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创新罪犯教育改造工作途径_从事罪犯教育改造工作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创新罪犯教育改造工作途径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从事罪犯教育改造工作”。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 创新罪犯教育改造工作途径
随着以宪法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日益完善,罪犯管理制度、刑事奖励制度、行政奖惩制度的日渐规范,罪犯受认罪服法考核期和间隔等刑事奖励要件的限制,获得刑事奖励的机会越来越少。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这些罪犯的改造积极性,有的甚至自暴自弃,消极怠工,扰乱监管秩序,给监管改造工作带来了不少的隐患。笔者认为,面对当前的形势,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创新罪犯教育改造工作途径,有利于有效解决这个问题。
一、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是我国现阶段惩治与预防犯罪的基本刑事司法政策。就是要求我们对待不同的犯罪行为人,坚持区别对待的策略思想,严格依照刑法、刑诉法以及相关的刑事法律,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来教育改造犯罪,该严当严,该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做到既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又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宽”指的是宽大、宽缓和宽容,一是该轻而轻,二是该重而轻。“严”是指严格、严厉、严肃,有罪必罚、从重惩处、循法而治、不徇私情。“济”是指救济、协调、结合,即以宽济严、以严济宽;宽严有度、宽严审势;宽中有严、严中有宽。区分不同时期、不同犯罪和不同犯罪人,分别采取宽严不同的刑罚。
二、实施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教育改造工作意义重大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刑事基本政策的丰富和发展,是刑罚思想由侧重惩罚报应向惩罚与教育矫正并重的重大转变。首先,实施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是法治的内在要求,是区别对待、罪行相适应原则的体现。监狱实施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一方面有利于从严惩治严重犯罪分子,一方面对具有依法从宽条件的条件的罪犯依法从宽处理,从而达到积极的、正面的执法效果,增加罪犯对国家法律的信任度,最终实现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追求效率与实现公正的有机统一。其次,实施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是依法治监的必然要求。刑罚执行是刑事司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狱实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是监狱执法活动自身内在规律的必然要求,也是依法治监的具体体现。监狱根据罪犯性别、年龄、犯罪类型、犯罪性质、危险程度、刑期长短、罪行轻重等进行分押分管分教,适当实行监外执行、社会矫正等“开放式”监管的教育模式,以缓解监管冲突,减少人为对抗,增加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努力创新罪犯教育改造工作途径
当前,罪犯思想复杂多变、负罪感差,在接受管理教育改造过程中各种不确定因素比较多。监狱必须努力探索罪犯教育改造的新途径,实现教育改造工作的创新,营造和谐的改造环境,减少和预防犯罪,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一)做好人监罪犯甄别工作,为正确实施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奠定基础,提供依据。一是成立外教小组和驻看守所联络员,主动与送押罪犯的市、县看守所建立定向联系。定期到送押县看守所,主动与看守所民警进行工作交流,了解罪犯的具体情况,并提前进行入监教育,及时将罪犯现实表现的第一手资料反馈到入监监区,及早做好安全防范和教育转化工作。同时印制《监狱法》、《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及狱务公开内容等资料送往看守所,提前让罪犯熟悉监狱改造罪犯的基本情况。二是专人专档管理。将入监教育阶段掌握的有关罪犯信息资料和现实改造表现制作成个人档案,实行专人专档转到罪犯分流监区,为下一步科学管理,积极防范,深入进行管理教育改造提供依据。
(二)根据罪犯的危险性和回归社会的需要,进行分押分管分教。监狱应当根据不同的戒备等级和罪犯回归社会的需要,对危险性不同的罪犯实行不同的监管和教育方式。
一是对“重刑犯”推行“分级递进式”监管教育制度。应当将犯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等罪行严重、危险性高的罪犯关入较高戒备等级监狱,并实行“分级递进式”教育改造方式,根据罪犯的改造成绩、处遇级别和剩余刑期的变化,逐步变更服刑的监区。把改造表现好的罪犯放到更为宽松的改造环境中改造;改造表现差的则给予更为严厉的管束和矫治。
—按照从“强制改造—半强制半自觉改造—自觉改造”的一般规律,对严重罪犯,特别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累惯犯要分配到严管监区改造,让其充分体验刑罚的严肃性,强化规范性行为养成。对初犯、过失犯(如交通肇事犯)等恶习浅、悔改强的罪犯,则分配到普管甚至宽管监狱或监区改造。
—把经过严管、普管后挑选出来的余刑在半年以内、问题比较突出的罪犯放到强化监区改造,在改造内容上,放弃全面改造计划,而对可能导致其出狱后再次违法犯罪的主要因素,集中力量进行重点矫治,余刑在两个月以内时再集中进行出监教育。
二是建立“开放式”监管教育,缩短在押犯同正常社会生活的距离。“开放式”监管教育制度的执行环境与一般自由社会相类似,犯人经常与外界社会及家庭接触,有利于缩短在押犯同正常社会的距离,因而与封闭式监狱相比,更有利于犯人回归社会。
—教育活动向外延伸。在罪犯出监教育阶段,监狱应当积极组织他们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请公检法机关的同志来监狱讲形势政策课,给他们一个增加社会信息、多与社会相接触的平面,从而让罪犯明确生活目标,树立生活信心,提高融入社会的适应程度。
—组织社会实践活动,让罪犯更直接地了解社会发展。如组织罪犯走上街头开展公益性的活动,到职业介绍所咨询了解当前的就业情况等,让罪犯对社会发展和社会需求有个直观的认识。
—搞好就业指导。监狱选择一些对就业有指导意义的书让罪犯学习,组织讨论或邀请地方政府的劳动部门、工商部门、税务部门、社会保障部门和用人单位的专业人员到监狱给罪犯上课,讲解当前国家的一些具体政策,就业手续、用人的条件、保险等方面的政策。有条件的还可以请成功个体工商户、刑释创业典型来监狱作报告,讲述如何择业,以及在谋生过程中的酸甜苦辣的体会,让这些即将出狱的罪犯认识到,未来不会是一帆风顺的,只有靠奋斗都会开创美好的未来。
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劳教工作中的应用为构建和谐社会,最大限度地遏制、预防和减少犯罪,中央政法委提出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劳动教养工作做为政法工作的一部分,也......
宽严相济是中共中央在《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的刑事司法政策。在具体地执法工作中,公安机关如何正确理解和运用这项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地......
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是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明确要求。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当前检察机关的一个重大课题,全市检察机关认真研究具体措施,把严格执行法律与执行......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急剧上升,与环境污染、吸毒贩毒并称为当今世界的“三大公害”。如何有效地达到既有力地打击犯罪,又注意保护末成人合法权益,促进其健康成长,是当前面临的突出问......
一、在实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方面的措施和效果近年来,固始县检察院在贯彻实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和不少成功经验。(一)坚持“严打”方针,严厉打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