可行的。
综上,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有市场发展的需求,有资源区位优势,有政府的支持,有企业的带动,有标准化技术的保障,沟壑治理的发展一定有广阔的前景和深远的社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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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项目工作方案篇九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县20xx年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为确保“电子实业”项目建设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项目建设工作方案。
确保“电子实业”项目一期建设,在20xx年12月底前全面完工并投产。
(一)3月30日前:完成e、f栋厂房和e、f栋宿舍外墙装修工作;
(三)9月30日前:完成机械安装调试、厂内道路硬化、绿化工作;
(四)12月30日前:进入试产及投产。
1、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分解任务。我们要把“电子科技”建设项目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优先在人员安排提供坚强保证。同时,实行“一个项目、一抓到底”的领导分包项目责任制,把工期倒排,任务细化,分解到人,形成上下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2、二是突出重点、加强协调服务。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我们指挥部的全体工作人员要放弃星期天,节假日,采取跟班作业的一线工作方法,及时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保证工程的顺利开展。
3、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快速高效推进。对整个工程的建设,我们要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做到“一天一碰头,三天一协调,一月一总结,一季一考核”,确保工程快速高效地推进。
试点项目工作方案篇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我省电力市场建设,积极稳妥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根据国家《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相关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试点区域。经报国家批准同意,我省首期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区域为资兴市东江湖大数据产业园、衡阳白沙洲工业园、益阳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湘潭经开区4个产业园区。
(二)预期目标。通过试点放开增量配电市场,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增量配电业务,创新增量配网建设运营方式,探索电力行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到20xx年基本形成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的有效途径,初步形成安全有序的增量配电业务区域市场,为全面放开增量配电业务,建设公平、开放、有序的增量配电市场积累经验。
(一)制订实施方案。各市发改委、能源局指导各试点园区管委会按照国家《有序放开配电业务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本园区配电网建设改造实际需求,抓紧制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实施方案,于2017年3月底前上报省能源局审定后实施,同时抄送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
(二)编制配网规划。各园区管委会依据全省和所在市配电网规划,委托专业机构按照《配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等国家最新标准编制试点园区配电网建设改造规划,包括负荷需求、供电范围、能源互联网发展、用户电能质量要求、园区及周边电源接入需要、变电站选址和布局、线路选型及走廊等内容,其中投资估算、与存量资产关系、公用电网接入方案等内容要详细说明。规划于4月中旬报省能源局。省能源局组织评审修订后予以反馈,并由市人民政府予以发布。
(三)甄别增量项目。试点园区所在市人民政府及发改、能源部门根据电网结构、供电能力、供电质量、供电的经济合理性等科学合理确定增量配电网供电营业区,指导园区管委会和规划单位甄别增量配电网项目。增量配电包括园区供电范围内除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以外的存量配电资产,以及供电营业区范围内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和22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局域电网。
(四)确定建设时序。各试点园区要将增量配电网建设任务分解形成年度实施(投资)计划,于20xx年5月中旬前通过市发改委、能源局报送至省能源局,由省能源局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规模、建设内容、建设地点等基本信息。公示过程中出现重大争议的项目,省能源局组织开展深入论证,必要时进行调整。公示通过的项目,按照程序补充纳入全省配电网建设改造“十三五”规划。
按照《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增量配电网项目主体分两阶段确定项目主体:第一阶段,由省能源局通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或公开招标方式,分别确定4个增量配电网试点园区的项目业主,并向社会公示;第二阶段,由项目业主依法依规确定新增配电网项目的施工单位,并向社会公示。确定项目业主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突出以下“三个优选”:
(一)优选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用电企业、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电力设计(施工)企业、产业园区、社会资本组建混合所有制公司参与增量配电网试点。试点区域内存在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存量配电设施产权的,国网省电力公司可通过产权置换方式处理资产,或转化为股本入股混合所有制公司。
(二)优选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采取ppp模式建设增量配电网,由省发改委、能源局作为责任主体,通过公开招标等市场化方式确定社会资本。由政府资本与社会资本联合成立项目公司。
(三)优选诚实守信的投资主体。参与首批增量配电网建设的项目业主应为独立法人,符合《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所明确的准入条件和投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确保诚实守信,依法依规经营。具体要求在公开招标等内容中明确。
增量配电试点项目由发改、能源部门按照分级权限审批或核准,基本程序如下:
(一)组织申报。试点项目在完成可行性论证并获得国土预审、规划选址等支持性文件后,按程序通过在线投资监管平台报发改、能源部门申请核准。
