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制度_党建工作制度精

2020-02-26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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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一中党支部工作职责

党支部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要认真落实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落实各市、局党委有关规定。并在本校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实事求是,根据上级党委的工作计划,从学校实际出发,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党务工作规章制度,开展好支部的工作,抓好各党小组的工作。

二、按照党章的规定,按时改选党支部委员会。如未到改选时间委员有缺额,应及时召开有关会议进行补选。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有计划、有目的地调整支部的委员。

三、加强党支部和学校中心组的政治、业务学习。建立支部、党小组的学习制度,坚持经常性学习理论,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则、基本观点。学习好党的建设的理论知识,学习科学知识、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每个委员和全体党员的理论和文化水平。

四、支部要成为作风正派,联系群众,团结一致,廉洁奉公,富有朝气的战斗集体。要做到顾全大局,识大体,互谅互让,互相支持,同心同德,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谋取私利,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五、严格组织生活制度,支部委员除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外,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语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根据学校实际,认真总结工作,改进作风,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加强团结,充分发展支委会集体领导作用。

六、按时召开支委会工作会议,全体党员会议,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工作需要,制定党支部的工作计划,确定会议议题,根据党的制度的要求制定各小组的会议制度与会议内容。

七、认真检查各党小组落实会议的情况,党支部制定的会议制度,包括内容:

(一)领导班子建设

1、党建工作制度

(二)党员队伍建设

⑴“三会一课”制度,“三会”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指按时上好党课。⑵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制度。⑶民主评议党员制度。⑷党员议事制度。⑸报告工作制度。⑹党支部联系群众制度。⑺党支部保密制度。⑻党支部请示汇报制度。

八、健全党支部思想工作和理论学习制度。党支部根据上级的需求和年初制定的支部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工作总结,总结工作经验,提出工作中的不足,提高工作效率。对各小组的工作进行严格的考察。对努力工作,认真执行完成支部计划,工作突出的先进党小组、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领导班子建设

【1】党建工作制度

一、落实领导职责。将党建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大局通盘考虑,制定出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确定一名总支成员负责抓党的建设工作。其他总支成员和各党支部按照部门、工作分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二、健全工作机构。校党总支工作机构为校办公室,所属各支部确定党务工作有专人负责。

三、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出全校党建工作规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同时,结合教育行业领域的特点和党员队伍现状,分年度、学期制定党建工作具体计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责任人和时限。

四、建立专题议事制度。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针对本单位党的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五、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民主监督制度等,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民主化、公开化、规范化。每年向上级党委和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全面工作情况和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

六、总支、支部班子按期换届,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2】“三会一课”制度

一、总支党员大会制度

总支党员大会是党总支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总支的最高领导机关,在党总支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

一、总支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总支召集,党总支书记主持。书记因故不能主持,可由书记或教育局机关党委指定总支委员主持。

二、会议议题由总支委会根据上级党组织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

三、总支党员大会的内容由总支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总支党员大会要有总支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四、对于经过讨论暂不能统一认识的议题,不要急于作决议,下次会议再议,必要时可报告教育局机关党委。

五、根据会议内容,总支党员大会可以吸收非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六、总支党员大会要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及时将会议情况报告教育局机关党委。

二、党总支委员会议制度

一、党总支委员会(总支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

二、必要时可召开总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支部书记和有关党员参加。

三、总支委会研究讨论有关问题,既要防止重大问题上个人意志代替集体决定的现象,也要防止事无巨细,把应由个人分工处理的事都提交集体讨论现象。

四、总支委会议事要遵守规定的程序,事先让委员知晓会议议题,有所准备。

五、对会议的执行情况要注意检查督促。

三、党支部会议制度

党支部会议是党支部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党支部会议一般每周二党总支不召集政治学习进召开一次。

二、党支部会议由各支部召集,各支部书记主持,书记因故不能主持,可由支部书记或党总支指定支部委员主持。

三、党支部会议内容,会前要与党总支沟通或由党总支确定。

四、党支部会议事要力求统一思想。

五、党支部会议要做好记录,会议情况及时向党总支汇报。

四、党课制度

党课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的重要形式,对于提高党员的觉悟和基本素质、完成党的各项任务具有重要的作用。党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

一、党课教育或党员政治学习每周二下午进行一次。

二、党总支在课前应做好授课计划,组织好听课,课后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党课的质量。党课由党总支邀请授课教师,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指定专人授课,授课人在授受党课任务后,必须认真备课,确保党课质量。

三、每位党员都应当自觉地接受党课的教育,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锻炼。因故不能参加党课教育的,应事先请假,并说明原因。

四、听党课时应尊重授课人的劳动,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党总支每年对全体党员的学习笔记进行检查,对积极参加学习,认真做好笔记的党员,通报表扬。

