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优质22篇)

2023-11-08 09:16:20 活动方案 下载本文

在实践中,方案的调整和优化是必不可少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情况。在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考虑不同的观点和意见,并进行充分的讨论和沟通,以获得更全面和准确的方案。制定方案要注重团队成员的参与和意见征询,形成共识和合力。

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篇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充分发挥***员先锋模范作用,展示我乡良好的***员形象,提升我乡党员干部服务群众水平,根据区委相关文件精神,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在我乡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党的xx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使我乡的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乡干部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得到提高,从而促进我乡各项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

开展以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亮流程、亮业绩,创岗位奉献先锋、创群众满意窗口、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创清正廉洁典范、创服务基层标兵,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群众测评、领导点评、组织考评为主要内容的“五亮五创五评”活动,全面提升我乡干部服务群众质量和服务水平,创建“群众满意窗口”,着力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实现党员服务“三提高”:

1.提高党员服务意识。通过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及服务意识,使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优势得到充分发挥,使党员先进性在岗位上得到充分体现,进一步密切党群及干群关系,进一步树立“人人都是服务员”的大服务意识,进一步改善干群关系。

2.提高党员服务能力。加强政治业务学习,用心思考工作,坚持立说立行、干就干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标准,努力增强服务群众本领。

3.提高党员服务水平。善于换位思考,时刻站在群众角度上待人接物,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注重熟悉运用业务知识,注重为民服务细节,尊重群众,理解群众,服务群众,作为基层干部必须把对群众的服务视为自身的本职所在,把握群众心理,满足群众需求。

1.制定标准。“党员示范岗”必须突出先进性和示范性,符合以下标准:政治素质过硬,能自觉践行“人人都是服务员”的服务宗旨,充分体现党员的先进性,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善于思考、勇于实践,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头能力,服务态度端正,立足本职,勤奋工作,恪尽职守,能结合岗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关心体贴群众,态度和蔼、语言文明。“党员示范岗”总的要求是群众公认、实绩突出、作用明显。要树立“三种形象”:一是树立立足岗位、扎实工作的“敬业形象”;二是树立心系百姓、服务群众的“奉献形象”;三是树立严格自律、勤政廉政的“公仆形象”。

2.设置岗位。“党员示范岗”分党员个人示范岗和党员集体示范岗,党员个人示范岗由党员个人创建,党员集体示范岗由党支部创建。参与党员集体示范岗的党员人数不得少于两人。

3.群众监督。在“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中,要公开悬挂“党员示范岗”标牌,佩带党徽胸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各单位在“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中,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按期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履行岗位情况的重要依据。

4.动态管理。各党支部每月对上岗党员进行一次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不符合“党员示范岗”标准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党员示范岗”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立即撤销称号,收回岗牌。一是岗位出现了重大违法违纪、违反党和国家政策和机关制度的人和事;二是在服务群众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三是发生群众反映强烈的不良现象和事件;四是其它严重影响“党员示范岗”形象的情况。

1.岗位设置。各党支部对设置“党员示范岗”进行广泛酝酿讨论,结合本岗位业务和工作实际,初步确定设置“党员示范岗”和拟上岗党员。

2.岗前测评。对初步设立的示范岗和提名的上岗党员进行测评,得满意票应在80%以上。

3.岗位公示。将初步提名的“党员示范岗”党员进行公示。

4.确定岗位。各党支部结合党员个人意愿,确定“党员示范岗”名单。

1.突出真抓实干、从严要求。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发扬“认真”精神,确保“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2.强化问题导向、着力解决问题。聚焦“四风”问题,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手,积极探索服务人民群众的好思路、好途径、好方法,确保取得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效果。

3.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党员示范岗”的创建,是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平台,是新时期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载体,要紧密联系实际,落实责任,精心组织。乡党委要做表率、当榜样,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全乡党员、干部,积极创建群众满意支部,争做群众满意党员。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抓好工作落实。乡“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由乡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各党支部要认真按照方案要求,切实抓好创建活动。

2.创新开展活动。各党支部要拓宽渠道,创新载体,丰富内容,打造亮点,使每一个“党员示范岗”都成为一面旗帜,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3.搞好宣传引导。要大力宣传推广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努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利用广播等途径大力宣传争创“党员示范岗”的目的、意义,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参与这项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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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篇二

为充分展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成果,切实突出基层法治建设的示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推进全县农村(社区)法治建设。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及有关法治国家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抓住《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加快建设法治的决定》的工作要求,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中的突出矛盾问题,努力探索依法治理的方法路径,为决胜脱贫攻坚,建设“五彩巴中”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目。

建设“法治示范村(社区)”是深入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有效措施。发挥“法治示范村(社区)”的示范、辐射作用,有利于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有利于增强基层群众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对促进基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组织建设。

1.组织健全。村(社区)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等各类组织健全。

2.职责明确。村(社区)“两委”班子团结,职责明确,运行机制健全,工作协调,廉洁自律,带领村(居)民依法开展自治,发展集体经济和社会事业。

3.运转良好。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领导和支持村(居)民委员会行使职权,支持和保障村(居)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村(居)民委员会贯彻执行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决策,依法管理村(社区)公共事务,组织群众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协助乡镇(街道)做好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

(二)民主建设。

4.民主选举。按期依法选举产生村(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等自治组织和村(居)民代表、村文书(会计)等人员。村(社区)党组织成员实行“两推一选”,村(居)民委员会实行直接选举。无违法选举、违法任命、违法罢免等行为。

5.民主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村(居)民会议制度、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实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和“一事一议”制度,村(居)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村(居)民议事机构和议事规则健全,决定涉及村(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前广泛开展民主协商,召开论证会或听证会听取群众意见。

6.民主管理。村(社区)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村(居)民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村(居)民代表会议或议事会议。村(居)民代表定期联系推选户或村(居)民小组,收集和反映村(居)民意见。依法制定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并得到严格遵守。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印章管理使用制度、村(居)务档案管理制度,财务台账规范,印章使用严格,档案保管安全。

7.民主监督。实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实行党务、村(居)务、财务、服务公开和村(居)务质询制度。建有固定的村(居)务公开栏,并通过会议、广播、宣传单、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保障村(居)民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一般事项每季度公布一次,涉及村(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随时公布,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每月公布一次收支情况,财务公开应逐笔逐项公布。应当公开的事项在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公布。村(居)民委员会每年至少向村(居)民会议或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村(社区)干部每半年进行一次述职述廉,村(社区)“两委”成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民主评议,群众满意率不低于80%,无村(社区)“两委”成员被评为不合格。完善质询问责和惩戒制度,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召开质询会回答群众质疑,及时纠正村(社区)干部违法违纪苗头,无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无违法违纪、无侵犯群众利益的村(社区)干部。

(三)法治建设。

8.法治宣传教育。法治理宣传教育纳入村(社区)年度工作计划,有工作总结、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有专人负责法制宣传工作,村(社区)两委干部、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3次,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群众性普法活动,并建普法教育档案及台账。建有村(社区)法制学校或开辟法制宣传教育阵地,村(社区)建有1个法制图书角(室),法制图书品类齐全,村(社区)建有规范的法制宣传栏,及时更新宣传栏内容,每村(社区)配有1名法律顾问、1名法制宣传员、每户配有1名“法律明白人”。

9.依法管理。村(居)民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依照宪法、法律和地方性法规,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村(社区)事务管理,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促进村(社区)各项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提供贴近群众实际的免费法律服务,帮助村(居)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正确处理涉法问题。人民调解组织机制健全,矛盾纠纷受理率达100%,成功率达98%以上,实现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乡镇(街道),重大纠纷不出县(区),及时消除基层社会不稳定因素,无群众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无因民间纠纷引起的非正常死亡和群体性事件。

10.平安建设。实行网格化管理,治安组织和治保网络健全,楼栋长负责制、巡逻联防和流动人口管理等各项制度落实。建有规范的警务室,有条件的村(社区)建成电子监控网络。配有应急器材,定期开展防灾知识宣传与演练、自救互救技能等培训,参加社区紧急救助员培训的物业管理人员不低于总数的20%。定期开展社会治安整治,辖区治安秩序良好,无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交通责任事故、重大消防责任事故、重大食品卫生事故和重大刑事犯罪。安置帮教工作到位,刑释人员安置帮教率达100%,无社区服刑人员违反监管规定被收监和再犯罪情况发生。辖区内无“黄赌毒”窝点。

(四)和谐发展。

11.经济发展。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年度工作计划按时完成。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统筹城乡和谐发展,群众收入稳定增长。发展农村专业化合作经济组织,注重科技引领,形成区域特色,提高农业效益;减轻社区负担,理清社区管理体制,优化投资环境,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投资。出台扶持政策,发挥党员、能人的示范作用,带动群众共同致富。

12.公益事业。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事业。公益慈善组织全覆盖,经常开展社会捐助活动,以“慈善超市”和社会捐助接收站(点)为平台的慈善服务网络体系健全。建立面向全社会的志愿者动员系统,推行志愿者注册和公民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完善志愿者绩效评估、风险保障、激励表彰等规定。有不少于五支的志愿服务队伍。社区组织每年承接一个以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配备一名以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流动人口、留守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受灾群众和精神病人、艾滋病人等特殊人群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显著,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良好,城乡风貌整洁优美,道路桥梁定期养护,垃圾定点投放分类处理,车辆停放有序,宠物豢养文明,无“脏、乱、差”现象。

13.文明和谐。村(居)民有学习、活动场所,经常举办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社会风气良好,村(居)民自觉遵守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举止文明、注重仪表,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和谐、互相帮助,讲究科学、反对迷信,文明婚丧、树立新风。各民族团结和睦,流动人口与村民(居民)和谐相处。遵纪守法户达95%以上,计划生育率达100%,无参与邪教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到基层法治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切实把示范点建设作为服务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有效载体,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各乡镇司法所要把示范点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职责,落实专人,配合乡镇依法治理办、民政办公室,做到有部署、有检查,确保“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二)明确步骤,逐步推进。

我县村级政权分布较广,地理环境、区域差别等差异较大,经济发展不够平衡,各乡镇要立足本地实际,勇于开拓创新,选择不同类型的村(社区),开展示范创建工作。2017年内,各乡镇要在过去已命名的法治示范村(社区)基础上,新建至少一个法治示范村(社区)。4月30日前,将本辖区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上报县民政局基层政权股;5月1日至9月30日,对照创建标准要求积极推进;10月1日至15日,迎接县司法局统一验收;10月16日至10月30日,迎接依法治县办明确的重点村(社区)达标验收。

(三)强化督查,规范管理。

强化“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督查活动。建立健全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制度,坚持定期“回访”已经表彰命名的村(社区),对不符合标准的要坚决予以摘牌除名,使“法治示范村(社区)”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篇三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使我乡的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乡干部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得到提高,从而促进我乡各项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

开展以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亮流程、亮业绩,创岗位奉献先锋、创群众满意窗口、创清正廉洁典范、创服务基层标兵,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群众测评、领导点评、组织考评为主要内容的“五亮五创五评”活动,全面提升我乡干部服务群众质量和服务水平,创建“群众满意窗口”,着力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实现党员服务“三提高”:

