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精选6篇)

2021-12-09 应急预案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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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非典型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非典型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规范和指导我县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实现早期预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蔓延,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群专结合、以专为主,中西医结合、优势互补,依法管理、科学防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卫生系统范围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1.5疫情状态分级与判定

1.5.1疫情状态分级

⑴状态一:外县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⑵状态二:本区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⑶状态三:本区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1.5.2病例诊断

诊断标准见卫生部《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诊疗方案》。区内首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疑似病例,由省级专家组初步判定,报请国家级专家组确认。区内首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确诊病例,由国家级专家组确认,后续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由州级专家组确认。

2.应急组织体系及其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区卫生局在省、州卫生厅(局)的统一指挥下,统一管理全区卫生系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统一调配应急技术力量和应急物资,组织专业队伍培训和疫情应急处置演练,指定定点医院、后备医院和集中隔离场所;向区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部门报告我区发生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应急处理情况;根据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向区人民政府提出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应急反应的建议。

2.2应急处置专家小组及其职责

为了及时有效快速控制疫情,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置专家小组:⑴医疗救护专家小组。主要由传染(感染)科、呼吸科、儿科、急诊科等专科的专家组成,负责制定和完善医疗救治方案,参与疑难危重病人抢救。

⑵预防控制专家小组。由流行病学、消杀和卫生监督等专业人员组成,及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尽快查明原因。

⑶检测技术专家小组。由病原学等方面检验专家组成,负责病原学、血清学样本的采集、运送、检测及结果的判定。

⑷病例诊断专家小组。主要由医疗救护、疾病预防控制、检测技术专家组成,负责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的诊断。

2.3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及其职责

2.3.1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负责全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信息反馈和上报;负责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置和密切接触者样本采集,负责所有样本的包装与运送;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应急处理情况的初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进行复核和上报。

2.3.2医疗机构

⑴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院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应急处置工作。

⑵开展发热病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建立预检分诊制度和工作流程。⑶加强医务人员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知识培训,严守操作规程,实行首诊负责制,并做好自我防护。

⑷负责病人样本采集,配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⑸定点医院(区人民医院)、应储备足够的病人救治设备、药品,负责医学观察病例、疑似病例和临床诊断病例的转送、诊断、医疗救治和控制医院内感染等工作。

3.1.1日常监测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开展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筛查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可疑病例;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必须立即将其转至定点医院进行诊治。

3.1.2应急监测

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定期指派专业人员,划片包干对口指导乡镇(社区)的疫情监测和疫情报告工作,并在区级医院相关科室进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主动搜索。

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医疗单位应加强对饲养、贩卖野生动物暴露人群和流动人口,尤其是疫区来的人员发热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健康状况监测。⑶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卫生院要督促指导学校和托幼机构建立晨检、巡查制度,发现发热病例后督促病人到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诊治。

3.2疫情报告

⑴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发现符合不明原因肺炎定义的病例后,应立即报告医院相关科室,由医院组织本院专家进行会诊和排查,仍不能明确诊断的,按照《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进行网络直报,并电话报告区卫生局。

⑵各医疗卫生单位实行24 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疫情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和“有事即报”制度。

⑶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医疗单位及其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时,按照卫生部《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监测报告实施方案》进行网络直报,并电话报告区卫生局。

⑷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职责的部门、单位和个人。

3.3疫情预测

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依据国内外及本地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动态,对本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发展趋势做出预测,并向区卫生局报告,必要时由区卫生局向区政府报告。区卫生局可依据预测结果,提出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必要时提请区政府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

3.4疫情通报

⑴区卫生局接到上级疫情信息通报后,应当及时向区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卫生院及区直医疗单位通报。

4.应急反应的启动与终止

4.1状态

一、应急反应的启动

区卫生局启动应急反应。

4.1.1区卫生局应急反应

⑴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力量,开展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⑵落实24 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和区卫生局报告疫情信息。⑶开展人员培训和大众性健康宣传教育。

⑷向社会公布疫情举报电话、咨询电话、定点医院、后备医院及集中隔离场所。

4.1.2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反应

⑴加强疫情监测,落实24 小时值班制度,负责辖区疫情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疫情信息反馈和上报,做好物资、人员和设施等的贮备。

