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法律制度考试试卷答案汇总2.doc_工程合同法律制度试卷

2020-02-26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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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合同中不属于要式合同的有()。

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B.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C.技术转让合同D.国际贸易合同

2.下列合同中,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有()。

A.技术转让合同B.租赁合同C.房屋租赁合同D.保管合同

3.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双方代表人均在合同文本上签了字,但都未盖合同公章,不久甲方开始分批交货,乙方收货后付款。后因货物质量问题诉至法院,该合同()。

A.无效,已履行部分双方返还B.有效,已履行部分不再返还

C.合同未成立,已履行部分双方返还D.合同已成立,已履行部分不再返还

4.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1年的性质为()。

A.诉讼时效B.除斥期间 C.履行期间D.以上都不是

5.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规定甲公司应于某年8月1日交货,乙公司应于8月7日付款。7月底,甲公司发现乙公司财产状况恶化,无支付货款的能力,并有确切的证据,遂提出终止合同,但乙公司未允。基于上因素,甲公司于8月1日未按约定交货。依据合同法原理,有关本案的正确表述是()。

A.甲公司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公司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B.甲公司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乙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

C.甲公司应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仅先交付部分货物

D.甲公司应按合同约定交货,如乙公司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6.效力未定合同不同于其他合同的最大特点在于()。

A.合同尚未成立 B.合同存在理疵尚待当事人进行补正

C.此类合同须经权利人的追认才能生效 D.合同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7.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后,甲公司将该合同转让给丙公司,这种情形使就发生()。

A.债的变更B.债的移转 C.债的消灭D.债的产生

8.在下列哪种情形下,当事入有权解除合同()。

A.已经成立的合同严重欠缺合同生效要件 B.已经成立的合同意思表示不真实

C.当事人履行的地点不适当,但末影响合同目地的实现

D.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9.在铁路运输过程中,由于托运人、收货人或其所派押运人的过错,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害的,承运人()。

A.应负全部赔偿责任B.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C.只赔偿直接损失D.不负赔偿责任

10.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所有。

A.委托开发人 B.研究开发人与委托开发人共同C.研究开发人D.国家

二、多项选择题

1.可以撤销合同的机构有()。

A.工商管理机关B.合同审批机关C.人民法院 D.合同仲裁机关 E.上级主管机关

2.下列合同关于履行地点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不作为债务的履行地应是债权人的所在B.不动产权的转移,应在不动产权利登记机关所在地履行

C.给付货币的合同,应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D.修缮房屋,应在房屋所在地履行E.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3.在权利质押中可以质押的权利有()。

A.汇票 B.存款单C.著作权中的财产权D.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E.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

4.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A.保管人须为有仓储设备并专事仓储保管业务的民事主体 B.其保管的对象是动产

C.其保管的对象是不动产D.为诺成、双务合同E.为有偿、不要式合同

5.居间合同的特征有:()。

A.居间人以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为目的B.居间人居介绍人地位

C.居间合同具有诺成性D.居间合同具有非要式性

E.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

三、填空题

1.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是通过和的方式达成的。

2.随附义务有义务和义务。

3.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

4.我国合同法律制度规定当事人承担的违约责任主要包括、和赔偿损失三种形式。

5.根据合同订立方式的不同,可以将买卖合同分为买卖合同和买卖合同。

6.财产担保借款合同又称合同。

7.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对租赁标的物不负担保责任。

8.建设工程合同根据其订立时的发包方式,可以分为发包和发包两种形式。

9.多式联运合同是托运人与订立的货物运输合同。

四、名词解释题

1.合同法基本原则 2.行为默示形式3.合同解释4.供用水合同 5.借款合同的保证担保

五、简答题

1.简述不安抗辩权制度设立的目的。2.简述违约责任的内容。

3.简述赠与合同法定撤销的概念和受赠人有哪些情形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六、论述题

试述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七、案例分析题

1.甲家电城3月份欲从乙电视机厂购进某型号电视机1OO台,每台2800元,共计28万元。双方约定4月份货到后先付20万元,其余待销售后付清余下的8万货款。同年4月中旬乙电视机厂送来某型号电视机100台,甲家电城按照约定先支付20万元,余下的8万元待电视机销售后再付。6月初乙电视机厂想在甲家电城开设销售专柜,打开销路。双方遂签订租赁场地合同,约定租赁期为1年,自同年6月1日起起至次年6月30日止,月租金2万,共计24万元。由乙电视机厂3个月付1次,分4次付清。9月1日是乙电视机厂交付租金的时间,乙电视机厂通知甲家电城,称用应收甲家电城的8万元电视机货款中的6万元抵销其6月1日到9月1日的租金。试分析:

(1)用所学的合同法的理论和有关法律规定分析乙电视机厂的做法是否合法?(2)为什么?

