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管理工作总结(精选5篇)_交通管理年度工作总结

2021-07-14 其他工作总结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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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上半年交通管理工作总结

上半年交通管理工作总结

2012年上半年,我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及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安全、畅通、和谐、稳定”的总目标,积极探索交通管理长效机制,以加强事故预防、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为重点,紧紧抓住开展“平和内蒙古交警”形象创建活动,不断提升交通管理与服务水平,继续大力推进“畅通工程”和“平安畅通旗区”创建工作,进一步深化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通车里程和交通流量迅猛增长的客观条件下,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基本保持了平稳。上半年,全市共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152起,死亡60人,受伤181人,直接经济损失折款550376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减少27起,下降15.08%,死亡人数减少6人,下降9.09%,受伤人数减少19人,下降9.5%,直接经济损失折款增加11476元,上升2.13%。其中:发生死亡交通事故51起,死亡6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减少9起,下降15%,死亡人数减少6人,下降9.09%;发生一次死亡3人特大道路交通事故2起,死亡6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折款4500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3人,受伤人数增加1人,直接经济损失折款增加30000元。发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253起,直接经济损失折款45680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减少80起,下降24.02%,直接经济损失减少120400元,下降20.86%。

一、2012年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积极协调关系,精心安排部署工作。

在支队的积极争取和协调下,3月11日上午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公安局长暨道路交通、消防、禁毒工作会议,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政府与各旗区政府签订了《2012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状》,进一步强化了旗区政府的道路交通管理职责; 3月11日下午至12日,支队组织召开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对2012年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并与各大队签订了《2012年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各大队也都相继组织召开2012年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对2012年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4月下旬,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后,支队及时向市公安局、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两个会议精神。市公安局党委召开会议,对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进行了专题研究,及时提出了贯彻实施意见;市政府召开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做出了明确要求;支队通过召开会议、网上转载会议材料等形式对会议精神逐级进行传达,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相应的贯彻落实意见,对2012年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同时,上半年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及存在问题。各大队也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积极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为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了“平和内蒙古交警”形象创建活动。

一是积极部署,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支队在2012年制定执勤执法十不准的基础上,今年又制定了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对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并不间断就全市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提出要求。

二是加强培训,规范执法。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地交警部门围绕“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这一主题,组织民警认真学习贯彻孟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领会精神实质,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执法为民的理念,各级领导和广大民警对规范执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有了明显提高。同时,支队于年初制定了规范执法培训计划,要在年内分批组织全体民警(包括协勤人员)进行一次轮训,且所有培训的民警都要参加考试、考核,以考核检验培训,以考核促进培训,以实践检验培训。3月22日支队举办了第一期全市交警系统规范化执法培训班,全市11个交警大队大队领导、岗路勤中队长、业务骨干以及支队秩序大队全体民警共计190余人参加了培训;6月1日至7日,支队举办了两期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员培训班,190名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员参加了培训;6月9日至11日,支队举办了全市车驾管业务员培训班,各大队分管领导、业务员194人参加了培训。半年来,全市先后有756人次参加了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班。

三是狠抓协勤人员队伍管理。上半年,支队在提高协勤人员工资待遇,解决协勤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人身伤害保险,做好稳定协勤队伍工作的同时,又先后制定出台了协勤人员管理办法、协勤队伍教育整顿方案,并专门部署开展了协勤人员集中教育培训工作。6月份,支队组织人员陆续深入各大队举办协勤人员集中培训班5期,培训协勤人员680人,目前培训工作仍在开展中。

四是加强监督。在全市车管服务窗口增设了办理业务的电子评价系统,正在为路面执勤民警增加录像录音装备;落和法制员制度,加强执法、办案的内部监督,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加强督导检查,经常开展明查暗访,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促进了执勤执法工作的规范化;继续完善警务公开、警营开放制...实值日警官和法制员制度,加强执法、办案的内部监督,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加强督导检查,经常开展明查暗访,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促进了执勤执法工作的规范化;继续完善警务公开、警营开放制度,建立了每半年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行风评议部门报告工作制度和向新闻媒体、社会各界通报工作情况制度;建立了行风监督员制度,5月底前每个大队完成了聘用30名行风监督员工作。

五是部署开展了“平和内蒙古交警”形象创建活动。按照自治区交警总队开展“平和内蒙古交警”形象创建活动的要求,我们结合实际及时在全市交警系统部署开展了“平和内蒙古交警”形象创建活动。专门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职责,落实了工作任务,同时明确从2012年6月到2012年4月分动员部署、集中创建、交流提高、总结验收四个阶段循序推进创建活动,逐项落实创建任务,力争使队伍整体达到“平和内蒙古交警”创建标准。上半年,全市交警部门结合“大走访爱民实践”、“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狠抓民警思想教育管理,扎实开展大练兵活动,强化“一法一例,四个部令”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应用;认真贯彻落实创建活动要求,着力解决交通管理工作中路面执勤执法、事故处理、车辆及驾驶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 推进“平和内蒙古交警”形象创建活动。

(三)深入推进 “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

今年以来,支队深入推进 “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的实施,按月制定宣传教育工作安排,明确宣传重点、任务及措施。全市各级交警部门围绕“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主题,根据不同时期工作重点,适时组织开展大型集中宣传和各类专项行动宣传;深入国省干道、专用公路和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收费站,在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窗口、车管所办证大厅和驾驶人考验场所、城镇区街道及客运场站,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播放录音录像、讲解交通安全知识、设立交通事故摸拟展台,利用电子广告屏滚动播放交通安全提示信息、举办交通安全有奖问答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同时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进广播、进电视、进报纸、进网络活动和“五进”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交通安全舆论氛围。上半年,全市共张贴宣传标语4万余条,印发宣传材料230余万份,制作发放交通安全提示卡8万多张,在客运车辆上张贴举报奖励卡3万余张,利用出租车流动广告位播发交通安全宣传标语3千余条,利用街头固定大屏幕电视播发交通安全宣传标语2万余条,利用手机短信播发宣传知识、提示信息25万余条,利用互联网发布交通安全信息2千余条,设立交通事故模拟展台15处。

(四)加强路面执法管控,大力整治路面交通秩序。

今年以来,全市交警部门严格规范执法用语和程序,强化人性化管理和服务,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扩大教育面,减少罚款处罚量,在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口头警告不予罚款处罚的同时,继续坚持“大发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大惩处”的严管道路交通“五大”工作举措,强化路面交通管控,科学合理安排勤务,实行工作任务量化考核,充分利用酒检、测速、电子警察和gps监控等科技设备和法律法规手段,切实加强对客运车辆、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校车等重点车辆的路面巡逻管控、检查和执法力度;支队根据实际情况,在全市适时部署开展了春运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无牌车辆、故意遮挡号牌车辆专项整治,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道路交通安全春季攻势专项行动,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专项整治,破案追逃保大庆专项行动,军警车辆和民用专段号牌车辆专项整治以及机动车涉牌涉证专项整治等一系列有针对性的集中整治行动,对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法超车、违法会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货车和农用运输车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校车违反规定承运学生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严格管理。各地交警部门结合辖区实际,针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持续不断进行了大力整治,有效净化了路面行车秩序。上半年,全市共处理交通违法210956人次,其中查处无证驾驶1526起,酒后驾驶1190起,超速行驶72316起,行政拘留1414人次。交通违法处罚量减少了28%,教育的比例增加了32%,罚款的总额减少了25%。

一是狠抓了春运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对春运工作精心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了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春运期间,设置固定测速点205处、流动测速点340个,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919起,其中酒后驾驶165起、醉酒驾驶98起、无证驾驶9起、客车超员7起,其它交通违法行为1719起,行政拘留107人。二是认真贯彻落实“2.05”全区遏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开展了遏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是针对我市无牌、故意遮挡号牌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特点,从2月11日至27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无牌、故意遮挡号牌车辆专项整治。全市共查处无牌、故意遮挡号牌等涉牌违法行为1465起,其中无牌685起,故意遮挡号牌起645,套牌25起,假牌14起,未悬挂号牌77起,未按规定安装号牌19起,有力打击了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

四是认真贯彻落实“2.19”全区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开展了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92940起。其中,查处酒后驾驶545起,查处超速驾驶47363起,查处客车超员152起,查处疲劳驾驶190起,行政拘留124人,切实整治了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五是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指示和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从4月份开始,周密部署开展了“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专项整治行动;进入6月份以来,按照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及时在全市部署开展了军警车辆和民用专段号牌车辆专项整治以及机动车涉牌涉证专项整治。截至6月15日,共查获违法违规军警车辆97辆,扣留违法军警车辆18辆,收缴军警及专段号牌81副,其中军队车辆号牌16副,武警车辆号牌9副,警用车辆号牌20副,民用专段车辆号牌36副,扣留机动车行驶证23本,收缴非法警用灯具3副。

(五)坚持不懈狠抓了机动车及驾驶人源头责任管理工作,努力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全市交警部门把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接送中小学生校车作为源头责任管理的重点对象,按照支队出台的《机动车驾驶人源头责任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建立完善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接送中小学生校车“六知二保”档案,督促客运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和中小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和接送中小学生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积极排查整治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和中小学生校车交通安全隐患,全面落实车辆驾驶人源头责任管理各项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涉及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接送中小学生校车的道路交通事故。截止目前,全市境内未发生一起涉及上述车辆的道路交通死亡事故。

(六)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实施,有力确保了重要节假日期间和各项警卫活动的道路交通安全。根据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等节日期间的交通管理实际,支队及时安排部署,强化督导检查,各地交警部门在认真分析往年上述节日交通规律特点的基础上,结合辖区实际,强化重点路段、人群密集场所和旅游线路的隐患排查,有针对性地采取管控措施,确保了节日期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期间未发生一起涉及客运车辆的交通事故。

认真对待,圆满完成了各项道路交通安全勤务工作。上半年,全市交警部门共安排交通安全勤务42批次,其中一级警卫2批次,二级警卫1批次,三级警卫7批次,其他警卫活动32批次。每次警卫活动,支队均予以高度重视,事前开会研究,制定警卫工作方案,安排足够警力,全力以赴执行,均圆满完成了各项交通安全警卫任务,受到了有关领导的高度评价。

(七)积极组织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在前几年排查治理的基础上,今年以来,全市交警部门会同安监、交通部门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提出整治意见,提请政府制定和落实整治计划;积极协调、督促有关部门、道路业主对近年来排查出的还未治理的事故多发点段、交通标志和标线短缺路段、危险路段加快治理进度。在此基础上,根据全国、全区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

区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全区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要求,5月25日,支队制定下发了《全市2012年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了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全市交警部门再次会同安监、交通部门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共排查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309处,现正落实整改。

(八)狠抓事故处理和信访控制工作,妥善处理信访案件。

按照《全市公安交警系统“破案追逃保大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及要求,全市交警部门围绕建国60周年大庆和亚洲艺术节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化解道路交通案件、事件矛盾纠纷,积极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努力预防赴呼进京上访事件的发生。一是强化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工作。在加大侦破交通肇事逃逸积案的同时,切实加强逃逸案件现案侦破工作。各大队均制定并完善了逃逸案件侦破工作预案,确保对逃逸案件的快速高效打击。二是支队专门召开会议,梳理了近年来的信访案件和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明确了包案领导、包案单位、具体责任人,并研究了应对当事人上访所采取的稳控措施。三是强化执法办案监督。支队每月对各大队进行一次执法检查,做到“事先防、事中管、事后查”,把一些不规范的执法行为和问题,解决纠正在执法初期和萌芽状态。在强化内部监督的同时,抓好外部监督,主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回来,在内部解决,确保全市交警部门信访隐患不出门、不扩散、不激化。四是强化信访预警工作。全市交警部门将信访矛盾隐患排查调处工作作为重点常抓不懈,不断提高预警和处置能力。从支队到各大队都建立了信访信息员制度,随时搜集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预警性信息,并负责辖区内信访隐患的排查调处工作,对排查出有越级上访苗头的信访隐患和不稳定因素,通过建立台帐,落实信访责任,明确具体人员和职责,限期查结,确保信访矛盾隐患能够及时妥善地化解在基层。五是强化落实回访制度。以开展 “大走访”活动为契机,对群众信访案件,由包案领导主动到上访群众家中登门走访,理顺群众情绪,化解警民矛盾,增进警民感情。六是努力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以大练兵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对民警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体民警的综合素质,促进民警执法水平、群众工作能力的提高。七是认真落实值日警官和法制员工作制度。在全市交警部门车管、考验、事故处理岗位及岗路勤中队均配备了值日警官和法制员,认真为群众解难答疑,受理群众投诉和建议,及时、公正、依法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九)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工作。

通过建立车驾管人员绩效考评机制,对车驾管民警工作量、服务态度、出勤以及群众评价等方面进行定期考评;健全完善办理机动车、驾驶人业务资格审核制度和车驾管业务岗位责任制;严把车辆注册登记和检验关,杜绝为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落户和办理检验手续;加强对驾校培训工作的监督,完善驾驶人考试监督管理,实现驾驶人考试全程监控。目前科目二考试全部安装使用电子监控系统,科目三考试车辆正在安装监控系统。上半年,全市交警部门累计办理各类新车注册30650辆,其中汽车新车注册30129辆;年度检验机动车55944辆;办理初次申领驾驶证26919人次,受理机动车驾驶人提交体检证明29887人,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1669辆、转移登记9358辆,办理驾驶证降级、变更、补证、到期换证24343人;注销驾驶证3414人次,清理已达到报废期限机动车6829辆。受理汽车驾驶人科目一考试32392人次,合格21943人次,合格率为68%;科目二考试 20161人次,合格15511人次,合格率为77%;科目三考试18698人次,合格14026人次,合格率为75%。截止6月20日,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453825辆,驾驶人拥有量达到366906人,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7.81 %和5%。