五、授受党课任务态度好,备课认真,教学效果显著的党员,给予表扬。

六、全年参加党员政治学习次数未达到75%以上或上党课态度不端正,笔记不认真的党员,不得评为优秀党员,并给予批评。

【3】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一、学校党政联席会议旨在及时沟通情况,研究工作,发扬民主,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充分发挥学校整体功能。

二、联席会议由学校校长召集并主持,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出席对象为学校党总支委员会成员和校长室全体成员。涉及有关方面的议题,可通知相关人员列席。

三、会议研究、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1、讨论贯彻上级党政组织的决定、决议和完成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的方案;讨论本校工作的年度计划,落实学校行政办公会、党支部大会决议的具体措施。

2、审议和制定本校招生计划、学校建设计划和发展规划。

3、审核学校年度财务收支、决定比较大的经济支出方案,讨论研究教职工奖惩、生活福利发放方案,研究处理学校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4、讨论上报的重要报告和其他需要决定的事项。

四、会议的主要程序:

1、确定议题。由学校校长、党总支书记协商确定,并就议题提出初步意见。

2、集体研究。可以根据议题内容,确定中心发言人。

3、组织讨论。与会成员畅所欲言,积极发表意见。

4、进行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赞成票或否决票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的,决议有效。如果意见分歧较大,一时形不成决议,要进一步酝酿,等待时机成熟再议。决议一经形成,党政成员必须认真执行。

五、会议纪律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1、凡应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各项重大问题,任何人不得擅自作出决定,也不得用“碰头会”代替党政联席会。

2、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议题,事前应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法办事。

3、党政联席会议作出决议后,党政成员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并定期向校长室汇报落实进展情况。

4、参会成员需强化组织纪律,不透露会议细节,注意保密事项。

5、在具体实施中如发现决议与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不符或需要作重要调整时,要及时向校长汇报,必要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重新讨论后,按法定程序作出决定,不允许个人擅自更改或不执行决议。

6、要指定专人做好党政联席会会议记录,并经校长、党总支书记审阅签字后存档。

【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一、责任内容

学校党总支和校长室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日常工作同时研究,同步安排。每年专题进行学习教育、召开民主生活会均不少于两次。校长、党总支书记对本校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各项要求,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纪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完善管理、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4、依法支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履行职责,调查、处理本单位违法违纪案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责任考核

1、上级党委负责领导、组织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一般与学校领导干部考核、学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

2、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采用自评、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座谈走访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其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

4、上级党委纪委负责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责任追究

1、学校党员、干部有违反责任制内容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作出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比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对学校廉政典型和举报有功人员给予相应奖励;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相应处分。

3、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明确界定,不随意夸大无限上纲,不遮瞒掩饰不了了之。

【5】九江一中党员干部述廉诺廉评廉工作制度

干部述廉诺廉评廉制度是深化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市局机关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经党支部研究决定,建立述廉诺廉评廉的工作制度。

一、述廉诺廉评廉对象 校级领导和处室中层干部。

二、承诺内容 1.必诺内容:

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自觉执行审计“八不准”和“四条禁令”,认真开展“向我看齐”活动,并重点做到:

(1)不以权谋私,借工作或职务之便吃、拿、卡、要。(2)不接受学生家长安排的宴请、住宿、旅游和娱乐活动。(3)不收受学生家长的任何礼品、礼金、礼卡、各种有价证券。(5)不向家长与学生提出与教学工作无关的要求。(6)不报销任何因私的费用。

(7)不违反局机关有关廉政、行风、效能建设的规定。(8)自觉向单位报告个人重大事项。2.选诺内容:

在对规定的“必诺内容”作出承诺的同时,要根据本人工作职责、岗位特点和具体情况作出“个性化”的承诺。

三、几点要求

1.要提高对述廉诺廉评廉工作的认识。开展党员干部述廉诺廉评廉,是参与反腐倡廉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载体,是加强干部队伍廉政建设的有效抓手。述廉诺廉评廉对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述廉诺廉评廉作为认真抓好廉政、行风、效能建设,推进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要求作出廉政承诺,诚信履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校党支部纪检委员要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2.努力提高述廉诺廉评廉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述廉诺廉评廉工作要进一步突出重点,规范操作,提高实效。诺廉内容要体现个性,每位诺廉对象既要对规定的“必诺内容”作出承诺,更要结合自己的工作职责、岗位特点和存在的薄弱环节作出“个性化”的承诺,不能千篇一律,更不能以集体承诺代替个人承诺。

3.认真实施诺廉登记表制度。年初,中层干部根据要求和本人工作岗位实际作出承诺.平时,要经常对照承诺内容,自觉履诺践诺。年终,每位中层干部要写出述廉报告,进行诺廉评廉和民主测评。

