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期末总结 张婉怡_知识产权法期末重点

2020-02-27 其他工作总结 下载本文

知识产权法期末总结 张婉怡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知识产权法期末重点”。

知识产权法复习重点

【总论】

1.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2.知识产权的客体: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化等知识领域中所创造的精神产品,是与物质产品并存的民事权利客体。【特征】①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有别于财产所有权。②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③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3.知识产权的特点:①专有性: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效力内容不同于所有权的效力内容。②地域性:具有严格的领地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该处的地域既可是一个国家,也可是一个地区。③时间性:其不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永恒的权利,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④非物质性:客体是无形财产

4.知识产权法: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5.知识产权法调整对象:①调整因确认智力成果专有权的归属而产生的社会关系②调整因智力成果专有权的行使而产生的社会关系③因智力成果专有权的保护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6.知识产权法基本原则:①保护精神成果创造者的合法权益 ②知识产权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相平衡 ③促进科技的推广应用和文化的传播

7.对知识产权制度的基本认识:①本质作用通过授予垄断权鼓励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动②以市场经济为服务对象,产生、发展、服务于市场经济 ③市场经济与知识产权相辅相成【专利法】

1.专利:经过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照专利规定的审批程序审查,被认为符合专利条件的发明创造

2.专利法:调整因发明创造的产生、利用和保护等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之法律规范的总称

3.专利权:国家专利主管部门依据专利法授予发明创造人或合法申请人对某项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间内所享有的一种独占权或排他权

4.专利权的特点:①专有性(一发明创造一专利)②地域性③时间性(发明专利20y,实用新型10y)④法定授权性(国家专利主管机关审批)

5.专利制度的沿革:①萌芽:1236年,英王亨利三世给波尔多市民15年制作各种色布的垄断权(特点:个别而非制度;君恩而非法律权利;无固定条件规则仅凭君王兴趣)②雏形:1474年3月19威尼斯共和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半公开 非现代意义专利法)③产生:1624英国制定《垄断法》成为现代专利之始(特点:法律保护;科学审查;公开通报;国际交流)④国际化:1883《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994《与贸易有关的知产协议》TRIPPS

6.发明: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特点】①发明中包含创新②是利用自然规律或现象的技术方案③是具体的技术方案,具备实施的可能性

7.实用新型: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特点】①必须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 ②必须是具有固定形状和构造的产品

8.外观设计: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提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特点】①以美感为核心②必须以产品为依托③必须适于工业应用

9.不受专利法保护的客体:(1)违法的发明创造:①违反国家法律②违反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③违法获取或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2)暂不授予的:①动植物品种②用原子核变换方法取得的物质(3)不属于发明创造的:①科学发现②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③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④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二者结合做出的主要起标示作用的设计如商标

10.发明人或设计人: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

11.发明人构成条件:①直接参与发明创造②对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

12.职务发明:执行本单位任务或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判断标准】(1)职责标准:①属于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发明创造②履行本单位交付的职责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做出的发明创造③退职退休或调动一年以内做出的与在原单位承担的工作或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2)资源标准:①指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和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②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起关键作用,且发明人或设计人并未就该物质技术条件的使用有支付报酬的约定(3)双方就专利权归属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

13.其他情况下专利申请权的确定:①共同发明创造:如无约定,属于共同完成发明创造的单位或个人 ②委托发明创造:如无约定属于完成发明创造的单位或个人即受托人,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或优先受让

14.先申请原则: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就同一发明主题申请专利时,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申请日为申请材料递交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之日或寄出材料的邮戳日)

15.优先权制度:①国际优先权:依照《巴黎公约》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公约成员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12个月内或外观设计第一次提出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其他公约成员国就同一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申请的,可将其首次申请日作为后续申请的申请日 ②国内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12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享有优先权,以第一次申请日为判断新颖性的时间标准

16.我国关于专利三性的规定:(1)新颖性:①发明和实用新型 该发明或技术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②外观设计 该外观设计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与现有外观设计不相近似;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公开的方式 】出版物公开、使用公开、其他方式公开、抵触申请。【丧失新颖性的例外】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况之一:①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②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③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2)创造性:申请专利的技术同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判断标准】①发明构成的困难性 ②发明目的的不可预见性 ③发明效果的显著性(3)实用性 实用性是指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必须可在实践中实现并能产生积极的效果。【构成条件】①可实施性,可以在一个工业部门制造和使用 ②再现性,可以重复实施且实施结果相同 ③有益性,能产生积极效果(技术/社会/经济效益)