(二)专家论证。发改、能源部门在收到核准申请后,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估论证,包括严格核定投资概算、厘定供电范围、分析回报收益、评估项目可行性等,并出具详细书面意见。发改、能源部门根据第三方的评估意见,确定是否启动核准程序或退回申报单位组织修改完善。
(三)审批核准。发改、能源部门在正式受理核准后,将项目有关资料汇总至省能源局,省能源局对项目是否符合规划、投资合理性、接入系统方案等重点内容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各级发改、能源部门应按时完成核准工作并向社会公开,同时报备上一级发改、能源部门和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
(一)严格规范建设。项目业主要优化工程方案,控制建设成本,及时落实项目用地、拆迁安置、电网接入等外部建设条件,严格执行《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取齐法律法规规定的支持性文件后方可开工建设,并将项目建设进度及时上报发改、能源部门。发改、能源等相关部门负责项目建设的指导和协调,并及时按规程开展验收。
(二)有序组织运营。增量配电网竣工验收后,项目业主通过市发改委、能源局向省能源局提出开展配电业务申请,省能源局依法对符合准入条件和其他相关资质的项目业主批复开展配电网业务。试点区域内,除电网企业存量资产外,拥有存量配电网资产绝对控股权的公司,包括高新产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电网、趸售县等,未经营配电业务,但符合准入条件并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的,可通过市发改委、能源局向省能源局申请开展配电业务。符合准入条件的项目业主可将配电网运营权委托电网企业或符合条件的配售电公司,自主签订委托协议。电网企业控股增量配电网拥有运营权,在配电区域内仅从事配电业务,试点区域内竞争性售电业务可由独立的售电公司承担,也可采取双边直接交易。鼓励电网企业与社会资本通过股权合作等方式成立产权多元化公司经营配电网。
(三)保障供电可靠。增量配电网运营企业应公开输配电网络的可用容量和实际使用容量等信息,保障电网公平无歧视开放,履行供电营业区内电力普遍服务义务,承担保底供电责任;及时向市场主体及其用户提供报装、计量、抄表、维修、收费等服务;在保证电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规定收购分布式电源发电。配电网运营企业严重违法违规的,应强制退出;因自身经营不善的或经营转向的,在履行相关义务后,可按规定退出。
(四)其他相关服务。增量配电网运营企业可利用互联网和智慧能源等先进技术,为电力用户有偿提供增值服务,包括用电规划、合理用能、优化用电、需求响应、合同能源管理、用电设备运行维护、多种能源优化组合,以及提供发电、供热、供冷、供气、供水等智能化综合能源服务,受委托承担供电营业区内的有关电力统计服务工作。
(一)核定配电价格。增量配电项目核准后,省发改委按照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组织专业机构对增量配电网开展成本监审、确定准许收益和价内税金,经省政府批复同意后报国家发改委备案。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核定前,暂按售电公司或电力用户接入电压等级对应的省级电网共用网络输配电价扣减该配电网接入电压等级对应的省级电网共用网络输配电价执行。
(二)明确购售电价。增量配电网区域内同时从事配售电业务的企业,其配电业务独立核算。试点区域内售电价格由市场交易价格、省级共用电网输配电价(含线损和政策性交叉补贴)、政府核定的增量配电价格以及代收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
(三)明确结算方式。增量配电网运营企业承担配电区域内电费收取和结算业务,按照政府核定的配电价格收取配电费;按合同向各方支付相关费用,并向其供电的用户开具发票;承担代付配电区域内的可再生能源电量补贴;代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交电网企业汇总后上缴财政。
(一)组织协调。成立全省增量配电网改革试点推进协调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由省能源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充分调动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和用电用户等各方面积极性,协同推进增量配电网改革工作。各试点园区所在市同步成立增量配电网业务试点工作联席会议,明确一名市领导具体负责,各市发改委、能源局承担统筹推进工作。
(二)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支持增量配电网建设;加大省内ppp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ppp项目投资引导基金对增量配电网的支持力度。
(三)政策支持。探索研究增量配电网营业区内高可靠性、特殊电能质量等用户实行差异化电价;鼓励增量配电网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发行企业债券、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债券、中期票据等方式进行融资;引导政策性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增量配电网建设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研究将配电网建设改造项目纳入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探索可靠性保险方法进行供电可靠性管理。
(四)形成合力。各级各单位要在省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合力推进增量配电网改革试点工作。发改、能源部门要建立健全增量配电网投资建设运营的相关规章制度,依法严格增量配电网项目管理,依法依规核定配电价格,及时组织项目验收。试点单位所在市人民政府要主动承担增量配电网建设改造主体责任,及时调整完善相关规划,指导试点园区制订具体实施方案,为改革试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试点园区要大胆探索,主动作为,敢于创新,力求稳妥有序推进增量配电试点具体工作。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要及时为项目业主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或赋予相应业务资质,加强市场交易、电力安全和供电服务等方面的监管。电网企业要公平无歧视做好并网工作。电力调度机构和交易机构及时做好配电网投产运行安全校核。
试点项目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运行和监管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积极发挥行政机关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形成全体干部、职工参与齐抓共管局面,以垃圾源头分类、统一投放、集中回收等有效措施,实现全局办公场所区域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达到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区域范围为局机关及下属企业所有区域。本方案所称生活垃圾为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的易腐垃圾、废品及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个类别。
(一)预备阶段(20xx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
1.制定方案。依据我局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2.设施设置。完成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宣传信息张贴,指示牌设置。
