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_三好一满意实施记录

2020-02-28 活动方案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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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

《2011年河南省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卫医„2011‟85号

各省辖市卫生局,有关扩权县(市)卫生局,省直各医疗机构:

根据卫生部总体安排和部署,现将《2011年河南省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和本单位实际,制定“三好一满意”活动具体实施方案。请各省辖市卫生局、有关扩权县(市)卫生局、省直各医疗机构将本地、本单位活动实施方案,包括“三好一满意”活动领导小组、活动办公室等组织机构(包括机构设置、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于5月10日前报省卫生厅医政处。

二、建立并实行活动信息月报告制度。请各省辖市卫生局于每月5日前,将本辖区上月活动进展情况和当月工作安排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省卫生厅医政处,重要事宜随时上报。

联 系 人:张小燕 钮正春 联系电话:0371-65897781 电子邮箱:hnhymy@126.com 1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2011年河南省医疗卫生系统 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卫生部《关于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3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和省委“四个重在”、“三具两基一抓手”的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三好一满意”活动为载体,将“三好一满意”活动与公立医院改革、创先争优活动、医疗质量万里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治理商业贿赂、文明单位创建、平安医院建设和行风评议等活动紧密结合,切实加强医疗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大力弘扬高尚医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争创人民满意医院,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1、服务好。服务态度热情周到,服务行为文明规范,服务流程科学合理,服务措施便民利民,服务环境舒适安全,服务信息公开透明。医疗机构要真正做到“以患者为中心”,时时处处为患者着想,为患者提供方便、快捷、高效、温馨的医疗服务,完善患者纠纷投诉处理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2、质量好。严格依法执业,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各项核心制度,规范诊疗行为,加强药品、医疗技术和大型设备临床应用管理,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3、医德好。要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廉洁行医,坚决抵制商业贿赂等行业不正之风;尊重患者权利,关爱患者,因病施治,严谨求实。加强医德医风和纪律法制教育,大力弘扬高尚医德,完善和落实医德医风制度规范,认真开展医德考评,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行业纪律。

4、群众满意。卫生行业形象持续提升,人民群众感受不断改善,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社会满意度有较大幅度提高。

(二)2011年工作目标

紧密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创先争优活动,以人为本,以患者为中心,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大力弘扬高尚医德,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解决医疗卫生服务和行业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进医改顺利进行,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三、活动范围

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是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等其他卫生机构可参照本方案,结合行业实际组织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

四、活动内容

(一)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做到“服务好”。

“服务好”是医疗卫生工作作风的具体体现。医疗服务要牢固树立“服务为先”的理念,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改进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努力为患者提供温馨服务。

1、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整体服务流程。进一步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12号),将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作为加强医疗服务工作的创新点和突破点,改善服务设施,美化服务环境,优化服务流程,缩短候诊时间。从挂号、门诊、收费、药房、检查、检验等各环节入手,制定符合患者需求的工作制度,积极探索、创新,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各项改善医疗服务的措施,做到安排合理、服务热情、流程顺畅,促进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2、开展预约诊疗服务。进一步完善全省118114预约挂号服务信息平台,逐步扩展到二级医院。鼓励各级医疗机构开展不同形式的预约排(挂)号服务。通过预约挂号,科学提供门急诊服务,进一步简化门急诊和入、出院服务流程、完善“先诊疗,后结算”模式、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结果查询等服务,让人民群众 5 看病更方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预约的优先诊疗。到2011年底,城市社区转诊预约占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达到20%,本地患者复诊预约率达到50%,其中口腔科、产前检查、术后患者复查等复诊预约率达到60%。

3、开展便民门诊服务。全省三级医院及有条件的二级医院实行弹性门诊工作制度,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充实门诊力量,延长门诊时间。充分发挥“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和“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优势,鼓励、支持上级医院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执业活动。

4、推广优质护理服务。认真贯彻落实《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关于“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部署和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推广优质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紧紧围绕“改革护理模式,履行护理职责,提供优质服务,提高护理水平”的工作宗旨,充分调动临床一线广大护士工作的积极性,按照卫生部《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及《河南省医疗机构优质护理服务“十化”评价标准》要求,实现全省医疗机构优质护理服务组织领导常态化、人员配置科学化、责任护理整体化、分级护理标准化、技术服务规范化、护患沟通亲情化、护士排班弹性化、保障措施制度化、医疗安全最大化、服务效果最优化,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专业、全程、全面、优质的护理服务,确保工作质量,全面推进优质护理服务。2011年全省二级以上医院 6 实现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64所三级医院100%的病区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二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病房数达到70%以上。

5、改进服务态度,加强医患沟通。始终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增强人文关怀意识,倡导人性化服务理念,努力做到态度良好,用语文明,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充分尊重和维护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对患者和家属关心的诊断、治疗、手术、用药等问题耐心详细解释。体恤患者痛苦,同情患者困难,尊重患者需求,减少患者顾虑,努力构建和谐医患氛围。

6、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08号)要求,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促进合理检查,降低患者就诊费用。