1.提高党员服务意识。通过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及服务意识,使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优势得到充分发挥,使党员先进性在岗位上得到充分体现,进一步密切党群及干群关系,进一步树立“人人都是服务员”的大服务意识,进一步改善干群关系。

2.提高党员服务能力。加强政治业务学习,用心思考工作,坚持立说立行、干就干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标准,努力增强服务群众本领。

3.提高党员服务水平。善于换位思考,时刻站在群众角度上待人接物,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注重熟悉运用业务知识,注重为民服务细节,尊重群众,理解群众,服务群众,作为基层干部必须把对群众的服务视为自身的本职所在,把握群众心理,满足群众需求。

1.制定标准。“党员示范岗”必须突出先进性和示范性,符合以下标准:政治素质过硬,能自觉践行“人人都是服务员”的服务宗旨,充分体现党员的先进性,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善于思考、勇于实践,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头能力,服务态度端正,立足本职,勤奋工作,恪尽职守,能结合岗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关心体贴群众,态度和蔼、语言文明。“党员示范岗”总的要求是群众公认、实绩突出、作用明显。要树立“三种形象”:一是树立立足岗位、扎实工作的“敬业形象”;二是树立心系百姓、服务群众的“奉献形象”;三是树立严格自律、勤政廉政的“公仆形象”。

2.设置岗位。“党员示范岗”分党员个人示范岗和党员集体示范岗,党员个人示范岗由党员个人创建,党员集体示范岗由党支部创建。参与党员集体示范岗的党员人数不得少于两人。

3.群众监督。在“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中,要公开悬挂“党员示范岗”标牌,佩带党徽胸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各单位在“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中,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按期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履行岗位情况的重要依据。

4.动态管理。各党支部每月对上岗党员进行一次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不符合“党员示范岗”标准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党员示范岗”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立即撤销称号,收回岗牌。一是岗位出现了重大违法违纪、违反党和国家政策和机关制度的人和事;二是在服务群众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三是发生群众反映强烈的不良现象和事件;四是其它严重影响“党员示范岗”形象的情况。

1.岗位设置。各党支部对设置“党员示范岗”进行广泛酝酿讨论,结合本岗位业务和工作实际,初步确定设置“党员示范岗”和拟上岗党员。

2.岗前测评。对初步设立的示范岗和提名的上岗党员进行测评,得满意票应在80%以上。

3.岗位公示。将初步提名的“党员示范岗”党员进行公示。

4.确定岗位。各党支部结合党员个人意愿,确定“党员示范岗”名单。

1.突出真抓实干、从严要求。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发扬“认真”精神,确保“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2.强化问题导向、着力解决问题。聚焦“四风”问题,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手,积极探索服务人民群众的好思路、好途径、好方法,确保取得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效果。

3.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党员示范岗”的创建,是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平台,是新时期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载体,要紧密联系实际,落实责任,精心组织。乡党委要做表率、当榜样,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全乡党员、干部,积极创建群众满意支部,争做群众满意党员。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抓好工作落实。乡“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由乡“两学一做”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各党支部要认真按照方案要求,切实抓好创建活动。

2.创新开展活动。各党支部要拓宽渠道,创新载体,丰富内容,打造亮点,使每一个“党员示范岗”都成为一面旗帜,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3.搞好宣传引导。要大力宣传推广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努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利用广播等途径大力宣传争创“党员示范岗”的目的、意义,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参与这项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篇四

根据《关于宝山区进一步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宝委办〔2019〕139号)要求,对照20xx年上海市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清单,为进一步加快推动20xx年度法治乡村建设,抓好工作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具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助力推进本区法治乡村建设,促进“三治融合”,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以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为基础,以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为载体,以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为突破口,充分发挥法治乡村示范建设引领带动的重要作用,教育引导乡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为实施本区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设法治宝山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组织领导。

法治乡村示范建设由区司法局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普法宣传科、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科、区法律援助中心以及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店司法所、罗泾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负责具体落实。

三、责任分工。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涉农镇要将法治教育培训纳入乡镇和村委会工作人员培训内容,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日常学法普法工作。要把普法与部门工作有机结合,在执法时加强普法教育和说理执法,并有计划地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任务,广泛深入宣传土地承包、生态保护、道路交通安全、劳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与乡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相关条线专项重点执法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二)全面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根据镇村需求,深入开展“送法进乡村培养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工程,对全区在册的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发挥宝山区十大“法律明白人”和十大“法治带头人”先进模范带头作用,将其纳为宝山区八五普法志愿团成员,通过开展“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的宣讲,教育村民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保障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编印《宝山区“法律明白人”常见法律问题指导手册》,将农村群众普遍关心的基本法律常识和土地流转、村民建房、农龄统计、集体资产、撤制村队、动拆迁等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整理汇编,供“法律明白人”参考,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单位:局普法宣传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三)积极培育乡村法治文化。引导乡村将法治元素融入文化礼堂、文化广场、农家书屋、文体活动中心等场所,基本实现一村一法治文化阵地。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融合发展,组织编写、创作具有乡土文化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责任单位:局普法宣传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四)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在涉农镇建立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以及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网络体系。探索开展远程视频法律服务,提升乡村法律服务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努力让老百姓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的无偿的公共法律服务。加强涉农法律援助工作,逐步将与农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鼓励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主动向农村延伸。

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确保签约法律顾问定期进乡村,为村民解答法律问题、开展普法讲座、开展矛盾纠纷调处,为乡村治理提供法律意见等。组织乡村法律顾问对所签约乡村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合同协议开展“法治体检”,重点对村委会作出的重大决策、开展的重要活动、签订的合同协议提出法律意见建议,确保制定过程、条文内容合法合规,推动乡村民主法治建设。(责任单位:局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科、区法律援助中心、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五)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指导完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指导村委调委会完善“110”非警务警情对接分流机制,强化警调联动处置能力、纠纷信息研判能力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力争调解成功率达到96%以上,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责任单位:局促进法治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继续做好月浦镇聚源桥村、杨行镇东街村、顾村镇老安村、罗店镇四方村等重点培育单位的创建工作。着眼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乡村依法治理,着力依法解决当前乡村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农业农村环境污染等重点问题的依法治理,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对辖区内已获得“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的村强化动态管理,定期进行检查抽查,督促其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做好相关工作,进一步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局普法宣传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各相关职能科室(部门)以及相关司法所在局工作领导小组的带领下,理顺工作机制,强化科室(部门)衔接,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局普法宣传科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各项具体任务的推进。职能科室(部门)以及相关司法所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把握时间节点,有序推进。要严格对标《上海市宝山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任务分解表层层分解任务、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各阶段各环节都有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措施都能落实到位,并有专人负责。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科室(部门)、相关司法所要深入研究梳理法治乡村经验做法,利用各种媒体,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海报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推介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治理路径和模式,大力选树宣传村民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故事和乡村治理先进典型,增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实效。

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篇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x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x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x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决定在我县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按照“树立标杆、走在前列”的目标要求,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树立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新标杆。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承担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责任,对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本级党委(党组)请示报告。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示范创建活动中,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工作实绩,聚焦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难点痛点堵点,补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短板,把示范创建与提升政府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化水平相结合,全力推进法治x建设。

(四)坚持示范引领。鼓励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深化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打造法治政府建设的“x模式”,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和经验。

三、创建目标

力争x获得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命名或“全国示范县”命名。

四、创建类型

全国范围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由中央依法治国办组织开展,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开展综合示范创建或者单项示范创建活动。

(一)综合示范创建。要求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具有全面性、系统性、整体性,符合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90%以上指标。综合示范创建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二)单项示范创建。要求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某一方面工作上,例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等,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典型性,在全国范围内居于领先地位,可复制、可推广。单项示范创建命名为“全国示范县”。各乡镇、各部门要以单项工作的示范创建为突破口,引领、带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发展。

五、创建步骤

(一)申报阶段。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的要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由申报地区通过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系统完成申报。县政府按照指标体系进行自查自评,认为达到示范创建要求的,可以通过系统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依法治市办)进行申报。申报时应当提供充分体现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举措、成效和亮点等内容的自评报告,并根据系统设定的指标体系三级指标逐项提供可以证明工作情况的文件、图片、新闻链接、获奖材料、情况简介等主要材料。

(二)推荐阶段。市委依法治市办按照指标体系,组织对申报的市县政府进行初审,择优推荐1个综合示范创建单位(不含市本级)和1个单项示范创建单位,报省委依法治省办择优推荐至中央依法治国办。

(三)迎检阶段。利用各级各类宣传平台广泛开展宣传,扩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的群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对照创建指标进一步补齐问题和短板,全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全力以赴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组织开展的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常态化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工作实际,选择适当的创建类别和项目,及时安排部署,制定创建方案,明确具体措施,推进工作落实。

(二)主动作为,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合力。为进一步明确责任,本方案对《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确定的县本级工作任务进行了责任分工,并形成了《x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及任务分工》。各乡镇、各部门要增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主动认领《x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确定的各项任务。对因不履职或履职不力影响创建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全面提升,以示范创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以示范创建为突破口,对照《x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及任务分工》深入开展自查评估,全力补齐各项问题和短板,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以创建带动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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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篇六

为了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法宣办关于开展遵义市第七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遵法宣办通〔2021〕4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是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有效载体,是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有力抓手。通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的开展,推动村(社区)完善“五民主三公开”体制机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治理体系、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发展高质高效的乡村产业,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村(居)民自治组织机构健全。村(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村(居)民小组能有效发挥作用,村(居)委会有固定办公场所。村(社区)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有效,村(社区)党组织成员近一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无“村霸”或涉黑涉恶等问题,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都能依法选举或推选产生,选举程序规范,选举秩序良好,选举结果群众满意。

(三)民主协商丰富有效。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有效地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

(四)民主决策切实落实。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重大事项都能由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每年至少召开4次以上村(居)民代表会议。

(五)民主管理扎实细致。村(居)干部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健全,村(居)委会公章、财务账目、集体财产等管理有序。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修改及时完善,程序内容合法,经司法所合法性审查,及时向民政办备案,没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不含有侵犯村(居)民合法权利的内容,具备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制定村(社区)小微权力事项清单,建立事项流程图,权力清单、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全程公开。

(六)民主监督推进有力。村(居)干部依法接受村(居)民监督,每年至少向村(居)民或群众代表报告一次工作,接受群众评议。扎实推进村(居)务公开“五规范一满意”工作,建设永久性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栏,实现公开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群众满意率达到80%以上,没有发生因村(居)账目不清、村(居)务不公开而引发的群众上访案件。

(七)公法体系逐步完善。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完善办公场地和人员配备。村(社区)聘有法律顾问并建有微信群,设有法律援助联络站(点),村(居)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治保、人民调解组织健全,城乡不稳定因素能够及时消除,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0%以上,连续三年无重大刑事案件,无社会影响较大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无群体性上访事件,无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八)村(社区)办小学设立法治教育课程。配备法治副校长,在校学生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