2.甲公司与乙大厦签订一办公用房的房屋租赁合同。根据所学的《合同法》的知识和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假如该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为30年,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假如租赁期间房屋需要维修,承租人甲公司也要求维修,但由于出租人乙大厦没有维修,致使办公室天花板塌落,造成甲公司财产损失,责任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

(3)为了美观舒适,甲公司自己对房屋进行了装修,但未经出租人乙大厦同意,乙大厦知道后要求甲公司恢复房屋原状,乙大厦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4)甲公司为了节约办公费用,经乙大厦同意将房屋转租给另一公司,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关系是否解除?为什么?

(5)在承租期间,乙大厦将房屋出售,是否需要征得甲公司的同意?为什么?

答案及评分标准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D2.A3.B4.B5.A

6.C7.B8.D9.D10.C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1.CD2.ABCDE3.ABCDE4.ABDE5.ABCDE

三、填空题(每空1分,共14分)

1.要约承诺2.先合同后合同3.主体资格4.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

5.竞争性非竞争性 6.抵押借款 7.瑕疵8.直接招标 9.多式联运经营人

四、名词解释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1.合同法基本原则,是指对合同关系的本质和规律进行集中抽象和反映,其效刀贯穿于合同法始终的根本规则。

2.行为默示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以某种表明法律意图的行为间接地表示合同内容的合同形式。

3.合同解释,是指在合同生效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因理解合同条款的涵义发生歧义时应当如何适用法律的一种制度。

4.供用水合同,指合同当事人中一方提供水,另一方使用水并支付相应价款的协议。其中提供水的一方称为供水人,使用水并支付价款的为用水人。

5.借款合同的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与合同当事人之间协商达成的,在被保证的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由保证人代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的协议。

五、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21分)

1.答题要点:

不安抗辩权制度设立的目的在于,避免因情况变化而导致应先履行一方遭受损害。(2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多数双务合同的互负债务,在履行期上往往不一致。设计法律制度时必须考虑到如何保护先为给付之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分)不按抗辩权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手段。在对方于缔约后出现财产状况明显恶化等情况,可能危及先给付一方的债权实现时,法律赋予先给付方在对方为对待给付或提供担保之前拒绝履行的权利,以维护公平。(3分)

2.答题要点:

合同法规定须根据违约的具体情况让违约方承担下列之一或承担全部以下三种违约责任:

(1)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不能按时完全履行合同,令相对人不能实现合同预期利益,相对人如果发现违约方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条件,并且继续履约对自己有利时,有权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以恢复自己合同的权利。(3分)

(2)采取补救措施。主要指在已经出现质量违约的情况时,违约方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合同因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导致的损失,以及采取必要的措施为恢复合同的全面履行创造条件,为对方实现合同权利而完成必要的工作。(2分)

(3)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指由于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应当承担的财产责任。(2分)

3.答题要点:

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指在具备法定事由时,由有撤销权的人对赠与合同予以撤销。(2分)

按照我国《合同法》第192条的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2分)(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2分)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1分)

六、论述题(10分)

答题要点:

(1)按照法律的规定做出区分。(1分)

我国合同法第15条明文规定: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广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1分)

(2)根据当事人是否愿意在法律上受到约束做出区分。(1分)

人们也可以根据当事人所表达出来的意思是否表明愿意在法律上受到约束,来确定当事人所实施的行为究竟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1分)

(3)根据订约提议的内容是否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予以确定。(1分)

要约的内容中应当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这样才能使承诺人做出承诺而使合同成立。而要约邀请只是希望对方当事人提出要约,因此,它不必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1分)

