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乡土中国》有感_读乡土中国感想

2020-02-28 读后感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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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级公管班

胡伟

读《乡土中国》有感

拜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代表作《乡土中国》一书,感触颇深:我也是地地道道的、土生土长的农村人(“乡下人”),好多乡土风俗、气息我都了解,以前从来没有感到过任何的特别,没想那么多的为什么,认为一切都是情理之中的嘛,可是经过费老这么一分析怎么就变了个味儿呢?

在对于本书的阅读过程当中,我一度是相当困惑的,以至于在第一遍的阅读过程中,我一口气囫囵吞枣般地看完以后,搞的是云里雾里的,对其中的内容竟是一点儿感觉和想法也没有。为了完成张老师布置的作业,无法,我去找了些别人写的有关乡土中国的分析和书评,看完了以后,再去阅读原书,这才有了一点自己的感悟。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谈自己的体会。

一、中国社会的乡土性

阅读过程中印象最深的要数第一章《乡土本色》的开篇句“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的确,“乡土性”一词,说得很鞭辟入里啊。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中国是传统的农业社会,而农业的发展是离不开土地的,所以人口就以土地为中心而聚集。然而土地是不可能移动的,由此,就决定了乡土社会里,人口的流动必然是不频繁的。进一步说,依靠农业生存的人们是粘着在土地上的,因此乡土社会就具有稳定性。中国传统的农业社会不像美国等资本主义国家那样的,而是实行的机械化管理,精耕细作、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据着主导地位。这样就决定了传统的乡土社会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是的,每家每户都能够自给自足,商品的交换与买卖就显得多余了。另外,由于生活在这个圈子里的人都是熟悉的,而熟人间往往就是讲“人情”的,则人们无法从商品交换中获得较高利润,所以,商业在传统的乡土社会里就难以得到充分发展。

是的,乡土社会的稳定性与独立性的显著表现形式之一就是“熟人熟事儿”,无论哪个家里有个什么婚丧嫁娶呀之类的,左邻右舍都是知道的,都是要去做送人情的。与此同时,生活在这个圈子里的人,他们对于自己生活的环境是熟悉的,而随着现代文明的发展和对乡土社会的冲击,原先生活在乡土社会里的人有些会离开自己所熟知的乡土社会而进入到城市里去。因为他们对于城市环境的不熟悉,也许会做出很多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于是,进城的人们很多就会被讥笑为“土气”,是“乡巴佬”,并且城里面的人还拿“愚”来说明乡下人不识字。但费老却从乡土社会的层面来强有力地批驳了推行“文字下乡”的人们所持的这种观点,进而还推导得到:在乡土社会里,很多时候文字的使用是有局限性的。

二、乡土社会的人际关系和社会结构

很多人都认为,费先生在书中一个新的概念——“差序格局”的提出,是一大创举,是对中国传统人伦关系的一种精妙的概括。是的,我觉得他写的很贴切、很形象。在《差序格局》一章中,将中西方社会进行了对比。他将西洋社会的类型称为“团体格局”,若干人组成一个个团体,就像一捆捆扎起来的木柴;将中国乡土社会的类型称为“差序格局”,每个人都以自己为中心,像一个水波纹一样,按亲疏远近向外扩开一圈圈的社会圈子。这种差序格局中的个人与他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那样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愈推愈薄。作者把社会关系的这种一轮轮波纹之间的差序称为人伦。中国人讲究人伦——君臣、父子、夫妇、长幼……讲的是一种差等关系,这种种差等关系各自有它们应该遵守的规则。在这种差序格局里,个人与他人的交往便是以“人伦”为基础的。当个人以自己为中心,“推己及人”,形成一圈圈的社会圈子时,这个圈子是可大可小、具有伸展性的。人们往往根据其实际需要而相应扩大或缩小其圈子的范围。也正因如此,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家的概念是模糊的,小的时候父母子女是一个家,大的时候可以囊括伯叔等,甚至大至整个家族。但是无论这圈子如何伸展收缩都只局限于父系一方的范围内,这是中国传统父系社会的特点。

