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标准(一)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的独立办公场所;(二)房屋外墙原则上为白色,屋顶为红色,合署办公的除外;(三)按规定悬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标志;(四)悬挂 “XX县动...
动物检疫申报点公示牌申报依据:《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二条、《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七条。检疫范围:出售、运输动物产品和供屠宰、继续饲养的动物;出售、运输乳用、种...
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规范第一条 为了规范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
动物检疫申报点主要上墙制度动物检疫申报点工作职责一、按照《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接受动物检疫申报并登记。二、对已受理的检疫申报,及时安排检疫人员到场...
楚雄市2014年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建设方案根据楚雄市畜牧兽医局对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批复及6月30日局务会决定,拟对鹿城河前等5个动物检疫申报点纳入示范检疫点建设、...
动物检疫申报制度 一丶为有效防控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养殖场的生猪在离开养殖场前必须实行场地检疫申报。二丶生猪在出场前2—3天(或当日)向当地乡镇(街道)动物...
动物检疫申报制度1、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根据检疫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动物检疫申报点,每个乡镇不少于3个,向社会公布动物检疫申报点管辖范围、官方兽医和联系电话。2、...
附件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规范第一条 为了规范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
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国家实行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动物、动物产品在离开产地前,货主应当按规定时限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
产地检疫申报制度1、本场饲养的动物在本市内出售或迁移,提前向上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其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2、本场饲养的动物迁移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