3.召开动员会议。召开局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动员会议,提出方案、降实要求。
(二)实施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25日)。
1.降实责任。建立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宣传员、督查员、保洁员等“三员”治理制度。
2.实施分类。按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降地,垃圾投放正确。
3.检查成效。办公室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三)总结阶段(20xx年12月26日至12月30日)。
1.做好自查自检。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自查自纠工作,积极主动地发觉和改进问题,进入常态化治理。
2.推进分类覆盖。局机关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
1.机关院内:放置四色垃圾桶一套(机关食堂处)。
2.各办公室、会议室:设置1个2色垃圾桶(双格)。
3.食堂餐厅:设置餐余专用垃圾桶1个(由xx公司每天定时回收)、其他垃圾桶2个。
2.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可回收垃圾桶,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
(二)有害垃圾电池、硒鼓等有害垃圾统一投放至有害垃圾桶。
(三)易腐垃圾1.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茶叶渣倒入卫生间旁边的专用茶叶桶。
2.食堂工作人员应将剩菜剩饭、果皮等放至餐余专用垃圾桶。
(四)其他垃圾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其他垃圾桶内。
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组织领导、宣传教育、监督实施和检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xx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班子成员。
成员:各股室、中心、企业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由某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由xx(宣传员)、xx(督查员)、xx(保洁员)组成。具体职责明确如下:
1、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做好各股室、企业生活垃圾分类监督检查工作,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知晓率。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牵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牵头做好垃圾分类检查考核工作。确保洁净整洁完好。
宣传员:做好垃圾分类各项宣传工作;负责张贴各类标识标语和宣传海报;汇总垃圾分类台账,上报各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
3、下属企业:负责单位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下属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并于11月30日前将工作人员名单报局办公室。下属企业要依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要求,制定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措施,并做到每周检查一次,记好检查台帐。
1.仔细领略,提高认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利己的大事,每一位干部要仔细学习、领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认识水平,增强参与的自觉性。
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举行正确投放,真正担好责任、守好阵地。
3.加强监督,取得成效。要经常对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降实情况举行监督、检查,及时表扬工作成效显著的.个人,及时处置发觉的问题,确保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取得成效。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类评先评优的重要根据。
试点项目工作方案篇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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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区纠风办关于“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的有关要求,提高我区纠风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__大关于“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的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健全和落实纠风工作职责制为核心,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及时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为目标,建立集预防、发现、解决不正之风问题为主要功能的防治不正之风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和遏制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发生。
二、工作原则。
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长效机制,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把纠风工作寓于改革发展的各个方面,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在实践中应坚持以下五种原则,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原则;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原则;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原则;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原则;坚持发扬民主、依靠群众原则。
三、工作任务。
这次试点工作,确定区教科局、区卫生局、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等为首批试点单位,可选择与本单位工作相对应的2-4个课题,其他各相关部门及有关行业单位,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景开展试点工作,总结试点经验,依据相关的1-2个课题,进取参加全区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长效机制经验交流活动。参加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如下:
(一)职责落实机制。
1、建立纠风工作职责制;2、建立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3、建立纠风工作考核办法;4、建立纠风职责追究办法。
(二)建立预防机制。
1、建立政风行风教育制度;2、建立从政从业行为规范;3、建立公开办事制度;4、建立行政审批管理规范;5、建立不正之风处罚办法。
(三)发现问题机制。
1、建立专项举报制度;2、建立不正之风问题举报受理和分析通报制度;3、建立纠风监测制度;4、建立热线受理制度。
(四)解决问题机制。
1、建立不正之风问题和查处违规违纪案件的程序规范;2、建立案件转办制度;3、建立案件督办制度;4、建立案件通报制度;5、建立纠风办案考核制度。
(五)监督制约机制。
1、建立明察暗访制度;2、建立行风监督员制度;3、建立舆论监督制度;4、建立纠风工作情景通报制度。
(六)建立民主评议机制。
1、建立规范民主评议办法;2、建立社会承诺制度;3、建立问卷测评制度;4、建立工作考核制度;5、建立评议工作纪律。
四、时间划分。
(一)5月初至5月中旬,学习调研,搭建制度框架。
(二)5月下旬至7月初,完成制度建设初稿。
(四)7月初至8月初,对制度初稿征求意见,修订完善。
(五)8月初至9月初,对制定的有关制度试行。
(六)9月初至10月上旬,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制度。
(七)10月中旬,进行总结、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长效机制,是贯彻落实__大确定的“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反腐倡廉建设方针的实际步骤,是推动纠风工作深入、健康、规范、有效运行的重大举措,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必须要提高认识,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突出重点,明确目标,落实职责,搞好组织协调;要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景汇报,为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长效机制供给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长效机制,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繁重,必须统筹兼顾,整体推进,进取稳妥、逐步深入。一方面抓好确定的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长效机制的规划、重点和目标,在重点纠风项目和重点领域实现突破,一方面,要统筹兼顾整体工作的全面推进。一是抓好现有制度的清理完善工作,搭建起本单位本部门防治不正之风长效机制的框架。二是抓好新制度的创立工作,针对新形势下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发生、发展、变化的特点和规律,及时建立新的更加管用的制度。三是抓好督促检查工作。注重对制度建设的科学性、严密性和实用性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扎扎实实推进。
(三)加强指导,及时总结经验。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问题,保证试点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地进行;要坚持改革创新,对试点工作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新思路、新做法、新经验及时进行总结、宣传和推广,指导和促进试点工作不断深入。
试点项目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了树立我公司高端、专业的形象,扩大公司的社会影响力,展现本部营销团队的潜在魅力,我部计划在未来一年里,充分发挥团队营销能力,利用it服务项目经理的市场需求及it服务项目经理培训、资格认证等特色,大力发展企业、it项目经理等客户,并量身定做一套营销方案,具体如下:
希望在明年里,争取培训名个体客户,名企业客户,认证资格证。
(一)树立营销理念,加大营销工作力度。
it服务项目经理培训营销是一项包括it项目经理培训、it服务工程师培训等在内的培训体系。在原有的培训制度下,培训项目的固定使得公司营销工作停留在低水平的拉客户、返佣等低层次上,产品设计、差别定价等其它行业常用营销手段在我们行业较少得到应用。
(二)改进营销水平为突破口,创造合作营销机会。
与营销经验丰富又具客户资源优势的公司结盟,充分利用公司丰富的客户资源,庞大的销售队伍和丰富的营销经验拓展客户群;同时发展兼it服务项目经理资格认证等中间业务,寻求多元化的业务转型。
(三)从外部营销到树立内部营销理念。
由于员工是客户的直接接触者,管理者的观念、思路和决策都要通过员工们的日常工作和行为来贯彻和体现。事实上,内部员工应是营销活动的首要对象。“要善待客户,必须首先善待员工”,高度重视内部营销。处理好管理者权威和员工自主性的关系。首先,应该培养共同参与意识、共同的价值理念和行为准则、共同的归属感,努力为员工创造个人发展的机遇和条件。其次,处理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建立明确的责任分工、畅通的信息流动系统及科学、公正的内部考核制度,并前后台效益挂钩,树立起群策群力的合作意识,保证各项政策持续而切实的贯彻。
(四)稳定现有客户资源,深入开发上下游客户资源。
一是立足网点营销阵地实现规模化。在个人客户的营销中,注重以规模化营销抢占市场。对已经成为合作现有客户时,需注重客户引导和业务宣传及操作培训,同时铺以优质企业座谈、经典项目案例交流等形式,独具特色的营销活动,真正使个人客户达到规模化营销,使个人营销业务得到充分推广。
二是抓好客户售后服务提高满意度。提高售后服务,制定各项具体服务措施,增配培训后期人员做售后服务的坚强后盾,同时站在客户角度,从客户的需求出发制定培训项目服务方案,真正做到“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坚持为所有企业客户和部分优质个人客户提供上门服务。对重点客户派出专人帮助培训、辅导、体验我们的项目产品,直至学会、用熟,此外还采用电话、上门等方式每周定期回访,客户反馈意见良好,忠诚度、满意度增强。
(一)全面沟通。
用与客户的系统化全面沟通取代传统的推送式促销在经纪业务的网络化营销中尤为重要。全面沟通的策略要求所有经纪业务服务都要以客户的综合调研、客户档案化管理、综合服务思路、7×24小时服务模式、自助与互动相结合方式作为客户交流的基础。公司网站、呼叫中心、客户经理等服务手段,要随时准备满足客户的沟通需求。在沟通内容上,不仅限于接受客户的委托,还要提供客户定制功能、信息推送功能等。营销中要重视与顾客的双向沟通,以积极的方式适应顾客的情感,建立基于共同利益之上的新型的公司—客户关系。双向沟通也有利于协调矛盾,融合感情,培养忠诚的顾客,而忠诚的顾客则既是项目稳固的消费者,也是企业最理想的推销者。
(二)知识促销锁定客户群体。
信息网络时代,客户对于培训已经从从前的交易通道需求转变到全面信息资讯的需求。随着信息网络化的进一步拓展,客户的信息需求又有了新的变化,即增值的知识诉求成为主流。因此,结合公司的综合信息系统,我们可以向客户推送包括it服务项目行情、资讯信息、分析研究、咨询服务、个性信息定制等在内的全方位的知识体系。
(三)加大与客户进一步合作,带动集群消费。
动用社会关系、社会舆论及我们认证部的合法优势和硬件优势以及我们认证部的现有客户关系,将认证的群体大户转移过来,力争达到新增客户增加人。在认证部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重点着手项目服务经理的认证工作充分利用多方社会关系与客户接触,达成共识后,为我们拉动其身边群体。
试点项目工作方案篇十四