【6】校长负责和校长报告工作制度

一、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上级部门赋予的权力围绕办学目标任务的实现,组织开展工作,实施有效管理,并对学校的各项工作全面负责。党总支书记是学校党的建设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的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二、校长室是学校的行政领导。其主要职能是: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抓好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的发展规划、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指挥、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并实施有效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评价;坚持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建设好德育工作队伍,切实提高德育效果;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系统,抓好教学常规管理,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高素质人才;强化师德教育,建好师资队伍,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素质;搞好校园文化建设,逐步改善办学条件和教职工生活环境。

三、党总支是学校的政治领导。其主要职能是:切实抓好学校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监督校长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对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决策,支持校长充分行使职权;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配合校长抓好学生的德育工作;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加强对学校干部的教育、培养、考察,讨论校长对干部任职的提名;根据党章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做好党员的评议、鉴定工作;领导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四、实行校长向党总支报告工作制度。

1、报告的内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情况;学校办学方向、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制订、落实情况;重大改革措施、重大经费收支、重大基建项目、重要会议和活动安排情况;招生计划、机构设置、干部选拔任用、人事安排和教职工奖惩情况;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执行、修订和废止情况;教职工的生活福利和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落实情况;校长或学校党总支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重要工作情况。

2、报告的时间:一般情况下,每学期开学和结束时,校长向学校党总支委员会或党员大会各报告一次。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上半年报告半年工作(截止7月31日),下年年报告全年工作(截止次年1月31日)。重大事项、特殊情况应及时作出专题报告。

3、报告的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向本校党总支报告工作的形式由学校党总支根据需要确定,一般应以书面形式为主。

4、报告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既不夸大成绩,也不隐瞒问题和不足;坚持按时报告、及时报告;坚持组织审议,相关党组织要认真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并向报告人反馈审议情况。

【7】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制度

一、学习目的:

提高学校领导班子的政治素质、思想水平和领导能力。

二、学习内容: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政治、经济、法律、文学艺术、科学技术、教育教学改革等各方面知识。

三、学习时间:

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每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自学时间不少于80学时。

四、学习方法:

以自学为主,辅之以座谈、调研等,注意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开展讨论,提出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和措施,力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

五、学习要求:

1、学校党组织要结合学校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需要,定期制定系统的学习计划,明确具体要求。

2、每次集中学习要主题明确,精心准备,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3、领导班子所有成员均需按时集中学习,并建立考勤制度。

4、学习讨论应名符其实,认真记录,积极发言,不得以研究工作代替学习。

5、每人每年至少写一份学习体会文章或工作调研报告,与学习笔记一并交由学校党总支书记审阅。

【8】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上半年在7月底前召开,下半年在次年一月底前召开。有特殊需要时,可择时召开。开会时间、地点和要求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二、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就能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学校的决定、决议;能否自觉履行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能否坚持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能否为政清廉,遵纪守法;能否实践宗旨,密切联系群众;能否认真落实上次民主生活会确定的整改措施等事项进行检点、总结,查找不足,寻求解决问题的措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做好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工作

1、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本校工作实际及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问题,确定重点议题。

2、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由学校党支部(总支)书记于会前通过谈话等形式,转告相关人员,对有一定代表性或事关全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在会上通报。

3、班子成员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4、召开日期和主要议题要提前5天报告上级党组织。

四、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

1、民主生活会由学校党组织书记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2、要坚持原则,讲究方法,既不回避矛盾,也不搞无原则纠纷;既勇于开展批评,又和风细雨,润物无声。要从团结发展的愿望出发,真正达到增进团结,解决问题,促进共同进步的目的。

3、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制订整改方案。学校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分别制定整改措施,突出整改重点,确定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人。同时要在学校党务公开栏中予以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会议要指定专人记录。在下一次民主生活会上要检查前一次民主生活会的效果。

【9】民主评议校级领导干部制度

一、评议的对象

学校校长、副校长,党总支书记、副书记。

二、评议的主要内容

对照校级领导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评议。

1、“德”是指干部的政治、思想表现。主要看干部的政治立场、党性修养和奉献精神,看干部立党为公、遵纪守法和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政会议决议的情况。

2、“能”是指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主要看干部学习理论、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提高领导水平的情况;看干部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勤”是指干部的工作作风和工作责任心。主要看干部是否勤奋敬业,踏实工作,深入课堂,联系师生;是否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绩”是指干部的工作实绩。主要看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以及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效益等情况。

5、“廉”是指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主要看干部防腐拒贿的情况;淡泊名利、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爱惜国家资财、遵守公共财务管理和使用规定的情况;遵守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有关规定的情况。

三、评议的方法和程序

民主评议校级干部必须在市教育局机关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具体方法和程序为:

1、开展学习教育。提高校级干部的思想认识,以正确的态度接受民主评议。

2、组织调查走访。召开师生、家长等代表座谈会,了解师生、家长对校级干部的评价和意见,并将座谈走访情况书面报告党委。

3、校级干部个人小结。书面总结个人履行职责包括个人目标责任达成情况和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情况,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找出存在问题,提出今后的打算和措施。

4、召开述职测评大会。述职大会由市教育局下派人员主持。学校全体教职工参加。在学校校级干部逐一述职后,由参会人员进行无记名测评。

四、评议的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年底进行。

五、评议结果的处理

1、作为校级干部任用和年度考核定格的依据之一;

2、按照有关规定向学校主要负责人和有关校级干部本人反馈;

3、对评议不称职对象进行诫勉谈话或作出组织处理。

【10】党务、校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校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办学方向、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

2、学校党政组织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等;

3、学校党政组织选拔任用干部及有关人事变动等情况;

4、学校党总支培养、发展入党对象的情况;

5、单位及个人受表彰、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查处情况;

6、学校经济运行、收费管理等情况;

7、学校基建管理情况;

8、学校招生计划、政策、程序、收费标准、困难学生减免、招生结果等内容;

9、党员党费的收缴情况;

10、学校机构设置、有关人员分工、定岗定编、职称评聘情况;

11、学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12、按规定应公开的其他党务、校务工作。

二、党务校务公开的途径与形式

1、会议型:党员大会、党总支委员会;党政联席会;教代会、校务委员会、工会会员大会、工会委员会;全校教师会、家长会、学生会。

2、告示和公示型:设立党务校务公开栏以及移动标牌、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社会新闻媒体等。

3、文件型:网络文件、书面文件。

三、党务校务公开的工作要求

1、学校应成立党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监督、处理党务校务公开的相关事宜。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分别是党务、校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工会主席是监督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设立意见箱,公开监督电话。

2、学校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应按照提供、审核、发布等规范的操作程序进行,坚持事前公开、征求意见,过程公开、阳光操作,结果公开、接受监督,做到及时、真实、全面。党务校务公开的每一项内容都必须有具体经办人和相关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党务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

3、学校党务校务公开的资料应按年度及时整理、装订归档。

4、学校党务校务公开须接受上级党政组织的检查和指导。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列入学校工作年终考核。

【11】“三重一大”制度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

凡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 2.党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3.学校发展规划的确定和调整; 4.学校学期工作计划的确定和调整; 5.学校年度决算、预算的制定和调整;

6.涉及学校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

7.师资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学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 8.学校招生计划和工作;

9.学校党政、教学、科研、教辅机构的设置和调整; 10.全校性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除;

11.学校先进个人、集体评选和全校性的奖惩事项;

12.教职工工资福利、医疗、休养、职称、聘用合同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13.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 14.学校对外重要合作和交流事项; 15.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建设;

16.学校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重要人事任免

1.中层以上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的任免; 2.校级、中层后备干部推荐、选拔; 3.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人和成员的任免。

(三)重要项目安排

1.未列入预算的基本建设项目、校园整修及房屋修缮项目、大宗物资及设备采购等; 2.对外合作交流的重大项目的支出。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未列入预算单项支出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资金款项。

二、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

(一)集体决策机制和分工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对重大问题,通过校务会议行使决策权。有些事项需经校务会议和支委会分别审议,党政两委会讨论决定事关学校全局的重大问题,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

(二)参与集体决策的范围

出席校务会议的成员为校长、副校长、副书记、工会主席,根据工作需要,由校长或书记确定,可以邀请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在讨论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无法召开校务会议,由校长审核决定,但事后应及时召开校务会议予以确认。

(三)民主决策程序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校务会议决策之前,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论证。

依照学校规定,应交教代会审议通过的重要事项,在校务会议或行政会议决策之前要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

中层以上干部的任免,要严格按照《九江一中中层干部民主选聘条例》及相关规定中确定的程序执行。其他“三重一大”事项,在校务会议决策之前,要依照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规定的程序,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和专家意见深入进行论证和协调。

三、集体决策议事规则

(一)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要求,决定重大事项,实行校长负责制,采用集体议事,并以会议决定形式体现集体意志,不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决定,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二)凡需校务会议决策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替代。

(三)校务会议出席人数达到或超过应出席人数的1/2,会议表决有效。如有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出席人数需达到或超过应出席人数的2/3,会议方可举行。

(四)会议要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一般不能临时动议议题或表决事项,特别是不能临时动议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五)集体决策议决事项,一般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对于带有实质性的有争议事项,如无时限要求,一般应推迟议决,重新调研,待意见成熟后,再提交会议议决。

(六)“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要以会议通知、议程、记录、纪要、决定、备忘录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

