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总结_国际经济法课程总结

2020-02-28 其他工作总结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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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说明 基本概念:

填空题(比如WTO解决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要通过第几条条款?政府补贴分为不同的颜色,哪种颜色代表什么意思?)

WTO解决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要通过第几条条款?

关税许让表——GATT第二条

关税评估——GATT第七条;

国民待遇——GATT第三条

禁止数量限制原则——GATT第十一条;

反倾销措施反补贴——GATT第6条;

政府补贴分为不同的颜色,哪种颜色代表什么意思? WTO协定中补贴的分类 红色补贴(禁止交付)

出口补贴,优先使用国产品补贴。绿色补贴(不禁止补贴)

研究开发,区域开发,环境保护等)。

黄色补贴(损害他国利益,使关税减让无效化,有显著损害时,被禁止)。

企业债务减免,补贴‘额占产品额5%以上,对企业损失提供资助等。概念解说:

什么叫迂回倾销(类型)?什么叫第三国价格(在什么情况下出现)?什么叫替代国价格?GSP 什么叫迂回倾销(类型)? 迂回倾销(Circumvention)

被裁定倾销的企业为回避税负采取的措施.类型;一,虚假报关 二, 进口国零部件迂回 三,第三国迂回

四,后开发产品/微小变更产品

什么叫第三国价格(在什么情况下出现)?

第三国价格;出口国内无可比价格时,用于向第三国出口的同种产品,在正常交易中的可比价格.什么叫替代国价格? 替代国价格

对非市场经济国家适用方法; 在以并非根据中国国内价格或成本进行严格比较的方式,确定一具体案件中的价格可比性时……使用一个或多个属可比商品重要生产者的市场经济国家中的价格或成本,这些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应可与中国经济相比较,或根据接受调查产业的性质,是将被使用的价格或成本的适当来源 GSP 普惠制

GSP;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以扩大和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出口贸易为目的,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单方面提供的,比最惠国税率更为优惠的税率.论述、案例:

反倾销措施和紧急保障措施的比较?哪一个更合理(谈谈自己的观点,没有绝对正确的答案)

一、反倾销措施与保障措施的概念

根据《反倾销协议》第2条第1款的规定,一项产品从一国出口到另一国,如果该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出口国国内“同类产品”的价格,即低于其正常价值,该产品就被认为是倾销。

保障措施亦称保障条款,是指根据各国之间签订的协议,当某个产品的进口突然大量增加并对进口国国内相同产业造成损害时,该国所采取的撤回或修改减让的措施。

二、反倾销措施与保障措施两者间的区别

(一)两者的不同点

1、首先,从实施对象来看,两者在性质上存在着根本差别。反倾销针对的是不公平竞争行为,而保障措施针对的公平贸易条件下的进口产品。

2、其次,从两者的实施要件来看,其规制行为的表现形式存在差异来,反倾销措施表现为倾销,主要是低价倾销,而保障措施则是进口产品大量增加。

3、再者,两者的期限不同。反倾销措施如果是临时反倾销措施,其期限一般不超过4个月,最长不超过9个月,反倾销税的期限自征收之日起5年内。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为防止或补救严重损害或为方便经济结构所必需时间,一般不超过4年,在特殊情况下,经有关当局决定可以延长,但最长也只能延长至第8年。

4、最后,从对发展中国家的保护措施来看,反倾销措施并未有特别保护发展中国家利益的条款。

(二)两者的共同点

1、尽管反倾销、保障措施所针对的对象不同,但两者其实都是一种救助手段。

2、尽管反倾销措施与保障措施存在性质上的差异,但两者却存在相同的构成要件。实施措施的基本要件之一是倾销或者进口增加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复习

国际经济法:以开放的市场经济和自由贸易体制为基础,以公正,平等的自由竞争为原则,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

宗旨:自由贸易、公平竞争 诱因:国际社会对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及引发那场战争的诸多诱因(特别是战前封闭经济政策)深刻反省的基础之上的

1929年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金本位制的崩溃、关税大战、货币贬值大战、对外封闭贸易圈的形成 金本位制:银行发行的货币与一定量的黄金挂钩,即货币随时可以兑换成黄金,货币的发行量以银行持有的黄金储备做担保

IMF目的:建立并维持稳定的国际货币合作机制,支持国际货币结算,对陷入国际收支困境的国家提供金融及政策的支援和合作,防止动荡或危机向邻国及国际市场蔓延,由此避免区域性或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再次爆发。(35美元/1盎司黄金)

IBRD;向战后经济重建及发展中国家工业化提供优惠长期贷款(俗称世界银行)GATT目的:提高生活水平,促进就业,确保实质性收入提高和有效需求增加,在可持续发展前提下,扩大生产和服务,最有效利用资源(WTO协定前文).途径:实质性削减关税及其它贸易障碍,废除国际贸易中的歧视性差别.最惠国待遇:GATT第一条;WTO成员给予任何一成员的最有利的贸易优惠条件,特权或豁免必须即刻,无条件向所有成员提供.适用;原产于该成员的,或对该成员进出口的产品