“世界生态田园城市示范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实现“生态文明”的有力抓手。在综合示范项目集中居住区打造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于一体的法律综合服务体,是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民生,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让群众充分享受改革丰硕成果的重要创举。是司法行政系统进一步深化法律服务的便民利民力度,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将司法行政向基层社区延伸的有力措施。为更好、更有利地在加快推进城乡社会建设中提供及时全面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经局党组研究,拟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世界生态田园城市示范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区委以建设世界生态田园城市为方向,加快“一主两翼四走廊,两线三带五园区”建设,奋力打造高端低碳、集约高效的产业强区,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的宜人新区,全面提升城乡一体化、面向现代化、充分国际化水平科学发展总体战略,坚持“以人为本、共创共享”的核心理念,以促进法治城市创建、健全法治建设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工作机制优势,全面加强城乡社会法治建设,有力维护社会秩序,有效激活社会活力,努力形成全区人民依法维权、守法履职、和谐共处、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为加快建设世界生态田园城市示范区提供重要的社会支撑和法治保障。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是用4年左右的时间,在9个综合示范重点项目中的每个集中居住区打造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功能于一体的法律综合服务体。探索构建在党的领导下,政府充分发挥依法行政的示范作用,社会依法自我调节、群众依法自治管理,规范有序又充满活力的法治社会建设体制,大幅度提升社会法治程度和群众幸福水平。具体目标包括:健全依法治理规范体系,完善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的法治准则;健全城乡基本法律服务均衡发展机制,保障群众各项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健全城乡法律服务民生工程机制,建设公平正义、文明和谐、服务完善、民主平等的法律服务民生工程共同体;健全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发展机制,激发全系统共建和谐城乡的内在动力;健全社会矛盾疏导和化解机制,保障群众合法的利益诉求,促进各类矛盾妥善化解。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先。大力保障和服务民生,努力解决好城乡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社会全面发展和进步创造良好的法律服务基础。
2、坚持多方参与、形成合力。建立健全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组织、志愿者分工负责、协作配合的社会法治建设机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和法制建设新格局。
3、坚持法治建设、依法推进。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深入实施依法治区方略,建设中西部法律服务最优、法治文化最浓、法治环境最佳的法治强区,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逐步形成有力、有效的社会公平法制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创新群众工作方法,积极探索在民主法治框架内,通过平等对话、沟通协商等方式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项目点位及建设时限
(一)石板滩镇红枫林客家生态度假村。建设时限为20xx年。
(二)军屯镇4a级乡村旅游景区。建设时限为20xx年至20xx年。
(三)新繁镇锦绣田园。建设时限为20xx年至20xx年。
(四)斑竹园镇花香果居。建设时限为20xx年至20xx年。
(五)马家镇八大农庄。建设时限为20xx年至20xx年。
(六)新民镇万亩生态农业产业园。建设时限为20xx年至20xx年。
(七)清流镇清渔田园。建设时限为20xx年至20xx年。
(八)新都镇粮安天下丰收新都。建设时限为20xx年至20xx年。
三、工作要求
(一)成立区司法局生态田园城市示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系统九大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各司法所、机关各科室为成员部门。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全系统九大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各科室要明确该项工作负责人,结合实际情况和自身职能,统筹协调项目建设工作。
(二)加强城乡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强化社会建设法律人才保障。优化社会建设法律服务队伍结构,形成适应我区社会管理、建设及创新的一流法律服务人才。壮大社会建设法律服务队伍,探索与“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工作者)”、“一村一大”制度的有机衔接,鼓励退休公职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党群工作者、村(居)干部、社会工作者参与社会建设法律志愿者服务。进一步完善和保障激励机制,保护和调动好法律服务队伍的积极性。开发专业人民调解工作岗位,完善公开招聘、合同管理、专业培训等机制,进一步充实城乡社会建设法律服务和矛盾纠纷化解力量,健全、完善、强化法律综合服务体服务能力。
(三)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强化社会建设经费保障。完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法律服务制度,力争提高公共财政资金对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律师服务的投入量和使用效益;放开一切可以放开的法律服务领域,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完善社会捐赠政策,鼓励企业、个人和社会团体向法律援助中心等公益性法律服务机构捐款捐物,发展公益和慈善性法律服务事业。
一、项目区基本概况
(一)自然地理概况
野鸡坪村隶属平溪镇,位于县城西郊正南方,距县城1公里,东靠县级森林公园南门坡,南邻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黄雷乡,西接本镇皂角坪村,北连玉屏县城,是我县新农村建设省级试点村,也是我县县级发展乡村旅游试点村。全村座落在美丽的飞凤山脚下,村内自然条件优越,属典型的亚热带湿润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6.4度;有林地3350余亩,森林覆盖率达50%;人工植被以桃、李、枇杷、杨梅等经济果林为主,自然植被以松林、竹林为主;水资源丰富,野鸡坪河至南向北经流全村,上游有人工湖泊——红旗水库一座,下游有提灌站4座,有效灌溉面积达1000余亩。
(二)社会经济状况
野鸡坪村现有6个村民组,232户、921人,其中劳动力492人,外出劳动力387人。现有耕地面积500余亩,林地面积3350亩,人均耕地约0.6亩。农民经济收入主要以种植、养殖、豆腐加工、运输业为主。2008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3280元,农村适龄儿童入学率100%,新型农村医保参合率达97%以上。农村经济和农村社会事业稳步健康发展。
(三)产业发展现状
全村主要特色产业有蔬菜种植、豆腐加工、个体运输、木材加工、建材生产。目前,全村有蔬菜种植户6户、面积11亩,豆腐加工户98户,个体运输10户,木材加工户1户,建材生产户1户、小商铺4户。