(七)校务公开。对校务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除涉密事项外,都应采用适当的形式向全校公开。

党员队伍建设

【1】党员“一岗双责”目标责任制度

目标责任制是学校党总支通过定期制定和落实党员目标任务,要求党员认真履行党员职责和岗位职责,在学校党的建设和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一项管理制度,也是学校党组织落实管党责任,增强党员意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一项长效管理制度。

一、目标责任的制定

1、党员目标责任的制定由学校党总支统一组织,一般在每年年初进行。

2、党员的目标责任必须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八项义务要求,体现共产党员先进性;必须包含学校党的建设任务和要求、党员所在工作岗位的任务和要求、党员加强自身建设的任务和要求等方面的内容;必须符合党员个人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个人特长和潜能的发挥。

3、党员的目标责任要按照个人制定、群众评议、学校党组织审核把关的程序进行。

二、目标责任的落实

1、由学校党总支统一组织与党员签定《党员“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

2、党员的目标责任内容要在学校党务公示栏内公示,以便个人对照、群众监督、党组织检查。

3、建立健全党员业绩档案和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台帐,有效实施过程管理。

4、学校党总支要结合学校党的建设、教育教学中心任务,定期创设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为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显现党员先进性提供平台。

5、学校党总支定期组织党员目标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交流,强化党员的目标责任意识,促进党员相互学习借鉴,提高党员履行义务、践行宗旨的能力和水平。

三、目标责任的考评

1、党员履行“一岗双责”目标责任情况,每年考评一次,一般与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活动一并进行,由学校党组织组织实施。

2、党员要按照党总支的要求对自己一年来履行“一岗双责”目标责任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作出自我评价,并形成书面材料。

3、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述职,进行民主评议;利用教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组织广大师生对党员进行评议、测评。

4、学校党总支按照党员“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的内容要求组织考核。

5、学校党总支根据党员自评、群众评议、专项考核的情况,对每个党员作出综合评价,确定考核等次,并以适当形式公布考核结果。对考核优秀的党员,予以表彰;对目标责任落实不好的,由学校党总支书记要找其谈话,帮助分析原因,反馈群众评议情况,督促其认真整改。

【2】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为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和每一个党员的政治业务理论水平,制定本制度。

1、每年学校党支部要制定党员学习培训计划,由党支部宣传委员具体负责,党支部支委成员共同组织实施。

2、学习培训的主要内容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在现阶段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国共产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措施,教育法规和教育政策以及教育教学业务理论知识。

3、学习培训的方式是以统一集中学习为主,以自学为辅。采取通读原文、辅导讲座、观看录像资料、座谈讨论、上党课、参观考察等形式,增强学习培训的效果。

4、保证学习培训的时间:学习培训主要在校历安排的党组织活动时间、政治学习时间和寒暑假集中学习时间。

5、严格学习培训的纪律,参加学习培训的党员,由党支部统一管理,严格考勤,做到有事请假,不迟到、不早退。学习培训时党员要专心听讲,做好学习笔记,结合个人的思想实际,认真写出心得体会。学习交流时,要积极讨论发言。

6、建立党员学习培训档案,要把党员参加学习培训的情况作为年终党员考核、评选先进的重要内容。

【3】党员活动日制度

党日活动是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是提高党员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的有效手段。为切实提高党日活动质量,更好地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制定党员活动日制度、学习制度。

一、活动时间:

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党日活动,具体时间由学校党总支确定,并相对固定。间周安排一次党员学习活动

二、活动内容:

1、传达贯彻党中央及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和文件;结合本校实际讨论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研究本校党总支的重要工作;报告党总支一个时期的工作情况。

2、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教育教学理论、科学文化知识、时事政治、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改革动态等。

3、民主评议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汇报、交流思想、工作情况,讨论、处理其他党务工作等。

4、能彰显时代特点和教育特色,促进党员作用发挥的其它相关内容。

三、活动要求

1、认真准备。党日活动要充分酝酿,科学安排,详细制订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的时间、内容、形式和要求。

2、精心组织。党日活动要严格按方案实施,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注重思想性、时代性、趣味性与实效性。

3、力求创新。党日活动要围绕本校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和学校办学实际,围绕学校社区共建和教育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创新载体,形成鲜明的学校党日活动特色,促进党员活动质量的不断提高。

【4】党员教师家访工作制度

一、家访任务

党员干部每学期家访不少于20次;党员班主任每学年对所教班级的所有学生家访不少于一次;党员教师每学年家访不少于30次。

二、家访内容

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法规和政策,介绍学校教育改革的做法和成效,了解家长对学校教育的需求和态度;了解学生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社交往来、性情心态、个性特长、健康状况等信息;交流学生在校表现、道德修养、行为习惯、学习成绩、突出表现、存在问题等;指导家长做好家庭教育,引导家长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家庭育人环境。

