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征文活动_师德征文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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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城区教育局
惠城教通„2011‟349号
转发省教育厅关于“以身立教,为人师表”主题师德
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学校: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粤教师函„2011‟94号)要求在全省教职员工中开展师德征文活动。现将省教育厅《 “以身立教,为人师表”主题师德征文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发动,按照《方案》的“征文要求”做好本次征文征集工作。
二、征文报送数量:中心小学以上学校每所学校选送1—2篇。
三、采取集体报送方式,请将征文的纸质和电子稿件一并于2011年10月16日上午12:00前报送至惠城区教育局人事股。
四、区教育局将选送优秀征文参加省、市评审。附:广东省“以身立教,为人师表”主题师德征文活动方案
惠城区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1
附件:
“以身立教,为人师表”主题师德征文
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加强全省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广大教师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以身立教、德识相长”教育理念,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决定继续在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中面向全省教职员工开展师德征文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征文主题
以身立教、为人师表
二、征文内容
围绕“以身立教、为人师表”的主题,论述师德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反映我省教师热爱教育工作,以当人民教师为荣的思想,弘扬广大教师爱岗敬业、德高业精、以身立教、为人师表的精神品格,总结教师乐教善教的实践经验和深刻体会。
三、征文时间
2011年9月1日—10月20日
四、征文要求
1.征文应围绕“以身立教、为人师表”这一主题,抒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真情实感,展示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的精神风貌,推介为人师表崇德乐教的价值取向。体裁不限,既可论述、议论,也可叙述(真人、真事),也可以是经验
总结等。征文题目自拟,篇幅以2000—4000字为宜。
2.征文应紧密联系我省教育系统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主题鲜明,条理清楚,语言通顺,真实原创(所有文章应为作者创作,严禁抄袭)。
3.征文应以纸质和电子稿件一起于2011年10月20日前报送至广东教育杂志社(广州市小北路155号,邮编:510045)。电子稿件可通过活动网站进行投稿,活动的进展也将会通过活动网站进行公布。征文可个人报送也可集体报送,如集体报送的,征文数量每个地级市不少于20篇,高等院校和省教育厅属学校每校不少于5篇。
4.征文格式的要求。
征文纸质要求:A4纸打印,一式3份,签署姓名和工作单位,征文首页及邮寄信封上请注明“师德征文”字样。征文首页注明:主题、作者、组别、单位全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及邮编。内文字体的要求:论文题目用三号字体,居中;一级标题用四号字体;二级标题、三级标题用小四号字体;页眉、页脚用小五号字体;其它用五号字体;图、表名居中。
组别分为:
小学组(幼儿园、小学、特殊学校及教育工作者)中学组(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教育工作者)
高校组(高职、大专、本科院校及教育工作者)
五、征文评选
由教育厅组成评审委员会,聘请有关专家担任评委,分为中小学组、中学组和高校组进行评审,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并从组织集体报送的地市或学校中评出活动组织奖若干名。对获奖个人和单位颁发省教育厅荣誉证书。征文活动期间将选择一部分优秀征文登载在《广东教育》、《师道》、《高教探索》等杂志上,征文评选结束后将获奖征文汇编成《广东省师德建设论文集》。
六、组织保证
为确保此次征文活动的顺利进行,各市教育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征文征集、评选工作将视情况在全省通报。
联系人:黄老师、蔡老师,联系电话:020—83561663,37628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