(四)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现状和农民住居环境状况
通过近几年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扶持,野鸡坪村农业农村经济有了较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增强,村容村貌有了较大改善,农民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各项社会事业稳步推进,农村面貌有了极大变化。2008年全村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视电话“五通”率达100%,连户路硬化率达90%以上,22kv变电线路、光缆通讯线路和远程教育覆盖全村,自来水进户率达到85%,沼气入户率87%。曾先后被地委、县委、镇党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文明村寨”、“村民自治模范村”等荣誉称号,现已成为了我县新农村建设榜样。
二、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依据和基本原则
(一)编制依据
1、铜地新[20xx]2号《关于报送20xx年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百村度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
2、《玉屏侗族自治县平溪镇野坪村20xx年新农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讲求实效的原则。
2、坚持以农民为主体,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参与,群众受益的原则。
3、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的原则。
4、坚持基础先行,整体推进的原则。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1、新建败贼冲人畜饮水工程1处。设计扩建引水池1个,长3m、宽2m、高1.3m;新建蓄水调节池1个,直径5m、高1.8m;安装供(引)水管网线路总长3.15km;解决人畜饮水困难21户、92人/79头。
2、新建败贼冲葡萄种植示范园40亩。设计每亩栽植葡萄苗120株,葡萄架混凝土柱子30根;每亩施用农家肥1000kg、复合肥180kg。
3、组建村级文艺队1支,组成人员30人。
4、举办农民实用技术培训2期、100人。培训地点:野鸡坪村活动室;培训的主要内容:种植、养殖、村容卫生、妇女生理保健、儿童防疫、法律等知识;培训期限:每期培训时间2天以上;培训方式:采取集中授课和现场讲解及外出参观学习相结合。
5、新建和维修农业基础设施4处:(1)新修d×h=25×30cm农田灌溉引水渠200m;(2)维修机耕道1100m;(3)新修机耕道排水涵洞1处、长7m;(4)维修农用电力提灌站1座。
6、新建钟鼓楼1座,总投资25万元。其中:部门整合资金20万元,申请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5万元。
7、培育畜禽养殖示范户6户,年均出栏商品鸡4300只以上,商品猪300头一式。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一)项目投资概算(详见投资概算表)
1、新建败贼冲人畜饮水工程1处,共需完成开挖土石方490m、回填土石方472m、砼拆除12m、浆砌石24m;安制管网3.15km,共需投资6.225万元,其中申请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6.215万元。
2、新建败贼冲葡萄种植示范园40亩,共需购臵高山葡萄苗木4800株、基肥40吨、果树专用复合肥7.2吨、铁丝600公斤,安制c20钢筋混泥土柱子1200根,共需投入资金11.59万元,其中申请省级新农村建设资金专项6.39万元,群众自筹5.2万元。
3、组建野鸡坪村文艺队1支,人员30人,共购臵演出服装60套,音箱、dvd、电视机、腰鼓、大鼓、钹、扇子等演出设备1套,计划舞蹈培训15天,共需投入资金3.2万元,其中申请省级新农村建设资金专项3.2万元。
4、举办2期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培训农民100人,按每人100元计算,共需培训费1万元,其中申请省级新农村建设资金专项1万元。
5、新修和维修农业基础设施建设4处,其中:(1)新修d×h=25×30cm农田灌溉引水渠200m,按15.96元/m计算,需投入资金0.32万元;(2)维修机耕道1100m,需投入资金0.6万元;(3)新修机耕道排水涵洞1处、长7m,需投入资金0.41万元;(4)维修农用电力提灌站1座,需投入资金0.51万元。以上四项共需投资1.84万元,其中申请省级新农村建设资金专项1.84万元。
6、新建钟鼓楼,总投资25万元。其中:部门整合资金20万元,申请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5万元。具体工程量县建设局正在设计中。
7、培育畜禽养殖示范户6户,计划年均出栏商品鸡4300只以上,商品猪300头以上,需新修圈舍1050m、购雏鸡苗4500只,购臵种猪4头,按每平方米圈舍补助50元、每只雏鸡苗补助1元、每头种猪补助500元计算,共需补助5.9万元;需养殖房水电安装及材料费0.45万元;以上共需投入资金6.35万元,其申请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6.35万元(不足部分由养殖户自筹)。
(二)项目资金筹措
本项目建设共需投资55.2万元,其中申请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30万元,部门整合资金2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5.2万元。
五、项目主要组织实施措施
1、本项目建设由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与县委驻野鸡坪村新农村建设工作队签订项目建设责任书,县委驻野鸡坪村新农村建设工作队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负责抓好项目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严把工程质量关和施工进度。县委驻野鸡坪村新农村建设工作队要与野鸡坪村委会或项目直接受益农户(如葡萄种植示范园、养殖示范户项目)签订项目实施协议,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实施一片,成功一片,群众得到实惠。
2、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实行报账制,并设立专账专户,明确专人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的检查监督,严格财务制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3、项目的运行管护,要严格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在工程完工验收后,移交所在行政村或村组及受益农户直接管理,并制定出相应管护措施,明确专人管护,确保项目正常运行,农民长期受益。
六、项目施工计划
本项目拟定于20xx年7月份开工,2010年3月底完工,施工期限为9个月。
七、项目效益分析
本村项目的建设,不仅进一步增强了该村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促进了乡风文明逐步形成,还可有效带动乡村旅游、特色种养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有力地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了农民经济收入,其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十分显著。
1、败贼冲人畜饮水工程可有效解决21户、92/79头人畜饮水困难,结束了该村民组广大群众多年来吃水靠肩挑背驮的局面。