⑵指导医疗机构开展落实发热病人、不明原因肺炎病人监测工作。

4.1.4医疗机构应急反应

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或发热呼吸道门诊按照预检分诊制度落实发热病人、不明原因肺炎病人监测工作,对就诊病例及其陪同人员进行体温监测,每天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疫情信息。

4.2.4医疗机构应急反应

⑴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医院预防与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医院感染的技术指南》和《各种污染对象的常用消毒方法》等有关规定,做好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做好医疗废物的处理。

⑵疑似和确诊病例遵循集中收治的原则,感染性疾病科或发热呼吸道门诊,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后转送到定点医院或后备医院,按照《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诊疗方案》进行医疗救治。

⑶收治病人的定点医院或后备医院应立即开展病人的救治,并每天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病情,当病情发生明显变化时,应及时报告。

⑷负责医学观察病例、疑似和临床诊断病例的检测样本的采集,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病人的个案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

5.保障措施

5.1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应对能力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监测、实验室检验的能力。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医务人员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知识的培训,要求每一位接诊病人的医务人员都掌握不明原因肺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诊疗、预防控制和流行病学调查的相关知识,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早期发现病人的意识和能力以及诊疗水平。

5.2完善实验室建设,确保安全检测

符合国家生物安全要求有关规定的实验室,选择技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技术人员承担检测工作,确保实验室检测安全准确。

5.3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

区卫生局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和指导工作,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督导和检查,督导应急预案制定、业务培训、技术演练、疾病监测、疫情报告、传染病预检分诊及疫情现场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4做好物质储备,保障经费支持

区卫生局将请求区人民政府安排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预备金和一定数量的日常工作经费,保障应急支出的需要;并按照应急处置工作的实际情况,积极向区政府或区财政局申请经费补助及补充;负责做好各种物质的储备,包括防护用品、应急预防性药物、抗病毒治疗药物和对症治疗棉织品、消毒药械、检测试剂等物资。

5.5做好车辆调度,保证交通畅通

定点医院负责病人或疑似病人的转运。必要时,区卫生局统一协调调度,提供相应的应急交通车辆,保障交通畅通。

第2篇: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

防治传染性疫病应急预案

为进步做好传染性疫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切实有效地防止传染病疫情反复,实现可持续控制。根据《密云县防治传染性疫病应急预案》,结合我工地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卫生部《传染性疫病防治管理方法》认真总结我工地防治传染性疫病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以保证今冬、明春我工地“零感染”为目标,全面落实“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防治“传染性疫病”工作纳入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我公司的经济发展,确保社会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一)、工地启动以项目经理为总指挥的预防“传染性疫病”领导小组,加强传染病防治的日常检查管理。根据公司防治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批示和建筑业疫情情况,定期召开防治会议,安排布置本工地的防“传染病”工作。

(二)、岗位职责(1)、各分包单位必须成立防传染病组织。分包单位经理、基层单位负责人为防传染病直接负责人,并做到责任到班组,到具体人员。(2)、负责日常工地发热民工监测和上报工作。根据上级批示启动应急预案。对出现的发热民工要立即送入工地隔离室,在报公司和建委的同时与县医院发热门诊联系,并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做好防控工作。(3)、负责监督检查工地食堂、宿舍、厕所等地的传染性疫病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死角。(4)、负责工地传染病知识的宣传工作,及时将上级防传染病相关批示精神传达到班组,保持工地民工的人心稳定。

三、日常工作措施

(一)、建立本系统发热病人监测网络制度,严格执行建委,关于防止非典性肺炎病情反弹实施方案》规定中要求的发热病人监测网络及监测信息上报流程。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性疫病人或疑似病人都应当及时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二)、建筑工地实行规范管理。改善民工居住条件,取消大联铺,每间宿舍不得超 过15人,每人不低于3平米面积。对所有新招用人员实行健康体检制度,取得健康凭证后方可办理手续。

(三)、加强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严格施工现场各项卫生标准,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弥补漏洞,消除隐患。

