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劳动合同

2022-10-14 08:09:52 精品范文 下载本文

第1篇:黑龙江劳动合同模板

黑龙江劳动合同模板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黑龙江劳动合同模板,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黑龙江劳动合同1

甲方(用人单位)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 姓 名: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黑龙江省劳动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_种类型合同。

(一)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合同: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完成时终止。其中试用期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乙方实行__________工时制。

第六条 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息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元。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_元。

第九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黑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五、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乙双方必须按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休息休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国家和黑龙江省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一条 甲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各项制度,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防止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二条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甲方应当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第十四条 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亲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

八、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6、37、38、39、40、41、42、43、44、45条和《黑龙江省劳动合同条例》第25、26、27、28条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在与乙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手续时支付给乙方。

第十七条 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执行。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本合同中有关内容今后与国家、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甲方 (签字或者盖章) 乙方 (签字或者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签字日期:年 月 日

黑龙江劳动合同2

甲方:(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职务:

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单位住所:

乙方:(职工姓名)

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

家庭现在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 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年 月;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安排乙方在 岗位工作。工作地点 。因工作需要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 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乙方所从事的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 职业危害,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生产安全、防止职业危害规定的劳动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提供必须的生产工具和工作场所。

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工作特点,安排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因工作需要加班,应征得乙方同意。

第四条 劳动报酬 甲方依据劳动分配原则实行 工资制度,并执行职低工资保障制度,乙方试用期间的工资不低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试用期月工资为 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为 元。工资的调整依据国家规定和集体约定合同的约定执行。工资支付日期为每月 日。支付工资应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列明支付标准、支付项目和工资的扣除项目。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第五条 保险福利 甲方按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保险、福利待遇。

甲乙双方可以就补充保险、其他福利约定补充条款。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 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任何一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都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解除合同条件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规定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第八条 终止合同条件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双方协商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不予续签的,到期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符合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第九条 经济补偿 解除、终止合同时,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条 专项协议 如甲方向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时,双方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和违约责任。

甲方可以与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就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事项签订专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及违约责任。

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一并执行。

第十一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章)后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也可按有关规定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直播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鉴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第2篇:黑龙江

黑龙江省旅行社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规范

前言

为规范哈尔滨市旅行社经营和管理行为,促进旅行社诚信经营,提高旅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在全市旅行社行业形成服务质量引领下的品牌竞争格局,推动旅行社行业和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附录A、B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哈尔滨市旅游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哈尔滨市旅游局监督管理处、哈尔滨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哈尔滨市旅游行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清波、贾峥、吕秀玲、丁宁、任家庆、苏向东、朱彩云。

本标准于2010年9月首次发布。

旅行社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规范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哈尔滨市旅行社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规范的术语和定义、等级标志、等级评定的基本要求、等级的划分条件、等级确定和等级评定。

本标准适用于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的旅行社质量等级划分、评定与复核。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LB/T 004 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

《旅行社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0号)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旅行社

指依照国务院《旅行社条例》规定成立,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边境旅游业务或者出境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3.2 出境社

经国家旅游局批准,从事招徕、接待境外旅游者在中国境内旅游;招徕、组织、安排和接待中国公民以及在中国境内居住的外国人到中国境外旅游;招徕、组织、安排和接待中国公民以及在中国境内居住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旅游并提供相关服务,足额交纳质量保证金的旅行社。3.3 其他社

经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从事招徕、接待境外旅游者在中国境内旅游;从事招徕或组织国内旅游者进行边境旅游、国内旅游以及相关服务,并足额交纳质量保证金的旅行社。4 等级标志

旅行社质量等级以英文字母A为符号来表示,旅行社等级分为3A、4A和5A三个等级,5A级为最高等级。5 等级评定的基本要求

5.1连续营业两年以上,并具有市旅游行业协会会员资格。5.2积极参加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行业活动。5.3 按时向市旅游局上报旅行社信息。

5.4 办公和营业场所、附属设施、服务项目和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消防、卫生、文化、环境保护等现行的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和标准。

5.5 名称、法人、营业场所等变更事项或停业、歇业按规定及时备案。

5.6 在考核年度内未发布过虚假、超范围经营、无零利润包价(也称“零团费”)或负利润包价(也称“负团费”)的广告。5.7 与旅游者应签定规范的旅游合同文本,合同文本的内容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5.8 旅行社应按LB/T 004要求,设置专门的服务质检机构或专职人员,及时受理投诉。5.9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5.10 尊重客人道德信仰与风俗习惯,对客人友好、热情、礼貌、一视同仁。