(4)根据交易的习惯即当事人历来的交易方式进行区分。(1分)

例如询问商品的价格,根据交易习惯,一般认为是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再如当事人之间因多次从事某种物品的买卖,始终未改变其买卖货物的品种价格,那么根据双方的交易习惯,一方仅向对方提出买卖的数量,也可以成为要约。(1分)

(5)其他因素(1分)

在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时,还可考虑其他的情况,如合同的性质是否要求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要注重相对人的身份、信用、资历、品行等情况;还有,合同的订立是否需要双方实际接触;以及一方发出的提议是否能使相对人产生要约的信赖等等。(1分)

七、案例分析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答题要点:

(1)乙电视机厂的做法符合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2分)该案涉及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中债务相互抵销的法律规定。(1分)抵销,是指两个以上的债的关系的当事人就互负给负种类相同的债务,各自得以其对他方享有的债权充抵自己对他方的债务,而使各自的债务在对等的数额内相互消灭的意思表示。(2分)

(2)我国《合同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2分)本案中,甲家电城与乙电视机厂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彼此的合同标的物又属于种类和品质相同的货币,也到了履行期,因此,乙电视机厂可以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同类债务相互抵销的规定,通知甲家电城对6万元债务予以抵销。(3分)

(2)答题要点:

(1)合同部分有效,部分无效。(1分)《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的那部分无效。(1分)

(2)责任应当由乙大厦承担。(1分)《合同法》第2l 6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合同法》第220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1分)

(3)乙大厦的要求合理。《合同法》第223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1分)甲公司没有得到乙大厦的同意自己进行装修,违反法律的规定,因此,应按出租人的要求恢复房屋原状。(1分)

(4)甲公司和乙大厦的关系没有解除。(1分)《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1分)

(5)乙大厦不需要证得甲公司的同意。但应当提前通知甲公司。(1分)《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合同法》规定属于实践合同的有()。

A.买卖合同B.委托合同C.保管合同D.借贷合同

2.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

A.格式条款B.诚信原则C.非格式条款D.法律规定

3.在合同成立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点为()。

A.承诺生效的地点B.经常居住地C.收件人的主营业地D.合同签订地

4.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1年的性质为()。

A.诉讼时效B.除斥期间C.履行期间D.以上都不是

5.违约行为是当事人()。

A.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B.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C.应当对合同不能成立负有责任的行为D.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人身和其他财产损失的行为

6.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

A.买受人承担B.出卖人承担C.担保人承担D.第三人承担

7.当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支付利息期限时,借款期间不满()的,应当在退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A.3个月B.6个月C.12个月D.24个月

8.共同承担人对定作人()。

A.不承担连带责任B.承担连带责任C.谁的过错谁承担责任D.由法律作出规定

9.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

A.研究开发人所有B.委托开发人所有C.研究开发人与委托开发人共同所有D.国家所有l0.行纪人依行纪合同从事行纪业务时可能与第三人订立买卖合同,在该买卖合同关系中,行纪人属于()。A.当事人B.代理人C.居间人D.利害关系人

二、多项选择题

1.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

A.平等、自愿原则B.公平原则C.合法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E.保护公序良俗原则

2.下列合同中,可撤销的情形是()。.

A.因重大误解而订立B.因显失公平而订立C.因一方受欺诈而订立D.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E.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3.我国合同法律制度规定当事人承担的违约责任主要有()。

A.支付定金B.赔偿损失C.中止履行合同n继续履行合同E.采取补救措施

4.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中不得抵押的财产有()。

A.土地所有权 B.国有土地使用权 C.宅基地土地使用D.某大学校舍E.夫妻离婚涉及有争议的财产

5.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A.保管人须为有仓储设备并专事仓储保管业务的民事主体B.其保管的对象是动产C.其保管的对象是不动产D.为诺成、双务合同E.为有偿、不要式合同

三、填空题(每空1分,共15分)

1.广义的合同法是指调整—————————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一般来说,承诺生效的地点就是合同——的地点。