(十)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应用。

为切实加强信息化应用工作,上半年,支队多次专门组织召开会议,传达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深入推进信息化应用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安排部署全市交警系统信息化应用和推广工作。4月份支队专门组建成立科技信息科,加强对信息化建设、应用工作的组织、培训、指导。6月1日至2日,支队举办了第一期信息化建设培训班。支队领导、机关全体人员和大队分管领导、信息员共计94人参加了培训;深入各大队对信息化建设、应用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同时支队将信息化应用纳入业务考核,定期通报工作量并排名,确保交警队信息平台在大、中队的使用率达到100%,70%以上的交通管理业务在采集、使用、维护上实现信息化流程;

(十一)狠抓了各项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的贯彻落实。

为满足群众需求,支队不断改进、创新车辆、驾驶人管理服务机制,在近年来陆续推出增设业务窗口、首问负责制、延时办结制、限时办结制、简化办事流程、增设排队叫号系统、咨询服务区、休息等候区等便民利民服务措施的基础上,又将经过培训的20名业务导办员安排在服务区解答群众的疑难问题、帮助填写表格和办理相关事宜,方便办事群众。今年以来,部交管局、市公安局先后推出了“交通管理服务群众十项措施”和“三十条便民利民措施(其中涉及交通管理七项内容)”,支队又推出“保增长、保民生”五项惠民措施。为抓好各项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的贯彻落实,支队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支队长办公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通过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时间进度要求,目前各项便民利民新举措已全部落到实处。车驾管业务方面:“一窗式”综合服务6月下旬起全面实行;驾驶证、行驶证补换领和驾驶证审验业务已于6月20日正式下放到各旗区车管所;除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客车以外的国产车登记业务,也于6月20日先期下放到目前具备条件的准旗车管分所;在离支队偏远的鄂前旗正筹备设立科目一考场;各大队还定期组织民警下乡为农牧民集中办理摩托车登记、检验及其驾驶证申领等业务,做到了为群众上门服务。

执勤执法方面:支队已与市内几大媒体建立协作机制,运用多种形式发布交通信息,为群众出行提供服务;进一步完善交通违法业务处理系统,正研究开发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系统;年内,还将在东胜区的商业中心、社区、大型企业等场所设立交通管理服务站,为群众提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业务咨询、信息查询等服务,同时在各旗区大队、车管所设立违法查询处理窗口,方便群众办理事。

事故处理方面:全市交警部门已与卫生、消防等部门建立协作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了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进一步深化事故快速处理机制,积极筹划在交警大队设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室,推进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中心建设。

(十二)积极采取措施,强化队伍管理,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一是通过“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进一步拉近了警民关系。从2012年12月下旬开始,支队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在全市交警系统深入开展了“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支队成立了以王景山副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3次精心拟制并修订活动实施方案,2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各大队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结合实际制定了活动方 案。“大走访”活动期间,支队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均走访5个以上对象,支队民警走访对象均在3个以上。走访驾驶人3906位、回访当事人463位、走访交通事故受害人325位、走访运输企业65个、走访客运站95个、走访用工单位和劳务市场269个;开展警营开放24次,组织不同层面警民座谈177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警风监督员、廉政监督员、群众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进警营,吐心声”,并通过调查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一线民警汇报工作、开设征求意见电话热线、悬挂征求意见箱等方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交警部门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403条。支队机关邀请人大、纪委、宣传、安监、教育、交通、客运、企业、新闻等30多个行业代表进行了专题座谈,并向社会公开“大走访”的目标、内容、措施、方法,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慰问了58个生活困难民警家庭和355个困难群众家庭,共为群众办实事、好事429件(次)。

二是积极部署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市公安局党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部署,支队党总支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从2012年3月底至8月底,在全体党员民警中部署开展了学习实践活动。为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党总支书记王景山任组长、支队党总支副书记乔治国任副组长、支队其他党总支委员为成员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个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协调。在学习调研阶段,支队严格执行学习纪律,确保学习人数一个不缺;严格规定学习时间,确保学习课时一次不少;严格规范学习内容,确保学习篇目一篇不漏。同时领导小组定期对各级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并组织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提出工作改进意见,有效保证了第一阶段工作有布置、有安排、有组织、有检查,高质高效按时完成。目前,学习实践活动按照分析检查阶段工作要求正在扎实开展之中。

三是扎实开展了苦练基本功活动。全市交警系统积极推行“战训合一”模式和科技练兵,完善以经常性普训、阶段性集训、年度性专训为主要形式的长效练兵机制,不断掀起苦练基本功高潮。年初,支队对苦练基本功工作制定了专门的工作方案,进行了全面部署。为了确保苦练基本功活动取得明显成效,支队专门成立了以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王景山为组长的苦练基本功训练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交警系统苦练基本功活动的组织领导,并将民警苦练基本功与工作绩效考核挂钩。全市各级交警部门按照支队的安排部署,结合各自工作岗位实际,有计划、分步骤,循序渐进的开展了岗位练兵活动。在练兵活动中,全市交警系统各单位采取集中强化、分组消化、个别辅导等形式,组织开展了岗位业务技能和民警体能的强化训练。6月9日,支队又下发了《关于全市交警系统进一步加强岗位大练兵活动的通知》,对后半年练兵工作作了进一步安排部署,以崭新的精神风貌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和第十一届亚洲艺术节的到来。

四是认真开展了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3月份,支队在全市交警系统部署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通过学习提高,查摆剖析问题,并针对存在问题进行大力整改,进一步打牢了民警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思想,增强了民警组织性、纪律性。

五是全面安排部署了全警“背法条”活动。为切实提升交通民警熟记、理解法律法规的水平,按照自治区交警总队《关于开展全警“背法条”活动的通知 》精神,3月份,支队在全市交通民警(包括协警)中部署开展了“背法条”活动。全市各级交警部门通过组织学习培训、举办法制讲座、下派服务队等方式,扎实深入开展了学法、背法活动,并组织进行了严格的法律法规知识考试。上半年,全市交警系统共组织举办“背法条”闭卷考试22次。

六是建立并实行工作绩效考评机制。为全面、客观评价全市公安交警系统整体工作实绩,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和队伍正规化管理水平,支队在认真总结近几年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绩效考核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2012年全市公安交警系统绩效考评办法及考评细则》,对各大队和机关各科、所、队、室工作实绩及全体民警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评。力求通过绩效考评,落实奖惩,从而充分调动全市交通民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强化民警责任感,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推进交通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2篇: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总结

2007年度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总结

作者:DO1202-10 来源:市交警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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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七年度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省交警总队和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支队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压事故、保畅通为目标,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以综合考评为载体,突出服从服务衡阳经济发展、构建“平安、和谐衡阳”这个中心,在队伍建设上谋发展,在安全管理上做文章,在执法质量上下功夫,在事故预防上着力,在“三基”工作上求突破,全年交通事故同比全面下降,城乡道路交通畅通有序,队伍形象明显改观,群众满意率大幅度提高,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步和发展。

一、强化队伍建设,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一是政治建警有新提高。一年以来,支队以“大整顿”、创“三好班子”和“四反”教育为契机,始终把领导班子建设放在队伍建设首位,从严治长,大力推行“一岗双责”和责任连带追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重大事情、原则问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确保了以过硬的班子带出一流的队伍,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加强。

二是从严治警有新举措。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支队实际,先后部署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理念、提素质、树形象”、“当人民警察,为人民执法”、交警系统“大整顿”和“四反教育”等系列教育整顿活动;组织集中观看了《堕落的灵魂》、《金钱的背后》、《公仆》等警示教育片;安排副科实职以上干部以及“窗口”民警到雁南监狱接受警示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了有关法律法规、警令禁令,进一步端正了广大民警执法指导思想,杜绝了违法违纪现象发生。支队还先后制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执勤执法、移动抄牌、测速的有关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交警执法形象的通知》、《案件审核审批规定》等规章制度,并认真加以贯彻落实。实施了精细化管理考核,完善落实了值日警官及法制专干工作机制,继续加大了警务督察和责任连带追究扣分制度。全年共组织现场督查1万余人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9个(件)、政协委员提案25个(件)、信访件64个;评选“十佳民警”87人。全年没有发生民警重大违法违纪和涉枪、涉密案件,也没有因违反“五条禁令”、“四条禁令”被总队以上督查发现或挂牌督办。

三是素质强警有新水平。坚持“干学对照,缺补对应”原则,严格落实“三个必训”,组织民警参加了各类学习、培训和考试,举办了乒乓球、拔河等比赛,进行了交通手势指挥操、队列演练、射击、擒拿格斗等训练,并通过送法到基层、法制授课、举办主办民警资格考试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了民警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50余期,培训民警1000余人次;市区282名交通民警参加市局组织的主办民警资格考试,其中264人成绩优秀。

四是文化育警有新气象。在紧张的工作过程中,支队坚持做到张驰有度,适时地组织民警开展篮球比赛、知识抢答赛,丰富警营文化生活,为民警提供一个互相交流、互相学习、共同促进的平台。

五是从优待警有新突破。在干部级别待遇方面,今年4月,支队有36人解决了正科级职级待遇,61人解决了副科级职级待遇。在民警福利待遇上,切实落实民警强制年度休假制度,坚持一年一度的身体检查,保证民警身心健康。

二、强化交通安全管理,道路交通事故防范成效明显

今年来全市共发生各类道路交通事故846起,死亡325人,伤1101人,直接经济损失325余万元。与去年同比,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分别下降32.8%、8.19%、36.25%和24.25%。

(一)持续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畅通工程。按照《湖南省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工作方案》和《2007年湖南省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及其配套评价指标体系,支队加强汇报,积极协调,并通过采取加大资金投入,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整改治理公路隐患点段,优化道路基础设施,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组织专项督查等措施,大力开展了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畅通工程工作。目前,市城区“畅通工程”被评为C类三等管理水平。

(二)持续推进客运车辆户籍化管理。按要求将9座以上的客运车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以及校车纳入户籍化管理,并将驾驶人身份证、驾驶证、车辆保险等管理数据纳入省重点车辆管理系统,并做到及时更新;责任民警落实管理措施,加强了与车主和驾驶员的沟通和联系,进行了跟踪管理。对农用运输车和拖拉机落实了督查管理具体责任人。对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客运企业,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了责任倒查和追究。目前,纳入客户化管理的重点车辆已达4322台,其中客车3175台、危化品运输车辆车183台、校车254台;纳入客户化管理的重点驾驶员5820名。

(三)开展公路危险路段及事故多发点段治理。支队积极争取政府重视,主动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加大工作进度,强化公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整改治理,按期将排查的29起事故多发点段全部治理到位。省交安委督办的S315线整改已明确由市公路局和衡阳县政府负责,规划投入1100多万元,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之中。

(四)强化车驾管源头管理。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和省交警总队的统一部署,支队以开展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为载体,进一步规范车辆管理所业务管理和队伍建设工作,全面提高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目前已有的四个县级车管所全部达到了三等车管所的标准,并呈报总队批准挂牌。同时,支队还严把“培训关”、“考试关”、“发证关”,筑牢预防事故的第一道防线,认真清理车辆和驾驶员档案,确保病车不上路、不合格驾驶员不上路。

(五)加强对县乡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县乡级道路是交通管理的薄弱环节,对此支队积极应对,探索建设农村交通管理新机制,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县级车管所下乡办理业务,县级交警大队也千方百计、各辟蹊径加强对县乡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祁东县大队为缓解警力不足的矛盾,由县公安局牵头授权给19个农村派出所管理本辖区内的摩托车、乡村线路客车、清理报废车、农用车载客、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及交通安全宣传,并由县局下文将派出所交通管理纳入考核内容。

(六)大力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支队先后多次开展全年性的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常德桃源“10〃1”特大事故发生后,支队认真贯彻落实刘金国副部长的重要指示和总队“10〃3”会议精神,努力营造交通安全宣传氛围,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切实落实客运企业联检互查工作,扎实开展集中整治,确保没有发生一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强化路面管控,深入开展各种专项整治

为强化路面秩序的管控,支队建立了对辖区交通秩序全面分析制度,科学制定了交通分流、疏导预案,将城区、各县市区中心城镇和国、省、县道作为管控重点,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管理、路面监控与严格查纠并重,确保了道路交通秩序井然有序。

一是优化城区勤务模式,全面推行责任制。支队推行民警责任路段、责任点、责任线制度,将支队机关1/3和大队2/3以上的警力压到路面,在原女子岗台等5个形象点手势指挥交通和点线面结合的基础上,增设6个交通示范点和11个高峰点,由支队机关民警轮流值守,并将大队警力向次干道、城郊结合部延伸。

二是突出日常管控,重点路段重点布控。派警在国省道、重点旅游线路、景点和市区解放路、船山路、中山南北路、蒸湘路、蒸阳路、东风路等主、次干道以及各县市区中心城镇,不间断地巡逻查纠交通违法,并对城区火车站、晶珠广场、西湖饭店等交通流密集点段始终保持严管重控。