7、实行公开透明服务,保障群众看病就医知情权。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通过多种渠道提供科室布局、科室特色、专家信息、出诊时间、诊疗流程等医疗服务信息,方便群众就医选择。定期向社会公开医药费用信息,提高收费透明度,使人民群众明白就医。

8、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逐步完善志愿服务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积极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志愿服务新形式、新内容、新模式,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在医疗机构为社会搭建向患者奉献爱心的平台,将志愿服务引入医疗机构;同时,医疗机 7 构要组织广大医务人员以志愿者身份深入基层,特别是流动人口集中生活工作的场所以及康复、养老等机构,开展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健康教育等志愿服务,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改善医疗服务的实效。

9、继续贯彻《河南省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置工作暂行办法》。强力推进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工作,实现医疗纠纷由院内向院外的有效转移,探索建立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调合一”的医疗纠纷调解工作新机制;着力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与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积极探索科学、有序、高效的医疗纠纷调解及赔付工作新机制。

10、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积极协调政法委综治办、公安、宣传、民政、工商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重点加大对医托、医闹等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优化医疗环境,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落实《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医患沟通和投诉管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二)加强质量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努力做到“质量好”。

“质量好”是医疗卫生工作宗旨的具体内涵。医疗服务要牢固树立“质量至上”的理念,始终坚持依法执业,切实增强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落实管理制度,规范诊疗行为,改进医疗质量,努力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1、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严格落实《河南省 8 医疗护理核心制度》,即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手术分级管理、查对、新技术准入、病历管理等医疗核心制度和护理质量管理、病房管理、抢救工作、分级护理、护理交接班、查对、给药、护理查房、患者健康教育、护理会诊、病房一般消毒隔离管理、护理安全管理、术前患者访视、护理差错、事故报告等十四项护理核心制度。严格落实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手术安全核对制度》和河南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实施细则》,规范病历书写和手术安全核对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贯彻落实卫生部《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推进全省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建设,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完善管理制度、质量控制标准和指标体系,提高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水平。建立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评价体系,启动医院质量评价工作。切实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和基础医疗质量管理,继续强化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和医务人员培训,加强医疗服务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3、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推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认真落实临床路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诊疗指南》、《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章、规范。

按照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9 农业部《全国抗菌药物联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治理行动,建立健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价,落实合理用药监管制度。加强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室)和微生物实验室建设,为提高合理用药水平提供保障。

严格执行省卫生厅、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人社厅《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全省二级以上医院药品收入比例控制工作的意见》,落实“四挂钩”和信息公示制度,严格合理用药监督考核,实施责任目标管理及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医师处方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全面推进临床路径管理模式,2011年实现由三级医院扩大到全省二级医院、由试点病区逐步扩大到全部病区。我省卫生部试点医院确定的病种不少于50种;三级综合医院病种不少于30种;

二、三级专科医院病种不少于10种;二级综合医院病种不少于20种。通过临床路径管理模式的实施,促进医疗管理模式创新,促进医疗质量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4、加强医疗技术和大型设备临床应用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安全和患者权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强技术准入管理工作。2011年,按照卫生部要求做好三类技术申报和审核工作,继续做好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血液透析、腹膜透析、10 妇科内镜等省级二类技术准入管理工作。各地要建立严格的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加强监管,对违规擅自开展新技术、配置大型设备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

5、提升县医院服务能力。认真贯彻实施“人才强卫”和“五大工程”战略举措,优先发展县医院,扎实做好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工作。启动我省县级医院实用型人才培养规划,着力培养一支德才兼备、业务精湛的县级医疗机构实用型人才队伍,逐步改善县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人才短缺局面,努力实现大病不出县的远期目标。

6、强化“三基三严”训练。在全省深入开展医务人员临床基本技能、急救技能、病历书写培训及比武活动,提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队伍业务素质及基本技能。

(三)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大力弘扬高尚医德,严肃行业纪律,努力做到“医德好”。

“医德好”是医疗卫生工作实践的根本要求。医疗服务要牢固树立“医德高尚”的理念,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履行职业道德责任,大力弘扬高尚医德,严肃行业纪律,自觉维护医务人员形象。

1、继续加大医德医风教育力度。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结合卫生行业特点,深入开展宗旨意识、职业道德和纪律法制教育,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使医务人员对患者健康负责成为自觉的行为和习惯,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通过培养和树 11 立先进典型,加大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表彰力度,树立医疗卫生行业良好形象,赢得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对医务工作的理解,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制定完善医德医风制度规范。贯彻落实卫生部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有关制度规范,强化医务人员法纪意识,加大医疗卫生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惩戒处罚力度。认真抓好医德考评制度的落实,进一步细化工作指标和考核标准,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共性问题,积极探索实践,促进医德考评标准更加科学、程序更加规范、方式更加有效、结果更加真实、运用更加广泛,建立对医务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3、坚决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违规违纪案件,严肃行业纪律。严肃查处乱收费、收受或索要“红包”、收受回扣、商业贿赂等典型案件,充分发挥办案的警示作用。注意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净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社会环境。