四、疫情应急响应

疫情应急响应共分为一、二、三级,由市政府和北京防传染性疫病肺炎联合工作小组决定启动,变更和结束应急响应。

(一)、三级响应时,工地防非传染病小组全面负责本工地防“传染病”工作。

(二)、三级响应时,工地防“传染性疫病”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工地防范与指挥直辖市工作。向公司防治“传染病”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完成公司防“传染性疫病”指挥部交办的工作任务。

疫情发生时对工地发病人员实施必要的隔离控制措施,对密切接触者实行隔离,配合公司防治“传染性疫病”指挥部派出的督导组和专业部门共同对工地和民工生活区、宿舍、进行体温监测,定期消毒及其它防控措施。工地设立专职卫生负责人,负责体温 监测,发现情况及时上报。

(三)、二级响应时,工地防“传染病”领导小组受防治“传染性疫病”,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各项任务。组织指挥本工地重点地区的封闭隔离防控工作。在坚持三级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对所有发生疫情的民工实施隔离控制措施。根据县应急预案要求,本工地发现1例输入性病例或原发病例引起3例以上续发病例时,由工地报公司批准,采取封闭隔离控制措施。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出,设专人对工地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发现疫情时工地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隔离控制工作。

未发生疫情人员外出要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对宿舍、食堂、厕所等公共场所定时进行清理消毒。定时定人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立即根据上报流程向公司、建委和县疾病防治部门报告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督促防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三)、一级响应时,工地防“传染性疾病”领导小组在公司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和县传染性疾病指挥部领导下工作,除实施隔离控制的疫情外,其它人员均应正常工作、生产和生活。各项防控措施在坚持二级疫情的基础上,适时采取下列措施:(1)、认真贯彻中共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北京防止传染性疾病工作的决定》和县委县的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和检查各项防控措施。配合公司及县疫病控制中心做好对疫情地点和场所的隔离控制;做好后勤保障和民工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对传染性疫病确诊及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控制工作。

(2)每个人均有义务和责任及时报告传染病患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情况,发现可疑发烧病人立即向建委或县疫病控制中心报告。发生疫情工地的民工,必须服从有关部门采取隔离控制措施。(3)本工地实行封闭管理。工地与往地分开的,对施工现场和民工宿舍进行检查;对民工宿舍、食堂、厕所逐一定时、定点消毒。做到不擅自停工、停业和遗散民工。

五、要工地要预防为主、属地管理,分级控制的原则积极,宣传普及传染性疫病防治知识、提高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组织健全,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确保防传染性疫病的顺利进行。按照本预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并积极开展防治工作,对履行职责不力,造成失误的要追究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中国建工集团双兴建筑责任有限公司

第3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羊尾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为做好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提高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控制疫情传播、蔓延,保障公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前言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简称非典,是由冠状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感染性极强,主要通过近距离空气飞沫传播,临床主要表现为肺炎,在家庭和医院有显著的聚集性。为控制该病在我县的发生与流行,现特制定本预案。

二、目的为了科学、规范、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非典疫情,指导各地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发生非典疫情期间,通过采取相应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尽最大可能防止或减少非典对我县可能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预案启动条件

一周内,局部地区或集体单位(如一个自然村、一个居委会、一所学校)发生3例或以上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或1例以上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死亡或1例以上非典病例,即启动本预案。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同时启动《郧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四、控制非典疫情对策与措施

(一)坚持不懈抓好非典常规防控工作

1、加强非典预防知识的宣传。重点是向学校等集体单位开展广泛的健康教育宣传,促使广大学生积极锻炼身体,加强个人卫生,不断提高自我保健能力。

2、加强对各学校的督导。建议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监督部门定期加强对各学校的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督促学校落实好学生晨检工作制度和疫情报告制度,指导各学校加强学校卫生、环境卫生的管理与综合治理,使广大学生拥有清洁、卫生、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同时,指导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做好对辖区内各学校防控措施的技术指导工作。

3、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疫情主动搜索。县疾控中心定期到医疗机构开展不明原因肺炎主动那搜索(县级每月3次、乡镇每月1次),同时指导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定期(每月1次以上)做好对辖区内各学校进行疫情的主动搜索,及时发现疫情,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将疫情控制在最小状态。

