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_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4、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2009年7月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术管理,完善学术工作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我校教学、科研水平和服务社会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吉林大学章程》的有关规定,设立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是专家学者代表组成的发扬学术民主、保障学校学术决策科学规范的组织,是学校学术评议、审议、论证和决策的最高学术权力机构。

第三条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设校学术委员会、学部学术委员会和学院(含研究院、所,以下称学院)学术委员会。

第四条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实行定额席位制,经学院学术委员会推荐、学部学术委员会选举产生。每个学院一般拥有一个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席位,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和/或院长作为推荐人选,经学部学术委员会选举推荐产生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各学部推荐的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中,院长人数不得多于非院长人数。

校学术委员会设委员45人左右,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由各学部学术委员会推荐,每个学部可推荐1人,经校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选举产生。校学术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专门委员会或受主任委托成立专家工作组,完成校学术委员会授权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学校设立人文学部、社会科学学部、理学部、工学部、信息科学学部、地球科学学部、白求恩医学部和农学部等8个学部学术委员会。

学部学术委员会委员实行定额席位制,经学院学术委员会推荐产生。各学院根据学部学术委员会委员组成定额,推荐本单位的学部学术委员会委员。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和/或院长是学部学术委员会委员的推荐人选。其他推荐人选可由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共同提名,经全体委员选举产生。

各学部学术委员会由相关学科领域的教授(含其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以下称教授)11至19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

学部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采用“轮值制”,每任期两年,由学部学术委员会民主酝酿并选举产生。

学部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挂靠学部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所在单位。

第六条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实行定额席位制,经民主推荐的方式产生。各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组成的定额席位结构由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学院的系、所构成及学科设置情况,在征询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并确定。

各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由所辖学科的教授7至15人组成,包括定额席位委员、院长和院(所)外委员。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主任委员由非行政职务学者担任,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选举产生。副主任委员由院长担任,不占定额席位。

定额席位委员由所在系所、学科全体教师推荐或民主选举产生。学院学术委员会应有不少于2名院(所)外相关学科的具有一定学术声望的教授参加,不占定额席位。;

第七条校学术委员会、学部学术委员会和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㈠学术造诣高、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原则性强;

㈡为所在学科的学术带头人,熟悉所在学科、专业的学术状况;

㈢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㈣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学术委员会委员职责,原则上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够完成一届(四年)学术委员会工作,院士和资深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75岁。

第八条校学术委员会、学部学术委员会和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4年,可连选连任,一般连任委员人数不超过上届委员总数的2/3。

第九条各级学术委员会组成要充分体现专家学者的广泛参与性和学科结构、年龄结构的合理

性。

第十条各级学术委员会名单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批准。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不担任各级学术委员会委员职务。

第十一条校学术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合署办公。

第十二条校及其学部学术委员会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可邀请学校和有关部门人员列席会议。㈠学术评价。坚持分类指导、重心下移的原则,根据学部、学院学术委员会评价意见对人才的引进与推荐、科研项目与成果的评审和教师职务评审等学术工作进行仲裁和审定。

㈡学术决策。对职称评聘方案等有关学术评价机制、标准和方法的重要事项进行论证决策。㈢学术论证。对学校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教学工作规划、科研工作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等学术工作进行论证。

㈣学风建设。负责学校学术规范、学术道德、学术风气的建设与维护等有关工作。㈤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三条学部学术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㈠负责本学部人才的学术评价与推荐、科研项目评审、成果奖励评审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与推荐等工作。

㈡负责对本学部学科建设规划、科研工作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等学术工作进行论证,供校学术委员会作决策依据。

㈢负责对本学部涉及学术问题的有关工作进行论证和咨询。

㈣负责本学部学术道德和学术风气建设的有关工作。

㈤负责完成校学术委员会委托的其他学术工作。

第十四条学院学术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㈠负责本单位选聘教师和推荐人才的学术评价工作。

㈡评审推荐本单位申报的各类科研项目和成果奖励。

㈢评审确定本单位副教授及以下职务教师及专业技术职务拟任人选,评审推荐教授和相当专业技术职务拟任人选。

㈣负责审议本单位学科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科研工作计划等。

㈤负责本单位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建设的有关工作。

(六)负责完成校学术委员会和学部学术委员会委托的其他学术工作。

第十五条校学术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每学期召开2-3次会议。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会议组织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学部学术委员会会议,也可临时召开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各学院学术委员会会议根据工作职责和工作需要自行安排。

第十六条学校学术决策工作由校长提出建议方案,经校学术委员会研究,形成意见。重大事项须提交党委常委会审议。

学校学术评价的基础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规则组织,经学院、学部学术委员会评议后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形成意见。

第十七条各级学术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或主任委员委托的副主任委员主持,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原则上应有2/3以上(含2/3)委员出席才能举行。

第十八条各级学术委员会决议事项采取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需以投票方式做出决定时,赞成票数须达到应参会人数的1/2以上方可通过。

第十九条学术委员会委员一般不得缺席学术委员会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须在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条学术委员会会议实行回避制度,在讨论、审议或评定与委员及其亲属有关的事项时,该委员须回避。

第二十一条职能部门负责人原则上应列席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学术委员会会议,说明情况并参与讨论,但不参加表决。

第二十二条校学术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在异议期内如有异议,须征得半数以上委员同意,方可召开全体会议复议。经复议通过的决定不再复议。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学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于2006年发布的《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同时废止。

学术委员会章程

刀豆文库小编为你整合推荐6篇学术委员会章程,也许这些就是您需要的文章,但愿刀豆文库能带给您一些学习、工作上的帮助。......

学术委员会章程

学术委员会章程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章程的场合不断增多,章程是一个党派组织、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为保证其组织活动的正常运行,系统阐明自己的性质、宗旨、任务以及规......

东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东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发稿时间:2015-04-15(暂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规范学术委员会的组织和行为,提高我校教学、科研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加快世......

学术委员会章程3篇

学术委员会章程3篇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章程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章程是一种根本性的规章制度。想拟章程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术委员会章程,欢迎大家借鉴与......

四川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四川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时间: 2014-10-29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遵循大学办学规律,保障学术自由,维护学术尊严,促进学术发展,培养优秀人才,积极服务社会,推进文化传承创新,努力把四川......

《4、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4、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章程 吉林大学 学术 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章程 吉林大学 学术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