三、家访形式

1、以走访学生家庭为主,信访、电访、网访为辅,做到普遍家访和重点家访相结合,临时家访和定期家访相结合,个别家访和集体家访相结合,全面了解学生的成长情况;

2、办好家长学校,着力提高家庭育人水平和能力;

3、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征求学生家长意见,开展家长、学生评学校、评校长、评教师活动;

4、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加强学校、家庭、学生之间的交流。及时传递信息强化家校沟通。

四、家访要求

1、坚持科学安排,不得妨碍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学习生活;

2、坚持廉洁自律,不得借机接受学生家长的礼品、礼金和宴请;

3、坚持以肯定成绩、鼓励褒扬为主,结合学生个性发展特点,与学生家长研讨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教育方法;

4、坚持与学生家长平等对话,虚心听取家长意见;

5、坚持做好家访情况记录,经常总结反思家访工作,努力提高家访艺术和家访效果。

【5】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党员联系群众的任务

1、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经常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了解师生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做好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排忧解难。

3、做群众的知心人,密切党群关系。

4、及时向党支部反馈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对带有倾向性和突发性的问题及时报告。

5、主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

二、党员联系群众的内容

1、主动联系和服务至少1名非党员教工。

2、主动帮扶一名青年教师。

3、主动帮扶一名困难学生或特殊家庭子女。

4、定期找群众谈心,认真开展好党员责任区、义务劳动等活动。

5、每学期中期,党支部专门讨论研究一次本组党员的思想状况,把握思想动态,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和帮助学校开展工作。

三、党员联系群众的要求

1、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由党支部具体组织落实,每个党员联系群众的具体方法,由所在支部决定。

2、党员联系群众要贯彻党的根本宗旨,提高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帮助群众发扬优点,改正缺点,促进工作。

【6】九江一中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评议目的通过对党员进行每年一次的民主评议,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永葆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民主评议党员目的:

1、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员的先进性意识;

2、增强学校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推动清除腐败分子和不合格党员工作。

二、评议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民主评议过程中,应坚持摆事实讲道理,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空泛过高的要求;既要对照党员先进性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

2、民主公开的原则。应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这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3、平等的原则。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三、评议内容

1、是否牢固树立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是否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自觉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关心教职工疾苦,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3、是否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努力创造一流教育教学业绩。

4、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自觉维护改革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5、是否模范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执行党组织的决议,积极参加党的组织活动,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清政廉洁。

6、是否刻苦学习理论,钻研业务,勤奋工作,在工作、学习、社会生活中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评议等级

1、优秀党员;

2、合格党员;

3、基本合格党员;

4、不合格党员。

五、评议程序

1、调查摸底。调查摸底的主要内容是:

(1)党支部一班人和广大党员对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认识;(2)支部班子和党员队伍中创造的主要问题;

(3)上年度受处置党员的转变情况和对党员评议中提出意见的整改情况。

2、学习教育。学习上级党组织关于民主评议党员的文件精神,并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党员学习文件规定的学习内容,使每个党员明确党员标准和评议要求。

3、自我总结。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党员标准,对照评议内容,认真回顾一年来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情况,写出自我评议材料,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整改措施。没有写出评议材料的,不能参加民主评议。

4、民主评议。(1)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党小组会,在党员自我评议的基础上,对每个党员作出评议和评价;

(2)评议中要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3)要采取适当方式听取党外群众意见。

5、组织考察。支委会对党员评议情况和群众意见,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

6、组织鉴定。学校党总支对党员在一定时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表现情况作出书面的评价。组织鉴定的内容,一般涉及民主评议党员内容的几个主要方面。组织鉴定要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客观、公正,尤其对被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评为不合格党员和违纪党员的主要问题,要进行调查核实,逐个形成事实材料。组织鉴定应由学校党总支书记告知本人,并听取意见,允许党员说明自己的情况,甚至进行申辩。经过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由学校党总支对每个党员作出评议结果。评议结果的等级一般分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学校党组织将组织鉴定和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情况分别填入有关党员的《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党员本人签署意见并签名或盖章。

6、表彰和处置。对表现突出的党员,党支部要予以表彰,并报上级党组织表彰;对存在问题的党员和不合格党员,按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置。

六、处置不合格党员

1、按照“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置恰当、手续完备”的要求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2、处置不合格党员方式。主要有三种:限期整改、劝其退党、党内除名。

3、处置不合格党员程序:

(1)对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由支委会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置意见;

(2)党支部指定专人找被处置的党员谈话,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关事实材料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意见;

(3)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支委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本人态度和处置意见;经到会党员充分讨论后,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形成支部党员大会决议;