4、密切协作,加强疫情报告县疾控中心加强与农牧等部门的协作,做好人间、动物疫情的互通。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加强与学校等的协作,做好传染病报告工作。如发现在1周内,同一集体单位1例及以上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时,应按《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处理工作。

(二)快速启动,做好突发疫情处置工作 接到不明原因肺炎疫情或非典疫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疾病控制办为疫情监测和报告单位,所有对外疫情报告必须有院办报出。

1、疫情初步调查与分析判断 向发病单位有关人员了解发病经过及疫情的基本情况,并深入重点单位现场调查。根据病人临床表现和特殊胸部X线动态特征,对疫情作出初步判断,向政府提出疫区疫点封锁、隔离治疗病人、交通管制等综合控制措施建议。

2、核实诊断 对每一位病例及疑似病例进行个案调查,同时采集病人标本:发病早期要及时采集血清、鼻咽拭子、痰液、胸液、支气管冲洗液 ;聚集性病例要采集病例的双份血清;死亡病例要采集尸解组织:肺组织等 ;必要时采集病例密切接触者有关标本。

3、配合医疗救治工作专家组隔离救治病人和疑似病人 对所有已发现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非典病人进行转到定点传染病院隔离治疗,防止疫情扩散。医务人员进出隔离病房必须严格遵守隔离消毒制度,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隔离病房。

4、报告疫情 在处理疫情期间除网络直报疫情外,同时建立临时疫情报告制度,如实行不明原因肺炎疑似病例、零病例报告或不明原因肺炎疫情动态日报告等制度,以及时掌握疫情发展动态,为卫生行政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5、深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一是调查病例进行详细调查,包括:基本情况、发病治疗情况、接触者调查、有关因素调查; 二是对于暴发疫情的病例要重点调查职业史、禽畜接触情况、类似病例接触情况进行调查; 三是分析总结要点:三间分布,临床分析,有关因素分析:职业因素、接触者发病情况分析,病例间相互关系,潜伏期分析。

6、采取综合防控措施 一旦查明暴发原因,必须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消除流行因素、保护易感人群、就地扑灭疫情。调查与控制同时进行。

(1)落实群防群治制度。一是开展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预防的科普宣传,使群众了解此病的特征与预防的方法,争取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治疗病人,避免群众乱投医乱服药。二是指导居民做好户内经常通风换气,促进空气流通,勤打扫环境卫生,勤晒衣服和被褥等。三是经常到户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增强体质。四是对出现一例或多例病人的家庭,应进行医学检测,并由当地疾病控制机构采取消毒措施。五是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打喷嚏、咳嗽和清洁鼻子后要洗手。洗手后用清洁的毛巾和纸巾擦干。不要共用毛巾。六是注意均衡饮食、定期运动、充足休息、减轻压力和避免吸烟,根据气候变化增减衣服,增强身体的抵抗力。七是出现病例较多的局部地区要加强卫生宣传,还要在病人周围加强监测,避免前往空气流通不畅、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减少群众性集会。八是要保持空调设备的良好运行,并经常清洗隔尘网,保证商场、超市、影剧院等场所中央空调系统的送风安全,必要时应对供送气设备进行消毒。根据季节变化,尽可能开窗通风换气。

(2)开展预防性服药。对易感人群服用抗病毒药物是预防本病的要重措施。

(3)加强对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对病人坚持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隔离至发热后7天。对疑似病例要进行隔离治疗、医学观察14天;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14天。

(4)认真落实疫源地消毒措施非典属于呼吸道传染病,因此,针对传播途径杀灭空气中的病原微生物是控制其传播的关键。进行疫点消毒时应根据不同的对象采取物理、化学等多种消毒方法综合进行,重点是做好医院的消毒工作。

7、调查注意事项所有参与调查人员必须认真做好个人防护,至少二级以上防护。

8、暴发疫情控制效果评价 非典暴发疫情控制期间,应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和病原学检测结果,对疫情发展趋势和防治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动态分析。经过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后,月新发病例显著减少或疫区在发生最后一例确诊病例后最长潜伏期内无新发病例,经疫情应急处理专家小组认定,可转入常规监测防治。并在1周内向县卫生局报告调查和处理结果。

