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经办机构自查报告(精选7篇)_社保中心自查报告

2022-01-28 自查报告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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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社保经办机构的发展特点及趋势

社保经办机构的发展特点及趋势

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国际比较之二

《中国社会保障》2011年第2期 作者:郭静

我国社保经办管理体系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根据社会保障制度发展需要逐步建立起来的,存在着一些体制性障碍,制约着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为完成“到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目标,经办管理体系必须切实理顺和完善体制机制,加快提升经办服务能力。国外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历史较长,经办机构历经多次改革,其经验和发展趋势可供我们参考和借鉴。

经办机构法律地位明确

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是由国家指定的、依法负责社会保障服务和管理事务的机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职责赋予它复杂、特殊的法律地位,大多数国家建立了专门的法律体系,既有公法也有私法。

社会保障制度涉及政府、企业、自然人、社会组织等各类法律主体。经办机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与各类法律主体形成复杂、特殊的法律关系。具体来看,社保经办机构是国家和政府社会保障职责的法定履行者,与立法机构、相关政府部门、司法及监督机构之间主要是行政法律关系,例如履行法律赋予的社会保障服务和管理权责并接受立法、行政监督,预算审批和执行情况监督,行政业务管理和工作报告,以及统计、政策建议等。有些国家的社保经办机构还具有强制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提供相关资料信息、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行政权力。社保经办机构与保障对象之间的法律关系,兼有民事关系和行政关系的特点,二者的关系不是依赖行政权利而产生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实质是一种合同关系,但有特殊性——服务和资金给付的标准和期限不能依当事双方的意愿确定,而是由国家和政府按照特定原则决定的。社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社区、金融组织、福利及志愿组织等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既有行政法律关系,也有民事法律关系。

为更好地规范社会保障事务和经办机构的权责,调整由此产生的大量社会保障法律关系,各国普遍建立了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一些国家还发展形成了介于公法和私法之间的社会法,在司法部门建立了受理劳动和社会保障案件的专门法庭。专门的社会保障法律规范,不仅保障了相关法律主体的权利,也明确了社保经办机构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障经办机构顺利履行法定职责。

政府直接管理型占主体

社保经办管理组织体系大致有三种类型,各有利弊,发展也各有不同,其中政府直接管理型占主体。

政府直接管理型,即按照政府的行政体制设置社会保障制度的专职责任部门,统一集中管理和执行全国性的社会保障事务。采用这种管理组织体系的国家较多,既有福利型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如英国、北欧国家,也有社会保险型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如美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西班牙、葡萄牙等。俄罗斯、东欧等原社会主义国家在转型后也按照这种体系调整重组了机制和机构。

这种体系能保证社会保障政策的统一和严格执行,管理力度大,直接贯彻政府意图,有助于体现社会公正性,有利于保障参保人的利益和维护社会稳定,但最为突出的问题是,政府直接承担社会保障责任,执行过程中一旦出现问题和矛盾,即使是偶然的、个别的管理上或技术上的失误,政府也将处于直接与民众对抗的地位,缺乏回旋余地。日本2007年丢失5000万份个人养老保险记录事件,不仅让政府管理能力遭到普遍质疑,还导致首相下台。此后无论继任的自民党,还是轮替上台执政的民主党,都将改革养老金经办管理体系视为重要议题。此外,传统的政府体制缺少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内在动力,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可能难如人意。

半官方自治管理型,即在主管政府部门的监督下,由自治性社会组织承担社会保障经办管理的职责,自治组织一般由雇员和雇主两方代表或雇员、雇主和政府三方代表组成董事会进行管理。采用这种方式的主要有法国、德国、荷兰、意大利、瑞士和一些拉美国家等,均是实行社会保险型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也不乏历史和文化传统因素的影响。

这种体系较好地实现了利益相关方的参与,管理机制较为灵活,政府处于监督、协调的地位,避免与参保人形成直接矛盾,但该体制要求的政治社会条件比较苛刻,如国家法制要健全,监督部门要具有较高的协调能力,雇主和雇员的组织化程度高、集体行动能力强等。这种体系不易打破行业和地区之间社会保障的差异,在体现政府意图和保证公平方面差强人意。当然,这些缺陷因国而异。德国虽然是自治管理型,但是各联邦州有相同的社会保障标准,联邦通过制定一致的法律制度、设定一致的公共服务标准、建立相对一致的行政机构等措施,为各联邦州的公民提供相同的社会保障服务。法国各行业和地区之间的社会保障标准一直不统一,某些行业社会保险计划运营日益困难,给国家财政造成沉重负担,但多次改革均以失败告终。萨科奇政府上台后,在主管政府部门与自治组织全国管理局之间设立了专门机构——社会保障司,意图之一就是推动不同行业社会保险制度之间的协调沟通。

商业保险管理型,即主管政府部门负责立法和监督,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和基金运作等职责或者委托商业保险公司,或者成立仿照商业保险公司运行机制的专门机构。采用这种方式的国家不多,主要有新加坡、智利、印度、印度尼西亚等国家。

这种体系适合于实行完全或部分积累制社会保险的国家,政府的责任最少,管理简便,利用现有商业保险机构和资源,不需另立机构,但要实现理想的运营效果,国家高度法制化、资本市场健全等是必备条件。其缺点在于,无力缴费的贫困群体一般在积累制计划的覆盖范围以外,需要另立其他保障制度和管理体制;商业保险公司若采取竞争措施不当将侵害基金安全,增加参保人的风险。值得警惕的是,参保人的待遇保障完全依赖于基金在市场中的运营情况,市场波动造成参保人损失过大时,制度的保障功能将大打折扣,政府必须建立其他的补充或应急保障措施,否则有可能导致较大的社会混乱甚至尖锐的社会冲突。受金融危机影响,阿根廷的养老基金大幅缩水,参保人利益受损,社会保险计划没能发挥“稳定器”作用,反而成为社会骚乱和流血事件推波助澜的因素。