(4)支委会应及时将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填写在《处置不合格党员呈报表》上,连同主要事实调查、证明材料一起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5)党支部收到上级批复文件后,要及时找被处置对象谈话,转告上级党组织的批复意见,做好思想工作。之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宣读上级党组织决定。

4、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不定等级,确实存在突出问题的,可以按照批评教育、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三种方式进行处置。

【7】党员党性分析、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性分析

(一)党性分析的内容和要求

党性分析是党员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和《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检查自己在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组织纪律、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思想根源,进行自我总结。党性分析主要是查找存在问题,从个人的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找准薄弱点,不能报流水账,更不能避重就轻,敷衍了事。

(二)党性分析的程序

1、由学校党总支根据本校党员队伍建设的任务和要求,进行全面动员;

2、党员在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认真进行自我总结;

3、学校党支部认真把好自我总结材料的审查关。

二、民主生活会

(一)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和要求

民主生活会是党员之间讨论工作,畅谈思想、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组织生活方式,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措施。

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进行,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确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或延后召开的,必须党总支同意。

(二)民主生活会的程序

1、民主生活会的方案,提前10天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会议日期和主题,须提前10天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充分准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同志,会前要向支部负责人说明原因,并履行请假手续。民主生活会要认真按照确定主题与制定方案、组织学习、征求并反馈意见、撰写发言提纲、开展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通报情况、材料处置等9个步骤进行。

2、民主生活会主要根据工作实际,就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以及党员之间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交换意思,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协调工作的目的。

3、民主生活会要本着团结——批评——团结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既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又不能不负责任地伤害同志,要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达到团结一致。

4、对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改进措施。对问题较多的成员,要做好工作,帮助其提高认识,改正错误。个别问题严重的,要按规定采取必要的组织、纪律措施。

5、民主生活会要有专人记录。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将民主生活会的综合情况报告、原始记录、梳理后的群众意见及整改方案报上级党组织。

党员进行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一般一年一次,具体工作可与党员履行“一岗双责”目标责任情况的年终考核同步进行。

【8】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一、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二、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书、自传、个人小结、思想汇报、培训证书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等材料。

三、学校党总支要指定1--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参加一些党的活动,分配一定的工作,让他们经受锻炼和考验。

四、入党积极分子要定期向党总支汇报工作、学习、思想等情况,学校党总支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五、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支部、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学校党总支委员会讨论同意,列为发展对象。

六、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参加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没有经过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不得发展入党。

七、学校党总支要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政治审查,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八、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在学校党总支委员会议讨论决定是否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将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在学校党务公开栏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的主要内容是: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及职务、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培养联系人等。公示期间学校党总支要认真做好反映、举报的接待和受理工作。公示期满后,要把公示情况及反映问题的调查结果,在学校党总支委员会上通报,切实把好发展新党员的入口关。

九、实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预备党员因各种问题被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对有直接责任的学校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和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等,追究培养教育、考察谈话、核实问题、讨论审批等环节的领导或工作责任。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失职、渎职、搞不正之风的党员和领导干部,要视事实和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发展新党员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学校党组织,不能评为先进党组织;问题严重的要责承相关学校党组织班子进行整改。

【9】支部建设管理制度

为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提高全体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整改提高,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推动学校的和谐发展,对党支部和党员实行目标管理考核。

一、组织领导

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由党总支具体负责,党员目标管理考核由党支部具体负责,届时成立考评小组,组织开展此项工作。

二、考核内容

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学习(12分)、思想状况分析(10分)、班子建设(8分)、民主生活会(12分)、组织发展(10分)、党费缴纳(8分)、作风建设(12分)、保证监督(8分)、学习笔记本(10分)、支部活动(10分),另奖励加分,总分为100分。

三、考核程序 对党支部的目标管理考核每学年组织一次,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考核。

1、党支部(党员)自评。各支部(党员)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对照考核要素采取逐项评价的办法进行自评。

2、考核小组考评。考核小组,在听取汇报、查看材料的基础上,分别对各支部(党员)进行评价。

3、综合评价。党总支(党支部)根据党支部(党员)自评、考核小组考评结果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各支部(党员)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价,肯定成绩,找出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提出加强和改进今后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并形成综合评价意见。

四、评比表彰

1、学校党总支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评比表彰。每学年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2个,优秀共产党员21名,并进行通报和奖励。

2、否决条件:在年度内有党员、干部、教职工受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的,无故未完成上级党组织安排的重要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党支部,不能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年度内受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的,无故未完成党组织安排的重要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党员,不能评选优秀共产党员。

3、学校党总支将考核结果与评比表彰情况上报市教育局党委。

五、工作要求

各党支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和正确认识目标管理考核评价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常规管理,调动全体党员的积极性,大力真抓实干,狠抓党建工作的落实。考核评价工作要按照程序,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坚持走群众路线,确保质量,使考核评价真正成为总结成绩、分析问题、借鉴经验、研究整改、推动工作的过程。