羊尾镇中心卫生院 2013.7.2

第4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防治应急预案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防治应急预案

一、制定目的:

为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提高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发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疑似病人或我县启动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后,医院应急预案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我院启动本预案。

三、应急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院医务人员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防治意识,做好人员、技术、物资、药品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疫情及时分析和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疫情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各小组按预案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本职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各小组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和健全工作制度和职责,反应快速,处理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培训,各小组和有关科室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要广泛组织和动员公众参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处理。

四、组织机构:

(一)组织体系

1、领导小组: 组 长:姜卫中

副组长:李扬威 沈 强 陈 革 段秋林 郑亚东 汪 洪 邵文明 石 峰

成 员:舒锡钧 王玉姣 王 勤 赵茂林 段 莉 郑 程 陈 密 饶双超 吕召民 邹艳清 梅守卫 饶正良 余小汉 郑松柏 周胜前 郑伦和 胡 勇 石 璧 黄 维

蒋云吉 万富贵

2、医疗救治专家组: 组长:李扬威

成员:吕召民 郑 程 余小汉 邹艳清 饶正良 郑松柏 蒋云吉 王玉姣

3、救治应急小组: 组长:李扬威

成员:吕召民 邹艳清 郑 程 胡 勇 郑伦和 陈 密 段海燕 夏旺存 郑 硕

饶正良 郑松柏 周胜前 余小汉 曾荣 蒋云吉 杨引玉 方纯洁 段珂凌 段福东 刘伟

4、疫情防控小组: 组长:李扬威

成员:王 勤 舒锡钧 王玉姣 郑 程 杨引玉 饶正良 邹艳清 曾 荣 段珂凌 段海燕 余小汉 郑松柏 周胜前 方纯洁

5、物资保障小组: 组长:陈 革

成员:黄 维 王 亮 饶双超 万富贵

6、疫情信息报告小组: 组长:李扬威

成员:陈 飞 段 莉 邵 慧

7、健康教育宣传小组: 组长:邵文明

成员:方宝生 舒锡钧 郑 程

8、安全保卫小组: 组长:郑亚东

成员:梅守卫 陈新明

(二)分工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

医疗救治专家组:负责会诊和制定救治方案; 救治应急小组:负责组织病人的诊疗与救治;

疫情防控小组:负责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和职业防护指导;

物资保障小组:负责保障交通、通讯、水电、生活以及用房、防护用品、各类消毒剂和治疗药物供应及污染源和医疗废物的消毒与处理;

疫情信息报告小组:负责疫情报告工作;

健康教育宣传小组:负责健康教育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 安全保卫小组:负责阻止污染物流失或恶意高危传染源的流动,并划定警戒区域进行控制。

工作要求:所有小组成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接到通知后10分钟内赶到指定地点集合;在疫情解除警报前,所有成员外出必须向领导小组组长请假,批准后方可离院。

五、应急程序

(一)责任报告人:

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二)报告程序:

责任报告人发现疑似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后应立即报告公卫科,公卫科接到报告后立即按甲类传染病的报告方式网路直报同时报告疾控中心。夜班及节假日报告行政总值班(电话0713-7012224)。

(三)处置措施:

1、加强发热门诊工作。

门诊部负责进一步规范预检分诊工作,将发热病人规范分诊到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就诊;发热门诊接诊人员对发热病人要做好登记、诊断、报告和初步治疗。

2、对疑似病人应就地隔离观察或转至指定医院治疗。

发现疑似病人时要立即对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和医学观察。病人要立即转送至感染性疾病科隔离治疗。

3、初步积极救治病人。

具体参照《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诊疗方案(2004版)》。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

5、做好医院消毒隔离和医护人员防护。

具体参照《医院预防与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医院感染的技术指南》。

(四)、预案终止

上级有关部门宣布终止预案,或我院首先发现的疫情被排除后,医院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终止本预案。