将焦点从人际关系转向社会群体上,我们会发现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家族是一个很显耀的社群,在乡土社会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家族从结构上包括家庭,最小的家庭也可以等于家族。它不但承担生育的功能,而且也担负着政治、经济、宗教等其它社会功能。

三.乡土社会的秩序维持。

乡土社会秩序的维持,很多方面和现代社会秩序的维持是不相同的,乡土社会是一个“礼治“的社会,这里的礼,并非所谓的“文明”,“慈善”,“善良”等等,而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合于礼就是说这些行为是对的。而在乡土社会里,这些礼是怎么来的呢?我们可以认为是经过一代一代的传承而遗留下来的,人们已经惯于遵守的并被认为是对的一些传统。礼的推行并不依靠暴力和权力而是依靠教化。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地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因此,在一个变迁的社会里,传统的效力是无法保证的。而作者一开始就已经说了,乡土社会相对来说是静止的,变迁很慢,这也就为礼治提供了存在的温床,并且生生不息。

乡土社会自有自身的一套礼治秩序。长期的教化把外在的规则转化为了人们内在的习惯,人们遇到问题,习惯于从传统道德中寻求解决的途径,而非是法律。而在传统乡土社会里,人们是本能地抗拒打官司,以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的。这在我们看来,似乎是不可理喻的,甚至会认为乡土社会里的人简直是野蛮,抗拒现代文明。但是,作者在这里给我们阐释了这样一种“无讼”的观念存在的合理性。在乡土社会里,必有一些人和事不容于传统道德,但是随着新的司法制度的推行下乡,这些本来不容于乡土伦理的人和事却从此找到了一种新的保障,他们可以不服于乡间的调节而诉诸于法律。这个时候,法律制度就成了包庇这些败类的保护伞了,这与乡土社会是格格不入的。最后,费老的结论是:要推行司法下乡,务必要使民众做好思想和心理上的接受与准备。

费老先生的《乡土中国》给我们打开了认识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我感觉他的最大成果是把乡土中国的根子挖出来了,指出来为什么我们最近百年的变迁会如此之艰难。

是的,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费老在第一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他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他口中的“土”不是贬义词,而是说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然而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因为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的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里,“土”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那是因为我考虑到从这基层上曾长出一层和乡土基层不完全相同的社会。常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城里人可以用土气来藐视乡下人,但是对于乡下的人们,“土”是他们的命根。不仅是他们的命根而且还是城里人生存的根本保障。城里人其实在藐视乡村人的同时也藐视了自己的生存价值。

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粘着在土地上的我并不是说中国乡村人口是固定的。而是说,农民的思土情节和浓重。不流动是从人和空间的关系上说的。这是实实在在反映了我们中国人的情况。主要说明,中国人在不知不觉的生活之中已经形成了一种思土重迁的思想。不仅是乡村的人,就连城市里的人也有这样的思想。只要是搬迁对他们来说很舍不得,因为这里毕竟有很多都值得自己怀念的事情,如过走了,那么多的记忆该怎么办?

乡土中国,中国社会的乡土性——稳定而不易变迁。从这也可以看出我们民族有一个特点:喜欢聚居生活。这个习俗其实也表明了一个民族的特色。也表明了一个民族的智慧。俗话说:“一个臭皮匠弄不出什么新化样,两个臭皮匠弄出了点花样,三个臭裨将,塞过一个诸葛亮。”群居也说明我们很早就认识到了人多力量大,人多好做事!费老不愧是一代宗师,把咱们中华民族的特性分析得是透透彻彻的。

有人说,《乡土中国》是一本社会学的入门和精华读物。的确,一个个看似简单的社会生活现象被费老解释得那么生动鲜活、那么精辟。不读《乡土中国》,就不能说你懂社会学;不读《乡土中国》,就不能说你了解中国的乡土社会。是啊,薄薄的一本小书却蕴含了无穷的大道理,日后一定要多多拜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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