17.专利申请的原则:(1)书面原则:申请人为获得专利权所需履行的各种法定手续都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办理(例外:涉及微生物的发明专利还需提供菌种)(2)单一性原则:一件专利申请的内容只能包含一项发明创造(例外:合案申请①属于一项总的发明的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可作为一件申请提出②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相似的外观设计或成套出售使用的外观设计)(3)先申请原则(4)优先权原则

18.专利申请文件的种类和要求:【发明和实用新型】①请求书:申请人表示请求授予专利的愿望,是启动专利申请程序的基本法律文件。(要求: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姓名、申请人姓名、地址及其他事项。)②说明书、附图及摘要:说明书是对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内容进行具体说明的技术性文件。(要求:应当对发明做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内容:发明或实用新型名称;所属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具体实施方式)③权利要求书:专利申请人向专利局提交的、用以确认专利保护范围的书面文件。(要求: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的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并至少包括一项独立权利要求)④遗传资源披露义务:作为CBD缔约国对生物遗传资源的保护。【外观设计】①请求书 ②图片或照片及简要说明(要求:应当清楚的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弯管设计,图片由专门人员拍摄制作)

19.我国专利审批程序:【发明专利】①初步审查:18个月,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是否符合《专利法》并做出公布申请或驳回申请的决定。②公布申请:自申请之日起满18个月;有优先权的自优先权日起算;保密专利申请不进行公布。③实质审查:自申请日起3年内由专利申请人随时提出,对专利三性依法进行审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出实审请求的,专利申请视为撤回。④授予专利: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收到通知2个月内到专利局登记;专利局对发明专利登记公告,专利权自公告之日生效。⑤驳回申请的,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对复审结果不满意的在定3个月内起诉。【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①初步审查 ②授予专利权活剥会申请 ③复审后同意授予或继续驳回 ④驳回后3个月内起诉。

20.专利的终止:①期限届满 ②期限未满但:未缴纳年费、书面说明放弃、无人继承

21.专利无效程序:指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无效。【程序】①申请②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③决定④3个月内起诉 【条件】①不符合实质性要件。②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不当。③违反了专利申请应遵循的先申请原则或者单一性原则。

22.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国家主管专利的机关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通过行政程序允许第三者利用专利,并颁发该专利的强制许可证的制度 【种类】①请求实施而未取得同意: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3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未充分实施其专利权 ②为保护公平竞争: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为是垄断行为,为消除或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 ③为公共利益而采取:在国家出现紧急状况或非常情况,或为了公共利益 ④制造并出口专利药品: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可以给予制造并出口到有关国家或地区的强制许可 ⑤交叉强制许可:两个专利之间在技术上存在从属关系,不实施前一个后一个就无法实施,须具有显著经济意义上的重大技术进步且依赖于前一个专利的实施。

23.专利权的限制:①先用权人实施、临时过境、为科学研发实验 ②善意使用或销售 ③强制许可 ④国家计划许可

24.专利权人的权利义务:【权】①独占权(制造 使用 许诺销售 销售 进口)②许可权③转让权④放弃权⑤标记权 【义】①缴纳专利费用 ②正当行使不得滥用

24.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中心限定说、周边限定说、折中说,我国采用折中)①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②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用于解释该外观设计

25.直接侵权行为: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任何人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也没有其他法定事由的情况下,擅自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实施、假冒专利的行为。①实施专利(生产经营为目的)②假冒专利(假冒标记专利号)(无过错原则 行为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

26.专利侵权诉讼:中级人民法院;侵权行为所在地or被告住所地;2年时效,超过两年侵权仍在继续的赔偿数额从起诉之日向前推两年计算;谁主张谁举证,涉及制造方法的举证责任倒置

27.损害赔偿额计算:①专利权人损失=专利产品销售量减少数×每件合理利润 ②侵权人利润=侵权产品销售数×每件合理利润 ③专利许可使用费1-3倍(补偿性而非惩罚性原则)