社保经办管理组织体系并非一成不变,根据国情变化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发展的需要,各国都在对经办管理组织体系结构和机制作适应性调整。从国外的改革经验看,社保经办管理体系的发展趋势是,一个国家不只采用一种体制和管理办法,而是以一种组织体系为主,博采和发挥各类机构组织中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和经验,弥补原有经办管理体制机制的不足。适于非政府的机构、组织提供的社会保障服务项目可以部分或全部交由它们承担;提供基本保障的社会保障服务项目则由政府或类政府部门集中承担。改革后,许多国家的经办管理体系具有了“混合型”特点,但是社会保障的主要业务,尤其是基本保障项目大多仍然保持着政府直接管理的方式,改革的着力点在于创新经办管理机制和手段。

经办资源实现有机整合许多国家的经办管理职责分工历经多次调整,当前共同的做法和发展思路是:在机构设置和业务流程上,实现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和给付服务、失业金给付与就业服务的紧密结合;在基层服务方面,按照靠近被服务者的原则,通过“外包”和服务项目联结等形式整合社区组织、志愿组织等力量,充实和加强基层服务。

设置同一机构,整合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和现金待遇给付等服务,可以减少信息分散、重复核对以及信息交换传递的风险。总体看,大多数国家都以资金管理和待遇给付统一为原则设立机构和设置业务流程。

现收现付制度下,社保资金的管理职责较为简单,因此一般不设立专门的资金管理机构,由负责给付的社会保险机构代为管理,财政部门按照需要拨付政府补助资金。在完全积累制的国家,一般社保资金的征收给付、管理和运营由同一机构承担。在养老保障多支柱模式的国家,一般由社会保险机构直接管理或委托社会保险信托基金对第一支柱,即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计划进行管理;第二、第三支柱的保险基金则存在多种的管理方式,例如一些国家设立由企业、工会和政府三方组成的基金管理局。

在发达国家,失业保障经办模式改革的共同做法是合并失业金给付机构与职业介绍和就业培训等机构,实行失业保险待遇给付与就业服务的业务整合。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些国家遭遇社会保障资金压力日益增大而难以缓解的困局,扭转和降低受益人对社会保障金的依赖性成为当务之急,提供有针对性的社会保障服务也成为主要解决思路。因为保障服务对象的生活水平,不仅需要社会保障金,更需要各类便利经济的社会服务,越能直接解决服务对象的需求,服务对象对社会保障金的依赖性就越低。于是一些国家改善基层社会服务多头管理、互不协调的状况,将各类社会保障项目和其他社会服务整合起来。例如,英国的养老金服务处牵头开展“促进老人工作的联动”计划,整合和协调养老金服务处、促进就业中心、成人社会护理和初级护理信托、志愿组织和社区组织以及其他外部合作伙伴等基层社会服务项目。开放和整合基层服务,增强和优化了社会保障服务能力。

经办机构凸显专业化走势

国外尤其是发达国家社保经办机构的专业化程度较高,经办服务能力较强,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专业化程度的途径主要有两个,一是提高机构的相对独立性,二是信息化和标准化。

首先,通过增强相对独立性促进经办机构的专业化水平。20世纪90年代以来,许多国家的社保经办机构出现重大变化,逐步发展成为有别于传统政府部门的、更加突出专业性的政府执行机构,甚至成为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机构。

作为政府部门的执行机构是英国和英联邦国家的特色。执行机构仍隶属于主管政府部门,但在设立时要清晰界定它与主管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财政预算。英国工作和养老金部下属的养老金残疾和护理服务署、促进就业中心,澳大利亚人民服务部下的中联机构,都是这样的机构。政府部门与执行机构负责人之间,需要签订公共项目合同。执行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在与主管部门签订的合约框架之内,具有人事和经费自主权,主管部门各司局一般不干预。执行机构的优点在于,它直接服务于内阁决策部门,既做到决策和执行分开,又有利于形成政府整体合力,在通过主管部门向议会负责方面具有更强的一致性。

独立机构完全独立于政府部委之外,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直接向议会负责,向公众公开工作报告。美国的社会保障署就是一个独立机构,直接隶属于总统办公室,实行首长负责制,其正职和副职主要负责人由总统任命,参议院批准。新加坡《中央公积金法》将中央公积金局定性为“法定机构”,该局实质兼有独立机构和商业保险机构的性质,既是政府的一个法定金融管理机构,又是受托管理公积金基金的独立机构。

其次,用信息化、标准化手段提高经办机构的专业化水平。从手工填写记录信息、邮递,到银行账户和银行卡,再到机械或电子办公设备,社保经办机构自出现以来,一直在不断地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改善业务流程,提高服务能力。现在,电话和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已被广泛利用,成为服务对象了解信息和办理相关手续的主要途径和方式,一些国家已经实现了同一社会保障项目全国统一网站和统一电话服务号码。

信息化手段不仅改善了经办业务流程,还提高了工作标准化程度。开发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固化”的工作标准,可以降低失误、错误发生的概率,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例如,美国伤残保险计划以往的业务流程中,鉴定伤残状况和申请人资格的工作具有一定的主观性,造成不少人申请失败后起诉社会保障署。为此,美国社会保障署决定开发“健康信息技术”系统,大大改变伤残保险案件的处理流程,将面谈、各州“伤残决定服务”系统的初步鉴定、“行政法裁决”的鉴定听证等一系列程序都纳入其中。这个系统可以给各鉴定阶段的工作人员提供全面、统一、准确的鉴定资料和参考意见,加快申请的处理速度,提高准确性。同时,系统还可以为患者保留个人医疗记录,以备他需。

信息化、标准化使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出现结构性变化,一方面,机构实现了扁平化,例如社会保障的资金征收、管理和给付采用数字化处理技术后,业务大量整合,不再需要多层级的机构设置;另一方面,由此节省的行政成本可以用于加强和改善面对面的服务项目,增加基层网点及其工作人员。