(九)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至少打造一个以上免费开放的法治文化阵地(法治广场、法治一面墙、法治一条街)。至少建设一块永久性法治宣传栏,定期更新内容。有一支法治文艺宣传演出队伍。有一个法治文化广播站。有一所法治培训学校。通过法宣在线及线下面授等方式培育一批村(社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村(社区)每个小组至少培育一户学法用法示范户。村(社区)针对群众需求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相关政策、宪法、民法典、禁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讲,每季度至少一次。

(十)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普法宣传成果显著。结合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坚持法德并举,深入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乡村”活动,形成长效化常态化的普法宣传机制,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加强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传承良好家风家训,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乡贤文化。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工作,遏制信仰迷失、滥办酒席、厚养薄葬、高额彩礼、低俗婚闹、早婚早育等陈规陋习,树立新风正气。全面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的普及率和知晓率达到80%以上。

(十一)城乡经济建设和法治创建协调发展。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因地制宜地发展产业,实现以产业为支撑,以法治为保障,推动村(居)民人均收入逐年增加,村(居)民安居乐业,促进村(社区)和谐稳定。

第一阶段(2021年5月6日—5月29日):申报推荐。

各村根据《“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初次申报,再由镇里筛选长期坚持民主法治创建、基础较好的村(社区)进行重点推荐。按照市委对平安遵义建设的部署安排,2021年全镇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比例达到70%以上。

第二阶段(2021年6月1日-7月15日)。

第三阶段(2021年7月下旬):迎接验收。

各村按照创建活动标准进行自评,作好验收准备,市法宣办将到我镇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对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命名。

充分认识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思路。各村(社)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组织地进行创建活动,各部门积极配合,要把创建活动作为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注重依靠群众、组织群众、发动群众,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创建的整体合力,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篇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央《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全县法治乡村建设,打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法治基础,根据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在全市乡村建设示范行动中同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创建工作的通知》(金司发〔20xx〕]13号)和《永昌县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永依法治县委〔20xx〕3号)要求,现就在全县乡村建设示范行动中同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坚持党对法治乡村建设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积极探索开辟法治护农、法治强农、法治兴农的法治乡村建设之路,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带动全县法治乡村建设整体水平显著提升,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夯实坚实的法治基础。

二、目标任务。

我县乡村建设示范行动省级示范村有15个,已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未参与民主法治创建的村目前仍有8个。力争到20xx年底,这些乡村建设示范行动省级示范村中未命名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行政村,全部创建成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已命名为县级、市级、省级的民主法治示范村,进一步补齐民主法治建设短板弱项,提升运行质量,争取创建成更高一级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已建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强化动态管理,做好复查复核,确保充分发挥示范作用。

三、创建内容。

按照《“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和《“永昌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在实现有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一套完善的村规民约,有一个规模适当的法治文化广场或阵地,有一个藏书适量的法律图书室或法治活动室,有一个定期开展普法活动的法治学校或夜校,有一个职责明确的法律顾问,有一支发挥作用的法治宣传队伍和人民调解员队伍,有一批经过培训的“法律明白人”等“八有”基础上,健全完善基层组织,进一步规范基层民主,大力推进法治建设,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

(一)健全完善基层组织。健全完善村组织工作制度,规范村组织工作程序,村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明显,全面领导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保证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机构等工作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履职尽责。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村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有效。村级组织成员模范守法,没有受过刑事处罚,不存在“村霸”或涉恶等问题,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推进基层民主管理。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机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基层组织运行规范。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及时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且入户率实现全覆盖。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充分发挥。严格落实村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设有“三务”公开栏,按期公开相关事项。对村重大事项和与村民利益普遍相关事项广泛开展民主协商。权力清单、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全程公开。

(三)扎实推进法治建设。经常性组织开展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村级组织成员、党员、村民代表带头学法守法。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文明家庭、学法用法示范户等选树创建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扎实深入。加强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宣传栏、法治书屋等阵地建设,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每村至少配有一名村法律顾问、一名专职调解员,主动服务群众,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积极培育“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社会治安良好。

(四)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严格落实国家各项惠农利民政策,持续增加村民收入,无贫困人口。强化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综合服务体系健全,公共卫生、合作医疗制度完善,群众安居乐业。坚持美化环境,村庄环境整洁优美,无污染事故发生。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开展公共卫生和健康知识普及,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效提升,满意度不断提高。

四、申报命名。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与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同步进行,融合出进,20xx年下半年进行检查验收,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积极组织申报。创建村按照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指导标准进行自查自评,达到创建要求的,报请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审核,乡镇要严格按照标准审核汇总后向县司法局和县民政局进行申报。申报时应当提供充分体现申报村民主法治建设工作举措、成效和亮点等内容的情况报告和报表。

(二)逐级审核推荐。县司法局和县民政局对申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行政村进行审查审核,审查审核要充分听取纪委监委、组织、政法、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并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符合条件的行政村择优逐级推荐申报“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三)严格批准命名。县司法局和民政局综合各方面情况,按权限对符合条件的民主法治示范村予以命名,颁发牌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县司法局和县民政局要主动牵头抓总,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把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统筹谋划本级乡村建设示范行动省级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扎实开展创建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二)统筹协调推进,提高创建质量,县司法局和县民政局要严格标准要求,对创建的每项任务、每项要求严格督促、精心指导,主动衔接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将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融合推进,严防消极对待、敷衍应付、走形变样等问题出现,确保创建工作不空、不虚、不偏。县农业农村局和县乡村振兴局要配合做好创建工作,强化沟通协调,坚持把民主法治建设与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平安乡村建设、文明建设、乡村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增强工作合力,提高创建实效。

(三)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县司法局和县民政局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的工作动态、成效和经验,深入报道示范创建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县农业农村局和县乡村振兴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结合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合力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共同创建的浓厚氛围,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篇八

为加速推进“平安安远”、“法治安远”建设目标,结合我镇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实际,决定在我镇范围内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创建标准。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要求达到:一是村级组织健全有力;二是民主制度规范完备;三是法制教育扎实有效;四是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创建目标。

我镇要重点抓好2个示范村(社区)创建,即三排村、官溪村。

三、创建措施:

1、构建一个平台:“一公开四民主”创建平台,政务公开、民主选举、民主议事、民主管理、民主评议。

2、完善一个制度:“六个一”制度,一名法律顾问、一所法制学校、一批志愿者、一个法制宣传栏、一名法律工作者、一支调解队伍。

3、突出一个重点:提高全民法制观念为重点,抓好“六五普法”工作。

4、抓住一条主线:以社会和谐为主线,达到“四无目标”(无犯罪、无发案、无事故、无上访)。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3月)。

我镇要在认真调研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对照全县方案制定我镇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创建活动能够做到联系实际、有的放矢,切实提高操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及时召开动员大会,进行深入的思想动员,且就创建活动的开展进行详细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3年4月—2013年10月)。

我镇依据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抓好贯彻落实,全面做好创建工作,针对创建活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创建工作方案,完善创建工作制度,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

第三阶段:表彰命名阶段(2013年11月—12月)。

我镇要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进行督查验收,对符合考核标准的村(社区)在11月底申报到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评选验收(申报表附后)。

五、工作要求   。

2、落实责任,表彰命名。要进一步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力度,使此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我镇要在认真组织检查的基础上,按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标准,对开展创建重点村(社区)执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务、财务公开等群众关心的重大事务进行量化考核,并申报县级考核验收,为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广泛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3、强化督查,规范管理。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针对新势下开展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逐步探索创建活动的规律和特点,适时加以引导,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工作长效机制,经常抓、抓经常,防止形式主义。要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督促、指导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开展。

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篇九

各位检查组领导:

欢迎莅临__镇__村检查指导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__村位于__区__镇中部,距离__镇区2公里,__城区10公里,杭新景高速3公里,杭黄高铁__站2公里,杭千高速出口2公里,杭州绕城西复线出口1.5公里,__溪穿村而过,汽觃线与杭州绕城西复线、杭千高速连接线并向而行,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__村下辖__村、东方村两个自然村,共有村民小组24个,村民代表55人;农户1116户,户籍人口4003人。全村总面积8.79平方公里,其中山林面积9991亩,耕地面积1349亩。__村经济实力较强、村民普遍比较富裕。全村以造纸、金属门窗产业为主导产业,有个体私营企业创业足迹遍布全国各地,其中8家以上企业规模较大,带动了全村经济有序稳定的发展。2018年村集体经济总收入万元,农村经济总收入万元,人均收入元。

__村人文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浓厚,历来注重家风家教,最是推崇书礼,蒋氏宗祠门口至今留有“国家本源是教育民族前程在儿童”的宣传标语,培育出了茅盾文学奖获得者麦家、国家千人计划光纤激光领域领跑者蒋仕彬、国家文物学会理事、西泠印社社员__等一批名人。蒋氏家训“一孝父母,二敬长上,三友兄弟,四立教养,五守法度,六奖贤能,七惩顽恶,八戒争斗”,因此,从古时起,我们__村人就树立起了“法治”意识。到了新时代,我们更注重民主法治,追求民主法治。村两委始终坚持把民主法治建设贯穿于振兴乡村建设工作中,通过党建引领、完善制度、深化教育、弘扬传统等措施,努力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通过创建民主法治深入人心、乡村振兴扎实有效、村风民风更加和善。

我们始终秉承“党建引领、古韵__、台门迎客、耕读传家”理念来开展__村的党建工作,做好“党建+”工作,发动党员、群团组织力量推进村级各项工作的开展。

“党建+台门”为创建提供坚实的组织基础。将支部建在台门里,融合学子馆、先贤馆、军人馆、党史馆建设,创建学习、修德、爱国、奉献支部品牌。以“最强支部”为抓手,以组级支部为单位,全面提升硬件基础,夯实软件实力,强化党员凝聚力、战斗力。2018年荣获__区“一江两路”党建示范带比武第一名,并代表__镇参加全区最强支部比武。建在台门中的支部,使得党支部更接地气,更连民心,省级民主法治村创建有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党建+文化”为创建提供厚实的人文基础。发挥党建宣传栏、党员活动室、远程教育终端站点、文化中心等阵地作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引领和党员群众自主参与的自觉性和凝聚力,在每个支部都摆放着一些法治书本,让党员干部、普通群众能随时翻阅,发挥__村“耕读传家”的传统,培养村民文化自信、法治意识,在全村形成“党建引领文化建设,文化凝聚民心民力”的良好氛围,为创建提供厚实的人文基础。

“党建+环境”为创建提供优美的村居环境。村干部、党员做表率、带头进行村庄环境整治。每周都有穿着迷彩服的党员干部逐户上门帮助清理整治,在普通群众的房前屋后洁化美化,他们的表率带动了村民自觉的参与卫生整治,村容村貌有了极大的提升,村容村貌的外在美支撑了民主法治的内在美。