三是圆满完成春运安全保卫任务。在历时40天的春运工作中,我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在党委、政府和市公安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和公安厅有关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早计划、早部署,重抓落实、周密布臵、综合治理,全力以赴开展春运安全保卫工作。据统计,2月3日至3月14日,全市共出动警力5522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1万余份,悬挂横幅和张贴各类宣传标语共3216条(张),发放《春运车辆临检合格证》5953本,《客运车辆春运准驾证》3462本,检查客车2.1万辆次,卸客转运4021人次。全市共发生交通事故113起,因事故死亡47人,伤159人,直接经济损失348520元,与去年同比,分别下降43.5%、2.08%、44.79%、61.98%。无道路交通拥堵和大的涉路治安刑事、公路“三乱”案件发生,维护了辖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确保了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四是加强重点时期的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工作。针对“两会”以及“清明节”、“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期的不同特点,全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早部署,精心组织,科学布警,有针对性地抓住各个时期的重点对象、重点时间、重点路段以及重点车辆,以路面防控为重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坚持宣传教育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强化公路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管理,全体公安交通民警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放弃假日休息时间,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全力以赴奋战在全市道路交通管理第一线上,确保了各个重点时期辖区交通安全形势平稳,为人民群众节假日出行创造了良好的交通环境。尤其是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10月6日早上7时许在京珠高速潭耒段发生一起因煤气运载车翻车泄漏起火而引起的高速公路封闭事件,导致所有车辆都绕道国省道通行,107国道衡南至耒阳段、320省道耒阳段交通压力陡增。支队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启动道路交通分流和疏导工作预案,迅速调集警力,支队长李衡率领其他党委成员分赴各个交通拥堵现场,用民警一道参与事故路段疏导保畅工作,昼夜奋战近20个小时,确保了事发路段耒阳、衡南境内车辆正常通行,没有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和刑事、治安事件。共疏导指挥过境车辆达20万辆,出动警力近400人次、警车60多台次。

五是持续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实际情况,支队先后组织摩托车交通违法、无牌无证车辆、低速载货、“五反”、“创安”严打、“决战70天”、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大会战、摩托车专项整治等40余项次不间断的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抓出成效,支队领导分片负责,亲自带班到路面一线检查指导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在各次专项行动中,抽调机关警力充实各个基层大队、中队,运用移动电子警察、测速仪、酒精检测仪、摄像机等现代化设备,采取集中整治和日常管理相结合、点线面相结合、白天与夜晚相结合以及动态管理与静态管理相结合等方式,加大路面监控力度,提高民警管事率,强化路面执法,增强执法力度,严查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在全市范围内持续保持交通秩序整治高潮。全年共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5万多起(次),治安拘留407人次;破获各类刑事案件8起,刑拘12人,逮捕5人。

六是圆满完成了各级交通安全警卫工作。今年以来,支队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的统一指挥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内紧外松、形式自然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圆满完成了李长春、曾培炎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省委书记张春紧、省长周强等领导来衡、南岳国际寿文化节暨湖湘文化旅游节等各类大型警保卫工作任务40余次,其中一级警卫一次,二级加强警卫一次。在警卫护卫过程中,参战民警充分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全力投入到交通安全警卫工作中,确保了警卫车队的安全、畅通,展示出了衡阳交警的良好风貌,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评价。

七是抗洪抢险工作取得全面胜利。8月21日、22日“圣帕”台风来袭衡阳,衡阳全境暴雨不断,许多国道、省道及城区、乡镇道路被淹,一些山体发生滑坡阻断交通通行。面对突如其来的情况,衡阳交警支队党委迅速应对,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发出紧急通知组织全体交警齐心协力抵抗洪魔。支队长李衡、政委何湛等支队领导分赴各县市区尤其是重灾区,亲临一线指挥调度、疏导道路交通,抢救被困群众。参战民警众志成城、昼夜奋战、齐心抗洪,舍小家、顾大家,有力确保了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期间,未发生一起因交通疏导不力而引起的长时间堵车事件。

四、强化基层基础,狠抓“三基一化”建设

按照总队和市局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总体部署,支队从整合现有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和建立长效机制入手,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深入推进了基层基础工作。

一是加快科技强警步伐。支队联系各大队的网络光纤已由2M扩容至8M;并顺利完成了科目三考试改革和机动车检测系统改造;购进了一批科技设备用于驾管、车管、检测和监控系统,提高了科技管理水平。目前,支队本级百名民警拥有公安网注册计算机率达到80 %以上;市城区共建有16个 “电子警察”系统;除衡南大队外,耒阳、衡东、衡山、南岳、衡阳县、祁东、常宁等大队均已开通启用“电子警察”和交通管理监控中心;衡东、衡山、衡阳县大队各建有1个“电子卡口”。

二是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在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支队注重内外兼修,不仅加强了对交通管理基础设施的完善和维护,而且更加规范了支队内部硬件设施建设。今年城区共新增交通指示标牌100块、旅游指示标牌42块,施划临时停车泊位286个,更换信号机路口5个,更换交通分流隔离墩200个。支队还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如期完成了交通指挥中心工程的基建工作,新的办公大楼已于2月5日正式投入使用,缓解了支队人员多,办公室紧缺的境况。同时,民警家属楼也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

三是狠抓“一队一所一岗”建设。年内,衡东新塘中队、衡山东湖中队、衡阳县三、四、五中队、南岳半山亭中队办公房建成(购买)或投入使用,衡南交警大队及其巡逻、事故中队办公房完成主体竣工,其他县市区大队及其有办公房的中队全部完成外观标识改造。大队和中队直接参与执法民警分别占总警力的85%以上。全市各县市区大队基层交警中队共配有56名中队长、18名指导员,其中53人解决正、副科职级待遇,占总数的71.62%。车驾管部门严格规范办事程序,落实好领导监督民警、民警监督领导、民警监督民警的机制,有误就改、有错就纠,堵塞了漏洞,防止了暗箱操作。落实值日警官制度,每天派一名民警维护办证大厅秩序,驱赶混入办证大厅的“证托”,各窗口拒绝办理“证托”人员的车驾管业务,业务领导岗对“证托”办理的业务不批字,提倡驾驶人、车属人本人办理,采取“堵、赶、拒”和岗位互相监督,有力打击“证托”的非法活动,净化办牌办证环境。为方便群众,车管所还设立了“阳光栏”、工作台牌、告示、便民咨询窗口、领导值班台、群众办事等候区,车驾管部门还特别印发了十一种车驾管业务“导办卡”,引导群众轻车熟路办业务,设立了电脑触摸屏,介绍办事程序。目前,耒阳、衡阳、常宁、衡山、祁东各建成1个车管所并达到三等管理水平。事故处理岗建设也不断推进,支队从受案、立案、车辆扣押、责任认定、处罚、结案、放车等环节层层把关,建立完善了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同时,强化教育培训,确保事故处理民警全部持证上岗,80%以上的路面执勤民警已具备处理简易程序交通事故资格;同时积极开展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稳妥处理事故当事人的上访上诉。今年以来,全市共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46起,侦破41起,侦破率达89.13%;事故上访处结率和息访率达到100%。

四是努力搞好文秘、信息调研和信息反馈工作。紧紧围绕全市公安交通管理中心工作,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加强文秘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上传下达,确保警令政令畅通,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为全市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服务,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全年共在总队以上网站采用工作信息445篇、调研论文56篇,其中被部局网站采用文章6篇,支队信息及各类文章在总队网站采用量排名全省第四。

五、强化交通安全宣教,进一步提高群众文明交通意识

1、积极开展重点时期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今年来,支队围绕各个重点时期,结合交通管理各个阶段的专项整治行动,先后开展了春运、清明、“五一”、“十.一”黄金周等各项规模较大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多渠道加强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了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推动各项整治工作开展。

2、积极拓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层面。支队在交通管理业务窗口、农村和人流、车流集中的地方建立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固定站、点,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辟了交通安全知识讲座、违法信息曝光台、交通管理业务咨询解答热线、咨询服务栏目、“交警直播室”、“关爱生命,平安出行”等专栏专刊,大张旗鼓地开展了全国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日活动,并针对驾驶人、中小学生、农村居民、交通违法行为人和事故当事人以及旅游区开展了重点宣传。支队还聘请零就业家庭成员为交通协管员,在城区各个主要路口对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进行管理,宣传交通安全知识。9月21日,支队投入近10万元,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市汽车行业服务协会和市西湖公园等单位,将西湖公园创建为交通安全宣传主题公园并将该园旁边的古汉大道和明翰路打造成交通安全宣传“一条街”。全年累计投入资金近160万元,编印下发各类宣传资料100余万份,挂图巡展4052场次,播放光盘6120场次,上安全课7312场次,举办各类主题鲜明的大型宣传活动21场次,开辟宣传专栏专版27个,在新闻媒体和工作网站刊发信息1500余条。

六、强化执法质量,法制建设更加规范化

支队牢固树立“抓法制就是抓全局,抓法制就是抓队伍”的工作理念,把执法质量、执法水平作为考核队伍建设、衡量业务工作、检验“三基一化”成效的重要标准,不断夯实法制工作基础,创新法制工作方法,注入法制工作活力,拓展法制工作深度,提升执法工作质量。全年共办理行政拘留案件477起,行政复议案2起,行政诉讼案件5起,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起;执法服务队下基础大队和科室授课33场次,下车属单位、学校和部队授课15场次。

一是以执法管理为基础,健全法制工作机制,不断加强执法体系建设。始终把法制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臵于优先保障、优先强化、优先发展的位臵,并建立了从支队、大队领导、法制专干到办案单位负责人和主办民警五级执法质量责任目标管理体系,逐级签订执法责任状,严禁越权越级审批(裁决),同时坚持“谁审核谁负责”、以及案件负责人和承办人终身负责制原则。形成诉讼案件,审核把关领导和法制民警一起出庭应诉,发生执法问题,严格追究相应责任。

二是以法制培训为重点,健全培训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针对少数民警在执法过程中重实体、轻程序,重罚款、轻教育现状,以开展“大学法”活动和举办“主办民警资格”考试为契机,结合执法质量考评发现的问题,贴近实战,狠抓业务培训,增强执法办案的证据、时限、程序意识,切实提高了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

三是以执法考评为导向,健全考核工作机制,不断加强执法过程监督。先后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等对交警执法活动进行全面监督;加大来信来访来函来诉的回复、复核力度,对反映属实存在执法过错的案件和不当许可,责令立即整改和反馈处理结果。并坚持每月自评、季度考评、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实行以正常工作为主,日常考评与年终检查相结合的执法质量考评制度,采取平时考核、随时计分,年终汇总、综合评估的办法,将考评工作融入日常执法之中,切实将执法问题解决在平时。

四是以执法水平论实绩,健全奖惩工作机制,不断激发执法工作活力。以执法工作为主线,将执法质量、绩效考核和精细化管理结合起来,并与民警的政治、经济利益挂钩,严格“问责”追究,最大限度杜绝执法问题发生。去年11月以来,市城区分别有3起交通违法行政处罚案件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其中诉讼案件全部胜诉,复议案件维持2起,撤销1起。

七、二00八年工作打算

(一)以创“三好”班子为龙头,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支队、大队思想意识建设,促使牢固树立服务大局、团结协作、依法行政、勤政廉政的思想观念,同心协力,齐抓共管,努力抓好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开展评选优秀基层领导和“好班子”活动,树立团结实干、开拓进取、廉洁自律、无私奉献的大队领导和大队领导班子的标杆,推进大队领导班子建设,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二)继续以“三基”工程建设为重点,切实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1.开展交通法律法规、交通违法处理和交通事故处理培训,培养一批业务能手。

2.推行“值日警官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站式”等举措,努力打造服务型警队。

3.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配强配齐中队领导班子。

(三)进一步深化勤务制度改革,继续探索适合我市道路交通管理的勤务管理模式。借机构改革的平台,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建立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机制,激发队伍活力,化解矛盾,构建和谐,让想干事的有机会,会干事的有岗位,干成事的有地位;下沉警力,确保县市区大队等实战单位警力和实战单位直接参与执法执勤人员分别占总警力的85%以上;对在政工、车、驾管、检测、行财、事故等热点岗位工作5年以上的领导及民警按要求轮岗交流。

(四)深化人、车、路整治,全力以赴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1.强化对重点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客运、危险品运输、公交、出租车等运输企业对所属驾驶人每月进行不少于两次的交通安全教育;对有交通违法或发生交通事故的营运驾驶人进行集中教育;建立驾驶人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通报制度。

2、强化对客运车辆、摩托车、校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辆等五类重点车辆的交通安全治理。牵头组织实施摩托车交通违法综合治理。

3、强化对事故多发点段及危险路段的管控。协同相关部门开展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进行排查、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协助当地政府督促交通部门按计划完成新增事故隐患路段的整改。

4、抓好“四个运输高峰”的整治。春运、“五一”、“十一”和“两会一节”期间,督促运输、旅游企业严格客运准入机制,严格参运车辆及驾驶人资质审查把关。

5、健全交通安全形势研判制度,加强对事故规律、特点的研究,找准事故下降点,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有效遏制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

第3篇: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总结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

(2011-2020年)

儿童时期是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为儿童提供必要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机会和条件,最大限度地满足儿童的发展需要,发挥儿童潜能,将为儿童一生的发展奠定重要基础。

儿童是人类的未来,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儿童发展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儿童发展,对于全面提高中华民族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从儿童健康、教育、法律保护和环境四个领域提出了儿童发展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十年来,国家加快完善保护儿童权利的法律体系,强化政府责任,不断提高儿童工作的法制化和科学化水平,我国儿童生存、保护、发展的环境和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儿童权利得到进一步保护,儿童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截至2010年,“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儿童健康、营养状况持续改善,婴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从2000年的32.2‰、39.7‰下降到13.1‰、16.4‰,孕产妇死亡率从2000年的53.0/10万下降到30.0/10万,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达到了90%以上。儿童教育普及程度持续提高,学前教育毛入园(班)率从2000年的35.0%上升到56.6%,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7%,初中阶段和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达到100.1%和82.5%。孤儿、贫困家庭儿童、残疾儿童、流浪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等弱势儿童群体得到更多的关怀和救助。