5.11 工作人员应做到语言文明、清晰,礼仪符合规范。5.12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责任事故。6 等级的划分条件 6.1 3A级 6.1.1 经营业绩

a)近两年年平均营业收入应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b)近两年年均净利润和所缴税金均居全市旅行社前80名。6.1.2 营业条件

a)营业场所的使用面积总和应不低于50 m;

b)营业场所应提供本旅行社的服务项目宣传品或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指定发放的宣传品; c)营业场所应设有咨询与接待设施; d)接待人员应着装整齐,并佩戴岗位标牌;

e)具有电话、传真、互联网电脑等通讯工具,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旅行社咨询。6.1.3 综合管理

a)与旅行社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提供基本工资和相应社会保险,做到不拖欠导游人员或领队工资,不要求导游人员或领队垫付团款,不向导游人员或领队收取“人头费”、“保证金”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费用;

b)负责旅行社运营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三年以上旅行社管理经验;

2c)工作人员应按照要求参加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培训活动,并通过考核;

d)有具有初级以上级别职称或两年以上旅行社从业经验的财务人员;

e)设立的分支机构应符合相关规定; f)拥有一项以上自主产品品牌; g)具有健全、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

h)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并提醒游客投保个人旅游保险; i)旅游协作单位特别是车船、餐饮、住宿、景点都应具有相应资质,并与其签订协议合同;

j)具备危机事件处理机制,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6.1.4 商业信用和社会声誉 a)讲诚信,守信誉;

b)制定并执行顾客意见反馈制度; c)发放的旅游广告、宣传品应印制规范;

b)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近三年接到的对旅行社的责任投诉每年应不超过3起;

e)做到与供应商和同业客户签订合同,并按约定的期限和付款条件履约;

f)每年参加一项社会公益活动。6.2 4A级 6.2.1 经营业绩 a)近两年年平均营业收入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b)近两年年均净利润和所缴税金均居全市旅行社前50名。6.2.2 营业条件

a)营业场所的使用面积总和不低于100 m;

b)营业场所提供本社的服务项目宣传品以及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指定发放的宣传品;

c)旅行社营业场所设有咨询与接待设施,相关装饰和标志有规范的中英文说明;

d)接待人员统一着装,并佩戴企业标识和岗位标牌; e)有电话、传真、互联网电脑等通讯工具,顾客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旅行社咨询和预订旅游产品; f)营业区域设有顾客休息场所,并提供必要服务; g)设有固定的旅游投诉热线电话,并向顾客明示。6.2.3 综合管理

a)应为与旅行社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提供基本工资和相应的社会保险,不拖欠导游人员和领队工资,不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垫付团款,不向导游人员和领队收取“人头费”、“保证金” 等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不合理费用;

b)负责旅行社运营的高级管理人员有五年以上旅行社管理经验;

2c)制定并执行业务培训制度,且有固定的培训经费预算保证。旅行社人员按照要求参加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培训活动,并全部通过考核;

d)具有中级以上级别职称的财务人员,或者至少有两名具有三年以上旅行社从业经验的财务人员; e)建立健全并执行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 f)旅行社设立的分支机构符合规定; g)拥有两项以上自主产品品牌 ;

h)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并提醒游客投保个人旅游保险; i)旅游协作单位特别是车船、餐饮、住宿、景点都有相应资质,并与其签订协议合同;

j)制定危机事件处理预案,具备危机事件处理机制,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6.2.4 商业信用和社会声誉

a)讲诚信,守信誉,业内和社会口碑较好; b)制定并执行顾客意见反馈制度; c)旅游广告发布、宣传品印制规范;

b)近三年中,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每年接到对该旅行社的责任投诉不超过2起;

e)与供应商和同业客户签订合同,并按约定的期限和付款条件履约;

f)每年参加两项社会公益活动。6.3 5A级 6.3.1 经营业绩

a)近两年年平均营业收入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b)近两年年均净利润和所缴税金均居于全市旅行社业前20名。6.3.2 营业条件

a)营业场所的使用面积总和不低于150 m;

b)营业场所提供本社的服务项目宣传品及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指定发放的宣传品;

c)旅行社营业场所设有咨询与接待设施,并有统一装饰和统一标志,有规范的中英文说明;

d)接待人员统一着装,并佩戴企业标识和岗位标牌,不同岗位应有明显区别;

e)有电话、传真、互联网等通讯工具,顾客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旅行社咨询和预订旅游产品;

f)营业区域设有顾客休息场所,并提供必要的饮水、阅读、信息查询等设备或物品;

g)设有固定的旅游投诉热线电话,并向顾客明示。6.3.3 综合管理

a)应为与旅行社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提供基本工资和相应的社会保险,不拖欠导游人员和领队工资,不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垫付团款,不向导游人员和领队收取“人头费”、“保证金” 等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不合理费用;