值得我国重视的几点共性

加强经办机构立法。国外社保经办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一般都由法律确定,在法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责,保障各类法律主体的社会保障权利。贯彻依法治国原则,我国社保经办机构履行职责,需要法律的授权和支持,与各类法律主体产生的大量复杂、特殊的法律关系需要法律规范,法律缺位将影响整个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发展。

重视经办机构发展改革。经办管理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国家的社保经办管理体制多种多样,政府部门的直接管理职责有多有少,但政府都是最终责任人。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民的社会保障需求,许多国家十分重视并积极改进社保经办管理服务,将经办管理机构和机制改革作为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与社会保障计划项目、覆盖面、待遇标准等内容结合起来,统筹设计改革方案。

经办管理体系需适应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不同国家或地区在经办管理的组织体系、职责划分、管理手段等方面存在着差异,这与国家的自然条件、政治经济社会条件、政府体制等因素有直接关系,最为根本的是,经办管理体制需要适应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对于为国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社会保障计划,政府直接管理型经办管理体系是较为适合的。

经办机构的发展方向是相对独立、层级简化、职责分工合理、社会化能力强。国外社保经办服务长期实践表明,经办机构应当具有相对独立性,按照社会保障事务经办规律进行机构设置和管理,兼采政府组织和企业组织运行机制之长,合理设置业务流程,整合社会保障服务项目和社会资源。这些机制和措施提高了经办机构的服务能力和质量,使经办机构获得了较好的社会形象和公众口碑。

加快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提高经办机构的依法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信息技术手段的采用,大大提高了经办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效率,促进了经办管理服务的统一化、数字化和标准化。近年,发达国家注重利用先进技术手段,规范社会保障经办服务管理人员的自由裁量权,提高了鉴别能力和准确性,降低了错误、失误和违规违法的风险。■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

第2篇:鄄城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风险管理自查报告(推荐)

鄄城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风险管理自查报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关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的要求,有效防范社会保险经办中的各种潜在风险,提高社会保险经办能力,鄄城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严格按照《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菏人社字〔2017〕145号)要求,进行了全方位的自查、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机构控制

鄄城县人社局依据三定方案鄄编办(2011)26号文,制定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经办机构岗位人员设置及责任分工。明确了我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岗位职责分工。鄄城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了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内部控制、内审监督、岗位权限管理、基金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档案管理、信息公开及披露等风险管理制度制度;设立了风险管理部门,配备了专职人员;建立了岗位制约机制,严格实行了授权管理;并且初审与复核、稽核与业务经办等岗位设置体现了岗位不相容原则。

二、业务运行控制

鄄城县失业保险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菏泽市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办法》;工伤保险事业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企业保险处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机关事业保险处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5〕4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46号);职工医疗保险处根据《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菏泽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菏政办法〔2016〕19号);以及农村保险处结合本科室改革后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各自科室的保险业务操作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明确了基金征缴、待遇核定、待遇发放等各项业务环节的操作流程。鄄城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严格监督本单位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办理各项业务,核定业务数据,执行已颁布的各项社会保险业务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鄄城县工伤保险处根据菏政发[2015]27号文件,按照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已颁布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征收工伤保险费,根据参保单位当年的收支率进行费率浮动。机关事业保险处按照新政策执行养老金缴费比例和职业年金、按照新政策参保和录入缴费信息、按照新政策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等,认真做好各项新政策落实工作。鄄城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征缴人员与财务人员按规定定期对账,定期核对参保信息。所有经办业务审批程序健全,材料齐全,业务台账记录准确,个人权益记录及时、完整、准确、安全、保密原则。鄄城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了业务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了经办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资料的留存、归档、立卷和保管的规定。其中鄄城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11年启动,由于档案室人员设备缺少,近年的档案还处于立卷整理中。

三、基金财务控制

鄄城县机关事业保险处、会计管理中心、企业保险处、农村保险处、工伤保险处、失业保险处、与职工医疗保险处制定了财务会计操作规程,按照会计制度进行记账、核算,明确了主管、记账、复核、出纳等岗位责任制,做到了岗位之间不兼任、财务不相容岗位配备专职人员,人员数量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基金收支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和财政专户管理,按规定存入银行,按险种分别建账、分别核算,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合法有效,更正会计记录有依据,对收支情况实行分级授权,有审核、复核和审批手续;鄄城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专人按月与银行、财政对账、编制存款余额调节表,存款余额与会计账表等一致,做到账账、账表、账单相符;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收据由专人负责保管,收据领用和填开用途及范围按规定办理,收据按规定缴销、销毁并办理审批手续;银行票据购买和保管由专人负责,银行票据领用、填开按规定登记办理,严格执行货币、有价证券的保管与账务处理分离;空白凭证的保管与使用分离;资金收支的审批与具体业务办理分离;会计处理与业务经办、信息数据处理分离。实行银行预留财务专用章、人名章、票据、电子密钥由专人分别保管,印章使用符合规定的用途、范围,审批手续完备。

四、信息系统控制

鄄城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的标准,规范业务系统和数据库,结合鄄城县实际情况制定了与业务流程相匹配的信息系统操作流程等管理制度,核心业务由专职信息系统操作人员办理。鄄城县社会保险机构明确了业务操作人员、系统维护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按信息系统操作流程的规定录入、修改、访问、使用、维护数据,建立了应急处理预案,并做到了业务系统专网管理,与外部互联网完全隔离,互联网计算机绝不保存涉密信息。对于有关数据及相关资料及时备份,建立了数据远程备份机制,信息系统处理事项已具有了可复核性、追溯性、责任认定性和责任追究制。

鄄城县人社局信息中心遵循严格的制度要求,谨慎对待参保人员的信息,并于2017年11月份从各乡镇全数收回有关居民医疗的信息修改权限,并按照相关规定因地制宜统一办理了身份证号码不合法人员新增参保业务问题。