1.规范村务制度。2017年选举产生新一届村两委后,我们立即召开了第一次村两委会议,从最开始明确每个人的分工,做好责任落实,另外对于村级工程、上级布置的重点任务和工作责任就专事召开专题会议,分解细化工作内容落实到每个具体人员的身上,做到专事专人管理。近几年,我们依托“堡垒指数”信息化管理,贯彻执行“村务联席会议”“村干部每日坐班制度”“村务联签联章”“五一两公开”“一事一议”等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此外,我们根据村内实际工作情况,通过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咨询相关部门,借鉴其他先进工作单位的方式,形成__村“档案管理”“卫生保洁”“用章管理”“财务支出”等各项村级规章制度,做到事事都有规章,事事遵循制度,让村务工作更加井井有条。

2.加强民主监督。一方面,加强监督队伍建设,明确村民监督委员会在村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求村监督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在村务决策、财产管理、工程项目、尤其是财务支出方面的监督把关,让村集体每一分钱的流向都能做到清清楚楚,有据可查。同时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监督责任清单”,村监会作用发挥明显,村务工作得到有效监督。另一方面,完善群众监督机制。做好三务公开,将村干部分工、联系方式,党员发展,网格化信息,村规民约,工程进展,财务支出、村民决议等内容及时公布,通过移动e管家、万村联网、农民信箱、华数电视、廉心报、村务开放日等平台,将党务、村务、财务全方位公开,增加群众知晓村级事务的途径,充分保障村民享有知情权的同时接受群众监督。落实“五议两公开”和“一事一议”,2017年至今召开村民代表会议24次,表决事项共计86项,通过包括村务人员工资标准、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困难户认定、浙江省历史文化村创建、监控安装等重要工程表决,有效落实民主决策,群众监督,使村两委的公信力更高。

3.完善村规民约。__村现行村规民约订立于2015年,虽然距离现在只有4年,但是许多内容已经不能满足现在的自治要求:今年,经村民多次提议、村支两委成员商议后,决定修改村规民约并成立由村支两委成员、驻村法律顾问、村监委成员及部分村民代表为组员的村规民约修改小组,结合我村当前实际和发展定位,对2015年制定的村规民约进行修改。7月,在咨询__镇司法所、驻村律师意见后,初步形成村规民约(草稿),提交村支“两委联席会议和村党员代表会议审议,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通过万村联网、益农信息平台及民生百事微信群广泛征求村民意见。接下来,村规民约公示1个月后,将根据村民意见进行再次修改,并送驻村法律顾问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报街道进行审核把关,交党员审议、村民代表决议。再将审议稿由网格员分到各户,力求使村规民约制定程序合法、内容合法,知晓率100%、入户率100%。在今年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作中,后田畈农居鸡鸭等家禽饲养问题成为了工作推进中的难点,后田畈几乎家家户户都在院内饲养家禽,农户们不理解为什么不能养家禽,进而对于整治工作不支持,我们村干部逐户上门劝说,解释在人员密集处饲养家禽的危害,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根据村规民约中第七条“禁止在农居点、公共场所等人群密集处饲养家禽家畜”,最终让村民放弃饲养家禽。

1.开展法治教育。一是坚持不懈地开展反腐教育。村两委班子定期召开专题会,突出抓好党的宗旨、政策法规和党纪条规等教育。每周二例会,前10分钟学习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学习,时刻牢记防腐底线,筑牢村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始终把学习教育作为加强我村党风廉政、法治建设的前提和基础,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党员固定主题党日”制度,观看电教片、组织学习讨论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深化村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大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的先进典型,比如我们每年都组织村干部及部分党员外出交流参观,学习其他优秀村党建工作的先进经验做法,注重以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广大党员群众;并以本区个别村少数村干部违纪违规等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警示党员干部从中吸取教训。

2.营造法治氛围。我村依托在浙江省历史文化村落建设,拆除了村内部分破旧房,利用拆除空间打造主题公园,将人文历史、党建、法治结合起来打造了一个综合性公园,并以此为基点在全村范围内点缀法治元素。将__村流传下来的“秀才田奖学制”典故在各“台门”内展示,又沿路沿线设置“何武断剑”“海瑞断案”等法治典故,把历史文化、法制教育相融合,将整个区块打造成人文法治园,使村民在无形之中受教育,提升法治意识。

3.推进法律服务。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为村民和村委会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我村和__司法所联合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点,聘请宣丹阳律师为我村法律顾问,指导我村村规民约制定和完善,帮助村委会处理涉法问题,为村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指导和帮助村民依法维权,依法表达合理诉求。

1.家风家训晒上墙。“传承好家训,培育好家风”是我们村一直以来的坚持,村内家家户户门口都挂有家风家训,都是各家各户祖辈传下来或自己总结编写的,这些家风家训涉及诚信、清廉、敬老、处世等多个方面,内容通俗易,即使放到现如今也不会过时。通过家风家训上墙不仅改善了村庄环境,同时也警醒和教导大家,要传承优良家风,做崇德向善的。我们同时也将这些“家风家训”融入村规民约,进而成为全体村民的行为准则,在全体村民中营造孝老敬亲、夫妻和睦、邻里和谐的文明家风,促进众多家庭用实际行动建设幸福家庭,引领村庄文明,构建和谐村风。

2.引导正确道德观念。每年开展“最美母亲”、“最美家庭”、“最美婆媳”等“最美”系列主题活动,推广善行义举,设立慈孝榜、光荣榜、好人榜并在文化长廊公开,弘扬正气美德,引领村庄新风;每年中秋乡贤座谈会齐聚__村各个领域内的乡贤详谈家乡建设,了解家乡发展,让走出在外的乡贤记住“乡愁”,为更好的建设家乡添砖加瓦。每年的大学生嘉奖礼、送兵礼、升国旗仪式等活动从不缺席,从小树立__青年向善崇学、保家爱国的思想意识。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今后,__村将一如既往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民主法治活动,发挥群团组织和村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努力使依法办事成为村两委的基本行为方式,使法治成为村庄治理的一种常态。

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篇十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升街道(镇)党(工)委党员干部服务群众水平,根据区委相关文件精神,经街道(镇)党(工)委研究,决定在我街道(镇)党(工)委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使我街道(镇)党(工)委的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街道(镇)党(工)委干部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得到提高,从而促进我街道(镇)党(工)委各项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工作目标。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展以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亮流程、亮业绩,创岗位奉献先锋、创群众满意窗口、创清正廉洁典范、创服务基层标兵,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群众测评、领导点评、组织考评为主要内容的“五亮五创五评”活动,全面提升街道(镇)党(工)委干部服务群众质量和服务水平,创建“群众满意窗口”,着力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实现党员服务“三提高”:

1.提高党员服务意识。通过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及服务意识,使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优势得到充分发挥,使党员先进性在岗位上得到充分体现,进一步密切党群及干群关系,进一步树立“人人都是服务员”的大服务意识,进一步改善干群关系。

2.提高党员服务能力。加强政治业务学习,用心思考工作,坚持立说立行、干就干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标准,努力增强服务群众本领。

3.提高党员服务水平。善于换位思考,时刻站在群众角度上待人接物,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注重熟悉运用业务知识,注重为民服务细节,尊重群众,理解群众,服务群众,作为基层干部必须把对群众的服务视为自身的本职所在,把握群众心理,满足群众需求。

三、实施步骤。

1.制定标准。“党员示范岗”必须突出先进性和示范性,符合以下标准:政治素质过硬,能自觉践行“人人都是服务员”的服务宗旨,充分体现党员的先进性,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善于思考、勇于实践,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头能力,服务态度端正,立足本职,勤奋工作,恪尽职守,能结合岗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关心体贴群众,态度和蔼、语言文明。“党员示范岗”总的要求是群众公认、实绩突出、作用明显。要树立“三种形象”:一是树立立足岗位、扎实工作的“敬业形象”;二是树立心系百姓、服务群众的“奉献形象”;三是树立严格自律、勤政廉政的“公仆形象”。

2.设置岗位。“党员示范岗”分党员个人示范岗和党员集体示范岗,党员个人示范岗由党员个人创建,党员集体示范岗由党支部创建。参与党员集体示范岗的党员人数不得少于两人。

3.群众监督。在“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中,要公开悬挂“党员示范岗”标牌,佩带党徽胸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各单位在“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中,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按期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履行岗位情况的重要依据。

4.动态管理。各党支部每月对上岗党员进行一次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不符合“党员示范岗”标准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党员示范岗”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立即撤销称号,收回岗牌。一是岗位出现了重大违法违纪、违反党和国家政策和机关制度的人和事;二是在服务群众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三是发生群众反映强烈的不良现象和事件;四是其它严重影响“党员示范岗”形象的情况。

四、设岗程序。

1.岗位设置。各党支部对设置“党员示范岗”进行广泛酝酿讨论,结合本岗位业务和工作实际,初步确定设置“党员示范岗”和拟上岗党员。

2.岗前测评。对初步设立的示范岗和提名的上岗党员进行测评,得满意票应在80%以上。

3.岗位公示。将初步提名的“党员示范岗”党员进行公示。

4.确定岗位。各党支部结合党员个人意愿,确定“党员示范岗”名单。

五、创建要求。

1.突出真抓实干、从严要求。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发扬“认真”精神,确保“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2.强化问题导向、着力解决问题。聚焦“四风”问题,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手,积极探索服务人民群众的好思路、好途径、好方法,确保取得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效果。

3.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党员示范岗”的创建,是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平台,是新时期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载体,要紧密联系实际,落实责任,精心组织。乡党委要做表率、当榜样,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全街道(镇)党(工)委党员、干部,积极创建群众满意支部,争做群众满意党员。

六、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抓好工作落实。乡“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由街道(镇)党(工)委党建办公室组织实施,各党支部要认真按照方案要求,切实抓好创建活动。

2.创新开展活动。各党支部要拓宽渠道,创新载体,丰富内容,打造亮点,使每一个“党员示范岗”都成为一面旗帜,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3.搞好宣传引导。要大力宣传推广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努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利用广播等途径大力宣传争创“党员示范岗”的目的、意义,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参与这项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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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篇十一

为进一步落实和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建设美丽新沂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文明镇村创建工作,持续深化美丽乡村建设,助推全镇“打造生态建设名片”,根据《关于调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分片包挂工作责任制的通知》(新委办发〔20xx〕5号)、《关于印发20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建设美丽新沂工作重点项目的通知》(新委办发〔20xx〕6号)、《新沂市20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月度专项治理工作项目表》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历届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市文明城市创建暨美丽新沂建设会议精神,大力推进文明镇村创建工作,持续推进生态双塘、美丽双塘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最广泛地动员群众参与创建活动,促进提高居民的文明养成水平,全面提升双塘形象。

抓好城镇管理、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及使用、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精神文明创建等重点工作,达到完善、配套的基础设施,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稳定、安全的社会秩序,丰富、高雅的文化生活,团结、和谐的人际关系,文明、开放的形象六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1、加强镇村建设