受社会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儿童发展及权利保护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全社会儿童优先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儿童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城乡区域间儿童发展不平衡,贫困地区儿童整体发展水平较低;出生缺陷发生率上升,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学前教育公共资源不足,普及率偏低;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校际、城乡、区域间存在较大差距;贫困家庭儿童、孤儿、弃婴、残疾儿童、流浪儿童的救助迫切需要制度保障;人口流动带来的儿童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社会文化环境中仍然存在不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消极因素等等。进一步解决儿童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和权利保护,仍然是今后一个时期儿童工作的重大任务。

未来十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儿童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更加有利的社会环境。制定和实施新一轮儿童发展纲要,将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高中华民族整体素质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宗旨,按照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我国儿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缩小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差距,提升儿童福利水平,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依法保护原则。在儿童身心发展的全过程,依法保障儿童合法权利,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

2.儿童优先原则。在制定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配置公共资源等方面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需求。

3.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从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利益出发处理与儿童相关的具体事务,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

4.儿童平等发展原则。创造公平社会环境,确保儿童不因户籍、地域、性别、民族、信仰、受教育状况、身体状况和家庭财产状况受到任何歧视,所有儿童享有平等的权利与机会。

5.儿童参与原则。鼓励并支持儿童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会环境,畅通儿童意见表达渠道,重视、吸收儿童意见。

二、总目标

完善覆盖城乡儿童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儿童身心健康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保障儿童享有更高质量的教育;扩大儿童福利范围,建立和完善适度普惠的儿童福利体系;提高儿童工作社会化服务水平,创建儿童友好型社会环境;完善保护儿童的法规体系和保护机制,依法保护儿童合法权益。

三、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主要目标:

1.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逐步下降,减少出生缺陷所致残疾。

2.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0‰和13‰以下。降低流动人口中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3.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18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6。

4.控制儿童常见疾病和艾滋病、梅毒、结核病、乙肝等重大传染性疾病。

5.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5%以上。

6.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降低到1‰以下。

7.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

8.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

9.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控制在12%以下,中小学生贫血患病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3。

10.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7%以下,低体重率降低到5%以下。

11.提高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控制中小学生视力不良、龋齿、超重/肥胖、营养不良发生率。

12.降低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

13.提高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

14.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

策略措施:

1.加大妇幼卫生经费投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增加农村和边远地区妇幼卫生经费投入,促进儿童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2.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省、市、县均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加强县、乡、村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基层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儿童医疗保健服务网络建设,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县级以上妇幼保健院设置儿科,增加儿童医院数量,规范新生儿病室建设。加强儿童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儿童卫生服务能力。

3.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推进儿童医疗保健科室标准化建设,开展新生儿保健、生长发育监测、营养与喂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等服务。逐步扩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儿童保健服务内容。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均达到80%以上。将流动儿童纳入流入地社区儿童保健管理体系,提高流动人口中的儿童保健管理率。

4.完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加强婚前医学检查知识宣传,规范检查项目,改进服务模式,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加强孕产期合理营养与膳食指导。建立健全产前诊断网络,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等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80%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60%以上,提高确诊病例治疗率和康复率。加大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宣传力度,提高目标人群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知晓率。

5.加强儿童疾病防治。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范围,加强疫苗冷链系统建设和维护,规范预防接种行为。以城乡社区为重点,普及儿童健康基本知识。加强儿童健康相关科学技术研究,促进成果转化,推广适宜技术,降低新生儿窒息、肺炎和先天性心脏病等的死亡率。规范儿科诊疗行为。鼓励儿童专用药品研发和生产,扩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儿科用药品种和剂型范围,完善儿童用药目录。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及先天梅毒综合服务纳入妇幼保健常规工作,孕产妇艾滋病和梅毒检测率分别达到80%和70%,感染艾滋病、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90%以上。

6.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制定实施多部门合作的儿童伤害综合干预行动计划,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为儿童创造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预防和控制溺水、跌伤、交通伤害等主要伤害事故发生。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中小学校、幼儿园和社区普遍开展灾害避险以及游泳、娱乐、交通、消防安全和产品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儿童家长和儿童的自护自救、防灾避险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校园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儿童伤害监测系统和报告制度。提高灾害和紧急事件中保护儿童的意识和能力,为受灾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生活、教育、心理康复等方面的救助服务。

7.改善儿童营养状况。加强爱婴医院建设管理,完善和落实支持母乳喂养的相关政策,积极推行母乳喂养。开展科学喂养、合理膳食与营养素补充指导,提高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水平。加强卫生人员技能培训,预防和治疗营养不良、贫血、肥胖等儿童营养性疾病。实施贫困地区学龄前儿童营养与健康干预项目,继续推行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大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力度,提高缺碘地区合格碘盐食用率。

8.提高儿童身体素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理安排学生学习、休息和娱乐时间,保证学生睡眠时间和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鼓励和支持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余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完善并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体质监测制度,并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

9.加强对儿童的健康指导和干预。加强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卫生保健管理,对儿童开展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等方面的教育和指导,提高儿童身心健康素养水平。帮助儿童养成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加强儿童视力、听力和口腔保健工作。预防和制止儿童吸烟、酗酒和吸毒。严禁向儿童出售烟酒和违禁药品。

10.构建儿童心理健康公共服务网络。儿童医院、精神专科医院和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设儿童心理科(门诊),配备专科医师。学校设心理咨询室,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培训。

11.加强儿童生殖健康服务。将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体系,增加性与生殖健康服务机构数量,加强能力建设,提供适合适龄儿童的服务,满足其咨询与治疗需求。

12.保障儿童食品、用品安全。完善婴幼儿食品、用品的国家标准、检测标准和质量认证体系,强化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意识,建立婴幼儿食品安全监测、检测和预警机制,加强农村地区食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婴幼儿用品、玩具生产销售和游乐设施运营的监管。健全儿童玩具、儿童用品等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13.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控制和治理大气、水、土地等环境污染以及工业、生活和农村面源污染,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加强监管,确保主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主要重金属(铅、镉等)暴露水平符合国家标准。

(二)儿童与教育。

主要目标:

1.促进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

2.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0%,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5%;增加城市公办幼儿园数量,农村每个乡镇建立并办好公办中心幼儿园和村幼儿园。

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确保流动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4.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

5.中等职业教育规模扩大,办学质量提高。

6.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公平教育,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校际差距。

7.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提高,薄弱学校数量减少。

8.教育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全面提升。

策略措施:

1.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的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完善体制和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不断扩大社会资源对教育的投入。

2.依法保障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各级政府要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帮助解决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其辍学。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保障适龄儿童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学校要耐心教育、帮助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或变相开除学生。

3.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坚持基本公共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教育发展保障机制和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完善教师交流制度,缩小办学条件、师资水平、教育质量上的差距。

4.加快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儿童教育事业。加大对民族教育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进民族地区、农村牧区、偏远山区、边境地区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促进女童接受学前和高中阶段教育。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全面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儿童使用本民族语言接受教育的权利,重视加强学前双语教育。加大民族地区师资培养培训力度。进一步完善发达地区、大中城市对民族地区的教育支援工作。

5.积极开展0-3岁儿童科学育儿指导。积极发展公益性普惠性的儿童综合发展指导机构,以幼儿园和社区为依托,为0-3岁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指导。加快培养0-3岁儿童早期教育专业化人才。

6.加快发展3-6岁儿童学前教育。落实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将学前教育发展纳入城镇建设规划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每个乡镇至少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人口分散地区提供灵活多样的学前教育服务,配备专职巡回指导教师,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网络。采取有效措施,努力解决流动儿童入园问题。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鼓励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康复机构举办接收残疾儿童的幼儿园。加强学前教育监督和管理。

7.确保受人口流动影响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解决流动儿童就学问题。制定实施流动儿童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

8.保障特殊困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落实孤儿、残疾儿童、贫困儿童就学资助政策。加快发展特殊教育,基本实现市(地)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较多的县(市)建立1所特殊教育学校;扩大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普通学校特教班和寄宿制残疾学生的规模,提高残疾儿童受教育水平。为流浪儿童、有严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

9.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逐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财政投入水平,加大对中西部贫困地区高中阶段教育的扶持力度。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满足不同儿童发展需求。

10.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重点,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促进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逐步推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

11.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

12.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道德教育。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各个方面。创新德育形式,丰富德育内容,不断提高德育工作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在学校德育工作中的作用。

13.提高儿童科学素养水平。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和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儿童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培养儿童科学探究能力和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利用科技类博物馆、科研院所等科普教育基地和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等资源,为儿童提供科学实践的场所和机会。建立校外科学实践活动与学校课程相衔接的机制。加强校内外结合的儿童科普网络建设,建立和巩固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儿童科普队伍。

14.加快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立教育质量标准和监测评价制度体系,完善学生综合素质和学业评价体系。完善和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制度,解决学生择校问题。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减少作业量和考试次数,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15.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能力。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师师德修养水平。将师德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继续提高教师学历合格率和学历层次,完善教师培训制度,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

16.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和信息化。把教育信息化纳入国家信息化发展整体战略,提高农村中小学校接入互联网的比例,扩大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覆盖面,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信息化体系。

17.建设民主、文明、和谐、平等、安全的友好型学校。建立尊师爱生的师生关系。保障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权利。创造有利于学生身体健康的学习、生活条件,提供安全饮用水和卫生厕所,改善寄宿制学校学生食堂和住宿条件。

18.完善学校收费管理与监督机制。完善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收费资金使用管理。

(三)儿童与福利。

主要目标:

1.扩大儿童福利范围,推动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的转变。

2.保障儿童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和保障水平,为贫困和大病儿童提供医疗救助。

3.基本满足流动和留守儿童基本公共服务需求。

4.满足孤儿生活、教育、医疗和公平就业等基本需求,提高孤儿家庭寄养率和收养率。

5.提高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率。

6.减少流浪儿童数量和反复性流浪。

7.增加孤儿养护、流浪儿童保护和残疾儿童康复的专业服务机构数量。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和重点县(市)建立1所具有养护、医疗康复、教育、技能培训等综合功能的儿童福利机构和1所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机构。

8.保障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和服刑人员未满18周岁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公平就业等权利。

策略措施:

1.提高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增加财政对儿童福利的投入,逐步实现儿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保障儿童基本医疗。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框架内完善儿童基本医疗保障,逐步提高儿童医疗保障水平,减轻患病儿童家庭医疗费用负担。

3.提高儿童医疗救助水平。加大对大病儿童和贫困家庭儿童的医疗救助。对贫困家庭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纳部分按规定予以补贴。

4.扩大儿童福利范围。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通过分类施保提高贫困家庭儿童生活水平。探索对儿童实施营养干预和补助的方法,改善儿童营养状况。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扩大补助范围。

5.建立健全孤儿保障制度。落实孤儿社会保障政策,满足孤儿生活、教育、医疗康复、住房等方面的需求。帮助有劳动能力的适龄孤儿就业。建立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替代养护制度,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公平就业提供制度保障。

6.完善孤儿养育和服务模式。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全面提高儿童福利机构的管理服务水平。探索适合孤儿身心发育的养育模式。完善孤儿收养制度,规范家庭寄养,鼓励社会助养。建立和完善家庭寄养和亲属监护养育的监督、支持和评估体系,提高家庭寄养孤儿和亲属监护养育孤儿的养育质量。

7.建立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和服务体系。建立0-6岁残疾儿童登记制度,对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需求按规定给予补贴。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服务专业化水平。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体系,加强残疾儿童康复转介服务,开展多层次职业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增强残疾儿童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8.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完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网络体系,健全流浪儿童生活、教育、管理、返乡保障制度,对流浪儿童开展教育、医疗服务、心理辅导、行为矫治和技能培训。提高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鼓励并支持社会力量保护和救助流浪儿童。探索建立流浪儿童早期预防干预机制。

9.建立和完善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服务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将流动人口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16周岁以下流动儿童登记制度,为流动儿童享有教育、医疗保健等公共服务提供基础。整合社区资源,完善以社区为依托,面向流动人口家庭的管理和服务网络,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服务机制,加强对留守儿童心理、情感和行为的指导,提高留守儿童家长的监护意识和责任。

(四)儿童与社会环境。

主要目标:

1.营造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氛围,消除对儿童的歧视和伤害。

2.适应城乡发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3.儿童家长素质提升,家庭教育水平提高。

4.为儿童提供丰富、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

5.保护儿童免受网络、手机、游戏、广告、图书和影视中不良信息的影响。

6.培养儿童阅读习惯,增加阅读时间和阅读量。90%以上的儿童每年至少阅读一本图书。

7.增加县、乡两级儿童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课外活动设施和场所,坚持公益性,提高利用率和服务质量。每个街道和乡(镇)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儿童社会工作者。

8.90%以上的城乡社区建设1所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等服务的儿童之家。

9.保障儿童参与家庭生活、学校和社会事务的权利。

10.保障儿童享有闲暇和娱乐的权利。

策略措施:

1.广泛开展以儿童优先和儿童权利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儿童权利尤其是儿童参与权的认识。

2.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普遍建立各级家庭教育指导机构,90%的城市社区和80%的行政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建立家庭教育从业人员培训和指导服务机构准入等制度,培养合格的专兼职家庭教育工作队伍。加大公共财政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家庭教育工作。

3.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宣传实践活动。多渠道、多形式持续普及家庭教育知识,确保儿童家长每年至少接受2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参加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家庭教育研究,促进研究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4.为儿童成长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倡导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关系,提倡父母与子女加强交流与沟通。预防和制止家庭虐待、忽视和暴力等事件的发生。