(五)、信息发布与健康教育

有关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信息统一由政府发布,任何个人和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任何方式向外界报告有关疫情和疑似病人情况。

各科室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媒介,开展预防呼吸道传染病防病知识的正面宣传,教育群众加强个人卫生,勤洗手;保持生活、工作环境的空气流通;根据天气变化,注意防寒保暖;多参加锻炼,增强自身抵抗疾病能力。

六、后期处理

相关科室在禽流感疫情处理完毕后,要对处理过程与结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上报防治办公室。对在处理疫情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科室和个人,医院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处理过程中有失职行为的科室和个人,要根据造成损失和影响的严重程度,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负责人及当事人责任。

七、保障措施

(一)、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不断健全和完善防控体系,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每年组织开展1-2次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治应急演练,提高救治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做好物资、药品、设备等储备,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四)、充分利用多媒体、宣传栏、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预防呼吸道传染病防病知识的普及教育,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法参与防治工作。

(五)、根据疫情变化和防治预案在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六)、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5篇:非典型肺炎预防和控制应急预案

非典型肺炎预防和控制应急预案

根据国家省、市等有关疾病预防和控制通知的精神,为加强我单位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肺”)的预防和控制工作,有效应急处置办公区域及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非典肺”,保证我公司生产有序地进行,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一、切实加强领导,建立统一、高效的组织保障系统

1、成立“非典肺”预防和控制领导小组

由项目经理任组长,组员由工长、技术员、安全员、保卫等组成防非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及时准确掌握工地及现场疫情动态,协调、指导“非典肺”的预防和控制工作;积极组织和协调公司全体职工的力量,对“非典肺”的预防和控制工作进行紧急支援和处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疾病预防和控制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工地项目部,并有人24小时轮流值班,联系电话

2、各项工种“非典肺”预防和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一把手统筹安排部署本部门的“非典肺”预防和控制工作。预防和控制必须做到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二是落实措施,严加防范;三是加强教育、正确引导;四是掌握信息、及时报告。

3、组建“非典肺”医疗救护队。医疗救护队以公司定点医院医护工作人员为主,负责开展“非典肺”病员或疑似病员的医疗服务、转诊,及相应的卫生防疫防病工作。

4、充分发挥防非领导小组的作用,对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卫生防疫防病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二、疫情应急事件的认定

凡影响我工地“非典肺”预防和控制工作的事件,主要指:一是工地及现场内人员或家属患有“非典肺”或疑似“非典肺”;二是外来人员在工地及现场内发生“非典肺”或可疑“非典肺”时,均作为疫情事件范围。

三、报告与响应

加强疫情报告,实行疫情专报制度,一旦发生疫情事件,各部门要以最快的速度向定点医院或领导小组报告(电话),并应同时报告省卫生行政部门;公司“非典肺”预防和控制领导小组最短时间内设立临时现场指挥部,及时组织力量开展现场救治工作;紧急启动“非典肺”医疗救护队,对“非典肺”或疑似“非典肺”的人员进行早期处理,包括必要的对症治疗、立即安置到隔离病房,并及时与指定医院取得联系,快速转送转诊,迅速控制疫情。

当本单位有来自疫区的人员和团体时,必须高度重视他们的身体状况,遇有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办公室要做好有关病员的统计汇总工作。

四、预防措施

1、开展全体职工性爱国卫生活动,消除传染病可能发生或传播的条件。按照爱卫会的工作计划,大力整治施工现场居住区和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清运垃圾污物;消除“四害”孳生地;加强食品卫生和饮水卫生监督管理,努力消除传染病可能发生或传播的条件。

2、确保室内空气流通。办公室、职工宿舍、食堂等室内经常通风换气,使空气流通和新鲜。各部门空调设备要保持的良好性能,并经常清隔尘网,尽量不启用空调。

3、培养良好的个人健康生活习惯。勤洗手,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尤其是打喷嚏、咳嗽和清洁鼻子后更要注意用自来水直接冲洗,少用脸盆洗手,洗手后用清洁的毛巾或纸巾擦干,不要共用毛巾;注意均衡饮食,充足休息;勤晒衣服和被褥;经常到室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增强身体抵抗力。