2、葡萄示范园和养殖项目涉及农户27户、117人。该项目不但可为示范户年均(葡萄示范园3年后)增加经济收入17.2万元,还可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动农村其它相关产业的发展,对促进该村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收入稳步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文艺队的组建可进一步宣传北侗文化,树立野鸡坪村农村新形象,通过文艺宣传队表演的歌颂传统美德、歌颂农民勤劳善良,主题积极健康向上的节目,为人们提休闲娱乐、健康快乐同时也为群众送上了丰富的精神食粮,向群众传播了美好的思想,改变农村一些没有意义的生活方式。并通过请老师对村文艺队进行舞蹈、歌唱、礼仪等方面的引导培训使让这支队伍从“业余”向“专业”的文艺演出队靠拢,在进一步活跃农村业余文化生活的同时,达到“该村村民既能宣传北侗文化、又能增收致富”的目的,实现该村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双丰收。
4、农民技术培训可使项目区100人农民群众基本掌握1门以上农业适用新技术,为项目区培养了一批懂技术、会经营的农业生产技术骨干。
5、新修和维修农业基础项目,进一步改善了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为确保村民增产增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6、钟鼓楼建设可为打造北侗文化民族村,发展乡村旅游奠定基础。
八、项目对环境影响评价分析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规定,承担水保义务,严格施工,可恢复对环境的破坏;禽畜养殖项目可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法》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禽畜粪便进行技术处理,不但可减少其对环境的污染,还可为农业生产提供优质的有机肥料。
九、结论
通过以上项目实施方案研究,本项目建设,其经济、社会效益十分明显,且对环境基本没有污染和破坏,群众对实施该项目愿望非常迫切,积极性高。目前,该项目成立了实施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实施条件成熟,望上级部门给予批复,尽早动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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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项目工作方案篇十五
导语:试点工作方案怎么写?欢迎阅读试点工作方案范文!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2015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要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的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我省互联网股权众筹创新发展,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的和基本原则
(一)主要目的
1.促进行业跨越发展。主动承担我国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试点的先行引领使命,率先开展试点工作,抢占市场先机,推动各路资本积极投身股权众筹“蓝海”,推动行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2.支持大众创业创新。利用股权众筹拓宽创业者融资渠道,改善创业环境和创业氛围,构建创新创业的良性循环生态,提高大众创业创新的成功率。
3.汇聚创业投资资源。通过开展试点,营造有利于互联网股权众筹发展的良好环境,吸引各类资本和创新创业企业向广东聚集,把广东打造成为创业投资的新高地。
4.助力产业转型升级。为科技企业和创业项目提供投资、募资、孵化、运营等综合服务,支持高科技企业成长和科技成果转化,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助力。
(二)基本原则
1.自主申报。坚持自主、自愿的原则,引导和鼓励省内互联网股权众筹平台以及有意筹建互联网股权众筹平台的企业(以下统称股权众筹平台)制定试点方案,自主申报试点。
2.择优试点。加强统筹规划,有序开展试点,通过市场竞争、公开遴选的方式,择优选择有一定资质和公信力的股权众筹平台作为试点平台。
3.规范经营。各试点平台要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合规经营,规范发展。严禁开展非法集资、非法证券和“资金池”、“自融”等活动,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4.大胆创新。鼓励各试点平台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管理机制、运营模式等方面大胆创新,为行业发展探索经验。
二、工作目标和试点安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试点工作,带动一批新的平台发展,形成一批具有特色的经营模式,树立一批规范发展的优秀典型,扶持一批创业创新的优质项目,构建覆盖全省、辐射全国、线上线下相结合、以股权众筹平台为中心的创业创新生态圈,把我省建设成国内互联网股权众筹发展的新高地。2015年底全省互联网股权众筹平台达50家,挂网创业创新项目5000个,成功筹资的创业创新项目400个,完成众筹融资额5亿元。
(二)试点安排
1.确定试点平台(2015年7月-8月):印发《试点工作方案》,启动试点工作;各市组织发动股权众筹平台申报试点;申报试点的股权众筹平台制定试点方案(内容提纲附后),于8月15日前将试点方案报送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或所在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统称省、市互联网金融协会)。
在省、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下组建股权众筹专业委员会,对试点方案进行评审,于8月底前确定首批试点平台并报省金融办备案。
2.开展试点(2015年9月-2016年3月):各试点平台按照试点方案开展试点工作;省金融办等有关单位及省、市互联网金融协会提供业务指导、政策咨询和扶持,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碰到的问题;省、市互联网金融协会每月统计汇总试点进度情况并报告省金融办。
对在试点期间提出参与试点的股权众筹平台,由省、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依照程序组织评审,符合要求的可加入试点。
3.总结推广(2016年4月-2016年6月):省、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组织各试点平台总结试点情况及试点经验,于2016年4月10日前汇总报告省金融办;省金融办汇总试点工作情况报省人民政府,同时,结合国家政策研究部署在全省推广互联网股权众筹的工作。
三、试点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鼓励开展的模式
1.科技众筹模式。以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和项目为主要对象,对接高新区、工业园、转移产业园、创意产业园,为创新型企业和创业项目提供项目展示、路演、创业辅导、投融资对接、众筹融资、业务拓展等全方位服务,打造以股权众筹平台为中心的创业创新生态圈。
2.纯互联网运营模式。突破传统的“线上+线下”的方式,完全依托互联网技术完成投融信息交互,将项目判断、风控交由网络上的投资人,通过众人智慧汇集产生投资决策,完成股权众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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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项目工作方案篇十六