五、内部控制的管理与监督

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与监督,防范和化解基金风险,规范社会保险基金运行,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制度,结合我局实际,2014年12月,由社保办牵头成立会计管理中心。负责各项社保基金的财务印鉴管理、收支审核、会计账务处理、会计报表编制、会计档案管理。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设定设置账目、审核出纳录入的凭证、打印、装订、保管会计凭证,编制报表,做到账目健全,账目清楚,帐证帐务相符。

鄄城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劳社部发〔2007〕2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内控管理规范,成立了基金监督科,内控制度已在鄄城县人社局内部公开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各个保险事业处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内部控制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年底可以顺利完成社保内部控制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基金监督科实行对本单位各项业务进行定期,不定期地抽查制度,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反馈业务部门,报告局主要领导,提出意见、建议并对发现的问题监督整改。近日我们已经组织各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了社会保险内部控制自查自纠工作,从而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保基金内部控制制度,起到以查促防的作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建立风险识别评估监控体系,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实行风险分析报告制度,由各保险经办机构排查出各处的风险点,并提出合理的防范措施,制定了风险处置预案。

通过这次自查进一步提高我局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完善了统筹办法,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依法经办,以着力打造“便捷、优质、高效、安全”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体系为总要求,以建设完善的经办风险管理体系为主线,以落实内控要求为核心,以基层经办机构为重点,以现场检查评估为手段,坚持边查边改,查改结合,不断夯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风险管理基础,健全风险管理各项制度,完善风险管理机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2018年5月10号

第3篇:提高社保机构经办能力的思考与建议

提高社保机构经办能力的思考与建议

市社保局

能力建设是社会保险经办管理的生命线。随着社会保险事业的快速发展,当前社会保险经办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任务,社会保险经办工作比过去任何时候都繁重。推进社会保险事业的落脚点是加强社会保险经办系统能力建设,这已经成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落实民生问题、实现服务于民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充分发挥社会保险的“稳定器”、“减震器”和“调节器”作用的必然要求。

一、提高社保机构经办能力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经过多年努力,各级经办机构的组织、思想、作风建设得到加强,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较好地完成了党和政府赋予的社会保险经办任务,为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别是在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和就业方式多样化的形势下,经办工作范围、内容、对象和方式都发生深刻变化,管理体制、工作机制、管理水平、工作条件和人员素质等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实现社会保险经办的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二、我市社保经办机构的现状与存在的困难分析

(一)我市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工作现状。

宜宾是四川省属的地级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万里长江第一城和中国酒都,中国西部地级城市中经济增长最快和发展潜力最大的城市之一全市幅员13298平方千米,辖八县二区。2009年末,全市总人口534.9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99.44万人,农业人口435.49万人。2009年我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49.98万人、27.17万人和17.6万人,征缴金额分别为19.07亿元、6856万元和1727万元。全市全年按时足额为13.79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15.95亿元养老金,为工伤人员和生育人员支付5726万元和1061万元待遇。一个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多层次、全覆盖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已初步建立。我市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近年来也取得了积极的进展,社会保险的各项经办业务连续多年获得全省经办工作先进表彰。

(二)当前面临的新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我市目前正处在向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伴随着工业化的加快转型、城市化的加快推进、市场化的不断完善和国际化的不断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出现了一些新的趋势和特征。在经济总量持续增长和社会发展不断进步的同时,发展面临的矛盾和一些深层次社会问题将更加突出。社会保险工作也同样处在全方位、深层次的深刻转变之中,服务对象、工作范围、工作形式将向城乡统筹、全民保障和长效机制转变。我市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主要矛盾突出表现为:

1.业务量倍增,人员编制紧张,处于小马拉大车的状况。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就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反映在参保结构上就是个体劳动者、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越来越多。目前我市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参保人数约为21.43万人。每天办理参保、续保手续或咨询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络绎不绝。与为企业服务不同,由于身份多元化,其流动性大、组织化低,对政策不了解,需要提供个性化服务,经办人员必须一个一个耐心地进行讲解,管理方式更为复杂、更为细琐。加之许多人是下岗职工,怨气很大,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矛盾激化,带来服务难度的成倍增加。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和管理需求越来越朝精细化、多元化发展、要求越来越高,客观上也增加了工作量。经办工作的内容由过去的征缴、发放扩大到了完善个人账户管理、做实个人账户、扩面、续保、稽核、待遇计算及调待、社会化管理服务。新增诸多专项事业如城镇居民医保、农民工、失地农民及农村社会保险等专门工作,今后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做实后,其账户管理、基金运营和信息披露都需要更多专业化管理人员。

2.信息系统建设滞后,“金保工程”仍需加强。

由于劳动保障信息化起步晚,二十多年来社会保险经办模式变革经过了从手工记账到计算机辅助运用,再到多功能系统开发。金保工程之前,很多流程是手工操作,纸质文档存入档案。随着信息化建设,基础数据清理入库工作也紧锣密鼓的进行。全市数据联网已经基本实现,除个别县以外,都已经使用全市统一软件,对业务流程也能进行动态监控,不同程度地提升了社保经办服务能力。但是,硬件设备老化、网络负载过重,尤其是数据安全问题还得进一步完善。

3.业务流程需不断优化,学习和服务能力有待提升。

按照财务制度及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社会保险经办实行的是“流水线”的作业方式,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操作环节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衔接,相互制约,业务流程较多。以办理退休领取养老保险金为例,参保人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就应提取本人档案到政务中心人社局窗口行政审批,然后到社保局完善缴费分账手续,再进行人员的增减变化,账户核定,待遇计算,最后纳入社区进行社会化管理。整个流程缺一不可,为了避免办事群众办事无头绪,在办事大厅浪费时间和精力,这要求我们在业务流程涉及上需要不断完善,以人为本,服务标准化,才能更好地开展日常事务。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是大厅一站式窗口服务,实行的是首问责任制,而社保经办事业政策性极强、政策涉及面广,政策调整变化快、敏感度高。就需要通过系统地学习,全面了解政策的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把政策理解深,理解透。而经办人员由于平日经办业务量大,咨询解释的量也大,手里的工作堆积如山,加班加点是常有的事,以我市局为例,召集一次职工大会都要在时间点的选择上斟酌再三。在这样的情况下,集中学习是基本不可能的。