4、避免前往空气疏通不畅、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如舞厅、OK厅;避免到疫区出差访问,尽量谢绝或推迟疫区人员来走亲、访友、学术交流等活动。

5、办公室要对工作场所每天用消毒水拖地,尽量不启用空调,保持室内空气流畅。现场施工派专人每天对职工宿舍进行消毒、通风。

6、加强流动人口的卫生管理。加强对来自疫区的流动人口的卫生管理,及时发现传染病人,采取措施,防止疫病的播散。

五、认真做好事件相关事宜的处置

1、要求密切接触病人或疑似病人的人员需戴上口罩。

2、根据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组织人员对“非典肺”或疑似“非典肺”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事件发生的个人、家庭、所属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公司“非典肺”预防和控制领导小组做好有关事项。

3、办公室对“非典肺”或疑似“非典肺”的病员要进行隔离工作,了解病情密切情况。

非典型肺炎预防措施

培养良好的健康生活习惯

1、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打喷嚏、咳嗽和清洁鼻子后要洗手。

2、洗手后,用清洁的毛巾和纸巾擦干。3、不要共用毛巾。

4、注意均衡饮食、根据气候变化增减衣服、定期运动、充足休息。

5、减轻压力和避免吸烟,以增强身体的抵抗力。确保室内空气流通

1、经常打开所有窗户,使空气流通。

2、保持空调设备的良好性能,并经常清洗隔尘网。3、避免前往空气疏通不畅、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

第6篇:义乌市司法局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

义乌市司法局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

第一部分

一、目的为了科学、规范、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严防疫情发生、输入、扩散和蔓延,努力防止或减少该传染病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浙江省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和《市委办[2003]216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沉着应对,措施果断;依靠科学,有效防治;加强合作,完善机制”的总体要求,以控制疫情为中心,防治结合,以防为主;平战结合,应急为主;明确责任,加强督查,科学防治,依法管理。加强领导,依靠法制,动员社会,建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控、治长效机制,保障全体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区域内涉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预防与 控制的各项工作。

第二部分

组织管理

(一)领导小组

成立义乌市司法局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朱鸣任组长,副局长陈国建、黄建国、吴琅宝任副组长。

(二)任务和分工

1、综治协调组

组长由办公室主任陈樟荣兼任,成员为各科、处、所负责人组成:

(1)承办指导本局范围的防治工作,协调解决防治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协调安排有关重要活动。

(2)督查领导批示和部署各项工作的落实。督促做好防治工作信访、案件查办工作。

(3)收集整理非典防治工作信息,起草、编发各类文件、信息、会议材料和防治工作情况资料。

(4)组织落实日常值班,完成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事项。

2、物资组:

组长由办公室主任陈樟荣兼任,成员由姜铭、刘苏英组成。(1)预算传染性非典肺炎防治经费,及时汇报经费需求情况。(2)负责工作人员防护用品的安排和发放。

3、环境清理组:

组长由办公室副主任周樟明兼任,成员由傅咏梅、门卫组成。(1)督查各办公室、卫生间的卫生保洁工作。(2)做好大楼的消毒和保洁工作。

4、宣传组:

组长由宣教科副科长陈冬梅兼任,成员由龚美也、邓国景组成。主要负责:

(1)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2)开展健康教育。

(3)报道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宣传抗击非典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

5、督查组:

组长由分管创建工作副局长吴琅宝兼任。成员由楼根章、骆梅君组成。主要负责:

(1)预防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工作落实情况。

(2)协助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查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对非典防治措施落实不力的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

(3)发现疫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相关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在15分钟内赶到疫点现场,做好疫点封锁、人员隔离和群众思想工作。

6、疫情报告:

各科、处、所和个人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7、一般预防

(1)各科、处、所要以预防传染非典型肺炎为重点,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以整治内外卫生、消灭卫生死角,进行健康教育,使全体工作人员养成讲究卫生的良好生活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从源头上防止各类传染病的滋生和蔓延。

(2)各办公场所保持清洁卫生,空气流通良好。(3)各个家庭做好卫生保洁和空气流通工作。(4)各单位(家庭)认真做好门前三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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