(1)完善镇区功能配套,提升城镇品质。启动育才路道路综合改造,实施雨污分流、飞线入地、规范门头字号、外立面改造。加大南京路、北京路道路管理力度,强化店铺门前三包、机动车统一车位、非机动车统一排放以及公厕管理,力争三季度实现街道环境面貌焕然一新。启动镇区文体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年底前完成主体建筑。(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

(2)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扮靓乡村颜值。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域清理村庄内外杂乱无章建筑、房前屋后乱堆乱放、畜禽圈舍养殖以及黑臭水体,全方位限期拆除整改。20xx年计划所有剩余未完成创建且符合创建要求的21个自然村庄全部完成创建,其中创建徐州“特田”一个(沙沟村大沙沟),新沂“特田”三个(双井村前井、九墩村东九墩、丁集村小尚湖),“美丽宜居”村庄17个,建设农村村内主要道路30千米,铺设污水、雨水管网20千米,新建农村村内公厕40座,创成省人居环境整治示范镇。(责任单位:人居办)

(3)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优化治理水平。把文明创建与推动群众生产生活方式转变相结合,实现文明城市创建与乡村治理、城市管理齐抓共管。加强镇区执法管理,强化店铺门前三包,常态化规范道路停车秩序。取消镇区农村集市,着力解决占道经营、占路出摊等老大难问题。探索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养机制,引入物业管理理念,组建村级管养队伍,夯实村庄环境整治成效,让美的形态常态化。(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督查室、人居办、重点办)

2、开展文明创建

(1)大力营造好人文化。深入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典型人物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最美党员、最美村官、最美致富带头人等“最美双塘人”系列评选活动,积极选树“三向好市民”。按季度举行“道德讲堂”活动,大力弘扬好人文化,在全社会树立创先争优、崇德向善的良好风尚。(责任单位:宣传科、妇联)

(2)积极推进文明实践。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活动开展,落实好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活跃文化生活等工作任务,每月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实施全过程跟踪监督,切实帮助基层群众解决身边的困难事、烦心事。(责任单位:宣传科、团委、妇联)

(3)持续深化移风易俗。坚持以党风带政风促民风,抓住党员干部关键少数,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健全红白理事会组织架构,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继续探索实施婚丧嫁娶“村民主办、理事协办、志愿帮办、村委监办”的“四办”工作机制,着力培育文明乡风,狠刹奢侈低俗之风。(责任单位:宣传科、殡葬改革办)

3、营造创建氛围

(1)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单、广告牌、横幅标语、道旗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广泛发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宣传科、综合执法局)

(2)全面清理镇域范围内的野广告、非法广告,开展整治“野广告”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一批“野广告”乱象。开展镇区街道外立面改造,新增一批风格统一的创建彩色墙绘。(责任单位:宣传科、综合执法局)

(3)持续开展文明行为典型宣传,广泛宣传电动车安全出行、文明养犬、文明交通、文明出行等文明行为、文明举措、文明典范,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文明创建氛围。(责任单位:宣传科、综治办、综合执法局)

(1)加强领导,提高站位。增强全局意识,强化顶层设计,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美丽乡村建设融入高质量发展大局,构建大文明格局。及时调整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镇村两级党组织书记创建“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站位,保持工作定力。

(2)明确职责,协调统筹。紧扣测评体系,制定《双塘镇文明城市创建暨美丽乡村建设责任清单》、《双塘镇文明城市创建问题销号清单》等制度,逐条逐项明确任务、逐层逐级压实责任,做到精准创建。

(3)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将创建硬功夫下在平时,将创文工作和美丽乡村建设纳入村级月度考核测评体系,每周下沉督导、每月考核评价,做到上下贯通、不留断。对创建工作落实缓慢、推进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启动督查问责。

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篇十二

为深入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切实推进我镇民主法治建设进程,根据江川县创建“法治江川”活动实施方案和××镇“五五”普法规划及“三五”依法治镇规划的要求,镇依法治镇领导小组决定在全镇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法治城市、法治镇(市区)创建活动,是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明确要求,是依法治理工作的进一步深化,是促进地方法治建设、提高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法治实践。做好法治××创建活动,对于促进全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和建设小康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扎实稳妥地推进创建活动。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开展法治××创建活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推进我镇民主法治建设进程这一目标,以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重点,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宗旨,全面深化依法治理和法治××建设。坚持立党为公、做到依法执政;坚持公正高效、做到依法行政;坚持司法为民、做到公正执法;坚持以人为本、做到依法管理;坚持诚实守信、做到依法经营;坚持学法用法、做到依法办事。进一步提升依法管理和民主法制建设水平,为实现法治××建设总体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工作内容和重点

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是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基础上进行的法治实践活动,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和持续的过程。各部门、单位、村要重视此项工作,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普法效果,促进依法执政能力建设和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公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的提高,推动全镇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重点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加强依法执政能力建设。各单位、部门、村要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坚持各项工作与人民群众利益的一致性。要进一步完善执政方式和领导方式,扩大党内民主和党务公开,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施政,人大依法监督,政协依法参政议政。真正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政府为目标,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实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对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及年度考试考核,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和任用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经济法治建设。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加强市场监管,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提高物权保护水平,完善投资保护措施;健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劳动用工、税费收缴等监管体制,促进各类企业依法经营;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落实。

(四)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各村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共同体;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五)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广泛宣传有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建设,在全镇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理念;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干部依法办事的素质和本领;健全学法制度,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和农民的普法教育;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拓宽宣传领域、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着力加强法治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拓展学法平台,传播法制文化,加强法制宣传骨干培训,充分发挥普法宣讲团的作用,培育法制文艺队伍,壮大普法宣传队伍,推动普法教育的深入开展。

(六)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加强法律服务业的规范化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体系,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整合司法与工会、妇联、老龄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职能作用,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提高法律服务质量,推动法律服务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

(八)建立健全法治监督体系。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强化镇人大的监督力度,确保政府依法履行职能;加强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促进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畅通各种监督渠道,使镇情民意得到充分表达。

(九)依法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要针对群众关心的医疗卫生、教育收费、企业排污、食品安全、劳动保障、制假贩假、扫黄打非等各方面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依法进行集中整治,使广大群众感受到法治××建设的成效。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法治××”创建活动是推进普法教育和依法治镇工作的重要措施,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创建活动,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把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和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搞好动员部署,做好具体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二)各部门、单位、村要按照镇“五五”普法规划和“三五”依法治镇规划的总体要求,认真

总结

长期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经验,提出开展创建活动的工作思路,扎扎实实抓好创建活动各个环节的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抓住重点,找准切入点,提出阶段性工作目标与要求,提高创建水平,做到统筹规划、分段实施、稳妥推进。

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篇十三

为了贯彻洋教体发【2014】148号(洋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无邪教示范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师生对邪教本质的认识,增强崇尚科学反对邪教意识,提高防范和处理邪教的能力,从根本上遏制邪教在校园滋生与发展。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开展创建“无邪教校园”活动,特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线,以“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关爱家庭、珍惜生命”为主题;通过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对各类邪教欺骗性和危害性的认识,增强对邪教的自我防范和抵御能力,净化校园文化,构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文明校园。

二、活动目的把“无邪教校园”创建纳入和谐校园、平安校园和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之中,确保每所学校有反邪教课程、相关活动(班会、板报、征文、文体活动等)、宣传阵地(校园广播、橱窗、校报等),推动反邪教活动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通过活动的深入开展,使广大师生能够自觉抵制邪教,力争在学校形成人人爱科学、人人拒邪教的浓厚舆论氛围和健康向上的和谐校园新局面。

三、活动形式与内容。

1、开展一次反邪教专题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学校宣传阵地,国旗下的讲话,向广大师生宣读反邪教倡议书,广泛宣传反邪教知识。

2、上一堂“校园拒邪教”警示教育课。充分发挥课堂。

教学。

主渠道作用,利用班会课集中宣讲邪教的危害性和如何识别邪教骗人把戏及远离邪教等内容,启迪学生思考人权的本质,认识生命的意义和认清邪教滋生的根源。

3、在学生中开展一次以反邪教为主体的书法绘画评选活动。

5、利用党课、团课,组织党员、团员开展一次反邪教专题教育活动。

6、以班级为单位开展一次“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关爱家庭、珍惜生命”演讲比赛活动。

7、班级出一期以反对邪教为内容的黑板报,年级组出一期“反邪教、讲科学”专刊,学校组织一次师生反邪教签名活动。

8、组织开展一次师生反对邪教知识问卷调查。

9、发挥“小手牵大手”的作用,印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形成学生带动家长、家长带动社会的良好局面。

10、走访退离休教师。了解退离休教师的思想动态,教育引导他们充分发挥余热,主动承担起反邪教教育工作。

四、时间安排。

各校开展创建“无邪教校园”活动,自2010年2月到2012年12月止。

1、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2月至2010年12月。按照统一部署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全教育系统被命名的无邪教单位比率不少于30%。

2、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在上年工作的基础上,发动全体师生开展全面深入的排查工作,及时掌握“法轮功”成员以及邪教成员,被命名单位在上年的基础上提高50%。

3、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在全教育系统被命名无邪教单位比率在过去两年的基础上提高15%以上。三年撤销命名率控制在5%以下。

五、组织领导。

加强对创建“无邪教校园”活动的领导,成立皮山县教育系统创建“无邪教校园”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创建“无邪教校园”活动的组织、检查指导和评比表彰。

组长:董广斌。

副组长:图尔贡江.赛迪艾合买提、艾则孜.阿不都克热木、刘建明、克比努尔.图鲁甫。

成员:王晶民、唐明贤、阿不力孜.阿不力米提、吾不力卡斯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思政股,联络员:艾则孜.阿不都热依木。

六、具体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成立创建“无邪教校园”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活动实施。

2、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性,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此项工作做细、做实,确保不走过场。

3、各校要与教育局活动领导小组加强联系,及时反馈活动动态和工作情况。活动开展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上报,以便。

总结。

交流推广促进。

4、各学校要注意活动资料的积累保存,加强经验的总结。对每次专题活动都要有部署、有形式、有内容、有检查、有效果。

附:

1、“无邪教”学校申报表。

2、皮山县教育系统创建“无邪教校园”评比标准。

皮山县教育局2010年10月18日。

“无邪教”学校申报表。

注:申报理由可加附页。

皮山县教育系统创建无邪教校园评比标准。

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篇十四

今年9月,安徽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开展以来,芜湖市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深入宣传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及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建设,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公益宣传活动。

一是在芜湖电视台黄金时段插播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口号和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等民族团结系列公益广告宣传片。利用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等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月标语口号。在市政务中心大厅的电子显示屏、机关食堂电子屏上滚动及清真食品一条街店面商家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月标语口号。

二是在芜湖日报开辟专栏,解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宣传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三是结合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及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建设,通过市民委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全方位、多角度广泛宣传全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纪实,增强少数民族归属感,提升荣誉感。

四是社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播放民族团结系列公益广告宣传片,宣传典型事迹,使新兴媒体成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重要平台和载体。举办民族情中秋月文艺晚会、知识竞赛等形式。