5.创造有益于儿童身心健康的文化环境。引导各类媒体制作和传播有益于儿童健康成长的信息,增强文化产品的知识性、趣味性。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优秀儿童图书、影视、歌曲、童谣、舞蹈、戏剧、动漫、游戏等创作、生产和发行。办好儿童广播电视专题节目,严格控制不适合儿童观看的广播影视节目在大众传媒播出。积极组织适合儿童的文化活动,大力培育儿童文化品牌。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加大查处传播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的出版物及儿童玩具、饰品的力度。重视少数民族文字少儿读物的创作、译制和出版工作。

6.规范与儿童相关的广告和商业性活动。严格执行相关法规政策,禁止母乳代用品广告宣传,规范与儿童有关的产品(服务)广告及烟酒广告播出。规范和限制儿童参加商业性演出和活动。

7.为儿童健康上网创造条件。在公益性文化场所和儿童活动场所建设公共电子阅览室,为儿童提供公益性上网服务。社区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对儿童免费或优惠开放。推行绿色上网软件,加强对网络不良信息的打击和治理,净化互联网环境。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严格实行消费者实名登记制,并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加大对“黑网吧”的打击力度。家庭和学校加强对儿童上网的引导,防止儿童沉迷网络。

8.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落实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确保校园安全的相关措施,在学校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进行巡逻,向学校、幼儿园派驻保安员。校园附近严格按规定设交通警示标志和安全设施,派民警或协管员维护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加强对校园周边商业网点和经营场所的监管,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禁设网吧、游戏厅、娱乐场所。

9.加大儿童活动设施建设。将儿童活动设施和场所建设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增加彩票公益金对儿童活动设施和场所的投入,加大对农村地区儿童活动设施和场所建设和运行的扶持力度。规范儿童课外活动设施和场所的管理,各类文化、科技、体育等公益性设施和场所对儿童免费或优惠开放,并根据自身条件开辟专门供儿童活动的区域。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

10.强化城乡社区儿童服务功能。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的儿童保护工作运行机制,充分挖掘和合理利用社区资源,动员学校、幼儿园、医院等机构和社会团体、志愿者参与儿童保护。整合社区资源建设儿童活动场所,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提高运行能力,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服务。

11.为儿童阅读图书创造条件。推广面向儿童的图书分级制,为不同年龄儿童提供适合其年龄特点的图书,为儿童家长选择图书提供建议和指导。增加社区图书馆和农村流动图书馆数量,公共图书馆设儿童阅览室或图书角,有条件的县(市、区)建儿童图书馆。“农家书屋”配备一定数量的儿童图书。广泛开展图书阅读活动,鼓励和引导儿童主动读书。

12.保障儿童的参与和表达权利。将儿童参与纳入儿童事务和儿童服务决策过程,决定有关儿童的重大事项,吸收儿童代表参加,听取儿童意见。畅通儿童参与和表达渠道,增加儿童社会实践机会,鼓励儿童参与力所能及的社会事务和社会公益活动,提高儿童的社会参与能力。

13.增强儿童环保意识。开展环境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鼓励儿童积极参与环保活动,引导儿童践行低碳生活和绿色消费。

14.加强儿童社会工作队伍建设。强化对儿童工作人员的社会工作能力培训,积极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在为儿童提供服务、维护儿童权益方面的作用。

15.开展促进儿童发展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履行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等国际公约,扩大多边和双边交流与合作,宣传我国促进儿童发展取得的成就。

(五)儿童与法律保护。

主要目标:

1.保护儿童的法律法规和法律保护机制更加完善。

2.贯彻落实保护儿童的法律法规,儿童优先和儿童最大利益原则进一步落实。

3.依法保障儿童获得出生登记和身份登记。

4.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趋势得到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合理。

5.完善儿童监护制度,保障儿童获得有效监护。

6.中小学生普遍接受法制教育,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7.预防和打击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禁止对儿童实施一切形式的暴力。

8.依法保护儿童合法财产权益。

9.禁止使用童工(未满16周岁儿童)和对儿童的经济剥削。

10.保障儿童依法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11.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降低未成年罪犯占刑事罪犯的比重。

12.司法体系进一步满足儿童身心发展的特殊需要。

策略措施:

1.继续完善保护儿童的法律体系。推进儿童福利、学前教育、家庭教育等立法进程。清理、修改、废止与保护儿童权利不相适应的法规政策。增强保护儿童相关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家庭、学校、社会各界和儿童本人保护儿童权利的法制观念、责任意识和能力。

3.加强执法监督。明确执法主体,强化法律责任,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执法人员儿童权益保护知识和技能培训,增强儿童权益保护观念,提高执法水平。

4.落实儿童出生登记制度。提高社会各界对出生登记的认识,完善出生登记相关制度和政策。加强部门协调和信息共享,简化、规范登记程序。

5.消除对女童的歧视。宣传性别平等观念,增强全社会性别平等意识。建立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利益导向机制,提高农村生育女孩家庭的经济社会地位。加大对利用B超等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打击力度。

6.建立完善儿童监护监督制度。提高儿童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完善并落实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严重侵害被监护儿童权益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资格撤销的法律制度。逐步建立以家庭监护为主体,以社区、学校等有关单位和人员监督为保障,以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

7.保护儿童人身权利。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强奸、拐卖、绑架、虐待、遗弃等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和组织、胁迫、诱骗儿童犯罪的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利用儿童进行扒窃、乞讨、卖艺、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儿童免遭一切形式的性侵犯。建立受暴力伤害儿童问题的预防、强制报告、反应、紧急救助和治疗辅导工作机制。整合资源,探索建立儿童庇护中心。加强预防和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儿童及其家长“防拐”意识和能力,为被解救儿童提供身心康复服务,妥善安置被解救儿童。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儿童,禁止介绍未满16周岁的儿童就业。建立健全监督惩罚机制,严厉打击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对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劳动或危险作业。依法保护儿童的隐私权。

8.加强儿童财产权益保护。依法保障儿童的财产收益权和获赠权、知识产权、继承权、一定权限内独立的财产支配权。

9.完善儿童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机制。进一步扩大儿童接受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健全完善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充实基层法律援助工作队伍,支持和鼓励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利用自身资源为儿童提供法律援助,确保儿童在司法程序中获得高效、快捷的法律服务和司法救助。

10.推动建立和完善适合未成年人的专门司法机构。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探索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专业化。加快建设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专门机构或落实专门人员。

11.完善涉嫌违法犯罪的儿童处理制度。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儿童,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对违法犯罪儿童的处罚。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坚持未满16周岁儿童犯罪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周岁以上儿童犯罪案件一般不公开审理的原则,尊重和保护儿童合法权益。对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别关押。对政府收容教养和劳动教养的未成年人及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未成年吸毒人员,与成年人分别收容、收戒。保障解除羁押、服刑或收容教养期满的未成年人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

12.完善具有严重不良行为儿童的矫治制度。建立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参与的运作机制,对有不良行为的儿童实施早期介入、有效干预和行为矫治。加强对具有严重不良行为儿童的教育和管理,探索专门学校教育和行为矫治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保障专门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等方面的同等权利。对适用缓刑的未成年人和因犯罪接受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做好帮教工作。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对纲要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务院及地方各级妇儿工委负责纲要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政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社会团体结合各自职责,承担落实纲要中相应目标任务。

(二)制定地方儿童发展规划和部门实施方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据本纲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儿童发展规划。国务院及地方政府各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社会团体结合各自职责,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形成全国儿童发展规划体系。

(三)加强纲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体现儿童优先原则,将儿童发展的主要指标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四)保障儿童发展的经费投入。各级政府将实施纲要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经费投入,并随着经济增长逐步增加。重点扶持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儿童发展。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儿童发展。

(五)建立健全实施纲要的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纲要实施工作。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将纲要主要目标纳入相关部门、机构和社会团体的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有关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健全报告制度,各有关部门每年向本级政府妇儿工委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纲要实施的情况,各级妇儿工委每年向上级妇儿工委报告本地区纲要实施的总体情况。健全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各级妇儿工委全体会议,汇报、交流实施纲要的进展情况。健全监测评估制度,明确监测评估责任,加强监测评估工作。

(六)坚持和创新实施纲要的有效做法。及时开展对儿童发展和权益保护状况的调查研究,掌握新情况,分析新问题,为制定相关法规政策提供依据。加强儿童发展领域理论研究,总结探索儿童发展规律和儿童工作规律。开展国际交流和合作,学习借鉴促进儿童发展的先进理念和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实施项目、为儿童办实事等方式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分类指导、示范先行,总结推广经验,推进纲要实施。

(七)加大实施纲要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儿童工作者、广大儿童和全社会宣传纲要内容及纲要实施中的典型经验和成效,宣传促进儿童保护和发展的法规政策和国际公约,营造有利于儿童生存、保护、发展和参与的社会氛围。

(八)加强实施纲要能力建设。将儿童优先原则的相关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纳入各级行政学院培训课程。将实施纲要所需知识纳入培训计划,举办多层次、多形式培训,增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机构相关人员、相关专业工作者实施纲要的责任意识和能力。

(九)鼓励儿童参与纲要实施。儿童既是纲要实施的受益者,也是纲要实施的参与者。实施纲要应听取儿童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儿童参与纲要实施的意识和能力,实现自身发展。

五、监测评估

(一)对纲要实施情况进行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反映儿童发展状况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动态反映纲要目标进展情况。在此基础上,系统分析和评价纲要目标达标状况,评判纲要策略措施和纲要实施工作的效率、效果、效益,预测儿童发展趋势。通过监测评估,准确掌握儿童发展状况,制定和调整促进儿童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纲要目标的实现,为规划未来儿童发展奠定基础。

(二)各级妇儿工委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监测评估工作,审批监测评估方案,审核监测评估报告等。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

监测组由各级统计部门牵头,负责纲要监测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研究制定监测方案,收集、整理、分析数据和信息,撰写并提交年度监测报告等。

评估组由各级妇儿工委办事机构牵头,负责评估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制定评估方案,组织开展评估工作,撰写并提交评估报告等。

(三)各级政府要将监测评估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结合监测评估结果开展宣传,研究利用监测评估结果加强纲要实施。

(四)建立儿童发展综合统计制度,规范和完善与儿童生存、发展有关的统计指标和分性别统计指标,将其纳入国家和部门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建立和完善国家、省、地三级儿童发展监测数据库。

(五)各级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相关机构及有关部门要向同级统计部门报送年度监测数据,向同级妇儿工委提交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

第4篇: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总结

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总结

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总结

201X年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总结一年来,我大队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全国“二十公”、省“二十四公”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抓住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这个中心,抓住队伍建设和保障安全畅通这两条主线,深入开展大练兵活动,全面推进队伍规范化建设;全面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措施,深化了“平安大道”创建和实施“畅通工程”工作,加强了车辆管理、交通事故处理、交通违法处理规范化建设,强化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交通秩序明显优化,辖区交通事故进一步下降,有力地维护了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我市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建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现总结如下:

一年来工作回顾及主要工作成绩一年来,通过全队民警的共同努力,大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呈现“三喜”、“三进”、“三降”的良好局面。“三喜”即:

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有了喜人的变化,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民警的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感有了喜人的进步,全队上下呈现你追我赶的局面;城市交通秩序有了喜人的好转,交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三进”即:

车管工作更加规范高效,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宣传更加广泛深入,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

强;后勤保障更加有力,交通管理科技含量和办公自动化水平明显提高,办公条件进一步优化。“三降”即:

路面管控能力进一步增强,交通违法率明显下降;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下降;执法水平和服务意识得到提高,在事故处理、违法处理中投诉率和群众不满意率进一步下降。

一、队伍建设更加规范,大队班子团结有力,民警综合素质明显提高。一年来,大队认真组织学习了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全国二十公和全省二十公会议精神,积极开展了“大练兵”活动,继续开展了“星级创优”和“五好警队”创建活动,认真落实周部长“四句话”精神,积极开展优化发展环境活动和政务环境评议评价活动,开展了“打造诚信瑞金,塑造诚信交警”和学习任长霞活动。大队班子和民警队伍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和法治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民警队伍“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进一步增加,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年内没有发生民警违反“五条禁令”和“三项禁止”的规定,民警无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出现公路“三乱”行为和当事人投诉。民警执法规范准确,对辖区道路监控有力,辖区道路交通畅通,民警执法文明,热心为群众做好事,群众的满意率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年内,大队5次被评为先进单位,共有15人次受到市委、市政府、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公安局的嘉奖和表彰。

二、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和公路治安防范工作卓有成效,辖区交通事故稳中有降。一年来,大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9·5”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公安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实施

意见》,全面提高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能力,采取了日常管理与专项治理相结合的方式,严格落实预防交通事故工作措施。开展了“百日交通秩序整治”、“反超载、纠违章、查黑车、防事故”专项行动、路面行车秩序专项整治、公路营运客车安全专项整治、县乡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无牌无证工程大货车和接送学生、幼儿车辆专项整治工作,路面行车秩序进一步优化,非法客运车辆得到坚决取缔,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得到有力保障。201X年1-12月份,我市辖区共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44起,死亡32人,伤46人,直接经济损失138321元,与去年同比分别下降4 7.6%、1 1.1%、6 1.7%、6 1.2%,年内未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未发生严重交通堵塞、未发生车匪路霸案件。

三、实施“畅通工程”成效显著,城市交通更加畅通有序。一年来,我市在去年达到三等级交通管理水平的基础上,不断加大投入,强化管理,年内投资了20余万元更新道路交通标线、标牌和施划车辆临时停放标线,城市交通规划更加科学,城市基础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不断完善,交通标志标线更加齐全有效,城市交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查纠交通违法行为7665起,出动宣传车5次,散发宣传单2700份,展出图片230张,市民交通法规意识和文明意识普遍提高,主干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遵章率达95%,城市交通更加有序。

