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制度_团学会规章制度

2020-02-27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团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团学会规章制度”。

团建工作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团委的工作质量、工作水平,做到有制度可循、按制度办事,实现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市政二公司团建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结合基层团的工作特点,从实际出发,本着“服务企业,服务青年”的原则而制定的,包括团委会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团员管理制度、推优入党制度、团委工作职责、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的规定等六项内容。

团委会制度

第三条 团委会每月召开1次,由团委负责人召集。

第四条 团委会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日常工作由团委书记主持实施。

第五条 团委会主要内容:

(1)学习、传达党委、公司团委决议、决定及重要会议的主要精神。

(2)汇报工作、交流经验、反映情况。

(3)总结上月共青团工作并讨论下月工作计划及要点。

(4)讨论向党委、行政、上级团委的请示和工作报告。

(5)讨论审核团内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6)对团员发展、团员开除团籍、团干部处分的审批。

(7)讨论、决定其他必要的问题。

第六条 团委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各委员要充分发表个人的见解和意见。凡团委会决定,必须由半数以上委员参加方可有效,并作好会议记录。

第七条 加强团委会委员自身建设,坚持每半年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互相帮助,增强团结,共同进步。

第八条 召开团委会时,不得无故缺席(特殊情况除外)。

第九条 团员大会

(1)团员大会是团支部的权力机关,团支部一切重要事情,都要由团员大会决定。

(2)团员大会每半年召开1次,每次团员大会要有充分准备并发扬民主,切实保证会议开好。

(3)团员大会的内容: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团委的决议、决定,宣传企业形势、任务与中心工作;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团代会的代

表;讨论接收新团员、离退团员和对团员的表彰和处分;审议团支部工作措施和需由团员大会讨论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第十条 团支部委员会

(1)团支部委员会是团支部的核心,负责支部的日常工作。

(2)支部委员会每月不少于1次。

(3)支部委员会的内容:讨论团员大会需解决的工作和问题,讨论、研究、决定团支部自身建设的重大内容等。

(4)支部委员会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重大问题要通过集体讨论决定,如遇意见分歧大时,应请示党支部和上级团委方可决定。

第十一条 团小组会

(1)团小组会在支委会领导下工作。团小组会是组织团员贯彻落实支部团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决定、决议,开展经常性团内活动的会议。

(2)团小组会议每月不少于1次。

(3)团小组会的内容:组织团员完成支部安排的针对团员青年开展的学习教育、技术比武等活动,讨论青年入团申请。

第十二条 团课

(1)团课是加强团的思想建设的有效措施,是对团员青年进行团的基本知识、理想信念、组织纪律观念、道德风尚等方面教育的有效形式。

(2)团课的内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中国革命史和党的基本知识。宣传本企业、本单位的生产经营中心任务。

(3)团课每季度至少1次。

(4)团课的授课人可请本单位的党政领导担任,也可由上级团委的领导担任。

第四节 团员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使用团员证和团员档案袋。团员证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管理的载体,利用团员证做好团员注册登记、团费收缴、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团员档案袋应保存团员的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思想工作书面汇报材料、奖惩情况等,团员档案袋要求每人一袋,放入团员人事档案。

第十四条 团委、基层团支部每年做好团员注册登记工作。注册时间为每年第一季度,如个别团员有特殊情况,注册的最后截止期可延期到六月底;每年定期修订团员花名册,做好团员统计工作,掌握团员队伍的数量、分布及流向。

第十五条 做好团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到外地(外单位)工作(含临时工、合同工)或学习的团员,地点固定、时间在半年以上的,其组织关系要转到所在的地区或单位。对流动性大、地点不稳定的团员,其组织关系可留在原支部,但要及时向支部汇报工作、学习及流向情况;也可将组织关系转入其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劳动力市场)、长期居住地团组织。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团的纪律、严肃慎重地做好对违纪团员的组织处理工作。第十七条 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

第十八条 “推优”工作的目的,在于经常性地及时将有入党要求的优秀团员、青年推荐给党组织,不断壮大人党积极分子队伍,协助党组织认真做好在优秀团员、青年中吸收党员的工作。

第十九条 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积极、严肃,认真坚持推荐条件,保证质量,集体讨论,成熟一个,推荐一个。力争做到: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要先入团,团员入党要100%通过“推优”程序;党组织发展28周岁至35周岁的青年入党,应听取团组织意见。

第二十条 推荐范围:28周岁以下的青年要求入党,首先应是共青团员。共青团员人党,应经团组织推荐。28-35周岁的青年群众,是团组织的工作对象,他们中的优秀分子也可经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

第二十一条 “推优”的重点:生产一线的团员、青年,受到各级组织表彰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和优秀青年。

第二十二条 “推优”的基本条件:工作、学习中能起带头作用,作风正派,团结同志,社会反映较好。符合此条件的可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

第二十三条 “推优”程序:

(1)具备条件的团员、青年由所在团支部负责提名推荐,具备条件的团干部由矿团委负责提名推荐,并翔实填写推荐表。

(2)被推荐对象经各支部提名,报矿团委审核后,由矿团委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并翔实填写推荐表。

(3)各支部的“推优”情况都要报矿团委备案,并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

第二十四条 要建立健全“推优”工作制度,各团支部要认真落实“推优”工作责任,矿团委要加强工作指导,定期检查。各团支部要经常分析团员、青年队伍状况,分期分批落实推荐对象,加强经常性的教育、培养和考察。