3意思表示瑕疵依瑕疵是否基于表意人自身的原因,分为—和—两种类型.乙合同的移转包括—、—•

5.混同的原因有——承受和——承受。

6.根据赠与合同成立和履行的时间关系可分为——赠与合同和——赠与合同。

7.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按照合同的标的可分为——合同和——合同。

8.从技术合同成立是否以一定的形式为要件来看,技术开发合同是——————合同。

9.委托合同的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和——办理委托业务。

四、名词解释1.可撤销的合同2。合同的承受3。侵权责任4.合同解释5.房屋租赁合同

五、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28分)

1.简述合同的一般法律约束力表现在哪些方面?2.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3.简述赠与合同任意撤销的主要内容。4.简述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

六、论述题(12分)试从法律责任竟合的概念分析法律责任竞合的意义。

七、案例分析题(10分)

中学生赵某,16周岁,身高175公分,但面貌成熟,像二十七、八岁。赵某为了买一辆摩托车,欲将家中一套闲房卖掉筹购车款。后托人认识李某,与李某签订了购房合同,李某支付定金5万元,双方遂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不久,赵某父亲发现此事后,起诉到法院。

试分析:(1)该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2)请结合所学的合同法学理论说明理由。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lo分)1.C 2.C3.C4.B5.B6.B •7.C8.B 9.A10.A

二、多项选择题1.ABCDE2.AB3.BDE4.ACDE5.ABDE

三、填空题1.合同法律2.成立3.意思表示不一致意思表示不自由 4.债权让与债务承担5.概括特定6.现实•非现实7.总承包分项承包9.要式9.名义费用

四、名词解释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1.可撤销的合同,是指已经生效但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没有表现其真实意志,违反自愿原则而可由一方当事人请求撤销的合同。

2.合同的承受,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转移于第三人,第三人承受其在合同中的地位,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

3.侵权责任,是指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损害了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4.合同解释,是指在合同生效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因理解合同条款的涵义发生歧义时应当如何适用法律的一种制度。

5.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关于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交付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租用的房屋返还给出租人的协议。

五、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28分)

1.答题要点:合同的一般法律约束力主要表现为:(1)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2)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其合同约定的义务;(3)当事人应依法或依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一定的合同外义务。

2.答题要点: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双方当事人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2)须双方所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未履行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3.答题要点: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而撤销赠与。由于赠与合同具有无偿性,所以法律允许赠与人任意撤销。由于这种撤销具有任意性,如果不对其加以限制,则等于赠与合同对当事人没有任何约束力,因此,对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有以下几方面的限制:(1)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仅限于一般的赠与合同。(2)撤销必须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作出。

4.答题要点: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有:(1)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须向承租人指定的出卖人购买承租人选定的标的物。(2)融资租赁合同的出卖人须将出租人购买的标的物直接交付给承租人。(3)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对租赁标的物不负瑕疵担保责任。(4)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对租赁权享有选择权。

六、论述题(12分)

答题要点:法律责任竞合,是指行为人的行为触犯了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行为人因此要受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的管辖,并根据管辖法律的规定承担具体的法律责任,权利人可选择适用相关的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分)《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2分)这里说的其他法律包括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计量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这条规定可以使合同当事人的权益受到更充分的保护。(2分)综上所述,法律责任竞合的意义有:因为不同的法律所维护的社会秩序及追求目标不同,所以不同的法律规定的法律责任很可能是不一致的,例如行为人的行为既违反了合同法的规定,又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时,当事人就面临适用哪个法律追究其法律责任的问题。(2分)传统的合同法确认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只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而对违约人同时违反了其他法律的规定缺乏管辖的依据,于是只得追究其违约责任,而不能追究其更为严重的其他法律责任。(2分)现行合同法规定了法律责任竞合制度,如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同时又违反了其他法律的规定,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时,受损害方可选择适用合同法或其他法律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以更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分)

七、案例分析题(10分)

答题要点:

1.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1分)

2.我国《民法通则》第ll条第2款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分)我国《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1分)以上述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赵某虽年满16周岁,但不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生活来源,是限制行为能力的人。(2分)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能处分重大的民事行为。(1分)房屋买卖属于重大民事行为,赵某不具备这种民事权利能力,无权处分房屋产权。(2分)因缔约主体资格不合格,导致该合同无效,加上赵某的父亲事后并未予以追认,所以该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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