四、平安大道创建工作有声有色,国道交通秩序实现了安全、畅通、有序的目标。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各有关职能

部门的协调配合下,我大队认真总结分析近年来的平安大道创建经验,巩固创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以改善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为基点,以强化道路管控能力的重点,全面加强公路巡警的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科学管理交通水平,平安大道创建工作在三等水平的基础上已向二等水平迈进。年内,大队投资30余万元,在323国道、206国道和319国道沿线共设置26块交通标志、标牌,其中大型标志牌4块,书写永远性宣传标语160条,大队结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大力开展路面行车秩序整顿,共纠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1.36万起,交通违法行为共计1281分,行政拘留2人,暂扣驾驶证38本。

五、车管工作更加规范高效,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今年大队投资16万余元完成车管办证大厅改造装修工程,建立了低柜敞开式柜台,实行零距离服务制度。严格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登记规定》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办理车管业务。十月份更新了车辆、驾驶员管理系统,车管工作更加规范、高效,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更加满意。1-11月份大队共办理摩托车上户8688辆,核发摩托车、农用车驾驶证7410本,年内协助查获盗窃摩托车5辆,假证11本;举办了交通肇事驾驶员学习班,受教育面达100%,汽车类驾驶员年度审验率达96%,摩托车、农用车驾驶员年度审验率达98%,汽车类年度检验率达9 3.2%,摩托车类年度检验率达9 5.44%。

六、后勤保障更加有力,办公条件进一步优化。1-12月,大队完成并上缴支队规费收入606万元,比去年增收193万元;基本建设支出5 3.5万元,为搞好我市的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后勤保障。今年五月份,大队投入二十余万元为各科、室、中队配备了电脑,组建了大队局域网,初步实现办公自动化,制作了大队信息网站,为展示红都交警风采,宣传我市交通管理工作,实现警务公开建造了新的平台。

七、宣传更加广泛深入,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一年来,大队以学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为契机,结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采取了形式多样的方式,广泛宣传交通法规,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大队在国道沿线创建交通安全村30个,交通安全社区6个,其中5个交通安全村和一个交通安全社区达到省级标准,一个交通安全村达到地级标准。开展了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张贴挂图500份,发放光盘120合。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在地级以上报刊、杂志、电视台等媒体发表稿件88篇,记912分;网络稿件87篇,记分1745分,与电视台合办12期《红绿灯下》交通安全宣传电视专栏,在《XX报》中开辟了专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共连载20期,大队自办简报12期,扩大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八、交通警卫工作万无一失。一年来,大队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警卫工作要求做好交通警卫工作,圆满完成一级警卫接待一次,二级警卫二次,三级以下警卫九十五次;圆满完成“长征组歌故乡行”大型文艺演出活动交通警卫工作。

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维护稳定工作成效显著。今年以来,大队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扎扎实实开展了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有效控制了国道沿线治安事件的发生,依法处理交通事故,狠抓小区和挂点村创安工作,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化解人民群众内部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此外,大队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做好各项中心工作,积极优化发展环境,积极开展“三民”活动和新农村建设工作,积极投入市容环境整治工作,积极完成了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一年来,大队受到瑞金市委政府通报表扬5次,受赣州市和支队通报表扬2次,群众对大队的满意率达95%。主要工作措施及经验体会

一、认真学习贯彻二十公会议精神和开展“大练兵”活动,全面推进队伍规范化建设

(一)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提高队伍政治素质。一年来,大队组织学习了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全国 行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竞赛活动。同时,邀请政府、法制、公安部门等法律骨干来大队讲解《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在大队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极大地激发了广大民警的学习热情。在基本体能训练中,副教导员陈泽华坚持带领民警进行3000米长跑,在队列训练中叫口令把嗓子都喊哑了仍坚持带队训练。

(三)积极开展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和优化发展环境活动。根据市委和赣州市组织开展的行风评议结果,结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大队迅速开展了优化发展环境整改活动。对每一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查看,大队领导带领民警深入到市直单位、驻市单位、重点企业、外资企业、乡镇、部分驾驶员中征求意见和建议,召开座谈会,发出征求意见函150份,以此更广泛的了解、征求对大队在队伍建设、执勤执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坚决落实承诺,落实十三项交通管理便民措施,坚持“交警就是服务,百姓利益至上”,进一步树立了公正执法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同时定期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提案落实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一年来,大队共办理人大、政协提案6件,均达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今年大队被市政府评为“办理人大、政协提案先进单位”。

(四)坚持开展“五好警队”创建和“星级创优”活动。大队严格按上级的要求,突出交警特色,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为目标,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继续深入开展“星级创优”和以“领导班子好、队伍素质好、执法服务好、管理业绩好、基础建设好”为内容的“五好警队”创建活动,各

科室中队及每位民警积极主动按大队的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队形成了你追我赶的喜人局面。各科室中队均超额完成大队年初下达的主要工作任务,未发生民警违法违纪事件,未发生公路“三乱”现象,民警为民办实事、做好事得到了群众和企业主的称,年内,大队收到企业、群众送来的锦旗和感谢信19件(次)。

(五)积极开展“塑造诚信交警”活动。根据市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大队从3月份起在全体民警中开展了以“打造诚信瑞金,塑造诚信交警”为主题的教育活动,组织学习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和《人民警察法》,开展了“诚信大家谈”及“为谁执法,为谁谋利,为谁服务”的大讨论,深入开展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增强广大交通民警的执法和服务水平。

(六)严格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和省厅“三项禁止”的规定。大队加强了内部管理和督查力度,使每位民警都严格遵守“五条禁令”和“三项禁止”的规定,杜绝了警务车辆管理不严、酒后驾车、着警服到公共娱乐场所、工作日饮酒等现象,有效地促进了队伍形象的改变。

二、强化交通秩序管理,立足事故防范,确保辖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大队领导和全体民警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充分认识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是大队的中心工作。今年以来,我大队严格落实公安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实施意见》和“1·15”、“8·11”会议精神,认真研究我市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特点,制定出了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成效显著。

(一)加强源头管理,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大队会同交通运管部门,对运输企业进行了排查,对汽运总公司、公交公司、旅游车队等客运单位特别是重点单位的交通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落实交通安全管理和事故预防责任制。开展了公路营运客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XX市公路营运客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客运车辆实行跟踪管理,对客运驾驶人实行“户籍化”管理,召开了客运单位负责人、车主、客运驾驶人会议,签订了安全责任状,严把客运车辆驾驶人资格审查关,对客运驾驶人的资格资质进行了一次全面审查,查阅相关的交通肇事记录和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录,走访了驾驶员培训学校,并对培训学校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对客运车辆驾驶人和车主进行了全面的交通安全教育,有465人接受了教育培训并通过考试,对不适应驾驶客运车辆的驾驶员予以清理。全面清理整顿客运车辆,对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客运车辆坚决停驶整顿,大队共发出整改通知书7份。同时严格摩托车驾驶人考试发证工作,保证考试质量。

(二)突出重点,下大力气整改事故多发路段。我大队对今年以来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进行了事故成因分析,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进行排查并进行登记,并会同交通、公路部门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我大队对今年以来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206国道武阳凌田T型路口,319国道黄柏柏村松山下路口,319国道叶坪黄沙桥路口、九堡石螺岭等13处事故易发路段进行了排查整改,增设警告标志牌34块,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书面向市政府、市安委会进行了报告,并采取了相应措施。

(三)大力推动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实施“畅通工程”社会化进程,不断提升创建质量。为使我市辖区31 9、32 3、206国道平安大道创建工作在三等水平的基础上力争达到二等水平。今年以来,我大队继续加强了“平安大道”创建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加强了源头管理,健全源头管理责任制,与涉车单位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12份,继续排查和整改辖区事故多发路段,切实消除道路安全隐患,采取路段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严格落实“五定”巡逻责任制,强化国道巡逻监控,切实提高路面管控和快速处置各种公路治安案件的能力,积极推动乡镇政府、村委会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好转,严查严重违法交通行为。在实施“畅通工程”工作中,坚持日常交通秩序管理和集中整治相结合,在三级管理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市交通管理设施,改革新的勤务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率,实现城市交通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蔡君安副大队长被省畅通工程领导小组评为实施“畅通工程”先进个人。

(四)加强路面行车秩序整顿,查纠交通违法行为。

1、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反超载、纠违章、查黑车、防事故”为主要内容的百日交通安全整治活动,确保了元旦、春运和“两会”期间辖区交通安全畅通。根据省总队和赣州支队的统一部署,自去年12月份以来,加强源头管理和路面巡逻疏导,实行对路面24小时的有效监控,做到“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加强了对山区公路、事

故多发路段的路面巡逻,严密监控。查纠客运车辆超载126起,扣留无牌无证车辆(包括二轮摩托车)379辆,报废车4辆,纠处疲劳驾驶52起,超速行驶563起,违章超车27起,酒后驾车16起,占道行车81起,有效地消除了交通事故隐患。春运期间共核发临检证213张,与430名客运车辆驾驶员签订了安全责任状,与市交通局联合在仰山设立了春运客运临时检查点,做到了24小时执勤,与有关部门排查和整治交通事故多发路段8处,增设警告标志牌34块,悬挂宣传标语15幅,散发宣传单2000余份。春运期间,我市辖区内未发生群死群伤恶性事故,未发生车匪路霸案件,为全市人民及过往路人欢度新春佳节创造了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2、大力治理严重影响路面行车秩序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根据省总队和赣州支队的统一部署,我大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疏交通、压事故、保畅通”为主要内容的交通违法行为交通安全整治活动,大队制定了《路面行车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公路巡逻民警中队作用,对客车超员,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强行超车、逆向行驶、超速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重点整治,纠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1.36万余起,并在31 9、20 6、323国道设立客运车辆登记点,实行24小时监控,及时查纠客运车辆违法行为,有效地消除了交通事故隐患。

3、开展了县乡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专项整治活动。针对部分边远山区乡镇,如日东、九堡、岗面、拔英还存在少量农用车载客现象以及九堡、谢坊、武阳、云石山等乡镇存在三轮摩托车载客现象,大队采

取了分片责任制的方式,组织警力取缔货运农用车、农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等车辆非法载客行为,共查扣并取缔非法载客农用车12辆,查扣三轮摩托车51辆,有力地打击了非客运车辆非法载客违法行为,有效预防了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发生。在整治过程中,杨建明副大队长始终坚持带队参加整治工作。

4、开展了“三无”车辆和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针对我市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车辆、右盘车辆、报废车上路行驶突出,“三无”车辆交通事故严峻的现象,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大队从5月份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整治“三无”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三无”车辆130辆。为有效地遏制摩托车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大队今年组织了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摩托车违法载客、违法行驶、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今年来共纠处摩托车各类违法行为4755起,有效地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5、大力开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6月份以来,我大队与公路、交通运管部门在319国道黄沙路段设立了货运车辆超载超限检测站,实行24小时对车辆进行检查,到目前为止,共查处超载车辆375辆,卸货转运9辆,有效遏制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五)完善了交通事故紧急抢救机制。为快速有效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抢救生命及时,现场处置和恢复交通迅速,我大队建立了与急救(120)、消防(119)、施救、“110”快速联动的现场处置机制及易燃易爆、毒害性、放射性、传染性等危险物品处置机制。今年,大队认真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我们的做法和体会是:

1、坚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公路、交通、安监等有关部门之间的协作,形成预防交通事故合力。

2、广泛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参与者特别是公路沿线村民、中小学生及摩托车、农用车驾驶员的交通法规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3、加强对客运企业、客运车辆和客车驾驶人的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4、全面排查、整治辖区事故多发路段,消除事故黑点。5、提高民警工作责任心和工作主动性,加强公路巡逻监控,对车辆违法行为做到见违必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依法处理交通事故,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一)推行交通事故处理“阳光作业”,确保公开、公正、公平。大队将事故处理有关法规及赔偿标准公布上墙,设立了警务栏公开事故处理人员情况,设立了事故处理公开栏公布事故处理结果和事故责任者处罚结果,事故车辆由事故车物评估定损机构定损,事故责任认定由集体根据事故原因研究决定,严格按规定秉公办案,不收礼不吃请,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各方的权益,确保了法律的严肃性。

(二)严格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办案民警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处理程序规定》处理交通事故,对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依法应当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坚决按程序办理。为提高民警办案质量和效率,大队督促事故处理民警加强业务学习,增强业务素质,“122”保持通讯畅通,坚持做到“四快”:

赶赴现场快、施救措施快、疏导交通快、案件审理快,由于办案人员能客观、公正地依法办案,事故处理工作得到上级领导和各界群众的肯定和好评。今年1-11月份,大队共处理一般以上交通事故44起,侦破重大事故逃逸案4起,侦破率达80%,行政拘留24人,刑事拘留23人,吊销驾驶证18本。年内,大队共接到邻近县市交警请求协助拦截肇事逃逸车辆的电话10个,成功拦截9起。今年10月1日发生在市区城南的交通肇事逃逸案,在钟世华大队长的统一指挥下,杨建明副大队长、范禹文科长放弃休假,分别带领办案民警展开排查,三天后将案子快速侦破,打击了交通肇事逃逸分子的嚣张气焰,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权威。

四、规范车辆、驾驶人管理,继续推行窗口优质服务

(一)优化窗口服务环境,落实便民措施。7月份,大队投入16万余元改造装修了车管办证大厅,建立了低柜敞开式柜台,实行零距离服务制度。严格贯彻执行《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规定》,建立了窗口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多角度、全方位的对车管民警的政治思想、警风警纪、服务态度、廉洁守法和业务能力等进行全面的考核。严格落实公安部十七项、省厅十二项、支队十五项、大队十三项交通管理便民措施,设置了民警咨询岗和触摸屏查询系统;做到“四个公开”:

公开车驾管业务须知、公开车驾管业务流程、公开各项收费标准、公开服务承诺制度,坚持“大小事情认真办,能办的事情马上办,疑难事情尽力办,一切事情依法办”,及时高效为群众办理牌证照手续,车管窗口服务水平有了新的突破。

(二)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牌证管理,严格规范驾驶人考试发证。大队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实行“首办责任制”,做到业务档案齐全规范,机动车登记系统数据更新及时,摩托车驾驶人培训考试符合要求。严格执行机动车(二)严格执行财经制度,有效合理利用资金。大队进一步规范和健全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效控制了费用支出。今年大队基本建设支出5 3.5万元,其中投入16万余元进行车管办证大厅改造装修,投入20余万元为各科(室)中队配备电脑,组建了大队局域网,制作了大队信息网站。此外,还根据省厅和支队的安排报购民警服装10万余元,为做好我市的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后勤保障。

六、创新宣传工作思路,推进交通安全教育社会化,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今年以来,大队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和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按照“治标又治本、基础建设与长远规划、法规教育与文明建设相结合”的整体思路,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了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制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

(一)开展经常性的交通法规宣传活动。大队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分对象、分层次、多形式地组织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电视专栏、宣传车、法规咨询、图片展、悬挂标语、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强化市民的交通法制观念,累计咨询群众368人次,散发宣传单2700余份,在街道主要路口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标语26幅,展出图片230张次,展出“关爱生命、安全出行”展板,与赣州交警支队在红都影剧院联合举办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文艺宣传专题晚会;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在瑞金电视台播放交通事故案例,提醒广大市民要警钟长鸣,预防交通事故;大队民警深入各中、小学校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发放光盘及宣传挂图、交通安全知识读本,发放

小黄帽1500顶;为国道沿线中小学生上交通安全课60余课时,受教育学生6000余人,在中、小学生中掀起了学交通法规的热潮。

(二)广泛开展“交通安全社区”、“交通安全村”建设活动。年内,大队在市区6个居委会、32 3、206和319国道沿线的30个行政村中开展“交通安全社区”、“交通安全村”建设活动。大队专门编印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法规汇编500本及大量的交通安全法宣传单1万余份,分发到每一户,每一个交通安全村(社区),向群众讲解交通法规、宣传交通事故的严重性和交通违法的危害性,同时散发《市民文明交通常识》、《居民文明交通须知》、《驾驶员文明行车守则》、《向不文明交通行为告别》、《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向群众宣传预防交通事故的交通安全常识,书写永久性交通安全宣传标语160多条。

(三)扩大宣传渠道,加大交通宣传报道力度。大队民警在地区级以上报刊、杂志、电视等媒体上共发表稿件共88篇,完成稿件记分912分,网络稿件共87篇,完成稿件记分1745分,从多角度、深层次、全方位营造了良好的“大交通、大宣传”氛围。大队与瑞金电视台合办《红绿灯下》宣传专栏,每隔星期制作一期,在瑞金电视台制作《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专版;在《瑞金报》中开辟了专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利用媒体扩大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七、积极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大队积极开展了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积极抓好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积极开展了“三民”活动和新农村建设工作,积极投入城市管理和市容环境整治

工作,圆满完成了100余次交通警卫工作任务和“长征组歌故乡行”大型文艺演出活动交通安全保卫工作,积极完成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创建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二00五年工作打算一年来,大队在队伍建设和交通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这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仍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乡村公路上无牌证机动车辆行驶现象还未完全杜绝,边远乡镇三轮摩托车载客现象仍然存在,国道沿线村民对国道等级提高“不适应”问题还未完全解决,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二、事故预防工作措施存在落实不到位的地方,新建公路标志、标线不完善,路面秩序管控还不到位,公路上机动车超速、超载、违法停车、违法超车和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仍然是事故多发的原因。

三、《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与实际存在脱节现象,法律之间的衔接存在不协调的地方,群众法制意识滞后,给交通事故处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四、个别民警敬业精神和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有待提高,工作积极性还未完全调动起来,工作主动性和责任心有待加强。

五、个别科室中队班子不团结,工作相互推诿,存在工作作风飘浮和群众意识不强的问题。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改进。二00五年工作打算:

一、深入贯彻“十六大”和“二十公”会议精神,推进大队班子建设和队伍规范化建设,提高民警队伍的政治素质,增强民警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心;

二、深入开展大练兵活动,全面提高民警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深入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强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制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

四、改革勤务管理机制,进一步推进“畅通工程”和“平安大道”创建工作;

五、全面加强城乡道路交通管理,深入开展路面行车秩序整治工作,坚决取缔农用车非法载客和三无车辆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六、继续做好公安交通指挥中心的筹建工作;

七、继续做好从优待警工作。二00五年,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与时俱进,务实拼搏,为我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建有序、畅通、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完)

附送:公安交通管理调研报告:如何建立交通安全宣传大格局调研报告

公安交通管理调研报告:如何建立交通安全宣传大格局调研报告 调查调研公安交通管理调研报告:

如何建立交通安全宣传大格局调研报告宣传格局如何公安建立调研报告交通安全交通管理

众所周知,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是一项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才能使这项工作顺利开展。而作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不仅是交警部门的事情,也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才能真正使这项活动收到实效。但是,就当前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形势来说,迫切需要解决交警部门孤军作战的问题。下面,结合当前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实际,浅谈一下如何建立交通安全宣传大格局。

一、当前交通安全宣传的现状其实,公安部门领导早就重视到了交通安全宣传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当作一项重要活动来抓。在要求各级交警部门加大管理力度的同时,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为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宣传的作用,2016年公安部交管局下发了关于在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交通安全五进宣传活动的通知。根据公安部的要求,全国各地积极行动起来,大张旗鼓的组织开展这项活动,为管理工作呐喊助威,营造浓厚的氛围。就拿xx交警支队陵县大队来说,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各级交警部门组建了“五进”工作领导小组,以“珍爱生命,安全出行”为主题,举办了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在广场、车站,主要路口等人员集中的场所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展出宣传展板,大造宣传声势,营造宣传氛围。针对五进活动的要求,以创建“交通安全村”为目标,积极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扩大交通安全村的创建面。实行交通民警、乡镇领导和村委会主任承包责任制。针对道路交通安全进社区的要求。民警们紧紧依靠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主任。根据城市交通和社区居民出行特点,有针对性开展宣传教育。根据进单位要求,大队定期深入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调研,有的放矢地进行展板宣传,播放交通事

故案例光盘,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等。针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大队除了在校园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宣传栏、张贴宣传挂图等外,承包民警担任中小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校外辅导员,交警大队还专门组织人员在沿线公路各中小学搞“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讲座”。大队还利用县广播电视台,设道路交通安全栏目,定期各全县人民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讲座。大队积极调动中小学生的作用,要求中小学生除了向自己家长和家庭成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外,还要左邻右舍进行安全教育。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我们看到,交警部门在做好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制定有效措施和方法,使这项活动开展的扎扎实实,收获甚大。极大的推动了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开展。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对于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的作用产生怀疑,热情就逐渐下降,积极性也就不那么高了。原因很简单,就是各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仍然不断发生。针对人们交通安全意识淡漠和交通违法行为不断发生的实际,有的人对交通安全宣传产生了疑问,究竟这样搞下去,能不能从根本上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也有的干脆就提出,只有不断加大管理力度,才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究竟交通安全宣传的作用是怎样的,如何真正的发挥交通安全宣传的作用,这些问题就理所当然的摆在了我们交警部门的面前。

二、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是一项见效慢,时间长的工作,要见到成效需要时间来检验。在这当中,还存在着一些因素,制约着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一)警力不足,管理工作任务繁重。就拿陵县来说,陵县辖区国土面积1231平方公里,人口56万多,有998个行政村,道路通车总里程2700多公里。一个驻地中队要承担几个乡镇的道路交通管理任务,每天管理任务的繁重,几乎压得民警喘不过气来。虽然如此,民警们在做好管理工作的同时,按照五进宣传方案的要求和计划,定期抽出时间深入到辖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这样,由于工作繁忙,使交通宣传工作受到了制约。

第5篇:上半年交通管理工作总结

2012年上半年,我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及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安全、畅通、和谐、稳定”的总目标,积极探索交通管理长效机制,以加强事故预防、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为重点,紧紧抓住开展“平和内蒙古交警”形象创建活动,不断提升交通管理与服务水平,继续大力推进“畅通工程”和“平安畅通旗区”创建工作,进一步深化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通车里程和交通流量迅猛增长的客观条件下,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基本保持了平稳。上半年,全市共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152起,死亡60人,受伤181人,直接经济损失折款550376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减少27起,下降15.08%,死亡人数减少6人,下降9.09%,受伤人数减少19人,下降9.5%,直接经济损失折款增加11476元,上升2.13%。其中:发生死亡交通事故51起,死亡6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减少9起,下降15%,死亡人数减少6人,下降9.09%;发生一次死亡3人特大道路交通事故2起,死亡6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折款4500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3人,受伤人数增加1人,直接经济损失折款增加30000元。发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253起,直接经济损失折款45680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减少80起,下降24.02%,直接经济损失减少120400元,下降20.86%。

一、2012年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积极协调关系,精心安排部署工作。

在支队的积极争取和协调下,3月11日上午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公安局长暨道路交通、消防、禁毒工作会议,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政府与各旗区政府签订了《2012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状》,进一步强化了旗区政府的道路交通管理职责; 3月11日下午至12日,支队组织召开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对2012年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并与各大队签订了《2012年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各大队也都相继组织召开2012年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对2012年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4月下旬,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后,支队及时向市公安局、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两个会议精神。市公安局党委召开会议,对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进行了专题研究,及时提出了贯彻实施意见;市政府召开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做出了明确要求;支队通过召开会议、网上转载会议材料等形式对会议精神逐级进行传达,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相应的贯彻落实意见,对2012年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同时,上半年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及存在问题。各大队也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积极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为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了“平和内蒙古交警”形象创建活动。

一是积极部署,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支队在2012年制定执勤执法十不准的基础上,今年又制定了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对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并不间断就全市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提出要求。

二是加强培训,规范执法。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地交警部门围绕“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这一主题,组织民警认真学习贯彻孟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领会精神实质,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执法为民的理念,各级领导和广大民警对规范执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有了明显提高。同时,支队于年初制定了规范执法培训计划,要在年内分批组织全体民警(包括协勤人员)进行一次轮训,且所有培训的民警都要参加考试、考核,以考核检验培训,以考核促进培训,以实践检验培训。3月22日支队举办了第一期全市交警系统规范化执法培训班,全市11个交警大队大队领导、岗路勤中队长、业务骨干以及支队秩序大队全体民警共计190余人参加了培训;6月1日至7日,支队举办了两期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员培训班,190名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员参加了培训;6月9日至11日,支队举办了全市车驾管业务员培训班,各大队分管领导、业务员194人参加了培训。半年来,全市先后有756人次参加了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班。

三是狠抓协勤人员队伍管理。上半年,支队在提高协勤人员工资待遇,解决协勤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人身伤害保险,做好稳定协勤队伍工作的同时,又先后制定出台了协勤人员管理办法、协勤队伍教育整顿方案,并专门部署开展了协勤人员集中教育培训工作。6月份,支队组织人员陆续深入各大队举办协勤人员集中培训班5期,培训协勤人员680人,目前培训工作仍在开展中。

四是加强监督。在全市车管服务窗口增设了办理业务的电子评价系统,正在为路面执勤民警增加录像录音装备;落和法制员制度,加强执法、办案的内部监督,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加强督导检查,经常开展明查暗访,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促进了执勤执法工作的规范化;继续完善警务公开、警营开放制...