(四)深入开展行风评议,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做到“群众满意”。

“群众满意”是医疗卫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衡量医疗卫生工作的最终标准,也是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初衷和目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始终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 12 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依靠群众深入推进行风建设。

1、继续贯彻落实《河南省便民惠民医疗服务40条》。从患者角度出发,树立医疗服务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落实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提供安全、有效、价廉、便捷的医疗服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医改成效。

2、认真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活动。在“三好一满意”活动中,要广泛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调查对象全面化,包括门诊患者、住院患者和出院患者;调查形式多样化,可采取现场调查、集中座谈、电话回访等方式,真实、全面收集意见和建议,针对性改进工作,促进医疗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3、积极主动参与民主行风评议活动。继续将民主行风评议作为推进卫生纠风工作、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载体,以评促纠、注重整改。把民主行风评议的过程作为宣传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及措施成效的过程,作为查找问题、积极整改、不断提高的过程,作为加强与社会沟通、接受监督、展示行业形象的过程。继续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高度关注并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努力让社会满意。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卫生行风评价机制,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卫生行风状况。

4、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落实院务公开各项要求,认真落实卫生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13 增强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意识,推动医疗机构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和院内民主管理决策。

5、继续实施医改配套相关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受益范围,深入开展“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和儿童两病救助等工作,减轻患者就医负担,提高生活质量。

五、活动步骤

按照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的原则,2011年活动总体分为学习宣传、自查自纠、督查整改、阶段总结、巩固提升5个阶段。一方面要有所侧重,集中时间解决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另一方面,各阶段要有机结合,边学边查边改边建,统筹兼顾、有序推进,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学习宣传阶段(2011年4月中旬至5月30日)。召开全省 “三好一满意”活动视频会议,对全省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迅速组织行动,明确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要求。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和思想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育。加大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1年6月1日至9月30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全面了解医疗卫生服务和行业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各医疗机构要摸清行风建设现状,深入了解和掌握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和网上沟通等多种方式,主动征询群众意见、建议,找准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就医问题,找准群众对医疗服务中不方便、不放心、不满意的主要问题。

(三)督查整改阶段(2011年10月1日至11月31日)。采用医疗机构主动整改与卫生行政部门指导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分别研究解决。医疗机构要根据查找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扎扎实实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特别是对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行业形象的突出问题,要集中精力逐项进行重点整改,务求取得实效。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效果要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要予以公开,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创造条件加以解决。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政策研究,着力破解制约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指导医疗机构在整改过程中,要在解决突出问题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规律,按照新要求修订完善现行的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医院管理水平。在各省辖市督导检查的基础上,省卫生厅要对各地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督 15 导情况全省通报。

(四)年度总结阶段(2011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对照总体目标和阶段工作目标,认真梳理年度工作,客观总结实践经验。树立一批“三好一满意”活动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典型,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活动开展不力、有严重事故隐患的单位和玩忽职守、执行不力、医德败坏、侵害人民健康权益的个人予以严肃查处。

(五)巩固提升阶段(2012年1月1日至2月28日)深入总结上年度“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情况,深查问题与不足,完善改进工作方法,将成功做法或经验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初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研究制定2012年全省“三好一满意”活动实施方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省卫生厅负责对全省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统一领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三好一满意”活动的组织领导、具体实施的检查指导。

1、按照卫生部“三好一满意”建立组织机构要求和活动办公室设置构成,省卫生厅成立“三好一满意”活动领导小组及活动办公室(豫卫办„2011‟37号),在卫生厅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全省“三好一满意”活动。

2、各省辖市卫生局参照省卫生厅领导组织成立本辖区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领导小组及活动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的“三好一满意”活动。

3、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成立本单位“三好一满意”活动领导小组。院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副院长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医院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三好一满意”活动日常工作。

4、各省辖市、扩权县(市)卫生局和医疗机构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本地本单位“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情况与单位负责人绩效考核、综合目标考核和评优评先工作充分结合,层层落实责任制,切实把“三好一满意”活动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抓点带面,点面结合。要按照抓大医院、带全系统的工作思路,重点抓好大型公立医院,特别是三级公立医院,带动全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公立医院要增强责任意识,率先垂范,及时将活动中激发出来的热情引导到干好本职工作上来,引导到干事创业、推进改革、加快发展、提高质量、优化服务上来。

(三)纠建并举,注重实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注重实效的原则,实事求是地深入查找人民群众不方便、不放心、不满意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要制定有效措施,全面整改提高。把“三好一满意”活动作 17 为自我教育、自我改进、自我提高的有效手段,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让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医疗卫生服务的新变化。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形式,大力宣传“三好一满意”活动的内容、目的和意义,及时宣传各地各单位好的做法、经验和先进典型,树立卫生行业良好形象,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五)加强督导,持续提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指导,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序推进,确保成效。采取行政督察与专家指导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日常检查和集中督导相结合等方式,促进医疗机构日常工作与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有机衔接,做到相互促进,相互提高,推动“三好一满意”活动持续有力、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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