4.内控制度建设需继续完善,抗风险能力需不断加强。

社会保险政策的贯彻执行的规范,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的规范,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的规范,是内控制度的基本要求。在2006年以前,我市有的区县使用的社会保险软件不由专业软件公司编制,缺乏缜密的考虑,大量业务数据依靠手工记载和计算,业务由经办人员一手办理,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机制,也没有建立事后审计、审核知道,因此出现了一些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的事件,教训是深刻而沉痛的。经过几年的整改,我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都有了一些成就,规范了管理,但是对于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及党、国家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而言还有不小差距。

三、以建立服务型政府为契机,加快社保经办机构能力建设

加强能力建设的关键,是根据经办机构的职能和性质,把握好工作定位,着力提高经办系统五个方面的能力,全面提升经办管理服务水平。

(一)以整合社会资源,拓宽经办平台为手段,提升社保经办管理能力。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组织环境是以经办机构为中心、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运作的行政管理体系。面对“小马拉大车”、人员配置经费都紧张的情况,经办机构必须转变观念,跳出圈子,外部联合,改进方式,本着“责任明确,分工协作,积极稳妥,方便快捷”的原则,加强外部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全新的姿态,构建新型经办体系,外延管理由无到有逐步加强。

首先是加强与政府部门的联系。如:与民政部门协作,加强社区服务组织建设,建立火葬人员信息反馈制度,完善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工作。与卫生、文化、体育部门协作,开展卫生医疗保健服务,组织文娱活动,丰富退休人员的精神生活;与工商、税务部门协作,利用工商年检、领取税票的机会,督促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与公检法部门协作,建立预防受到刑事处分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协查联系制度,防止养老金流失。

其次是强加服务体系建设。我市所辖街道10个、乡镇176个、社区288个,参照《四川省基层劳动保障公共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各乡镇、街道须建立劳动保障所,配备2-4名工作人员,社区须建立劳动保障工作站,配备1-2名工作人员。所需经费由市、区财政和相关政策渠道保障。今年,我市通过考试录用方式了近350名大学生劳动保障协理员,夯实基层劳动保障工作的根基。

再次是要充分利用离退休人员这一宝贵财富。社保机构要充分把握“九九重阳节”、春节等重大节日,要通过各级退管机构,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体育活动,突出“社会保险是职工的靠山”的主题,大力营造有利于社会保险工作开展的社会氛围。这样,不仅在宣传方面和社会化管理方面减少社保机构人、财、物的开支,而且以文化为载体,使得社会保险深入人心。创建积极、健康的社会保险文化,也是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以完善信息系统建设为基础,依托信息化手段,实现执行能力的飞跃。随着信息化的高速发展,信息技术已经渗透到了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各个环节,信息及信息资源管理成为经办工作的重要领域。经办工作对信息以及信息资源管理的依赖性越来越大。提高经办的服务效率和质量,防范经办的操作风险、道德风险、简化办事环节,落实内控制度等,一切都离不开计算机、数据库和网络,可以说,信息是经办工作的躯体,计算机系统是经办工作的灵魂。

积极推进数据集中业务系统架构建设,筹备建设市级数据中心,为全市、全省社保信息资源共享创造条件,并按要求启动金保工程二期工作,建设以提高数据质量为核心,以提供网络应用为宗旨的社保信息系统核心平台。以实现交换网纵向上联省厅,横向与相关单位相联,向下延伸到街道社区;业务网横向与市级经办机构相联,纵向与各县区经办机构相联,完成数据向数据中心集中。

(三)以促进业务流程标准化为抓手,提高业务经办服务能力。规范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既是社保机构自身提高工作效率的需要,也是更好地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服务的有效措施。规范化和信息化的核心是标准化。社会保险工作不仅政策性强,而且程序性也很强,如所有参保单位都要进行参保登记、各项保险待遇都需要审核等,并且还有很多是重复性的,如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按月缴费、基本养老金要按月足额准时发放等,这就为标准化作业提供了可观并且实现最佳秩序的基础。

按照实现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的要求,要进一步完善优化业务经办流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必须明确科室职责,建立精细的岗位职责,各科室提供业务流程详细步骤,并上墙公示,印发办事指南,做到各司其职,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有效降低了业务人员主观因素对经办管理的影响。经办机构是公共服务机构,是劳动保障部门的窗口单位。服务是经办工作的立身之本。能力建设的核心,应该是社保机构要提供怎么样的服务,怎么让被服务者满意,这是我们能力建设的出发点和目标。把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满意度作为检验我们工作的第一标准。要把服务意识渗透到经办业务的每一个环节,落实到每一个参保对象,对所有服务对象要做到全程跟踪时服务,“记录一生、跟踪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同时,也不能因为强调服务就放松管理,加强对各项基金的管理是我们搞好服务的基础。总之,要把提供优质服务和强化管理有机结合起来。

(四)以健全内控制度为契机,增强社保经办工作抗风险能力。社会保险管理的核心是资金,即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管、支。开展系统内控建设不仅仅是维护基金安全的迫切要求,也是提高经办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的重要途径。内控,堪称经办管理的“纲”。要把内控制度建设落实好,要在经办管理的全过程建立制度严密、运作规范、监控有效、考评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完善以“防——堵——纠”的事前、事中、事后三道监控防线,实行从工作人员经办——科长复核——分管局长审查的业务经办流程,从而实现对社会保险各项经办业务、各个操作环节、各类业务岗位全过程的监督。

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严禁发生挤占挪用行为,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要按照各项社会保险的特点确定不同的监测和预警目标,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监测预警体系;积极探索建立基金精算报告制度,对基金中长期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科学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决算,并切实组织实施,确保基金的收支平衡和制度平稳运行。强化信息安全管理,健全并落实系统维护、网络管理、信息采集、信息修改等管理制度,重要数据实行备份和异地存储。按照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加强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档案管理,尽快建立规范的档案资料中心,保证各种资料的安全和完整。