1;有关进出口时的关税(Duties)和相关费用(charges,如仓储,运输,检验等)2;征收上述关税和费用的方法(支付方式等)3;有关商品进出口的规定和程序(规格,产品分类等)目的:1, 维护成员间的公正,平等关系 2,实现最佳贸易效果 3,保障多边贸易体制的稳定

最惠国待遇的例外 一;特惠协定不适用

主要指GATT诞生前已存在的特惠协定(如宗主国与殖民地国间的贸易安排)二;关税同盟及区域贸易协定(FTA)三;普惠制的例外 四;边境贸易

关税同盟及自由贸易协定(FTA)

相同点;对内(成员间贸易)实质性取消关税及其它贸易限制性措施.不同点;前者采取统一对外关税和贸易措施,后者保留独自对外关税和贸易措施.普惠制

GSP;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以扩大和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出口贸易为目的,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单方面提供的,比最惠国税率更为优惠的税率.1964年贸易促进与开发会议(UNCTAD)1971年GATT引入GSP(预订10年)1979年GATT理事会决议(半永久性)

国民待遇(第三条)

概念;WTO成员 对于进口产品除征收关税及相关费用外(边境措施),不得提供比国内同类产品更为不利的待遇。适用范围;

1, 对进口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征收超过对国内同类产品所征的国内税(如奢侈税,增值税,各类附加税)。2, 对进口产品的国内销售,或为销售目的的供货,采购,运输使用等的法令,法规不得有别于对国内同类产品的要求标准(如销售店铺的规模,采购渠道限定,检疫标准等)3, 对进口产品使用的数量限制,比例要求,国产化比重等。

国民待遇的例外范围:政府采购、国民补贴、低开发国家例外 关税评估

GATT第七条;

(a)海关对进口商品的估价,应以进口商品或相同商品的实际价格,而不得以国产品的价格或者以武断的或虚构的价格,作为计征关税的依据。

(b)“实际价格”系指,在进口国立法确定的某一时间和地点,在正常贸易过程中,在充分竞争的条件下,某一商品或相同商品出售或兜售的价格。例;美国ASP制度等

关税(Duties);对以进出口为目的的各种产品所征收的税,如进出口税,过境税等(保护本国产品,财税收入),但在人们的印象中往往习惯于将关税限定在对进口产品征的税。

关税职能

国家财政重要来源、保护国内产业、维护,保障国内公平贸易秩序的手段。

通关实务问题

在我国现行的通关模式下,审单中心的审价人员是面对进口商申报的电子数据并且参考对照海关的参考价格资料在审价,无法见到进口商提交的申报单证、进口货物等,容易出现评估差错(难以确认真伪)。问题:瞒报(整套假发票),漏报(专利费等),多层交易(中间商,洗单)以及价格转移等。

禁止数量限制原则

GATT第十一条;

成员除征收关税及海关相关费用以外,不得新设或维持配额、进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措施以限制或禁止其他缔约方领土的产品的输入,或向其他缔约方领土输出或销售出口产品。

(因上述措施最终都反应在对进口产品的数量限制方面,故被称为禁止数量限制原则)禁止数量限制原则的必要 与关税相比;1,具有不可逾越性 2,缺乏透明度 3,容易滋长不公平现象 禁止数量限制原则的例外

1,为缓和对粮食等属出口国不可或缺的物资危机性不足而采取的临时禁止或限制措施.2,对产品标准认证制度等运用所必要的禁止或限制措施.3,为实施国内农,渔业生产限制措施所必须的农渔业产品进口限制.4,为维护国际收支平衡, 5,为保护社会公德,生命健康及国家安全等

与国内限制生产与消费的措施相配合,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天然资源的有关措施(20条G);

反倾销措施(Antidumping)

GATT第6条;

倾销;进口产品以低于其在国内的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他国市场,并对进口国国内生产同类产品的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存在损害的威胁,或实质性地延误了国内同类产业的确立时,该行为应予谴责。参照:WTO?反倾销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反倾销措施条例》.倾销的价格认定和比较 正常价值的确定;1, 国内价格;在出口国国内用于消费的同种产品,在正常的交易中的可比价格.2,第三国价格;出口国内无可比价格时,用于向第三国出口的同种产品,在正常交易中的可比价格.3,精算价格;根据在出口国内生产该产品所需生产成本费用,管理费及利润等推算的价格.反倾销措施启动要件 一, 倾销的存在 二, 损害发生

1,对国内产业实质性损害

2,对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的威胁

3,实质性地阻碍国内产业的确立 三,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反倾销措施的启动申请 申请(主体)资格;代表国内企业(25%)调查对象;原产地(国),商品名

(HS),出口企业 3 损害证据

;实质性证据。(职权调查)

启动程序后流程

启动调查程序(商务部);