【10】关于定期评选表彰优秀党员教师的暂行办法

一、评选目的1、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进一步营造以人为本、质量立校的良好氛围。

二、评选标准

1、“优秀党员”是以共产党员为主体,在依法治教、优化教育过程中,符合以下标准的党员:

(1)优良的政治素质(2)先进的教育理念(3)严明的作风纪律(4)过硬的业务能力(5)满意的教育质量(6)良好的公众形象

2、符合评选条件的在职党员(含预备党员)均可参加评选。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由政治思想、工作实绩、业务建设三大项组成,实行按照基准分100分进行计分,按累计得分确定评选考核的最终得分。

(一)政治思想(20分)

1、积极履行党员的义务和参与学校的文明创建活动,注重思想政治建设,弘扬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自觉维护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评分标准:

(1)被学校、家长或社会其他组织表扬,经核实每次加1-2分。(2)被点名批评(通报)的经核实,每次扣2分。(3)有举报经核实搞有偿家教的扣3分。(4)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每次扣2分。

(5)工作有推诿扯皮现象或不服从分配的每次扣2分。

2、政治思想学习有计划、有措施、有记录。评分标准:

(1)参加集中学习或自学有记录(有书面记载),每缺一项扣1分。(2)每少参加一次组织活动的扣2分。

(3)政治思想学习体会或建议有特色、见成效,受到表彰或推广的,校级加2分,市级加3分,省级加4分,国家级加5分。

3、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受到学生与家长好评。评分标准:

(1)热爱教育工作,关心、体贴学生,收到各方反映的表扬信(函),经核实每次加3分。

(2)教育学生态度差、工作出差错等情况引起投诉的,经查属实每次扣2分。

4、严格执行学校纪律,遵守工作制度,工作时间不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按规定着装整洁,仪表端正。评分标准:

(1)有迟到早退或不按规定着装等,每次扣1分。(2)工作时间擅自离岗、玩电脑游戏等,每次扣2分。

(二)工作实绩(60分)

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积极完成和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质量高,成绩显著。评分标准:按照学校各类人员考核办法年度考核百分制得分折算计分。

(三)业务建设(20分)

自觉参加各种学历教育和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党员自身的业务素质。评分标准:

(1)当年业务方面获得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奖励的加1分;(2)未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的,每缺少一分扣1分。

四、评选程序

1、初评。各支部对照条件组织初评,对符合条件的报党总支。

2、审批。党总支对照评选考核内容进行考核审批。

五、表彰奖励

1、“优秀党员”每年评选一次。

2、凡被评为“优秀党员”的教师,由党总支召开党员大会表彰,并给予一定精神和物质奖励。

【11】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一、党费缴纳时间

1、依据《党章》和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党员有缴纳党费的义务,每个党员都必须自觉按月交纳党费。

2、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3、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二、党费缴纳标准

1、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市教党委[2008]8号文件),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下列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1)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2)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

(3)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5%。

(4)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100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

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3、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由党支部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教育局党委向上转交。

三、党费收缴管理

1、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2、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视为自行脱党,按《党章》第九条的规定处理。

3、党组织除按照规定收缴党费外,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4、党总支(党支部)收取党费应当如实记录在册,并在《党费证》党费收缴栏内如实记载,并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5、党总支(党支部)要加强对党费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12】九江一中党员谈心制度

为加强沟通,促进交流,融洽党员、党群关系,增进我校的团结和谐,制订本制度。

一、学校结合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每年组织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使谈心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二、谈心内容主要围绕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促进交流。

三、谈心对象主要分为四个方面:领子班子成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与所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谈心。

四、谈心活动要普遍开展。党员要主动与困难群众、离退休职工、对自己有意见的人和先进模范谈心交心,通过谈心活动找差距、明责任、定方向、增动力。每位党员每年主动发起谈心不少于10人次。

五、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开展谈心活动,每月与党员、群众谈心不少于2次,每年与分管处室的党员、群众普遍谈心不少于1次。

六、谈心双方要端正态度,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以利于沟通思想,增强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

七、谈心活动要突出一个“真”字,即讲真话,动真情,亮真心。同时要做到五个必谈:一是工作成绩相对突出的必谈,及时告诫提醒,保持清醒头脑,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二是工作有失误和相对落后的必谈,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振作精神,积极改进;三是工作生活困难的必谈,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使其感受到十二中大家庭的温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四是有矛盾磨擦的必谈,消除成见,沟通思想,增进团结;五是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谈,指出问题症结,进行教育引导,防止矛盾扩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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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制度汇编一、民主集中制(党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二、党建工作责任制三、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四、组织生活制度五、中心组学习制度 六,发展党员制度七、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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