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是推动教育优先发展、人才引领发展、产业创新发展、经济高质量发展相互贯通、相互协同、相互促进的战略性举措。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教育部等6部门印发了《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了怎样的目标?将对深化产教融合起到怎样的作用?记者围绕相关问题进行了采访。
《方案》指出,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坚持统筹部署、协调推进,优化布局、区域协作,问题导向、改革先行,有序推进、力求实效,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试点布局建设50个左右产教融合型城市,在试点城市及其所在省域内打造形成一批区域特色鲜明的产教融合型行业,在全国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和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
“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改革试点,涉及政府、企业、学校、行业社会等多元主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开展试点总体定位是为推进产教融合改革树立标杆,为创新要素深度融合提供载体,为推进政策组合创新开展试验。统筹产教融合型城市、行业、企业3类试点对象,就是要发挥城市承载、行业聚合、企业主体作用,建立以城市为节点、行业为支点、企业为重点的改革新路径、新机制。
《方案》明确,从_年起,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试点建设首批20个左右产教融合型城市。适时启动第二批试点,将改革向全国推开。试点城市应具有较强的经济产业基础支撑和相对集聚的教育人才资源,具有推进改革的强烈意愿,推出扎实有效的改革举措,发挥先行示范引领作用,确保如期实现试点目标。
该负责人表示,建设产教融合型城市,是要构建产教融合改革的“基本盘”。在试点数量上,不宜“堆盆景”,必须具备一定数量,占有一定比例,体现一定代表性。为平衡试点城市的示范性和代表性,国家拟分两批选择50个城市开展试点。
“原则上每个试点城市及其所在省域至少选择3至5个行业开展试点,推动行业组织、产业政策更好融入产教融合改革,为地方产业发展提供精准助力。”该负责人说。
《方案》指出,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深度开展校企协同育人改革,推进职业院校人才培养与企业联盟、与行业联合、同园区联结,在技术类专业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重点推动企业通过校企合作等方式构建规范化的技术课程、实习实训和技能评价标准体系,提升承担专业技能教学和实习实训能力,提高企业职工教育培训覆盖水平和质量,推动技术技能人才企业实训制度化。
该负责人表示,初步考虑力争每个试点城市建设培育100家左右产教融合型企业,带动其他地区建设培育5000家以上企业。发挥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的主体带动作用。在建设实施中,要注重发挥开发区重点企业、优势产业集聚作用,努力争创“千区万企”的有利局面。要引导各地加大对主动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优质企业,以及现代农业、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等领域企业的支持力度。
另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教育部还将积极支持中央企业、全国性特大型民营企业发挥全国范围内行业带动引领作用,整体开展试点。
在政策和制度创新方面,该负责人介绍,《方案》构建了“三位一体”综合性改革试点,充分发挥城市承载、行业聚合、企业主体作用,建立以城市为节点、行业为支点、企业为重点的改革试点新路径、新机制。其中,城市试点是基础,重在发挥政策资源统筹作用,通过制定改革问题清单和政策清单,打通改革落地“最后一公里”。
“发挥市场机制和企业重要作用。”该负责人说,《方案》尊重教育规律和经济规律,发挥好政府统筹推动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推动产教融合走向纵深。开展产教融合型城市、行业建设试点,政策设计始终聚焦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重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资源、人员、技术、管理、文化全方位深度融合。
试点项目工作方案篇十七
(二)、果树以及其它农作物种植;。
二、项目背景:
该养殖项目位于宁强县金家坪村七组,金家坪村是个传统的农业村,富余劳动力较多。广大群众有养殖的传统习惯,养殖积极性高,但由于品种单一、生产原始、技术落后,且防疫工作不到位,导致成活率低甚至造成鱼鸭的大批死亡,给养殖户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严重打击了农民的养殖积极性。此外较小的养殖规模没有给养殖户带来应有的经济效益。由于种植业收益率低及胡家湾特殊的地理位置所限,导致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如何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和农村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成为摆在当前的一道难题。创建金家坪立体生态养殖场,充分发挥本村自身优势,结合当地实情,引导广大农民创业增收。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规模。
养殖场共有水域面积约15亩,山地面积约7.5亩,养殖场地结构分布合理,适合立体养殖业发展,整体规划混合养殖四大家鱼(草鱼、鲢鱼、雄鱼、鲤鱼)3万尾,肉鸭1000只,土鸡5000只。
(二)具体规划建设内容:
首期:投入资金:10—20万元。用于自建山塘、鸡舍、鸭舍等场所,鸡苗、鸭苗、鱼苗等。
该阶段主要收集各方面资料情报,进行技术整合,可行性分析,对环境的影响,对市场进一步的了解,降低来自各方面的风险。如果有必要,及时调整项目,务必做到能够赢利。
第二期:投入资金:50万元,用于扩建各种设备,鸡苗鱼苗引入(适量增加数目),饲料等。
此时在技术上,管理上都有一定经验了,加强对市场的了解,对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政策配合,学习新技术(组织技术管理人员到外地考察)剔除不赢利的项目,整合附近村镇资源。
第三期:持续发展资金:80万元。各种紧急情况下可能会需要的款项。
四、经营目标:年平均收入15万元人民币以上。
五、市场需求。
1、小贩或者相关收购商。
2、酒店、饭店以及周边村民红白喜事的需求。
3、散养鸡供周边村民节日送礼,以及各爱好乡村美食人群。
4、农作物为生态养殖的必须项目,以本养殖场内部需求为主。
5、果树种植项目至少三年以后才有收益。
六、场所及合作方式:。
承包本村七组林地或荒地。
成员:个人独资。
七、其它方面。
这些项目基本上为传统项目,同行业相当多,竞争者不少。我们也只是对相关项目进行整合,尽可能对各种资源进行合理利用。要想脱颖而出,需要细心的管理,百折不挠的精神.善于学习经验,发挥自身优势。
综上所述,该项目具有较强的科学合理性和可行性。在项目实施第三年即能收回投资,更主要的是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指引一条致富路,激发广大村民创新创业的热情,展现我村青年艰苦创业,服务农村的务实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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