【商标法】

1.商标:生产经营者在其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

2.商标的特点:①是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标志 ②是区分商品服务来源的标志,区分同种类商品 ③具有显著特征,有可识别性

3.商标的功能:①识别功能(识别同一商品的不同生产经营者)②品质保证功能 ③广告功能

4.集体商标:以团体、协会或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品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是一种地理标志的保护办法

5.证明商标: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服务,用以证明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6.驰名商标:在市场上具有较高信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不限于注册商标

7.商标制度的发展: ①法国1857《关于以使用原则和不审查原则为内容的制造标记和商标的法律》是世界上第一部具有现代意义的商标法。②1904清政府《商标注册试办章程》1923北洋政府《商标法》③1950年《商标注册暂行条例》、1963年《商标管理条例》、1982年《商标法》④我国85年参加《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89《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尼斯协定》、TRIPS

8.我国商标权取得制度:①依注册原则取得 ②强制注册和资源注册相结合原则,除烟草外可自愿注册 ③强调诚实信用原则,对不正当抢注行为加以制止,对未注册商标合理保护

9.我国商标的取得条件:①申请人应有在与自己业务有关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商标的意图 ②商标由法定要素构成 ③商标具有显著性,有可识别的特点 ④非法律禁止或侵犯他人合法在先权利的标志

10.商标取得的程序:略

11.商标禁止权:商标权人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权利

12.商标许可使用法定条款:(1)许可人法定义务:①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②在规定期限3年内将许可合同副本递交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存档并报送商标局备案(2)被许可人法定义务:①保证使用许可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质量 ②在商品上注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13.注册商标转让的形式要件:①签订书面合同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②商标局核准后予以登记和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对该商标的专有使用权

14.商标权续展制度: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权有效期届满后的一定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申请时间】商标权有效期届满前12个月,可宽限6个月。【保护期限】10年,自上次注册商标保护期限届满之日次日起算

15.注销vs撤销:①注销:自动申请;过期;无人继承 ②撤销:违法;不当注册;争议

16.注册商标无效补正制度:商标不具备注册条件但取得注册时,商标局可以依职权撤销该注册商标或由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第三人请求撤销该注册商标的制度。【事由】①商标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10.11.12条规定 ②是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得到注册的 【法律后果】①法定期限届满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商标局的决定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裁定生效。②宣告无效的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③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17.注册商标争议制度:在先注册的商标所有人就他人在后注册的与其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提出反对意见的制度。【提起条件】①申请人必须是在先的注册商标所有人 ②申请人的注册商标构成与被争议商标构成混同 ③时间为被争议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5年内 ④争议依据的事实理由不得与核准注册前已提出并经裁定的事由相同

18.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以核定的商品和核准的商标为限 ①普通商标权的保护及于类似之商标与类似之商品上。②驰名商标权的保护范围扩及于所有的产品上均不得使用与该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相类似的标志。③注册商标不能被他人用作其厂商的名称。

19.商标侵权行为种类:①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相似的商标;②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③伪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的注册商标标识;④未经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⑤为商标侵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⑥其他侵权行为。

【著作权法】

1.著作权: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利的总和

2.著作权法:调整在著作权的确认、行使和保护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3.著作权VS专利权VS商标权:【同】都属于知识产权;都具有时间性、地域性、专有性;并且可能在同一客体上并存。【异】①保护对象:著作权保护作品即思想的表达形式;专利权保护技术方案即思想本身;商标权保护标记。②适用领域:著作权文学艺术领域;专利权工业领域;商标权工业领域。③取得方式:著作权依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专利权须国家审批授权;商标权须注册。④保护条件:著作权独创性;专利权创新性;商标权显著性。⑤权利属性:专利、商标权为财产权;著作权为财产+人身权。

4.作品: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具有独特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5.作品的构成要件:①独创性:作者独立构思独立创作的结果,是作者自己选择取舍安排设计总和的结果 ②有具体表现形式 ③可以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

6.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①文字作品(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②口头作品(即兴的演说授课辩论等口头语言创作的作品)③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④美术、建筑作品 ⑤摄影作品 ⑥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方法创作的作品 ⑦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⑧计算机软件