(五)以日常工作为基础,开拓创新,推进创新能力建设。

创新是提高社保经办能力首要推动力量。目前,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越来越多。以市本级为例,这部分人群中男性年龄超过55岁,女性年龄超过45岁的人数达6000多人,占市本级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的15%以上。这部分人由于年龄偏大,工作技能单一,就业困难,收入较低,同时这几年由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增长较快,使得这类人员很难按时足额缴纳本人基本养老保险费。为此,我市社保经办机构与宜宾市商业银行经过多次协商,宜宾市商业银行同意开展向此类人员提供贷款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业务。另外,我市在珙县开展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充分起到了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珙县17个乡镇、51个村,30多万农村居民将在今年陆续参加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这些,都是我市的一些创新,并都已收到较好的成效。

今后,还可以继续创新服务模式,如开展“网上申报”、“网上结算”“网上咨询”服务等,可以通过“借船出海”的方式拓展服务渠道,如搭载金融管理部门开发的“小额批量支付结算系统”“财税库行系统”等信息化平台,实现同城跨银行委托扣缴社会保险费和跨行发放养老金,最大限度提高经办管理服务效率和质量。

综上所述,近年来,我市社保经办机构积极适应国家经济体制改革、政府转变职能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从抓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内控制度和优化业务流程着手,进一步创新发展,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质量和加大执行能力建设,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过程中,把经办能力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第4篇:最新鄄城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风险管理自查报告资料

鄄城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风险管理自查报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关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的要求,有效防范社会保险经办中的各种潜在风险,提高社会保险经办能力,鄄城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严格按照《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菏人社字〔2017〕145号)要求,进行了全方位的自查、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机构控制

鄄城县人社局依据三定方案鄄编办(2011)26号文,制定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经办机构岗位人员设置及责任分工。明确了我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岗位职责分工。鄄城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了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内部控制、内审监督、岗位权限管理、基金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档案管理、信息公开及披露等风险管理制度制度;设立了风险管理部门,配备了专职人员;建立了岗位制约机制,严格实行了授权管理;并且初审与复核、稽核与业务经办等岗位设置体现了岗位不相容原则。

二、业务运行控制鄄城县失业保险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菏泽市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办法》;工伤保险事业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企业保险处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机关事业保险处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5〕4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46号);职工医疗保险处根据《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菏泽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菏政办法〔2016〕19号);以及农村保险处结合本科室改革后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各自科室的保险业务操作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明确了基金征缴、待遇核定、待遇发放等各项业务环节的操作流程。鄄城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严格监督本单位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办理各项业务,核定业务数据,执行已颁布的各项社会保险业务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鄄城县工伤保险处根据菏政发[2015]27号文件,按照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已颁布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征收工伤保险费,根据参保单位当年的收支率进行费率浮动。机关事业保险处按照新政策执行养老金缴费比例和职业年金、按照新政策参保和录入缴费信息、按照新政策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等,认真做好各项新政策落实工作。鄄城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征缴人员与财

务人员按规定定期对账,定期核对参保信息。所有经办业务审批程序健全,材料齐全,业务台账记录准确,个人权益记录及时、完整、准确、安全、保密原则。鄄城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了业务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了经办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资料的留存、归档、立卷和保管的规定。其中鄄城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11年启动,由于档案室人员设备缺少,近年的档案还处于立卷整理中。

三、基金财务控制

鄄城县机关事业保险处、会计管理中心、企业保险处、农村保险处、工伤保险处、失业保险处、与职工医疗保险处制定了财务会计操作规程,按照会计制度进行记账、核算,明确了主管、记账、复核、出纳等岗位责任制,做到了岗位之间不兼任、财务不相容岗位配备专职人员,人员数量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基金收支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和财政专户管理,按规定存入银行,按险种分别建账、分别核算,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合法有效,更正会计记录有依据,对收支情况实行分级授权,有审核、复核和审批手续;鄄城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专人按月与银行、财政对账、编制存款余额调节表,存款余额与会计账表等一致,做到账账、账表、账单相符;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收据由专人负责保管,收据领用和填开用途及范围按规定办理,收据按规定缴销、销毁并办理审批手续;银行票据购买和保管由专人负责,银行票据领用、填开按规定登记办理,严格执行货币、有价证

券的保管与账务处理分离;空白凭证的保管与使用分离;资金收支的审批与具体业务办理分离;会计处理与业务经办、信息数据处理分离。实行银行预留财务专用章、人名章、票据、电子密钥由专人分别保管,印章使用符合规定的用途、范围,审批手续完备。

四、信息系统控制

鄄城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的标准,规范业务系统和数据库,结合鄄城县实际情况制定了与业务流程相匹配的信息系统操作流程等管理制度,核心业务由专职信息系统操作人员办理。鄄城县社会保险机构明确了业务操作人员、系统维护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按信息系统操作流程的规定录入、修改、访问、使用、维护数据,建立了应急处理预案,并做到了业务系统专网管理,与外部互联网完全隔离,互联网计算机绝不保存涉密信息。对于有关数据及相关资料及时备份,建立了数据远程备份机制,信息系统处理事项已具有了可复核性、追溯性、责任认定性和责任追究制。

鄄城县人社局信息中心遵循严格的制度要求,谨慎对待参保人员的信息,并于2017年11月份从各乡镇全数收回有关居民医疗的信息修改权限,并按照相关规定因地制宜统一办理了身份证号码不合法人员新增参保业务问题。

五、内部控制的管理与监督

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与监督,防范和化解基金风险,规范社会保险基金运行,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制度,结合我局实际,2014年12月,由社保办牵头成立会计管理中心。负责各项社保基金的财务印鉴管理、收支审核、会计账务处理、会计报表编制、会计档案管理。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设定设置账目、审核出纳录入的凭证、打印、装订、保管会计凭证,编制报表,做到账目健全,账目清楚,帐证帐务相符。