第六节 团委工作职责

第二十五条 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

(1)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

(2)对团员进行理想道德教育、民主法制纪律教育、形势政策和革命传统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

(3)帮助团员树立主人翁思想,妥善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同一切损害国家、人民利益和企业利益的现象作斗争。

(4)关心、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做好日常的思想工作,调动团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二十六条 贯彻落实矿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各项决议,带领团员青年为企业的发展多作贡献。

(1)动员全体团员青年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发扬艰苦创业的精神,提高效率,努力工作,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2)号召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到矿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去,组织团员青年开展突击活动。

(3)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创新创效活动,为其成长成才搭建平台

第二十七条 关心团员青年的切身利益,为他们多办实事。

(1)了解和反映团员青年的意愿和呼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2)关心和支持团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文娱、体育活动。

第二十八条 加强团的自身建设。

(1)坚持民主集中制,搞好团委和团支部的建设,提高团干部的素质。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科学管理,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

(3)督促团员履行义务,保证团员行使权力,充分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搞好组织发展工作,壮大团的队伍的同时认真做好“推优”工作。第二十九条团委书记职责

(1)传达贯彻矿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指示,抓好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

(2)负责召集团委会,抓好团委的自身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好生活会,搞好团结,督促和帮助各委员做好分管的工作。

(3)制订团委工作计划,草拟请示、报告、总结。

(4)帮助、检查、督导团支部的工作,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工作。

(5)及时向矿党委、上级团组织汇报团的工作情况,与矿工会保持密切联系,积极主动配合,互相支持,加强沟通与交流。

第三十条 团支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支部和团委的指示和决议,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带领团员努力完成党支部和团委交给的任务。

(2)组织团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共产主义精神,树立新的风尚,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觉悟。

(3)引导团员努力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积极投身企业改革,在各自岗位上勤勤恳恳、扎实工作,为我矿发展多作贡献。

(4)了解和反映团员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各项文体活动。

(5)发展团员、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6)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第三十一条 团支部书记职责

(1)主持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团员大会,结合实际,传达贯彻党支部和团委的决议和指示,研究安排团支部的工作。

(2)了解掌握团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及时研究处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支部团员大会及本单位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报告工作。

(4)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认真学习,开好生活会,加强团结,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督促和帮助各个委员做好分管的工作。

(5)同有关部门和组织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互相支持,促进团的工作。

第七节 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

第三十二条 团员交纳团费的要求。

按期交纳团费是团员对自己组织应尽的一种义务,也是团员支持团的工作的一种表现,同时还是团员和团组织保持经常联系,不断增加组织观念的一种必要形式。

(1)团员交纳团费的标准:凡有工资收入的团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为基数(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1/3的岗位津贴等),超过400元的缴纳月工资收入的1%;不足400元的缴纳月工资收入的0.5%。

临时工、协议工团员,在有工资收入期间,按上述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2)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

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3)团员除按规定交纳团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4)团员如确有生活困难,无力交纳团费,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同意,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5)团员应直接向所在团组织交纳团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团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团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6)对不按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团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即被认为是自行脱团。

(7)各团支部每年12月上旬将团费上缴矿团委;矿团委每年元月份将上一年度团费上缴集团公司团委。

第三十三条 团费的管理和使用。

(1)建立和健全团费管理制度。团费应由组织委员专人负责,实行账簿管理,团费管理人员变更时,要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账目要清楚。

(2)团委留用团费总数的50%,其余上缴集团团委。

(3)矿团委在收到下级团组织上缴的团费时,应开写团费收据并加盖公章。矿团委上缴团费时应取回集团团委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团费收据。

(4)团费是团的经费来源之一,主要用于团的活动,团员、团干部教育、培训、奖励和订阅团内报刊等方面的必要开支,不能把团费用于团员、团干部的生活福利。严禁用团费请客送礼。要严格团费使用的审批手续。

(5)团委每年将团费收支结算1次,并予以公布。

团制度

团支部生活的内容包括:1.加深团员对党和国家的现行政策的理解。2. 对团员进行团的基础知识教育。3. 对团员进行团的知识和团的传统教育。4. 组织团员开展团内批评和自我批评5. 组......

团学制度

团学制度一、院团总支学生会的组织机构1、院团总支学生会设副书记一名,副书记助理一名,副主席一名,并由组织部、宣传部、卫生部、外联部(团总支);秘书处、学习部、文体部、礼仪部......

团学制度

湖工大工程技术学院土木工程系团学制度工程技术学院土木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是在院学工办和院团委学生会的领导以及系学工组老师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常设机构。土木工程系团总......

团工作汇报制度

47中学团总支工作汇报制度1.上报总结规划制度。主要是年初制订的年度工作规划,年中进行半年工作小结,年底撰写全年工作总结,月底上交月度总结和下月规划。各级团组织必须按团委......

班团例会制度

班长、团支书例会制度为督促和加强我系各班的学习、生活的管理工作,让领导老师及时了解学生的真实情况,听取学生的心声,解决学生中的问题,提高教学质量,我院决定于每周召开各班班......

《团制度.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团制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团学会规章制度 制度 团学会规章制度 制度
[章程规章制度]相关推荐
[章程规章制度]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