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篇十五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改善群众生活条件和生活质量,营造良好的创业和发展环境,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镇党委、政府立足全镇实际,决定创建省、市级文明村镇,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抓手,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乡村文明行动等重点工作,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全力营造干事创业、积极向上、明礼守法、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广泛发动,全民参与,努力建设富裕、生态、文明、美丽新临池。

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坚持全民参与,全民共享,以创建促文明,以文明促和谐,实现党政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工作推进扎实有序,生产生活设施配套完善,经济质量稳步提高,道德实践载体丰富,群众素质显著提升,科教文体全面发展,社会事业功能完善,综治工作依法推进,治安秩序明显优化,镇貌村容整洁优美,人居环境日益改善的创建目标。

(一)宣传发动阶段

为扎实做好省、市级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具体工作,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倡议书、宣传栏、宣传车等多种载体,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同时,建立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明确任务分工,制定创建方案和考评机制。

(二)全面实施阶段

镇、村要围绕创建省、市级文明村镇活动,结合各自实际,在不同领域逐项抓好落实,做到阶段性工作与整体创建活动有机结合,既分工又协作,增强创建实效。

一是做好宣传学习工作。利用镇、村宣传栏、主要街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街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全民道德思想文化素养。利用民主议政日,积极宣传身边道德模范,提高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感召力。

二是全力建设“美丽乡村”。以“乡村文明行动”为载体,不断加大“美丽乡村”创建力度,全力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改善镇、村环境,把“好媳妇、好婆婆”、美丽家庭评选等融入美丽乡村创建,深化创建内涵,拓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阵地,积极争取年度内完成西黄村、红庙村、高旺村、王家村、望京村5个省级文明村,完成郭家泉村、东永和村、桥子村、佛生村、大房村5个滨州市级文明村,完成郭庄村邹平市级文明村的创建任务。

三是优化镇风民风。广泛开展“新农村新生活”培训,开展文明村镇、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引导农民群众改变生活方式。继续开展“好媳妇好婆婆”、五好家庭评选活动。引导各村重新修订村规民约,大力推广移风易俗。加强家庭教育力度,引导家长提高素质、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树立良好的家风。倡导树立尚德守法、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传统美德,促成健康向上的镇风民风。

四是创新推进志愿服务工作。依托“临池阳光”志愿服务队伍,以“临风助学”“青庭助贫”“倾听临池”志愿服务组织、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等团体为主要团队,在镇、村开展以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维护洁净家园、邻里守望、扶危济困等主要内容的志愿活动;在学校开展以爱护环境、文明引导、学雷锋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活动;在镇直单位开展以结对帮扶、慈心公益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

五是积极推进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效能提升工程。为更好的开展农村群众文化活动,充分发挥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作为农村文化工作桥梁和纽带的作用,按上级要求,认真对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进行专项治理和效能提升,使其真正发挥阅读、娱乐、教育等提升群众文化生活的功能,让农村群众真正享受到更标准、更方便、更快捷的公共文化服务,让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成为乡村文化振兴的主要阵地。

六是切实做好平安临池建设。把信访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领导维稳责任制”、“领导信访包案”、周例会等工作制度,把社会治安稳定落到实处。

(三)检查验收阶段

为使省、市级文明村镇创建工作扎实有效,镇党委、政府将成立专门验收工作组,抽调业务人员,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形式,对照文明村镇验收标准先行自查,按照创建工作优劣纳入单位和个人年终绩效考核成绩,对工作推动力度大,创建成效显著的,在全镇通报表扬的同时,年终将给予表彰奖励;对创建工作效果不好、成效不明显的,在全镇通报批评的`同时,将严肃问责,并限期整改,确保顺利通过省、市级文明村镇验收。

(一)提高思想认识,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省、市级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将创建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日程,结合自身实际,抓好计划制订、落实责任、组织实施、督促检查等环节,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同时,要广泛宣传,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具体措施、目标要求,在全镇上下掀起创建高潮。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协调。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为常务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活动的督导调度。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及时沟通,真正做到创建工作一起抓,创建措施互沟通。

(三)突出阶段重点,务求工作实效。创建工作中要根据活动的不同阶段进行具体分工,围绕创建任务,以新时代文明实践分中心(所)为主要阵地,以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为引领,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与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引领文明新风尚紧密结合,将文明创建活动与改善公民日常生活环境、塑造和谐临池新形象相统一,将文明创建中的各项标准、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四)认真梳理总结,加强典型引导。将文明创建活动纳入全镇年终考核体系,严格按照创建工作标准和责任分工,认真做好每个阶段的中心工作,并进行认真总结,发现、挖掘、宣传创建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典型经验,引导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篇十六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充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核心,坚持治理环境卫生、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生产发展相结合。从改变生活陋习,改善生活环境入手,着眼于整治村容村貌,提高人民群众生态、环保文明意识,着眼于倡导绿色生产、绿色生活、绿色消费,让广大群众走上健康的可持续发展之路,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态澄江奠定良好的基础。

2、工作原则

坚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以自然村为创建主体,九村镇党委、政府及及各相关部门齐心协力共建生态文明示范村,通过以点带面的榜样功效,全面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

坚持整体推进和突出重点原则。生态文明示范村创建活动要在全面推进的同时,突出区域建设重点,选择基础条件好,创建积极性高的新农村试点村、特色村为重点,率先建成一批生态文明示范村。

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原则。结合实际,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分阶段分层次推进创建工作。

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村民主动”原则。发动群众,提高村民创建积极性,增强主动创建意识。加强部门配合,建立联动促创机制。广泛参与,形成社会合力,全面促创建。

1、村容村貌、整洁有序:无“五乱”现象(柴草乱垛、粪土乱堆、污水乱泼、垃圾乱倒、禽畜乱跑)。生态环境良好,达到“四化”效果(村中道路硬化、亮化、绿化、净化)。

2、饮用水源:村民饮用水卫生、安全,自来水普及率达100%,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饮用水源净化。

3、民房建设:住房整齐化,有序美观实用,无乱搭乱占乱建现象,庭院整洁,净化美化。

4、垃圾处理:村内建有固定的垃圾收集储运点,日产日清,统一处置,垃圾处理率90%以上。

5、污水处理:村内建设有硬化排污沟渠,生产、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和处理,无渗坑渗井和污水溢流、乱排现象。

6、卫生厕所建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村建有无害化卫生公厕,并有专人保洁管理。

7、畜禽养殖:禽畜圈养,人畜分离,无禽畜放养、禽畜粪便和污水乱堆乱排现象,综合利用率90%以上。规模化养殖场选址合理,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或综合利用措施,不造成环境污染。

8、绿化美化:绿化硬化街道,村前村后、屋前屋后绿化,村庄园林化,绿化覆盖率大于40%。

9、文化宣传基础设施:有群众公共文化体育娱乐场所,有综合活动室(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卫生室、公开栏、宣传栏,以及固定宣传牌和版面。

10、生态产业发展:结合实际,发展集体、庭院生态循环经济,建设有种植、养殖等生态产业,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农民收入。

11、面源污染控制:合理施肥,积极推广使用有机肥,化肥使用强度不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不使用高残留农药,回收农用塑料薄膜,有效综合控制农村面源污染。

12、定期或不定期以家庭或小组为单位组织学习生态文明、环保法律、法规、常识。无焚烧农作物秸秆现象,综合利用率90%以上。13、社会秩序和谐、稳定、民主,民风淳朴文明,治安环境良好。

第一阶段(2个月):选好示范点,制定创建规划阶段

主要完成下列工作:

1、镇按照创建生态文明示范村的目标要求选好示范点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好定实施方案,并报县创建领导小组确定。

2、组织有关人员到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地区参观学习创建生态文明示范村的经验。

3、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创建生态文明示范村的目标、意义和具体措施,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4、依靠县规划部门,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方案。

5、镇、村做好村民的思想发动工作,统一村民的思想,调动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

第二阶段(7个月):组织实施阶段

主要完成下列工作:

1、组织发动村民依照规划方案分步实施,从路、水、厕、文体设施、栽树、栽花、文化宣传入手,加强农村硬环境建设。同时,把“生态文明家庭”建设与造林种果、美化环境、开发生态旅游、发展农村经济等有机地结合起来。

2、县各宣传媒体要全方位宣传报道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激励先进,督促后进。

3、结合实际组织村民广泛讨论制定村规民约,提高村民的文明素质,加强管理,保持优美的创建环境。

第三阶段(2个月):巩固提高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阶段主要完成下列工作:

1、各示范村对照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查漏补缺,继续提高创建水平。

2、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组进行检查考核和总结。

3、命名表彰,对达到创建目标的示范村,县委、政府命名为“澄江县生态文明示范村”,并对创建活动中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

4、建立长效机制,推广普及示范点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全县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

所选定的生态文明示范村农民人均收入要高于县区当年平均水平。满足“五有”条件:即有一个坚强有力的基层领导班子,有科学合理的村庄规划布局,有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有文明淳朴的乡风村风,有和谐、民主、安定的社会秩序。示范点一经确定后,由县创建领导小组拨付每村20000元的启动资金,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不定期组织评比和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将通报批评。

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篇十七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文明城市创建的部署要求,高标准推进我镇新一轮文明创建工作,根据创文测评体系及其操作手册和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第五届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验交流会、广东省创建县级文明城市工作现场会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一三九”发展战略和仁化县打造“仁爱仁化”的工作部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把文明村镇创建的过程变为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解决问题的过程,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增强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为长江镇实现振兴发展提供精神支撑和道德滋养。

根据《仁化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xx-20xx)》和创文测评体系及其操作手册,围绕《仁化县20xx年创文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表》安排,全面推进各项创建工作。以对标创建推动城镇规划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文明村镇创建等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20xx年底通过考核评比,成功创建市级文明镇,全面完成镇和村(居)创建任务,实现文明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根据文明镇创建测评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细化创建具体任务,推动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一)建立健全机制,提供坚强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机制。重新调整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健全创文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党政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各村(居)、镇属部门共同抓,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文明创建工作纳入镇村两级年度考核目标管理,按照长效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使文明创建工作“责任明确、区域明确、人员明确、考核明确”,持续推进创建工作常态化运转。

2、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创建水平。成立创文工作办公室,成员由各部门骨干构成。加强创文办工作人员和各责任单位资料员的学习培训,严格对标,完善资料收集和整理。强化学习,借鉴汲取先进创建经验,加强对全镇创文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指导、督办工作,全面提升我镇创建水平。

责任单位:党政办、宣传办、创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村(居)

(二)深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塑造有品有德公民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责任单位:组织办、宣传办、镇属各单位、各村(居)

2、深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公民道德实践活动。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教育,完善爱国主义教育等平台建设,结合举行党日、团日、队日等主题活动,用优秀传统文化传播和滋养核心价值观,引导公民自觉践行核心价值观,使核心价值观成为公民日常基本行为规范。开展以“乡风文明”为主题的居民素质提升创建行动,深化诚信、勤俭、德孝等社会新风教育,积极培育传承华侨文化、乡贤文化,树立向上向善的时代新风。深化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及各类“最美”“最好”系列的选树学活动。开设道德讲堂,设立善行义举榜,引导人们见贤思齐,弘扬良好道德风尚。