鄄城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劳社部发〔2007〕2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内控管理规范,成立了基金监督科,内控制度已在鄄城县人社局内部公开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各个保险事业处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内部控制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年底可以顺利完成社保内部控制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基金监督科实行对本单位各项业务进行定期,不定期地抽查制度,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反馈业务部门,报告局主要领导,提出意见、建议并对发现的问题监督整改。近日我们已经组织各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了社会保险内部控制自查自纠工作,从而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保基金内部控制

制度,起到以查促防的作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建立风险识别评估监控体系,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实行风险分析报告制度,由各保险经办机构排查出各处的风险点,并提出合理的防范措施,制定了风险处置预案。

通过这次自查进一步提高我局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完善了统筹办法,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依法经办,以着力打造“便捷、优质、高效、安全”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体系为总要求,以建设完善的经办风险管理体系为主线,以落实内控要求为核心,以基层经办机构为重点,以现场检查评估为手段,坚持边查边改,查改结合,不断夯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风险管理基础,健全风险管理各项制度,完善风险管理机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2018年5月10号

第5篇:社保自查报告

医院社保自查报告

您好!我院按照人社局文件精神,经我院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自查,对我院的就诊及住院进行全面的梳理和自查,未发现费用超标、借卡看病、超范围检查、以药换药,以物代药等情况,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现将自查工作情况如下汇报:

一、医疗保险管理:1.我院已经成立和组成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小组,具体负责本医疗机构日常的基本医疗管理工作。2.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相关医保文件资料按规范管理。3.医保管理小组会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参保人员的各种医疗费用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如发现问题会及时给予解决,不定时的对医保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如有违规及时给予纠正并立即改正。4.医保管理小组会积极配合县社保部门对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费用进行监督、审核、及时提供医疗档案和相关资料。二、医疗服务管理:1.本院经自查,在本医疗机构就诊会提供优质的服务,方便参保人员就医。2.对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并会提供明细清单,坚决杜绝以药换药、以物代药等违法行为的发生。3.对就诊病人进行身份验证,坚决杜绝冒名就诊及挂牌住院等现象的发生。4.就诊人员要求或必需使用的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事先都征求参保人员同意并签字存档。5.经药监部门检查无药品质量问题。三、医疗保险业务管理:1.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医保用药审批制度。2.检查门诊处方、出院病历、检查配药情况均按规定执行。3.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规定。都按正常诊疗常规规定收治病人住院,无存在轻病住院,挂床住院的情况。危重病人,按诊疗规范,结合本院医疗条件,适当给予安排转院治疗。4.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管理规定。

四、医疗保险信息管理:1.我院信息管理系统基本能够满足本医疗机构医保工作的日常需要,在日常系统维护方面也较完善,并能及时报告并积极排除医保信息系统故障,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2.信息系统能跟上级部门保持联系,上级部门有相关文件精神会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总之,通过本机构领导及相关医保人员的自查,本医疗机构也有很多存在不到的地方,本院医保相关人员会对不足之处给予纠正,确保医保情况做得更好。

第6篇:基层社保经办机构能力建设途径选择及思考

摘 要:党的十八大强调,社会保障这一基本制度的构建为人民的基本生活提供了一定的保证,与此同时实现社会资源平等分配的大目标。基层社保经办机构的建立推动了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进程,提高了社会保障体系的完整度,例如医疗、养老等社保项目开始向农村地区延伸。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基层社保经办机构的事业发展较为迟缓,加强基层社保经办机构能力的建设已经是经办机构工作者主要的工作项目之一[2]。

关键词:基层社保经办机构;思考;建设;途径

加强对基层社保经办机构的建设工作,使其服务能力不断提高,这样基层社保经办机构就可以有效的将自身的职能发挥出来,人民群众利益得到保障的基础上,维护我国社会的和谐安宁。本文作者积极对我国基层社保经办机构的现实情况进行思考,发现其能力上存在很大的欠缺,例如信息化构建的力度相对缺乏,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过大,以及运行的机制过于陈旧死板等。作者在本文中列举了目前基层社保经办机构能力建设中存在的问题[1],并积极思考,归纳出一些使基层社保经办机构能力得以有效健全以及提升的途径。

一、解析当下基层社保经办机构能力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目前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增长,人民的“投保”意识日益强化,此时推动了我国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进程,社保事业逐渐向县级以及县级以下的镇街基层群体迈进,范围的扩大使基层社保经办机构能力建设发明存在的问题浮出水面,此时基层社保经办机构运行的效率以及服务的质量处于低水平的状态中。

1.信息化能力建设的工作力度薄弱。如果基层社保经办机构的业务办理工作在信息管理的体系中运行,那么此时的业务就会实现规范化的发展目标,当然与此同时基层社保经办机构也在严格的监督管理中运行发展。但是我国的情境不容乐观,大部分经办机构并没有在工作中使用计算机技术,换句话说基层社保经办机构的信息化系统的构建工作普遍落后。此时经办机构的信息资源得不到统一的整合以及管理,分散管理的机制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经办信息资源互相渗透的脚步,此时资源共享的目标很难落到实处。尽管有些基层社保经办机构已经加强了信息化系统能力的构建工作,但是信息化体系各个细节之间紧凑性不高,是对使用权限这一方面做了限制,在这种情形下,经办机构各个信息系统实现相互交融的目标就会有一定的难度。另外有些社保信息资源多次被建设,致使信息化资源的达不到有效利用以及合理分配的目的。

2.缺乏完善的基层社保经办机构管理机制。目前群众对基层社保经办机构的认识度以及重视度缺乏,是因为经办机构名称不一致的缘故,例如重庆市北部新区社会保险局作为社会保险局的医保经办机构又名为萍乡市医疗保险管理;重庆市江津区的社保机构叫重庆市江津区社会保险局,医保经办机构叫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基层社保经办机构管理机制的不健全。最终会造成财政资金利用不科学,资源短缺以及经办工作效率低下的后果。