确认;1,倾销存在;2损害发生;3,因果关系。问卷、抽样、听证会、现场核查等方式 初裁;保证金/价格约定

最终认定;公布并实施措施内容。(一般程序为期一年,最长18个月)。日落条款(五年复审)

反倾销措施的影响和滥用 反倾销措施的影响; 1,提诉及调查;对出口企业因前途未料,会迟疑是否继续出口,对进口商也同样。

2,一旦提诉后,出口企业将面临大规模的调查程序压力,在时间上,精力上形成巨大压力,并迫使企业承担昂贵的律师及其它诉讼费用。

3,若在回答或提供相关证据,资料时,稍有不慎,即可能被认为不合适,进口方相关机构可以自行掌握的资料,证据进行裁定,即依据“可入手最佳信息”(BIA)进行裁定(21条)。

替代国价格

对非市场经济国家适用方法;

在以并非根据中国国内价格或成本进行严格比较的方式,确定一具体案件中的价格可比性时……使用一个或多个属可比商品重要生产者的市场经济国家中的价格或成本,这些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应可与中国经济相比较,或根据接受调查产业的性质,是将被使用的价格或成本的适当来源(注;中国入世报告第151条a项)。

(参考):第五十六条 任何国家(地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出口产品采取歧视性反倾销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地区)采取相应的措施。

迂回倾销(Circumvention)

被裁定倾销的企业为回避税负采取的措施.类型;一,虚假报关 二, 进口国零部件迂回 三,第三国迂回

四,后开发产品/微小变更产品

反迂回措施问题:无法律依据、不符合倾销认定要件、限制了合理避税

政府补贴措施

补贴是指;在成员领域内,由政府或公共机关对企业提供的财政资助,或存在GATT第十六条所涉及的对企业的任何形式的收入或价格支持,以及上述两项所带来的利益《反补贴协定》第一条。(第十六条;直接或间接地增加本国产品的出口,或减少产品进口的收入支持,或价格支持,为补贴)

财政资助范围

1,涉及资金直接转移的行为;如赠与,奖励,低息贷款,入股等)。2,放弃或减免政府本应有的收入;如税收减免,债务减免等。对特定企业提供提供物品或服务 为特定企业集资或委托或指定民间机构向特定企业提供上述利益。

补贴的特定性

1,以法令的形式明确限定仅向特定的产业或企业提供的补贴视为有特定性,2,当局以法令的形式明确获得补贴的资格和数额,一旦满足要件,即自动享有补贴,则不具特定性。3,表面虽不具特定性,但在实际操作中,有理由使人相信存在人为地使其具有特定性的,则视为有特定性。

WTO协定中补贴的分类 红色补贴(禁止交付)

出口补贴,优先使用国产品补贴。绿色补贴(不禁止补贴)

研究开发,区域开发,环境保护等)。

黄色补贴(损害他国利益,使关税减让无效化,有显著损害时,被禁止)。企业债务减免,补贴额占产品额5%以上,对企业损失提供资助等。

反补贴措施 申请(职权)调查

启动调查程序(含国内外调查)损害认定,因果关系(基于实质性证据)临时措施(补贴方取消补贴承诺)征收反补贴税/或采取制裁措施。反补贴税不得与反倾销税同时征收(GATT第六条5款)。

紧急限制进口措施(特保措施)

GATT第十九条;(a)由于不曾料到的事态发展的结果,或履行基于本协定义务所发生的结果,进口产品以给国内生产同类产品的产业造成重大损害,或可能造成重大损害威胁的数量或条件进口时, 为对上述损害进行防止或救济,对进口产品可在必要的时间和限度内,停止全部或部分义务,或撤回,修正对其的许让承诺.(b),在特惠关系下的产品,进入另一方成员国时,进口国内存在(a)款所述情形导致与本国有特惠关系国的国内同类产业遭重大损害或威胁时,应有特惠关系国的要求,为对上述损害进行防止或救济,进口国可对进口产品在必要的时间和限度内,停止全部或部分义务,或撤回,修正对其的许让承诺.紧急保障措施内容 在出现十九条所述情形,且对国内产业造成“重大损害”亦已认定,进口方可采取;1,对特定进口产品提高进口关税, 2,对特定产品限制进口数(总)量

或并用(即对超过一定数量后的产品进口提高关税).措施最长期限为四年,可延长一次(四年).紧急保障措施的启动难点

1,相关要件的举证困难;严重事态,损害确认,因果关系等 2, 最惠国条款适用代价过高 3,对所有出口国提供补偿压力太大.美国滥用紧急保障措施:

1,关税减让时,“不曾料到的事态发展的结(导致)进口增加并对国内产业造成重大损害的举证不足,2,紧急保障措施的适用对象的“同种产品”定义不明确 3,有关进口增加的事实认定不合适,4,进口增加和重大损害的因果关系证据不充分,5,调查对象和措施适用对象不一致,6,措施内容超过了“防止,救济损害”的程度,形成贸易障碍,7,北美贸易协定成员例外,违反了最惠国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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