7.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1)超过著作权保护期限的作品(2)不适用著作权法的作品:①法律法规、国家机关决议决定等具有立法司法行政性质的文件及其译文 ②时事新闻 ③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3)违禁作品:违反宪法和法律,损害公共利益的8.一般作品的著作权归属:①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②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其意志创作并由其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③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9.特殊作品的著作权归属:①演绎作品:(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由演绎作品作者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②合作作品:(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③汇编作品:(汇编若干作品 对其内容的选择或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④影视作品: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合同获得报酬。⑤职务作品: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⑥委托作品: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明确约定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人物传记无约定的著作权归该特定人物享有)⑦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⑧匿名作品:作者身份不明,由作品原件所有人行使除署名权外的著作权。

10.著作人身权:①发表权: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向不特定人公开,不以公众知晓为构成要件;不能单独行使;只能行使一次;生前未发表死后5年内发表权由继承人继承)②署名权: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不署名也是一种方式 不代表放弃著作权)③修改权: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④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改变事物真相和内容,用作伪手段对作品进行改动和曲解)

11.出租权: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小说作者不享有出租权,电影享有)

12.信息网络传播权: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包括自己或授权他人向公众提供、在网上传播、下载其作品)

13.著作权转让:著作人将其著作中的财产权全部或部分转移给他人的法律行为。【特点】①转让对象仅限于财产权 ②与作品载体的所有权无关 ③转让导致著作权主体的变更 ④转让标的可以有多种选择

14.著作权保护期限:①著作人身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②著作财产权:公民著作财产权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职务作品为首次发表后50年,50年内不发表则不再保护;电影和类似作品为首次发表后50年,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15.邻接权:作品的传播者在传播作品的过程中对其创造性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广播电视组织者权。

16.著作权VS邻接权:【联系】①著作权是邻接权产生的前提 ②邻接权与著作权相辅相成【区别】①权利主体:著作权是智力作品的创作者;邻接权是传播媒介。②权利客体:著作权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邻接权是经过传播者艺术加工后的作品。③权利内容:著作权是人身财产权;邻接权因权利客体而不同。④保护条件:著作权创作完成就可获得保护;邻接权需要著作权人的授权及对作品的再利用。

17.表演者权:表演者对其表演依法享有的权利:人身:①表明表演者身份 ②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财产:③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④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④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 ⑤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保护期限】①人身权不受限制 ②财产权利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18.合理使用制度: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制度,只针对著作财产权。【特点】①使用人不特定 ②使用的作品已经发表 ③必须有法律依据 ④目的是非营利性 ⑤既不需经过许可也不需支付报酬 ⑥须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

19.法定许可使用制度:依著作权法规定,使用者在利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时,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应向其支付报酬,并尊重著作权人其他权利的制度,目的在于鼓励作品的广泛传播 【法定情形】①报刊转载: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申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刊登,但应支付报酬。②录音制品制作:录音制品制作者使用他人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来自己制作录音制品时,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支付报酬。③播放作品: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支付报酬。④播放录音制品: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经出版的录音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支付报酬。⑤教科书编写: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科教书,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⑥制作课件或通过信息网络向注册学生提供课件。

知识产权法期末总结 张婉怡

知识产权法复习重点【总论】1.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2.知识产权的客体: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化等知识领......

环境法期末总结 张婉怡

1.环境: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风景名胜城市乡村等 2.环境vs资源:环境反映人与自然的关系,强调整体性.生......

国际知识产权期末总结 张婉怡

1.知识产权的定义:①法律赋予的知识产品所有人对其创造性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②狭义只包括工业产权(专利权商标权)与著作权和领接权,不包括专有技术。③广义指对人类智力......

快乐的张婉怡作文

刀豆文库小编为你整合推荐10篇快乐的张婉怡作文,也许这些就是您需要的文章,但愿刀豆文库能带给您一些学习、工作上的帮助。......

快乐的张婉怡作文

快乐的张婉怡作文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

《知识产权法期末总结 张婉怡.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知识产权法期末总结 张婉怡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知识产权法期末重点 知识产权法 期末 张婉怡 知识产权法期末重点 知识产权法 期末 张婉怡
[其他工作总结]相关推荐
[其他工作总结]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