责任单位:创文办、宣传办、文化站、工会、团委、妇联、镇属各单位、各村(居)

3、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的学习教育,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在思想情感上认知认同,在学习生活中努力践行。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讲文明树新风”各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崇高理想,强化道德意识,养成文明习惯。深入开展打击互联网淫秽色情和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大力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

责任单位:创文办、文化站、团委、妇联、中小学、幼儿园、各村(居)

(三)以毛竹生态小镇建设为契机,努力建设特色文化镇

2、打造竹文化特色镇。以“中国竹业特色之乡”创建为契机,挖掘毛竹特色文化,加强民间竹工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土法造纸”的传承和保护,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积极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提升长江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责任单位:宣传办、文化站、旅游办、重点办、民政办、各村(居)

3、推进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丰富群众性文体活动。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镇、村公共文化设施全覆盖,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成率达到100%。结合“我们的节日”引导群众广泛开展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如歌手大赛、广场舞、“全面阅读”活动等,点燃群众文化创造活力,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打造生动活泼的民间文化艺术。

责任单位:宣传办、文化站、各村(居)、中小学、幼儿园

(四)加快城镇提升步伐,提升镇区良好形象

1、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综合服务水平。一是提质扩容工程,推进环城路建设进度,拉宽城镇发展框架。二是全面升级改造农贸市场。三是推进城市休闲建设,做好5公里河堤绿道硬底化、亮化、绿化建设。完成镇区四条主干道绿化工程。规划建设象形岭森林公园,全面提升城镇休闲功能。四是完善长江镇污水收集管网及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五是做好第二水源地建设和一体化过滤净化工程,解决镇区安全饮用水问题。六是以抓“厕所革命”为突破口,加大投入力度,抓好公共厕所的建设和管理。七是抓好住宅小区市政基础、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小区配套设施,提高小区住宅品位。

责任单位:镇规划办、城监队、重点办、污水站、供水站、财政所、林业站、

2、加强市场及公路沿线整治,提升镇容镇貌。对标省级文明镇要求和毛竹生态特色小镇建设要求,集中力量整治桐子坪至政府门口路段乱搭乱建现象。针对学校周边、医院、车站、公园、广场、商贸集中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大对“六乱”的整治力度,营造整洁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围绕农贸市场、车站等重点部位,集中解决路不平、灯不亮、墙体剥落、管线杂乱无章、排水不畅、积存垃圾、卫生死角、违规广告等突出问题,加强各类便民信息发布的规范引导,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加强绿化和硬底化,减少裸露的土地;规范建筑工地管理,严禁扬尘和泥头车洒尘;加大马路的清洗力度。

责任单位:规划办、城监队、锦江村、居委会

3、规范户外广告管理,提升公益广告宣传效果。建立健全户外公益广告发布长效机制,严格规范广告设置、审批、监管、执法行为。全面清拆违法设立的广告设施和违法发布的户外广告,整治私设乱设、虚假及不雅广告,楼顶户外广告只减不增。增加政府掌控的户外广告资源。

责任单位:宣传办、城监队、各村(居)

(五)大力开展全面创建,丰富文明建设内涵

1、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提升依法治镇水平。严格执行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落实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制度。学习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开展诚信企业、诚信单位、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等主题实践活动,打造诚信商场等诚信建设示范点,引导人们以诚实、仁爱之心做事,打造诚信社会。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

责任部门:城建办、城监队、工商所、食药监所、各村(居)

2、以“平安长江”为根基,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治理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关心关爱弱势群体,引导广大群众共同建设平安和谐的长江。

责任单位:综治办、扫黑办、安监站、消防队、各村(居)、派出所、司法所、食药监所

(六)以“宜居宜业宜商”“幸福新长江”为目标,统筹推进文明创建

1、推进乡村振兴,创建乡风文明示范村。结合精准扶贫和新农村建设,推进乡风文明,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发挥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协会等群众组织作用,广泛倡导文明新风,弘扬新风正气。完善城乡生活垃圾统筹收运处理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加强指导和服务,以“一事一议”政策为抓手,积极做好各级类别文明村、新农村示范村创建工作,争取年内创建1个乡村文明示范村,建设7个新农村示范村。

责任单位:创文办、农业生态办、社会事务办、各村(居)、北控

2、深入推进“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岭南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发挥民族传统节日思想熏陶和文化教育功能,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春节、清明、中秋、重阳、元旦等传统节日为重点,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原则,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民俗文化活动,引导人们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增进爱国、爱党、爱乡情感。在节日期间广泛开展敬老、爱幼、助残、帮困等志愿服务,传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各类媒体要充分报道“我们的节日”活动,弘扬中华传统节日文化,营造浓郁节日氛围。

3、深化文明家庭创建。突出家风家教,树立家庭教育理念,扎实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深入开展“立家规、传家训、树家风”主题活动,组织开展文明家庭建评选活动和“好家风好家训进基层”宣讲系列活动,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牵头单位:宣传办、规划办

责任单位:各村(居)、相关单位,商会,妇联,团委,社会事务办

4、加强突发性公共事件处理。制定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机构,设置明确的城市避难场所,开展社区减灾、防灾宣传教育;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系统,严格执行事件报告、通报和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并实行突发公共事件领导问责制。

责任单位: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民政办、安监站、各村(居)

5、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提升志愿服务社会效益。进一步健全完善注册登记制度、培训制度、志愿服务回馈制度和激励保障措施,不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和活动运行机制,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长效化。广泛开展志愿服务系列主题活动,推动全镇志愿服务蓬勃发展。

责任单位:团委、各村(居)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抓好落实。要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把创文工作作为提升长江镇形象的重要途径,作为优化长江投资环境的重要举措。坚持“一把手工程”,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确保创文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广泛动员,全员参与,形成合力。文明镇创建是一项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广泛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投身这一活动。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组织协调,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确保政令畅通、措施得力。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线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原则,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和均衡发展,形成部门联动、村镇联动的工作格局。并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支持创文工作,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三)加强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建立以行政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为主的监督机制。实施创建项目清单督办制度。通过明查暗访、问卷调查、领导点评、专项督办、媒体监督等形式,推动创建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将长江镇创文工作纳入镇村两级干部实绩考核。

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篇十八

为进一步提高本单位广大干部群众防范抵御邪教侵蚀的意识和能力,从根本上铲除邪教赖以生存的土壤,按照我县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我局广泛深入地开展无邪教创建活动,为推动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的顺利开展,完成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年度工作任务,经局研究,特制定2012年无邪教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开展无邪教创建活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统揽,以平安建设为抓手,以构建和谐独山为蓝图,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组织动员全局干部群众,强化工作基础,健全工作机构,实施量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健全符合实际的工作机制,推动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取得实际工作成效。

二、教育内容。

以“崇尚科学、反对邪教、构建和谐社会”为主要内容,积极、主动开展工作,逐步建立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责任机制和考核奖惩工作机制,形成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良性循环的工作局面,实现治安平稳、社会安宁及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保障有力,达到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公众安全感明显增强的目标。

三、主要措施。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及时成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领导责任制,研究、解决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使全体干部群众对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保持高度的重视和清醒的头脑,提供坚强的思想组织保障。同时,确定一名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联络员,负责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的沟通联络和日常工作。

2、认真开展教育活动。将无邪教创建活动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中,建立和落实长效机制,按照上级的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无邪教创建活动。同时,以树立科学发展观,提高执政能力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反邪教形势教育,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反邪教斗争的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

3、全员参与。发挥党群组织的作用,将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纳入党性教育、组织建设、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普法等工作中,做为本单位的经常性工作来抓,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思想因素,形成全民动员、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格局。

4、措施有效。采取“查、缴、封、堵、处、批、教、攻”和控制措施,严防邪教组织进行反动宣传、煽动、聚众闹事及插手群众性事件,有效防范和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降低发案率,并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方法,使之系统化、规范化。

5、积极引导。积极稳妥地宣传,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杜绝邪教组织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6、加强协作。理顺关系,积极配合,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反邪教合力。同时,以信息、简报等形式及时、准确、全面地将工作情况及有关情况上报,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四、保障机制。

1、领导责任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认识,把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纳入部门工作计划。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认真做好组织、领导工作;其他领导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的责任。

2、考核奖惩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目标管理、责任查究。对于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扎实、长期不发生问题,成效显著的企业、股(室)进行表彰,对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给予必要的奖励;对因工作失职、渎职引发影响稳定重大问题的,实行责任追究制。

3、舆论宣传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标语、板报、横幅、信息等办法,认真组织开展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宣传活动,加大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体员工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意识,创造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环境。

4、齐抓共建机制。健全配合联动机制。领导小组负责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局属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按照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各项工作。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篇十九

“法治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提高依法治校水平,扎实做好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

教学

生活秩序,创建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开展,根据建始县委法治办、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校园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法治校园”创建工作落到实处,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促进学校全面发展,提高教师、学生法律素质和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改善学校校风、教风、学风,推进我校教育和谐、健康、优质发展,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法治校园、构建和谐校园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深化依法治校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学校规章制度,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充分发挥工会、教代会的积极作用,深入推进校务公开,建立健全校内申诉制度,加强对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和校园安全管理,增强广大师生法治意识,构建依法领导、依法管理的有效机制,实现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使学校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争取本年度使学校创建成为“建始县法治校园”。

三、

主要任务

1.管理制度体制完善。坚持校长负责制,实行岗位责任制,校长、教师岗位职责明确,教职工各司其职。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教育教学、财务、教师、学生、后勤、安全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教育教学质量、工作质量、考评体系完善。有专门机构和领导负责依法治校工作,定期研究依法治校工作。

2.办学行为依法规范。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办学活动,学校领导和管理人员熟悉教育的基本法律、基本原则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学校的权利义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采取有效措施实施素质教育。学校领导和管理人员明确教育方针、办学方向、培养目标。依法保障教育教学管理秩序,校风良好,学校教职工、学生无严重违纪和刑事犯罪行为。

3.民主管理机制健全。学校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有健全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工会组织,学校发展等重大决策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实行校务公开,校内监督机制完备。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绩效分配、职称评聘、评优选先、表彰奖励等涉及教职工权益的事项向教职工公布。

4.教师权益受到保障。推行教职员工聘任制,受聘的教职工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聘任合同内容符合《教师法》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教师能够履行《教师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义务。对教师的处理处分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建立健全校内教师申诉制度。

5.学生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依法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依法维护学生的人身、财产权利,尊重学生人格,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及侮辱、歧视学生的现象。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按照国家规定向学生收取费用,无乱收费行为。

6.法制宣传教育成效明显。建立普法责任制,成立普法领导小组。认真贯彻国家和教育系统“七五”普法规划,法制教育成为学校重要的日常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学校按照规定开设法制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考试”五 落实。聘请法制副校长并开展活动。法制宣传教育有成效,学校依法办学,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教师、学生法律意识明显提高。

