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税基层税务行政执法行为现状的几点思考_税务人员执法资格国税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对国税基层税务行政执法行为现状的几点思考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税务人员执法资格国税”。

对国税基层税务行政执法行为现状的几点思考

在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型政府的时代大背景下,我们国税系统依法治税,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但是,由于主客观多方面的原因,目前国税机关特别是基层分局税务行政执法行为在实体和程序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作为一名在基层工作多年的税务干部,本人不惴浅陋,谈几点自己对国税基层税务行政执法行为现状的思考。

一、税务行政执法行为的定义及要件

(一)、税务行政执法行为的定义

根据行政法学原理,税务行政执法行为可以这样定义:税务行政执法行为是指税务机关在行使税收行政职权过程中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作出的行为。

税务行政执法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税务行政许可行为。包括指定企业印制发票;对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审批;对增值税 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印花税票代售许可等。

2、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计税依据、适用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免税优惠、税款征收方式以及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和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行为。

3、税务行政确认行为,包括办理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认定、供票资格认定、出口退 税资格认定、减免税资格认定、委托代征单位登记、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等。

4、税务行政强制行为。包括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安装税控装置等。

5、税务行政处罚行为。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停止出口退税权、收缴 和停供发票、提请吊销营业执照等。

6、其他税务行政行为。包括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开具完税凭证、开具外出经营 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欠税公告、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奖励举报等。

(二)、行政行为的要件

按照递进关系,行政行为的要件可以划分为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生效要件和合法要件,也就是说,一项具体行为只有同时满足上述具有递进关系的三个要件才能真正成为合法、有效的行政行为。

1、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1)、资格要件,行政行为的主体必须是依法享有行政职权 的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单位和个人。(2)、内容要件,行政行为必须是行使行政权力的行为,有具体的内容。(3)形式要件,行政行为必须以一定的行为表现出来,主要是通过合法规范的法律文书来记载表达行政行为。(4)、功能要件,行政行为要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行政相对人的权益,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2、行政行为的生效要件。行政行为成立后,如果没有通过合法有效的途径让行政相对 人知晓,那么该行政行为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了5种文书送达方式,即: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送达法律文书有着明确的规定,第77条:行政机关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必须有制式的送达证;第78条: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应当直接送达;第80条: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可以留置送达和邮寄送达;第81、82、83条:送达法律文书可以委托转交送达;第84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用公告送达。采用何种送达方式,要根据合法有效、简便快捷的原则进行选择。

3、行政行为生效后,并不意味它就一定是合法的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被被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的情况很多。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有:(1)、主体合法,即实施行政行为的机关和组织必须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得。(2)、权限合法,行政主体必须在法律

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3)、内容合法,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在内容上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错误适用法律、曲解法律。(4)、程序合法,行政机关在行政行为作出和执行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程序不合法的行政行为自始至终是无效的。

二、目前基层税务行政执法行为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执法依据存在欠缺。主要表现在:一是税收法规规章法律层次不高。增值税作为我国 目前的第一大税种,征收和管理的依据还是《增值税暂行条例》这一行政法规,与增值税在我国税收收入体系中的地位以及税种法律化的趋势相背离。纳税评估作为基层税务干部最重要、最有效的管理手段,在《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征管法》以及《企业所得税法》中都没有涉及,这就使得纳税评估缺乏较高层次上的法律依据。

2、税收法律法规不健全。向现在方兴未艾的网络销售问题,据淘宝网等交易网站统计每年流失的税收十分惊人,我们国税部门对靖江地区的网上销售也有所了解,可是没有明确的执法依据也只能无所作为。

3、税收法律法规缺乏可操作性。《征管法》中规定税务机关拥有税收检查权,《税务稽查工作规程》明确规定了稽查检查人员检查的权限和内容,而对于管理人员的检查权限和内容,各种层次的税收法律都没有明确规定,形成了现在“谈判式”的管理,加上与稽查的衔接机制与收入分配机制的不完善,管理员发现的税收风险点难以做到深度挖掘和利用。

2、执法公平性欠缺。在目前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的工作机制下,不可避免地把管理的重点

都放在了大企业和重点税源企业上,而对于大量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管理的力度明显不够,在执法公平性上

对规范基层工商行政执法行为的思考

对规范基层工商行政执法行为的思考工商行政执法工作,从中央到地方,均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和约束,在法律层面有《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

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监督制度的思考内容题要:行政执法是行政法制的最主要环节之一。目前在行政执法中存在一系列不规范执法,不依法行政的问题和矛盾,严重影响执法队伍......

对基层税务行政规范化管理的思考

对基层税务行政规范化管理的思考一、基层税务行政规范化管理存在的问题(一)管理程序有待规范。表现在各种文书传递、程序衔接规定不细,责任不明,往往一个岗位空缺,工作出现脱节;或......

对当前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的思考

工商行政管理的主要职能是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在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市场监督执法的前沿阵地,担负着保......

基层工商所行政执法现状剖析

基层工商所行政执法现状剖析巢湖市工商局辖四县一区,共有 个工商所,名工商干部,其中 %分布在工商所,承担着全市 户国有集体企业、户个私企业及 户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工作。基......

《对国税基层税务行政执法行为现状的几点思考.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对国税基层税务行政执法行为现状的几点思考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税务人员执法资格国税 行政执法 税务 国税 税务人员执法资格国税 行政执法 税务 国税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