3.工作强度大,机构工作人员处于超负荷的工作状态中。目前我国人民“参保”意识不断提高,参保人数有了大幅度提升,但是基层社保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数量基本没有发生变动,此时经办人员的工作量加大是毋庸置疑的事实,在我国大部分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处于超量符合的工作模式中。但是此时经办机构的经费投入却处于不变的水平中,在这种模式中经办机构的硬件建设相对匮乏。除此之外经办人员大多数为事业编制的,他们认为这一“铁饭碗”不会丢掉,此时工作人员工作的主动性以及积极性调动不起来,致使基层社保经办机构的业务办理以及财务资金管理的工作效率一直低迷。其实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直接牵连着我国社保事业发展的优劣程度。

二、通过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能力建设力度

社会保险机制是经国家批准后颁布实施的,它是对那些残疾、失业、工伤以及劳动力缺乏群体的经济补偿。因此基层社保经办机构在能力建设的工作中应该巩固以及落实我国党的执政基础,践行党的政策路线为我国基层群众的基本生活,例如饮食、衣着、居住环境以及交通运用等方方面面提供基本的保障。这就需要我国基层社保经办机构在能力建设的进程中处理好经济成本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对社会生活模式做出科学有效的调整与组建,例如对失业以及下岗的群体,确定他们拥有一定劳动力的前提下,基层社保经办机构为他们提供合适的就业职位。总之只有在学习以及巩固我国党的执政基础,明确我国当对社保工作提出的政策方针,那么此时基层社保经办机构的能力得到高效的构建以及大幅度的提升,在此基础上,基层社保保险的覆盖率愈发蔓延,基层群众对经办机构的认可度越来越高,参保的金额增长带动了经办机构事业的发展。

三、优化基层社保保险管理的制度

完善基层社保保险管理制度,首先必须具备改革创新理念,继而改善保险管理机制的基础条件,即必须清楚的理解基层社保经办机构设置以及发展的性质。近些年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扩建,基层社保经办机构的性质发生了一定的扭转,从最初的社保公司转化为具有差额拨款特征的事业单位,最后演化为全额拨款属性的事业单位。当性质不断的优化,我们可以间接的得出结论:基层社保保险管理制度得到调整以及改善。

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对社保资源进行整合管理的途径使基层社保经办机构能力得到强化,这就需要在一定物质条件的保证下,对社会保险费用征收的机制进行改革,此时税务管理部门以及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共同参与进对社保资源整合的工作流程中。在这种模式下,社保经办机构能够精确的确立参保人数以及有关事业单位缴费系数,在税务机构的配合下实现有的个体缴费部分可以通过事业单位代缴的目标,当然参保个体也可以不采用上述的缴费途径,自己亲自到社保经办机构的财政部门自行完成参保的缴费工作项目。

四、提升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直接的影响他们工作能力的高低,而他们工作能力的水平又与基层社保经办机构的能力建设状况产生牵连。社保业务办理以及窗口的服务单位就是社保经办机构了。因此在此工作的人员承担的工作压力以及职责是重大的。

为了有效的提高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首先要使他们树立以及健全为参保居民全面服务的观念,在经办机构人员进行业务办理的工作中对其实施现场管理的机制。当然仅仅做到上述两点是很难提升全面提升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必须对其进行长期且定期的培训工作,使他们对近阶段经办机构事业发展的战略有清晰的认识与了解,当然与此同时工作人员也知道了长期发展规划中应该注意的事项,例如积极鼓励基层群体选择金额大的投保层次,大力宣扬“多投入,大回报”的参保理念。其次考核机制的确立使工作人员树立严谨的工作作风,提升自身的职业道德水准。最后对于那些工作量大,工作人员短缺的经办机构,可以通过招聘的形式保证经办机构的工作效率以及工作质量。总之,通过提升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的渠道,可以使基层社保经办机构的能力提高层面与档次,此时经办机构的资源得到优化以及运用,推动了经办机构事业发展的进程。

五、结束语

基层社保经办机构的确立使我国参保人员的基本利益得到了有效的保障,与此同时它为我国和谐社会以及小康社会的构建贡献力量。因此全面提高我国基层社保经办机构的能力建设力度是义不容辞的,做好信息化体统的建设以及升级工作,在工作流程中落实管理机制,另外在素质高,技能强工作人员的积极配合下,我们相信我国基层社保经办机构能力提升是指日可待的[3]。

第7篇:社保经办机构行风建设调查问卷大厅参保人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行风建设问题调查问卷

您好!为真实、客观地了解参保人的社保服务需求和社保经办机构的窗口服务情况,打造群众满意的社保经办服务,现向您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行风建设问题”的问卷调查。请您根据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的体验,在问卷的备选项○内打“√”和在“ ”填写情况。本次调查采用匿名形式,调查结果仅用于工作研究。非常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1.办理社会保险业务时,社保经办机构是否要求提供不必要的证明材料?

○ 是 ○ 否

如有,是办理哪项社会保险业务:,要求提供哪种证明材料:。

2.您对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的排队等待时间是否满意? ○ 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

如不满意,是对办理哪项社会保险业务:,需要排队等待多长时间:。

3.您对社会保险业务的办结时限是否满意? ○ 满意 ○ 一般

如不满意,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可多选)○ 网页操作不够便捷 ○ 办理业务速度不够快 ○ 网上服务项目较少 ○ 不清楚有网上服务业务 ○ 其他问题,如

7.社保经办大厅配置的取号、查询等自助服务设施能否满足您的业务需求?

○ 能 ○ 不能

如不能满足,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可多选)○ 功能较少 ○ 操作不够便捷 ○ 内容没有及时更新 ○ 等待时间长、秩序混乱

○ 未提供自助办理的指导或引导。○ 其他问题,如

8.您对社保经办大厅的服务环境是否满意? ○ 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

如不满意,您希望在 方面进行改进。9.您对政府门户网站上或社保经办大厅公布的社保业务办事指南是否能看懂,是否容易操作,是否与业务经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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