四、组织领导

法律顾问:县政法干警 法制副校长:周清龙 组长:杨春芫(校长)

副组长:赵雪峰(分管副校长)

杨仕林(综治办主任)

周永芳(德育主任)组员:班主任及道德与法治教师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2018年4月20日——2018年4月30日)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青少年是祖国和民族的希望,切实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直接关系到国民素质的提高,关系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现,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命运和兴衰。

2、加强领导,加强协作。学校成立法制教育领导小组,杨春芫校长任组长,周永芳主任具体抓法制教育,切实加强法制教育工作的领导。学校主动与综治办、司法、公安等部门联系,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健全职责分明、工作有序的责任体制和学校、家庭、社区联动的运行机制,健全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网络,建立家长法制教育小组,一学期开展一次法制专题报告会,逐步实现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创建阶段(2018年5月——2018年11月30日前)

1、开展活动,加强教育。开设法制课。课堂是青少年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主渠道,各校要逐步实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和教师、考试“五落实”,教师要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各学科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课堂教学渗透法制教育。

(1)每学期都组织学生观看法制教育影片(至少一次),并聘请法制副校长来校开展法制教育讲座(每学期至少一次)。

(2)建立法制宣传专栏、橱窗,充分利用升国旗、黑板报等宣传方法,广泛深入地开展“法治校园创建活动”宣传工作。

2、开展“警校共建”,创办法治学校。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积极作用,发挥其社会效应功能,努力创办好法制学校。学校要主动邀请法制副校长参与学校的日常管理,并要求法制副校长定期到校为学生进行法制教育,通过生动具体的案例讲解,使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普遍得到增强。

3、治理周边环境,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学校要积极配合公安、工商、文化等有关部门,治理好学校周边环境,营造良好的学校外部环境。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建设,美化校园,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使校园成为一个大教育场,营造一种“校园无小事,处处皆育人”的良好文化氛围,形成良好的校园秩序,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4、开展社会实践,养成守法良好习惯。学校要加强法制教育基地建设,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场所,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老少互动”等法制教育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合理安排好学生假日、假期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增长法律知识,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习惯。

(三)自评申报(2018年12月1日——15日)学校对照评估标准进行自评,完善自查报告和佐证资料向乡中心学校进行申报。

(四)考核评定(2018年12月31日前)县教育局组织专班对申报学校进行考评,局党委根据考评情况进行审核评定,对达到创建标准的学校命名表扬并授牌。

六、工作措施

1.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师生法律素质。

(1)全面提高学校领导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学校领导要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重点学习和掌握《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教育法律法规等重要法律法规,学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努力提高现代法治理念,从而转变管理观念和手段,由注重依靠行政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转变,实现依法管理、依法治教。学校校委会成员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8次,教师全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

(2)全面提高教职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全体教职员工要结合师德建设,加强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重点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与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开设法制讲座、进行法律知识考试等形式,强化广大教职员工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的观念,权利和义务对等的观念,从而更加自觉地履行教书育人的法律义务,更加有效地行使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学校事务的权利,当好主人翁。每学期组织2次法制集中学习或法制讨讲座,按要求参加普法考试,参考率达到97%以上,合格率达到95%以上。

(3)切实提高全体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学生要完成列入教学计划的法律课程学习,特别要学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法》等与少年儿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法制教育要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考试”五落实,将法制教育列入学校的教学计划,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作用;要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4)着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坚持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全方位拓宽宣传教育空间,创新宣传形式,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开设法制宣传园地、“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依托主题班队会、黑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将法制宣传工作纳入学校领导、教职工的年度考核中,不断调动教职工学法的积极性。

2.建设法治学校,全面提高依法治教水平

(1)增强依法治校理念,加强法治建设领导。学校要转变管理理念,明确“法治校园”建设的基本原则,制定开展“法治校园”建设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建立“法治校园”建设的领导小组,完善“法治校园”建设的工作网络,明确校内职能机构、工作岗位的职责与任务,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方位开展“法治学校”建设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促进学校发展。

(2)加强制度建设,依法加强管理。学校要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作为学校办学活动的重要依据;要建立健全学校的教学管理、学籍管理、财务管理、师生管理、后勤管理、安全卫生管理等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使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都有章可循,按章办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其周边地区环境的治理工作,依法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

(3)推进民主建设,完善民主监督。要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要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明确家长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职责,学校决策涉及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要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接受家长委员会的监督,为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4)严格教师管理,维护教师权益。学校要贯彻《教师法》,尊重教师权利,落实和保障教师待遇。学校要建立校内教师申诉渠道,依法公正、公平解决教师与学校的争议,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教师的道德水准和法律素质。

(5)完善学校保护机制,依法保护学生权益。学校要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自觉尊重并维护学生的人格权和其他人身权益;学校要实施素质教育,落实国家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教育教学工作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校要坚持做到“预防为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及规定。

3.加强创建工作领导,确保创建活动取得成效。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校要不断深化“法治校园”创建以保障和促进教育科学发展重要性和全局性的认识,切实把“法治学校”创建工作摆在基础性和全局性的位置来抓,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抓好落实。

(2)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确保“法治校园”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学校其他领导为成员的依法治校领导小组,负责“法治校园”创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学校工会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督促落实等相关事项。

(3)明确职责,完善机制。学校要把“法治校园”建设工作各项内容落实到每位教职工,并与绩效考核挂钩,对在职责范围内法治建设工作不抓不管或抓而不力,以致出现重大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同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建立台帐,狠抓落实。依据创建标准,进一步规范创建工作台帐,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有成效地组织实施,注意收集创建活动的各种资料、照片、影像等,分类分项做好资料归档,为迎接上级及有关部门组织的评估验收做好准备。

(5)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法治信息报送,积极挖掘、提炼、归纳“法治校园”创建工作中出现的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宣传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形成良好的“法治校园”社会氛围。

2018年4月 30日

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篇二十

按照省民宗委的统一安排,我市将5月定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现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巩固和加强各族人民团结进步这一主线,着眼“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营造__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推进我市民族法制建设,加快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为凝聚各族人民力量,推动__经济社会发展“增量提质、跨越赶超”而努力奋斗。

二、活动主题。

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各民族团结和谐、共同发展。

三、活动内容。

1、宣传我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作法与成效;。

2、宣传民族法律法规,报道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

3、报道少数民族和民族村组人民群众民生改善情况。

四、时间安排。

1、4月中旬,制定并印发__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

4、6月,对年__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进行总结。

五、具体要求。

4、市民宗局要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在年底将相关情况报省民宗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会议,根据《湖南省民宗委关于重点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社区的通知》要求,9月18日,武陵源区民政和民族宗教局分管民族宗教的负责人现场指导喻家嘴社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在喻家嘴社区,民宗局分管民族宗教的负责人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主旋律与喻家嘴社区就如何提高我区外来少数民族服务管理水平;促进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信仰需求,维护全区和谐稳定工作进行了交流座谈,并对如何制作民族团结进步暨少数民族人口服务管理示范社区标识牌,如何制作体现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宣传墙和横幅提出要求和建议。希望喻家嘴社区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为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作出表率,成为全区文化氛围浓,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

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篇二十一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0000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反邪教警示教育及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大力开展对学生的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对各类邪教的反动性、欺骗性和危害性的认识,净化校园文化,构建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工作目标。

争取通过一年的时间创建,在全体师生中树立“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思想,树立科学与健康的生活方式,营造和谐平安健康的校园氛围,达到“无邪教校园”的创建标准。

三、

组织领导。

下设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负责协调我校无邪教创建活动的相关工作。

四、工作原则。

(一)与学校的德育教育相结合。反邪教警示教育要与思想政治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切实加强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爱国主义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1、政教处要将对学生的反邪教警示教育作为德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既要有计划开展反邪教警示专项教育又要渗透到其它德育活动之中。

2、各年级由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主任落实学校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班主任为各班反邪教警示教育的直接责任人,将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纳入班级考核体系,作为班级评估的一项重要指标。

3、通过家长学校,拓宽教育渠道。将反邪教教育辐射到各位学生家长,通过对家长进行专题培训,使家长认识到反邪教工作的重要性,使家长认清邪教的性质、特征及其危害,增强识别邪教、拒绝邪教、反对邪教的能力,充分发挥家校联系机制,达到学校与家长、教师、社区人员拒绝邪教的互动社会效应。

(二)与我校的法制教育相结合。把“反邪教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一项主要内容纳入学校法制教育课程,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增强学生识别邪教、拒绝邪教、反对邪教的能力。

(三)与常规教育相结合。通过科学知识的传授和科普活动的开展等方式,引导学生树立崇尚科学、反对邪教迷信的思想。

(四)与教师队伍建设相结合。通过教师的率先垂范、言传身教,使学生进一步了解宗教和邪教的实质区别,增强学生防范和抵制邪教的能力。

五、工作任务和措施。

1、举办一次防邪专题教育宣传图片展;

2、刊出一期反对邪教手抄小报;

3、组织学生观看一部预防邪教的教育宣传影片;

4、印刷一份防邪教育宣传资料,供师生阅读学习;

5、各班召开一次以“崇尚科学反对邪教”为主题的主题班会。

6、组织全体师生参加一次“崇尚科学反对邪教”为主题的杜绝邪教集体签名活动。

六、工作要求。

预防邪教,杜绝邪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我校将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扎扎实实做好宣传、教育和预防工作,认真开展“崇尚科学、反对邪教”活动,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为巩固我校安定、和谐、平安的良好工作局面而努力奋斗。

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篇二十二

一、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xx村文明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村党委书记xx-有担任,副组长由村主任xx担任,组员由村内干部组成,并分配好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创建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二、完善基础设施,改善村庄环境。在完成一系列村庄整治、平安村创建等工作的基础上,确保各项工作的长效机制,继续做好环境保护、村容保洁等工作。使村庄环境、生态绿化等进一步提升。

三、制定创建文明村活动的具体要求和任务、标准,将活动内容、方法步骤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向全体村民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共识。一是做好村民思想教育工作。结合梁弄古色红镇的革命精神,开展丰富多彩的革命思想教育和文化活动,在村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二是做好党员教育工作,带领全村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通过这次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着力提高他们的政策理论水平、带领群众发展经济的本领和处理农村事务的能力;三是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完善“三公开”、“四民主”等机制;四是倡导和谐社会风气,通过宣传栏、村落文化宫、远程教育基地等,开展和谐、健康的精神文明教育,引导村民移风易俗,养成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减少村内赌博、迷信等活动;五是构建老弱关怀工程,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对困难党员、五保户、三老人员、残疾人开展帮扶和救助;六是完善社会保障体制,引导村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四、规范基层组织建设和管理机制,重点加强村民组长队伍建设,开办专题培训班及岗位职责的制定,提高村民组长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为民服务的意识,切实发挥好他们上通下达的桥梁作用。

五、在实施硬件各项工程争取全面达标的基础上,村支两委会认真抓好软件台帐、资料收档工作,此项工作由专人负责,随着文明村创建工作不断深入逐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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