实值日警官和法制员制度,加强执法、办案的内部监督,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加强督导检查,经常开展明查暗访,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促进了执勤执法工作的规范化;继续完善警务公开、警营开放制度,建立了每半年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行风评议部门报告工作制度和向新闻媒体、社会各界通报工作情况制度;建立了行风监督员制度,5月底前每个大队完成了聘用30名行风监督员工作。

五是部署开展了“平和内蒙古交警”形象创建活动。按照自治区交警总队开展“平和内蒙古交警”形象创建活动的要求,我们结合实际及时在全市交警系统部署开展了“平和内蒙古交警”形象创建活动。专门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职责,落实了工作任务,同时明确从2012年6月到2012年4月分动员部署、集中创建、交流提高、总结验收四个阶段循序推进创建活动,逐项落实创建任务,力争使队伍整体达到“平和内蒙古交警”创建标准。上半年,全市交警部门结合“大走访爱民实践”、“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狠抓民警思想教育管理,扎实开展大练兵活动,强化“一法一例,四个部令”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应用;认真贯彻落实创建活动要求,着力解决交通管理工作中路面执勤执法、事故处理、车辆及驾驶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

推进“平和内蒙古交警”形象创建活动。

(三)深入推进 “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

今年以来,支队深入推进 “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的实施,按月制定宣传教育工作安排,明确宣传重点、任务及措施。全市各级交警部门围绕“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主题,根据不同时期工作重点,适时组织开展大型集中宣传和各类专项行动宣传;深入国省干道、专用公路和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收费站,在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窗口、车管所办证大厅和驾驶人考验场所、城镇区街道及客运场站,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播放录音录像、讲解交通安全知识、设立交通事故摸拟展台,利用电子广告屏滚动播放交通安全提示信息、举办交通安全有奖问答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同时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进广播、进电视、进报纸、进网络活动和“五进”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交通安全舆论氛围。上半年,全市共张贴宣传标语4万余条,印发宣传材料230余万份,制作发放交通安全提示卡8万多张,在客运车辆上张贴举报奖励卡3万余张,利用出租车流动广告位播发交通安全宣传标语3千余条,利用街头固定大屏幕电视播发交通安全宣传标语2万余条,利用手机短信播发宣传知识、提示信息25万余条,利用互联网发布交通安全信息2千余条,设立交通事故模拟展台15处。

(四)加强路面执法管控,大力整治路面交通秩序。

今年以来,全市交警部门严格规范执法用语和程序,强化人性化管理和服务,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扩大教育面,减少罚款处罚量,在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口头警告不予罚款处罚的同时,继续坚持“大发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大惩处”的严管道路交通“五大”工作举措,强化路面交通管控,科学合理安排勤务,实行工作任务量化考核,充分利用酒检、测速、电子警察和gps监控等科技设备和法律法规手段,切实加强对客运车辆、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校车等重点车辆的路面巡逻管控、检查和执法力度;支队根据实际情况,在全市适时部署开展了春运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无牌车辆、故意遮挡号牌车辆专项整治,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道路交通安全春季攻势专项行动,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专项整治,破案追逃保大庆专项行动,军警车辆和民用专段号牌车辆专项整治以及机动车涉牌涉证专项整治等一系列有针对性的集中整治行动,对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法超车、违法会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货车和农用运输车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校车违反规定承运学生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严格管理。各地交警部门结合辖区实际,针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持续不断进行了大力整治,有效净化了路面行车秩序。上半年,全市共处理交通违法210956人次,其中查处无证驾驶1526起,酒后驾驶1190起,超速行驶72316起,行政拘留1414人次。交通违法处罚量减少了28%,教育的比例增加了32%,罚款的总额减少了25%。

一是狠抓了春运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对春运工作精心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了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春运期间,设置固定测速点205处、流动测速点340个,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919起,其中酒后驾驶165起、醉酒驾驶98起、无证驾驶9起、客车超员7起,其它交通违法行为1719起,行政拘留107人。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2.05”全区遏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开展了遏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有效遏制

了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是针对我市无牌、故意遮挡号牌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特点,从2月11日至27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无牌、故意遮挡号牌车辆专项整治。全市共查处无牌、故意遮挡号牌等涉牌违法行为1465起,其中无牌685起,故意遮挡号牌起645,套牌25起,假牌14起,未悬挂号牌77起,未按规定安装号牌19起,有力打击了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

四是认真贯彻落实“2.19”全区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开展了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92940起。其中,查处酒后驾驶545起,查处超速驾驶47363起,查处客车超员152起,查处疲劳驾驶190起,行政拘留124人,切实整治了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五是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指示和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从4月份开始,周密部署开展了“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专项整治行动;进入6月份以来,按照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及时在全市部署开展了军警车辆和民用专段号牌车辆专项整治以及机动车涉牌涉证专项整治。截至6月15日,共查获违法违规军警车辆97辆,扣留违法军警车辆18辆,收缴军警及专段号牌81副,其中军队车辆号牌16副,武警车辆号牌9副,警用车辆号牌20副,民用专段车辆号牌36副,扣留机动车行驶证23本,收缴非法警用灯具3副。

(五)坚持不懈狠抓了机动车及驾驶人源头责任管理工作,努力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全市交警部门把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接送中小学生校车作为源头责任管理的重点对象,按照支队出台的《机动车驾驶人源头责任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建立完善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接送中小学生校车“六知二保”档案,督促客运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和中小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和接送中小学生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积极排查整治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和中小学生校车交通安全隐患,全面落实车辆驾驶人源头责任管理各项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涉及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接送中小学生校车的道路交通事故。截止目前,全市境内未发生一起涉及上述车辆的道路交通死亡事故。

(六)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实施,有力确保了重要节假日期间和各项警卫活动的道路交通安全。根据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等节日期间的交通管理实际,支队及时安排部署,强化督导检查,各地交警部门在认真分析往年上述节日交通规律特点的基础上,结合辖区实际,强化重点路段、人群密集场所和旅游线路的隐患排查,有针对性地采取管控措施,确保了节日期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期间未发生一起涉及客运车辆的交通事故。

认真对待,圆满完成了各项道路交通安全勤务工作。上半年,全市交警部门共安排交通安全勤务42批次,其中一级警卫2批次,二级警卫1批次,三级警卫7批次,其他警卫活动32批次。每次警卫活动,支队均予以高度重视,事前开会研究,制定警卫工作方案,安排足够警力,全力以赴执行,均圆满完成了各项交通安全警卫任务,受到了有关领导的高度评价。

(七)积极组织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在前几年排查治理的基础上,今年以来,全市交警部门会同安监、交通部门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提出整治意见,提请政府制定和落实整治计划;积极协调、督促有关部门、道路业主对近年来排查出的还未治理的事故多发点段、交通标志和标线短缺路段、危险路段加快治理进度。在此基础上,根据全国、全区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

区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全区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要求,5月25日,支队制定下发了《全市2012年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了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全市交警部门再次会同安监、交通部门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共排查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309处,现正落实整改。

(八)狠抓事故处理和信访控制工作,妥善处理信访案件。

按照《全市公安交警系统“破案追逃保大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及要求,全市交警部门围绕建国60周年大庆和亚洲艺术节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化解道路交通案件、事件矛盾纠纷,积极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努力预防赴呼进京上访事件的发生。一是强化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工作。在加大侦破交通肇事逃逸积案的同时,切实加强逃逸案件现案侦破工作。各大队均制定并完善了逃逸案件侦破工作预案,确保对逃逸案件的快速高效打击。二是支队专门召开会议,梳理了近年来的信访案件和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明确了包案领导、包案单位、具体责任人,并研究了应对当事人上访所采取的稳控措施。三是强化执法办案监督。支队每月对各大队进行一次执法检查,做到“事先防、事中管、事后查”,把一些不规范的执法行为和问题,解决纠正在执法初期和萌芽状态。在强化内部监督的同时,抓好外部监督,主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和建议,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回来,在内部解决,确保全市交警部门信访隐患不出门、不扩散、不激化。四是强化信访预警工作。全市交警部门将信访矛盾隐患排查调处工作作为重点常抓不懈,不断提高预警和处置能力。从支队到各大队都建立了信访信息员制度,随时搜集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预警性信息,并负责辖区内信访隐患的排查调处工作,对排查出有越级上访苗头的信访隐患和不稳定因素,通过建立台帐,落实信访责任,明确具体人员和职责,限期查结,确保信访矛盾隐患能够及时妥善地化解在基层。五是强化落实回访制度。以开展 “大走访”活动为契机,对群众信访案件,由包案领导主动到上访群众家中登门走访,理顺群众情绪,化解警民矛盾,增进警民感情。六是努力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以大练兵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对民警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体民警的综合素质,促进民警执法水平、群众工作能力的提高。七是认真落实值日警官和法制员工作制度。在全市交警部门车管、考验、事故处理岗位及岗路勤中队均配备了值日警官和法制员,认真为群众解难答疑,受理群众投诉和建议,及时、公正、依法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九)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工作。

通过建立车驾管人员绩效考评机制,对车驾管民警工作量、服务态度、出勤以及群众评价等方面进行定期考评;健全完善办理机动车、驾驶人业务资格审核制度和车驾管业务岗位责任制;严把车辆注册登记和检验关,杜绝为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落户和办理检验手续;加强对驾校培训工作的监督,完善驾驶人考试监督管理,实现驾驶人考试全程监控。目前科目二考试全部安装使用电子监控系统,科目三考试车辆正在安装监控系统。上半年,全市交警部门累计办理各类新车注册30650辆,其中汽车新车注册30129辆;年度检验机动车55944辆;办理初次申领驾驶证26919人次,受理机动车驾驶人提交体检证明29887人,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1669辆、转移登记9358辆,办理驾驶证降级、变更、补证、到期换证24343人;注销驾驶证3414人次,清理已达到报废期限机动车6829辆。受理汽车驾驶人科目一考试32392人次,合格21943人次,合格率为68%;科目二考试 20161人次,合格15511人次,合格率为77%;科目三考试18698人次,合格14026人次,合格率为75%。截止6月20日,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453825辆,驾驶人拥有量达到366906人,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7.81 %和5%。

(十)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应用。

为切实加强信息化应用工作,上半年,支队多次专门组织召开会议,传达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深入推进信息化应用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安排部署全市交警系统信息化应用和推广工作。4月份支队专门组建成立科技信息科,加强对信息化建设、应用工作的组织、培训、指导。6月1日至2日,支队举办了第一期信息化建设培训班。支队领导、机关全体人员和大队分管领导、信息员共计94人参加了培训;深入各大队对信息化建设、应用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同时支队将信息化应用纳入业务考核,定期通报工作量并排名,确保交警队信息平台在大、中队的使用率达到100%,70%以上的交通管理业务在采集、使用、维护上实现信息化流程;

(十一)狠抓了各项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的贯彻落实。

为满足群众需求,支队不断改进、创新车辆、驾驶人管理服务机制,在近年来陆续推出增设业务窗口、首问负责制、延时办结制、限时办结制、简化办事流程、增设排队叫号系统、咨询服务区、休息等候区等便民利民服务措施的基础上,又将经过培训的20名业务导办员安排在服务区解答群众的疑难问题、帮助填写表格和办理相关事宜,方便办事群众。今年以来,部交管局、市公安局先后推出了“交通管理服务群众十项措施”和“三十条便民利民措施(其中涉及交通管理七项内容)”,支队又推出“保增长、保民生”五项惠民措施。为抓好各项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的贯彻落实,支队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支队长办公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通过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时间进度要求,目前各项便民利民新举措已全部落到实处。

车驾管业务方面:“一窗式”综合服务6月下旬起全面实行;驾驶证、行驶证补换领和驾驶证审验业务已于6月20日正式下放到各旗区车管所;除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客车以外的国产车登记业务,也于6月20日先期下放到目前具备条件的准旗车管分所;在离支队偏远的鄂前旗正筹备设立科目一考场;各大队还定期组织民警下乡为农牧民集中办理摩托车登记、检验及其驾驶证申领等业务,做到了为群众上门服务。

执勤执法方面:支队已与市内几大媒体建立协作机制,运用多种形式发布交通信息,为群众出行提供服务;进一步完善交通违法业务处理系统,正研究开发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系统;年内,还将在东胜区的商业中心、社区、大型企业等场所设立交通管理服务站,为群众提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业务咨询、信息查询等服务,同时在各旗区大队、车管所设立违法查询处理窗口,方便群众办理事。

事故处理方面:

全市交警部门已与卫生、消防等部门建立协作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了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进一步深化事故快速处理机制,积极筹划在交警大队设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室,推进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中心建设。

(十二)积极采取措施,强化队伍管理,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一是通过“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进一步拉近了警民关系。从2012年12月下旬开始,支队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在全市交警系统深入开展了“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支队成立了以王景山副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3次精心拟制并修订活动实施方案,2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各大队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结合实际制定了活动方

案。“大走访”活动期间,支队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均走访5个以上对象,支队民警走访对象均在3个以上。走访驾驶人3906位、回访当事人463位、走访交通事故受害人325位、走访运输企业65个、走访客运站95个、走访用工单位和劳务市场269个;开展警营开放24次,组织不同层面警民座谈177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警风监督员、廉政监督员、群众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进警营,吐心声”,并通过调查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一线民警汇报工作、开设征求意见电话热线、悬挂征求意见箱等方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交警部门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403条。支队机关邀请人大、纪委、宣传、安监、教育、交通、客运、企业、新闻等30多个行业代表进行了专题座谈,并向社会公开“大走访”的目标、内容、措施、方法,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慰问了58个生活困难民警家庭和355个困难群众家庭,共为群众办实事、好事429件(次)。

二是积极部署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市公安局党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部署,支队党总支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从2012年3月底至8月底,在全体党员民警中部署开展了学习实践活动。为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党总支书记王景山任组长、支队党总支副书记乔治国任副组长、支队其他党总支委员为成员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个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协调。在学习调研阶段,支队严格执行学习纪律,确保学习人数一个不缺;严格规定学习时间,确保学习课时一次不少;严格规范学习内容,确保学习篇目一篇不漏。同时领导小组定期对各级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并组织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提出工作改进意见,有效保证了第一阶段工作有布置、有安排、有组织、有检查,高质高效按时完成。目前,学习实践活动按照分析检查阶段工作要求正在扎实开展之中。

三是扎实开展了苦练基本功活动。全市交警系统积极推行“战训合一”模式和科技练兵,完善以经常性普训、阶段性集训、年度性专训为主要形式的长效练兵机制,不断掀起苦练基本功高潮。年初,支队对苦练基本功工作制定了专门的工作方案,进行了全面部署。为了确保苦练基本功活动取得明显成效,支队专门成立了以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王景山为组长的苦练基本功训练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交警系统苦练基本功活动的组织领导,并将民警苦练基本功与工作绩效考核挂钩。全市各级交警部门按照支队的安排部署,结合各自工作岗位实际,有计划、分步骤,循序渐进的开展了岗位练兵活动。在练兵活动中,全市交警系统各单位采取集中强化、分组消化、个别辅导等形式,组织开展了岗位业务技能和民警体能的强化训练。6月9日,支队又下发了《关于全市交警系统进一步加强岗位大练兵活动的通知》,对后半年练兵工作作了进一步安排部署,以崭新的精神风貌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和第十一届亚洲艺术节的到来。

四是认真开展了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3月份,支队在全市交警系统部署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通过学习提高,查摆剖析问题,并针对存在问题进行大力整改,进一步打牢了民警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思想,增强了民警组织性、纪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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