2b)负责旅行社运营的高级管理人员有八年以上旅行社管理经验,且无政府部门认定的不良记录;

c)制定并执行全员培训制度,且有固定的培训经费预算保证,旅行社职员按照要求参加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培训活动,并通过考核,且成绩优秀;

d)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财务人员,或者至少有三名具有5年以上旅行社从业经验的财务人员; e)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f)分支机构设置符合规定,服务规范;

g)建立并执行规范的销售管理制度,旅行社设立的从事旅游业务的非独立法人机构应与总部实行联网销售; h)拥有三项以上旅行社自有产品品牌;

i)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并提醒游客投保个人旅游保险; j)旅游协作单位特别是车船、餐饮、住宿、景点都有相应资质,并与其签订协议合同;

k)制定危机事件处理预案,具备危机事件处理机制,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6.3.4 商业信用和社会声誉

a)制定并执行诚信经营管理制度,创建诚信企业,业内和社会口碑好;

b)制定并执行顾客意见反馈制度; c)旅游广告发布、宣传品印制规范; d)近三年中,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每年接到对该旅行社的责任投诉不超过1起;

e)与供应商和同业客户签订合同,并按约定的期限和付款条件履约;

f)每年参加三项社会公益活动;

g)受到过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奖励。7 等级确定

7.1 按照旅行社的基本要求和划分条件,按附录A评定打分,按照获得的总分数来确定相应的等级。

7.2 根据旅行社得分情况,凡在年度综合得分达到90分以上者评为5A级旅行社,80分至89分者评为4A级旅行社,70分至79分者评为3A级旅行社。8 等级评定 8.1 评定的组织

8.1.1 旅行社等级评定工作由市旅游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统筹负责,下设旅行社等级评定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8.1.2 旅行社等级评定机构由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和市旅游行业协会等有关人员组成。8.1.3 旅行社等级评定检查员由旅行社等级评定机构选聘。8.2 等级的申请 8.2.1 旅行社申请等级,应向旅行社等级评定机构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旅行社等级申请报告,以及其它必要的文字、图片和音像资料。

8.2.2 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不予受理,且该旅行社在三年内不得申请等级。8.3 等级的评定规程 8.3.1 受理

接到旅行社等级申请报告后,旅行社等级评定机构应在核实材料的基础上,于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同意受理的答复。8.3.2 检查

受理申请报告后,旅行社等级评定机构应在一个月内以明查和暗访的方式派遣检查员进行评定检查,并提交检查报告。对检查不合格的旅行社,旅行社等级评定机构应予以告知,进行指导,并于三个月内再次安排评定检查。两次检查不合格的旅行社,自收到正式通知之日起一年以内不得再次申报同等级及以上等级。8.3.3 评审

接到检查报告后一个月内,旅行社等级评定机构应根据检查员的意见对申请等级的旅行社进行评审。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审定申请资格;核实申请报告;认定本标准的达标情况;检查违规及事故、投诉的处理情况等。8.3.4 批复 对于评审通过的旅行社,市旅游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予以评定等级的批复,授予相应的等级标志和证书。对于经评审认定达不到标准的旅行社,旅行社等级评定机构予以告知。8.4 标志管理

8.4.1 等级标志使用期限为三年。

8.4.2 品牌加盟和代理机构不得使用其等级标志。

8.4.3 已取得等级的旅行社,如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造成恶劣影响,旅行社等级评定机构在市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认定后做出降低或取消等级的处理。

8.4.4 对已经评定等级的旅行社,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应遵照本标准及附录A每三年复核一次。

8.4.5 复核工作由旅行社对照本标准自查自纠,并将自查结果报旅行社等级评定机构,由旅行社等级评定机构以明查或暗访的形式安排抽查验收。

8.4.6 对于复核达不到本标准相应等级的旅行社,按以下办法处理:

a)市旅游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签发整改通知书、降低和取消等级的处理。

b)接到整改通知书的旅行社逾期未整改或在整改后未达标者,市旅游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应降低或取消其等级,并向社会公布。c)被降低或取消等级的旅行社,自降低或取消等级之日起一年内,不予恢复或重新评定等级;一年之后方可再次申请等级。8.4.7 旅行社接到整改通知书和降低等级的通知后,应认真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将整改情况向旅行社等级评定机构报告。8.4.8 旅行社在提升、降低或取消等级后,应立即将原等级标志和证书交还旅行社等级评定机构。

8.4.9 旅行社等级的标牌、证书由市旅游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统一制作、核发。

8.4.10 旅行社等级标牌应置于旅行社主要营业场所的明显位置。

第3篇:黑龙江

黑龙江

一、旅游地理环境概况:

二、主要旅游目的地:

(一)哈尔滨:太阳岛公园、圣索菲亚教堂、兆麟公园

(二)五大连池地质公园

(三)亚布力滑雪场

(四)镜泊湖

(五)扎龙自然保护区

(六)漠河

(七)乌苏里江

(八)黑河

(九)三江自然保护区

黑龙江精品旅游线路

1.哈尔滨——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登山,赏“五花山”色,游欧式别墅群,风车网阵,激情篝火晚会。

2.哈尔滨——二龙山风景区:滑草,登山,游湖,溜索,攀岩,野果采摘,“五花山”观赏,篝火晚会。

3.哈尔滨——香炉山风景区:登山,游览“红叶谷”摄影采风,野外生存拓展,农业观光,秋季采摘。

4.哈尔滨——凤凰山森林公园:登山,山特产品采摘,游览高山瀑布群、高山偃松、凤凰山大峡谷,欣赏“五花山”景色。

5.哈尔滨——牡丹江——东宁:游览吊水楼瀑布等景观,乘船游湖,观赏两岸“五花山”色,体验朝鲜民俗风情;参观黑宝熊乐园,游洞庭风景区,观赏“五花山”景观,参观东宁要塞。

6.哈尔滨——鸡西:游兴凯湖,观鸟,欣赏湖岗秋色,参观鹿场、大白鱼繁殖基地、碑林等,登麒麟山,山特产品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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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黑龙江

2010年黑龙江省录用公务员考试《申论》试题

给定资料

1.中国是一个干旱缺水严重的国家。淡水资源总量为28000亿立方米,占全球水资源的6%,仅次于巴西、俄罗斯和加拿大,居世界第四位。但人均只有2200立方米,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美国的1/5,在世界上名列121位,是全球13个人均水资源最贫乏的国家之一。

在全国640个大中城市中,有300个城市缺水,其中100个严重缺水。尽管我国水资源紧缺,但水资源的浪费仍十分严重。1997年,全国仅有123个城市建成307座不同处理等级的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仅在1292万立方米,污水处理率仅为13.4%。我国目前5万多个小城镇、370多万个乡村,9亿多人口居住地基本没有污水处理实施,从而直接导致了地表水的广泛污染,使水资源匮乏的矛盾更加尖锐;而且目前我国城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也只有50—60%.远低于发达国家的90%)的水平。

水利部的最新成果显示,近年来,中国北方地区水资源量明显减少,其中以黄河、淮河、海河和辽河地区最为显著,资源总量减少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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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黑龙江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辅导劳动法:劳动合同的条款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是测试考生对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华图教育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劳动法:劳动合同的条款

(二)”,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可备条款。即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是指除法定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也可以不约定的条款。是否约定,由当事人确定。约定条款的缺少,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成立。虽然约定哪些条款由双方当事人决定,但国家对约定条款的内容有强制性、禁止性规定的,仍应当遵守,约定条款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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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黑龙江自然景观

一、五大连池

五大连池位于黑龙江省北部五大连池市境内。在14座截锥形火山包围中,有5个串珠状相连的湖泊,它们是1719-1721年(清康熙五十八年至六十年)老黑山和火烧山喷发时,熔岩流堵塞白河而形成的堰塞湖。由北而南,分别称为五池、四池、三池、二池、头池。头池的水经白河(今称石龙河)注入讷漠尔河。五个池子连接流长5.25公里,总水面面积41.5平方公里,其中三池最大、最深,蓄水8600万立方米,深达12米;头池最小,也最浅,蓄水24万立方米,深仅1—2米。

五大连池以近代火山景观和矿泉疗养为特色,素有“天然火山博物馆”之称。五大连池火山自第四纪以来多次喷发,形成14座拔地而起的独立火山锥和700平方公里原熔岩台地。火山锥海拔355.8—602.6米不等。湖东有东焦得布山、西焦得布山、小孤山、东龙门山、西龙门山、莫拉布山、尾山;湖西有卧虎山、药泉山、笔架山、老黑山、火烧山、南格拉球山、北格拉球山。这些火山,多数有明显的火山口,火山口深度从几10米到100余米不等;少数还具有复合的多个火山口和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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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黑龙江学习心得

黑龙江省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学习心得

节能是建筑发展的必然趋势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及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关于“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2010年度开班前的有关要求”的规定,我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了这次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班的学习。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我却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使我对技术创新研究的有关理论有了新的认识,转变了过去的老观念,对提高自己的创新思维水平也有了新认识、新想路,可谓收获彼大。现将我前阶段的主要学习内容、学习体会、学习感受、学习思考总结如下:

一、学习内容概要

通过下载培训教材和视频讲座等形式完成了相关要求的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的学习。

(一)公需科目学习概要

由哈尔滨工业大学 董申教授主讲的《创新能力建设》课程主要包括两大部分,其中第一部分为创新及创新能力概述,重点学习创新及其基本理论、创新能力及其领域;第二部分为创新能力建设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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